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精选3篇)
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精选3篇)
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篇1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浙江省关于《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生活指导师各班班主任
二、事故的判断
2人以上的教师或学生在短时间内出现了相同的呕吐、腹痛、痉挛和其它中毒现象,一般判断可先报告谢宏钧,然后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三、应急流程:
送诊——保护——报告——检查
送诊:发现集体中毒事故迹象后,在场教师和事故发现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领导,在第一时间(可拨打急救电话或自行组织车辆)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抢救。具体负责人为当日行政值日教师,并将抢救实情每隔15分钟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
保护:发生集体中毒事故后,应在协助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和隔离的同时,要及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领导小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实情,取得帮助。后勤要做好消毒准备和临时隔离网的设置。并立即停止食堂和商店的食品供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封闭,以备检查。具体负责人为陈振权。
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将事故真实情况向上报告,应报告的单位有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县公安局。组织人员协助专业人员进行各项工作,并进行问卷调查、写好调查报告。班主任进行认真的学生人数调查后,及时通知中毒学生家长到校协助抢救和调查。具体负责人为钱起建、许仙平。
检查: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同时在事故原因未完全调查清楚前,就初步判断中毒的面积和影响,对没有中毒现象的学生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观察,预防中毒后果的恶化。绝不能遗漏一个学生,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稳定,消除不良影响。
四、其他事宜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封锁食堂,所有外来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认真登记以备调查。
2、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应把抢救学生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不提倡自我做无根据的判断和非专业的抢救。
4、联系电话:医警:120学校:
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篇2
一.应急处置部门和职责
1、幼儿园成立特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由幼儿园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教研组、保育员、食堂负责人等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处置食物中毒事件的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幼儿园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2、加强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幼儿园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幼儿园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
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
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即时报告在校的最高行政领导)
(1)幼儿园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勤人员,构建“安全工作绿色通道”,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2)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幼儿园长报告,如幼儿园负责人都不在则迅速向其他行政人员报告。
(3)在半小时之内以口头形式报告民治街道卫生监督所。处置完毕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4)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2、事件处置程序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拨打“120”,及时将病人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安全救护组要积极做好中毒幼儿的就医陪护工作。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设备和现场。要负责安慰管理好幼儿,不使幼儿走散。
(3)协助调查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幼儿园要配合食药监部门、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食药监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
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食品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食品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四.善后处置措施
1、园领导和相关教师到医院看望和慰问中毒师生和家属,并向医生了解中毒伤害情况;
2、园工作小组根据中毒原因和医疗诊断,作出初步事后处理方案。
(1)及时评估分析
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事故情况以及对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并全力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由区应急办、食药监部门、卫生部门适时公布情况。
(3)收集社情动态
幼儿园要做好当事幼儿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关注本园师生动态并加以引导。
3、安抚慰问师生
认真做好安抚慰问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消除社会恐慌。
4、汇总情况
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五.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幼儿园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篇3
为全力打赢肺炎疫情阻击战,确保20xx年春季学期顺利开学,根据省州教育系统相关文件要求和县委政府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有效避免感染肺炎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确保按照省州行业主管部门和县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推进春季开学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教育系统“零疫情”目标。
二、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一)开学时间
具体开学时间,按省州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实际确定。在正式开学之前,学生不得自行返校。开学时,高三年级执行省统一时间、初三年级执行州统一时间,其余年级在高三、初三开学后,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开学;在校学生不足100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全校一次性开学;视中小学开学情况有序推进幼儿园开学工作。开学后学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延期时间将通过周末上课和推迟放暑假时间补回。
(二)师生返校摸排及校园环境整治工作
1.师生返校前的摸排审核工作
各校(园)对所有教职工、临聘人员、中小学生及幼儿寒假期间的行程轨迹、居家留观、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情况清楚、数据准确、承诺真实,报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学。教育局对全县768名教职工、207名临聘人员、4501名中小学生及幼儿进行全面审核,并进行批复和公示。
牵头领导:
责任人:各乡镇长
责任单位:教育局各乡镇
2.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
教育局指导各中小学校(园),按照“一校一策”制定完善“两案十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换气,消毒制度,疫情期间学校寄宿制学生临时管理制度),向所在地党委政府及卫生院报备,并在开学前进行一次演练。
牵头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教育局
3.校园管理及环境卫生工作
学校严格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科学合理设置进校卡点,卡点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的三张台账做好登记,严格执行进出人员体温测量登记制度;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和安全隐患排查,对达不到防疫要求的,学校要立即整改,按照防疫要求开展学校及周边全方位消(杀)毒,做到不留死角,排除隐患。
牵头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教育局
(三)防控物资及防疫知识的培训工作
4.防控物资准备工作。
按照防疫物资“宁可备而不用,也不能用而不备”的要求,对全县15所中小学校,33所幼儿园,各类学生4501人,196个班级,在职教职工768人,临聘人员207人的防疫物资进行多方筹措,通过请示县政府给予采购、学校自行采购、动员家长支援等方式,解决开学必要的一次性口罩、红外线体温枪、84消毒液(标识有效氯含量5%)、75%乙醇及相关洗手液,确保防疫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牵头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卫健局疾控中心教育局
5.建立学校医务室,配备兼职校医
按照《省中小学卫生室建设标准》设置学校卫生室、观察隔离室,配备相关办公设备、医疗器材和药品。目前,全县15所中小学校(园)中,除中学外,均未设置校园医务室,需县医疗机构给予常备医疗设备、药品,配备改装简易校园医务室,医务室建设所需资金由财政投入。疫情期间,由县医疗机构统筹安排,为尚无校医的14所学校(园)各配备1名临时校医。
责任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卫健局财政局教育局
6.防疫知识的培训和指导
各中小学校(园)设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由县医疗机构选派具备相关资质中层干部担任县城学校的卫生健康副校长,指导相关学校卫生健康工作;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本辖区学校卫生健康副校长,指导相关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待近期人员确定后,教育局为兼职副校长颁发聘书。学校开学后临时校医对学校卫生健康进行指导,协助开展晨、午检,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
牵头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卫健局教育局
(四)后勤物资和食品卫生的保障工作
7.后勤物资保障。
发改局要及时调运师生开学后的粮油食品到位,监督市场销售的肉蛋类和新鲜蔬菜不得随意涨价。
牵头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
8.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供应学校(园)的粮油食品、肉蛋类和蔬菜进行抽样检查,对学校(园)食堂各个操作环节和饭菜进行监管,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牵头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市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局教育局
三、开学时及开学后的防疫工作
9.开学返校时的交通安全
我县学生基本为籍常驻家庭学生,地处农村较为分散,开学时学生由家长自行接送或自行联系具备合法手续的出租车单独接送,陪同家长限1人,由当地派出所做好校园周边的交通管理。
牵头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公安局教育局各乡镇
10.学校(园)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细则指南
(1)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4)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5)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6)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7)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8)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9)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10)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1)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2)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13)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四、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12.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13.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1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15.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牵头领导:
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
责任单位:卫健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注重督促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16.成立督查组,县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部门、学校开学后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不到位、执行不力的严肃问责。
牵头领导:
责任人: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教育局各乡镇及相关部门
六、强化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工作
17.成立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心理辅导服务指导工作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心理辅导服务,通过对各校(园)尤其是毕业班师生及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问题疏导,帮助大家及时调整因疫情带来的不适情绪,做到师生、家长社情舆情反映平稳。
牵头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教育局
18.县融媒体中心积极推送相关信息。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LED显示屏、微信群、腾讯智慧校园等方式教育引导师生进行科学防控、自觉防控、监督家人主动防控,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