水厂应急预案(通用4篇)
水厂应急预案(通用4篇)
水厂应急预案篇1
一、总则
1.1目的
1.1.1为确保应急水厂在突发供水事件时能紧急应对,快速恢复生产解决用水之需。
1.2编制依据
1.2.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企业标准》和水厂实际情况。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供水紧急事故时应急水厂能快速启动。
二、应急处理示意图
略
三、应急机构
3.1公司成立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应急水厂恢复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冯桂蓉担任。成员:生技科、维修队、水质监测中心、水一厂、材料科。自来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一厂值班室。
四、应急小组职责
4.1总经理负责应急生产总指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调节相关部门启动应急;
4.2生技科负责工艺调节、水质仪器调校、现场指导,;
4.3维修队负责启动原水阀门、排气及构筑物冲洗;
4.4水质监测中心负责检验原水、过程水、出厂水水质;
4.5水厂供制水人员负责各工序操作运行。
4.6材料科负责制水材料采购。
五、预防措施
通过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区可能发生的自来水安全事件进行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六、应急响应
6.1总体要求
6.1.1接到应急水厂恢复生产的命令,相关部门人员立即准备好车辆、机具设备、水质仪器到水一厂待命,紧急启动生产。
6.2应急响应
6.2.1由维修队安排三组人员启动:第一组人员到水二厂装运混凝剂(库存有消毒剂);第二组人员到宝狮口水库打开取水口处原水阀门,并排放管道中的空气;第三组人员配合水厂值班人员放水、投加次氯酸钠浸泡滤砂。同时由材料科紧急联系购进混凝剂和消毒剂。
6.2.2水厂值班人员负责观察原水排放情况,在排放原水的同时由维修队安排人员冲洗澄清池、抽排滤池分配箱和加氯池积水,水厂值班人员配合排水,并做好投加混凝剂和前加氯的准备工作。经水质监测中心检测原水能投入生产后沉砂池开始进水,然后投加混凝剂制水,水厂值班人员根据原水进水量调节投药量。水厂值班人员根据澄清池出水浊度调节混凝剂投加量。澄清池出水浊度控制分两种情况:出厂水浊度≤1NTU时,澄清池出水浊度≤5NTU;出厂水浊度≤3NTU时,澄清池出水浊度≤15NTU。滤后水水质经区疾控中心认可后方可进入滤池。
6.2.3澄清池出水进入滤池后由水厂值班人员开始反冲洗,反冲洗分两种情况:其一是事态紧急需尽早供水应急,直接反冲滤池,经水质监测中心检验浊度低于3NTU后,滤后水才能进入清水池;其二是滤池消毒浸泡24小时后进行反冲洗,经区疾控中心检验浊度低于1NTU后,滤后水进入清水池。
6.2.4滤池开始出水的同时水厂值班人员开始投加次氯酸钠消毒,滤池反冲洗采用任何方式都必须保证出厂水余氯合格。
6.2.5滤后水进入清水池后,经区疾控中心检验水质合格,应急总指挥批准后才能开始供水。
6.2.6水厂值班人员各工序操作执行《水一厂生产工序控制管理规定》。
七、应急保障
7.1指挥保障
7.1.1应急水厂恢复生产指挥点设在水一厂。
7.2通信保障
7.2.1应急小组成员随时保持通信畅通,能及时接收到上级的指示和各部门的汇报。
八、应急结束
8.1应急水厂恢复生产处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由应急水厂恢复生产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8.2整理、审查并归档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资料。总结、评价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8.3应急终止后一个月内,指挥部应向上级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九、附录
水厂应急预案篇2
1.目的
为科学应对制水分公司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爆管事故,并在一旦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做出有效反应,使事态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应于制水分公司厂内管网爆裂的应急处理。
3.管理职责
3.1制水分公司运行班班长负责一般爆管事故的应急处理及重大爆管事故的上报。
3.2制水分公司经理或指定的负责人负责厂内重大爆管事故的现场指挥。
3.3制水分公司主管经理负责对重大爆管事故的对外协调处理。
4.内容及要求
4.1应急准备
4.1.1制水分公司每年应组织一次爆管应急响应的实地演习。
4.1.2制水分公司对新上岗员工进行管网与工艺知识、应急处理措施的培训,并填写“培训记录表”,形成培训记录。
4.1.3制水分公司安排人员每小时对厂内主要管线巡视检查1次,当出异常时要及时报告运行班班长或制水分公司经理,同时增加巡视次数;运行班班长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1次。
4.2一般爆管事故的应急处理
4.2.1一般爆管事故指爆管管径在50mm以下,并且基本上不影响制水分公司的正常生产。
4.2.2发现一般爆管事故,巡视员应立即报告制水分公司运行班班长,并关闭该管道的进出水阀门,运行班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查明爆管位置,向制水分公司经理报告,并根据需要对其它相关设备作出处理。
4.2.3制水分公司经理接到一般爆管事故报告后及时组织人员对该管道进行抢修。
4.3上水管(取水泵房至反应池管道)爆裂的应急处理
4.3.1一旦发现上水管爆裂,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取水泵房停机,同时报告送水泵房和制水分公司经理。
4.3.2制水分公司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查清情况,组织抢修,同时,向主管副经理和经理汇报。
4.3.3若送水泵房需停机,制水分公司应电话通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4.3.4客户服务中心向外发布停水通知(打电话)。
4.3.5具体还应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有关要求执行。
5.相关文件
5.1《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6.相关记录
6.1QES-R/YSBGS-P-002“培训记录表”
水厂应急预案篇3
第一条
(一)目的
为确保我县主区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1、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公司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2、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3、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应纳入我县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4、依靠科学
5、充分利用一切先进技术、设备,采取科学方法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我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供水区域内发生的下列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口、引水管等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雨雪冰冻等导致取水受阻,机电设备毁损,输配设施等严重损坏;
4、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5、城区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6、传染性区域疾病;
7、战争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水厂停电、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8、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9、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第二条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成立自来水公司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队长:
副队长:
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
3、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分队:(下设4个抢修小组)
(1)管网抢修应急分队;队长:
(2)机械设备抢修、电器设备、液氯泄漏抢修应急分队;队长:
(3)水质污染抢修应急分队;队长:
(4)物资供应应急分队;队长: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主区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指挥对现场的救援,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应急处理的工作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5)加强水质监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监测项目的协作单位。
(6)督促各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7)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组织重点部门进行应急处理的培训演练。
2、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接报警工作。
(2)指导各有关部门制定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接到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部门。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第三条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一)一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遭到破坏,造成全县城停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液氯钢瓶发生爆炸或严重泄露。
3、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二)二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事故,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大部分居民终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液氯钢瓶发生大量泄露。
3、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4、水厂、加压站、水库供水、供电设施受到损害,造成市区供水压力严重不足。
(三)三级预警
1、制水设施及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液氯钢瓶发生中度泄露。
3、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4、水厂、加压站人员和设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四)四级预警
1、因制水设施出现故障,供水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少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加氯设施发生轻微泄露。
3、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设施和供水设施发生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4、水厂、加压站人员和设施安全受到威胁。
(五)各级预警响应
1、一级预警:由县级领导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2、二级预警:由局级领导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3、三级预警:由公司经理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4、四级预警:由公司分管经理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第四条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和公安机关110报告,并启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供水突发重特大公共事件发生,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4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三)因抢救人员、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按上级要求时限将事件快速报送应急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分别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第五条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1、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组长或副组长的指令,立即调集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2、现场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初期,事件部门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三)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件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六条应急抢险和救援
(一)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有关人员保证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械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并及时调查事件现场,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质监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通知上级相关部门。
5、水源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进行供水外,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将有关情况报请县政府。
6、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7、必要时,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8、要积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二)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1、公司办公室
(1)接到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封锁现场,维护秩序,抢救伤员,疏散职工和周围群众。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4)随时掌握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5)负责协调有关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统计上报伤亡、损失情况。。
(6)按领导小组组长指令启动供水调度预案,科学合理进行供水调度。
(7)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对外发布停水信息。
2、营业所、生产技术科等
(1)负责并组织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管网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水厂构筑物发生倒塌时组织抢险,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它处理意见。
(4)协助领导小组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3、水质监测中心
(1)加强观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取样,判明情况初估危害程度,并通知水厂采取相应措施。
(3)配合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对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5)抗洪抢险过程中,供水情况变化的观察与报告。
(6)发生泄漏事故时,协助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4、物资供应部门
负责组织、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第七条主要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一)地震、洪灾、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时,各部门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自然灾害报告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全体人员组织抗灾抢险工作。
3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
4供电电源和供电设备被破坏时,采取的措施是:如能自己抢修的应及时指令电器设备抢修应急分队积极进行抢修,争取及时供水。如需供电部门抢修时,水厂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5如造成引水管道损坏时,营业所管网抢修应急分队应及时组织抢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复供水生产。
6如损坏严重时,造成壶山水厂停产,较长时间无法恢复供水,由公司组织人员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以保证居民用水。
7公司利用送水车及消防车对一些受损程度较重的地方采取集中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及时赶赴各取水点进行采样化验,以确保水质合格,保证安全供水。
8公司积极组织灾后设备修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二)水源、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1落实水厂对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2明确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防范检查,及时整改。
3水厂加强滤池技防措施,安装实施24小时有人监视图像记录的电视监控系统。
4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派有关人员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原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三)液氯泄露事故处理预案
1、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厂领导及应急领导小组报警,及时按操作规程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并接应救援力量。
2、厂领导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岗抢险,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部门、社区街道报警。
3、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就位,有序地组织人员疏散,按各自职责分头到现场指挥,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络。
4、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的源点,泄露部位及原因,凡能经应急处理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露部位自己不能控制的,应开启泄氯吸收安全装置,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5、应急抢险人员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抢险指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抢险,控制事态扩大。
6、出现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大面积泄露时,应迅速报110指挥中心。
7、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四)爆管抢修预案
1、供水热线或其它科室、部门以及值班人员接到重特大事件电话后,立即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营业所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2、应急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应急处理办公室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1、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生产技术科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
3、水质化验中心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防破坏工作预案
1、迅速拨打110。
2、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事发区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监督与管理
(一)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公司和事件发生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
水厂应急预案篇4
为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医疗污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付建华
副组长:廖海义李迪希
成员:
二、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副组长:协助、配合组长抓好应急救援协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和指导。
成员:负责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处理及善后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和上报突害信息;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障。
四、主要工作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要求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由厂统一部署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并对实施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同时在医院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人员、物资、设备和场地,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秩序的工作后适时发布通报,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在医院内公布。
五、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污水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立即上报领导小组。
发生医疗污水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发生医疗污水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当发生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污水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医疗污水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处理。
3、对被医疗污水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7、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