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范文篇1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的组织开展我公司雪天乘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根据省、市做好雪天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出现雪天时,启动本预案。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组长负责指导公司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恶劣天气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2、根据恶劣天气情况,宣布恶劣天气预案的启动、终结;
2)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副组长根据组长的指示,组织自己所管辖处室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工作,维护安全、有序经营秩序,保障旅客安全出行。
3)各职能处室职责:
营运安全处:
1、及时对道路进行巡查和路面勘察,了解道路状况,并掌握因雪天造成线路运营影响和乘客滞留情况。根据需要建议领导小组采取措施调度运力,及时疏导旅客。
2、负责班次的安排和调整;
3、检查车辆雨刮器、刹车、转向、警示标志、等安全部件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预案终止时,立即合理安排生产班次。
劳动人事保卫处职责:
1、做好对驾驶员的安全交待,叮嘱雪天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2、收集天气、路况信息;
技术处:做好修理工的安全交代,叮嘱修理班做好维修准备,备好修理车辆所需的配件,保证雪天车辆运营顺利。
政治综合处、财务处:随时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等级:根据降雪量大小及车辆通行情况,雪天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等级:暴雪(红色预警)为特别重大(I)级、大雪(橙色预警)为重大(II)级、中雪(黄色预警)为较大(III)级,小雪(蓝色预警)为一般(IV)级。
(二)应急响应:各部门按照政府预警信息、媒体预报和“下雪就是命令”的原则,启动《预案》,并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情况汇总后,向主管报告,并保持联系。
(三)应急处置主要措施如下:
1、领导小组:
(1)遇有降雪天气,领导小组视降雪影响范围和程度,分级组织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遇有冰雪等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畅通的天气、尚未造成交通堵塞的(IV级),由领导小组下达应急工作指令。遇有雪灾等严重影响交通运输的天气时(III级以上),由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府指挥部以及市运输局领导小组的命令,组织实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应急运输指挥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需要及预警级别,各部门负责人通知本部门工作人员到岗,保证本部门应急运输工作职责的.落实。发生紧急情况时,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到现场协调指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应急运输保障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和领导小组指令。了解应急运输各项工作进度情况、汇总反馈信息,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情况,提供决策依据。
(4)执行雪天行车计划,随时掌握客流状况。在重点时段、重点线路上配备足够车辆,并根据需求适时调整运营时间和发车班次。
(5)车辆回场或到始发(终点)站后,要及时清除风挡玻璃和踏板上附着的冰霜,保证投入下一班次运营时,驾驶员视线良好、乘客上下车安全。
(6)及时清除停车场区冰雪,确保车辆进、出站安全。
(7)执行领导小组的其他各项指令。
(8)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各项准备,保证应急运输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以及在冰雪天气安全行车技能的培训,提高雪天运营的安全性。
2.加强对车辆的冬季保养检修,保证车辆良好的技术性能。
3.建立企业与安全员、车辆驾驶员的通讯联系网络,随时保持通讯联系。
五、应急预警的解除
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急保障运输工作结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通知,方可解除。
六、调查总结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预案》,层层落实责任制。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失误,影响雪天交通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每次应急运输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的不足,逐步完善应急保障运输预案,为做好下一次应急运输工作做好充足准备。
七、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范文篇2
一、组织领导
成立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X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县公安局副局长
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所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二、复工时间及复工安排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日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馆,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工基本条件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行正常,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焦和集体活动,员工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分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通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有关要求。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员工体温有超过37。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四、复工审批流程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快速推动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复产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乡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市场监管局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乡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
(四)审核通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五、对服务业企业实行动态监管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停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停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六、数据反馈与信息报送
县市场监管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所有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所有信息和数据请发至邮箱:,联系电话:。
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范文篇3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以发生事故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街道有关部门为主,实行区域互救原则。有关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辖区内非煤矿山的实际,制定训练计划,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区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区安监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区安监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区政府值班室电话:区安监局值班室电话:
七、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范文篇4
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界定范围。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同一起事故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基地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基地指挥部负责上传、下达指令,组织指挥,协调各村、单位,提供后勤保障,镇长林安顺同志任基地指挥,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黄乃赣任基地副指挥。前线指挥部负责上传,执行指令和临场组织指挥处置,控制现场,副书记甘乾棠同志任前线指挥。前线指挥部设事故救援小组、医疗急救组、安全保障组、事故救缓组,由党委办、人武办、政府办、安办、应急分队组成,由黄乃赣同志负责。医疗急救组由卫生院120急救中心组成,由卫生院院长高恩良同志负责。安全保障组由派出所、民政办组成,由派出所所长章建平同志负责。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紧急报告和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直接损失的初步估计以及事故情况,一个小时内报告镇政府。联系电话:
2、镇领导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同志在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在2个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局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镇领导核实事故发生后立即起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基地指挥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并协调各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前线指挥部三个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应急处理抢救受伤人员。事故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救助、疏散人员、抢救受伤人员,医疗急救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和转运工作,安全保障组负责维持现场的秩序,封锁保护现场等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鉴定。同时将事故情况准确向上级政府报告。
4、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维护秩序,指导事故单位保护事故现场,待调查上级调查组到达后方可清理事故现场。
5、按照事故调查的程序,权限范围,属于镇政府协调调查处理的,应全力配合开展调查。事故调查应按上级的规定开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镇政府领导以及分管领导应及时组织人员、力量,赶赴现场查清基本情况和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制定防范措施,以防沿发和扩大。
6、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对有关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事故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严格按照国务院第302号、493号令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行政领导的责任。
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范文篇5
1、目的
1.1编制目的
规范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及燃气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3适用范围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燃气(热力)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涉及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济军基地的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职责权限,做好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东营市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2办事机构及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具体承担市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2.3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保卫、交通管制和治安秩序维持。
(2)抢险救灾组: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事故发生单位以及燃气、热力方面的有关专家参加,负责制定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救援实际情况,报请市指挥部批准调动和指挥各种救援力量。
(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心理疏导、防疫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抢险物资装备的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和赔付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对市直管燃气(热力)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开展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助工作。
3、危险目标的确定
3.1燃气
可能发生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目标为:地下燃气管道、室内燃气管道、燃气器具、液化气站及供应站(点)、瓶装液化气等易发生泄漏、中毒、爆炸和爆燃事故。
3.2热力
可能发生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目标为:锅炉、热力管线等易发生爆炸和泄漏事故。
4、预警预防机制
燃气(热力)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加大高新技术和信息化应用,提高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燃气(热力)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督促燃气(热力)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5、应急响应
5.1事故报告
5.1.1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燃气(热力)企业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地县区燃气(热力)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或报警(110、119、120)。县区燃气(热力)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并按规定逐级上报,上报到市政府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
5.1.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及当时可确定的伤亡人数。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及简要经过。
(4)已经采取的救援措施和救助要求。
(5)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
(6)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5.2分级响应
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响应,由省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处置。
较大事故应急响应,市指挥部依据本预案处置。
一般事故应急响应,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为主处置。
5.3启动预案响应
事故发生后,县区政府应当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先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因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和减少财产损失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作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并拍照、录像,最大限度保护现场、保留痕迹和物证。
市城市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市指挥部,由市指挥部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响应。确需启动本预案响应的,应当立即按本预案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抢险救援需要,市指挥部可调用有关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5.4应急救援
5.4.1紧急处置
(1)燃气:抢险人员立即关断就近相关的气源控制阀门,熄灭一切火种,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警戒区域。
(2)热力:锅炉爆管、汽化、爆炸等事故发生时,抢险人员立即研判事故发生发展情况,适时停炉并关断锅炉与管网系统之间的控制阀门。热力管线泄漏事故发生时,抢险人员立即关断管线泄漏点最近处前后控制阀门。同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警戒区域。
5.4.2人员疏散
根据警戒区域,迅速撤离警戒区内无关人员至安全地带,并根据进一步发生的危险程度,视情扩大外撤范围。
5.4.3工程抢险
根据可能的危险目标,按照专业救援方案实施抢险救援。
(1)燃气:
①泄漏。如液化气站内储罐泄漏,有注水保护系统的立即进行注水,否则应进行紧急倒罐(或倒罐外运),同时对泄漏点进行封堵;市区输气管道泄漏,迅速确定泄漏点,对其进行封堵。
②中毒、火灾或爆炸。除对泄漏进行紧急处置外,还要对现场进行保护和清理,救助伤员。
(2)热力:
①锅炉爆管。待爆管锅炉冷却后,迅速查找爆管原因、位置,并立即开展抢修。启用备用锅炉,保障正常供热。
②锅炉汽化:观察锅炉内炉水的压力和温度,适时打开排气阀,必要时打开安全阀,使锅炉蒸汽排出,及时泄压。同时,将锅炉内的燃煤排出,迅速降低炉温。
③锅炉爆炸、热力管线泄漏。除对泄漏进行紧急处置外,还要对现场进行保护和清理,救助伤员。
其他由专业队伍按照燃气(热力)企业详细的单项事故处理预案进行救援。
5.5信息发布
按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有关要求,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授权发布、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5.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市指挥部批准,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市指挥部善后处理组应当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救济、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2事故调查、总结与评估
按照事故调查权限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调查。市调查组应当向市政府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市指挥部应当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市政府。
7、保障措施
7.1救援装备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有关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足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有关特种救援装备情况。
7.2应急队伍保障
(1)各燃气(热力)企业的专业抢险抢修队伍。
(2)市及各县区公安消防抢险队伍。
(3)其他临时抢险队伍由后勤保障组协调组织,必要时请求当地驻军、武警支援等。
7.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及时组织医疗卫生和防疫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7.4资金保障
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协调解决。
7.5社会动员保障
县区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
7.6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城市管理局成立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负责研究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1)各专业抢险抢修队伍日常训练由燃气(热力)企业自行安排,原则上每季度开展1次。
(2)全市应急救援演练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
8.2宣传培训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广泛宣传燃气(热力)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事故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常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组织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队伍施救能力。燃气(热力)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8.3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局对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8.4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在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修订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或其职责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不足时,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修订完善。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