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专项应急预案(精选3篇)
吊装作业专项应急预案(精选3篇)
吊装作业专项应急预案篇1
1.前言
为适应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装机容量逐年快速增加,单机容量也大幅提高,目前中国已有许多单机容量600MW、800MW、1000MW的超大型火电机组大规模建设。大容量机组的本体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设备的外形尺寸和零部件重量大幅度增加,这些变化对工程建设而言都是新的挑战,特别是超高、超长、超重大型设备的吊装,已成为超大容量机组工程建设施工中的难点、重点。能否解决好大型设备的安全吊装这一难题,关键是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也是确保发电厂工程建设安全的重中之重。
火力发电厂安装中,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一般包括:锅炉钢架(大板梁)、锅炉汽包、除尘器、发电机定子、变压器、汽轮机本体、加热器、除氧器、除氧水箱、脱硫吸收塔及GGH等设备的吊装。为保证电力建设工程中大型设备吊装过程中的安全,需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吊装事故实行有效控制,保证人员、设备、机械的安全,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本文结合实际,阐述了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但愿对类似工作会有所帮助。
2.潜在错误隐患
2.1方案性错误
一般是由于方案编制者的经验不足,计算有误,方案审批者也没能把好关等原因导致方案选择错误。施工时如果采用错误的吊装方案,必然会造成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使施工过程无法正常进行,还可能会引发无法想象的严重事故。
2.2吊装过程的错误
由于吊装方案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工具使用不当、起重指挥不当、起重机司机误操作,都会产生吊装过程的错误,引发机毁人亡的严重事故。
3.安全措施
3.1培训人员
制定大型设备吊装方案的专责工程师,必须有很好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现场经验。由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负责,在设备吊装开始前由专责工程师对设备吊装施工的人员进行起重吊装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主要施工步骤、安全措施等培训。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3.2配备资源
(1)人员:从事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工人、操作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指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2)机械:用于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3)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全部落实,达到技术方案要求。
3.3措施实施
3.3.1吊装方案的制定
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应由负责施工的专责工程师编制,专业工程师审核,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批准的吊装方案。吊装方案制定应作调查研究,结合现场的实际,参考同类工程成熟的施工经验,征求施工人员的意见。特别重大的设备吊装。必要时可向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咨询,可制定两个以上的吊装方案,经由专家汇审,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从中选择出一个执行。
3.3.2办理安全作业票
凡是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得进行吊装工作。
3.3.3遵守事项
应绑牢起吊物。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时。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用一台起重机的主、副钩抬吊同一重物时,其总载荷不得超过当时主钩的允许载荷。起重机在工作中如果遇机械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如果起重机发生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除排险人员外,任何人严禁进入危险区;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利用构筑物时,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工作。
3.3.4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贯彻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实施吊装。交底执行会签制度,大型设备吊装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交底,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业主、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发生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没有执行施工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各级领导人负责。
3.3.5检验试验
在大型设备吊装中,凡使用自行设计或委托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计,自行制作或委托有关的厂家制作的构件作为主要吊装措施,在吊装措施设置完成,设备正式起吊前,均应作负荷试验。如条件限制。不能作负荷试验,需经起重专业总工程师批准。负荷试验一般应模拟正式起吊过程进行全程试验。负荷试验的载荷,应大于设备的起吊重量1.2倍。负荷试验不宜直接采用设备本身。
4.应急预案
4.1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专门的应急领导组织结构,做到项项吊装应急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
4.2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发生紧急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组织机构成员或组长及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报告,亦可根据紧急事态情况直接报告地方相关救援机构。吊装队应急组长必须立即向项目部应急组报告,并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向项目部应急组副组长或项目部应急组组长报告,报告后不得离开现场,应组织人员进行救援。项目部应急组组长、副组长根据现场紧急事态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地方救援机构,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机构报告。公司应急组组长根据事态情况协调和部署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公司救援组有关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协调。
4.3应急资源配备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办公室必须设置固定电话,应急组成员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应急图,应以视觉方式向全体员工展示撤离路线、紧急出口的位置以及其它关键设施的位置。在大型吊装设备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识牌。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禁止非该项目施工人员进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备置救护车与其它医疗救助设备。
4.4培训与演练
培训演练实施。力学基础知识、起重机常识、应急处置方法及事故发生时的信息传递、安全规章制度、各种紧急事故处理的一般知识采取集中培训。专责工程师、工区专责安全员具体讲课,培训不少于20课时。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5.结束语
电厂建设中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安全投入、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查处等多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对于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大型设备吊装安全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迈进,是大有裨益的。开展危险点的分析与预控,加强过程监督、检查、控制和纠正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电厂建设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从而把安全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吊装作业专项应急预案篇2
为仔细实行《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全面提高小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创新实力,努力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结合我校详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教育局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工作要点为依据,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各项管理,全面推动教改,努力在发展学生特性,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实践实力方面出成效,全面提高学生素养。
二、详细措施
(一)严格执行课程安排,开齐学科,开足课程学校严格根据国家和省颁布的课时安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仔细支配教学,组织教学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根据规定支配作息时间和周课时数。学校每学期要组织至少一次“家长开放周”活动,主动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学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老师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宣扬“健康第一”等科学育人观。老师学期初制定合理的教学进度,学校随时监督老师按进度授课,不得为应付考试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课程。
(二)、严格限制学生在校时间
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为8:30,全天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任课老师按时下课,不得拖堂。任何人不得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教学或补习活动。
(三)、确保学生活动及睡眠时间
除不削减、挤占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仔细上好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外,每天上午组织好半小时的大课间活动,下午搞好阳光活动。每学年结合实际做好各类小型体育竞赛活动和运动会,把“阳光体育”活动落到实处,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充分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四)、限制学生作业总量及批改质量
各年级作业总量的详细要求是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不超过40分钟,五年级不超过1小时。各学科的家庭作业量由班主任统筹支配。老师要细心设计学科作业,优化作业内容,创新作业形式。各学科教学任务要做到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坚决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处性的作业。加强批改,切实提高作业批改质量。“凡是向学生布置的书面作业,老师本人都要刚好仔细批改,严禁把作业交给学生批改,或以讲代批,要将批改结果刚好反馈绷带学生或家长”。
(五)规范教辅用书管理。严格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运用教学用书,严禁老师擅自向学生举荐、推销或组织学生集体购买各类学习辅导资料,违反规定者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的相关条例处理。
(六)严格学校考试管理
除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质量检测外,各任课老师不得组织各类加重学生负担的书面考试,不以分数排名次。小学生学业成果评定实行等级制,登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待努力。
(七)、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老师应当关爱学生,敬重学生人格,重视培育学生学习爱好;落实“减负增效”要求,提倡启发式、探讨式教学;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得私自由校外兼课、兼职。三、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组。
组长:马
副组长:刘
成员:各班老师
2、强化管理。
全体老师要以备课为重点,上课为中心,强调有效的教学思想,重视有效的教学环节,在教学中注意教学的民主和谐同等,着眼于学生的`实力发展,实现教学效益的提高。3、开展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锻炼和发展学生的实力,让学生把学校当成乐园。4、重视师训。学校要把不断提高老师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养作为减负的根本措施来抓。进一步加强老师队伍建设,特殊要不断提高老师的思想和业务素养,要引导老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加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社会使命感,老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加强敬重学生、爱惜学生、爱护学生的责随意识。不断提高老师的业务素养,提高实施素养教育的实力和水平,把老师的主要精力引导到投身教育改革上来。
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减负”工作宣扬力度,造成全社会关切、理解、支持减负工作的社会环境。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地宣扬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宣扬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把家长“望子成龙”的迫切愿望和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使学生家长主动参加学校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中,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宁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吊装作业专项应急预案篇3
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3号)等规定,按照省政府安委办明电《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省政府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按照《亳州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与安全生产检查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20xx年3月、7月、10月、11月的下旬)、重点检查和抽查、暗访等方式。
二、检查重点:
要将当前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贯穿于全年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行动,重点以粉尘危害严重的石材加工、矿山开采等行业和高毒物品(苯)危害严重的`制鞋、箱包、家具制造、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这些行业中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重点行业。
三、检查的内容:
(一)企业方面
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2、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3、主要负责人、职业危害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情况;
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公布情况;
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检修、维护情况;
7、从业人员劳动防护情况;
8、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
9、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1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政府方面
1、职业健康划转、交接,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
2、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安监局要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大检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摆上工作日程,真正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列入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切实把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检查人员在检查前,应当了解被检查单位及作业场所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经济类型,所属行业,主要产品,生产原辅料,生产工艺,存在或者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职业危害申报情况,接触职业危害人员情况,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等。
3、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复查力度,执法文书必须经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核对确认签名,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依法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