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治安事件应急预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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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治安事件应急预案(精选3篇)

校园治安事件应急预案篇1

一、强化平时教育,防患于未然。

二、阻止学生在楼梯、走廊等处抢跑、追逐。

三、各班(校)组织学生群体性活动或外出活动,必须向校长室请示、报告,并有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建立教师首见责任制,活动的组织者或第一个执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如发现学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立即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并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五、重大伤害事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六、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七、及时通知受伤害者的家长。

八、妥善处理事故。

校园治安事件应急预案篇2

一、加强治安保卫工作

(一)学校定期召开学生、职工大会,对安全提出要求,邀请公安部门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

(二)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发现棍棒、刀具的给予没收,并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三)发挥班主任、少先队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学生工作,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

(四)对打架者决不手软,根据相关条例给予严肃处分。

二、发生治安问题时的预案

(一)发生斗殴事件后,班主任、教师要立即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学校值周领导要迅速到达现场制止,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学校值周领导要立即拨打110报案。

(二)及时送被打伤的学生到就近医院治疗。就近医院不能治疗的,及时送县医院或拨打120。

(三)发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严重伤亡的,立即报当地派出所备案。

三、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一)校外来人强行闯入,值班领导必须阻止,不得放行。

(二)来人已闯入校内,值班领导要及时将闯入者清逐出校门。

(三)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的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警(110)。

2.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4.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或拨打急救电话120。

5.作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四)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行凶的凶器,保护好现场。

(五)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校园治安事件应急预案篇3

为了全面保障学校安全,提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平安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手册》中的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等,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威胁教师学生生命安全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的学校安全的紧急事件。适用于突发的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冰雹、雷电、大风、暴雪、寒潮、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外铁路、陆路、水运等发生的交通事故,校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消防、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各类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疫情、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食品安全和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四)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五)由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引发次生、衍生的其他类型的突发事件。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要把保障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应急工作科技水平,不断完善救助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依法规范,果断处置。切实履行学校的管理职责,把预防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依法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贯彻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借助公安、交通、消防、卫生医疗等部门的力量,确保救援实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联络系统,实现网络互联,通信畅通,信息共享。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校级应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中层主任为成员。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部署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学校制定和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二)制定和修订《椒房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在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四)向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汇报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

四、预测预警

(一)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摸排调查和分析研究所在地区及学校周边存在的影响安全和稳定的重点问题,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如有异常情况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及时上报。

(二)一旦产生并出现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刻判明情况,断定性质,及时上报。同时要迅速派出应急工作小组,作为第一支响应队伍先行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工作,及时控制局面,减少伤亡和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执行全省统一预警标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发展态势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意见通过电话、信息网络等方式,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五、应急响应

(一)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一支以校领导、中层干部和部分教师为基本力量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演练、演习,提高学校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联合应急救援的有效实施。

(二)应急程序:

(一)一旦突发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事件时,要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利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有效途径,迅速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请求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救援。

(二)迅速查明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三)突发公共事件责任学校对事件要适时组织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报上级或有关部门。

(四)学校会同年级组组织善后处理工作,确保校园稳定,恢复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