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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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1

1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辐射危害,在放射源(也称射源)发生故障、失窃、意外事故等情况时能迅速得到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危害和财产损失,根据公司有关管理程序和具体情况,特制订本预案。按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做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是报警程序和要求。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放射源存放、运输、使用及其相关的活动。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指挥组组长由公司管理者代表担任,负责射线探伤事故/事件发生时的领导、指挥工作以及协调相关方。组员由安全保卫部、金属试验中心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3.2安全保卫部负责向公安部门报告,负责现场组织和公众疏散。

3.3金属试验中心负责现场事故/事件处理(配合处理),并联系专业人员。

4应急配置和管理

4.1库房由金属试验室、安全保卫部负责管理。金属试验中心负责将放射源存放在正确的位置,安全监察科负责库房外的警告牌和标志,安全保卫部负责库房防盗设施。

4.2放射源的运输,金属试验中心派出监护人要配带射线报警仪(一只)、计量仪(一只),运输要有专车和明显警示标志。

4.3放射源使用,工作人员要配带射线报警仪(一只)、计量仪(一只)、警示牌、红白带。

4.4由金属试验中心、安全保卫部对库房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5射线报警仪、计量仪的管理。

4.5.1射线报警仪,射线计量仪计量合格后才能使用。

4.5.2维修过的射线报警仪、计量仪要重新通过计量合格才能使用。

4.5.3工作人员在接受工作前要检查射线报警仪、计量仪是否外于正常工作状态。

5潜在的辐射事故诱发因素

5.1放射源失窃。

5.2运输过程中交通事故。

5.3射线探伤机故障。

5.4现场工作意外事故。

5.5γ射线探伤机私自外借。

6预防措施

6.1射源存放于专用贮藏室内,专用贮存室的设施环境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和《工业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如制作铅房、铅贮容器等,严禁与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放在一起,周围无生活设施。

6.2射源使用、运输均办理专门的手续,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本账册、双锁、双人使用,定期由安全保卫和金属监督部门检查,严格管理登记制度;射源从贮存室带至现场均有专用可靠的铅贮容器。

6.3射源在施工现场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带离现场放入贮存室,严禁将射源留置施工现场,射源丢失或被盗,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和业主方、监理单位。

6.4现场进行射线探伤时,须设置黄白带作安全围栏,悬挂醒目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射线探伤一般安排在每天下班后进行。

7应急处理程序

7.1当γ射线源出现故障发生辐射事故时

7.1.1放射工作(监护)人员应利用手中仪器,判断γ源大体位置,同时上报金属试验中心负责人。

7.1.2金属试验中心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并上报安全保卫部、及环保局、卫生防疫部门,现场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2现场应采取的措施

7.2.1围出警戒范围,设定安全区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是确保周围公众免受辐射伤害。

7.2.2工作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带,迅速有序地疏散周围公众。

7.2.3确定γ射线源所在位置。

7.2.4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紧急减少辐射措施。如堆放黄沙、设置屏蔽等。

7.2.5在事故处理专业人员到现场后,详细汇报事故情况。

7.2.6配合专业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7.3报警程序及要求

7.3.1失窃(遗失)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公室公司领导

7.3.2报警要求:报清单位名称、路名、门牌号、有关情况、联络人、电话。

7.3.3公司金试中心(周晓鹏,电话:);公司安全保卫部门(陈铭德;电话:-30111)公司领导(张耀庆;电话:-30901);环保主管部门:(电话:);公安部门:闵行分局治安大队(电话:-36419),紧急:110。

7.4放射源失窃、遗失

7.4.1保护好现场。

7.4.2启动报警程序。

7.5疏散程序

7.6事故处理程序

7.6.1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事故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7.6.2公安部门负责立案侦察和追缴。

7.6.3卫生部门对受辐射人员进行医疗和应急。

8对放射源事故的原因分析

按《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管理规定》(编号:Q/SDA255AQ20-20__)执行,进行事故分析,事故调查,总结教训,为今后对潜在事件的发生采取预防措施,提供改进意见。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2

为了加强辐射污染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危害,有效控制辐射污染事件发生,切实保障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维护职工、群众身体健康,保持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事故应急措施如下:

一、事故处理原则:

1、控制源:首先要把密封源置于有效的防护措施之下,比如用铅皮或其它防护性材料进行隔离等。如果是密封源丢失,应协助公安、环保、卫生部门查找侦破追回丢失的放射源;如果发生放射源被盗,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公安机关、环保、卫生部门查找。

2、及时处理:无论发生哪种类别的事故,也不管起程度如何,事故的处理工作要及时,特别是丢失放射源事故一定要采取措施全力追回,因为在无控制状态下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3、防止异常照射:在着手处理事故前,应制定出]具体的处理方案和步骤,尽量缩短工作人员在事故现场的时间,尽可能减少工作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剂量。

二、事故处理步骤:

1、及时报告和处理:一旦发生事故,当时单位要及时采取妥善办法,尽量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影响,并迅速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应将事故的危害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环保、卫生行政部门,由环保、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发生事故后不能等待,要及时组织人力、物理和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在处理措施制定之前,应利用现有的条件迅速及时地采取一些必要的处理措施,切不可贻误时机,否则,一般性事故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2、控制事故源:不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故,在处理事故时首先考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先把事故源控制住,以防蔓延或造成更大的事故。为控制事故应尽快采取保护性措施,如封闭现场、划定禁区等,同时尽快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3、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要及时认真地收集有关物品和资料,仔细分析事故原因,判定事故级别,采取各种方法估算人员的受照剂量,积极采取医学救护,必要时组织控制区内人员撤离,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危害。

4、控制事故的不良影响:无论事故大小,都会给相邻的工作人员、居民及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采取措施和宣传解释都应本着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为前提,进行科学的宣传和解释。一切夸大、不符实际的宣传都不利于控制事故的影响。

三、应急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安全责任制。保安部电话:

2、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对各类事故应急相应程序要落实到责任人、负责人。

3、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当地环保、卫生、公安部门报告。

卫生部门电话:

公安部门电话:110

发生放射源火灾时,应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

消防部门电话:119

发生放射源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环境保护部门电话:

4、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县级以上环保、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同时必须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3

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辐射事故所致的危害,加强医院射线装置的安全监测和控制等管理工作,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受检者以及装置周围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环境辐射污染,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xx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安部令20xx第16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xx第46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xx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GBZ98-20xx《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

2.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科涉及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内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及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工作。放射危险性的主要表现:当发生意外及人为等原因(如射线装置失控)时,会发生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二、放射科放射事件应急小组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

放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突发事件现场工作人员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应急工作小组现场处理人员医务处急诊科调查、协调、汇报组织临床科室协助救治进行突发事件处理提供支援和协调组织救治根据突发事件性质,通知有关部门

六、事故分级与报告:

放射突发事件小组全面负责放射事件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件的程度及时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同时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报送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

七、启动应急预案:

由放射突发事件小组统一指挥,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相互配合,支持。

现场控制:切断射线装置的电源,除了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出辐射污染区;

病人救治:对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而后转到指定医院治疗;

现场保护:配合区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

接触隔离:对放射事故造成的影像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原因,为整改提供依据。医务管理处组织对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通知设备科或相关公司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

整改: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联合调查的结论和建议进行整改,杜绝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八、应急响应的终止:

故障设备维修后,要经过XX市疾病控制中心放射防护专业人员对设备和场所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xx年卫生部令第1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之一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小组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副院长)

委员:

秘书:(放射科医师)

应急救援办公室:放射科

电话:0451-X11

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演变成公共卫生事件。

2、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察,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3、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施。

4、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责任划分

(一)工会组织的负责人应全力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抓好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协助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放射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事故、搜集证据,整理资料并做好记录。

(三)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及指挥工作。

(四)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主任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中人员、物资的调动调配工作,向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快速上报,最迟不得超过两小时。《放射事故报告卡》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五)加强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放射工作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密切配合、协助党政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防止现场物资及财产被盗或丢失。

(六)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完成救援任务尽职尽责,通过积极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为尽快恢复工作创造条件。

四、放射性事故分类与分级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卫监发(95)第48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一)凡属于多种类别的放射事故,按其中最高一级的事故定级。

(二)放射事故按类别分:一类: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二类: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三类: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

(三)放射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其它事故。

(四)放射事故按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放射事件(又称零级事故)、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

五、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六、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

(二)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除上述工作外,防护检测人员还应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1、协助和指导在现场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佩戴防护用具及个人剂量仪。对严重剂量事故,应尽可能记下现场辐射强度和有关情况。并对现场重复测量,估计当事人所受剂量,根据受照剂量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进行医学处理或治疗。

2、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迅速确定现场的辐射强度及影响范围,划出禁区,防止外照射的危害。

4、根据现场辐射强度,决定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的时间。

七、放射性事故的调查

(一)本单位发生重大放射性事故后,应立即成立由放射科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有工会负责人和总务科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恢复工作组。

(二)配合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编写、上报事故报告书方面的工作,同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各方面的相关事宜。

(三)调查组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过程和人员伤害情况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记录要妥善保管。

八、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实施过程中如有与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的条款为准。

九、象整理编辑应急预案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5

一、目的

x射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如果剂量过大或接触时间过长,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因此,为了保证放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院放射事故应急组织,其放射事件应急组织职责如下:

全面负责医院放射事件应急统一协调工作;

负责协调各个科室做好放射防护相关的工作;

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放射事件应急知识;

发生放射事件组织应急救援,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三、放射管理

(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

在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定专人每周一次检查每一个场所的射线警示标志和安全指示灯是否完好,否则及时更换;每年进行一次射线装置监测;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对本年度射线装置放射防护安全进行管理评审,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存在的内容提出改进措施;每1—2年安排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两年安排从放射工作人员轮训一次放射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和省环保局的领导下,根据辐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组织相关从放工作人员进行保健休假或疗养。

(二)放射事件报告制度

1、如果个人辐射剂量超标应立即向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组长汇报,安排超标人员脱岗休息,分析原因,分类处理。

2、发生或发现放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电话)。

3、医院必须立即向温江区环境保护部门(电话)和卫生行政部门(电话)报告。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射线装置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装置电源,并迅速向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汇报。联系人:潘胜。联系电话:。

2、若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医院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3、若放射源发生泄漏、丢失、被盗等,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或总值班。

4、发生放射事故以后,医院应立即组织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讨论,填写(放射事故报告卡)(见附件),上报主管部门。

五、保障措施

1、登记预约人员要热情接待患者及其家属,细心介绍检查流程,耐心解释其所关心的问题,告知其x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其产生只是在x线发生器电源开启的瞬间,与可见光一样,当开关关闭之后,没有射线的残留,检查的受益(尽早诊断和治疗疾病)远远超过可能产生损害的风险,而且我们放射科的医生和技师已经接受过严格的培训,将使用最小的曝射剂量和最小的曝射范围可得到一幅可供诊断的影像资料;温馨提示患者在放射科候诊期间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

2、照片技术人员或医生必须经过放射专业培训合格之后方可进行临床操作,对所操作的机器应十分熟悉;对遥控诊断床或机架机械臂的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密切注意机件的动作和病人的情况;必须熟悉各机器的应急停止开关,并能对应急情况做出判断。操作中必须注意对患者敏感部位的防护及家属的防护,原则上检查时不需要陪护,确需陪护者请穿铅衣防护,绝对禁止无关人员停留,杜绝不必要的曝射。如果有疑问,应立即向科主任咨询。

3、保证全体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全面掌握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每周检查一次放射防护警示标志和放射安全指示灯是否正常工作,个人剂量监测仪是否正常佩戴,场所门窗有无关闭不严的情况。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畅。

4、责任科室应定期对各机器,特别是带电动步进设备如诊断床、机械臂、机架等的限位开关、锁死机件和运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机件意外失灵。定期对球管管套、高压电缆与高压易击穿部件进行检查,严防高压电击事故的发生。加强日常维护。如果发现疑问,请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并与总务科联系维修事宜。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篇6

1、发现事故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选煤厂调度室和矿调度室汇报,详细汇报事故的地点、范围、人员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并通知武保科封锁事故现场;并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知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立即撤离险区,并在指定地点待命;同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和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勘察,拟定具体处理方案,准确估计处理事故的时间,经总指挥决定实施;

4、由总指挥指派一名处理事故的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所有可能与影响范围相接的通道的临时封闭警戒。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和接受指令。

5、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放射源处理专业队伍,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必须在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6、放射源的拆除、运输、存放必须在矿武保科的监督下进行。

7、由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处理后的事故现场进行安全检测,以确定是否可以恢复生产。

8、武保科负责立即疏散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警戒线,严禁与抢险救灾无关人员进入。

9、保健站医务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临时救护站,随时准备抢救受伤人员。

10、救护车开至指定地点待命,随时运送伤员至集团公司总医院。

11、事故单位的干部负责事故现场周围人数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