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应急预案十篇
道路应急预案十篇
道路应急预案篇1
目的:为确保我项目部道路管线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地展开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由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如下:
1、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2、负责联络,任务是根据指挥小组命令,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电力、煤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等单位的沟通。
3、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当事人与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
二、道路管线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第一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小组,并停止施工。
2、当机立断,尽快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方,防止二次伤害。
3、立即组织职工自我救护队进行自救,并向当地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加强支护和支持加桩板等,对边坡薄弱环节进行加固处理。
5、如由周边弃土、堆料或其他机械设备施工所致,则迅速运走弃土、堆料和机械设备,并派专人负责基坑土体隆起和开挖时周边的位移与沉降变化的监测工作。
6、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令全体成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和现场秩序的维护。
7、指令善后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做好与当事人家属的接洽善后等工作。
8、现场安全员对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和相关处理报告,并上报公司及上级机关。
三、应急物质常备药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
四、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匪警110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手机:
安全员手机:
技术负责人手机:
施工员手机:
五、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关闭机械,以免二次伤害。
2、要求心肺复苏坚持不断的进行(包括送医院的途中)不能随意的放弃。
道路应急预案篇2
进一步规范我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程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南街道境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或可能发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培训和装备器材的`配备,增强应急救援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2)明确职责,规范有序。明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3)依靠科学,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2事故分级
根据《城南街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事故分为I级、Ⅱ级、Ⅲ级三级。
2.1I级道路交通事故
I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泄漏、失火、爆炸,严重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2.2Ⅱ级道路交通事故
II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大型客车失火、翻车坠河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已经或可能发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2.3Ⅲ级道路交通事故
III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交通事故;国道、高速公路发生多车相撞事故造成交通严重堵塞;其他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指挥机构及职责
街道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机制
4.1应急响应
4.1.1信息报告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由事发地村(居)委会有关部门立即报告街道,并及时核查、了解、续报有关信息。
4.1.2分级响应
I级响应。I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市公安局报告,市公安局经核实确定为适用于本预案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报告总指挥部,并建议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Ⅱ级响应。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市公安局报告。市公安局经核实确定为适用于本预案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报告总指挥部,并建议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一旦上级政府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总指挥部纳入上级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安排,执行上级指挥部指令。
Ⅲ级响应。Ⅲ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公安局报告。市公安局经核实确定为适用于本预案的道路交通事故,报告总指挥部,征求处理意见。
4.2现场处置
(1)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统一调集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
(2)接到总指挥部指令后,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
(3)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制定事故救援方案,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和决策。
(4)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并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4.3专业工作组处置
现场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专业工作组,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
4.4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处理完毕,由总指挥部或受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授权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并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事故救援结束后,事发地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尽力医治事故伤员,对死
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市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给予必要的帮助。因紧急救援需要临时征用的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无法归还的,按有关规定,根据事故损失评估报告,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它处理。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对伤亡人员及财产保险进行理赔。
5.2事故调查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相关影响进行调查认定,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
5.3信息发布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
5.4总结报告
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以及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市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为完善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救援过程中的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传送、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6.2装备保障
街道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要配备、更新必要的勘查车辆、消防车辆、摄录、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6.3队伍保障
建立以公安民警、消防部队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6.4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况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材,按照安全抢救技术方案进行抢救。
6.5宣传、培训和演练
定期组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向群众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救护知识;对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7附则
7.1奖惩
对在交通事故处置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交通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事故处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对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由于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交通事故损害后果扩大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虽然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由其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城南街道办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文本。各单位应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预案。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道路应急预案篇3
公路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地处沿海山区,多风、多山洪,每年的风汛期间,各种复杂气象严重危及公路畅通和重要设施安全。为提高我段应对公路突发性事件应急能力。有效提高干部职工的实战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做到临危不乱,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制定应急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县公路管理段“道路保畅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抢险需要,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五个应急工作组:现场技术指导组、机械设备组、交通安全维护组、后勤保障组、通讯报道组。
应急抢险指挥部:由县公路管理段段长担任总指挥,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应急抢险工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应急抢通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调各组行动。
现场指导组:由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担任组长,段养护科全体人员为组员。主要职责:调查、核实灾情,组织监测、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对策和措施;指导现场抢修的技术工作,确保现场抢修工作按规范有序进行,并及时将险情及抢通情况向市公路处、县交通局汇报。
机械设备组:由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担任组长,各道班班长及机械组组长为组员。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抢险机械设备的调运及临时机械停靠场的选择,指导现场抢险设备操作技术,确保抢险机械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交通安全维护组: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副大队长任组长,各中队中队长为组员。主要职责:负责设立沿线交通标志,起到警告、预告及分流作用,同时维护抢险现场等候车辆及行人的秩序,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后勤保障组:由县公路管理段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办公室其他人员为组员。主要职责:负责落实现场抢险必须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做好抗灾抢险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排队等候车辆的思想稳定工作,同时向等候车辆的司机和车上乘客提供热情服务,如提供饮用水、食品饮料及必须医药用品等。
通讯报道组:由县公路管理段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办公室相关人员为组员。主要职责:负责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应急准备
县公路段“道路保畅通”工作领导小组在平时,要全面审查道路保畅通工作的所有程序,确定该工作各个环节的协调与工作步骤,力求做到精心准备,万无一失。具体为:
养护中心负责公路上边方现场的设定,做好道路保畅通现场山体的挖除及塌方石块的堆放工作,所用的标志牌及禁止进入危险区警戒标志的准备。办公室负责落实所用的物资,如喊话扩音器,安全帽、雨衣、雨靴、食品和必备药品。养护科负责落实现场抢通所用的机械设备及人工,如挖掘机、铲车、翻斗车等机械设备。路政大队做好车辆的分流及拦截工作,在现场相应路口设立数量齐全的警告、警示标志,并在有关路口安排人员负责指导分流车辆的工作。
三、险情范围
在易发生险情的上边坡、路基塌方、挡墙坍塌、桥梁隧道等路段。因进入梅雨汛期持续降雨,或受风暴雨的侵袭,以上地点事故易发,易处交通中断状态,令车辆行人受阻,或诱发续后的大体积坍塌。
四、具体步骤
1、道路保畅通操作程序安排
(1)公路段接到养护中心公路及交通中断情况的报告。
(2)公路段接报处置:立即向段“道路保畅通”领导小组汇报。马上派出公路段养护、路政人员赴现场观察险情、坍塌方量测算及交通维护。
(3)公路段“道路保畅通”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下令启动“道路保畅通”应急预案,指令机械设备组调运有关机械立即到达现场,交通管理组落实交通分流及管理措施。“道路保畅通”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在段办公大楼门口集中,立即赶赴现场。
2、抢险工作开始
(1)在道路点适当位置设立临时指挥点,各组组长向总指挥报告应急抢险准备情况。
(2)现场指挥简单介绍现场情况及发展态势,抢通方案、交通管理情况、对策及建议。
(3)指挥部下达命令:
交通安全维护组:设置分流、警告、警示等标志,在分流点派专人负责车辆的分流工作,封闭公路、设置安全警戒区,保证车辆及行人的安全。
机械设备组:立即启动相关机械设备进入现场进行清运,听从指挥,统一操作。
现场技术指导组:指导清运机械的技术工作,同时要继续监测险情,有情况及时报告。
后勤保障组:协助交通安全维护组做好过往等待车辆及行人的思想安定工作,同时积极提供人性化的服务。
宣传报道组:做好现场宣传报道工作。
五、抢险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组组长要尽心尽力,精心组织,要加强组与组间的协调,确保人员、机械和分工到位。
2、全力以赴、同心协力。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高度重视抢险道路保畅通工作。不可粗心大意、敷衍了事;不可漫不经心,无所事事;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精神,积极投入抢险工作,为道路保畅通工作尽心尽责。
3、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要明确我县道路保畅通工作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突发性难处置路段进行实战演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公路抢险队伍,为有效应对任何可能出现的灾害打下坚实基础。
道路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突发事件现状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
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储备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
(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协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
(9)市监察局:负责按照规定参加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11)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7)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
(19)市应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市应对能力时,请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3.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4.专家机构。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三、运行机制
(一)预防、监测与预警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监测。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
相关成员单位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详细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控制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Ⅳ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2)预警信息发布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②Ⅲ级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4)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全市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5)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情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
1.信息报告和共享。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①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般(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力量,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③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⑥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
(4)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处置事件、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风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控制等相应措施。
7.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Ⅳ级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8.社会动员。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
9.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2.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
3.保险。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主体为:
①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Ⅲ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Ⅱ级、Ⅰ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总结事件的主要处置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复与重建。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承担应急救援、抢险任务。
(二)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三)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__〕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四)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五)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七)人员防护保障
现场应急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与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十)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
(十一)科技支撑保障
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十二)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应对事故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十四)其他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二)宣传教育
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让公众掌握应对道路突发事件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四)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则
(一)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二)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和解释。
道路应急预案篇5
20__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着力实施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根据12月6日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以及省、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贯彻会议要求,为全力抓好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落地,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齐抓共管做好“两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现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百日行动,继续深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有效防范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思想,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道路运输和工程施工事故教训,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主体责任,坚决做到行业安全监管“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运输行业监管“四盯”(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人盯企业)要求,严格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运输经营建设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运输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责任体系,实现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无死角、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安全隐患整改全闭环,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特别是“春运”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各类事故易发多发。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入研判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
要针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人流、物流、车流和天气气象等规律特点,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标对表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工作。
一是道路运输经营管理方面:要深入运输企业、客货场站,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冬季运输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氛围。重点加强“两客一危”、城市客运、农村客运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合理安排班次,保障客货运力,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对驾驶员的管理,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维护检查工作,严把营运车辆出入运行关,驾驶人员上岗准入关,严禁超载超员超限运输及疲劳驾驶。要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检查,积极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道路运输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运输车、集装箱非法夹带危险物品、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要不断加大客运监督检查力度。客运站要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向客运驾驶员通报天气变化情况,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对于发现有关企业车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通报警告、督促整改并同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坚决落实好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交通运输企业的动态监控责任,对抽查发现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及时抄送同级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监管。
二是违规违法行为整治方面:要严厉打击包庇纵容“黑车”等非法经营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不良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严厉查处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擅自拉运学校学生、务工人员的“黑车”以及货运车辆载客等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整治班线车不到终点站、不按排班时间发车、等候时间长、服务态度差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班线客运超越许可事项、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车辆证照不全、服务不规范以及拒载客、乱收费、兜圈行、甩倒客、乱窜线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拒不配合行政执法检查等乱点乱象问题;严厉查处利用节假日客流高峰期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和提高票价漫天要价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自行关闭北斗卫星动态监控系统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从重处罚,认真开展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注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五不两确保”,依法整治运营中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违规行为。
三是农村公路安全管理方面:要对所辖区域的公路施工路段以及陡坡、弯道和易结冰冻、临水临崖路段设立防护设施和预警提示标牌,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施工路段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交通组织方案,做好标识、警示及安全防护;加强公路特别是桥梁的养护,加强对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整治,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畅通。针对冬春季雨雪冰冻灾害易导致公路阻断的特点,进一步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对事故多发路段,要落实除雪防滑责任,做到一有灾情,高效处置,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是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方面:要加强农村公路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强化冬春季施工驻地和高处作业安全,着力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落实复杂条件下各项施工措施,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强化施工工序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赶抢工期。加强对“两节”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行业内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两节”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安全保障措施。
五是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方面:要认真排查乡村渡口渡船、景区旅游船舶、库区渔业船舶安全技术状况以及船员实操能力安全风险隐患,严格遵守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要求,依法查处非法装载危险货物行为,加大对渡船、渔船、客船消防安全、救生设备检查力度,整治船舶超员超载、船员酒后驾驶等问题。要认真督促乡镇政府、企业船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三)超前预防管控,切实做好自然灾害性天气预判预警
各单位企业要树立超前防范意识,针对出现的雨雪、冰冻、寒潮、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联络,进一步推动健全气象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跟踪和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微信、短信平台等载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统筹做好春运工作,根据不同阶段的客流特点和主要群体流动的规律,做好运量预测,科学合理安排运力,加强恶劣天气下通行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切实提升安全通行基础保障能力。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防范自然灾害工作指导,督促其认真落实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四)提升应急能力,妥善处置交通运输各类突发性事件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动态监控值守制度,对预警信息及时进行告知处置。要在认真总结往年“两节”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运输应急预案,增强应变应急能力,切实提升防范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各交通运输企业要针对性开展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现场处置能力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工作针对性和实战性。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做到科学有效应对,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要把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坚决实行闭环管理,确保20__年“两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组织领导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炳琴
副组长:余晓东、吴春兴
成员:王培盛、余幸福、俞宇清、方小平、姜虹兰、洪盛中、汪喜林、洪伟、胡国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股,洪盛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两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上传下达,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做好资料收集、信息汇总、隐患整改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节”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定,全面排查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隐患,并及时依照法规严肃处理。安全生产工作闭环管理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执法不降标准,工作不走过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监督检查,全面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道路应急预案篇6
一、总体要求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季雨雪冰冻极寒天气公路保畅工作,区公路中心成立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防灾公路保畅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程克祥
副组长:申永军、鲁先俊、胡敏丽、张德平、赵立中、杨洋;
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工养股,魏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3956。各公路站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
三、领导小组工作分工
组长:程克祥负责公路中心管养公路在极端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组织抢通保畅全面工作;
副组长:申永军负责独山站片区(独山、西河口、石婆店、狮子岗一带)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
副组长:鲁先俊负责徐集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并负责组织机械车辆、材料物资等调度工作;
副组长:胡敏丽负责苏埠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
副组长:赵立中负责丁集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副组长:张德平负责新安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桥梁监控管理工作;
副组长:杨洋负责城南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信息上报,典型人物、事例宣传工作;
成员:魏敏负责防灾保畅期间总值班及物资调度工作;成员:郑伟谢俊勇负责协助机械车辆、材料物资等调度工作;成员:郭庆负责协助检查防灾保畅期间值班及物资调运工作;成员:荣家芳负责物资、资金的准备工作。成员:徐丙森鲍勇黄河杨成香刘志远吴九负责各自公路站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公路抢通保畅全面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桥梁日常巡查工作,认真落实桥梁“四个一”管理制度,重点对三、四类桥梁加强动态监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防范控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完善安全标志,避免发生责任事故。二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出现大的病害及时用冷铺沥青进行修补,确保道路畅通。三是路产股与交警、运管、安监、消防、气象、120急救中心等有关部门强化协调配合,实施联勤联动,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雨雪冰冻间日期间危化品车辆行驶普通干线公路管控工作。搞好交通管制疏导,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每一路段明确巡查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和交通事故时,责任区负责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疏导交通,减少路堵事件。四是继续加强治理车辆超限工作力度,推进公路综合整治。要强化源头治理,实施区域联动,从严打击超限车辆,保护公路设施。
(二)认真做好安全防治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重要桥梁和急弯陡坡路段、事故易发路段等重点部位的安保工作。全面检查公路标志、标线是否齐全,安保设施是否完善。如特殊路段是否设有警示标志,弯道陡坡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桩或安全护栏,宽路窄桥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立,是否醒目,是否夜间反光等,对发现有缺损的要及时修复安装。二是做好冰冻期间养护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设立规范齐全的施工标志和夜间施工警示标志,并派人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加强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控制;对封闭交通施工的情况,要设立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和绕行标志,及时向社会发布绕行信息,保障雨雪冰冻期间的车辆顺利通行。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对办公场所、拌合场以及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安全及防盗、防火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雨雪冰冻期间安全无事故。梁集、分路口、毛岔河公路服务站要加强人员值守和公路服务设施维修,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驾乘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做好日常管养和维护工作。
为创造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各公路站在雨雪冰冻期间,重要县道穿村镇路段为重点,全面加强日常管护工作,及时清除桥面、陡坡急等范围内的积雪,加强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护栏、示警桩等设施的维护和监管工作。
(四)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服务管理。对路况信息必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收集、按上报程序规定及时上报,为司乘人员和社会提供温馨服务。二是加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工作。对工作的亮点、好人好事等及时宣传报道,展现公路文明形象,对突发事件,宣传措施也要及时跟进,起到正面引导,化解危机的作用,让广大司乘人员满意并真正体现出一个过年的氛围。
(五)切实加强公路应急保障能力。
全面落实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机制,风雪来临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坚持以雪为令,及时组织清除冰雪。区公路中心组建成立8个抢通保畅应急分队,总人数60人,其中局机关12人、裕通公司8人、独山站8人、苏埠公路站8人、新安公路站5人、徐集站7人、丁集站8人、城南站4人。确定落实指挥车辆3台、货车8台(租用3台)、签订租用大型铲车16台,挖机2台,对所有机械设备做好提前维修,确保机械能用、好用。加强对中型以上桥梁、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监控,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对公路通行的影响。路产、安全、养护巡查车辆配备必要的警示标志等应急器材,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时,及时摆放警示标志,做好现场布控。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形成救治、事故处理、车辆分流、道路清障、疏导交通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组织得力、处置得当。
(六)积极储备应对冬季雨雪天气灾害保障应急物资:
养护应急车防滑链30套、雨衣100套、安全马甲200套、胶鞋100双、照明灯20盏、铁锹100把、融雪剂20吨、冬季冷补料120吨。
(七)认真落实值班、信息报送制度。
雨雪冰冻期间,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纵横联系和沟通。各责任股室、站必须做好通讯联系,负责人的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及时准确。按照主管局要求和工作流程,对道路信息、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及时发布,保证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确保各单位信息畅通。雨雪冰冻灾害期间,中层以上人员外出必须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销假。
五、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形时,预案立即启动:
1、桥梁、陡坡结冰,护坡滑坡、公路路基严重垮塌、冰雪灾害等严重阻塞交通、威胁行车行人安全通行。
2、凡中心领导小组接到辖区内险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通知。
3、各道班或路产巡查预见将有桥梁垮塌、引桥路基、护坡滑坡、冰雪灾害及行车安全等险情发生,须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启动预案。
六、应急工作要求:
1、本预案所涉及的人员,通信工具在冰冻期间必须保证随时畅通。
2、通知到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听众指挥,行动迅速,带齐必须用具、设备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3、通知待命的,应做好一切准备,随时增援。
4、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各工作小组在组长的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并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处理工作有序、高效。
5、应急小组人员应熟悉业务,并储备必须的设备物资。
6、预案启动后,一切服从救援抢险需要。
七、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对出现玩忽职守、遇险而退、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依照纪律严肃处理,对国家、人民造成财产和生命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道路应急预案篇7
元旦、春节“两节”将至,随着冬春季的到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到了非常关键的时期,全球疫情仍在肆虐,面临的境外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风险增大。同时,近期全国冷链食品外包装阳性事件多发,要切实加强“人物共防”,最大限度防止因进口冷链食品在运输环节的疫情传播。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果巩固向好,本地疫情基本控制,但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仍然很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要求,针对元旦春节假期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经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组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责任落实,坚守安全稳定底线。各单位要继续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做好本行业元旦、春节假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精准施策、动态调整,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各项要求。督促行业单位增强防护意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落实防控措施。要创新防控监管方式,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远程监控预警和线上监督检查,精准、稳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工程项目开工和建设,扎实做好冬春季及重大节日期间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稳定。
二、落实防控措施,突出防控重点
(一)完善应急准备,依法科学有效处置。要结合实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等要求,制定“两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的培训和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零星病例或发生局部疫情后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
(二)加强广泛宣传,增强疫情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大冬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提醒广大群众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在元旦春节期间尽量减少外出旅游活动,特别是要避免前往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风险。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要引导群众尽量避免出入人群密集场所,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三)加强信息报告,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在元旦、春节假期要继续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信息及时共享、人员及时管控、疫情及时处置。
(四)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护措施。要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服务人员及服务对象健康教育,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科学佩戴口罩等防护理念深入人心;公共交通工具、出租汽车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近距离接触。
(五)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有序流动。严格落实汽车客运始发点体温检测措施,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及时报告,实施留验待验措施,并配合医护人员开展后续处置工作。依托“健康码”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配合落实“健康码”宣传,推动落实持“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配合落实“四早”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特别是节日期间,主动劝导游客分流限流,防止人员密集情况出现。
(六)扩大监测范围,实现精准防控。元旦春节期间,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相关经营者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的通知》要求,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交通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员工健康常态化监测;要加强场站、公共交通工具、办公楼、车辆维修场站环境卫生维护,落实室内通风、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做好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扩大检测范围。
(七)学习先进经验,把好冷链运输关。根据目前疫情防控重点,学习借鉴临汾市精准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经验做法,切实加强“人物同防”,最大限度防止疫情通过冷链运输环节传播和扩散。运输服务中心、执法队要把好运输关,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坚决执行“三不承运”要求,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冷链物流运输企业、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加强产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确保冷链运输交通运输环节防疫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严肃问责
各单位要在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要结合日常工作检查行业单位落实常态化防控责任情况,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在节日期间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对于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和不配合各项防控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道路应急预案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相关的应对工作,保障在20xx年“元旦”期间本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迅速作出反映,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置,使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谢华
副组长:巫小莉
成员:刘殿初、潘列、覃祥鼎、叶玫丽、陈莉、钟炳春、梁勇才、唐静。
组长谢华负责总体指挥。巫小莉、陈莉、唐静负责后勤车辆调配和物资供应准备工作。谢华、潘列、刘殿初负责现场救援,保护工作。覃祥鼎、叶玫丽负责资料统计工作。
二、预案启动和解除的责任人
1、顺序为:谢华、巫小莉、刘殿初、潘列
2、当第一责任人不在家,由第二责任人启动或宣布解除,依此类推。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交通事故
1.公司所属车辆发生一般以下交通事故,由公司安全技术科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协助交警部门调查处理交通事故,并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和通知相关保险公司理赔。
2.公司所属车辆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
(1)安全技术科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应立即报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当地交警部门、投保的保险公司。
(2)公司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交通事故情况报告市道路运输管理,重大交通事故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若属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还应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并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发生事故后,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抢救、施救、调查、取证等有关工作,主动与交警部门联系,及时提出车辆并修复,尽快投入生产,减少事故损失。
(4)情况较为复杂、伤亡严重的事故,应成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伤亡者赔付、事故具体原因调查、分析等相关工作,做好伤亡者家属思想工作,全力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5)及时与保险公司做好定损赔付、预付费用工作,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催促产值负责人支付事故处理费用,必要时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保障金专项款暂垫付事故处理费用。
(6)伤亡人员问题处理后,要及时与事故当事人理清事故费用关系,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确保公司、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火灾事故
1、公交车火灾应急安全措施:
(1)公交车辆发生火灾时驾乘人员一定不能惊惶失措,要保持冷静,行驶车辆要迅速减速,车辆靠边停车熄火,立即将车门气动手拨开关拧至“关”,关闭总电源开关,迅速打开车门,指挥车上乘客撤离。
(2)驾乘人员迅速利用安全锤、灭火器等救援工具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救援,同时拨打报警电话及通知公司公司领导小组成员,说清失火位置、原因,保护好现场。
(3)车门逃生方法。
在车遇险时,驾驶员第一反应就是停车、开门、疏导乘客下车。但在车辆受损断气、断电时,司机无法将车门打开,这是乘客应该怎样做呢?
首先,您要镇定,在断气、断电的情况下,车门开启安全阀也可打开车门。只要将安全阀旋转(旋转后车辆会释放气压),然后手动将门打开下车即可。
车辆安全阀(橙色或红色)的位置一般有几种:1)车门正上方。2)车门上方门泵盒右侧。3)车门上方门泵盒内(打开门泵盒可看见)。
(4)天窗逃生方法
一些公交车的天窗是具有安全出口功能的。旋转其上的红色扳手,可将天窗打开以供通过,在危机关头,可为乘客多提供一种逃生方法。
(5)车外营救方法
公交车的运行线路多在市区,如果车辆出现事故,车外的行人或司机通常会对其进行营救,若车门打不开,车外人会找东西打碎玻璃等,且现在部分公交车安装了车外开门安全阀,车外人员旋转该安全阀,也能将车管路中的气放掉,方便车门的开启。
2.办公场所火灾应急安全措施
(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员,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它火源,并尽快拔打119报警,同时通知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在场人员均应立即协同灭火。
(2)火灾发生时领导小组成员应积极组织指挥本公司人员参加抢救,指挥人员将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同时通知相邻单位戒备。
(3)若火势一时不能扑灭,领导小组成员应组织相关人员,及时抢救人员及贵重物品。
(4)若为非置于公司内部的财产发生的火灾事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组织人员赶赴事发地点,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施救、调查、取证等工作。
3.重大的火灾事故领导小组应向主管部门汇报。
(三)风灾、水灾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后,公司领导小组要安排值班人员随时收听台风、暴雨动向的广播,如有险情,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
2.台风、暴雨现象趋于明显时,领导小组及时做好宣传、检查工作,并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办公楼门户。
(2)关闭电源等危险源。
(3)转移重要物品、文件到安全地点。
(4)指定值班路查人员监察台风、水灾损坏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5)若值班路查人员发现路、桥出现漫水、塌方等严重情况,领导小组要及时、果断地指挥有关科室并通知受灾线路的公交车辆停止营运,不得上路。
(6)指定必要人员及公交车辆集中待命,准备抢险救灾。
3.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赶到受灾地点,了解察看灾情,迅速确定救灾方案,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自救。发生重大灾情时公司领导小组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实施时间:从20xx年12月30日。
道路应急预案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恶劣天气、“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根据苏安办发《关于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切实做好“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发〔20xx〕4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新一轮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我街道认真对待、积极防范,确保辖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生活秩序良好,特制定本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特成立白鹿洞街道有效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切实做好“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余永通
副组长:雷丹
成员:周彪、罗春平、高玖金、欧阳朝霞、黄华峰、黄敏、贺订锋、段智慧、刘永。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部,由罗春平同志任指挥部部长,刘卫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调度安排。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处理具体事宜,做到既分工又合作。
二、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值班联络、应急抢险、安全维稳、民政民生、卫生宣传、后勤保障6个工作组。其成员及具体职责分别为:
1、值班联络组:组长黄敏,副组长刘永,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值班电话和文件的收发,有效发布预警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汇报,同时监督各社区值班人员到位。
2、应急抢险组:组长黄华峰,副组长贺订锋,成员:应急抢险队(名单附后)、查违治超组工作人员。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道路交通疏导、组织社区积雪清扫等工作,调度安排好所需融雪剂、机械、车辆等相关物资。
3、安全维稳组:组长罗春平,副组长段智慧;成员:安监组、综治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对辖区企业、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加油站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因冰雪天气造成的隐患,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4、民政民生组:组长高玖金、副组长欧阳朝霞,成员:民生综合组、城管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走访入户,了解辖区内贫困户、孤寡老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生活现状,确保他们在极端低温天气的生命安全,组织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排查,向上级民政部门报灾和救灾物资调度及发放。
5、卫生宣传组:组长周彪,成员:计生文卫组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卫生部门救助因雪情而意外受伤的群众,做好重大疫情防控,联系教育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宣传街道在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典型事例。
6、后勤保障组:组长黄敏,成员:财政所工作人员。负责抢险资金的调度,各类抢险物质、灾民所需生活用品的采购、配送,社区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管。
三、应急响应
(一)指挥与协调。本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指挥全街道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灾害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各社区、各部门要遵照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抢险救灾。遇到重大灾情,应急指挥部立即集结应急队伍并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组织灾害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遇到大雪导致道路通行受阻,要动员召集附近居民一起参与清除道路积雪,第一时间恢复道路通行。
(三)安全保障。在处置灾(险)情事件时,要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要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当灾(险)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造成威胁时,要及时疏散人群。
四、各社区工作职责
各社区支部书记是本辖区防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以下工作:
1、利用微信、QQ、贴通知等有效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办法,及时告知辖区居民做好防范准备。
2、加强值班值守,有情况及时向街道报告。
3、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
4、积极组织发动清扫积雪活动,确保道路及桥隧、立交桥通行通畅,对于陡坡路段、拐弯路段等易结冰打滑的危险路段设置警示牌,科学疏导车辆。
5、开展入户走访,尤其要关心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生活,降低极端低温天气对困难群众的影响。
6、密切关注居民供水、供电、通信等,有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7、针对由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将受灾的群众安全地转移到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的避难场所。
五、工作要求
1.加强信息报送。领导小组要将灾害监测预警和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按规范程序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汇报;各社区应每天下午4:30前报送重点人群、各级道路受灾情况、经济损失等情况,突发事件应立即逐级上报,不得出现虚报、瞒报、漏报、误报、迟报等现象。
2.强化应急值守。各社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气象信息,保证通信工具24小时开通,如有灾情发生,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电话汇报街道办事处值班领导,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电话汇报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同时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汇报,并按本预案紧急调动应急抢险队伍在第一时间内开展自防自护,群防群护,联防联护。
3.落实物资储备。街道财政所要做好应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街道民政办要做好相应的物资储备工作,各社区、各部门也要结合本社区实际,储备相应的物资,做到有备无患。
4.严肃工作纪律。各社区、各单位要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后果和严重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道路应急预案篇10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规范和整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及旅游环境,确保元旦节、春节节期间我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平稳有序,我局定于1月1日至2月15日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元旦节、春节节期间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生产及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县相关决策部署,结合近年来我县文化、旅游、体育行业整治、投诉举报和网络舆情暴露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通过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监管,严厉打击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文化、旅游、体育经营、服务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确保元旦节、春节我县文化、旅游、体育接待实现“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文明”工作目标。
二、工作时间
1月1日至2月15日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
1.旅游市场:贯彻落实旅游景区“预约、错峰、限流”疫情防控规定,按照“提前预约、避免聚集、做好防护、有序进入景点”的原则开展旅游服务,并灵活掌握、及时调整,严格执行门票预约管理制度。各景区要通过各种渠道公布预约电话,并充分利用“一码游贵州”等“互联网+旅游”技术平台,通过景区官网、手机客户端、电话预约、第三方平台等多种渠道,实现门票分时、分段预约,错时入园,控制瞬时流量。落实体温检测工作,在景区入口要安置红外线自动测温仪,同时在入口显眼处张贴贵州健康码和中国行程码,以便游客扫码测温。一旦发现发热病人,立即将其隔离在临时隔离观察间或相对独立区域,并及时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防控要求处置。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秋冬季旅游景区开放管理,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2.酒店、乡村旅游客栈: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台账,在酒店和客栈入口处设立红外线自动测温仪、显眼处张贴贵州健康码和中国行程码,以便游客扫码测温,在前台和洗浴间要放置酒精或面洗手消毒液。对营业场所、厨房、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和设施设备全面消杀防疫。对门厅、楼道、地面、墙壁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开展定时消杀,如星级饭店和乡村旅游客栈就餐人数较多,要预约、错峰安排就餐人员,避免拥挤。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1.加强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排查。对景区进行地质灾害排查和安全生产评估。加强对景区安全开展全面排查,堵塞漏洞。景区存在公路坡陡弯急、路面破损、水毁塌方、临崖临水导览警示标识不全、山体落石、崩塌,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要做到有安全提示、有监测人员,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景区及车行道路坚决实行闭园和封路、限行等措施,并及时对外发布公告。
2.加强旅游景区装备设施检查。强化对旅游景区游乐设施设备的检查,对景区、公园内的索道、滑道、游乐器械、观光电梯、玻璃栈道等设施设备的资质情况进行检查,查处擅自安装、使用不合格设备以及违规操作、不进行定期检验的违法行为。
3.加强旅游景区食品卫生检查。对景区及周边乡村旅游客栈、农家乐餐饮卫生、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集中监督检查,重点监管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于未达到餐饮卫生标准的企业责令整治和依法处罚。
4.严厉查处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及驾驶员从事旅游运输任务的行为,重点排查旅游运输车辆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非营运车辆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督促旅游客运公司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内部安全责任、对驾驶人员身体和心理健康定期检查,严禁出现酒驾、毒驾、疲劳驾驶、使用手持电话等行为。
5.严格排查网络文化经营场所消防制度不健全、消防设施陈旧缺失、应急通道不畅通等情况。
6.严格排查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应急通道阻塞,易燃易爆物品堆积,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完善、消防器材设备过期、缺失行为。
7.加强文化娱乐活动场馆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街道、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文化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检查博物馆、图书馆、非遗馆、文化馆、文化演艺场所等消防安全情况;落实安检制度,畅通疏散通道;联合相关部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文化演艺活动现场的安全指导,确保文化娱乐活动绝对安全。完善应急预案,检查消防设备和通道,确保场所安全。
8.加强群众文化演艺活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活动制定应急预案,事前排查交通,用电,火灾等安全隐患,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引导,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大型文化演艺活动安全。
9.加强博物建筑、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检查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巡查记录、消防管理档案和疏散应急方案、灭火应急方案演练情况;督导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畅通逃生应消防通道;检查消防灭火器材配备情况,禁烟、禁火标识张贴情况,电线裸露、乱拉乱接情况,杜绝电气火灾发生。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情况,日常值守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10.严格旅游景区游客集散地、博物馆、图书馆、非遗馆、文化馆、文保单位、文化演艺等人员密集场所危化物品和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面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坚决落实“人人身份核对,包箱件件检查”的安检制度,确保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旅行社、导游和司机要将禁止游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在行前和旅游过程中进行宣传和警示,发现相关情况采取措施立即制止,并报告公安部门。
(三)加强市场秩序监管
1.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监管。检查旅游景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做好相关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是否存在经营户强买强卖、欺客宰客、寻衅滋事,是否存在倒卖门票、商贩尾随兜售,围堵、拦截旅游车(团队)等违法违规行为。乡村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是否存在不履行合同等行为。
2.加强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监管。严厉打击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不签订规范旅游合同、强迫或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监管,运用网络信息和大数据分析,对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团组织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及信息,坚决督促相关企业、组织、个人或平台进行整改、下架、删除,对保健品销售企业或保险企业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办法的行为,开展联合整治;依法查处导游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加强导游人员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等。严厉查处旅行社未足额购买旅责险问题,鼓励旅行社为游客购买意外险,强化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保障。
3.加强旅游购物场所监管。坚决取缔采取向旅游团队发放“参观证”、“贴号码签”等方式封闭式、包厢式经营,将游客隔离培训或强迫游客买够金额、待够时间的旅游购物场所;严肃查处旅游购物场所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低报价高结算、商业贿赂、价格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从事旅游购物经营的纳税人隐瞒收入、偷逃税款、虚开发票或不开发票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严肃查处冒充“富二代”等欺骗和由不法分子操控以及旅游购物场所针对游客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4.加强旅游客运公司监管。坚决取缔以低运价、零运价从事“不合理低价游”购物欺诈的车队(辆)运营资质;严肃查处旅游客运经营者违反诚信原则,不按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规范提供服务,车购车销产品商品或会同导游人员、旅游购物场所参与欺客宰客、加点进店私拿回扣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歌舞娱乐市场和游艺娱乐场所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重点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上网服务和歌舞娱乐游艺经营业务的场所;对辖区内场所实施比照检查,严查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违法表演节目(曲目)和播放违法违禁内容行为;联合公安部门,严肃查处歌舞娱乐场所存在涉黄赌毒以及涉恶等问题、游艺娱乐场所含有宣扬赌博等禁止内容的违规机型机种,严防涉赌问题等。
6.加强演出市场、艺术品展览监管。严肃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和淫秽色情及低俗表演;加强非营业性演出、艺术品展览意识形态管理,突出社会效益,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7.加强新闻出版广电市场监管。加强出版物进销货环节监管,加大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查堵力度,切断非法出版物流入渠道,捣毁非法出版物销售网络,坚决防止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我市销售发行。查堵涉爆恐有害出版传播活动,坚决查处淫秽色情、恐怖暴力迷信、侵权盗版出版物经营行为,全面清理涉邪教、类邪教非法出版传播活动;严防印刷企业盗印出版物和印刷违规出版物行为,严查印刷企业开展违法承印业务;严厉打击非法安装销售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行为。
8.加强网络舆情排查,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公安、网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加强涉旅网络舆情排查,确保敏感舆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掌握工作主动和舆论主导权,有效提高网络舆情处置成效,消除负面网络舆情隐患。市、县(市、特区、区)文化旅游部门要保障旅游投诉电话畅通,及时处理游客投诉,杜绝因投诉电话无法接通引发网络舆情事件。
(四)加强服务质量提升
1.丰富假日产品供给,切实保障市场多样化需求。结合各地实际,以丰富人民群众节日文化生活为主旨,在元旦、春节期间有针对性地在乡镇街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景区(景点)、边远山区、深度贫困地区、边界地区等地开展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群众文化活动,营造假日氛围,吸引游客广泛参与,创新消费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加大旅游新业态建设,着力开发民俗文化体验游、乡村民宿游、休闲度假游、观光自驾游等。加大旅游产品品牌推广力度,着力打造精品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假日旅游消费需求。
2.优化公共服务,切实保障游客便利化体验。机场车站、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换乘站等重点地区加开临时交通,快速疏解客流,及时发布旅游目的地交通、天气和景区景点限流等方面的信息。在人流密集度高的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设置数量充足的厕所和醒目导向标识。增设购票、检票等临时服务窗口,缓解高峰时段游客购票压力。及时发布旅游目的地交通、天气和景区景点限流等方面的信息,倡导游客错峰出行。各地要指导辖区内重点旅游景区、大型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采取预约、分流、管控等多种方式调控人员数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宣传部门要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通过宣传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积极营造文明旅游良好环境,提升游客出行体验。旅行社要在辖区内重点涉旅酒店内设立服务点,涉旅酒店内要摆放旅游宣传折页、景区直通车相关信息,引导游客文明出行,为游客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
3.加强旅游厕所监管,持续深化厕所革命。强化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整治和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旅游厕所设置,提高旅游厕所管理维护及运营水平,提升旅游厕所服务功能,督促旅游厕所责任单位(人)建好、用好、管好旅游厕所;杜绝旅游厕所简陋脏臭,卫生状况未达相应旅游景区(点)、旅游厕所等级标准;针对旅游厕所的特殊性,加强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切实加强对旅游厕所服务的监督管理等。
四、工作措施
全面排查。各股室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督促管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开展自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完成辖县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市场秩序及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做到不留死角。
五、工作要求
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分析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精准摸排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分析查找管辖区内各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苗头和根源,围绕工作重点,坚持组织领导、部门联动、社会监督原则,细化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局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制和电话畅通制度,做到信息畅通。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应急、突发治安事件,使学校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元旦期间安保工作的应急预案(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应急、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协助管理,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应急、突发治安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统一调度
根据突发应急事件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突发治安事件的报告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发现突发治安事件后,必须在5分钟内向教育局报告,并及时向政府、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治安事件报告后,带班领导负责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及时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副组长负责人员调集,检查到位和工作落实情况,配合组长工作。所有人员到现场后,按职责各就位立即开展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从严予以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四、突发治安事件的处置
(一)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外来未经允许者强行闯入校(园),学校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离开学校附近范围。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紧急报告带班校长,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分管综治校长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有关人员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查证据提供方便。
(3)总务处负责联系医院,请求“120”支援并落实车辆。一名分管校长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驱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保安人员,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分管校长带领德育处、教务处人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住宿学生夜晚突发受侵害事故
值班人员通发现有人进入宿舍或进入宿舍附近范围时,应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立即打通“110”或学校值班室电话()。如已经有人进入宿舍不方便打电话报警,可通过手机、小灵通发信息的方法报警。平时要注重对师生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自我保护的常识教育以及快速应急反应、紧急撤离及自我救护的演练。
(2)警卫立即赶往事发地点的同时报告值班校长。在赶往学校的同时,值班校长把简要情况电话报告教育局领导。
(3)立即采取得力措施有效制服、控制侵入人员,制止其侵害行为。如万一入侵人员以学生为人质控制宿舍,应以学生的生命安全为重,先控制事态不要激怒对方,更不要擅自行动,待公安部门赶到后处置。
(4)所有住校教职员工赶往事发地点。安抚学生、维持秩序、保护现场,待公安部门勘察取证。
(5)保安人员驱散围观群众、安抚学生家长,不得让其进入校(园)。
(6)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人员反馈情况,以免引起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社会舆论。一切以公安部门的结论为准。
(三)交通安全事故
平时,各级部、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做好交通安全防范。学生进校、出校门,学校保安人员按保卫科规定的职责疏导交通,监护、保护学生顺利出入一中街。学生到家后,要给班主任回电话,到时不回电话,班主任给家长电话,询问情况。若发现、听到学生出现交通安全问题,立即报告带班校长,同时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分管安全的校长立即组织人力(校医、抢险人员)、物力及车辆前去援助。
(2)校长指挥有关人员立即赶到出事地点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抢救人员,同时联系有关交通、安全部门协助处理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3)总务处负责联系医院,请求“120”支援。
(4)校医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分管校长带领德育、教务处人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