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电应急处理方案(精选3篇)
物业停电应急处理方案(精选3篇)
物业停电应急处理方案 篇1
日常准备工作不能放松
1、必须随时准备应急灯、手电筒和其他应急照明物品,以备夜间突然发生停电时使用;
2、进行停电处理必需的物资准备,包括工具、材料、备件、发电机燃料等;
3、确保物业的备用发电机组经常保持在良好待用状态,可在应急情况下随时启动。
预先通知停电的处理办法
1、检查备用发电机组、应急灯、手电筒及其他应急照明物品,以及相应的工具、材料和备件等,并适当增派停电期间的运行值班和维修人员;
2、发出有关停电的通知,告知业主并将停电通知预先张贴于各楼座告示栏及其他明显位置;
3、停电期间应安排专人监控发电机组的运行,并加强对应急照明设施的巡视检查,确保应急供电;
4、停电期间秩序维护员应加强物业区域的巡视检查和秩序维护,防止治安事件的发生;
5、供电恢复时,应检查供电设备及照明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物业供电正常恢复。
突发停电的处理办法
1、如因外网电力设施故障造成突发停电,且双路同时断电时,按照操作规程迅速启动备用发电机;
2、立即与电力公司等供电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了解事故原因和停电所需的大致时间,呈报上级主管;
3、如因设备故障造成突发停电,按照操作规程迅速启动备用发电机;工程维修人员要迅速到现场判断故障原因,及时查找到故障点;维修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资格,任何非专职人员均不得自行修理,以免导致生命危险和造成财产损失;
4、保持通讯畅通,根据掌握的情况通知业主,尽可能的做好解释工作;
5、配电室人员要坚守岗位,巡检设备,保证重点设备的安全,并保持配电室对外联系的畅通;
6、停电期间应安排专人监控发电机组的运行,并加强对应急照明设施的巡视检查,确保应急供电;没有备用发电机的楼座要指派专人在专用通道上提供应急照明;
7、秩序维护员应加强物业区域的巡视检查和秩序维护,防止治安事件的发生;
8、立即检查电梯运转情况,不准任何人员进入或开启电梯门,防止二次断电造成人员危险。消防监控室在断电后使用应急电话检查是否有被困在电梯内的人员。做好记录,通知物业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及保卫部负责人进行紧急解救。
9、供电恢复时,应检查供电设备及照明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物业供电正常恢复。
物业停电应急处理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机关和事业“返岗”人员科学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_疫情防指〔20__〕_号)《关于印发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科学防控实施细则的通知》(_疫情防指〔20__〕_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坚持“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常防常控”,做到“外控源头防输入、内断传播防蔓延、中建机制强督导”,为“返岗”人员提供安全健康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返岗”人员防控措施得力;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建立,责任明确,功能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单位内部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消杀防疫及时;办公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单位进出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检测严格;全体人员体温检测每日落实;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有效。
三、实施办法
(一)建立防控工作机构。市直机关建立“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_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_,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_担任副组长;下设五个工作组,综合组由市委办副主任_负责,督察一组由组织部干部科科长_负责,督察二组由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_负责,督察三组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_负责,督察四组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_负责。各组联络员由负责同志自行指定。
(二)加强岗前疫情检查。人员“返岗”前,要切实做好人员管控和健康防护,如实准确填报所有返岗人员相关信息,特别是返岗前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委办,经分类汇总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的,由其管理使用部门负责统计,并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以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确保纵向到边、横向到底,不漏一人,为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科学防控提供准确无误的数据信息。对已经进行居家隔离的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检测结果报市委办,隔离期满未发现异常的,经所在单位党(党组)批准后方可返岗。
(三)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办公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室等,保证自然对流通风,确保充分通风透气。要对“五小”场所(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重点部位采取定时消毒、清洁、通风换气等措施,保持卫生清洁。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
(四)加强食堂就餐管理。做好市直机关餐厅及各单位自管餐厅的卫生管理工作。食堂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体检,确认健康后方可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必须佩戴合格口罩;各单位要积极改善生活条件,为进出取餐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要加强食堂餐具、食材、食品留样、电器、电力、燃气等安全管理,确保餐饮安全。要采取灵活、分散方式保障员工用餐,严禁出现“扎堆就餐”等现象。
(五)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对办公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以单独的办公楼(院)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封闭办公楼(院)大门,做到办公场所与外界封闭。外单位办事人员必须提前预约、佩成口罩、详细登记、量体温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内。在办公楼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办公场所人员进出档案,做好排查和登记。对进出办公场所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严格管控人员出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外出流动。
(六)严禁借调借用人员。在疫情结束前,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抽调挂职锻炼和借调人员,不得使用来自重疫区人员,特别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及有接触史的工作人员。14天内有过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需立即报告工作单位,自返回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七)严管交通运输工具。返岗单位的公务车和工作人员乘坐的私家车等交通工具应经过严格消杀过程,原则上以上交通工具疫情结束前不得往返疫区,确需前往疫区办公的需经单位党(党组)批准后进行,以上交通工具严禁在重疫区所在城市区(高速服务区)下车逗留,并安排专人负责过程中各项疫情防治工作。以上交通工具出差返回后,要集中进行消杀,严防疫情进入我市及办公场所。
(八)加强应急情况处置。各单位对每名返岗人员都要登记造册,及时掌握工作人员的动态信息,密切关注返岗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启动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单位应制定疫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提前与市卫健委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九)强化防疫常识普及。各单位要通过办公楼电子屏、发放防疫常识小册子、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张贴公告通知等形式,帮助“返岗”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沟通,一旦发生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党(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上下左右协调配合、密切沟通联防联控”的要求,建立领导组织机构,统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相互掣肘。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一线,及时发声指导、掌握疫情、采取行动,全面加强信息报告、物资保障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在基层蔓延扩散。
(二)严明纪律规定。全市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党组)要充分认清疫情严峻形势,切实加强返岗人员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科学调度、细致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服从大局、令行禁止,切实增强落实力、执行力和穿透力,本着对党绝对忠诚的原则,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返岗”人员科学防控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督办组要加强督导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工作平稳有序。
物业停电应急处理方案 篇3
一、总则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
(一)本单位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院长
成员:院长、分管院长、放射科主任、技师长
应急处理电话:、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放射科危重病人抢救预案
一、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二、抢救工作应由临床医生护士、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长。
三、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做好各项抢救纪录,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四、专人保管急救、抢救药品、器械,随时检查,随时补充。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抢救时,护理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在抢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抢救完毕立即督促医生据实补写医嘱。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六、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充,急救物品完好率要达到100%。
七、认真书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全面,能体现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确保护理记录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八、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科室之间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时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辐射事故应急管理预案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列)、(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院成立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小组,并制定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现颁布如下:
管理小组组长:业务院长、
成员:医务科主任、器械科主任、放射ct科室主任;
现场指挥人放射ct科室主任、器械科主任、医务科主任。
主要职责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⑴ 组织制定辐射事故等级和应急救援预案;
⑵ 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⑶ 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⑷ 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⑸ 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⑹ 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⑺ 辐射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⑻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⑼ 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⑽ 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