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用34篇)

发布时间: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用34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为了认真贯彻9月9日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县局决定,在全县煤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确保到年底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20日-20__年12月30日

第一阶段(20xx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为煤矿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全县所有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入查找分析各类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县煤炭局组织全面检查阶段。由县煤炭局各包抓领导带队,包矿技术干部和驻矿安全监督员参与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预案、资金“五到位”,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重点督查阶段。由县局组织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和整治。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何国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

三、检查内容

(一)煤矿安全“十必须,十禁止”和矿长守职尽责执行情况。

(二)矿井“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灭火、防治水、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健全、完善、可靠,是否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现象;瓦斯抽采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抽采是否达标,有无瓦斯超限事故。

(三)水害事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探放水设备配备情况;矿井及相邻煤矿采空区、废弃老巷及积水情况是否查楚,探放水措施落实情况;地面防洪灾、泥石流、滑坡等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四)防灭火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井下有无一氧化碳超限问题;灌浆、注氮措施落实情况;采空区封闭情况。

(五)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节日期间值班安排情况。煤矿法人、矿长是否坚持坐镇矿井指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落实带班下井制度,在建、技改、整合矿井是否落实双带班制度。

(六)“打非治违”贯彻落实情况。

(七)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专门机构,依据检查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自查方案,做到安排具体,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确保自查自改工作收到实效。

(二)各煤矿矿长要亲自抓,负总责,主管安全矿长要具体抓,切实负起责任,不得应付差事,走过程,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县煤炭局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和检查记录,由局安监科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备案。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

一、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负责隐患落实整改工作的安排布置、全面指挥及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副组长:(负责整改工作期间的现场指挥、跟踪、随时抽查跟进隐患整改落实进度情况)

(负责审核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协助组长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成员:(具体负责各项整改工作的实施和安全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根据自身职责分管范围进行隐患整改跟进,力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职责:

(1)对编制的整改方案认真进行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

(2)对整改方案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可行,遗漏补充,负责整改工作安全。

(3)制定隐患整改表,对隐患整改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4)严格执行“编号登记、复查销号”的整改制度。

(5)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责任。

(6)对各项整改项目,责任人必须到现场指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在隐患整改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开领导小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8)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安全措施不到位决不允许施工。

(9)做好整改期间各项记录。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有隐患督查整改落实到位。

2、设立安全隐患整改、复查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

安全隐患整改、复查验收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所有整改项目复查验收工作,对整改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2)制定各项整改项目验收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

(3)对整改期间“三违”现象进行督查,对各类违章、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狠抓整改工程质量,对各项整改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整改工作失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6)对整改各项安全检查记录进行检查、完善。

(7)整改结束并经自查自验合格后,报请集团公司验收。

3、整改所需资金及物资设备保障

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科长负责筹措整改所需资金及整改期间物资设备的正常供应等。

二、整改要求

严格按照定措施、定时限、定资金、定预案、定责任人的“五定”原则,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重点整治,严密防范。同时要求各队、各班组对安全隐患必须本着快速、安全、优质、高效、限期的原则进行整改,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如果发现对隐患整改采取消极态度、拖延或采取应付使整改质量无保证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隐患内容及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间

1、煤矿无矿级安全管理机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

(1)整改措施:成立我矿的矿级安全管理机构,由董事长签发并进行公示,且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期限:在4月15日前完成。

2、主斜井探放水钻孔已施工结束,无钻孔竣工图和允许掘进距离。副斜井探放水资料不完善。

(1)整改措施:要求承建主斜井的施工单位按照实际比例绘制探放水的平面图和剖面图,在图上必须标示清楚煤(岩)层位和允许掘进距离。要求承建副斜井的施工单位完善探放水资料,资料完成后报我矿进行审核。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监督人:

(3)整改期限:4月10日前完成。

3、副斜井、主斜井无瓦斯检查牌板。

(1)整改措施:要求下属两施工单位在《规程》规定位置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板,且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和填写瓦斯数据。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监督人:

(4)整改期限:4月5日前完成。

4、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瓦斯员、安全员、绞车司机、安全监控员、探放水工、防突工等)。

(1)整改措施:要求两施工单位按规定配齐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和证件。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监督人:

(4)整改期限:4月20日前完成。

5、副斜井瓦斯探头悬挂不到位。

(1)整改措施:要求承建副斜井的施工单位立即将瓦斯探头吊挂到规定位置。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监督人:

(4)整改期限:4月5日前完成。

6、井巷施工牌板(五图一表)不到位。

(1)整改措施:要求下属两施工单位将“五图一表”做成规范的牌板按要求悬挂在施工现场。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监督人:

(4)整改期限:4月10日前完成。

以上隐患内容及整改方案见附表。

四、整改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两施工队根据本次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以及整改后达到的标准,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2、在隐患整改过程中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严格按标准施工,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的规定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在处理隐患过程中发生事故。

3、在整改期间要加强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的现场指挥工作。

4、凡本次列入的井下安全隐患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对照进行整改,确保整改质量。

5、矿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所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隐患整改工作指导并监督按要求进行整改。

6、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信息到整改办公室。

7、要高度重视这次停产整顿整改工作,要站在为矿负责、为职工负责、为本人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加强本次整改工作的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得以很好的落实。

8、安全矿长要对本次整改工作加强跟踪落实,整改一条,注销一条,直到所有整改工作结束。

9、各挡车装置必须保持常闭状态,只有在车辆通过时才能打开。

10、必须有矿管理人员在现场跟班作业,严禁脱岗。

11、各整改项目整改结束后及时报告矿安监部,并由安监部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合格达不到标准的必须进行限期重新整改,再达不到要求的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12、整改工作结束后,由矿安监部组织进行初验收,认为合格后,及时向上级申请进行验收。

13、未述部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盛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推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全市小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小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2、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3、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和淘汰机电设备的;

4、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5、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器配备不足的;

6、通风、排水、机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不健全和压风、通讯、供水三条生命线未到采掘工作面的;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8、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9、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煤矿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认真学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各单位结合本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安排整改资金,认真组织整改,全面、及时、主动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督促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督促干部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稳步推进实施。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及时总结成果,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成果,提高方案实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安全例会等,总结宣传典型事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为认真吸取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文化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位,防治水工作更好地开展、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文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望矿属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全矿整改、验收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材料、人员到位。

2、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负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整改期间控制入井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监督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快速完成。

3、成员:主要是加强现场管理及巡查,并负责每一项工程在整改期间确保安全及工程质量达到整改要求,并在施工现场督查落实工作的到位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隐患。

(一)安全生产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监控员3人,无瓦斯抽放工和探放水工。

2、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规定,2月21日煤矿复工以来矿长王伟入井带班1次,工程师未带班。

3、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未落实区域防突措施。

(二)监测监控: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针对井下水仓、泵房、变电所等地点设置的瓦斯报警值(0。79)、断点值(0。8)均布符合要求。

2、副斜井挡车栏和防跑车装置不完善。

(三)防突及瓦斯治理

1、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设到工作面迎头。

2、1219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已揭穿M9煤层,该石门从1219车场处施工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未控制石门揭煤整个断面及范围正迎头未采取先抽后掘。

3、井下各个掘进工作面无局部防突预测预报牌板,且考察临界值指标和钻屑量不符合要求。

4、矿井高负压瓦斯抽放管路在巷道低洼处未安设放水器。

5、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编制石门揭煤消突评价报告无针对性,无相关瓦斯治理参数。

6、矿井未配备测定瓦斯相关参数的仪器仪表。

(四)防治水管理。

1、矿井主排水系统未安装完善。

2、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未严格执行“逢掘必探”的规定,现场检查无探放水钻孔。

(四)通风管理。

1、未严格执行测风制度,部分测风牌板填写风量与实际相差较大。

2、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导风筒未使用弯管连接装置,转死弯。

四、所需资金:

20万元。

五、隐患整改期间安全管理办法。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我矿安全管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辅助单位、职能机构的业务保安制和各岗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承担整顿期间的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达到齐抓共管,共同把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2、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

3、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我矿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12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跟踪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每周由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有记录备查。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

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我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掘、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管理。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采掘作业规程、各类安全措施和预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技术方案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认真编制、会审、贯彻、执行和复审环节,增强技术管理的安全保障性。

4、建立、健全和完善矿井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等各专业台账、卡片和记录,完善各类图纸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

5、加强我矿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水措施。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特征分析,查明井田范围内老空水、断层水、导水钻孔、陷落柱水和含水层水等对我矿开采的威胁程度,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提出警戒性预测方案,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未查明水害情况前,严禁从事采掘活动。

一要坚持先探后掘,落实老空(窑)探放的责任和措施。采掘工程施工前,要分析查明老空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二要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建立班、日报防治水报表领导签阅制度。

三要把好探放水的关口,探水前,要分析老空水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制定探放水措施,由专业人员、专用钻机探放水,严格控制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要认真检查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四要加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教育,明确告诉职工,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时,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6、对所有锚杆支护掘进巷道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三)加强安全整改现场管理。

1、落实煤矿法定代表人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

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整改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整改,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2、落实现场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认真执行现场带班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整改方案组织整改,从严查处“三违”。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3、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局部通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掘进工作面连续供风和风量满足规定要求。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合理增设瓦斯检查地点,严禁空班漏检、假检;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5、要牢固树立“煤尘堆积就是事故”的理念,井下所有通风巷道都必须定期冲刷,产尘点、转载点等容易积尘地点必须做到随积随冲。

6、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配齐各类传感器和加强现场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运行平稳、数据传输准确。

7、要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发现自然发火、有害气体的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等异常情况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各小班必须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强度和整改作业安全。

9、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10、对有水害威胁的地点,坚持“三不”生产,即:“不查明情况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11、加强现场管理,对现场作业不执行相关规程、措施和整改方案的,必须追究处理。要充分发挥当班带班矿领导、安全员、瓦检员的作用,做好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四)严格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对新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

2、认真做好停产整顿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及完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隐患整改、验收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落实资金、材料,并限期进行整改。

3、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严禁进行井下整改和采掘活动,但必须保证矿井的正常供电、通风和排水,保证井下监控系统正常,准确、有效监控。

4、每天三班,轮流下井巡查且必须有矿级带班领导。加强对井下各巷道、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巡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根据情况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五)加强停产整顿期间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动保障。

1、每天组织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作业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规程、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学习,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意识,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岗位(矿调度、监控室等)不得空班空岗。

3、领导小组成员、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必须按照请假办理请假手续,按时认真考勤,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地面其他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值班领导的统一指挥,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巡查,不得脱岗,必须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尤其是加强夜班对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严防发生偷盗或其它破坏现象,保护矿上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矿井安全。

六、矿井存在问题及隐患整改的安全保障措施:

1、停止所有采掘作业,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与工人同上同下,落实好矿领导带班制度,特殊工程现场跟班交接,必须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检查到位,严禁走形式、弄虚作假。

2、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措施编制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贯彻到相关人员。

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每个小班下井人员,每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不得超过8人(包括管理人员)。

4、做好交接班工作,开好每班班前会,交待工作任务要明确,安全注意事项要讲清楚,让职工明白,保证整改施工安全,符合质量要求。

5、采掘工作面每次整改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

6、卧底、清理文明卫生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必须顾前观后,防止工具伤人;

(2)严格按腰线清理,清理后的巷道断面必须设计断面要求;

(3)清理的煤矸及时装入矿车运走;

(4)水沟按尺寸清挖、畅通无阻。

7、推矿车注意事项:

(1)平巷推车人员必须站在矿车的后方,推车间隔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过车场、转弯、道岔等处必须向前方发出行车信号,并减速慢行;

(3)严禁放飞车、蹬车、扒车等。

8、每个工作面每小班不得小于3次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严禁空班漏检、虚报乱填数据,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挂上警示牌,查找原因进行处理,未处理好前,严禁作业。

9、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源,挂上“禁止送电”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10、斜井严禁行车行人,副斜井有人作业时,严禁绞车运行,绞车运行时,斜井所有人员必须提前撤到躲避硐室内等安全地点并按规定使用阻车器,挡车栏。

11、保证瓦斯监控系统准确、有效正常监控。

12、保证井下通信畅通,加强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3、严格按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标准进行整改、检查和验收,如发现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并及时返工。

14、跟班矿长每班将整改情况必须向矿整改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及调度室报告并做好记录,确保矿长掌握每天的整改质量、施工进度等。

15、整改期间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措施规定,除机电设备维修工、通风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少数整改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下井;特殊工种必须配齐配全,并持证上岗。

16、物资供应部门要确保供给材料满足整改的要求。

17、主扇风机必须正常运转,做到停产不停风,地面主扇因故障停电必须保证在10分中内正常启动,否则值班矿长必须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18、井下独头巷道必须保证局扇正常运转,并每班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风筒是否正常供风及检查瓦斯,加强井下各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每班检查瓦斯不少于3次。

七、整改期间,整改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安排情况。

(一)矿领导入井带班负责人:。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排情况:

1、零点班。

(1)带班领导:。

(2)安全员:、。

(3)瓦检员:、。

2、八点班。

(1)带班矿长:。

(2)安全员:、。

(3)瓦检员:、。

3、四点班。

(1)带班矿长:。

(2)安全员:、。

(3)瓦检员:、。

(三)机电负责人:。

(四)通风与防突负责人:。

(五)防尘负责人:。

(六)施钻及探放水负责人:。

各项整改工作必须严格认真落实到位,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由验收领导小组进行整改复查验收,对落实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要严肃追查处理。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5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精细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规范员工操作,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发[20xx]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为自己、安全为大家”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贯彻落实,强化安全培训,狠抓班组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范员工操作,推行手指口述,严格采掘确认,全面开展安全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切实提升公司精细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年绝对死亡人数为零,重伤人数不超过一人次;全年无火灾及一级非伤亡事故;达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矿井;实现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大幅提高公司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方案有效实施,公司成立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各科、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副总兼任,主要负责安全精细化各项工作的监督落实,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整理汇编,精细化工作进度的检查、分析、考核及安全精细化月汇报工作。公司还成立了六个安全精细化工作小组,并分别指定一名副组长牵头,开展具体工作:

1、班组建设小组

负责人:生产副总联系方式:138

负责部门:调度室

主要职责:加快班组队伍建设,按要求配足人员,严格班组长选拔,突出班组长在现场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领导能力;健全班前会议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班组建设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宣传教育等,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转变思想,实现“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健全完善考核细则,加强日常检查,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2、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负责人:安全副总联系方式:159

负责部门:安全科

主要职责:做好作业现场、设施设备、人员状态及各系统(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防尘、灭火、顶板、防治水等)的安全检查,着力建设三级群监网络,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同时重点抓好隐患排查闭合管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验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3、操作规范小组

负责人:总工程师联系方式:135

机电副总联系方式:158

负责部门:生产科

主要职责:完善作业规程及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采掘作业规程中要明确探放水和采掘作业的衔接工序,细化各系统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工具、物料的使用和存放等规定,确保对施工作业起到实际指导作用,同时根据不同岗位工种作业特点,制定完善各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要求悬挂在作业现场。

4、“手指口述”操作法小组

负责人:安全副总联系方式:159

负责部门:安全科

主要职责:做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的宣传、培训教育等工作,并督促各单位推行实施,健全完善考核细则,建立奖罚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手指口述”岗位操作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员工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的积极性。

5、采掘安全确认小组

负责人:总经理助理联系方式:151

负责部门:调度室

主要职责:监督、督促各施工队严格落实采掘安全确认制度,每班班前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积极组织整改,由班组长、安全员、瓦斯员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根据整改落实情况下发施工命令,方可组织施工作业。同时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带班长、要害部位岗位人员、安全员、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

6、防治水小组

负责人:总工程师联系方式:135

负责部门:地测科

主要职责:督促、指导各开拓、掘进工作面贯彻落实探放水各项制度,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认真组织探放水工作,保证做到探掘分离,严格按照“探水-验收-挂牌公示-下发掘进通知单-掘进施工”的作业顺序执行,确保安全。

四、实施步骤及主要内容

1、1-2月份(总体规划部署)

(1)编制20xx年安全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标准及各岗位操作规范,完善采掘安全确认制度、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等。

(2)通过会议、文件、标语、宣传材料和宣传专栏等方式对安全精细化管理进行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深全体员工对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认识,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3-6月份(塑造精细化典范)

(1)建章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班组培训学习、班前会议、交接班等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施工日志、隐患排查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并严格执行落实,4月底所有班组要全部完成建章建制工作,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配备人员,按要求配齐班组长及特种作业人员,公司现有班组12个,持证班组长8人,对未持有效证件的班组长,制定培训计划报县局参加培训,6月底实现所有班组长全部持证上岗;5月份以开拓队四个班组为试点班组,开展班组建设达标活动,在建章建制、配备人员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亲情教育、每日一题、班前合唱矿歌、入井前宣誓等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同时在班前会议室悬挂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责任制、工资考核细则,安全学习专栏等牌板,营造班组安全文化,6月底实现四个试点班组达标。

(2)印发“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操作标准手册,人手一册,进行学习。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手指口述”培训,4月底完成所有员工培训工作。5月份以安全员、瓦斯员、变电工、爆破工、主斜井和副立井绞车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为试点工种,大力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严格岗位责任制、操作规范上墙制度,6月底保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能够熟练的运用“手指口述”进行岗位描述和安全确认。

(3)严格落实采掘安全确认制度和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规范现场管理和汇报程序,4月底实现所有工作面悬挂采掘安全确认牌板和探放水安全确认牌板;5月份以、为试点工作面,深入推行采掘、探放水安全确认,6月底做到两个试点工作面采掘、探放水安全确认台帐齐全,牌板填写及时准确,班班有确认、班班有汇报,及时发现并消除工作面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7-10月(全面推行)

以试点班组、试点工种、试点工作面为标准,全面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10月底实现所有班组精细化管理达标,所有岗位操作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所有工种能够熟练运用“手指口述”进行岗位描述和安全确认,所有工作面能够严格按找采掘安全确认制度和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执行。

4、11-12月

(1)11月份举办精细安全主题演讲比赛,宣传精细安全在公司安全管理中的先进性和重要性,营造精细安全氛围,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以班组为单位,对本年度1-10月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奖优惩劣,推广学习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促进精细化管理稳步向前推进。

(2)12月份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是公司由建设矿井向生产矿井过渡的关键时期,要切实将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融入到日常安全管理中去,使公司的精细安全水平上一个台阶。同时做好20__年安全精细化管理年度规划。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清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分管专业特点,认真做好安全精细化管理的监督、落实工作,同时严格执行矿领导和施工单位领导双值班、双带班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2、加强培训,规范操作。

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培训计划,认真开展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采用会议、条幅、讲座、活动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技能水平。同时加强精细化管理知识和操作标准培训,让全体员工掌握精细化操作方法,改变粗放操作习惯,矫正不安全行为,逐步规范员工操作。

3、健全制度,严格考核。

各工作小组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分管专业安全精细化管理各项制度,安全精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整理汇编,并编制详细的考核细则,对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每月分析、评比、总结,摒弃工作中的不足,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6

为了确保08年后五个月的安全生产,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经区研究,从八月份开始,在开三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松懈、反违章”安全管理活动,并作如下安排:

一、区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安全工作

的组织领导,区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某某

副组长:某某

成员: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二、奋斗目标

1.杜绝重大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2.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事故;

3.杜绝重义上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以下;

4.机电完好率98%以上;

5.确保实现后五月安全生产。

三、针对性安全重点工作

1.顶板管理方面:

(1)、严格落实“三找掉”制度。一是找掉工作要按照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顺序,找掉工作必须规范。二是各工作面要配齐专用找掉工具。三是喷浆班在喷浆前必须将围岩浮掉找细找净,防止找掉不清留下安全隐患。

(2)、加强锚杆质量管理。锚杆的数量、间排距、角度、外露长度及技术参数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各班要认真落实炮后紧固锚杆制度,对失效锚杆进行补打。

(3)、在顶板岩石破碎不稳定的情况下,要及时制定补充措施,加强顶板管理,杜绝顶板事故。

2、运输管理方面:

按照公司运输管理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机车日常管理和检修,保证灯、闸、铃和撒砂装置齐全有效。

(2)、加强对轨道、道岔的查验及维修,重点解决轨道错茬、水口大、构件不全、道尖子闭合不严、扳道器不灵活等问题。

(3)、规范车头司机和跟车工的操作行为,做到按章作业,规范操作,顶车时必须挂链并使用好红灯,通过弯道、道岔、交叉道口、硐室口或遇行人时必须减速慢行,吹笛和敲铃示警。各车场存放的车辆不准超越警冲标;车辆通过打水沟地段时,必须在人员撤出后才准通行。

(4)、斜山提升运输必须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一坡三挡”及声光信号设施必须齐全有效,绞车、钢丝绳必须完好,并按规定使用好红灯和保险绳,严禁不带电松车和超规定多挂车。

(5)、机车和矿车落辙复轨时,必须执行八不准及相关规定,坚持就地复轨,不准利用机车牵引和利用道岔进行复轨。

3、机电管理方面:

(1)、加强日常的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认真落实包机制,确保机电设备完好,杜绝失爆。

(2)、检修侧卸大铲时,必须使用保险销和专用托架。

(3)、装药前必须将侧卸及钻车撤到规定的安全距离,并及时停电和遮挡,在没有撤出和停电前严禁装药和放炮。

(4)、侧卸电缆必须使用拉绳和滑轮吊挂,不准落地拖拉。

(5)、在侧卸装岩和钻车打眼过程中,任何人不准进入作业区域,防止侧卸挤人和钻车大臂弹人事故。利用钻车大臂紧固锚杆时,必须使用大板搭好脚手,防止人员滑落摔伤。

(6)、按有关规定落实好高压管路的连接,并使用好u形销,对破损、老化的压风胶管和高压油管要及时进行更换。

4、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加强对风机、风门等通风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做好日常查验,保证风电闭锁、风机切换等保护齐全有效;严禁用车头、矿车顶撞风门,不准两道风门同时敞开。

(2)、风筒吊挂要做到平、直、顺,对跑风、漏风的风筒要及时进行粘补或更换,不准出现戗茬和花接的现象,做到环环吊挂。迎头风筒不准落地并符合规定距离。

(4)、要使用好灭尘装置,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5)、加强对瓦斯报警仪、便携式的使用和管理,吊挂位置要符合规定要求,杜绝生产过程中的人为损坏现象。

(6)、要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距离和截人地点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并落实好验炮制度,处理残炮必须按规定执行。

四、保证措施

1、召开班子会议传达会议精神。一是要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和全区职工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公司安全紧急会议,让广大员工人人明确搞好安全生产的意义和目的。二是坚持开好每周一次的安全办公会议和职工安全活动,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安全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的生产实际和安全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三是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升职工队伍技术素质与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职工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各岗位应知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工作标准,深层次剖析以往典型事故案例,认真从中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使员工由我要安全向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变。

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干部盯岗制度。一是要充分发挥现场班队

组长、党团员及生产骨干的带头作用,认真抓好规程措施在施工现场的落实,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二是要落实好24小时干部盯岗制度,做到全方位、全过程,抓住薄弱环节,盯住关键部位,解决生产关键,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三是全区所有干坚持好一对一安全帮教活动,把隐患排查工作细,对表现不好的个别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每名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都要带头抓好安全管理,为全区员工做出表率。

3、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安全自查和征集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一是搞好不安全重点人的排查,对排查出的不安全重点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行重点帮教,跟踪管理。二是搞好每周一次的安全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定时间,定责成人进行限期整改,并严格按机制考核。三是号召全区每名员工至少提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并进行奖励,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严格劳动纪律,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力度。一是管技人员对三违现象要敢说敢管,做到不说情、不袒护。二是要加大对“三违”人员处罚力度,凡出现“三违”的,不论是现场管理人员,还是职工,一律从重处罚。三是坚持好集体换班制度。

5、强化文明生产的管理和考核。一是重新学习公司和本单位的文明生产的考核办法,让每名员工心中都有一本帐,增强全员的集体观念和责任感。二是区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盯岗人员每班进行督导检查,并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6、以准军事化训练为契机,把军事化管理引向深入。08后五个月,我们要以军事化训练为契机,循序渐进,把军事化引向生产工作中,以军事化训练促进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利用军事化管理,进一步推进员工的集体换班排队行走制度、班前会点名签到制度;值班干部领诵安全理念、安全宣誓制度;健全班队长带队侯罐、排队乘罐制度;排队打卡制度和严格乘车制度。在军事化训练上我们要按公司要求出成效、出成果加快训练向实际成果转化,切实达到企业管理的预期效果,形成钱矿特色的管理模式,通过军事化训练,进一步严明矿纪,提高员工的团队精神。

7、做好手指口述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要在以前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手指口述内容,根据本区各岗位各部位的实际情况,干部带头组织和落实手指口述,促使员工逐渐养成手指口述的习惯,在安全生产中较好的发挥保护作用。

8、继续推进“高标准作业、模式化管理”。

上半年,我区在高标准模式化管理上作了大量的工作,一度在公司-850东大巷召开了模式化现场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后五个月我们要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模式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高标准”作业标准,在工程质量、工作环境、白色垃圾治理上加大力度,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周一安全活动的时间,向广大员工反复宣传保持好“模式化”重要性,并组织班子和职工代表深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程、机电、通防、斜山、白色垃圾治理等现场状况,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进行考核,切实落实“高标准作业、模式化管理”,不断的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不断的净化工作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在下半年-850四个工作面全部实现“高标准、模式化管理”水平。

后五个月我区要按以上安排,具体做好宣传发动、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把后五个月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全区上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坚决实现安全生产自然年。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7

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自律责任感,杜绝安全生产“三非”、“三违”行为,按照《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办〔20xx〕135号)的要求,经川北片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

一、充分认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重大意义

部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承诺不兑现,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三非”、“三违”、“三超”行为时有发生,是区域煤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只有切实解决上述问题,才能促进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是煤矿企业及其干部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自觉执行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识、行为,以及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处置危害事件能力的综合反映。它体现了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履行承诺、义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及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可信程度。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必然要求,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效能的重要手段。

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为核心,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为主线,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抓手,以确保安全投入和提高职工素质为基础,以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管监察为载体,通过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的目标

通过在我市内所有煤矿企业开展集中的诚信建设活动,主要实现三个方面的目标:

一是在各煤矿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为诚信长效机制的形成创造条件;

二是促进各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安全生产自律意识;

三是促进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降低区域煤矿事故总量。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的内容与时间步骤

1、举行安全承诺仪式(3月30日前)

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市、县(区)煤管部门要在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前,集中举行一次《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书》签字仪式。由各组织单位统一承诺内容和格式,明确承诺程序。

各煤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在企业职工大会上向企业职工做一次公开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承诺。

各煤矿企业内部由法定代表人、矿长、部门负责人、区队长、班组长、岗位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承诺结束后,各煤矿企业要建立与安全生产承诺制度配套的执行报告、绩效考核、监督检查、公示公告、安全诚信档案以及安全诚信文化创建等相关实施办法和保障措施。

2、掀起安全法规、技术学习热潮(4月1日至20日)

一是充分发挥三、四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机构的作用,逐矿组织安全法律法规的全员培训;

二是各煤矿按照规定选送特种作业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资格》、《操作资格》培训,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3、开展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4月1日至20日)

各煤矿要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代表形成排查工作小组,查找现场安全隐患,习惯性违章行为,落实责任和整改期限,集中整改。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4、发布安全生产诚信报告(4月20日至30日)

各类煤矿企业都要在活动期间发布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公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现状、问题和措施,兑现安全生产各项承诺的执行情况,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具体情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特别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监察指令的执行情况、防治职业危害、执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方面情况。同时,及时了解和回应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实施“黑名单”黄牌警告制度(5月20日之后开始)

在活动期间,存在下列行为或事实之一的煤矿企业,除要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市级):

(1)不如实申告、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明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2)隐瞒事故、谎报事故、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的;

(3)发生事故后,不落实防范措施再次发生事故的(一年内发生同类事故两次及以上的);

(4)“安证到期”矿井组织生产的;

(5)建设矿井边建设边生产的;

(6)启封关闭井口组织非法生产的`;

(7)严重弄虚作假,编造安全管理资料对付各级安全检查的;

(8)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抗拒行政执法,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安全隐患、不在法定期限内执行行政处罚等);

(9)职业危害严重、职业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救治的;

(10)其它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煤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失信企业标准,建立县级“黑名单”。

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煤矿企业,区别情况,按如下方式进行约束管理:

(1)一年内不得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参与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

(2)由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依法暂扣相关证照,责令停止生产或施工作业。列入重点监管监察对象。

(3)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单位网页上公开爆光进行警示。

(4)由煤管部门统一制作黄牌,在煤矿所在地明显地点进行警示6个月以上。6个月之后,经市级(县级)煤管部门检查验收同意,方予摘牌。

6、建立诚信档案,形成评价机制

6月30日前,各县区煤管部门要建立完备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对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要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在诚信档案中,让其承担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相应责任。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实现对相关煤矿企业和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诚信缺失行为记录等诚信信息的共建共享。逐步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诚信评价标准和办法,定期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工作。各级煤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在督促帮助煤矿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的同时,组织开展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工作,从企业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安全责任、安全行为、安全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以及安全文化等层面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同时,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信用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备案、定期公布,引导和规范煤矿企业扎实推进诚信建设。

7、总结经验,激励先进(12月20日前)

各地、各单位要在活动期间,及时发现和推广各煤矿在诚信建设方面的好的做法、取得的好成效,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本地区、本单位的诚信机制。活动结束前,结合本地实际,表彰一批安全生产诚信煤矿企业。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8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第一条:指挥对重特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第二条: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挥。

第三条:检查督导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第一条:负责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命令的下达和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

第二条:负责事故(险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工作。

第三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队

第一条: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到位,救援工作听从县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第二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队担负相应的应急处理任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办公室人员、财务室人员、安全办公室人员、检测站人员。

五、预案实施

第一条:公司应分别对客运班车、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加强专业性安全教育,并经常性地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务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发前,根据所承运货品的化学性质,配齐相应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灭火毯、消防锹等),并随时检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后,应采取紧急措施自救,尽量把事故损失降到最小。同时积极与事发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和交通运政管理机构,以便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条:在事发当地有关部门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到达现场后,应向指挥人员简明扼要的说明事故情况。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及时向指挥人员报告运输的危险货物的运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发生地人群、水流、气流等周边环境情况,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做好危险货物的处置和人员抢救工作,遏止伤亡增加和污染扩大。

六、紧急自救方法:

第一条: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先人员、后货物”的原则进行施救。

第二条:在进行自救的同时拨打事发当地的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疏散现场无关人员,组织有效救援。

七、事故处理

第一条: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事故公司必须用最快

捷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报告公司、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二条: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现场人

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相关救援组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开展救援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9

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

组长:

成员: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xx月xx日时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对公司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70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28号)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第4号)

1.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3号)

1.2.6《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号)

1.2.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17号)

1.2.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1.2.9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马鞍山湖滨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伤害、高温烫伤、触电、火灾、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风险的'评估结果,建立针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马鞍山湖滨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1个综合应急预案、6个专项应急预案和2个现场处置方案构成。(见下图)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5.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公司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所属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1.5.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必须迅速做出反应,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同时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公司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做出判断,决定响应行动。

1.5.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与日常演练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1.5.5采集信息,科学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多元化获取事故的各种信息、数据,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

2、企业危险性分析

2.1企业概况

马鞍山湖滨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xx年,是一家集再生资源回收环保利用和无纺布生产的民营企业。

公司座落于马鞍山当涂县乌溪镇工业园,占地面积22000多平方米,生产厂房10000多平方米,现有员工52余人,拥有总资产6000万元年。公司生产能力达到20000多吨。公司还生产各种规格喷胶棉、纺丝棉、针刺棉,PP棉、珍珠棉及电脑绗缝业务,年生产20xx多吨,绗缝300万米。

公司拥有2个车间、2个库房和1栋办公楼。车间和仓房安全门宽度3米,每个车间、库房保证有两个安全出口。

2.2危险性分析

2.2.1火灾危险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料为废弃塑料瓶,属于较容易燃烧的材料。该原料厂区存放量大,分布广,消防设备设施不足,电器火花、工人吸烟以及动火作业等行为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2.2.2物体打击危险分析

原材料堆放高,在运输火灾叉车行驶过程中容易发生碰撞原材料,造成原材料倒塌,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工人登高作业,抛掷工具或者物料等作业。

2.2.3机械伤害危险性分析

各类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工人违章操作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全附件缺失等。

2.2.4高温烫伤危险分析

公司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有加热、烘烤等工艺,在该生产过程中温度达到100度甚至更高,工人违章操作、未佩戴劳保用品或者设备实施缺陷损坏等容易发生烫伤事故。

2.2.5触电危险分析

电气设备因维护、保护不当,安全管理不严,非电工作业人员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违反操作规程,检修前不验电及悬挂标志牌制度等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2.2.6车辆伤害风险分析

公司内的运输车辆易发生车辆碰撞、挤轧、擦刮设备、管线等事故,同时也有可能发生人员受到车辆伤害的危险。常见的车辆伤害事故有:车辆行使中引起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运行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体飞溅下落和挤压地面而产生物体飞溅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组织架构图》见附件3。

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救援工作的综合组织、指挥和协调,组成: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

相关机构与职责总经理不在的情况下由生产科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工作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应急救援组:负责灭火、抢险、重要和危险物资的转移。

疏散引导组:负责非救援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的疏散工作。

安全救护组:负责现场伤者的救护。

后勤保障组:负责照明和通讯的畅通,急救物资的提供。

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和伤亡赔付。

应急指挥中心临时地点设在保安室处。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编制依据及原则

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公司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2、编制依据:公司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编制原则:

(1)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2)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3)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4)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图: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安检科人员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

2、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项目部经理(段建锋)、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段江涛)、专职安全员(司留战)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1)事故现场抢险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任组长,作业队负责人、专业工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事故现场救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领导任组长,相关人员组成。

(3)事故现场保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骨干任组长,现场保安人员组成。

(4)事故现场通讯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现场其他应急小组负责人组成。

三、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

(2)负责建立公司网络系统,保证与各分公司、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

(3)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2、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挥;

(2)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

(3)负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联系及情况汇报。

(4)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5)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6)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7)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8)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9)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10)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4、项目部应急专业组职责:

(1)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2)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3)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整体配合、协同作战、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2.必须确保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数量充足、状态良好,保证遇到突发事件时各项救援工作正常运转。

3、各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熟练掌握防护技能。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必备的资料与设施:

(1)数量足够的内线和外线电话、或其它通讯设备;

(2)危险品数据库:危险品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物理化学特性;

(3)救援物资数据库: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状态、使用方法、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方式;

(4)现场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5)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

(6)各专业小组人员联络方式、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

(7)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2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警戒保卫组、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置、维稳处置、宣传报道9个组,其主要职责是:

2.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3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

2.3.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实施工作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5环境监测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有毒有害物质给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实施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和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6物资供应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处置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组织开展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动态。

2.3.8维稳处置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事故可能导致的稳定隐患,防止死伤者家属过激行为发生。由市维稳办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9宣传报道:负责引导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2.4.1指挥部职责

2.4.1.1发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4.1.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4.1.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4.2办公室职责

2.4.2.1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协调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

2.4.2.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在指挥部领导的安排下,完善应急预案;

2.4.2.3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事故调查、处理的协调工作;

2.4.2.4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4.2.5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4.3通讯联络

见附件《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3.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3.1.1立即将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长报告。

事故应急上报和联络电话和传真

市委应急办电话和传真:2874366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灾减灾局)电话:传真:2876779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传真:2832844

3.1.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3.1.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1.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1.2.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1.3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2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及下设各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3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公司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4.5发改、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下,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其它事项

5.1本《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5.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5.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地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3

一、演练目的:

为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消防和职业卫生意识,提高对各种特发事故应急应变能力,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职工对泄漏的防范及职业防护能力,公司决定开展油库储溶剂罐发生泄漏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

二、考核标准:

本次演练重点考核公司管理人员、基层车间操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正确使用各类救护器材的本领、环境应急处置和合理运用技战术水平,以及人身保护、救护的熟练程度。

三、演练时间:

20xx年10月18日下午15时。

四、演练地点:

油库储溶剂罐区。

五、演练内容:

罐体突发泄漏而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演练人员:

总指挥:公司副总经理姜萍;副总指挥:总工程师曹忠富。

成员:综合部部长杜传清、生产主管陶学凤、财务主管计春林、采购主管程远川、安全员张卫卫。其他人员:树脂、制漆车间当班工人及后勤保障人员20余人。

八、演练过程:

发现事故后,岗位责任人亢昌清立即向后勤班长汪家双报告,汪家双接报后,一边迅速切断通往罐区的电源,一边向主管领导姜萍报告。

九、姜萍接到报告后,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安排车辆对在泄漏中受到轻伤的两名员工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疏散其他人员到安全区域。

2、通知义务消防队员赶赴因泄漏而起火的现场,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指示消防队员站在上风口灭火,避免救护人员受到伤害。

3、反应釜停电、停转期间,立即用氮气置换,并紧急降温。

4、经过义务消防队员10分钟的紧张扑救,因泄漏产生的火灾被扑灭,演练圆满结束。

5、应急救援结束后,组织生产人员应清理现场。

6、应急处理:

泄漏事故产生的危害:轻则损害设备,影响环境和正常生产,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危及企业的生存发展。

事故发生后,树脂、制漆车间紧急停产,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做好停产状态时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避免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十、参演人员签名:

马鞍山采石矶涂料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8日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4

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组长:

成员: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模拟泄漏)(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X月X日X:00-:时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5

1、工程概况:

1)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县冶峪中学校园内,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4333.8?,建筑总高度25.5m,脚手架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现场使用机械主要有:40塔吊设立一台,按照总高度30米,大臂长度48米选用,在开工以后即进行安装。冲击式打夯机、蛙式打夯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对焊机、钢筋调直机、平板式砼振器、插入式砼振器、电焊机、电锯、电刨、柴油发电机等。

安全施工措施

2、生产管理方针、目标:

(1)、管理方针:在施工中,我项目部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建设部及陕西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管理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以下目标: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②控制轻伤事故在3‰以内。

3、组织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见下页图所示。

(2)、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建立与项目安全组织系统相配套的各专业、部门、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如下图所示

项目安全组织及责任人名单

姓名

职务

职责

组长

总负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生产中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督促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一定安全投放,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查事故隐患,制定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支持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安全员:

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劳动保护法,组织安全活动,定期安全检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交底,做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严重危险情况有权暂停施工,报告领导处理。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各作业队伍及班组负责人

电工

机械管理员

保卫员

材料员

安全员

质量员

施工员

财务组

行政组

技术质量组

材料、设备组

生产安全组

施工项目安全责任体系图

项目经理

电工

其它有关部门负责人

材料员

消防管理负责人

机械管理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保证现场临时供电安全。

2、提供夜间施工必须的光照度。

3、经常检查宿舍、办公室的用电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备。

1、监督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

2、配合有关部门排除障碍。

3、安全员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1、制定项目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

2、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3、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排除事故源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2、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除

1、保证项目使用的各类机械安全运行。

2、监督机械操作人员持证遵章作业。

3、配备各类机械的防护设施

1、保证防火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2、消除火灾隐患。

1、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按规定进行隔离,做出明显标识。

2、控制各类材料的堆放高度和堆放型式。

3、保持库房的采光、通风和库房安全

1、财务部门保证安全措施的经费。

2、后勤部门应提供必须的劳动用品、保证质量

班前安全

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具体操作者

消防措施

电气绝缘

保护设防

机具设防

劳保机具

操作规程

4、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为安全知识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知识教育:我项目部对全体职工进入工地后进行入场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各种工种结合培训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外来工务人员和新工人要进行上岗教育,工人变换工种,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安全教育每周对工人至少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周一和周五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见下表:

类别

重要性内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思想教育,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与生产辨证关系教育、三热爱教育、共产主义协作风格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生产的重点内容

施工生产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安全生产一般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简介与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知识

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生产的必备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摘要介绍处分的先例

安全纪律教育

安全生产保障

厂规厂纪、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5、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组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部位,根据检查情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内容检查评比打分,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安全生产组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6.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1)、定期的例行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组实施,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组合“安全活动日”将检查结果进行安全生产评讲。每周进行安全活动,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实施,检查结果在班组长会议上进行评讲。每个作业班组结合上岗安全交底,每天开展安全上岗检查,保证操作机具及作业环境安全。

(2)、不定期的专业检查:是按工程进展需要确定,由安全生产部按安全制度规定的项目,组织专人实施,也可由工程项目经理从安全生产的宏观考虑时组织专门检查。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一次下达任务时对工人班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上班对全班工人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业班组长每班上岗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员每天上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对本作业范围内存在的危险和防护措施进行针对性交底,提供必须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8、本企业主要安全制度概述

a)每半月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b)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c)建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字。

d)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e)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文明

施工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评分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的违章现象,开出“安全整改通知单”,各责任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部主管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f)建立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等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g)行为控制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带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组备案。

严禁在施工现场酗酒、赌博。

9、安全临时用电方案: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设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置,箱体统一涂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的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结,采用外插联结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混凝土墙板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施工照明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接线长度小于5米,二次接线长度小于30米。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晒。

10、施工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

(1)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每一层脚手板处设踢脚板,钢管、踢脚板表面涂黄黑相间的警戒色.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使用合格的扣件,不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3)脚手架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4)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并及时清理。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5)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11、临边洞口的防护

(1)基坑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基坑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2)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边立1.2米高的防护栏杆,刷成红白相间的警戒色,防止人员靠近防护栏,必须按规定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3)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封闭。

(4)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双层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的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12、塔吊施工安全要求

(1)、塔吊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塔吊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塔吊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执体妥善连接。

(6)、塔吊基础不得有下沉现象。

(7)、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8)、工作完毕,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塔吊应将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须板到停止位,拉下电源总开关。

(9)、四级风以上应停止爬升。如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到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丝紧固。

(10)、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脚和销子的到位,塔吊的升节必须有专职安全监护。

(11)、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垂直偏差须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内。

(12)、每次附着升节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投人施工。

13、消防管理

(1)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理》,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防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尽量减少冒烟事故的发生。

(2)建立防火责任制,项目部主要人员均负责一定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单,并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

(3)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并根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度,制定出分阶段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对发生火灾后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抢运物资、抢救伤员等项工作,应详细分工,明确职责,使灭火工作忙而不乱,有序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底程度。

(4)现场要设立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

(5)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陷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换干粉。

(6)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7)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消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别进入装修阶段后动用明火,须经项目经理部开具用火证后方可动火。消防人员必须对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门、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门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8)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施工现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0)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11)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12)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冬施保温。

14、施工机械管理

(1)固定机械设备应搭防晒、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完全可靠。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15、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据不同年度冬、雨季施工的不同内容和特点,提前编制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方案,报请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及时落实,确保以先进的措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质量目标及整体施工部署的实现。

(2)根据该工程特点,首先做好冬、雨季施工的物资准备工作,冬季防寒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应及时发放。

(3)冬季、雨季应根据天气变化,气温情况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及作息时间。环境温度达到-50C时即为“低温焊接”应严格执行低温焊接工艺。严禁焊接过程直接接触到冰雪、风雨雪天气时,必须对操作部位进行封闭围挡,使焊接部位缓慢冷却。

(4)雨季施工应注意机具、材料的防雨保护工作。雨中配合电焊机等其他电动工具要有防雨措施,防止漏电造成安全事故,预埋管预留时应主意防护管口及预留套管口,防止雨水进入管内锈蚀管道,冬季施工应有防冻的防滑措施、防止人员摔伤冻伤。

(5)冬雨季中搬运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防止地滑造成不安全事故;管道试水应在00C以上的环境中连续进行,并且要有防冻措施,完毕后应及时将水排掉。

(6)冬雨季施工前,要对仓库、室外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做相应的保养和防冻保护。车辆的使用要按冬季行车规定执行;现场或生活区的用水管道要有过冻保护措施。

(7)冬雨季施工应对职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强职工冬、雨季施工的安全责任感。雨季施工要注意防汛;冬季施工要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仓库及生活区应配备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检查。

(8)加强现场工程防护工作,确保已安装的设备、材料等成品、半成品不出现砸伤、碰伤、冻裂现象。

(9)加强冬、雨季的后勤保障工作,不因冬雨季对施工质量和进度造成影响。

(10)安全警示标志布置方案:在危险地段、部位、临边四口等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6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所辖管理所、机关各科室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及时、高效、有序的组织实施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所管辖路段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管理所、机关各科室的应急管理、救援职责,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保证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进行。事件处理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以人员疏散为先,人员抢救为主,其次减少设备、财物损失,再次考虑障碍排除,维持交通秩序、车辆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载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况。

四、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组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的应急处置以所辖路段主管单位响应为主,依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路段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属各单位的负责人是事故路段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

(二)所辖各管理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的报警,详细了解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时间、事故地点、车辆类型、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并认真做好接警记录,对接警后的处置情况也应认真做好记录。

(三)值班监控员在了解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及性质后,及时通知值班领导、驻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

如火灾事故严重,人员伤亡较多时,救援应急小组在报请上级单位同意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局报告,请求政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必要情况下,及时通知医疗、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监部门、上级机关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区域分流的,应及时与相邻高速管理单位联络。

六、现场处置

(一)先期到达的值班领导与路政巡查人员在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在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放置救援车辆,划定警戒区,及时查明现场情况(包括死伤人数、危险品种类及损失情况)及时上报,在确认现场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对于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危险情况,不得盲目操作,应立即向领导报告,按指令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及损失。

(二)应急救援小组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方案、组织救援:

1.现场保卫和交通疏导组以路政和交警为主,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同时,根据需要采取临时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来车方向警戒,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2)确保紧急救援通道畅通,引导指挥、消防、急救、勘查、抢险、环保等部门的车辆驶入现场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的来车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车辆应当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指挥其他车辆迅速驶离现场。

(3)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路边安全地带等候,劝说围观人员退离现场划定范围,防止发生意外。

2.危险品处置原则上以当地政府、安监、消防部门为主:

(1)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货物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尽可能查清泄漏货物的种类、属性和泄漏源,不要让有毒和腐蚀性物质沾在手上和皮肤上。

(2)对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随意践踏,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用泥土筑围拦截;现场如有容易被腐蚀、污染的.物品,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采取转移、遮盖等保护措施。

(3)会同安监、消防、医疗、交通路政等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危险区域,疏散无关人员,进行现场施救,处理、清理危险化学品。

(4)在警戒区域内严禁吸烟、拨打手机、使用明火和能够产生静电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一旦出现槽罐安全阀发出声响或槽罐变色,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其他人员撤至警戒区域外;尽量选择上风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气体。

(5)除发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员需要救护的紧急情况外,路政人员一般不得靠近载物车;原则上营救工作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消防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承担,路政人员予以协助。

3.事故现场须确保与监控中心信息畅通,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事故现场情况,监控中心可采取可变情况板、收费站预警等方式向过往司乘人员告知事故情况,引导司乘人员绕行其他路段,避免因火灾而再次发生恶性事故。

(三)现场撤除及其他善后工作

事故救援处理完毕,现场路政人员及时撤去警示标志、警示牌和标志筒,通知养护部门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维修已损设施。并根据环保部门对危化品遗留及危害情况的监测,确定是否恢复交通。事后按照上级要求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在没有明确现场危险品名称、性质的情况下,要处于现场上风位置,一切行动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令,不能鲁莽蛮干进入事故现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二)处置过程中要以大局为重,不得因个人问题与现场周围群众或者当事人及家属等发生摩擦,导致不稳定因素产生。

(三)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一律实行逐级上报,未经领导小组许可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所形成的事故相关材料必须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

(四)严格宣传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运输事故的新闻报道,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新闻发言人,按照集团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发布原则、内容、规范性格式,审查、确定发布方式和时机,向社会和媒体通报有关情况。未经许可,任何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界宣传有关信息,发生问题从严追究有关责任。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7

为了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结合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和本企业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组织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演练简介,一名员工因为施工中的'操作失误发生触电事故,项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触电者积极实施抢救过程中如何保障信息传达预案,小组成员如何履行职务,最后完美达到练习目的。演练目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的同时,通过演练,使人员掌握应急救援运行程序和方法,提高项目应急小组的协调作战能力。参加演练的相关部门,公司安全科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职能部门以及各作业班组。安排假设三名工人在浇筑三层窗台板时候,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同时说明不能够乱接电源接电,必须要找电工,电工按照工厂安排好振捣棒的电源。一切落实结束之后,对作业人员示范开关只要扳动按钮就行,其他不要动交代,完成之后就到别处巡查。事故发生。

一名工作人员未通知电工,上次把现实触电倒在电箱边,四肢抽搐。一名工人拉下漏电保护器的按钮。按下按钮之后,正在一边安排施工的工作人员听到惊叫声。一边跑向出事地点,一边用电话拨打120求救,并且向项目经理报告。总指挥在接到电话之后,决定启动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立即电话向公司报告,同时用电话通知抢险组组长啊在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立即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带领人员赶到事故地点进行检查,同时到配电房间拉闸断电,对现场所有用电进行检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

救护组长带领救护组成员赶到事故地点。对触电人员进行检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疏散组组长立即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带领警戒组人员赶往出事定点,禁止闲杂人员出入,现场拉警戒带进行隔离,并且会进入的救护车停放在安全地点。随时准备将伤员送往医院,禁止其它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9

本预案主要为了确保对化工产品及油类等危险品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尽可能减少由于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对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应急情况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为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

(2)职责

1)组长领导各关键人员针对潜在的紧急情况进行检查及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指挥工作。

2)各成员负责化学品、油类等泄漏、爆炸与火灾的应急响应工作,协助组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进行指挥、指导、疏散、抢救工作。

3)组长负责落实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长负责落实对外联系,针对工程所用的物资及时收集每种物资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并制定发生环境事故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2、应急预案

(1)仓库管理员对储备的化学品检查时发现化学品泄漏,应采取措施拦截防止污染面扩大,并根据泄漏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清理,能回收的尽量回收。

(2)氧气、乙炔等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方法、漏气容器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3)酒精、乙二胺、丙酮等易燃液体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切断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区域。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池,大量泄漏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

(4)硫酸、盐酸等腐蚀化学品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池。大量泄漏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5)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时,责任人应及时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报告应急情况领导小组,火灾较大时,应立即拨打“119”通知地方消防队。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为保证公司、社会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在事故、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及时有效的处理因各种原因而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文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预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

1.2.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xx〕125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xx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安办〔20xx〕41号)

1.2.2有关技术规范

《剧毒化学品目录》(20xx年版)

《危险化学品目录》(20xx年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xx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xx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xx

《潜江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仙桥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内部各个部门(或单位)。当事故发生时,相关单位根据响应等级条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公司级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启动,车间级应急预案由发生事故部门(或单位)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启动。

1.4应急预案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为三个层次: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与《潜江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衔接。

1.5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市、区安监局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企业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危化品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扩散和爆炸,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省、市、区安监

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社会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单位概况

潜江市仙桥化学制品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型企业,公司地址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盐化一路西特一号,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勇,注册资金3000万元,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为液氯(3万吨/年)、烧碱(5万吨/年)、盐酸(2万吨/年)。公司采用卤水为原料、离子膜电解和隔膜电解工艺生产。20xx年实现产值1.5亿。公司占地面积380亩,公司员工312人,其中技术人员90人,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36人。

公司拥有完善的公用工程系统、原卤开采矿井等系统。公司矿区位于潜江凹陷盐矿(田)的中心,拥有2.167平方公里开采权。

厂区北面为谢湾村二组(约120人)和海滨化工有限公司(共有员工10人,从事氢气充装销售,有氢气柜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南面为可赛化工公司(共有员工50人,从事硝基甲苯加氢生产甲基苯胺,有氢气柜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西面为诚实化工公司(共有员工10人,从事次氯酸钙生产,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东北面为湖北相和有限公司(共有员工110人,从事精细化工生产,构成重大危险源)和喜人化工公司(现已停产)。见附件一(公司周边环境“四向”图)

2.2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分析

2.2.1危险源(见附件二)

1、企业主要危险化学品调查表:(包括原料、中间品及成品)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为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经辨识,厂区确认为一个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确定:

公司存在危险源主要有:电解装置、危险化学品(盐酸、硫酸、烧碱、液氯和次氯酸钠)储罐区或仓库、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有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登高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车辆驾驶)。

2.2.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灾爆炸

(1)氢气属2.1类可燃气体,泄漏后遇电火花、雷击、明火、灸热表面等点火源能够燃烧,如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性遇点火源会爆炸。

(2)在各系统进行检修、动火、启停活动时,特别是氢气物质存在的场所,会因管理不善或处置不当,发生误操作、误损伤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输送氢气管道的.连接部位若发生泄漏,或管道破损发生泄漏遇明火会发生火灾爆炸危险。

(4)变压器会因绝缘老化和层间绝缘损坏引起短路,导致火灾,或由

于绝缘套管损坏爆裂起火。

(5)锅炉爆破事故:设备严重故障、运行人员松懈麻痹和误操作,可能造成锅炉严重缺水、严重结垢、严重腐蚀、超压、安全附件失效等。如处理不当,就会造成锅炉爆破事故。锅炉系统的其他承压部件如高压锅炉区及降水管、高压过热器、高压汽包也存在发生爆破事故的危险。

(6)各类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或安全附件失效或过载运行,或由于金属材料疲劳、蠕变出现裂缝,均有发生爆炸和爆破的危险性。如液氯钢瓶和液氯贮槽遇高热、容器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危险。

(7)电气火灾爆炸的危险:配电装置、电动机以及各种照明设备等存在电气火灾的危险。如:在配电间,因开关触点等部位发热可能引起火灾、爆炸。

2、中毒和窒息

(1)氯气、氯化氢管道的“跑”、“漏”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危险。

(2)贮罐在修理过程中若罐内物质抽取或清洗不干净时,排除不及时,未检测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含量,也未采取通风措施,有可能引起中毒窒息伤害事故。

(3)在使用有毒物质(液氯、盐酸、硫酸等)的过程中发生泄漏,操作人员不小心吸入会引起中毒。

(4)液氯储罐的破裂或液氯钢瓶瓶阀断裂,大量氯气外泄,人吸入氯气会引起中毒和窒息。

(5)锅炉房如出现抽风设备停机、风道不畅等情况,可导致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在锅炉房内集聚,导致人员出现头晕、头痛、注意力下降等缺氧、中毒症状。

3、触电

(1)雷电伤害。常见的气象危害,在防雷装置不完善时,可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控制失灵或设备误动作。

(2)静电伤害。氢气在管道中快速流动和急速喷出时,能产生静电并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燃烧和爆炸。

(3)漏电伤害。电解装置的电极板裸露,人员接触容易引起触电。各种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出现绝缘不良、保护装置缺失等情况时,可出现外壳带电、带电部位裸露等情况,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伤害和火灾伤害。

4、机械伤害

各种泵、电机、风扇等机械设备的快速转动部件、快速移动部件、摆动部件、啮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护设施或检查、维修作业浮躁、毛糙,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

5、起重伤害

本公司起重设备(电解、液氯包装、瓶检、机修工段行车吊装作业)在运行、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起重伤害。

6、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登高、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或系带方法不正确,在检修中防护栏断裂,人员违章(如身体探出栏杆),可能发生高处作业人员的坠落危险高处作业或人员进入深坑作业时,由于工器具或拆卸物件的使用、传递、放置不符合要求,尤其是较重的物品处置不当,使人遭受物体打击。

7、车辆伤害

在原料、产品运输过程中,由于车况不好,灯光不良、地面不良(湿滑、结冰、颠簸)、道路过窄或者由于司机和他人原因,可产生车辆伤害。

8、高温灼烫

电解、合成盐酸、氯氢处理、蒸汽锅炉及管道等设备设施存在高温,人体直接接触高温物质或高温容器、管道壁或长时间受到高温辐射时,易造成人体灼烫。

9、化学腐蚀灼伤

烧碱、盐酸、硫酸、次氯酸钠、氯化氢和液氯具有腐蚀性。以上物质泄漏途径有阀门、法兰密封不严、泵等运转设备动静密封泄漏、管道穿孔设备外壳裂缝、运输车辆泄漏等,有造成作业人员化学灼伤危险,液氯有造成作业人员冻伤和化学灼伤危险。

10、淹溺

厂区内有事故池、污水池、应急处理池等多个水池,水池深大于1米,人员落入水池易造成淹溺。

11、台风、汛情的危害

在遭遇强台风时,固定或移动的设备、设施可能发生倾斜、倒塌,将会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

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见预先危险性分析结果总表

1、中毒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Ⅳ级,是主要危险因数,一旦发生,后果极其严重。主要是防止氯气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2、灼烫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主要原因为腐蚀化学品、高温装置和高温物料,人体直接接触高温物料或高温容器、管道时,容易造成人体灼烫。人体沾染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时会造成化学灼烫。

3、火灾爆炸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主要体现在氢气的泄漏燃烧爆炸。

4、触电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导致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为设备漏电,电线绝缘老化,电气设备接地不良,未按照电工作业规范进行作业等。

5、容器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导致容器爆炸的原因主要为钢瓶、储

无纺布科技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对公司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70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28号)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第4号)

1.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3号)

1.2.6《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号)

1.2.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17号)

1.2.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1.2.9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马鞍山湖滨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伤害、高温烫伤、触电、火灾、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风险的评估结果,建立针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马鞍山湖滨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1个综合应急预案、6个专项应急预案和2个现场处置方案构成。(见下图)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5.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公司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所属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1.5.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必须迅速做出反应,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同时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公司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做出判断,决定响应行动。

1.5.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与日常演练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1.5.5采集信息,科学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多元化获取事故的各种信息、数据,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

2、企业危险性分析

2.1企业概况

马鞍山湖滨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xx年,是一家集再生资源回收环保利用和无纺布生产的民营企业。

公司座落于马鞍山当涂县乌溪镇工业园,占地面积22000多平方米,生产厂房10000多平方米,现有员工52余人,拥有总资产6000万元年。公司生产能力达到20000多吨。公司还生产各种规格喷胶棉、纺丝棉、针刺棉,PP棉、珍珠棉及电脑绗缝业务,年生产20xx多吨,绗缝300万米。

公司拥有2个车间、2个库房和1栋办公楼。车间和仓房安全门宽度3米,每个车间、库房保证有两个安全出口。

2.2危险性分析

2.2.1火灾危险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料为废弃塑料瓶,属于较容易燃烧的材料。该原料厂区存放量大,分布广,消防设备设施不足,电器火花、工人吸烟以及动火作业等行为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2.2.2物体打击危险分析

原材料堆放高,在运输火灾叉车行驶过程中容易发生碰撞原材料,造成原材料倒塌,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工人登高作业,抛掷工具或者物料等作业。

2.2.3机械伤害危险性分析

各类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工人违章操作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全附件缺失等。

2.2.4高温烫伤危险分析

公司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有加热、烘烤等工艺,在该生产过程中温度达到100度甚至更高,工人违章操作、未佩戴劳保用品或者设备实施缺陷损坏等容易发生烫伤事故。

2.2.5触电危险分析

电气设备因维护、保护不当,安全管理不严,非电工作业人员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违反操作规程,检修前不验电及悬挂标志牌制度等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2.2.6车辆伤害风险分析

公司内的运输车辆易发生车辆碰撞、挤轧、擦刮设备、管线等事故,同时也有可能发生人员受到车辆伤害的危险。常见的车辆伤害事故有:车辆行使中引起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运行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体飞溅下落和挤压地面而产生物体飞溅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组织架构图》见附件3。

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救援工作的综合组织、指挥和协调,组成: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

相关机构与职责总经理不在的情况下由生产科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工作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应急救援组:负责灭火、抢险、重要和危险物资的转移。

疏散引导组:负责非救援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的疏散工作。

安全救护组:负责现场伤者的救护。

后勤保障组:负责照明和通讯的畅通,急救物资的提供。

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和伤亡赔付。

应急指挥中心临时地点设在保安室处。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1

1编制目的

编制应急预案的要求和对安全服务制度完善的要求,以及对事故的事前控制。

2行业概况

企业名称,地址,总图布置,周边概况,人员结构,主要服务项目及对象。

3危险性分析

企业内的电器,用火,燃料等特性描述。

4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企业内成立服务行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组。

4.1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主管(总经理不在时进行现场指挥)

成员: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服务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制订,修改并实施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现场疏散,急救的指挥工作。

(5)及时,准确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4.2工作组组成人员的职责

应急抢险组:负责报警,报告领导,疏散人员,协助抢险。

组成人员:各班组人员。

警戒组:负责事故现场隔离,疏散人员,引导消防车等工作。

组成人员:门卫及保安。

5预防与防备

5.1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

(2)定期检查检测电器,防雷,烟感应器,烟道设施的完好。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有效备用状态。安全通道的畅通。

5.2防备与通讯

单位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装备及器材配备齐全,并处于完好状态。

应急电话: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医疗急救120

单位内部各部门负责人24小时开通的电话号码。

6应急响应

若干子方案组成。

7附则

7.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熟悉各种应急处置技术。

7.2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技术演练,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2

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3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是集生产、销售一体化服务的企业,货物运输主要采用公司的运输车辆,公司共有解放运输车辆,叉车辆,小型轿车辆,驾驶人员名,各种车辆出车频繁,在运输过程中易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引起人员伤忙、火灾等,按照事故类型可分为交通事故、自燃事故、被盗、被抢事故,因此车辆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

风险分析结果:

(1)交通事故

车辆本身机械故障,机件失灵(特别是制动和方向的存在问题),刹车抱死、跑偏或刹车片损坏,轮胎磨损严重,车辆超期服役,维修保养未及时做好;

车厢中人货混装、贷物超载;

驾驶员的驾驶技巧、经验,行车安全意识、精神状态,路况熟悉度,不良习性后的驾驶,如酒后驾驶、超速行驶;

夏季炎热高温,冬季低温干冷,雨季、台风季节、低温结冰等恶劣气候。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2)自燃事故

车辆漏电、短路、漏油等车辆质量问题容易造成车辆自燃起火;夏季时,将车放置阳光底下暴晒,例如:将一次性打火机放在仪表台上,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夏季高温天气,冬季干冷的天气,都易造成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导静电接装置失灵;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发自燃事故。

(3)货物丢失运输过程中货物被盗、被抢;驾驶人员麻痹大意,车厢门未锁好。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1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公司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1.2坚持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事故发生时采取最快捷的方式实施应急救援,同时上报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启动综合应急预案。

2.1.3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充分处用当地事故应急救援的'各种资源,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结构及职责

3.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

3.2现场处置小组及职责

3.2.1现场处置小组成员:贺驶员、押运员。

职责:

(1)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上报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向当地110或122报警,说明事故概况及现场应急情况;

(2)就地抢救受伤人员并向当地120求救;

(3)及时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及车辆,并设置警戒区。

(4)采取合理措施控制火灾事故扩大,若无法控制时立即向当地119报警。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严把司机进公司准入关,司机须持有与其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格驾驶证;

4.1.2每班必对驾驶员三检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必对灭火器,安全锤、车内设施是否有拆改进行检查;

4.1.3每班出车前检查车辆的转向装置、刹车装置、信号灯具、喇叭和轮胎等,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带“病”车辆上路4.1.4严格按规定对车辆实施保养、检修、年检,坚持运输“三检制”,确保车况完好;

4.1.5每月对线路检一次,对重点车辆及驾驶员的行车、操作、情况处置进行检查;

4.1.6每月根据不同形势要求季节特点,对驾驶员进行两次安全培训教育;

4.1.7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增强员工安全行车意识及车辆自燃事故的应对处理培训。

4.1.8每年对运营驾驶员进行24小时脱产安全培训教育;

4.1.9对事故多发的驾驶员(重点人)进行重点教育培训,并记录在案;

4.1.10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4.1.11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和运输易燃物品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阴凉处或定时对车俩洒水降温。

4.2预警行动

驾驶员途中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同时组成现场处置小组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以防事故扩大,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判定事故的大小,立即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告程序流程图

5.2应急指挥办公室24小时电话为:0391-72

5.3报告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应根据事故情势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要进行事故报告工作:

一般事故的,驾驶员直接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和报交警处理,办公室人员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

较大以上事故的,驾驶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向119、120、110、122报警,同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综合应急预案。

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事故级别确定响应级别,按综合应急预案规定的方式上报。

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号、事故简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展趋势),现场处置和救援状况等。

6.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6.1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现场情况,驾驶员、押运员组成现场处置小组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⑴把车辆移至安全地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志,拨打122报告交警大队,协助事故现场的清理。

(2)检查伤亡人员,死亡人员用草席塑料布等可遮盖物覆盖尸体,对受伤人员马上进行抢救,伤势重者马上拦截过往车辆送至医院抢救,靠近市郊的马上打120电话,让医院派救护车进行出车抢救。

(3)如无车辆应急抢救,可用手机及相机对现场拍照取证保留,或者用石灰绳索等标记伤员位置及肇事车辆的位置,然后动用肇事车辆抢救伤员。留守人员看护现场,并抢救物资。

(4)保护现场,保护内容为:肇事车辆停车位置、伤员位置、各种碰撞碾压痕迹、刹车拖横、血迹等。保护材料可就近寻找,如石灰、绳索、树木、石头等,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待交警部门现场取证好才与撤销保护。

(5)应急救援人员到现场后按相应职责进行处置。

6.2自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驾驶员、押运员组成现场处置小组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车辆拯救:初起火时,驾驶员可使用车辆上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应关闭油路、气路和电路总阀,有可能的情况下卸下车上货物。如火势扩大的,应放弃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救援人员协助救援:救援人员到场后,应在能力范围内对伤员进行救治,或协助相关部门转移伤员。救援人员可使用灭火器对起火车辆进行灭火。如火势扩大的,应放弃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6.3被抢、被盗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驾驶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保护现场,保护内容为:肇事车辆停车位置、被抢、被盗状态、各种被抢被盗痕迹,记清抢劫人员的面貌特征等。待出警部门现场取证好才与撤销保护。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灭火器、消防铲、灭火沙、危险警示标志、医药箱、手套、手电筒、常用药物等等。

由公司运管部门保存好公司上述物资,交通拯救物资另外有车辆、随车工具等。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类

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5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工作,结合二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指挥领导小组及应急处理措施: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人工检测天然气泄露的方法

1、根据巡检人员的嗅觉和听觉来判断。天然气发生泄漏后,由于它比空气轻,会很快聚集在室内上部,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比空气轻的`甲烷,在供气时放入了四氢噻酚以便用户识别,泄漏量只要达到1%,用户就会闻到臭鸡蛋气味。

2、肥皂水检测。用喷壶将肥皂水喷到需要检测的部位或用刷子将肥皂水刷到需检测的部位,观察肥皂水是否起泡判断是否有泄漏,根据水泡发起及破裂的时间判断泄漏量的大小3、仪器检测。利用比较先进的手持天然气检测仪器进行检测。

三、天然气泄漏报警检测系统

1、在锅炉房室内高处安装了2台天然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与监控系统连锁。

2、当任意一台天然气泄漏报警器的测试值达到规定值时,监控系统声音报警的同时启动锅炉房风机进行通风,工作人员可根据各报警器显示的数值在短时间内查找泄漏点并及时与燃气公司的有关科室联系进行维修。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6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时有效的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本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运输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应根据预案,及时组织抢救,协调处理事故,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发生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司经理必须在20分钟内到现场,30分钟内反馈给运政机构。

三、运输生产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员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防护措施,然后打公司电话通知公司经理,电话为:1864711,公司领导应根据事故大小,迅速与交通运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险公司等部门联系,并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驾驶人员在联系不到单位的情况下,也可直接与交通运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险公司等部门联系。

四、驾驶员发生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停职检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后,根据生产事故大小,按公司管理要求给予责任追究。

五、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建立应急保障车辆,应急小组各成员必须7×24小时保证通迅畅通,严格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调动,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应急小组。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努力开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4个应急工作组,分为路障清理组;运输保障组;后勤服务组;信息联络组,具体分工如下:

1、路障清理主要职责:负责清理路障,包括雪阻、水灾、桥梁坍塌、道路中断等,应及时派出车辆和人员予以疏通,保证道路畅通无阻,车辆应随时加满油料,人员应保证24小时待命。具体机械车辆由货运科负责组织解决。

2、运输保障主要职责:应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货物和被困人员的安全运输,保证所有货物安全、及时运达。具体车辆由公司和货运站负责协调解决。

3、后勤服务主要职责:负责好被困人员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人员和滞留货物的安全。

4、信息联络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任务是上传下达所有指令、命令和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各组要认真对照各自工作分工,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应急工作组,确保完成分管工作。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7

一、编制目的:

根据我公司化学品可能发生燃烧和化学品皮肤烧伤的特点,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和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我公司位于临朐县冶源镇宫家坡村东,公司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520平方米,车间540平方米,职工50人,生产工人20人,主要生产造纸化学品。

2、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够燃烧。丙烯酸对人体有强腐蚀,易灼伤皮肤,眼睛直接接触能造成灼伤。

三、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组。

1、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冯益成

副总指挥、:车文忠

成员:赵永敬谭占军程世玉

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⑵、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⑷、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⑸、及时准确报告和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消防、抢险。

程世玉李洪俊郑军波鞠录民车秀文刘兴斌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夏明娟马占玉

通讯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张洪波魏先坤

警戒组:负责现场治安、疏导、交通管理。

衣光临孙福涛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

王秀海宫军

四、预防与预警: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⑵、定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教育。

⑶、加强车间通讯,完善避雷设施。

⑷、减少车间存料,原料与电器氧化剂障离。

⑸、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报警措施。

2、报警与通讯: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护通讯器材确保处于完好状况。

①应急电话:

火警:119

报警:110

医疗急救:120

②应急物资:

干粉灭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讯器材:

固定电话一部、移动电话管理人员人均一部。

④防护用品:

安全帽、防护镜、工作服、胶手套。

五、应急响应: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⑵、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取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而且首先切断电源。

⑶、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⑷、警戒组依据火灾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⑸、救护组对需要送医院的伤员送至医院。

⑹、运输组对急需消防物资和保管员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

⑺、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0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迎接消防车。

⑻、扑救人员要保护好自身安全。

2、化学品皮肤伤处置方案:

丙烯酸烧伤:

①、立即移离现场,脱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袜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③、新鲜创面不要随便涂油膏或红药水。

④、视烧伤情况由急救组和运输组送医院治疗。

⑤、如果眼睛被伤立即用清水冲洗,冲洗时一定掰开眼皮。

六、应急结束

应急灭火或抢救结束后,总指挥部应派人对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总指挥部安排做好抢修恢复工作并总结经验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8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工程项目部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1、工地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负责指挥调动工地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协助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地的正常生产。

一、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类别

1、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2、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高支模、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的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

二、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本项目的保卫、消防方案,内容包括: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三、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项目设紧急联络员一名,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四、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工地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工地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总部,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工程总部及公司领导。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各类事故的预防

1、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1)物体打击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①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②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③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④边长小于或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⑤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⑥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⑦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⑧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⑨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2、触电事故的预防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三分钟内就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1)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①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竣工后输验收手续。

②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③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④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⑤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⑥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⑦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⑧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⑨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

a)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接地。

b)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c)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d)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e)电动设备和机具衽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f)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3、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施工需要一定数量的可燃板材,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在施工阶段,也需要大量的乙炔和氧气,对钢筋进行焊接,如盛装乙炔和氧气内的钢瓶储存方法不当,使用不规范,也容易发生因气体泄露而产生的气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有效措施。

(1)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①组织措施

a)要建立、健全消防机构。指挥部、项目分部要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明确指挥部、项目分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b)指挥部、项目分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c)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d)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将到最低。

②管理措施

a)各单位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放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b)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c)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d)严禁对盛装过有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接。

e)焊接(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f)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凉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g)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h)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的灯具。

i)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j)厨房不准同时使用煤气炉、柴炉和油炉。

(2)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②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③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④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⑤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⑥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⑦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4、中毒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一般常见的中毒事故主要有锰、苯中毒、液化石油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地下建筑内、人工挖孔桩井底窒息等。遇到中毒紧急情况时,必须:保持冷静;确保自己安全;报警和电话求援;将患者移离危险区;实施第一救援。

(1)防止锰中毒的预防措施

集中焊接场所,可以采取机械抽风系统,即在每个焊接作业点上方设置吸烟尘罩,将锰烟尘吸入支管道,再汇入总管道,经过过滤净化后再进行排放。

现场焊接作业场狭小,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以设置移动排毒设备,装置焊接时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作业操作,以减少锰烟尘的危害。

(2)防苯毒的技术措施有:

1)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污水池内涂刷各种防腐涂料或环氧树脂玻璃钢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害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2)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苯中毒和铅中毒。

3)涂刷冷沥青,凡在通风不良的场所或容器内涂刷冷沥青时,必须采取机械送风、送氧及抽风等措施,不断稀释空气中的毒物浓度,如果只送风不抽风,就会形成毒气“满溢”而无法排出,仍易中毒。

(3)一氧化碳中毒的应急措施凡是含碳的物质如煤、木材等在燃烧不完全时都可能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会很快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而且不易解离。一氧化碳的浓度高时还可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铁结合,抑制细胞呼吸而中毒。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环境,如燃烧、浓烟,且缺乏良好的通风设备。伤员有头痛、心悸、恶心、呕吐、全身乏力、昏厥等症状特征,重者昏迷、抽搐,甚至死亡。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松解衣服,但要注意保暖。对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并注射呼吸兴奋ji,如山梗菜硷或回苏灵等,同时给氧。也可对昏迷者人中、十宣、涌泉等穴针刺,待病人自主呼吸、心跳恢复后方可送医院。

(5)液化石油气中毒应急措施

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组成液化石油气的全体碳氢化合物均有较强的麻醉作用。但因它们在血液中的溶解度很小,常压条件下,对机体的生理功能无影响,若空气中的液化石油气浓度很高,从而使空气中氧含量减低时,就能使人窒息。中毒后有头晕、乏力、恶心、呕吐,并有四肢麻木及手套袜筒形的感觉障碍,接触高浓度时可使人昏迷。

对此类伤员要立即脱离现场,解衣宽带,保暖,吸氧。使用脑细胞代谢剂,如细胞色素C、ATP、辅酶A和维生素C、B1、B6、B12等静滴。有呼吸衰竭者可用呼吸兴奋ji,如可拉明、洛贝林等。

五、本预案的发布和修改程序

本预案经公司安全委员会会议通过,有公司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程序的修改须重新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由公司重新发布。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9

一、总则

1、我企业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以防为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必须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搞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灭存在的各种,要把各种事故统统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为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必须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的精神原则,有条不紊地处理这些事故,而不至于临阵手忙脚乱,贻误战机。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企业全体员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项具体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灵活指挥,妥善处理各种事故。

二、一般规定

1、如遇突发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领导者(指事故班组的班长及以上干部),就是处理事故的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必须要头脑冷静,处理事情要坚决果断,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组织员工展开营救工作。千万不要拖泥带水,耽误救援的最好时机。

3、现场总指挥要本着“先救援、后汇报”的原则,首先组织在现场的员工实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4、一旦出现现场局势无法控制,同时又与企业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处置各种突发事态:

(1)如是火灾,应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时又找不到车,应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发生事故,所有现场员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救援工作,而决不能遇事退缩、当逃兵,或拒不服从领导而贻误战机。一旦此类事件出现,企业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组员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协助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所有人员协助灭火。

四、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班组班长和现场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机或停电,将受害人从机器设备上或触电部位迅速解救出来。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现场指挥者应立即组织员工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复苏,不得耽误半分半秒。

4、此时,现场指挥者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现场指挥者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6、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7、现场指挥者在处理人身伤害事故时,要本着迅速、稳妥地原则,立即予以处置,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时机!!

五、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六、糸统组成

事故发生时,事故预案的实施是由糸统完成的。应急救援糸统分为指挥部和专业队两部分。指挥部总指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指挥成员应包括具备完成某项任务的能力、职责、权力及资源的厂内生产、设备、消防、医疗。指挥部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急救专业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3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制度和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XX集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要求和标准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发生的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伤1人以上(含1人)或经济损失70万元以上(含7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应急预案体系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五)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二、风险描述

(一)XX集团基本情况、主要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XX集团要主危险源主要有道路桥梁工程建设,建筑工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有限公司厂内压力容器、锅炉、仓库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类:

1、火灾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筑工程(包括拆迁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7、非煤矿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XX集团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XX集团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集团安全督查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负责人组成。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由集团安全督查小组负责。

1、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子公司各部室负责人组成。

2、生产安全事故的报道由集团综合办负责。综合办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有关事故情况,新闻稿件须经办公室审核。

3、专门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处理组和抢险救灾组,警戒保卫组按照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4、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制订紧急情况下的物资保障服务方案,牵头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善后处理,牵头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发生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特殊情况由集团指定劳动、工会、保险或其他部门牵头负责。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本辖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8、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办理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预警及信息报告

(一)危险源监控

1、危险源监控方式

XX集团安全督查小组对区内主要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

2、预防措施

主要危险源所辖单位应落实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动火管理制度,加强压力系统及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各类隐患,加强安全设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预防,抵御突发性事故带来的各种不利因素的综合能力。

(二)预警行动

1、预警的条件

一旦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2、预警的方式

当突发性安全发生时,最早发现的人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领导、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3、预警的方法

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导致突发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相关有关部门迅速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通知各职能部门,各应急救援队进行预警状态,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发布程序

各职能部门、各应急救援队及各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突发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预警信息及时研究确定解决方案,通知相关部门启动相应预案。

2、信息报告与通知

突发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早发现的人应及时、主动、准确地将信息上报给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应立即报告给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

引发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报告。

3、信息上报

(1)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逐级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

(2)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值班室—→本单位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单位应急救援队—→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以下应急响应级别:

轻微由本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一般由本单位应急救援总指挥负责;严重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特别严重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

(二)事故应急响应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职责和权限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救援队伍,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2、应急响应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各专业组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实施抢险救护和紧急处置行动。

3、现场抢险救护工作要按照应急方案的程序有效进行,需要改变救援方案的,必须在确保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进行,同时应报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4、如果事故事态急剧恶化,出现了紧急情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动员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抢救。

(三)事故应急结束

当伤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得以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各应急救援队伍方可撤离现场,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后,还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六、信息发布

由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事故信息,本着如实、公开的原则发布对外信息;由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对内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七、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污染物处理

(二)事故后果影响消除

(三)生产秩序恢复

(四)善后赔偿

(五)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

(六)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八、保障措施

(一)通信

见附录二。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应选取单位骨干,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队。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在专项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经费保障

财务部负责应急专项经费,并确定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能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九、培训与演练

(一)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积极向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全体员工宣传、学习事故应急预案,避险、自救、互救常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

(二)各单位、各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前必须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演练实战经验,修订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三)集团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各单位、各部门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具有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权利。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酌情给予奖励:

1、能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给予责任追究。

1、不按照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及时报告、通报事故情况,少报、漏报事故损失情况,甚至隐瞒事故真相的,私自处理事故的。

3、拒不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的,甚至在关键时刻临阵脱逃的。

4、在应急救援任务中配合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或个人。

十一、附则

(一)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1、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二)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向XX市安监局备案。

(三)维护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在应急演练或突发事故后进行评审,以实现可持续改进。

(四)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XX集团负责制定;本预案具体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由XX集团负责解释。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31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行政区域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3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等法律法规,《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南府办〔20__〕2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4事故分级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见8.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1.5工作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的原则。实行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并积极配合和落实上级预案要求。

1.6应急预案体系

(1)本预案是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中的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专项预案配套实施,是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而特别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与《南宁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相衔接;

(2)局属各事业单位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报局应急办公室(局办公室)备案;

(3)南宁市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对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安监部门和行业监督机构备案。

2组织体系

2.1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行业的局领导、分管综合安全产的局领导

成员: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担任主任,局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局属各事业单位及局办公室、财务科、道路运输管理科、水路运输管理科、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公路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等对应科室抽派人员组成,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

2.1.1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统一调度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负责、指挥、协调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2)决定预警和响应级别,对本局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作出重大行动决策;

(3)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4)组织实施本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5)协调指挥应急救援物资、设施设备运输保障工作;

(6)按权限规定统一对外发布本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

(7)报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1.2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根据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分析判断,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决定预警和响应级别;

(2)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

(3)决定对外通报的相关事项;

(4)决定应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终止。

2.2应急处置工作组

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

2.2.1应急协调组。应急协调组设在局安全监督科,组长由局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局安全监督科和相关科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练;在紧急状态下,综合收集、报告事故信息;执行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记录工作;联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南宁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确保上传下达工作快速、准确。

2.2.2道路运输保障组。道路运输保障组设在局道路运输管理科,组长由局道路运输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从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和市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与道路运输企业签订应急运输协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车辆的调度,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和受灾群众的疏散,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2.2.3水路运输保障组。水路运输保障组设在局水路运输管理科,组长由局水路运输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从局水路运输管理科、市港航发展中心和市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与水路运输企业签订应急运输协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船只的调度,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2.2.4城市客运保障组。城市客运保障组设在局公共交通管理科,组长由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科长(负责人)担任,成员从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和市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应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与公交、出租企业签订应急运输协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车辆的调度,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和受灾群众的疏散,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2.2.5后勤宣传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设在局办公室,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从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财务科和局属各事业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本局工作车辆、物资装备的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有关信息公开、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如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提供饮食、照明、防化防水用品等)。

2.2.6工程建设保障组。工程建设保障组设在局公路建设管理科,组长由局公路建设管理科、水路运输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从局公路建设管理科、水路运输管理科、市公路发展中心和市港航发展中心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和指导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业主对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管理及应对处置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救援工作组织技术专家提供行业技术指导意见;协调抽调有关施工机械进行抢救施工等。

3预警

3.1预警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发展态势,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各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与预测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相对应。(见8.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认为达到或预计可能达到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的报告提请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蓝色预警由局属各事业单位报请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发布。预警内容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起始时间、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级别、影响估计、警示事项、预警预防措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

3.2预警发布

3.2.1Ⅰ级、Ⅱ级、Ⅲ级预警发布程序

(1)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对应科室负责收集本行业发生Ⅰ级、Ⅱ级、Ⅲ级事故隐患信息,按照信息报告程序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长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按规定报告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2)事故信息由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派单位(科室)进行核实、分析,符合Ⅰ级、Ⅱ级、Ⅲ级预警条件的,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3)接到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其他单位(部门)发出预警后,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应当逐级转发通知,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

3.2.2Ⅳ级预警发布程序

(1)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对应科室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经核实、分析,符合Ⅳ级预警条件的,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2)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认为需要发布Ⅳ级预警时,由指挥长或其授权人签发预警发布文件,及时对外发布警报;

(3)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预警后,应当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局机关对应科室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3.3预警预防行动

局属各事业单位将预警预防行动寓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建立相应的预警预防预案,及时发现、报告突发事件隐患。

预警发布后,局属各事业单位和机关对应科室要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4信息报告

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4.1信息接收与通报

值班人员在接收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并按照程序及时通报事故情况。

4.2信息上报和传递

4.2.1Ⅰ级、Ⅱ级、Ⅲ级事故信息报告

对以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核实事故基本信息后,2小时内报告南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1)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生产安全事故;

(3)发生在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4)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5)需要市级层面支援的生产安全事故;

(6)其他需要报告的生产安全事故。

4.2.2Ⅳ级信息报告

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同时,负责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下达启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指令后,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本预案,迅速下达应急处置命令,组织协调指挥行业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队伍及时有效地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5.2分级响应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4个等级,响应等级与生产安全事故级别相对应。(见8.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1)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应急响应分别由国务院和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在局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各应急工作组积极配合救援和处置工作。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关对应行业科室,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应急处置,并将现场情况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局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后,向南宁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报告。

(2)Ⅳ(一般)应急响应由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关对应行业科室赶赴现场,配合事发地的县(区)、开发区应急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并将现场应急处置情况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局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部。

5.3处置和救援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跟踪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获取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信息;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需要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和救援。必要时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和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4信息公开

后勤宣传保障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必要时,在南宁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由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应急救援过程、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

5.5应急响应结束

当遇险人员获得救治,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的事故隐患得到消除后,经上级部门或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确认、批准,现场处置响应工作结束。由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完成整个应急救援工作书面总结。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1)协助事发地政府和企业积极稳妥做好受难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环保、卫生的处理工作。

(2)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设备。对不能归还或损耗的物资、设备,报请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审批后,送本级财政部门核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6.2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6.3应急总结

应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事故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接警和救援过程,救援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验、教训、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

较大级别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由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于救援结束后20日内向上级报告。

6.4表彰与责任追究

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在救援工作中表现出色、贡献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履行救援义务不力、散布谣言、贪污、挪用救援资金和物资等违法违纪的人员要按程序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应急保障措施

7.1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同时,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企业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基础上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将评估结果上报局相关对应业务科室,并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分析企业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7.2应急预案管理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针对演练、应急救援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修订,实现可持续改进,原则上每3年对预案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程序抄送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7.3通信与信息保障

坚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营运车辆、船舶动态监控制度,明确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车辆、船舶的数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状态,实现与有关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7.4加强应急基础建设

按照平战结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基础建设,拟定紧急状态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适当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落实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7.5加强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宣传工作,按照应急实战要求,加强救援队伍、人员的培训、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提高整体作战和协调能力。

7.6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8.附则

8.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四)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本条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3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事故影响,确保正常的施工生产工作秩序,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1.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2.6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1.2.7中建五局《施工管理手册》;

1.2.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xx;

1.2.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

1.3适用范围

1.3.1适用区域范围

本《预案》针对公司各项目重大风险因素的预控措施,制定了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同样适用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结束等应急程序,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工程项目部/区域公司。

1.3.2适用事故类型、级别

本《预案》适用于工程项目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等各类各级事故的应急救援。

1.3.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循本《预案》,协助或者配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1.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编制公司层面的应急预案,即本预案。

各工程项目部依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地域、气候等,针对本项目建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及潜在的重大危险因素,结合本《预案》,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公司级预案--项目级预案--专项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可作为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的一部分,针对专项工程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明确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大模板工程应急预案;脚手架工程应急预案;深基础土方工程应急预案;起重机械应急预案;电动吊篮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防汛(防大风)应急预案;法定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事件应急预案;高温、低温作业应急预案;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等。

1.5应急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分工协作。将事前预防与事故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预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应急行动中,执行预案但不唯预案,依据事故不同情形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做出及时调整,及时响应,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消除事故影响。

2、公司项目施工生产的危险性分析

2.1公司/项目概况

公司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遍及东三省各地,危险性主要来自各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本处略,项目部编制时应详细说明)。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开展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危险源辨识全面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六种类型(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性、行为性和其他危险因素),项目部应对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确认存在的重大风险因素,形成《危险源识辨与评价表》和《重大危险源清单》。

公司重大危险源见附录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公司层面)

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应适时进行辨识和评价,对确定为重大风险因素的危险源,制定预防和严格控制措施。当出现新的重大风险因素时,应及时进行评价、监控和预案管理。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经理任总指挥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总工任副总指挥长,成员由公司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综合办公室、财务资金部、物资设备部、办公室(工会、后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担负各自应急职责。

3.1.2各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其他相关成员(岗位)、分包队负责人参与,实行分级协作。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生产安全部,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附录二:应急组织体系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司范围内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响应、救援、恢复、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工作。各项目部应急指挥小组作为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下设机构,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负责本项目部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演练等应急救援工作。

3.2.1公司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部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快速有效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并对应急行动中发生的不协调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二)根据事故发展严重程度,决定调集或协调全司资源,展开应急救援。对危及到的周边单位和人员时,及时指挥、组织疏散工作。

(三)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做好信息处理,协调做好稳定工作,控制或降低负面影响。同时协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四)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规范和完善。

3.2.2总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根据事故大小和严重程度,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

(二)负责组织在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时,向上级局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求启动局级应急预案;

(三)根据事故灾害与发展情况,决定停止初始扑救,紧急撤离等措施,依据事态扩展状况,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3.2.3副总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行动。向应急总指挥提出控制事故扩大的应急对策和建议;

(二)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迅速有效的组织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三)协调救援行动,负责与企业外部应急人员、组织和机构的联络与沟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事故影响区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失。

3.2.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生产安全部:具体负责事故报告工作,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执行、传达应急救援命令,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技术质量部: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为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等)

财务资金部:负责应急资金的储备和落实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综合办公室:负责现场保卫,协调现场周围重要物资的转移,组织人员的疏散与安置,及事故善后工作;阻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和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负责信息发布及接待工作;负责应急指挥车辆的准备和调度工作。

物资设备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拨、储存,并保持完好待用。

人力资源部:组织、协调应急人员配备、教育、培训工作。

项目部应急小组: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措施,组织实施现场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协调社会关系,必要时向公司发出救援请求;负责项目应急物资、器材、设备等的准备、保管、调配和运输。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生产安全部负责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收集、评价、分析、处理、监控,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等应急机制和应急系统,依托公司信息平台及局域网络,构建安全监控信息网,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体系。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及相应预防措施,实现资源共享。

4.1.2各项目部应当根据项目危险源清单和控制措施,按照不同时段及时更新,具体制定和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隐患治理、整改情况。

4.2预警行动

生产安全部针对施工过程中(包括气候变化)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通过公司局域网络平台、QQ信息、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发布安全预警。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以隐患整改通知、通报等形式传递预警信息,并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促消除隐患。

项目部应针对不同时段、不同部位的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和控制措施,向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发布安全预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隐患监控台账。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检查监控、事后有总结;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亲临现场初步判定事故性质,采取适当措施,实施应急救援。

发生重伤或较大经济损失事故时,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司生产安全部报告。发生死亡责任事故,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事故等级向当地安监机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拖延迟报。事故发生后,事故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以《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生产安全部。(见附录四:事故快报表)

4.3.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按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封存内业资料,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

4.3.3当自有应急能力无法保证控制事态发展时,应寻求外部支援。

4.3.4为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单位的应急小组须保持通讯通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3.5应急指挥中心、项目部值守电话:见附录五:通讯联络表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分级响应条件时,事故项目应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开展应急行动,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5.1.1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伤(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特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④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的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1.2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②造成3-9人重伤(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经济损失100-300万元的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④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1.3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2人以下(含2人)重伤(含中毒)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10万-100万元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③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2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为:接警与通报、指挥与控制、现场救援、扩大应急、应急恢复、应急结束等程序。见附录三:应急响应流程图

5.2.1Ⅰ级响应行动

①发生Ⅰ级响应事故及险情,事故单位(项目部)应立即报告公司,同时立即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司副总指挥报告事故发展状况、险情控制进展和应急救援情况。

②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组成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重大应急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向局报告,请求启动局级应急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③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④迅速成立企业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小组和项目小组合并为一个领导小组),确定应急方案,进行现场救援,通报地方主管部门。

⑤当出现救援人员及现场人员有可能受到伤害的紧急情况时,现场应急负责人应宣布应急避险命令;当初始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蔓延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应立即决定扩大应急程序,请求外部支援(地方应急机构和救援部门的支援)。

⑥根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机构的意见或建议,确定具体应急救援方案。

⑦企业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确定的应急救援方案,指挥应急队伍实施应急救援,或配合地方应急救援中心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5.2.2Ⅱ级响应行动

①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公司负责启动,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组成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重大应急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前往事故地点,组成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确定事故救援方案,并根据事故情况通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应急中心指导救援行动。

③依据确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迅速控制事故扩大、蔓延,展开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信息发布、治安保卫、事故调查等应急工作。

④出现救援人员及现场人员有可能受到伤害的紧急情况时,现场救援负责人应宣布应急避险命令;当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申请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⑥随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有关事故进展情况。

5.2.3Ⅲ级响应行动

发生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项目按其制订的应急预案启动应急行动,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消除社会影响。

当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向公司报告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5.2.4发生安全事故或集体事件后,项目部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尽自身一切能力实施救援和处置,不得消极对待、拖延处置。

5.3应急结束

5.3.1经过现场抢险救援,事故事态得以控制,险情已排除,人员、财产、公共安全和环境污染破坏的危害性已消除,伤亡人员和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妥善安置,财产得到妥善保护,现场经检测没有衍生事故隐患和危险,经现场应急指挥小组批准,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发布应急结束指令,通知相关单位或周边社区,事故危险已解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5.3.2应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将现场保护情况向事故调查组陈述,同时移交现场物证、摄像、照片和事故现场图等原始资料。

5.3.3紧急事件或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相关人员应进行总结、分析,写出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和事故报告,报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

5.3.4应急处理结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认真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6、信息发布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与地方主管部门沟通,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通报事故信息,未经指挥中心允许,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向外发布事故信息,严禁夸大事实、编造和传播谣言,防止造成负面影响或引起恐慌。

7、后期处置

事故责任单位在应急结束后,应组织现场对事故造成的水电、通讯、交通破坏以及污染物等进行修复和恢复,清理施工现场,制定预防措施,全面治理和消除隐患,尽快恢复生产,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抢险过程、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写出总结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以便修订、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相关部门协商,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体系,确保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应急迅速。

(见附录五:通讯联络表)

8.2应急队伍保障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施工现场,根据作业人员的流动性特点,项目部应组织分包单位共同组成各专业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附件六: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建筑工程事故类别、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应急救援常用物资装备在施工现场配备,各项目部应配备指挥用车和运输车辆,配备常见事故应急所必须的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协调好社会资源,以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和扩大应急之需。

(附录八:常用应急物资清单)

8.4应急经费保障

财务部门全面负责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的实际情况,对应急所需财力储备进行统一规划,监督落实。

8.5其他保障:

8.5.1应急救援治安保障

事故发生时,项目综合办公室(党群综合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8.5.2应急技术支持保障

公司及各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技术设备设施资源和技术信息资源,由安全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编制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和救援技术支持。

9、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人员及施工人员应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项目部和公司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附培训计划)

9.1培训

应急预案确立后,按计划对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和应急队伍每年进行一次有效的培训,对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培训。从而掌握应急知识、具备完成应急任务的技能。

9.2演练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过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协调能力,项目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各个专业预案的演练。演练时,应急小组成员和义务应急队员应全数参加。

演练内容应包括:现场人员发现事故(风险)、报告事故;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亲临现场初步了解事故概况,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和应急队员参与应急,落实应急物资、车辆;判断事故性质和可能的发展情况,疏散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二次事故,进行事故上报;在不会造成二次伤害的情况下,立即抢救伤员、重要财产,同时对现场进行记录;伤者现场救治及施救方法,应急器材的使用方法;维持现场秩序和交通道路畅通。在自身能力不能处理时,寻求社会支援的方法。

演练应制定方案,及时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进行评估,写出演练总结。

10、奖惩

在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指挥中心提出申请,报经领导批准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未做应急准备,或隐瞒真相,谎报实情,导致指挥救援工作延误,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过程中借故躲避,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救援命令者,应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专项应急预案(本项内容由各项目部根据自身特点编制)

1.大模板工程应急预案;2.脚手架工程应急预案;

3.深基础土方工程应急预案;4.起重机械应急预案;

5.电动吊篮应急预案;6.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7.防汛(防大风)应急预案;8.法定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事件应急预案;

9.高温、低温作业应急预案;10.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1.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等

12、专项应急处置方案(本项内容由各项目部根据专项预案编制)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3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炼钢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职责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区域管理负责制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编制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由安全科、技术质量科、生产计划科、机动科、办公室、劳人科、工会、党群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各部门根据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结果、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点组织编制厂级应急预案,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厂级紧急情况,由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编制。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体系和内容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__),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一)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内容:

a)建立应急机构并明确总指挥及各级人员职责和权限;

b)指明危险物性质与危害;

c)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

d)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关人员撤离的应急措施;如可能伴随的后果,应考虑的相应缓解措施,以减少与控制其造成的环境影响;

e)应急设备、物资调拨;

f)重要设备和文件的保护;

g)应急联络,包括外部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方法。

h)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特定事故类型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说明单一应急行动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危险源辨识,制定处置措施,程序内容具体详细,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评审、发布、备案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评审

(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三)预案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四)每年各单位对所负责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对需要进一步改正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修订。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负责对应急预案予以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发布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备案

(一)本单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安全科负责汇总、备案。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厂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章培训、演练、修订

第十条应急预案的培训

(一)各单位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演练。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演练

(一)本单位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对于可以组织演练的应急预案,在必要时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三)保持应急准备、响应、评审修订、培训和演练等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修订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单位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