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精选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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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精选33篇)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1

为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趋势,保障我院职工与来院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XX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XX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XX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部署要求,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医疗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四早”“四集中”原则,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严防疫情在院内暴发流行,切实保障就诊患者与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重点任务

(一)保持有效防控组织机制,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

继续保持XX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统一指挥的工作常态,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完善医院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小组下设办公室与五个工作组的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应急调配、后勤保障及安全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属地责任与部门责任,进一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协同防控工作网络。

(二)保持“四早”“四集中”机制,加强疫情精准防控

继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做到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处置,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继续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严格按照程序转运至定点医院,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同质化、高质量的医疗救治,防止疫情在院内扩大传播。

(三)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强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上级防控要求,不断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院内传播。定期在院内开展排查筛查,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对新入院的患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评估,根据流程科学救治。密切关注住院患者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工作,并按上级要求对职工和住院患者开展核酸检测。对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转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加强日常消毒、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对出现疑似、确诊病例的,立即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相关物品,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隔离。

(四)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防控落实落地

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凡入院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并扫描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后方可通行。严格执行“三区两通道”管理要求,做好预检分诊,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继续落实病区封闭管理措施,规范家属探视制度,对确需陪护的患者,实施一床一陪护制度,并不得随意更换陪护人员,严防疫情从外部输入,防止交叉感染。全面落实疫情监测和日报告制度,通过微信发布管理动态和督导效果,尽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和疾病传播。加强医疗物资准备工作,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准备充足。

(五)完善复工复产防控措施,落实复工复产具体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市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限制措施要求,切实压实医院防控责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主管上级单位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抓好日常防控措施落实,做好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理等工作,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与卫生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宣传培训,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继续发挥心理援助热线作用,积极预防、减缓和控制疫情导致的负面心理社会影响。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院疫情防治实际,进一步完善我院防治方案、防治制度、防治措施,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统一协调和调度。要求全院工作人员要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坚决堵住疫情输入输出,坚决防止疫情在我院扩散蔓延。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提高政策执行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抓紧抓实抓细防控措施。建立疫情防控事件责任倒查机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全力以赴做好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对防控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在院内传播、扩散的,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就诊流程及定点医疗救治机构信息,稳定患者与职工情绪,增强信心,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营造强信心、暖人心的社会氛围,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的强大正能量,坚定信心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2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二、督促员工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严格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加强公共区域防护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五、完善后勤管理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湖北,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六、有效应对疑似症状者出现

1、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企业应建议其立即就医并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协助其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2、隔离有密切接触的员工

做好办公场所及感染员工污染表面的消毒工作,并咨询疾控中心,是否隔离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七、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四是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至专业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后方能复工;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3

随着国内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村村响广播宣传。

镇宣传线将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委宣传部要求及时更新播报上级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各村(居)委会要确保广播正常播放,如遇故障请及时与镇广电站站长刘文东(缩号3113)联系,广电站将派人及时维修处理。

二、微信群宣传。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原则上每个村小组要建立村民微信群,实现微信群全覆盖,村委会干部要及时将省、市和市的疫情防控重要公告和文件转发至各村小组微信群中,确保在家和在外人员全覆盖。

三、横幅、标语和宣宣传。

镇宣传线将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为各村制定宣传横幅,各村要在1月20日下午3点前悬挂在本村主干道路上,同时要安排人员在每个村小组用红纸书写至少5条以上宣传标语,标语书写于1月20日下午下班前完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也将不定期的发放宣,各村要及时张贴和发放到位。

四、小喇叭、音响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好已发放的小喇叭和已有的音响宣传,各村每天要组织好人员带着小喇叭和音响进村入户宣传好当前疫情防控重要公告和上级发放的《一封信》等内容。

五、召开会议宣传。

各村要在1月20日前组织村干部、村小组长和妇女小组长召开疫情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以上涉及的各项内容,各村书记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并安排好人员将所有的图片资料拍照上传至镇疫情防控微信群中。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4

一、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复工复产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行业指导原则。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生产情况调度和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区内农业生产领域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

坚持企业自愿原则。区内农业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在保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开工条件及市场情况,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条件

全区拟复工复产的农业企业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三类台账:

1.建立入场登记台账,对进入企业人员体温测量、消毒,必须戴口罩情况进行登记,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全体员工每天不少于2次。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三、复工复产程序

1.复工复产准备。辖区内农事企业、养殖企业、农资商店、宠物医院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外地返沈人员要提前报备,同时备好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防控物资,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2.复工复产申请。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1)、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复工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原材料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等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复工复产单位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以上材料报所街道审核,并提出复工复产申请(附件3)。

3.街道审核批准。各街道要对辖区内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审核批准,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4.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各街道根据实际审核情况,汇总复工复产单位名单(附件4),及时上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一)农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各街道要严格督导经营单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的,要责令其停工停业。各复工复产农业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严格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前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广播等手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并提前制作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宣传板等,在显要位置和相关场所进行张贴、公告,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严格厂区管理。合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强化信息登记、人员、车辆进出检查监测,对物流车辆、货物进行严格的消毒管理,避免货物运输通道与人员流动通道重叠,减少物流车辆货物与厂区员工接触。厂区暂停堂食。

3.严格员工管理。复工复产单位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附件5),外地返沈人员要提前报备,做好员工到岗前排查登记。实行健康状况登记制度,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所有职工每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4.严格消毒消杀。复工复产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消毒措施,每日对办公区域、营业场所等工作区域进行消毒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物体表面经常接触的门把手、窗把手、台面、桌椅、扶手、水龙头、电梯按钮等每天消毒2-3次,不易触及的物体表面可每天消毒1次;地面每天消毒1-2次;洗手水池、便器每天消毒2次;垃圾桶等每天消毒1次。

5.严格应急处置。复工复产单位要明确内部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加强员工异常情况处置培训、当员工出现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时,经营单位应迅速将其送到隔离区域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农业生产田间作业人员要求

严格落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疫情防控措施,对从事田间工作的人员应对封控区实施代耕代种,禁止农户开展自耕自种;对管控区推广代耕代种,自耕自种禁止跨村屯流动,实行错峰错时,分组分批实施;对防范区实行人不出本防范区,采取闭环管理的方式,错时错地下田作业;常态化管控应做到家地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加强自我防护,不聚集。

1.严格空间管理,设置农资中转区,在社区内适当区域设置中转区,由各行政村指派专人管理服务,用于农资中转运输。

2.严格管控田间作业人员。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等防控措施。生产作业人员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严防人员聚集,错峰错时,分组分批实施,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线下购买农资要单户单售,严格控制人员流量,农资运输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出入缓冲区、中转区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管控农机跨区作业。跨区作业的农机在作业前三天需往街道报备,做好作业人员管理和车辆消杀。区内农机原则上不能跨市作业。

五、加强监管

1.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农事企业、农民复工复产工作负属地监管责任,要确保将辖区内所有农事企业、农民复工生产纳入监督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要督促所有农事企业、农民将各项防疫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2.可采取现场抽查、视频检查、电话问询等多样的方式对复工复产农事企业、农民进行监督与指导,有效进行常态化管理,查找问题、堵住漏洞。

3.对于违反防疫规定的企业,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立刻整改落实。第二次发现予以关停整改,在整改落实到位之前不得继续生产。对于违反防疫规定的农民要及时制止,予以劝导。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工作部署,精准有序恢复运输服务,有力支撑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运输服务需求动态研判

(一)认真研判运输服务动态需求。随着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企业复工复产将快速推进,由此带来的人员流动和物资运输需求将快速增长。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运输需求变化趋势动态研判,指导运输企业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提前做好运力准备工作,扎实做好农民工运输、生产物资和原材料运输、农业生产资料运输,确保不因运输环节影响企业复工复产。

(二)精准对接重点群体运输需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将来一段时期全国范围内援鄂医疗队返回、大学生返校、农民工返城等重点运输任务,积极主动与当地卫健、人社、教育、文旅等部门,以及高等院校、重点用工企业沟通协调,及早对接运输需求,精细做好运输服务保障。

二、分区分级精准恢复运输服务

(三)坚持分区分级恢复运输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机制领导下,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__〕84号)要求,分区分级精准恢复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中风险地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尽快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高风险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护人员、公共事业运行一线人员等重点群体必要出行,稳妥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随着返城人员增多,中、高风险地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情况,有序保障高铁站、机场、公路客运站等枢纽接驳运输服务。

(四)保障重点地区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继续实施严格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和进京管理。对于武汉市以外的湖北其他地区,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方式,集中精准、安全可控地做好运输保障,帮助外地滞留在鄂人员逐步有序返回。

三、科学合理控制客座率

(五)分区分级控制客座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相关要求,科学合理控制客座率。出入中、高风险地区(不含途经)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包车,继续将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高风险地区城市公共汽电车每平方米不得超过4人,中风险地区每平方米不得超过6人。高风险地区城市轨道交通满载率要控制在50%以内,中风险地区要控制在70%以内。低风险地区之间的`“点对点”运输任务,可逐步有序放开客座率限制要求。

四、加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防控

(六)严格入境人员交通运输防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外事、海关、移民管理、民航、口岸等部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应急疏运保障车队,指导运输企业科学合理制定运输方案,根据不同规模、不同目的地旅客转运需求,灵活组织运力,分类做好境外返回人员疏运保障工作。要按照高风险地区的疫情防控标准,严格落实车辆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等措施,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遏制入境人员境内转运过程中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交叉感染风险,严防疫情境外输入。

五、加快推动物流园区复工复产

(七)分区分级推动物流园区复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切实把物流园区复工复产提高到更高优先级。低风险地区物流园区要全面复工复产,鼓励引导尚未返城的农民工在就近物流园区择业。中、高风险地区内,对于影响全国范围内物资集散和不同运输方式转运的主要物流枢纽和重点物流园区,要在加强园区从业人员防护、采取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确保不因枢纽结点衔接不畅影响物流运输总体效率。

六、加快推动维修驾培行业复工复产

(八)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复工复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执行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等车辆开通维修救援“绿色通道”,优先予以重点保障。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维修作业,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修车需求。中、高风险地区要充分发挥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作用,鼓励维修企业和互联网配件销售平台融合发展,采取电话、网络预约等便民措施提前预约,减少车主在维修点聚集和等待时间。鼓励开展线上车辆故障诊断咨询、车辆技术维护提示等非接触式维修。

(九)推动驾培培训行业复工复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疫情形势变化,认真研判、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分类有序推动驾培机构复工复产。低风险地区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卫生防疫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复所有科目驾驶培训。中、高风险地区要科学合理制定复工复产计划,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教练员和学员防护、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消毒等工作,逐步有序恢复部分科目培训。鼓励推行理论课程远程网络教学和实际操作技能“一人一车”的培训教学服务。

七、创新推出便利经营措施

(十)积极推广网上办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广运输服务业务网上办理,充分发挥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作用,开展道路运输业务网上办理,优化办理流程,对普通货运车辆年审、道路运输证换发、从业资格证审验换证等相关运政业务一网通办,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十一)提升车辆技术管理便民服务水平。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通过网上平台申报达标车型。技术支持单位要集中力量加快技术审查,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确保达标车型申报一个、审查一个、发布一个。统筹考虑疫情影响、汽车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复工复产现状,《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第二阶段实施条款、《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第一阶段实施条款,从20__年5月1日顺延至20__年9月1日起实施。

八、推动落实运输企业扶持政策

(十二)推动落实财政金融优惠政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企业财税金融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交财审明电〔20__〕79号)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将各项财政税收金融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帮助运输企业渡过难关。要指导货运企业和出租汽车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和融资租赁公司对接,落实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特殊群体个人经营性质贷款,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以及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根据自身经营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对企业和个人客户实施临时性延付租金等安排。

(十三)积极落实保险优惠政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银保监部门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险部函〔20__〕36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保协函〔20__〕37号)相关要求,指导运输企业主动对接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通过双方或者多方协商的方式,明确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营运车辆,延长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车险保单保障期限。鼓励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服务商,降低或减免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服务运维费用。

九、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

(十四)加大已出台政策宣传力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扶持政策,通过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网络平台等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中国通信信息中心以及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要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全国道路公共货运平台、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及时将相关扶持政策传递到企业和驾驶员,引导企业和驾驶员按规定程序申请申报。鼓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维修协会等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与会员企业紧密联系优势,大力宣传国家出台的对交通运输的扶持政策以及在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和复工复产中表现突出的会员单位。

十、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十五)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车辆和司乘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动态监控,长途客运班车和包车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要会同公安机关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和信息共享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违规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十六)维护行业稳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了解运输服务企业困难,切实做好小微企业、货运司机、出租汽车司机等重点群体帮扶工作。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和驾驶员、工会加强沟通协商,阶段性减免出租车“份子钱”,维护行业稳定。加强对货运物流行业监测分析,引导物流企业、货车司机有序复工复产,合理引导运输价格预期,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6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以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避免疫情在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为目标,通过严格疫情防控标准、积极宣传疫情政策、强化开复工管理措施等,坚决完成疫情防控期开复工管理工作各项任务,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防止出现疫情,强化安全生产,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持把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强化执行,令行禁止。

(二)落实企业“两个责任”。各建筑业用工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企业内部组织领导,成立本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建立完善企业疫情防控体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工地、每个人。结合实际,各项目部分级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并按照防疫要求制定项目具体防控方案。

(三)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以项目为单位,根据防控情况,项目部提出开复工申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相应检查,并对辖区内工地的拟开复工时间进行科学指导安排,引导务工人员分批有序返工。

三、时间安排

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__年2月10日0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若时间需要后延将另行通知),此前务工人员不能进场。有重要和紧急任务确需开复工的,经指挥部批准可提前开复工。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停工管理。即日起,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现场防疫情况,落实现场防疫措施,并做好重大危险源管控、起重运输设备维护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细化项目防控。以企业为主体,认真制定落实新型肺炎防控责任制,分级成立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包括项目企业层级、工程项目层级以及专业工种层级;同时,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项目的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工地复工场地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安全生产保障、应急预案等。项目建设、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分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要密切配合,把新型肺炎防控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三)严格防疫标准。

1.项目现场全封闭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并对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及时关闭上锁或有效的封闭措施。实行工地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由保安员及卫生员对各出入口进入人员进行测体温、登记。

2.项目现场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充足。工地开复工前应储备所需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配备足够的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其中卫生员配备数量不得少于2人。

3.项目现场防疫管理措施到位。

(1)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通风,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

(2)严格佩戴口罩。项目部统一配发合格的口罩,所有在场人员必须依规佩戴。

(3)加强工地饮食管理。项目部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工地设立食堂的,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经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4)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工地卫生员应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消毒不少于2次,应留存消毒记录。

(5)实行日常体温监测制度。工地内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2次,应留存监测记录。

4.项目现场人员管控措施到位。

(1)工地开复工前应做好对从业人员的情况排摸,并实行分类管理。重点疫区或需途经重点疫区的从业人员应暂缓返威;其他外来务工人员,项目部要提前通知在原籍做好居家隔离及健康日检测工作,并留好检测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就地治疗。返威后,现场应设置隔离房间,实现14日隔离后,方可返岗;对于威海本地的,按照普通防疫要求执行。

(2)务工人员必须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考勤通道进场,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

(3)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4)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5、开展从业人员岗前防疫教育。各工地开复工前应组织务工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防疫教育交底单见附件1)。

五、防疫检查

所有工程项目开复工,各项目部需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不少于3次检查。对未经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要责令停工整改且予以顶格处罚。

(一)项目部准备工作结束后,务工人员进场前。项目开复工前有关场地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安全生产保障等现场相关硬件设施准备完善后,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检查表见附件2)。

(二)部分务工人员进场,项目部整体防疫工作展开后。当项目返场务工人员数量达到用工总数一半或超过30人时,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防疫检查。合格的,允许剩余务工人员继续返场;存在问题的,项目部立即整改到位后,剩余务工人员方可继续返场(检查表见附件3)。

(三)务工人员全部返场后,项目全面生产开始前。当项目务工人员全部返场时,项目部需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防疫检查。合格的,由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下发同意开复工通知书;不合格的,项目各参建方要立即对照开复工条件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下发同意开复工通知书(检查表见附件3)。

(四)开复工项目及时报备。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开复工情况,实行日报备制度,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自即日起于每日16:00前报市住建局备案(统计表见附件4)。市住建局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组织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调研督导。

06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警觉,做好防治和疫情管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监管人员在时刻密切关注务工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

(二)处置报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应急值守,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做好登记、检查和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按程序处置,并按规定如实报告。

(三)加强宣传。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新型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既要向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讲清新型肺炎的危害性,使大家都高度重视防治工作,又要让众多务工人员了解掌握有关防治措施,使防疫知识深入人心,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及燃气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方案如下:

一、复工的时间要求

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10日24时。如需提前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重点加强食堂、宿舍和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并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并在工地的各个区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复工人员熟悉疫情防控知识。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返回,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明确相关要求,并确认相关人员的动向。对其他省份、外市来湛的人员,要严格把控、提前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来湛。

(四)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项目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接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前端采集和考勤设备正常联网运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时间及体温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无特殊情况,严禁工人外出,确有需要应先请示报告。

(五)设置体温测量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测量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测量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台账。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疗物资;每天按时配发口罩,严格落实工人佩戴口罩的规章制度。

(六)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医用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饭堂,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采取医学健康监测,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上报,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八)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制定1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制定1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1次安全检查,在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三、复工申请流程

(1)建设单位需提前3天向辖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表,按要求统计填报涉及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人防、消防等复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名单,并提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资料。未进行申请或申请不批准的房屋市政工程一律不准复工,未登记上报的工人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市管项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申报复工手续。

(2)住建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填写复工检查表,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复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市管项目复工申请的审核工作。

四、复工后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严格落实《公众预防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的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一次准确的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如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集体宿舍等区域,要安排独立隔离场所进行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在食堂就餐应实施错峰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围餐和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并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健康监测,送院诊治,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措施。同时,要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五、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

住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以企业自查自纠、上报视频材料等为主,辅之以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住建主管部门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7

一、检查内容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劳动保护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项目部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项目部对本次检查负责

项目部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进场安全教育

一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是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和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5.制定复工检查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针对建设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与项目部经理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有针对地强化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检查时要认真细致,切忌走过场,游玩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强化对在建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一是强化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是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等。

三是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工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

四是强化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五是针对前期雨水天影响,应当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

四、工作开展情况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项目部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对施工用电进行全体性质大检查,由项目部临时用电管理人及安全人员对生活区、现场及项目部宿舍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有现场专门负责人。

机械方面:查看工地使用的塔吊、钢筋厂、木工房的机械安全装置达到使用要求,塔吊限位可靠,钢丝绳、吊钩无损坏变形,在正式使用前做好试运行。各种小型机械、手持电动装置绝缘良好,无漏电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详细排查现场已搭设完毕脚手架的卡扣,脚手板,绑扣安全,及围护措施中的安全网、密目网齐全无盲区,有杂物及时清理。排查高处防坠措施有效。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施工现场方面:检查做到水通、电通、路通、排水畅通。

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再教育,对年后施工项目重新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检查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齐全有效。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8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适用对象

1、涉及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机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食品生产和供应、仓储物流、物业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2、承担重要国计民生、重大工程装备、重要物资保障等领域的重点生产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

3、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企业,需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补充相关资料,参照本方案要求报批。其他企业暂不允许复工复产,具体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工审批程序

(一)企业向改革创新发展局报送复工申请资料。包括企业复工申请报告,疫情防控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复工生产方案,防控物资清单表,消杀隔离记录表,职工健康登记表、汇总表,企业负责人签署的疫情防控承诺书,设置单独的应急隔离房资料等。

(二)改革创新发展局对资料进行初审,报复工复产工作组(由改创局、教育卫体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及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办人员组成)。

(三)复工复产工作组对企业防疫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会审,对符合要求的,报送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四)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上级要求、企业实际情况、辖区疫情防控形势等情况予以核准,企业方可复工复产,未经审批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五)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名单向x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三、复工标准

企业提出复工申请前要做到“7个必须”:

(一)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细化疫情防控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明确专人负责。

(二)必须全面摸排职工信息。严格摸排员工出行轨迹,全面掌握每名职工春节假期流动信息、身体健康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和共同生活人员健康状况,精确到人,建立“一人一档”,登记造册。

(三)必须提前对厂区全面消毒。对厂区、食堂、洗手间、电梯、通道、垃圾桶、把手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集中消毒;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

(四)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准备。提前备齐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体温计、洗手液等防控物资,设置测温点和应急单独隔离观察房间,配备相应措施和设备。

(五)必须实现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说明事宜及行程路线,做到封闭管理。

(六)必须强化宣传教育。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到科学防控,要以车间、班组或科室为单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做到,同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七)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前做好供水、供电、空调设施和电器电路、危化品储存等安全检查,加强车间、仓库、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等风险排查,层层压实责任,严格生产规程,确保劳动防护和安全监管到位。

四、复工后防控措施

企业要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6个强化、3个要”:

(一)强化出入管理。要设立对进出厂区职工进行逐一登记、测量体温,对来访人员要登记身份证、手机号码;对进出车辆要登记造册、进行消毒。

(二)强化全面消杀。坚持每日早晚消毒2次,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房间每日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要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禁止提供生鲜食品。

(三)强化人员管控。对高发病区的、与高发病区人员密切接触的职工,一律不允许返回西安市;已购买机票、车票的一律劝阻退票;对正在返回我市的非高发病区职工企业要安排专车从机场、车站等接回,按照规定隔离14天。

(四)强化职工防护。职工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串岗,不聚集,不随地吐痰;特殊岗位要配备防护服、防护镜、手套等;外出行程必须实现两点一线,形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生产、生活的闭环管理。

(五)强化应急值班。做到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出现情况要立即向所在街道、园区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立即与医院对接联系,及时科学送诊。

(六)强化关心关爱。要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引导职工理解和支持,帮助职工解决生活困难,鼓励自驾车上下班,交通不便企业可安排通勤班车或定制公交,固定人员、固定线路,按照荷载人员数量减半乘坐,每次车辆使用后进行全面消毒。

(七)要主动做好联防联控。企业及职工要积极配合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做好信息沟通,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八)要采用灵活弹性复工方式。积极尝试使用电话、网络、视频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积极采取错时生产、错时上班等方式,最大限度压缩在岗人员,减少人员流动。

(九)要停止举办各类现场集会。防疫期间禁止举办各类现场集会、招聘会、技能培训会、销售会等;企业餐厅必须落实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体检,实行分餐制、盒饭制和错峰用餐,每次用餐前必须进行通风、消毒。没有餐厅的企业提倡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减少用餐人员聚集。禁止招聘新职工,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高发区出差,确需出差的企业必须制定路线和出行方式,返回后隔离14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复工生产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7个必须”、“6个强化、3个要”,自复工之日起至全市一级响应解除前,每日须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聚集性感染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街办、各园区管办对各自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属地监督责任。各单位要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所有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稳控当先,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积极支持复工复产。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全面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认真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内部机制,协调保障物资资金,优化网上审批服务,做好生产要素供需监测,有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四)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辖区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并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企业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先进典型企业的宣传报道。

(五)强化督导检查。对各有关单位、辖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督办;对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担当作为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指导。对企业发生问题、出现监管缺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纪依规对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本方案有效期从即日起至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具体内容可根据上级最新要求进行调整。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9

为应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冠肺炎医院感染暴发处置能力,有效控制新冠肺炎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流行,快速切断传播途径,防范疫情的扩散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病毒在院内交叉传播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确保病区工作人员和住院患者及其家属安全,我院发现确诊病例后,犍为县人民医院立即全封闭管理,根据医院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此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院全封闭管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平稳、高效、优质”的医院全封闭管理原则,将“三个保证、三个确保”贯穿全院全封闭工作之中,始终做到保证医疗服务过程的连续与安全,保证各项工作衔接的有序无缝,保证以人防、物防、技防为基础的全封闭管理体系建立。

二、预警机制

1.加强培训。医院及各科室加强人员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避免感染扩散。

2.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各科室应按规定对科室工作人员、病员和家属常规开展新冠肺炎监测,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处置。

3.医院感染预警及处理。科室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立即报告医务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就地隔离工作,由医院防控办请示医院新冠肺炎防控指挥中心批准后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院区封闭应急处置预案,同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犍为县人民医院全封闭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朱晓丹、朱德平

副组长:段永建、吴光耀、杨志清、陈静、虞波

成员:高全良、罗宣、杨琴、吴秀琼、胡川、王正刚、欧阳波

工作职责:根据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立即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院区封闭应急处置预案,负责指挥协调实现医院全封闭管理,做好疫情预防控制、诊疗及后勤保障工作等以保障在院患者达到及时救治。

1.医疗安全保障组

组长:段永建、吴光耀、虞波

成员:高全良、罗宣、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工作职责: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及在院病人日常救治指挥协调工作,对全院病人进行病情评估,医疗组负责具体治疗措施执行,心理干预组和护理组做好住院病人心理疏导及法律法规宣讲,确保病人安全。核酸应急采样小组在6小时内完成对在院医务人员核酸采样,检验小组6小时内出具在院医务人员核酸检测结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杨志清

成员:周聂、王仿桥、胡川、刘松、李怀先、许自国、王正刚

工作职责:负责病区封闭时建筑布局紧急改造;提供隔离应急物资,包括消毒物品、院区食品和生活用品准备;保障医院水、电正常供应;需要时的维修改建;检查库房库存情况,根据库存状况,制定7天1轮的物资储备计划。

3.舆情监控组

组长:陈静

成员:王春蓉、敖霜

工作职责:加大院区封闭宣传力度,在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温馨告知;负责收集全封闭管理过程中各种相关影像资料,做好封闭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报道内容经办公室领导审定后发表。

4.安全保卫纠纷防范组

组长:杨志清

成员:欧阳波、曾红、医院保安人员

工作职责:安保人员维持现场,保障现场安全,防止其他突发情况的发生,立即对医院白求恩广场,南大门及东大门进行人为管控,原则上只进不出,防止传染源进一步扩散。

(二)各科室成立病区封闭管理小组

组长:各科室主任

副组长:各科室护士长

成员:各科室成员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科室全封闭管理措施,制定本科室全封闭管理预案;即时解决全封闭管理过程出现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即时与各工作小组联系;确认病床对应情况、人员布置和要求等;汇总全封闭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上报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1.一旦出现一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我院全封闭管理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全封闭管理预案。

(1).白求恩广场由罗平,罗建两位同志负责,拉出警戒线并禁止所有人员进出;

(2).东大门通道由魏峰,胡跃明两位同志负责,拉出警戒线并禁止所有人员进出;

(3).南大门通道由龙超,向安东两位同志负责,拉出警戒线并禁止所有人员进出。

2.各临床科室接到医院全封闭领导小组院区全封闭指令后,门诊及各科室暂停接收病人,立即对本楼层各电梯及消防通道进行封锁,仅保留一台工作人员刷卡电梯。病人及陪护人员禁止离开病房,坚决遏制楼层间与病房间的人员流动,医务人员做好病区患者的法律法规宣讲及心理疏导工作。

3.对科室病员和陪护人员实行分类隔离,将密切接触病员和陪护(原则上不留陪护,若病情所需,则留一名与病员接触最为密切的陪护)安置在一侧独立区域,且符合单人单间隔离要求。其他非密切接触的患者和家属以原病房为单位隔离在另一侧病区,隔离观察时间根据疑似患者核酸检测结果而定;在院门诊病人在门诊二楼健康管理中心处集中隔离。

4.协助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人数,对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各临床科室在本病区设立临时核酸采集点,负责本楼层所有人员核酸采集工作;门诊设立1处门诊临时核酸采集点,负责门诊1-3楼所有人员核酸采集工作;行政楼在1楼设置1处临时核酸采集点负责1-5楼所有人员核酸采集工作。

5.隔离期间所有病员、陪护和工作人员的食物、生活用品由医院统一配送。

6.各科室负责做好本病区每日环境消杀工作,病区中央空调立即停用,如疑有空调系统的污染,由后勤科安排空调系统的消毒。

7.启动零报告制度。各科室制定专人每天上午11点前将当天区内患者及陪护情况(主要关注是否有发热及其他新冠症状)电话报医院防控办。

8.医务科、护理部对医护人员进行统一调配,以保证能所有病人进行合理治疗。

10.各小组要以稳定、团结、和谐为基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分工要求高度负责,全力做好协调保障工作,参与医院全封闭管理、协调解决全封闭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与全封闭管理领导小组联系。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10

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做好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第一”,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经开区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保障性复工行业: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品(供水、供电、油气、医药、饲料、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企业连续生产必需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要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灵活安排职工正常上班。

(二)复工节点要求:辖区范围内除以上必需行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__年2月9日24时前实施复工复产。紧急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提前3天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必备条件

(一)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要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职机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必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备。企业提出申请,并按照《关于做好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银开党政办发[20__]3号)文件分组要求,提交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自查表和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经部门核查(东区、西区企业由经发局、安监局负责核查;金凤工业园企业由工业园办公室负责核查;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核查;新招商引资企业由经合局负责核查;育成中心企业由动漫公司负责核查)提出建议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三)必须全面核查员工及亲属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经开区管委会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待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对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对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电话劝阻,疫情期间按照国家要求原地隔离;四是对外省来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人员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管委会、社区街道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四)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四、疫情防控

(一)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隔离,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通勤车辆、车间、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坚持小批量多频次职工就餐方式。上班期间职工就餐,应采取小批量多频次、错时就餐、盒饭供应等方式有计划的予以安排,杜绝人员汇聚、集中。

(五)坚持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六)坚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值班管理。

各企业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1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人员社会管控,严防输入和扩散风险。

1、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人员,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高风险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学观察机构或居家实施严格的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相关机构和社区对其进行严格管控。中风险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对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已实施交通管控的武汉市和湖北省其他地市,严控人员输出;未实施交通管控的'地市,人员抵达目的地后一律集中隔离14天。

2、有效落实“四早”措施。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做好新冠肺炎病例、聚集性疫情、社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报告相关病例和疫情。要强化实验室检测和诊断,切实提升检测质量和诊断时效。要综合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各地要指定发热门诊、定点收治医院开展发热病人筛查,及时诊断并隔离治疗新冠肺炎病例,做到“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防止漏诊、误诊,防止轻症转重症。

3、鼓励实行动态健康认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个人健康码等信息平台,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个人健康申报等方式,居民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电子健康码或通过社区申领纸质版健康码(健康通行卡),获得出行、复工等资格。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社区等综合判断个人健康风险等级,实现特殊时期动态健康认证。

(二)做好重点场所防控,严防扩散风险。

1、落实社区防控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不留死角。针对未发现病例的社区,实行“外防输入”的策略,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工作。针对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的社区,实行“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在采取上述措施基础上,还应当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针对出现疫情传播的社区,实行“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进一步实行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措施。

2、落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对于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但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经检测筛查排除感染,可适当缩短隔离时间,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提前返岗。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单位应当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区域封闭消毒等工作。

3、落实院校防控责任。各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开学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院校开学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等工作。开学后学校医务室加强监测,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人有过接触以及有相应症状的学生,采取单独隔离措施。开展“晨午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病例的院校,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上报,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接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4、加强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对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按要求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登乘,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检疫部门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

5、加强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对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要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全面排查入监干警职工、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要密切关注服刑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当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要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出现确诊、疑似病例,应对其可能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集市等人群聚集活动,做好出外打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对乡镇(涉农街道)和村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发现病例的县,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和环境卫生清理,除有病例村组外,允许其他村组村民有序出行。具备条件且防控措施到位的乡村旅游场所,可逐步有序对外开放,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级要增强大局意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责任、个人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推动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

(二)强化信息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尽快公布当前本省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旗)名单,落实分区分级管控要求,并将动态调整的风险地区名单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日报告内容及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三)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引导群众切身感受疫情发展的向好趋势。全面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人心。

(四)强化监测评估。动态评估防控成效,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全面提高建章立制规范性、风险识别合理性、措施落实精准性。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1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治理我院潜在的事故隐患,强化隐患整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工作制度建设,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二)加强对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泵房、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门急诊场所、病房大楼的'监管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到位,各类安全指标标示的警示牌按照规定设置;

(三)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各类特种设备、电梯、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等大型生产设施和电线线路的检查,确保生产设施设备时刻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四)加强对毒麻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五)加强消防应急的演练,配备有战斗力的应急队伍;

(六)加强道路安全教育,强化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强化规章制度教育,认真做好日常交通工具例行保养;

(七)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应急和处理能力;

(八)严格按照“三同时”的建筑施工要求,加强综合住院楼建设的安全施工管理;

(九)加强医护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十)加强重要节假日值班保障,保证信息畅通;

(十一)加强防盗等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步骤方法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各科室、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26日—4月20日)

各科室、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由其主要领导负责,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查出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隐患。

(三)检查督导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我院将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对各科室、部门开展检查督导。方式为听取汇报、实地查看。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亲临一线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领导力量落实,领导责任落实。

(二)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科室、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和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激励机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三)标本兼治,构建长效。各科室、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认真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整改、不留死角。要规范安全监管,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夯实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消耗等全过程管理。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13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公司汛期各项安全环保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环保事故及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确保实现安全渡汛;抓好汛期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汛期安全环保工作方案。

一、成立汛期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下设汛期办公室在安全环保部,主任,副主任;

成员:、。

职责:负责汛期安全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单位汛期安全环保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处隐患整改。各基层单位对应成立汛期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二、汛期安全环保排查及隐患整改内容。

(一)排查(检查)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安全环保工作会议、通知、文件精神和安全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3、度汛方案、抢险预案、人员撤离计划制定情况,防汛安全渡汛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4、尾矿坝稳定情况,是否存在异常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隐患;

5、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排洪构筑物断面尺寸、入水口高程及建筑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合,是否存在变形、位移、损毁、淤堵、排洪不畅等隐患;

7、库区周边,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异常现象,是否存在违章爆破、采石、排放废弃物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行为;

8、落实特大暴雨尾矿库停止排尾放矿、紧急情况撤离人员制度或应急处置措施准备情况,洪水后尾矿库坝体稳定性和排洪设施检查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9、防汛安全渡汛应急物资储备到位、道路及通讯畅通情况;

10、在建尾矿库安全渡汛措施制度与落实情况;

11、汛期在用尾矿库汛前降低库内水位紧急应急措施建立与执行情况;

12、监测监控系统建立与完善情况;

13、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作业一线的监控情况;

14、对易受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影响的重点道路加强维修整固和监测监控;

15、严格落实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实施情况;

16、各类压力容器设备,重大和重要设施,如炸药库、油库、配电房、机房、重要建构筑物的避雷设施防雷检测情况;

17、生产、生活区域的防洪排水设备、设施准备情况;

18、井下涌水、采场片帮、冒顶、采空区地表陷落区的安全管理;

19、各项安全供用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0、重大危险源和隐患安全监控情况;

21、暂时停产矿山汛期巡检巡查及应急值守工作情况。

(二)隐患整治主要内容

1、建立汛期从隐患检查登记到整改、验收、上报等闭环管理制度台账资料;

2、对重大隐患及危险源专门建档管理。

三、主要工作步骤和内容

(一)组织准备阶段(3月25日―4月1日)公司及各单位安委会要迅速召开会议,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

(二)全面落实汛期安全工作及值班值守阶段(4月5日―12月30日),各单位按照集团(z20__{)要求,严格落实本单位防洪渡汛方案,切实抓好重点防汛区域、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要采取超常预防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防控。

1、各单位安全环保管理、生产技术和保卫等部门,要重点督查各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促生产单位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作业一线的监控,做好防洪防汛应急准备;

2、各单位要加大对地表工业场地现场安全检查力度;

3、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严格落实汛期安全行车措施,遇到恶劣天气要坚决封道,停止车辆通行;

4、各类重大和重要设施,必须一律进行防雷检测检验,炸药库、油库、降压站、配电房、机房、重要建构筑物的避雷设施,按相关规定进行防雷检测,保证有效;

5、对生产、生活区域的防洪排水设备、设施要确保完好,排水能力能满足“雨季四防”和汛期安全工作的需要;

6、地下矿山要加强井下涌水、采场片帮、冒顶、采空区地表陷落区的安全管理,露天采场加强边坡防洪、防滑的安全管理;

7、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刚性执行各项安全供用电规章制度,严查违章,确保各重要防汛区域、关键防排水设备设施在突然停电情况下的各种预防措施的安全运行;

8、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隐患安全监控。雨季期间对重大危险源和隐患要定人员,定措施,实行领导负责制跟踪管理,确保雨季安全;

9、对暂时停产的矿山单位,对停用的尾矿库要视同正常使用库进行监管,一同巡检巡查,保持截洪沟、排洪设施完好畅通;

10、加强汛期环保管理。确保近江河、饮用水源、居民区、农田及水利等敏感点的尾矿库的防雨防洪、防渗漏措施落实和环保设施有效运行。

(三)检查、验收汛期安全环保工作落实阶段(4月20日―12月30日),公司工作组抓好汛期安全环保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对汛期安全环保隐患排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集团《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的规定内容,制定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二)保证安全环保投入,改善安全环保条件,提高系统防洪抗洪保障能力;

(三)对有关人员全面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14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害,及时采取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防控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工作原则。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分工合作、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原则。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企业内部所有突发传染病疫情的.情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物资保障、安全稳定、卫生防疫、督导检查等专项工作组,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实施联防联控,开展督导检查。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突发疫情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4、发生疫情后,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分析、研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5、协调本企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疫情发展及处理信息。

6、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疫情防控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1、监测预警。建立完善监测预警系统,严格落实疫情监测、分析报告、信息通报等制度,将日常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广泛收集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发现异常现象,果断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疫情报告。发现疑似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后,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和市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置

1、启动预案。发生疫情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向主要领导提请,由主要领导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2、基本应急。预案启动后,就地隔离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立即封闭或者封存可能被病原体污染的相关物品,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实行厂区封闭管理。严密职工健康检测对本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采取体温检测等预防性筛查的,严格按照疾控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员工通道进口应配备体温计或测温仪,其中配备和使用体温计的,一用一消毒的操作应公开进行,并确保消毒溶液的使用安全。进行体温检测筛查的员工须确保自我防护措施有效到位。全面开展全厂区的消毒,特别是宿舍、食堂、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等部位

3、信息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不得虚报、瞒报。疫情发生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简要信息,随后上报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上报工作。

4、预案终止。根据处置工作进展和市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建议,领导小组适时做出预案终止决定。

五、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后,凡在本地的所有部门的负责人,要保证手机畅通,保持联系。

2、应急队伍保障。疫情防控队伍主要由公司正式员工组成。按照规定程序,各工作组分工协作,科学有序地迅速展开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企业内人员听从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做好相关基础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等物资配备。设置单人单间、相对独立的隔离留观室。

4、经费保障。疫病防控经费列公司开支,物资采购列月度物资采购计划。

本预案是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实施防控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15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用更加精准管用的举措、科学周密的方法,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同步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区域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把握大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树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能有丝毫麻痹丝毫放松。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号令,建立疫情防控组织,配备防疫物资和设施,提前摸底排查,对返开人员分类管理,每天监测职工健康状况,分散办公、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与消毒,加强个人卫生与防护,做好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动态掌控,实行开停工企业清单式管理。要全面掌控重点企业节后开停车情况,实行分类型动态化清单式管理。各责任科室要抓紧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进行一次工作对接,结合原先工作台账和掌握的情况建立清单,跟踪区域内企业生产运行、开工停工状况,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检查和条件确认。

(三)及时高效,开展针对性的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各责任科室要全面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一是再评估已复产企业的安全风险。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料、洗涤用品、粮油批发、电力、供水、环卫等企业和新能源、供气、污水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估。要深入研判突击生产和临时转产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施工安全,通过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保持现有生产经营运行安全状态。二是抓好区域复工复产的分类指导。各责任科室要综合考虑区域整体安全风险。既要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下游不开工造成的危化品胀库等特殊风险。三是对标对表排查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食品、工贸铸造、建材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风险隐患排查指导要制订清单、建立台账。

(四)严格条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要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强行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一是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继续加强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酒精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园区安委会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工矿商贸企业要通过危化品大数据平台、智慧安监等实时监控企业复产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线上预警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线下精准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企业“七个不开工”要求和复工复产报告、安全条件审核确认制度;工贸铸造、食品加工、建材等行业企业根据自身行业领域的特点,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风险研判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应急处置方案到位。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领域要持续关注高层建筑、群租房的消防安全。三是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开安委办〔20xx〕5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企业员工宿舍、居企隔离点、应急隔离室等的消防安全工作。园区消防工作站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安环科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员工宿舍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三、工作进度

(一)风险评估阶段。各责任科室要分类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清单,准确及时动态掌控复工复产时间、人员到岗、复产准备情况,记录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一次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对应的措施计划,形成风险评估报告。2月20日前,由安环科统一汇总,以电子稿形式报县安委办。

(二)检查指导阶段。各联系企业干部要结合“三服务”全力组织检查指导服务各项工作。要融合检查与服务同步并重,突出指导服务主基调。要切实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对标对表自查,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到位、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安全负责人是否到位、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是否到位、复产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同步开展复工检查或条件确认。期间,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联系企业干部要多通过电话、微信、钉钉等提醒、沟通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注意收集企业在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好企业人员取证、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不罚,对情节严重、存在主观恶意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安全措施的,则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后,各企业、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深入分析疫情情况下安全风险防控的得失,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形成可借鉴的制度和机制,并加大力度推进隐患问题整改。在疫情结束后5天内,经济发展服务科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作台账,安环科将工作总结材料书面稿及电子稿一并报送县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做到安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以此为契机淬炼干部队伍应对特殊条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能力,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推进复产复工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统筹工作全面部署。将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防汛防台防寒,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按照“量化、细化、清单化”的要求,把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具体化。

(二)准备充分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工作层层落实,建立闭环机制。

(三)主动联系认真对接。加强与县企业复工复产专班联系对接,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风险排查、方案制订、安全检查、应急准备等事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落地落实逐家排查。企业复工复产工前要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危化企业按照“七个不开工”、其他企业“四个到位”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到位,有序复工复产。做到面上企业检查指导率100%,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并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五)快速优质精准服务。以服务体现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充分发挥数字化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发挥智慧用电、智慧安监等智慧工程作用,实施远程“线上体检”,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问诊”,提高数字应急保障作用。同时,依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队伍,为企业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审查等方面提供全面优质的指导服务。

(六)着远长效总结评估。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关安全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并做好评估,对好的机制和做法要及时在面上推广,推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1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17

为进一步保障好企业复工复产,满足居民基本出行需求,根据全县疫情防控等级分布,决定逐步开通我县公交线路,特制定如下方案:

总体要求: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安全防控到位、稳步有序推进、分批恢复运营的原则,严格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措施,分批次恢复城乡城区公交线路,确保运营过程安全。

运营方案:

1、运营方式:视疫情状况分阶段分线路逐步恢复、逐步加密城乡城区公交运行。

2、第一阶段恢复线路:鉴于当前我县园区已逐步复工产,第一阶段先行恢复东至—香隅、东至—东流;

发车时间:上午7:00、9:00、11:00;下午13:00、15:00、17:00,并根据客流出行实际需求及时调整。

第一阶段恢复运营时间:20xx年2月24日。

3、第二阶段恢复线路:东至—洋湖、东至—洪方、东至—利安、东至—龙泉、东至—金榨、火车站公交;

4、第三阶段恢复线路:东至—青山、东至—铁炉、东至—魏家店、东至—源口、城区公交;

第二、三阶段恢复运营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批准并向社会公告后实施。

疫情防控及保障措施: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车辆检测、安全叮嘱等工作,严把公交车辆技术性能关,严格落实好《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等规定要求,切实做实做细消毒、通风、卫生清洁等各项防控措施及驾驶员、安全员的`自身防护工作。做好办公区域、首末站的消毒工作。

(二)严格落实每车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兼体温检测员)制度,安全员负责对乘客进行测温和信息登记工作,对不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拒不登记的乘客,一律不准乘车。对有异常情况的旅客要及时上报。

(三)对恢复运营的每条城乡线路配备一名防疫队长,每天督促监管驾驶员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掌握旅客流量,客流密集时申请增派车辆,避免旅客过于集中,同时收集当天旅客登记信息报公司留存。

(四)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加大对公交车驾驶员、安全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位。通过车体视频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加大对乘客的宣传引导。

(五)做好县内复工企业定制公交线路工作。对于满足条件的县内企业要及时调配公交车辆按时按点接送上下班员工,确保企业正常复工。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18

一、总则

l、我企业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以防为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必须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搞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灭存在的各种,要把各种事故统统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为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必须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的精神原则,有条不紊地处理这些事故,而不至于临阵手忙脚乱,贻误战机。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企业全体员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项具体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灵活指挥,妥善处理各种事故。

二、一般规定

1、如遇突发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领导者(指事故班组的班长及以上干部),就是处理事故的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必须要头脑冷静,处理事情要坚决果断,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组织员工展开营救工作。千万不要拖泥带水,耽误救援的最好时机。

3、现场总指挥要本着“先救援、后汇报”的原则,首先组织在现场的员工实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4、一旦出现现场局势无法控制,同时又与企业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处置各种突发事态:

(1)如是火灾,应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时又找不到车,应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发生事故,所有现场员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救援工作,而决不能遇事退缩、当逃兵,或拒不服从领导而贻误战机。一旦此类事件出现,企业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组员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协助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所有人员协助灭火。

四、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l、突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班组班长和现场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机或停电,将受害人从机器设备上或触电部位迅速解救出来。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现场指挥者应立即组织员工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复苏,不得耽误半分半秒。

4、此时,现场指挥者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现场指挥者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6、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7、现场指挥者在处理人身伤害事故时,要本着迅速、稳妥地原则,立即予以处置,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时机!!

五、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六、糸统组成

事故发生时,事故预案的实施是由糸统完成的。应急救援糸统分为指挥部和专业队两部分。指挥部总指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指挥成员应包括具备完成某项任务的能力、职责、权力及资源的厂内生产、设备、消防、医疗。指挥部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急救专业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

企业领导电话:

总经理:指挥部总指挥:电话:

指挥部副总指挥:,电话:

指挥部成员:、电话:

专业队组成:由车间主管组成。专业队: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在现场和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其按任务可分为通讯队:确保各专业队与总调度室和指挥部之间广播和通讯的畅通;通过广播指导人员的疏散和自救。

人数:5人队长:

成员名单:

器材配备:对讲机、电话、手机、高音喇叭、报警器。

治安队: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车辆的进出。

人数:4人队长:

成员名单:

器材配备:对讲机、电话、手机、高音喇叭、指示牌。

抢险抢修队:该队成员要对事故现场、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

人数:2人队长:

成员名单:

器材配备:防护手套、抢修工具等。

专业队组成:由车间主管组成。专业队: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和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19

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发生、输入、扩散和蔓延,努力防止或减少该传染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按照县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孝感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

二、应急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我镇的首要重要政治任务,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全镇安全稳定。

三、应急处置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镇内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网格化社会面防控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动员力、号召力,落实好镇党委和机关党员干部“双报告、双报到”制度,广泛组织动员村(社区)党员干部、小组长、下沉干部、网格员、社会志愿者等力量,组建网格防疫工作队,制定宣传引导、入户摸排、发热送诊、流调核查、封闭管理、环卫消毒、生活服务、社会稳控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清单,定岗定责定人,健全以党建为引领的常态化防控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织密织牢村(社区)“防疫网”。

(二)建立“五色分区”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村(社区)疫情发生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风险程度,分别划分绿区、蓝区、黄区、橙区、红区,并根据疫情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1、绿区:未出现疫情的村(社区)。即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居民落实戴口罩、“场所码”扫码或测温、登记等常态防控措施,减少聚集性活动。

2、蓝区:出现一般疫情的村(社区)。即出现1例疑似病例,或1例无症状感染者,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策略,在城市将其居住地所在的楼栋、在农村将其居住地所在的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实行封闭管理。

3、黄区:出现零星散发疫情的村(社区)。即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策略,将城镇病例居住地所在的楼栋、农村病例居住地所在的'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实行封闭管理。

4、橙区:出现聚集性疫情的村(社区)。即14天内在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小范围出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实施“外防输出、内防扩散”策略,将城市病例居住地所在的小区、农村病例居住地及其周边所有相邻较近的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实行封闭管理。

5、红区:出现疫情传播的村(社区)。即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确诊病例,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实施“外防输出、内防扩散”策略,将城镇病例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农村病例居住地所在的行政村划定为疫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建立疫点(疫区)封闭管理机制。对疫点(疫区)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1、实行物理隔离。按照“应封尽封”“一断三不断”原则,对疫点(疫区)进出通道实行物理隔断和设卡管理,不具备封闭条件的进行临时性围合,只保留一个应急出入口,悬挂或张贴醒目标识,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暂时关闭疫点(疫区)活动室、文体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取消所有可能引起人员聚集的活动。

2、实行人员隔离。对疫点(疫区)重点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下同)所居住的楼栋、房屋(疫区)实行整体隔离,住户实行居家隔离,做到非必须足不出户。14天内无再次出现重点人员的楼栋、房屋,在接到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除隔离通知后方可解除整体隔离。

3、实行凭证出入。疫点(疫区)所有居民统一凭村(社区)发放的出入证明进出,证件须规定有效期限、进出次数,防疫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出入,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发放进出凭证并做好登记备案。

4、实行测温管理。疫点(疫区)出入口一律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建立疫点(疫区)居民体温检测日报机制,对居家隔离、整体隔离管理的区域,由居民自备或村(社区)配送体温计或测温枪,每日自行测量2次体温,通过微信群、QQ群、短信等方式,拍照上报体温检测结果,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登记;其他封闭管理的居民,由网格防疫工作队采取“敲门测温”方式每日测量2次体温,并做好登记;居民体温测量结果,由村(社区)负责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所有体温异常者按发热病人排查流程处置。

(四)建立生活物资配送代购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保供、市场监管稳价保质,采取无接触配送代购方式,保障封闭管理区域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1、实行无接触采购。居家隔离、整体隔离管理居民,通过“公司配送、网格防疫工作队代购、居民网上自购”等方式,采购生活必需品。其他封闭管理区域居民,通过“公司配送、居民网上自购、居民每2天每户1人凭证外出采购”等方式,采购生活必需品。网格防疫工作队每日及时收集居民采购信息,做好配送衔接、中转和分发工作。

2、实行无接触配送。所有参与配送的公司和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所有采购物品一律集中存放在疫点(疫区)出入口处,由网格防疫工作队送至固定存放点,通知居民轮流到存放点收取。

(五)建立特殊人群关爱服务机制。加强对辖区困难群体、高危人群、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日常关怀和心理疏导,建立底册台账,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1、加强关爱服务。对孤寡老人、儿童、残疾人、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认真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建立专人联系包保机制,每天进行查访,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对临时滞留在辖区的外地人员,统筹做好日常服务保障。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健康监测。

2、加强日常管控。对镇福利院、易迁安置点等特殊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对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流浪人员等高危人群,实行严格管控。

3、加强应急处置。对居民突发疾病、突发安全事件等,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求,迅速果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所有逝世者,按相关规定妥善做好遗体火化、骨灰盒保存遗物封存等工作,安葬事宜待解除封闭管理后进行。

(六)建立医防协同机制。加强与疾控机构、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抓好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形成紧密工作闭环。

1、抓好健康排查管理。以村(社区)为单元,组建由至少1名村(社区)干部、1名片区民警或1名网格员、1名乡村医生为一体的排查工作队伍,结合上级交办的排查人员信息,按照“村(社区)一排查一报告一转诊一流调一消毒村(社区)一公告一宣教”程序,采取“网格化、地毯式”模式,对居民进行逐户健康排查,准确掌握外来人员(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辖区外蓝区以上地区进入人员和返乡人员,下同)、体温异常者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并按要求上报。对康复的重点人员,加强健康随访和服务管理,督促其落实防控要求。

2、抓好外来人员管理。坚持把外防输入作为重中之重,外来人员进入本辖区,要求立即报告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并接受宣化中心卫生院和村医定期随访,视情况进行分类管控。认真落实省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闭环管理工作;其他纳入村(社区)管理人员,按照上级要求管理服务到位。

3、抓好联动转运工作。采取签订意向性协议方式,预留至少1台转运车辆,在落实防控要求前提下,负责转运体温异常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对排查出来的体温异常者及其密切接触者,以及96120平台反馈的需转运就诊人员,第一时间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专人对接,配合转运至宣化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

4、抓好流行病学调査。配合公安、疾控部门组建好流调队伍,积极参与专业培训,及时提供准确信息,精准做好流调工作,并及时将锁定的密切接触者纳入隔离管理。

5、抓好防疫物资储备。强化“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意识,建立村(社区)防疫物资储备清单,积极筹备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测温枪、消毒液、酒精等防护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物资存量充足、供应渠道顺畅。

(七)建立科学消毒机制。按照县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清除垃圾死角和精准消毒的通知》(悟防指发〔20xx〕54号)要求,合理使用消毒剂,对村(社区)公共区域、重点区域、重点物品等进行科学消毒。

1、加强公共区域消毒。对小区、自然村出入口、楼栋单元门口、体育健身区等公共场所的清洁保洁和消毒工作,用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对疫点排水沟,用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对非密闭式的排水泵井周边,用喷洒过氧乙酸或过氧化氢消毒,有条件的附加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2、加强重点区域消毒。对楼栋大堂、楼梯间、走廊停车场、保洁工具房等重点区域,保持良好通风(若不能通风应采取临时机械通风措施),用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n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对无重点人员区域的拖把、推尘等保洁工具,用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浸泡后晾干。

3、加强重要点位消毒。对电梯轿厢,用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对电梯按键及扶手用浓度75%的医用酒精或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消毒后无机械通风的电梯轿厢要开敞通风。对出入门开关把手、可视对讲按键等高频次接触设施设备,用浓度为75%的医用酒精或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

4、加强垃圾容器消毒。对垃圾收集容器(含果皮箱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等)及周边地面,用有效含氯浓度为1000-20__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垃圾清运处理机制,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及时清理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即满即清;对废弃口罩、医疗废弃物、确诊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配备独立的收集容器,实行专车专业公司处理,杜绝次生灾害发生。

5、加强疫点(疫区)消毒。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xx)要求,在转运重点人员后,协助防疫部门或专业消杀队伍对重点人员活动区域和所在楼栋、房屋进行终末消毒,并加大日常消毒频次,对重点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与防护品废弃物进行重点消毒,防止病毒二次传播。

(八)建立爱卫运动常态机制。以“十大专项行动”为重点,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居民树牢大卫生大健康理念。

1、持续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用好横幅、标语、宣传栏、告知书、文化墙、显示屏、“村村响”、移动音响、手机等宣传载体,持续掀起一轮接一轮的宣传热潮,引导广大居民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距离”等个人防护习惯,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消杀、健康检测等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的饮食习惯和绿色生活方式,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

2、持续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及时清除搬运垃圾,彻底清理卫生死角,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公共卫生环境。扎实推进文明卫生村镇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和“厕所革命”,逐步实现卫生厕所、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

3、持续开展心理疏导服务。充分发挥村(社区)、单位、家庭及社会志愿者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援助平台,积极防范化解“疫后综合症”,引导居民客观认识、科学应对疫情和突发事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良好健康心态。

五、预案管理和完善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预案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20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此方案只适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防控工作结束后,该方案自行废止。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21

1事故特征

1.1危险性分析

(1)驾驶人员违章操作行为,致使事故发生。

(2)驾驶人员由于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及时、正确的观察和判断道路情况。

(3)驾驶人员只凭主观想象判断情况,或过高地估计本身经验技术导致事故。

(4)公司生产区道路和厂房内通道狭窄、曲折,加之路面两侧的大量物品的堆放占用道路,致使车辆通行困难;

(5)驾驶人员在风、雪、雨、雾恶劣的气候条件下驾驶车辆,使视线、视距、视野以及听觉力受到影响,往往造成判断情况不及时,加之雨水、积雪、冰冻等自然条件下,会造成刹车制动时摩擦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变长或产生横滑出现事故。

(6)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私自驾驶机动车。

(7)驾驶人员对车辆维护不及时,致使车辆带“病”运行。

(8)行驶区域存在着标志、信号、设施不全或设置不合格的情况。

1.2事故类型

类型有碰撞、碾轧、刮擦、翻车、人员跌落、坠车、爆炸、失火、出轨和搬运、装卸中的坠落等。

1.3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

车辆运行全过程。

1.4事故危害程度

有车损事故、人员的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1.5事前征兆

(1)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非驾驶员驾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超车,违章装载等。

(2)车辆起步时不认真观察,驾驶和装卸过程与他人谈话、嘻笑、打逗。

(3)在危险地段行驶或在狭窄、危险场所作业时不采取安全措施,冒险蛮干。

(4)车辆的安全装置如转向、制动、喇叭、照明、转向指示灯等不齐全有效。

(5)在通道狭窄且交叉和弯道较频繁路段,驾驶员精神不集中或不认真观察情况。

2应急组织和职责

2.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事发部门车间主任、处长

成员:事发部门副主任、副处长、主管、车间安全员、各工段长、班长现场岗位人员

2.2指挥部人员职责

(1)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机动车辆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2)事发部门副主任、工段长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班长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4)现场岗位人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事故受伤人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5)安全员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处理,并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3应急处理

3.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机动车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应急处置并向工段班组长报告,工段班组长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救援指挥部宣布启动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当发生机动车事故后,迅速停车,现场人员迅速确定有无人员受伤,如有人员受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立即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急救处理。

(2)对于不深的伤口,可用干净衣物或纱布包扎止血,出血较严重者用多层砂布加压包扎止血,较大的动脉创伤出血,还应在出血位置的上方动脉搏动处用手指压迫或用止血胶管(或布带)在伤口近心端进行绑扎,加强止血效果。

(3)较深创伤大出血,在现场做好应急止血加压包扎后,应立即准备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以免贻误救治时机,在止血的同时,还应密切注视伤员的神志、皮肤温度、脉搏、呼吸等体征情况。

(4)对怀疑或确认有骨折的人员应询问其自我感觉情况及疼痛部位,对于昏迷者要注意观察其体位有无改变,切勿随意搬动受伤人员。应先在骨折部位用木板条或竹板片于骨折位置的上、下关节处作临时固定,然后呼叫120等待救援;如有骨折断端外露在皮肤外的,用干净的砂布复盖好伤口,固定好骨折上下关节部位,然后呼叫120等待救援。

(5)在搬运脊椎受伤的人员时应用夹板或硬纸皮垫在伤员身下,搬运时要均匀用力,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如伤员不在危险区域,暂无生命危险的,最好待专业医务人员进行搬运。

(6)受伤人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就地抢救。步骤为:通畅气道一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一胸外接压;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8;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3.3事故报告

事发部门负责人立即向总经理汇报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现场采取的急救措施情况,当事故进一步扩大出现人员重伤、死亡时,由总经理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安监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信息;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故性质、先期处理情况、重伤死亡人数等。

4注意事项

(1)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时,必须先对伤员伤情的初步判断,不可直接进行救护,以免由于救护人的不当施救造成伤员的伤情恶化。

(2)对于当即死亡人员,不得擅自将尸体及其肢体移位。

(3)在不妨碍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和物资需移动时,必须在原地点做好标志。

(4)肇事车辆非特殊情况不得移位,以便为勘察现场提供确切的资料。

(5)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肇事者必须指定专人看护隔离,防止发生意外。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22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__〕5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的通知》(藏政发〔20__〕18号)相关要求,有效帮助建筑业企业纾困,现就支持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指导,优先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

(一)推动工程项目有序开(复)工。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工程开(复)工备案或审批制度的,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建设单位提出开复工申请24小时内完成核准审批。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疫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在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待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补办有关手续。列入年度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农牧区危房改造、边境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项目,要优先保障开(复)工。

(二)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一要成立推动项目开(复)工工作专班,按照“一地区一方案”、“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制定推动项目开(复)工实施方案,为项目开(复)工做好指导。具备开(复)工条件的项目,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经项目所在地社区(村居委)、街道办事处(乡镇)同意,由建设单位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疫情防控机构核实后,即可有序恢复施工。二要建立分级帮扶开(复)工项目、复工复产企业联系人制度,强化日常联系服务,及时了解掌握和研究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项目开(复)工。三要建立开(复)工项目台账,采取专班推进方式,提前对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点对点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做好项目开(复)工各项准备工作。四要设立咨询、帮扶、解困电话,开通服务热线,为工程项目开(复)工提供咨询和服务保障。

二、制定政策,全力帮助建筑业企业纾困解难

(三)着力保障建筑用工需求。一是尽快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项目的用工需求,主动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建筑劳务企业做好用工对接;对区内短缺的技术工人必要时通过与区外省市沟通协调统一调工,对有条件的企业鼓励从区外统一招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便利。引导建筑业企业和建筑劳务企业使用在线招工用工服务平台对接需求。鼓励、引导企业采取短期有偿等灵活借工等方式,相互调剂用工余缺。二是做好建筑工人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建筑工人主要输出地和输入地做好人员返岗的对接和服务,鼓励采用点对点包车等直达运输方式,减少分散出行风险。鼓励企业开展建筑工人在岗培训。三是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加强人员健康监测,落实健康管理“一人一档”制度,采取分阶段施工、施工面依次展开、人员逐步递增、错峰错时用餐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感染风险,确保项目开(复)工建设和从业人员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四)有效化解合同履约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按照相关规定,财产损失和增加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定,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协议须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一是工期顺延天数及施工降效、窝工等相关费用计取,按我厅将于近期印发的《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计价指导意见》执行。二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建办质〔20__〕8号)第7.2条规定,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控物资费、人员费、临时设施费等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三是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应急抢建项目宜采取成本加酬金模式确定工程造价。

(五)依规调整人工、材料价格。因疫情防控导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合同双方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我厅将于近期印发的《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计价指导意见》协商调整。

(六)全面加快工程结算进度。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恶意拖欠或形成新的拖欠。鼓励社会投资工程的合同双方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条件允许的,鼓励预支预付后续工程款,保障建筑业企业开(复)工资金需求。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因疫情防控原因,在项目决算时产生的超概算投资,按照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和程序办理。

(七)切实减轻企业担保负担。一是加大力度推动银行保函替代保证金,进一步强化工程款支付担保。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项目以现金形式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转为保函替代。二是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的,施工单位可申请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无违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管理规定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在疫情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律按最低比例收取。三是对简单小额工程,鼓励招标人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八)实施“网上办”等便民举措。一是加快房屋市政项目施工许可等环节网上审批速度,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疫情期间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及其他民生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可实行“容缺办理”和“承诺制办理”,所有直接涉及复工复产的服务事项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办结。二是在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施工许可、质量报监、安全报监手续。简化办理条件,对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建设资金到位等可采取承诺制。三是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入藏信息报送等事项实现疫情期间“不见面”容缺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由项目单位通过西藏政务服务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系统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解除后第一时间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快推进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

(九)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限。一是由区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以及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疫情期间有效期届满的,统一顺延至20__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项目管理相关活动。二是对工程项目因疫情不能返岗的管理人员,允许企业安排持有相同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或按程序及时为企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以加快工程项目开(复)工建设。

(十)信用激励助力企业复工。在做好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给予建筑业企业信用加分激励复工复产。一是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贡献的建筑业企业,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__〕155号)进行信用加分激励。主要包括:对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向各级慈善机构和政府疫情防控机构捐赠资金和医疗、生活保障物资,或者减免设施设备租金等的企业,按“社会公益捐赠”在原有基础上给予疫情防控捐赠特殊信用分5分,按照原加分政策计算,不重复计分;参加方舱医院等公共卫生设施及疫情防控急难险重项目建设,被市(地)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对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按“表彰信息”在原有基础上给予疫情防控表彰特殊信用分5分,按照原加分政策计算,不重复计分。二是增设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分,依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数据,在项目所在地降为低风险区域后15日内,提交复工申请并激活为“在建项目”且恢复正常施工生产的项目加1分,20日内建筑工地用工量达到疫情前正常水平的项目再加1分;疫情期间持续正常施工的项目加3分。该项信用加分以单个工程项目计算,每个企业累计加分上限为5分。疫情防控期间做出贡献殷小燕、积极参加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的其他建设工程企业,依据本条给予相应信用加分。

(十一)加强复工复产要素保障。一要主动对接同级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的通知》(藏政发〔20__〕18号)精神,确保因疫情防控滞留工地、符合条件农牧民工的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要积极协调辖区内相关单位和企业,统筹推进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扎实做好建筑物资材料供应、交通运输服务、施工人员组织、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协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可能带来的短期内原材料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等问题。

三、严格把关,认真抓好复工复产项目安全生产

(十二)严格把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一是建设单位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严防基坑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安全事故发生,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检查和评估,建立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台账。二是项目要符合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五个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标准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消除隐患、落实整改、符合要求情况下,报请项目总监批准后复工;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可结合疫情防控教育),一次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次是根据当前施工特点、施工流程及方法、主要危险源,开展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教育;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相应措施。

(十三)认真抓好开工项目安全生产。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包联制度,施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对项目层层安全包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各项目安全监督员实行备案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要抓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实行清单化、精细化管理。坚持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实行不定期抽检制度。要坚持依法依规、严管重罚,对重点整治内容、重点市县、重点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多发地区和问题企业、问题项目进行重点监管。二是要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要及时梳理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报告。三是要注重正面引导、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挖复工复产中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营造齐心协力抓发展的良好氛围。

请各市(地)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区),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落实,每月1日和15日前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复工复产情况。本通知适用于我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具体以各地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解除时限为准。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23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局长熊兴华同志任组长,陈闰辉、程敏云、袁盛、余家军同志任副组长,钟武才、杨锋义、钱道彬、王黎明、李健才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崇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

三、工作任务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实际,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按照“一断三不断”原则,全力做好复产复工交通运输工作,保障复产复工人员出行需求。

四、工作措施

(一)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1、在县汽车站门口设置“旅客意向乘车登记点”及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客源流向,为恢复班次或发行应急班次提供依据,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按照“先短线后长线、火车站班次优先恢复”的.原则,根据疫情、客源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决定恢复客运班次或发行应急客运班次,前期先酌情恢复崇仁至抚州火车站、崇仁至东乡火车站的班次,再考虑恢复市、省际客运班线。

2、疫情期间,客运班车的乘员人数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长途客运班车后两排座位作为途中留观区域,防止交叉感染。

3、密切关注学生返校信息,及时统筹组织制定合符学生返校需求客运班次,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包车返校运输。

4、启动出租车临时应急运输。实行由县运管所统一调配,县交通运输局核发通行证的办法,崇仁县永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组织提供10辆出租车和10名驾驶员,专门用于县城区内急需出行居民的客运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到抚州火车站乘车出行(凭火车票),孕妇急诊或临产,身体突发疾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电话预约)等事由人群。非上述事由人群,不得预约临时应急车辆,否则将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实行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

5、逐步开展农村客运。参照长短班线客运保障复产复工运输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逐步开通镇村公交营运。

6、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和指挥。严格落实应急储备运力,客运企业要兼顾大、中型等不同车型,确保应急运输车辆结构合理,在落实4辆后备运力客车(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崇仁分公司)基础上,将逐步增加应急运输客运车辆。客运企业要优先选择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驾驶经验丰富的本地驾驶员作为应急驾驶员。接到本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后,根据应急运输任务情况,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应急保障车辆和保障人员,科学安排运输线路,加强统筹指挥和动态监控,确保一旦出现应急运输任务时,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

7、凭证通行运输。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运输保障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核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崇仁县临时应急车辆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

(二)应急运输车辆和场站防控措施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将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张贴在车站显眼位置,做好旅客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2、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筹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3、每天坚持做好车辆、站场、充电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要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坚持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对上下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对高温发热乘客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5、坚持对每位乘车的旅客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班次时间和体温等信息。

6、所有乘客必须按规定戴好口罩,行车途中驾乘人员和旅客必须全程戴好口罩,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防止交叉感染。

7、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可以在售票系统中通过班次管理把隔位进行留位,直接售卖隔位票。

8、疫情期间,所有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

9、所有驾乘人员在复班前必须居家待命,做好每天报告全家人员身体状况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增强政治站位。承担复产复工运输的各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坚决阻击疫情通过客运车辆传播蔓延。

2、做好运输保障。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客运企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保障。

3、强化责任意识。承担复产复工的客运企业和相关疫情防控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强化“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好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确保复产复工运输顺利进行。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24

为指导商场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商场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商场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商场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商场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商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商场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商场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商场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商场,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商场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商场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商场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商场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商场,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商场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商场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25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复工复产有关精神,促进全乡工业、农业、重点项目、秀美乡村建设逐步有序恢复生产和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做到防疫和生产两不误,各口各块要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本口本块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复工复产计划,确保三复三不复,即凡是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必须帮助企业和项目方尽快复工复产、凡是涉及民生的项目及事关群众生活的想办法帮助复工复产、凡是上级明确推进的项目要尽快复工复产。对能在以后跟上进度不影响全年目标任务的暂缓复工,对企业项目达不到防疫规范,缺少必要的防控物质的暂缓复工,对工作人员大多数来自重疫区的'暂缓复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口负责。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总负责,同级领导同志分口分块负责,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防疫优先、科学复工复产。加强防疫的前提下,做到科学有序复工复产。

(三)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策。针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项目、不同的产业情况,分类指导、因项施策,科学复产。

(四)坚持从严防疫和方便群众两不误。

三、主要目标

工业企业:乔家珊集团开启复工程序,加快办理各项建设审批手续,争取2月25以前施工队伍进场。机电的航空材料项目,在2月25日以前来签订相关合同,3月前施工队伍进厂。

旅游企业:旅游公司在2月20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复工方案,同时施工队伍入驻;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2月25日前上报复工材料,3月1日前施工队伍入场。其它旅游宾招企业等上级相关政策明朗后再进行复工。

重点项目:骆家坪公路建设在2月20日前上报复工材料,2月25日前施工队伍进场;秀美乡村建设和特色小镇农民安置房在2月25日前上报复工材料,3月1日前施工队伍进场。

其它:扶贫项目和移民项目在3月1日前开工;农业春耕备耕工作立即开始。

四、组织体系

成立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实行复工报备制。各口各块按县复工复产总体要求将要复工的企业和项目的复工材料上报县相关主管部门和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实行返工人员排查和隔离。对所有返工人员进行排查防控,按疫情严重与否实行相应的管理,对省外湖北区域、省内外疫情“严重”区域的返工人员进行劝返,暂不来靖,确需返乡的,需经主管部门送县指挥部排查防控组同意后入乡,并按受14天集中隔离。对其他区域来乡的返工人员落实必要的居家休息或健康监测。

(三)严格工作证办理。对返工人员可以上岗并接受健康监测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工作证,凭工作证和身份证出入村庄。居家休息期满的也可以办理工作证。

(四)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专员。乡对每一个企业和项目派出2名复工复产专员,即防控疫病专员、复工专员全部要驻厂驻项目,在企业吃盒饭,与企业一起上下班,一直到疫情结束复工专员主要职责:一是把好员工的进口关,必须是经过健康审核通过的员工才能进场;二是把好防控关,对各企业各项目落实戴口罩、分餐吃饭、测体温、消杀、建立企业内部留观点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有问题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报告。

(五)严格制定企业项目防疫应急预案。

(六)严肃督导巡查。成立专门复工复产督导队,队长:舒雪云担任,成员:左文辉、陈声发。督导队对各企业落实防控责任,以及复产防控专员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巡查。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26

根据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扶持打赢疫情阻击战服务全区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林发〔20xx〕4号)和百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承包制援助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百新冠防指〔20xx〕25号)精神,为统筹疫情防控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工作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全市林业企业项目有序复工生产工作,奋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切实为全市经济稳增长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林业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统筹推进恢复生产工作为目标,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林业改革发展。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安排林业发展各项工作,抢抓时节,合理安排,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林业生产工作两不误。确保全市113家林业行业重点企业项目(其中:种苗生产企业30家、营造林企业22家、木材加工企业28家、涉林重大项目24个、油茶加工企业8家)顺利复工生产,推进全市林业各项工作平稳快速发展,确保全年林业增加值增速3.5%,一季度增速3%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采取“一加一优”,助力种苗生产企业复产。一是加大苗木供求信息的发布。全面开展苗木供需调查,发布供求信息,协调好种苗生产企业复产,做好用苗调度配送等工作。二是简化苗木招投标程序,按就近和质量优先原则开展苗木招投标,加快苗木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牵头单位:种苗站;配合单位:生态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二)采取“一补一服”,助力造林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加快项目补助兑现,助力造林企业复工。加快退耕还林、油茶“双千”计划等重点造林项目补助资金兑现进度,以项目资金助力加快造林企业复工。二是深入指导,做好技术跟踪服务。组织林业科技推广人员、林业科技特派员、“乡土专家”开展“线上”生产指导、技术服务,帮助造林企业解决生产难题,助力造林企业复工。〔牵头单位:生态科;配合单位:推广站、规财科、市林科所、各县(市、区)林业局〕

(三)采取“一快一简”,助力木材加工企业复产。一是简化审批,加快木材生产。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积极推进林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审批改革,简化林木采伐审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快木材生产,第一季度完成木材生产81.5万立方米,保障原材料供应,助力木材加工企业复工复产。二是简化原材料运输证件的办理手续,加快原材料运送。优化林业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打通关节、疏通堵点、主动介入、超前服务,确保企业原材料运送畅通,助力木材加工企业复工复产。〔牵头单位:资源科;配合单位:产业站、政务窗口、各县(市、区)林业局〕

(四)采取“一服一先”,助力重大项目复工复产。一是主动服务,确保重大项目复工。主动与重大项目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密切配合,持续做好重大项目服务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急需开工项目用地、用工等问题,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加快推进百色市现代林业产业核心示范园区、百色市森林资源保护中心和深圳小镇林业产业脱贫奔康示范园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有序推动。二是疫情防控项目急需使用林地的,可先行使用林地。在用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切实维护好林地所有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办公室、资源科;配合单位:规财科、产业站、油茶办、各县(市、区)林业局〕

(五)采取“一优一服”,助力油茶加工企业复产。一是优化提升林业金融服务水平。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帮助油茶加工企业获得更多银行信贷资金,舒缓受疫情影响带来的资金周转困难,帮助油茶加工企业恢复和发展生产。二是加强与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油茶供求市场信息,主动服务好油茶加工企业扩大营销渠道,助力油茶加工企业满产达产。〔牵头单位:生态科;配合单位:产业站、各县(市、区)林业局〕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站、办、中心)和县(市、区)林业局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助推企业项目复工复产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对照责任分工表(附表)明确责任,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方案,将任务落实到人。市林业局成立四个工作小组,指导、协助企业复工复产,分组如下:

第一组:负责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

组长:

组员:

第二组:负责右江区、隆林县、西林县

组长:

组员:

第三组:负责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

组长:

组员:

第四组:负责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

组长:

组员:

各工作小组要积极主动与相关县(市、区)林业部门和林业企业沟通联系,督促各县(市、区)严格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尽快恢复林业正常生产,提高效率,推动经济增长。

(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工作任务分工中,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和分析汇总的职责,各配合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配合,确保步调一致、同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分工任务需要增加配合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协调有关单位确定。

(三)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通过汇报会、专题研究会等形式,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林业企业项目复工复产面临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以服务重点林业企业项目复工复产为抓手,以点带面统筹推进野生动物管控、森林督查案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与安全生产和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科(站、办、中心)和各县(市、区)林业局要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统筹衔接起来,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力求取得实效。局办公室要采取不定时随机抽查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将进展情况汇总报告局党组。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27

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三、主要任务

四、扶持政策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__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__年7月—20xx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__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28

为全力做好辖区企业、施工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维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园区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企业、施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复工时间

1、按市工信局通知,原则要求统一在2月15日后根据疫情发展确定开复工时间。

2、鼓励企业适当延迟复产复工时间,原计划复产复工时间早于该时间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妥善安排好复产复工前各项工作。

(二)“六个一律”

1、健康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企业复产复工前要详排查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

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造册上报园区管委会。对于来自湖北等新冠肺炎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要求其停止返岗,或推迟返岗时间,待疫情结束后方可返岗。对已从湖北返回的员工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严格落实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或居家隔离,并将相关情况同时报园区管委会。

2、安全培训。企业复产复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台账。企业必须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3、履职尽责。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一律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4、消毒防疫。企业复产复工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消杀防疫,之后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食堂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并建立消杀台账。

5、安全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所有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维修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并将检查检修记录报园区安监站。

6、制定方案。复产复工企业要成立由主要法人或实际出资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产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细化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三、管控措施

(一)复工复产企业

1、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方案、复产复工生产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员工排查记录、培训记录、消杀记录和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报园区管委会,经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启动复产复工。

2、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对所须的防疫用品,如口罩、护目镜、手套、红外线式体温枪、消毒液、酒精、清洁剂、消毒柜、消毒喷雾剂等相应防护用品等存量进行清点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确保物资充足,并将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核查。

3、各企业要督促职工在生产、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对用过的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收置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交辖区卫生院统一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4、所有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大门口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账,配备体温检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室,每天2次进行体温监测,并计入台账,监测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逐人进行核查,按要求科学处置。

5、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后,要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倡导职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及时清理办公室、宿舍卫生,努力营造自己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6、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值班台账,每天下午2点前将现场职工人员数量、发热人员、疫区来企人员等摸排情况书面或传真报园区管委会,不得漏报、瞒报。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29

根据此次疫情发展势态,应园区公安分局及x公司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编制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次新型冠状病毒防治期间x项目部全体员工。

二、疫情防治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领导小组密切关注员工流动态势,做好本次疫情监控和排查工作,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2、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3、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预防控制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4、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

5、对于确诊患该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6、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7、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

三、预防措施

1、叮嘱员工勤洗手、戴口罩、减少外出、尽可能远离密集人群;

2、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

3、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4、保护易感人群,协调项目部各班组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5、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确要使用空调的,必须定期换气。

6、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四、应急措施

1、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一旦被发现,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项目部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安全渡过。

5、领导小组及部门联系电话。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30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期和交通运输复工复运的高峰期,疫情防控和建设发展任务繁重,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面临复杂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主动服务和行业管理两手抓,坚决守好行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盘”,根据《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复工复运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成都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主动帮助企业解难题,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组织传达学习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周密组织相关安全业务培训,对标对表细化落实工作措施,不打折扣、不推诿扯皮,归口按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牵头科室:运输安全保卫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

(二)坚决落实复工复运安全生产“八个不”措施。督促企业统筹谋划复工复运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一企一策,按规定有序组织复工复运。把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坚决落实“未召开安全专题会、安全培训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重要岗位人员不齐、交通建设项目安全施工无保障、水上交通未经检查合格、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春风行动’运输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坚决不予复工复运的“八个不”措施。(责任科室: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三)坚决抓好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重点抓好客运中心站、高铁站、公交集中发班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两客一危”、交通建设施工等领域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将关键岗位技术工人和安全核心管理等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复工复产的基本条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第一时间处置预警系统报警,加强变更管理、落实特殊作业管理等安全生产措施,坚决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科室: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四)坚决做好现场管理确保措施精准有力。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把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确保一线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切实做好企业员工健康检查和个人防护工作,及时为员工配备防疫口罩和消毒用品等,严格落实员工上下班体温检测等措施,坚决防止带病上岗。督促企业赋予生产现场遇到险情时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防止事故伤人或事故扩大,严防因操作不当酿成事故。(责任科室: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五)坚决做好帮助企业纾解困难服务工作。围绕落实《彭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在安全生产检查时注重收集企业生产经营存在问题及企业迫切需要协助解决的事项或亟需支持事项,梳理企业诉求。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口罩采购、政策申报、车货匹配、施工协调、卫生检疫等现实问题,通过问题的解决帮助企业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安全和服务同频共振。(责任科室: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规划产业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三、保障措施

(六)坚决压实目标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服务意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忌麻痹大意,大而化之,结合职能职责及时研判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抓好防范措施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组织签订《20xx年度科室(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企业内部推行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教育培训计划,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责任科室:运输安全保卫科、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七)坚决落实应急值班值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报送信息。切实抓好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物资储备、人员机具准备和应急演练,确保发现疫情和安全生产险情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隔离和转移人员,做到科学有序处置(责任科室:局办公室、运输安全保卫科、建设管理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养路段)

(八)坚决抓实工作举措强化信息报送。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复工复运安全生产“八个不”措施,认真填报《成都市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运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详见附件1)后依行业报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备案,按要求无需进行审核或现场核查。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做好收集归档工作,并于20xx年3月28日前将企业复工复运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工作情况报局安办。联系人:张运辉,电话:686607。(责任科室:运输安全保卫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31

编制目的:

为确保公司复工复产期间生产平稳,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编制原则:

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贯穿复工复产期间的全过程。复工复产期间工作分工明确,协调统一,做好任务分配,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顺利完成。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公司复工复产期间各项工作。

1、成立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1.1、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复工复产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任务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的推进,做到工作不推诿、不拖沓,特成立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2.组长工作职责:

1、直接领导复工复产工作,健全制度、明确职责。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复工复产期间的全面工作,对安全全面负责。并确定复工复产的原则、目标及进度计划安排。

3、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复工复产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避免二次发生。

4、组长全员进行安全培训。

1.3、副组长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各部门/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做好各项工作中间交接,对复工复产准备情况进行确认。

2、督促、协调各部门健全复工复产期间各项制度及技术资料的准备工作。

3、对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做好安全巡检。

4、检查、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的重点环节的完成情况,做好主要节点的考核。

5、督促各部门完成过程总结。

1.4、组员工作职责:

1.负责复工复产期间,人员饮食、住宿、洗浴保障等后勤工作。

2.确保库房专人值班,保证各类备品备件物质充足,应急防护用品及时出库。

3、负责处理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工艺技术问题,组织解决出现的异常问题,对影响生产的问题提出维修或整改方案,避免二次出现。

4、统计生产运行技术资料、设备运行情况及记录报表,收集、分析、整理各种资料和数据。

5、负责复工复产过程的全程跟踪,及时解决处理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设备、电气、仪表等故障。

2、复工复产工作开展程序

我公司定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复工复产,人员于xx年xx月xx日全部到岗,xx年xx月xx日——xx日对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

我公司于xx年xx月xx日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隐患排查,检查出的问题已于xx月xx日整改完毕(附:隐患整改清单)。

3、员工安全培训

xx年xx月xx日——xx日,由公司总经理牵头,EHS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电气等部门主要技术人员对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特殊作业、劳动防护、应急逃生、防火防爆、消防、事故案例等。培训完毕后,组织员工对本次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并计入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4、隐患排查

xx年xx月xx日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隐患排查,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厂区环境、人员管理、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办公楼、食堂、公辅设施、污水处理等内容,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原则,由专人负责落实处理。xx月xx日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5、领导带班

为保障复工复产期间生产平稳,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订复工复产期间领导带班表,领导带班期间及时协调处理出现的各类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平稳、安全、有序。

各专业部门制定值班表,24小时有人值守,处理值班期间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

6、应急处理

各部门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对生产员工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核对应急物资是否充足,及时申报应急物资。采购部门第一时间采购应急物资,确保公司应急物资充足。

带班领导及值班技术人员作为应急处理的主要力量,对发现的安全事故或隐患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处理。各车间组织好巡回检查,确保所有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

发生安全事故后,车间/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处理,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值班人员及时上班公司总经理,并根据实际情况拨打应急救援、救护电话,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7、奖惩

对复工复产期间发生的突发情况时迟报、漏报、瞒报、五保信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或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甚至临阵脱逃的人员,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严重者开除。对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进行表彰,并发放相应奖励,计入员工档案,作为评优、晋级依据。

8、实施

本方案与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32

一、工作目标

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快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商家复商复市,积极参与“无疫单位”、“无疫商圈”、“无疫楼宇”、“无疫园区”创建工作,加快促进城市经济有序运行、产业链供应链有效运转,全力稳定经济增长基本面,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

二、复商复市安排

1、商场、大卖场、菜市场

有关单位应简化申请流程,全面恢复商场、大卖场、菜市场线下营业,落实企业、属地街道镇、行业主管部门和个人的四方责任,严把进门入场关、清洁消毒关、人员管理关、场所限流关和应急处置关,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2、标超、便利店、美容美发、洗染、沐浴、家政、家电维修、邮政快递等社区便民生活服务网点

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全面恢复线下营业,以块为主,条线部门做好行业指导。

其中,标超、便利店应参照第一类场所要求管理,严把进门入场关、清洁消毒关、人员管理关、场所限流关,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美发仅提供洗、剪、吹服务,应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恢复。沐浴、美容服务暂缓恢复。

3、外资外贸类企业、工业类企业、工业园区

加快复工复产,推动各类企业应复尽复。

4、电商平台(含前置仓、大仓)、外卖骑手站点

加快复工复产,推动各站点应复尽复。

三、工作要求

1、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申请

拟恢复运营企业应向属地街道镇、楼宇或园区报备“三承诺”、“三方案”,即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承诺、员工个人防护安全承诺,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无疫单位”创建方案,完成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复工。

6月1日起,企业分阶段有序全面复工。6月上旬,企业复工人数应不超过员工总数的50%;6月中下旬,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节奏,逐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场所管理

(1)做好环境消杀。企业应在恢复运营前,按照《关于下发办公楼宇等十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修订版)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__〕21号)中的相关场所消杀要求对场所环境开展一次全面预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定期、定时对生产、经营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消毒。

(2)确保生产安全。企业应在恢复运营前对生产或经营场所内的生产设备、运营设施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试运行,确保安全。并对员工开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防疫安全培训,做到“人人懂安全、处处抓安全”。

(3)加强入场查验。企业应设置“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场所码”按照“应贴尽贴、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原则,在企业经营或生产场所入口处、相关通道、区域进行布设,设专人提醒进入人员扫码进入。所有进入企业经营或生产场所的外部人员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绿码,配合测量体温且无异常(<37.3℃)后方可进入,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对第三方物流人员,须增加现场抗原查验。

(4)实行错峰限流。商业企业要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当场所内顾客总量达到上限时,应立即停止顾客进入,并引导场所内顾客尽快分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

(5)严格快递管理。企业应选择合适区域设置物品交换缓冲区,缓冲区内应合理设置送货方等候点、物品临时堆放点和接收方等候点。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对外包装消毒并静置30分钟以上后,在企业出入口处中转存取。

(6)加强车辆和物流管理。企业应做好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备案,严格执行车辆、货物消杀和无接触收发货,作业期间司乘人员不参与货物装卸。车辆卸货后,引导至原路返回。物流场地要保持通风、每日定时消毒,对分拣区、装卸区和作业设备每日上下班前后须各消杀1次。

3、人员管理

(1)员工通勤。防范区(低风险地区)之间员工可正常通行,员工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按需使用公共交通、巡游出租车、私家车、网约车等上下班。其他地区继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居家办公或由企业安排专车、租车方式组织员工点对点返岗及返回居住地。对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提级管理,6月1日至10日,继续实施闭环管理,有序组织员工点对点通勤、定期轮换或点式复工,6月11日以后,实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做好人员防护。商业类企业应组织所有上岗员工做好“1+1”核酸检测工作,即每天上岗前1次抗原+1次核酸,循此往复;其它重点岗位员工另有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检测。工业类企业及其他商贸类企业,应组织好所有上岗员工做好“2+1”核酸检测工作,即每日上岗前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每两天一次核酸检测。一定规模以上企业应通过培训上岗等方式建立安全稳定的采样队伍。企业应制定员工上岗防护标准和进入场所的外部人员防护要求,明确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服(隔离服)、面屏、手套、帽子、鞋套等防护用具的穿戴规范并严格执行。

(3)减少聚集。企业应积极倡导“错峰办公”“轮换办公”。合理安排就餐,鼓励企业员工分时分散就餐,确保就餐人员保持至少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4、应急处置

企业涉疫应急处置必须坚持“划得清、分得开、筛得出、转得走、管得住”的15字工作原则,同时兼顾安全生产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措施。

(1)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企业应根据预案成立应急专班,人员应包括企业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络人和具体处置人员,建立企业联系人、所在街镇疫情防控联系人、主管行业部门联系人的协同机制,加强日常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

(2)设置隔离区和观察区。企业要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人员规模,除经营区域或办公区外,划设一定比例的临时隔离区、观察区以及入口处观察等候区。各区域间的卫生设施、垃圾堆放区均应独立隔开,不应混用,切实做到区与区划得清。

(3)加强检测异常处置措施。企业员工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街道镇防控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将异常人员安排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并佩戴N95口罩,同时初步排摸相关密接人员,一同采取临时隔离措施(不与检测异常人员同一空间)。发现随申码为红、黄码的外来人员时,应立即报告属地街道镇防控办,协同做好后续处置。出现抗原、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应立即停止运营,封闭经营、生产场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管控、核酸复核、流调、转运、消杀等相关工作。

(4)加强防疫物资储备。企业应做好防疫物资的储备,包括体温检测设备、消毒物资、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面罩、手套、帽子、全套防护服、抗原检测试剂、消杀用品等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和调用准备。临时隔离区还需提前做好床铺、被褥、饮用水、方便食品等隔离资源储备和调用准备。

(5)落实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企业的各类区域要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划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要求,对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常态化安全和消防巡查检查。原则上不得临时住宿,若因封闭管理确需留宿,须选用独立楼栋,且室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停放或充电。同时,应合理安排工期,严防过劳作业和不顾安全的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组织保障

1、切实压实四方责任

(1)各类商贸类企业、工业企业和园区要压实主体责任。企业要按照市、区两级防控办的疫情防控要求和行业疫情防控指引,认真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无疫单位”创建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承诺,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参与“无疫企业”、“无疫商圈”、“无疫园区”创建工作。

(2)企业员工要压实个体防护责任。严格执行企业的疫情防控方案、制度和要求,切实履行员工个人防护安全承诺,落实个人疫情安全防护的各项措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正确穿戴各类防护装备,做好个人防护,保障自身安全。定时做核酸检测,按规定扫场所码等。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积极配合疫情处置、流调等相关工作。

(3)各街道、镇要压实属地兜底责任。各街道(镇)对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建立与企业的日常联络沟通对接机制,把好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备案关。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并组织开展日常的巡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发生疫情后应组织开展协同处置,加快做好定点救治、隔离观察、人员转运、流调溯源、环境消杀、采样检测等工作,尽快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4)区商务委要压实行业管理责任,按照市、区两级防控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疫情防控的总体形势,及时制定并发布行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指引,切实加强行业防疫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防疫风险漏洞,强化企业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建设。配合属地街道、镇做好疫情处置和流调溯源等工作。指导企业创建“无疫单位”、“无疫商圈”和“无疫园区”。

2、建立协同机制

区商务委、各街道(镇)、各企业要建立联合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做到应复尽复,应开尽开。明确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化支撑,指导企业做好开业前准备。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各街道、镇和企业每日将商务领域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情况通报区商务委。

3、优先核酸检测

各街道(镇)应做好核酸检测点设置,为企业返岗复工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提供必要保障。为闭环管理期间的企业集中住宿场所提供上门检测、移动检测车等便利服务,减少人员流动。

4、加强督导检查

区商务委、各街道镇要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促企业加强自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组织排查化解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结合“大走访”工作,适时听取企业意见,了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

复工复产专项的应急预案篇33

为认真贯彻落实林西县安监局《关于20__年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__年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复工复产准备阶段(7月20日--2月29日):

1、矿山成立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2、检修设施、设备。

3、矿山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机构的培训,且考试合格,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老工人40学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山自行组织,由矿长监督落实,各战线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

复产验收领导小组组长:__

副组长:___

成员: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矿山20__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矿山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矿山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100%,矿山工人上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矿山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矿山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跟班作业管理。

矿山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矿山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案。

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五、验收程序

1、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矿山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3、认真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部门在复产前必须由安监部组织从业人员认真进行培训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讲露天矿山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学习矿山复产安全技术措施、强调复产后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备查;各部门新招录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工伤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山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并报县安监局申请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由县局下发批准复工复产文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1、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2、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标准,执行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达到复产标准后,各战线矿长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越层越界开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