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工作预案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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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作预案十篇

应急工作预案篇1

根据省政府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全力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现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则,切实做好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公司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防控体系落实到位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由___总经理担任工作组总指挥,各大部门负责人及主要职能课室负责人任组员。

2、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班子,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

三、领导组名单如下:

疫情防控组长:___

副组长:___

员工回流统计小组长:___

组员:___、___、___

每日诊断隔离小组长:___

组员:___、___、___

厂区宿舍消毒小组长:___

组员:___、___、___、___

疫情宣传教育小组长:___

组员:___、___

防护用品筹备小组长:___

组员:___、___、___

物流调度保障小组长:___

组员:___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1、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对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每一位职工身体状况、假期是否有湖北、广东、浙江等重点疫区居住、旅行、经过史,是否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者、疑似者或与重点疫区回来者密切接触史,近日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

2、对于湖北、广东、浙江等重点疫区职工(名单附后),重点跟踪,联系到人,要求暂不返回公司上班。对提前返回人员(名单附后),要求严格执行14天的的居家观察,由___负责跟踪居家观察情况,并及时报告。

4、对宿舍人员进行也要进行登记、排查,非本企业人员不得在宿舍停留、住宿。

3、对于外来单位人员、采购商、食堂物品供应单位等外协单位,也要实施同样的登记、跟踪和管控措施。

五、防控物资准备(分发)到位

1、____部门加强基础防护物资准备,负责采购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除菌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确保各部门防护装备齐全,提升职工防护能力。

2、向职工及时发放防控物资,每部门(科室)发放体温计_只,口罩__只,消毒水_瓶,并做好登记工作。

3、防控物资由____部门负责统计、分发和购买,视疫情情况,及时补充相应物资,确保有足够的防控物品,以备企业经营生产和职工健康防护使用。

六、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1、在宿舍设立观察点和隔离区,自重点疫区(__、__及__)返回的住宿舍职工,统一安排在宿舍实施隔离观察,具体方案由__负责,确保落实14天居家观察要求。

2、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工作,所有到岗职工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检测,并进行登记,由__部门负责。

a)住宿舍职工在宿舍检测,由宿舍管理员负责。乘坐厂车职工由车长负责,自驾职工由_门保安负责,步行职工由_门保安负责。

b)医务室负责遗漏补测和上班期间的检测。

c)外部人员由保安负责检测。

d)所有发现体温高于37.5℃的人员,谢绝进入宿舍和厂区,并通知班组长及时上报总指挥,同时报当地防疫指挥部。

3、每天做好厂区、办公室和车辆等工作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每天早晚对厂区、办公室、宿舍定期消毒。(由__部门负责)

4、职工就餐的安排管理,所有职工采用分批次就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就餐座位采取两人一桌(保持1米以上距离,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单就餐),职工11:30就餐,所有管理层12:00就餐。所有人员就餐前就餐后进行洗手(由专人负责)

5、暂停集体早会、培训等集聚性活动,督促职工日常佩戴口罩,减少外出,宣导卫生礼仪。

6、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赴重点疫区的商务出差等活动。

7、疫情防控期间,提倡视频和电话会议,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谢绝外部供应商、客户来访。

8、加强疫情宣传力度,及时传达政府和公司相关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

七、异常情况报告到位

1、对到岗人员信息表、居家观察人员表和重点疫区人员跟踪表,做到每日确认每日更新,及时上报给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

2、对职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隔离,并报当地防疫工作指挥部。

3、由___部门负责制定防控应急预案,实施分级防控策略。各部门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类别按规定及时采取最高可停工停产的预案措施。

八、生产计划安排到位

1、由___部门负责梳理企业生产订单情况,合理安排订单生产。

2、实时确认原材料供给情况,与周边供应商保持紧密联络,确保生产需要,及时调达。

3、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在确保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及时评估人员情况,按要求落实人员,保证生产有序进行。

九、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1、复工前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线路的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正常。

2、车间、仓库做好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3、因部分职工不能及时到岗,个别需要作业资质的操作岗位,必须确认上岗职工具备有效资质。

应急工作预案篇2

一、疫情防控小知识

(一)佩戴口罩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戴口罩前、摘口罩后,均应做好手卫生。

2、区分口罩正反面,不能两面戴。

3、不与他人混用或共用口罩。

4、捏紧鼻夹,使口罩与脸颊贴合,避免漏气。

5、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应定期更换。

不建议清洗或使用消毒剂、加热等方法进行消毒后使用。

(二)口罩应如何保存和清洁?

1、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口罩需单独存放,避免彼此接触,并标识口罩使用人员。

2、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内,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3、口罩出现变湿、脏污或变形等情况后需及时更换。健康人使用后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

(三)普通公众如何选戴口罩?

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方法,既保护自己,又保护他人。公众应根据不同疫情风险等级和所处环境选择适宜防护级别的口罩,不过分追求高防护级别。

1、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应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有咳嗽或打喷嚏等症状者,配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配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为什么要少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人员多,流动量大,感染风险未知,且人与人之间难以保持1米距离,一旦有病毒感染者,在没有有效防护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传播,空气流动性差的公共场所病毒传播的风险更大。

(五)室内为什么要经常开窗通风?

室内环境密闭,容易造成病菌滋生繁殖,增加人体感染疾病的风险。

勤开窗通风可有效减少室内致病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含量。

此外,阳光中的紫外线还有杀菌的作用。每天早、中、晚均应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短于15分钟。寒冷季节开窗通风要注意保暖,避免受凉。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哪些注意事项?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准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或便携式免洗手消毒液等物品。

2、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

3、在车站、机场、码头等要主动配合监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尽量减少滞留时间。

4、乘车期间,保持手卫生,尽量少碰触扶手等物体,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口、眼、鼻。

5、尽量使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支付方式付费。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结束后,正确洗手,确保手部卫生。

应急工作预案篇3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气象防灾减灾职责,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和有效进行,最大限度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相关专项预案等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国气象局组织全国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的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地震、矿难、疫病等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需要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保障,可参照本预案组织。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中国气象局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中国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应急办)负责应急响应的综合协调,有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领导小组: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示精神,部署应急响应气象服务工作;

2.审核、签发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气象决策服务材料;

3.检查、指导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单位的工作,决定是否派出现场工作组;

4.指挥调度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物资、资金及技术装备等资源;

5.指挥处置气象灾害应急过程中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6.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局应急办:

1.组织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统一组织、协调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资金等资源调配;

3.向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响应期间的决策服务信息;

4.收集和汇总各相关应急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编辑有关应急响应情况摘报,督促各单位的应急响应工作;

5.组织起草气象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和应急响应工作总结;

6.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协调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减灾司:

1.根据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情况,联合局应急办进行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

2.组织制作相关决策气象服务材料;

3.组织开展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

4.负责灾情调查、收集及应急气象服务效益评估;

5.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预报司:

1.负责气象灾害应急相关预报、预警任务的落实;

2.负责气象灾害实况、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的制作和汇总;

3.根据需要,向观测司提出应急加密和移动观测需求;

4.组织协调应急响应期间加密天气预报或预测会商,组织重大灾害天气联防;

5.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观测司:

1.负责组织各类气象观测资料的收集、传输和处理;

2.根据预报司需求,负责组织应急加密和移动观测及资料传输;

3.负责组织气象装备的运行、监控、维修和调配;

4.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1.负责协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示精神;

2.统一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报道;

3.负责组织新闻发布和协调现场报道工作;

4.负责组织应急科普宣传;

5.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气象中心、气候中心、卫星中心、信息中心、探测中心、公共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气象服务工作。气科院、报社和华风集团按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科技支撑、新闻宣传和影视服务工作。

人事司、计财司根据实际需要或领导小组的要求,组建气象应急专家组(专家库),做好气象部门灾情调查和应急救灾及灾后重建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关服务中心做好水电保障、医疗卫生、食宿安排、安全保卫等工作。

五、应急响应规程

(一)应急响应原则。遵循分灾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及职责分工做好响应工作。

(二)应急响应级别: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设为IV级、Ⅲ级、Ⅱ级、I级四个级别,I级为最高级别。

(三)应急会商组织。为确定应急响应的种类、级别、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以《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附录)为应急响应启动的参照标准,综合考虑预警信号、可能影响程度、临近实况监测、发生灾害范围、公众关注程度等多种因素,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具体建议。

(四)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组织应急会商:

1.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寒潮等重大气象灾害预警;

2.已发生与气象因素密切相关的重大灾害并造成严重损失;

3.气象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对敏感人群产生影响,引起较大社会反应;

4.应急响应期间需要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范围;

5.需要解除应急响应。

(五)应急会商由局应急办、减灾司、预报司主要负责人,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可能受到气象灾害影响较大的省(区、市)气象局应急办负责人参加。可视情况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主要商议启动应急响应种类、级别、范围,是否派出工作组以及其他应急事项。

(六)分管预报服务的局领导、局应急办主任、减灾司司长、气象中心主任根据应急会商结果,联合议定启动应急响应相关事项。

(七)应急响应命令。局应急办根据议定意见,起草应急响命令并报局领导签发。应急响应命令包括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和解除(含其种类、级别、范围及其它应急事项)。原则上,Ⅳ级和Ⅲ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副局长签发,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局长签发。

(八)原则上按照气象灾害种类分别启动不同应急响应,当遇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适合不同启动级别时,按灾种最高级别启动应急响应。

(九)一般情况下,应急响应启动或变更的级别应从低级到高级逐级进行,必要时可根据气象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过程,越级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十)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应按领导小组或当地政府相关要求,根据本地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启动不低于中国气象局应急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降级及解除须提前报局应急办,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六、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或变更后,领导小组及各相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具体响应程序和详细内容根据响应级别确定。

(一)IV级响应

签署启动或变更到IV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局应急办向有关省(区、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传达IV级应急响应命令。

应急响应内容:

1.局应急办全体成员在岗待命,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和变化情况。

2.办公室组织对内对外宣传,发布最新气象灾害和应急响应工作动态。

3.局应急办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适时制作《气象局值班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通报情况。

4.减灾司及时分析跟踪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向局应急办提出加强预报预警应急措施建议和应急响应变更或解除建议。

5.其他相关人员在岗待命。

6.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和中国气象局有关直属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局应急办报告。

(二)Ⅲ级响应

签署启动或变更到Ⅲ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局应急办向有关省(区、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传达Ⅲ级应急响应命令。

应急响应内容:

1.局应急办全体成员在岗待命,保持通信联络,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

2.局应急办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适时制作《气象局值班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通报情况;每天编制1期《气象灾害应急情况摘报》报送领导小组;向领导小组提出加强应急综合措施建议。

3.减灾司要明确在岗责任人;组织搜集、整理有关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及其影响情况,组织制作决策服务产品,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国务院应急办和有关部委;向局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变更或解除建议。

4.预报司要明确在岗责任人;及时组织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工作,跟踪、分析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视情况组织加密天气会商和发布对下指导产品;根据需要向观测司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

5.观测司要明确在岗责任人;了解掌握进入应急响应的有关省(区、市)气象部门重要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及时排除故障;组织实施预报司提出的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

6.办公室组织对内对外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最新灾害性天气影响及其发展趋势和应急响应工作情况。

7.其他有关人员在岗待命,保持手机开通。

8.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和中国气象局有关直属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负责人带班制度,每天16时前向局应急办报告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预警预报情况、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

(三)Ⅱ级响应

签署启动或变更Ⅱ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局应急办向有关省(区、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传达Ⅱ级应急响应命令和有关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司和直属单位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进入响应的单位要明确应急岗位责任人,制定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安排,及时启动加密观测,有关应急装备进入待命状态,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服务。

应急响应内容:

1.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参加中央气象台天气会商和加密会商。

2.局应急办根据需要每天举行应急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应急工作任务;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情况,适时制作《气象局值班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通报情况;每天编制1期《气象灾害应急情况摘报》报送领导小组,必要时增加编报频次;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协调安排气象应急现场服务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加强应急综合措施建议。

3.减灾司及时组织收集、整理有关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及其影响情况,组织制作决策服务产品;加强对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分析工作,组织制作专题服务材料,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向局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变更建议;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气象应急服务工作情况。

4.预报司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工作,跟踪、分析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每天适时增加一次天气会商,及时组织发布对下指导产品;做好信息网络保障组织;根据需要向观测司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预报预警工作情况。

5.观测司及时掌握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重要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及时排除故障;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安排部署应急观测和网络保障任务;根据业务运行状况,提出应急装备和资源调度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预报司提出的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观测网络运行情况。

6.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对外宣传,收集部门外宣传报道动态情况和舆情,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应急响应工作的进展,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口径和重点,组织策划部门内外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组织落实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新闻宣传工作情况。

7.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以及中国气象局有关直属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报告情况,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时次,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观测网络业务运行情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等,遇有突发事件随时向局应急办报告。

8.领导小组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工作,必要时调配有关应急设备和团队前往应急服务一线。

(四)Ⅰ级响应

签署启动或变更Ⅰ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局应急办立即向有关省(区、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传达Ⅰ级应急响应命令和有关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局应急办根据工作需要,调集各相关人员实行集中办公,进入响应的单位制定应急岗位排班表,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有关岗位24小时值班,取消所有休假安排,应急岗位人员全体到位,随时准备加密观测和设备保障,应急移动装备及专家团队根据需要赶赴现场。

应急响应内容:

1.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立即到达工作岗位,参加中央气象台天气会商和加密会商;领导小组组长在岗,随时签发向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材料;根据最新情况随时研究决策应急事项。

2.局应急办根据需要每天举行应急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并根据领导小组要求部署应急任务;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情况,适时制作《气象局值班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应急响应单位通报情况;每天编制1期《气象灾害应急情况摘报》报领导小组,必要时增加编报频次;遇有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按指示办理;随时检查、督促各应急响应单位工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气象应急现场服务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加强应急综合措施建议。

3.减灾司组织收集、整理有关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及其影响情况,组织制作决策服务产品;加强对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分析,滚动制作专题服务材料,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向局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变更建议;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气象服务工作情况,遇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4.预报司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工作,跟踪、分析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每天适时增加两次天气会商,及时组织发布对下指导产品;做好信息网络保障组织;根据需要向观测司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预报预警工作情况,遇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5.观测司及时掌握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部门重要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及时排除故障;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安排部署应急观测保障任务;根据业务运行状况,提出应急装备和资源调度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对关键地区重要装备的保障,负责实施重大观测设备的跨省调度;组织实施预报司提出的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观测运行情况,遇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6.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对外宣传,收集部门外宣传报道动态情况和舆情,及时向局应急办报告;根据应急响应工作的进展,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口径和重点,组织策划部门内外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组织落实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新闻宣传工作情况。

7.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以及中国气象局有关直属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报告情况,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时次,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观测网络业务运行情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等,遇有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8.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成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持,参加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由人事司组织从各单位抽调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支持团队。

9.领导小组立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工作,根据情况调配应急移动车和应急支持团队参与响应省(区、市)气象局的服务工作,必要时可从其他省(区、市)气象局抽调人员或装备协助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部门工作。

七、信息公布

(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有关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二)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电视直播、发布新闻通稿、组织现场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三)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强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应急响应和服务工作等情况。

八、后期处置

签署应急响应解除命令后,应急响应各单位自动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业务运行和管理状态。

(一)IV级、Ⅲ级应急响应终止后,进入应急响应各单位及时做好总结。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进入应急响应各单位在应急响应终止后2日将总结报送局应急办,由局应急办汇总形成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如有必要,局应急办可在应急响应期间组织中期评估。

(二)应急响应结束后,局应急办和各单位对本次响应过程和工作成效进行分析总结或小结,为预案修订和完善做好准备。

九、预案管理

(一)本预案由局应急办管理。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各应急响应单位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发现应急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局应急办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各省(区、市)气象局和各直属单位可依据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响应工作流程。

(三)本预案由局应急办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工作预案篇4

一、编写本预案的目的:

为了有效的防止山洪、洪水给加油站造成危害和损失

确保加油站安全运行,特制定木预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加油站防汛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计量员:

现场安全员:

现场人员:

三、应急物资:

防汛物资:防汛草袋(编制袋)、沙袋、铁锹、绳索、塑料布、沙土。

急救物资:急救箱及药品、绷带。

四、应急救援措施:

1、加油站人员落实各类救灾物资的'配备及到位完好情况。

2、加油站防汛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密切关注灾害信息。

3、安全员负责检查油罐密封情况,检查油站电气设施、检查排水设施是否畅通。

4、加油站现场人员采取措施,防止油罐上浮(如注水、压沙包)等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渗入油罐,副组长负责联系好消防车或抽水泵,随时做好抽水抢险,整理并转移重要设备和资料。

5、洪水来时,安全员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营业。

6、洪水过大时,加油站全体人员撤离加油站。

应急工作预案篇5

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时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县企业复工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镇辖区所有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已在县住建局(质监站)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时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未领取的按以下方案执行。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一)复工前要求

1.成立组织机构。施工企业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安全防范、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防疫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

2.制定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措施均需细化并责任到人,方案中应包含出现疑似病例以后的应急处置预案。各企业应将疫情防控预案及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报属地村委会、镇卫计办和建设单位,同时将现场排查情况和防控预案等报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工作领导小组。

3.加强人员准入管控。原则上居住以外的人员不予返岗,特别是现在疫情重点地区,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一律不得返繁;对县外其他地区人员返繁,其岗位属无法替代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等,按要求实行返岗隔离观察14天。对所有拟返岗人员一律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对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返岗。

4.全面消毒场地。对项目部、厕所等公共部位区域进行全面喷雾杀菌消毒处理且不少于2次,保持环境清洁和密闭场所通风,并建立消毒台账。

5.储备防疫物资配齐防疫人员。工地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手套、消毒药水、红外体温计、防疫药品等。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后的日常需求。现场配备相对固定的防疫管理人员。

6.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复核工作。复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开展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整改,并建立清单台账;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监理等到岗履职情况;现场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进场工人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交底工作情况。

(二)复工后要求

1.封闭管理。原则上只设一个出入口,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员工进出实行实名制考勤,每天由专人对全体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且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做好台账和留存工作。

2.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车辆管理按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外来运输车辆管理暂定工作方案》执行。

3.佩戴口罩。工地内所有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4.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项目部、厕所和其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现场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处理,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5.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要求员工配备独立餐具,禁止集中就餐。现场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用餐配送单位统一订送餐。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建议本地员工回家就餐。

6.教育管理。加强宣传和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7.应急处置。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复工期间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须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单独隔离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向属地村委会和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如因隐瞒不报、延迟上报、处置措施不当等造成疫情蔓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工审批程序

(一)提交复工申请

施工企业按复工前的要求落实到位后,提前2天携带相关材料向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

(二)受理审查

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建设单位、镇卫计办重点抽查疫情防控预案、人员信息排查名单,现场审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人防控教育培训及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等工作情况。

(三)批准复工

经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署初验收意见并上报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复工。

三、工作要求

(一)极端重视,压实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各方主体要切实重视房屋市政工程肺炎防控工作,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重点责任人,层层抓好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一岗双责,严防死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坚决落实县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尊重科学、服从大局,扎实做好现场应急值守工作和防疫知识宣传;严格执行项目经理、监理到岗制度。认真履行好防疫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三)严格督查,严惩不贷

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筑工地防疫动态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责任,在抓好安全生产教育交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相关内容,同时将会同建设单位和镇卫计办重点对工地防疫预案、防疫制度落实、人员流动管理进行检查,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条件有缺失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其整改,经复查通过后方可复工。对未经审批擅自复工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在疫情防控期内不再批准复工。

应急工作预案篇6

为防止雨季雷电、暴雨对矿井设施及人员安全带来伤害,切实加强煤矿防雷电、暴雨自然灾害工作,建立高效有序的救灾组织机构,提高防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高效的做好我矿防灾工作,特制定防雷电、暴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徐州李堂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内防雷电、暴雨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防雷电、防暴雨灾害领导小组,负责本矿区域内防雷电、防暴雨灾害领导工作,监督检查防雷电、防暴雨工作情况。负责突发雷电、暴雨灾害的救援,小组成员必须迅速赶到相关岗位指挥并处理问题。要求小组成员必须对现场工作环境熟悉,具备及时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

组长:宋士刚

副组长:王福海、刘承文、吕显伟

成员:程星旗、岑峰、宋申磊、李永明、王金龙、朱英雷

2、具体职责

(1)负责研究和制定本区防雷电、暴雨灾害工作安排和应急处理事故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2)负责雷电、暴雨灾害的应急保障和应对工作;

(3)负责防雷电、防暴雨安全联合检查、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4)负责雷电、暴雨灾害的处理、救援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5)负责防雷电、暴雨灾害事故处理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调配人员及物资;

(7)如遇有严重灾情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防灾要求及重点

凡遇雷电、暴雨期间,根据雷雨的实际情况,由应急预案组组长决定发布我矿防雷电、暴雨应急预案启动和截止时间,并组织实施。相关人员随时待命,确保我矿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防雷电、暴雨安全实施情况

1、根据公司建筑物和有关设施的具体情况,对现有防雷装置状况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排水管线是否堵塞等进行检查。对所有泄洪管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

2、每年对所有防雷产品和设施进行年检。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3、雷雨天时厂区各员工,严禁在高压线附近行走,以防高压放电伤人。

4、如发生雷击致使高压线路断线接地时,要和丰县供电局联系停电,并尽快疏散人员,不要靠近断线点30米内,应有秩序、有组织的撤离员工。

5、发生水灾害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汇报预案小组,由预案小组成员统一指挥,各司其责。

6、在地面变电所电缆沟内安装潜水泵,在出现严重积水时及时将水源排至主排水沟内。

7、机电部值班人员要在雨天期间巡视厂区,重点是变电所及配电站。

8、雷雨天必须在变电所安排值班人员值班,确保供电正常。

9、雨季三防物资必须符合要求。主要检查水泵、排水管、开关、电缆、铁掀、编织袋、雨衣、雨靴、帆布、矿灯、安全帽等材料落实,并挂专项牌管理。

10、必须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对两回路供电线路的隐患进行处理:

(1)砍伐沿途对供电线路造成威胁的树木,避免雷雨天气因架空线与树木的接触导致接地或短路使供电线路跳闸而停止供电;

(2)更换不完好的瓷瓶、拉线等;

(3)所有避雷器必须使用经试验合格的避雷器。

11、对各建筑物的避雷针、避雷线、接地网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2、所有接地电阻大于2欧姆的,都必须采取加盐或其它措施使电阻降到2欧姆以下。

13、雷电、暴雨频发期间,由预案小组值班人员根据天气情况,负责主、副井绞车的开、停。

14、在雷雨期间,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应安排一次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五、35KV地面变电所应急预案

(一)设施维护

电力事故主要是以预防为主,对变电站内的主要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主要措施如下:

1、引自李堂煤矿地面变电所35KV两回路矿井电源(首李Ⅰ线、顺李Ⅰ线),要确保一回路运行时,另外一回路必须热备用。

2、做好对35KV变电所设备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台台完好。

3、每月对35KV外线路进行一次巡线,确保首羡变电所、顺河变电所至李堂煤矿35KV变电所供电线路正常供电。

4、加强同上级变电所及丰县供电局调度室联系。

5、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供用电技术操作规程及变电所各种规章制度。

6、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按规定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测。

7、定期对继电保护进行整定、校验,确保保护灵敏可靠。

8、设备发现异常或缺陷要及时排查处理,不留隐患。

(二)线路正常运行方式

李堂煤矿地面工业场地建有地面变电所,其中两回路电源(首李Ⅰ线)一路引自首羡110kV变电所、另一路引自顺河110kV变电所(顺李I线),线路采用架空方式,导线采用LGJ-185,线路长度分别为3.8km、13.2km。

(三)有源线路和事故应急

有源线路:李堂煤矿首李Ⅰ线电源、李堂煤矿顺李I线电源。

事故应急:若发生一回路电源停电故障,应迅速切除故障线路,倒闸启用另一回路有源线路。

应急工作预案篇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就做好企业复工相关工作,现制定该方案。

一、复工要求

1.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_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本市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高新区区域内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类企业2月3日以后暂不复工,复工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给广大企业留出准备时间。

2.按规定可提前复工的企业,需经高新区批复后方可复工。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在保障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维持现有生产规模不得扩大。

3.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

4.企业未经审批开工并引发疫情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各企业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落实第一主体责任。确需提前复工企业,还需严格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防疫方案到位。企业须认真制订复工疫情防控预案,明确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签署企业防疫责任主体承诺书,对企业防疫工作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好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就餐上班分流、宿舍管理等工作机制及力量,并承诺严格落实预案。

2.人员管控到位。尚未自湖北地区返回的员工,应遵守国家和当地防疫管控举措,暂不许返津。对来自、去过湖北地区的,或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者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岗人员均需符合上岗健康标准。所有返岗人员需填写复工人员健康登记表、同时企业需汇总形成返岗人员登记表,每天10时前企业将返岗人员登记表报送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联络组。运输企业需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企业需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

3.物资储备到位。口罩、体温计、消毒水、手套等各类防疫物资储备量需要达到五日的需求量方可复工。

4.日常管理到位。企业须建立厂区进出检查登记台账,进出车辆及货物排查登记台账;要对人流密集公共区域如食堂、会议室等,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按要求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处理并建立台账;杜绝员工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定期开展可疑情况排查和每日情况报送;要按安全生产规范和蓝天保卫战要求做好生产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须在企业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地方进行防疫宣传;须对企业员工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须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进行相关宣传教育。

三、复工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复工申请表

2.资料及现场核实。由管委会相应部门牵头进行核实。其中,重点用地企业、独立楼宇企业,由防疫指挥部企业联络组各组成部门分别核实;孵化器、产业园区,由中小企业局、建交局牵头核实;海泰集团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泰集团负责核实;国资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国资公司负责核实;海洋总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洋总公司负责核实;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原则由按照属地,由华苑办公室、京津冀招商局、海洋办公室牵头进行核实;

3.审核批复。管委会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小组会讨论决定是否准许复工。同意复工的,报备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4.复工检查。对于核实同意复工的企业,各核实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的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发现出现疫情或重大隐患或不落实企业防控承诺的,第一时间责令停工。

四、工作机制

1.层层压实责任。员工对个人负责、企业对员工负责、园区对企业负责、管委会对企业负责,层层落实、全面覆盖。企业需确定专门人员,每日10:00之前上报返岗人员登记表,核实责任部门分别汇总后,每日12:00之前报经发局,经发局整体汇总后报防疫指挥部疫情工作组。

2.信息及时联动。对于企业上报的信息、诉求及相关事宜,涉及居住地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分解至相关社区;如居住地不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上报区防控办告知相关区域。

3.做优企业服务。社发局对企业自行落实的隔离点和隔离措施给予业务指导;市场监管局对于企业食堂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人社局对企业值班宿舍防控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对于企业在防控工作中提出的困难、诉求给予及时回应,能解决的全力帮助解决,因资源局限确实无法解决的予以及时说明。

4.应急事项报送。对于专业性较强,核实责任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情况,请及时联络社发局,请社发局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防疫指挥部。

应急工作预案篇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求,根据国家防办印发的《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防御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xx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佛府办〔〕17号)、《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

1.4.2坚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以防为主、防避抢相结合”。即台风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做到有备无患;台风来到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台风过后,突出一个“抢”字,抢救群众,抢修损毁工程,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把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风工作的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4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迅速响应,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5防台风工作要按照流域、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1.4.6要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2、区域概况

2.1自然地理

xx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全境于北纬22。38’~23。34’,东经112。22’~113。23’之间,属于沿海地区。xx市域东距西、南距北均约103公里,大致呈“人”字形,总面积为3848.49平方公里,地形大致西北高、东南低,属侵蚀性的,成棋盘状分布的块状山地和纵横交错的河网地貌特征。占全市总面积约2/3的是西、北江三角洲平原及其支流的河谷冲积平原。珠江水系中的西江、北江贯穿全境,市内河涌纵横。气候属亚热带季风型,多年平均降雨量1600-1700毫米,年最大降雨量2538.6毫米。雨量集中在汛期(4~10月),占年降雨量的80%以上,其中前汛期(4~6月)多为锋面暴雨,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后汛期(7~10月)主要是台风带来的暴雨,容易发生当年最大的超均值洪峰或出现台风暴雨形成的洪涝灾害。据气象台从1961年至共49年气象资料记录,对xx市造成影响的台风达94次,其中最早一次影响的初台出现在4月,末台一般为11月的中下旬,1975年10月6日我市受到7513号台风袭击,平均风力10级,阵风12级,为我市解放以来最大风力记录。

2.2防御重点

2.2.1危房及危险房地段人员转移,病险工程(设施)抢修和防护。

2.2.2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运行安全,“三高”农业的防风防涝。

2.2.3山塘、水库漫顶,山体滑坡;

2.2.4高层建筑工地棚架、广告牌、铁塔、行人道的树木、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城镇低洼街道的排涝。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指挥部

xx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为全市防御台风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各区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在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辖区内的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3.1.1市三防指挥部组织机构

(1)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市领导担任。

(2)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武警xx市支队、市水务局的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

(3)秘书长:由市三防办主任担任。

(4)副秘书长:市气象局、省水文局分局的主要领导担任。

(5)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海事局、广东电网公司供电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国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

3.1.2市三防指挥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2)编制完善防台风预案;协调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3)组织开展防台风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台风安全的有关问题。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堤围防台风能力。

(5)负责发布全市风情、水情通告,宣布启动、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6)完善防台风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台风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为市三防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本市防御台风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指令、命令,拟订全市防台风工作的政策、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等。

(2)组织编制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台风灾害的风险图表。

(3)建立全社会自防机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事迹,组织做好下级三防机构的防台风知识、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4)组织防台风工作检查,督查防台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查处督办各类危及防台风安全事件。

(5)组织指导防台风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度,做好本级防台风责任制、技术措施、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的落实工作。

(6)掌握防台风动态,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台风工作,负责防台风值班管理,掌握风情、雨情、水情、工情,为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启动ⅲ级以下的防台风应急响应。

(8)协调各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工作。经市三防指挥部授权,调动抢险救灾队伍,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9)负责编写险情、灾情、抢险救灾情况报告及台风灾害统计、上报,总结评价防台风救灾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命令,发布灾情公报。

3.1.3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职责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市委宣传部

①正确把握全市防台风抢险救灾宣传的导向,及时指导、协调全市宣传媒体等单位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新闻宣传工作。

②利用无线媒体与有线电视等载体,在接到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和市三防办提供的有关风情、雨情、水情防台风紧急通知等信息后15分钟内向公众发布或滚动播报。

③电台、电视台要制定必要的防御台风指引、常识等公益宣传广告,在汛前或防御台风期间播放,提醒群众注意因高空花盆、空调主机、破碎窗户、危墙危房、危险路树、折断电线等跌落或倒伏造成意外伤人,提高群众的防范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全体公民共同做好防御台风及救灾工作。

④及时发布市三防指挥部的有关通告,采访、报道防御台风和抢险救灾情况,让广大市民了解防御台风工作的实际情况,抵制不实消息,维护社会稳定。

(2)市经济贸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协调安排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及灾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用。

(3)市教育局

负责编制并落实本部门防台风应急预案;及时把台风等灾害预警通知传达到有关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停课安排,采取有效防灾避险措施保护师生生命安全;指导、监督学校进行防风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及时制止不法分子乘机打砸活动,及时控制灾民哄抢救援物资行为,力保不发生严重道路交通堵塞事件;负责指挥灾民的疏散、撤退,联合有关抢险部门负责陆地的突击救援。

(5)市民政局及各区、镇(街道办)

①制定紧急疏散撤离方案,迅速控制各类危险源(设施、物料),做好危险区域的人、财、物的安全转移工作,划出警戒区域,必要时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实施转移。

②在辖区设立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橙色或红色台风预警信号发布后,开放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对撤离转移到临时庇护中心的群众,及时组织供应食品、医药、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其温饱和安全。

③市民政局在每年3月底前将全市各区“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的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名单等上报市三防指挥部。各级民政部门应把“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的具体地点、开放时间及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布。

④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6)市财政局

负责对有关单位提出的抢险救灾资金和善后恢复所需资金进行审核,经政府同意后及时拨付。

(7)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专家论证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发生后,负责组织指导排险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监督检查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设施防御台风设防标准的落实,组织做好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防御台风的安全管理。疏散、转移危房居民和危险临时工棚住宿人员。负责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并组织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抢险机械,随时待命参加抢险。台风过后,及时组织对台风影响期间受损、受浸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安全后方可准许灾民回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督促协调燃气部门做好防台风安全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组织抢修损毁道路、桥梁,组织调度抢险救灾车辆、船只,运送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负责督促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及时处理国道、省道、县道两旁的危险路树,避免造成事故。

(10)市水务局

①组织督促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对水闸、堤围等水利设施进行检查,重点对险工险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加固。

②组织电排站工作人员加强值班,做好运行准备,并按调度要求开机预排做好围内排渍工作。

③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供水突发事件应对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④组织技术人员上岗就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器材,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

⑤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11)市农业局

负责通知农口各相关单位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农田水位的监控,协助调节鱼塘与内河涌水位;做好温室大棚、畜禽养殖棚舍和塘边、田边工棚的防风加固;对户外花卉、绿化苗木、甘蔗、香蕉等农作物做好防风措施;组织力量对已成熟的农作物进行突击抢收,减少农民损失。

(1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监督、指导防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防台风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道路、桥梁、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工程设施的防台风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3)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①加强对城市内桥梁和隧道的监督检查,指导辖区相关部门抢修受影响的路灯,及时对城市道旁、社区危险树木进行处理。

②协调有关部门检查户外广告牌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联合规划、建设等部门督促业主及时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时,强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或设施。

(14)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病工作,防控灾区疾病、疫情的传播、蔓延。

(15)市气象局

①负责台风、暴雨的监测与预警,密切监视本市范围和珠江流域的风情、雨情,及时发布本地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并提供沿海或整个珠江流域的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向市领导及市三防指挥部提供有关信息。

②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由气象部门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

③完善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发布系统,做到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快捷,发布渠道广泛。

(16)海事局

负责落实船舶防台风实施方案,发布船舶及江河作业人员防台风预警信息,指挥抢险、救助的船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旦接到船舶及江河作业人员遇险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实施救助,必要时及时实施河道封航。

(17)军分区

负责组织调动驻xx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支援重点工程和重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在危急情况下,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决定,负责请示上级军事机关,派遣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18)广东省水文局分局

负责做好水文观测及水情预报,整编水情资料,做好水位、潮位调查及分析工作。

(19)广东电网公司供电局

负责所辖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特别要保证全市排涝泵站和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医院、供水等部门及通信部门中心机房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必要时,及时切断危险地区的电源;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编制重要用电单位的双电源供电方案,指导、协助有关单位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

(20)电信部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等)

负责组织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市三防指挥部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无阻。当通信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较大面积通信阻断时,应及时使用机动应急通信系统,作为公众通信网的延伸和补充手段。

(21)中国人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在台风来临之前,及时督促并协助投保单位对器材、物资、仓库、房屋等做好防淹、防风的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灾后及时做好受灾保户的理赔工作。

(22)中国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

负责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船只及抢险机械用油的供应计划。

3.1.4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报市三防指挥部。

4、预警与预防

4.1预警

台风预警是针对热带气旋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超过一定的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

4.1.1预警等级、信号

根据热带气旋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热带气旋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种,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见附件1)。

(1)ⅳ级预警

蓝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ⅳ级预警;

(2)ⅲ级预警

黄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ⅲ级预警;

(3)ⅱ级预警

橙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ⅱ级预警;

(4)ⅰ级预警

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ⅰ级预警。

4.1.2预警及发布

(1)气象部门负责台风的预警,台风预警信号和信息由区(含区)以上气象部门发布。

(2)三防办(或授权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江河水情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3)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4)水务部门负责水工程安全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高空建筑设施、城镇危旧房屋地下建(构)筑物等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6)农业部门负责农田鱼塘水位调控、种、养业防风和抢修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7)海事部门负责船舶及江河作业人员避风等方面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8)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港口、航道、渡口、码头等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9)新闻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预警信息、有关台风与防御台风信息,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后,新闻媒体(报纸除外)应在15分钟内向公众播出;电视台除挂出预警信号外,还要以滚动字幕形式播放信号的含义、防御指引等相关信息。

(10)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报警与预警工作。

(11)各级三防指挥部负责接警和处警,发布处警指令,同时视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报告。

4.2预防

4.2.1防台风检查

(1)市、区三防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防台风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供电、交通运输、通信、教育等部门应加强相关设施的防台风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3)各区三防指挥部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等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各区完善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其汇总情况报市三防办备案。

4.2.2防台风巡查

(1)水务部门应建立水库、河道、河涌、堤防和险工险段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监督与落实日常与台风影响期间的巡查工作。

(2)交通运输、海事部门应加强公路、航道、渡口、码头以及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公共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易造成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地段的巡查。

(5)教育部门应加强中小学校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6)其他部门应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2.3预警员落实

在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洼易涝等灾害地区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必须安排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5.1.1与台风预警等级相对应,启动相应的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预报为依据,综合水文等部门的预警、预报,充分考虑台风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防御能力等因素。

5.1.2ⅰ级应急响应由市、区三防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后报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区三防指挥部批准后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可根据各地实际由市、区三防指挥部或市、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启动。

5.2应急响应行动

按照应急响应级别,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相应行动内容包括信息报送与处理、指挥与调度、群众转移与安置、抢险与救灾、安全防护与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等。

5.2.1防备警惕阶段(台风预警信号为白色时)

各级三防办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加强值班,警惕台风对当地的影响,注意收听、收看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最新情况并及时向三防指挥部领导汇报。

5.2.2ⅳ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蓝色时)

(1)市三防办负责人在岗带班适时组织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气象、水务、水文、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农业等部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各自的预测、预报、预防等工作,并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通报成员单位。

(2)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部门联系上级有关部门,重点做好河网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订预排预泄方案,组织做好江河、堤防、在建工程的检查工作,组织保护抢救农作物;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根据台风影响的程度,相关区三防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区三防办负责人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风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将有关防台风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5.2.3ⅲ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黄色时)

(1)各级三防办要立即向当地政府行政首长和主管三防工作的领导汇报,市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市三防办、水务、气象、水文等成员单位参加。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掌握有关地区人员转移等情况,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河网预排预泄和调度,落实防台风物资准备工作。各类检查指导组、专家组、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2)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各区三防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部署防台风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河网预排预泄和调度,加强对在建工程和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有关防台风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3)市三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并报市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通报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

(4)教育部门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况发布托儿所、幼儿园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儿童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5)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5.2.4ⅱ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橙色时)

(1)各级领导按照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防御台风紧急视频会议,全体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部署防台风应急工作,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

(2)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的发展趋势和动向,及时将台风发展趋势的具体分析和预报意见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

(3)水文部门根据台风和暴雨预报,结合水文变化规律和降雨预测,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出分析意见。

(4)水务、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江河、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做好洪水调度工作;加密预报频次,随时将最新消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各区、镇(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梯度转移。

(5)水务、农业、国土资源、公安、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民政等部门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风救灾工作。

(6)军分区、人武部组织好部队、民兵应急救援队,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7)教育部门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发布中、小学校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儿童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8)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9)各区三防指挥部应及时将有关防台风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5.2.5ⅰ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红色时)

(1)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防御台风紧急视频会议,必要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全体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各级党委、政府、三防指挥部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把防御台风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市政府发布紧急通知,必要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市人民全力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各级政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小时值班,坚决服从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市监察局要对各级领导、防台风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和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2)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区、镇(街道办)及有关单位,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派出值班指挥人员到岗。

(3)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相应的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器材。

(4)水务部门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排涝技术方案,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5)供电、通讯、交通运输部门的三防负责人上岗值班,并派出巡查人员,检查工程设施。

(6)民政、建设、国土、城市综合管理等部门在可能发生山体滑坡、道路坍塌、广告牌塌落、危险住房和可能发生建筑物倒塌等险情的危险地带划出警戒区域并负责警戒,组织当地人员、财产疏散、转移,建设、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筑施工设施、广告牌或其它临时设施。

(7)民政部门和区、镇(街道办)通知开放临时庇护场所,启动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海事部门发布船舶防台风预警信息和航行通(警)告,并根据险情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水上交通管制措施。

(9)公安机关组织力量,指挥人员疏散、转移,并维护治安秩序。

(10)霓虹灯及室外灯箱广告等其他非公共照明电源应予以切断。

(1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时,市三防指挥部向市委、市政府提请全市停业(特殊行业除外),并由市政府依法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5.3社会动员与参与

5.3.1出现台风灾害后,市三防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3.2必要时,可通过市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风救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

5.4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5.4.1防台风抗灾等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涉及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的,由市三防指挥部报市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一般防台风抗灾等信息,包括局部水情、工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市三防办审核和发布;风情、水情动态涉及到灾情的,由市三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后发布。

5.4.2i、ⅱ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市、区人民政府或市、区三防指挥部发布,ⅲ、ⅳ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市、区三防指挥部或市、区三防办发布。

5.5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即对我市威胁已停止,或台风已转方向不在我市范围登陆,不会对我市造成威胁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市、区三防指挥部或市三防办宣布应急结束,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技术保障

6.1.1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通信运营部门负责保障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确保政府首脑机关、三防指挥机构等重要单位的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防台风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1.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台风救灾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6.2.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风救灾的义务。驻xx部队、武警和民兵是防台风抢险的重要力量。军分区、人武部应按照市三防指挥部的需求,组织指挥民兵应急救援队、民兵轻舟机动大队做好集结工作。在防台风抢险期间,各级政府和三防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6.2.2水务、公安、消防、卫生、城市综合管理、供电等部门组织各区对口部门,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各街道、社区应当组织群众参加防台风救灾工作。

6.2.3各级三防指挥部应建立防汛防台风抢险专家库,当发生水害灾情时,及时派出专家组,指导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6.2.4应急队伍调动:本级三防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三防指挥部负责调动;上级三防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三防指挥部向上级三防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三防指挥部批准调动;调动驻军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的,执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

6.3交通运输保障

市三防办负责联系市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风救灾人员、物资和车辆调配,保障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台风救灾的顺利进行。

6.4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防台风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特别应落实对大面积停电地区、各级三防指挥部、抢险现场的电力应急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风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做好防台风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物资保障

6.7.1防台风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6.7.2市、区发改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经贸局和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6.7.3各级三防指挥部、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涝威胁的区、镇(街道)、社区和单位,应按市、区有关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台风抢险物资、器材。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6.7.4江河、水闸、堤防、在建工程等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汛物资足额标准进行储备。

6.8资金保障

市、区三防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9技术保障

6.9.1完善和健全市三防指挥部与各区、镇(街道)、相关部门之间的远程视频会商和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速度和质量,形成覆盖全市范围的防台风减灾计算机网络。

6.9.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相关信息共享,为防台风减灾决策提供依据。

6.9.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6.9.4建立和完善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6.10避灾场所保障

市、区政府应组织建设、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确定辖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避险安置。

6.11宣传、培训与演练

6.11.1宣传

市三防指挥部、各区政府和宣传部门应加强防台风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6.11.2培训

由市、区三防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11.3演练

市、区三防指挥部应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防汛、防台风救灾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台风抗洪抢险演习。

7、善后工作

7.1灾后救助

台风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具体要求为: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稳定群众情绪,各级政府要立即召开救灾会议,分析灾情,作出救灾工作部署,并组织各方力量,迅速赶赴灾区组织救灾工作。

(2)民政部门迅速了解核实灾区灾民受灾情况,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组织医疗队伍深入灾区,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加强检疫消毒工作,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4)公安部门负责做好风害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强巡逻值班,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水务、通信、供电、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分别组织力量,抢修被毁坏的水利设施、邮电通信设施、供电线路设施、交通道路、桥梁设施和民房、厂房、学校校舍等,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学习秩序。

(6)农业部门负责受灾区农民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农业生产,指导他们做好扶苗追肥、田间管理等生产自救工作。千方百计挽回经济损失或减少损失。

(7)组织各行各业支援灾区恢复和发展生产。

(8)各区三防办要及时收集重要灾情,按规定填写有关灾情表格及完成书面材料,报市三防指挥部;市三防办及时总结整理防台风救灾工作的经验教训,把有关材料汇总后向上一级三防指挥部及市委、市政府汇报。

7.2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灾后重建

各级政府应尽快组织开展灾害发生地的水利、通信、供电、交通、建设、民政、农业、教育等相关工程和设施的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4保险与补偿

7.4.1台风属自然灾害,如家庭或企事业单位购买了家庭财产险或自然灾害险等相关险种,保险公司应及时按章理赔。

7.4.2防台风抢险期间,如征用了当地群众的物资,应按当地市场价格,经当地三防部门核定数量,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当地政府对参与抢险的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如动用军分区、人武部、当地驻军部队、民兵轻舟机动大队,市财政应拨出专项资金。

7.5总结与评估

对每次启动的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后,市、区三防指挥部应针对防台风救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或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风救灾工作。

8、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台风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防台风救灾工作中未履行本预案工作职责、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xx市监察局负责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xx市三防指挥部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三防指挥部备案。每3—5年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各成员单位和各区三防指挥部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防台风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同时指导并督促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台风预案。

9.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三防指挥部负责解释。

9.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工作预案篇9

为确保全站员工、经营业主及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我站防冻防雪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的应对,确保本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雪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雪防冻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本紧急预案的落实,未雪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公司部署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全站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站场安全。

三、灾情汇报及处理

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组、水电维修组、安全教育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教育等工作。

1、通讯组

组长:、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本站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雪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雪防冻工作的进行。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及时掌握天气变化的'第一信息,及时告之全体员工,做好防范准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车站相关领导报告。

2、铲雪组

组长:、

组员:、、

具体负责站场内主要通道及站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

3、防冻、抢救组

组长:

组员:,,,,,

及时做好滞留旅客的安抚工作和候车室供暖、开水供给等服务性工作,尽量避免旅客在雨雪中露天排队等候,为旅客创造一个较为舒适的候车环境。并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人员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4、水电抢修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对全站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水管全面进行保暖,以防水管冻裂结冰造成人员滑倒事故的发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冬天低温下的用电安全。在出现水电故障时,要迅速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公司后勤抢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同时,要对全站的车棚、车库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大雪压蹋车棚事故的发生。

四、铲雪防冻工具及领取地点

铲雪工具为铁铲与大扫帚,工具存放地点在保管室。在遇有下大雪或冰冻发生时,各小组组长要按防雪防冻工作小组要求到保管室领取工具,进行铲雪防冻工作。

应急工作预案篇10

一、目的:

在台风暴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预案的启动:

收到珠海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本预案正式启动。

三、组织机构: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影

副组长:李健、吴金辉

成员:龙清兰、丁红兵、胡志国、彭伟聪、唐志强、卢山

(上述领导小组的成员由总经理室全体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如有岗位调整,以防台风暴雨预案启动时的岗位负责人自动顶岗,无须另行改动此文件。)

(二)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

1、工程组:

组长:卢山

组员:工程部全体员工

2、设备组:

组长:丁红兵

组员:设备部全体员工

3、保安机动组:

组长:胡志国

组员:全体保安队员

4、行政后勤组:

组长:龙清兰

组员:唐志强、彭伟聪、白志杰、尹歌、蔡立

四、职责: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防台风暴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全面工作。

2、总指挥苏影负责全面工作;副总指挥李键负责分管保安机动组和行政后勤组;副总指挥吴金辉负责分管工程组、设备组。

(二)各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的职责:

1、工程组:

负责所辖工作范围内的监理、施工等单位的防台风暴雨工作的布置、检查、协调等全面工作。

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加固、防护、排水防涝工作。

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员撤离的组织、检查、落实等工作。

负责组织一支由施工单位组成的紧急抢险机动小组随时待命,作为处理紧急事件的预备队,由领导小组直接调遣。

2、设备组:

负责所辖工作范围内的监理、施工等单位的防台风暴雨工作的布置、检查、协调等全面工作。

明确防台风暴雨工作的重点工作内容,上报领导小组。

负责落实设备部所辖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加固、防护、排水防涝工作。

负责设备部所辖施工现场的人员撤离的组织、检查、落实等工作。

3、保安机动组:

负责辖区内治安保卫工作,做好固定岗和巡逻岗的应急调整工作。

负责落实抢险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

负责辖区内防台风暴雨加固、撤离工作的验收和检查工作。

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小组,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工作。

负责抢险工作中的人员救护工作。

4、行政后勤组:

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宣布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汇总各工作小组上报的防台风暴雨的重点部位,上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行政、后勤的组织、协调、检查及督导。

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

负责行政车队的车辆调度,安排好救护的应急用车。

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协调安排医务人员。

负责做好各工作小组的协调工作。

负责台风暴雨过后的人、财、物的清点工作。

负责保险的理赔工作。

五、防台风暴雨工作通信联系名录:

保安、行政人事、工程、设备、餐饮、总务、艺术团、市场。

成立时间:__年__月__日

24小时防台风小组联络电话:

苏影:

李键:

吴金辉:

龙清兰:

唐志强:

胡志国:

刘海峰:

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神秘岛全体员工。

六、撤离地点:乐园行政大楼、员工宿舍

工作职责:

1、安委办:负责组织预防抢险各项工作。

2、行政人事部: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消息,宣布预案的启动与恢复,防风应急及事后处理的总协调。

3、总务部保安大队:负责抢险、疏导、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台风灾害事故的处理。

4、总务、市场服务室:负责对台风暴雨灾害中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抢险事故中的用车安排。

5、设备部:负责园区内设备安全的检查、维护及设备隐患的排除。

6、工程部:负责突发事故中的水、电处理;景点设施的保护及损坏部位的修复;树木、花草的处理。

7、财务部:负责办理保险理赔事宜。

8、其他各部: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做好防台风暴雨应急措施,人员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协助处理自然灾害事故。

七、工作程序

1、行政人事部、安委办在收到上级或相关单位的台风暴雨通知后,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并传达到各部门。

2、行政人事部、保安大队、工程部、总务部、游客部、经营餐饮部、财务部、设备部、艺术团及相关部门成立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总经理室值班领导任总指挥。各部门经理组织成立应急小组,带领本部门落实抗台风暴雨的应急措施。

3、全体员工能识别台风暴雨信号及含义,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本部员工做好防风抗洪的预防工作。

4、各部室应组织员工检查景区设施,将激流勇进的船只加固绑牢,将游览车、游船停放在安全的位置。

5、总务部行政车队安排好救护或应急用车,医务室负责抢救受伤人员。

6、若台风暴雨信号中出现大风增强信号、台风红色信号或红色暴雨预报信号,保安大队应组织15人以上的义务抢险队,在岗位待命,随呼随到,以作为抗台风暴雨的机动力量。

7、台风暴雨如在开园时来临,游客部接到行政人事部通知后用广播通知游客注意安全。保安大队保安员和园区内各岗位人员应密切留意景区游客、建筑、设施的安全,有情况立即上报。

8、总经理室领导根据台风暴雨的大小,决定是否提前闭园。若提前闭园,值班总经理应通知游客部广播告知游客因台风暴雨影响提前闭园,总务部、游客部、设备部、工程部、经营餐饮部、艺术团员工应在景区疏导游客离园。

9、台风暴雨过后,由行政人事部协调,总务部、财务部应拍照取证,清点损失的物资,并负责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10、工程部、设备部组织人员抢修损坏的建筑设施及被台风暴雨吹倒的花木,并负责清理现场。

11、对防台风暴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人员,按照《员工奖惩条例》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