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选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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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选30篇)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规范地进行应急处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及其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机构、组织职责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3、对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组织推动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3、负责核实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的划定意见。参与对控制疫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汇总、分析、评估疫情;

4、建立紧急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6、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传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2、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卫生单位的消毒、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中危害公众健康,造成人员病、死、伤的报告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4、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6、协同疾控机构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相关检验物、样品采集等工作;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1、突发事件评估组: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突发事件分级(执行市级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3、1周内在一个区(县)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2、腺鼠疫发生流行,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

3、霍乱在一个区(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50例及以上;

4、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1~2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21~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200人以上,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应急处理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网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按照工作职责,配备各类专业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5、第一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十五)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南开区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部门职责

一、环保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监管医疗卫生部门对医疗废水、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监控医疗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和最终走向,记录废水、固体废弃物产量、处理量、排放量并上报;督查医疗机构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等工作。

二、环卫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加强晨扫和日、晚两次保洁工作,做好重点路段水洗压尘工作。督查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做好全区垃圾转运站的内外环境卫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日产日清;全天候开放转运站并增加运输车辆,及时接纳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区环卫公厕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严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处罚和处理违章饲养的家禽和家畜。根据需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地域的清洁工作。

三、公安南开分局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强制管理拒不服从监控隔离规定的被隔离人员和外部闯入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严重扰乱救治秩序的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违章养犬行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查处工作;协助社区做好防治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坚决打击借机制造恐慌、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制售伪劣防护用品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必要时,选派警力全程驻守市传染病医院、防病站、医学观察所和突发事件发生地等重要场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爱卫会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四害,使蚊、蝇、蟑螂和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重点做好疫区及周边地区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蝇、蟑螂和老鼠传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大力治理外来商贩违章摆卖等乱摆乱卖和违章占路摆卖;严格清理违法经营盒饭、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饮的马路餐桌及马路烧烤;彻底清理全区干、支道路两侧的餐饮、食品制售企业的里空外卖和露天加工;大力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特别是严格治理对外来人口的违章建筑。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农贸、封闭市场防控工作的检查。

六、工商南开分局

加强市场巡查,强化对防治突发事件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借机进行违法经营的不法行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七、建管委

全面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及其外来民工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项防控制度的落实,专人负责各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身体状况、外出登记、民工驻地及重点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发现施工人员出现传染病、中毒症状等,立即通报防疫部门,并立即进行对施工现场的消毒和有关人员的隔离。必要时,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果断处理有关防控问题。

八、财政局

强化预算管理,保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经费,并及时足额划拨。加强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九、交警南开支队

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备勤工作,及时处理交通突发事件。做好对重点医院和隔离区周边的道路疏导,确保交通畅通;严格安全检查。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进津车辆所乘人员的体质监测和车辆的消毒工作;加强逐级报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统单位做好教室、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宿舍、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统单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应急队伍。督查系统单位设立隔离室;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毒和隔离。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按全市统一部署,调整教学安排,合理安排学生生活。

十一、经贸委

全力组织好突发事件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监控;督查所属各经营单位的消毒、通风、依规购销货等防控措施的落实;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大中型商场与超市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治疗等工作必须的药品、器械、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十二、科委(科协)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普及各种突发事件防治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公众科学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联合有关部门,负责驻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十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市社会保障中心做好参保人员医治突发事件涉及疾病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预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员和民政救助对象的疫病救治和社会救助工作。

十五、武装部

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基层武装部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突发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防控突发事件民兵应急分队,建立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十六、侨办、民宗办(外办)

负责区内归侨侨眷、海外华侨华人、在区外国人及宗教活动场所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预防和其他应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员的疫情报告制度、

十七、房管局(含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各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建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工作联络协调组,开展互助和互检,做到监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区居民的预防宣传、保洁消毒和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受理业主投诉。

十八、物价局

有效监控药店、医院、超市、市场经营的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依法从严处理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干预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稳定价格和群众情绪。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强和规范网吧、歌舞场所、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督查娱乐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联合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娱乐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防控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为;督查食品加工企业落实从业规定的情况。

二十一、消防南开支队

做好执勤备战工作;督查火灾救援中心的各种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参战人员和器材装备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时调集所需警力及器材,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时出现的其他紧急情况。

二十二、招商办

督促大中型企业落实防控突发事件总经理负责制,协助企业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正确处理好企业生产经营和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关系。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外资、合资企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三、宣传部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市区有关突发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广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多角度、多侧面宣传突发事件防控的科学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抗击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供水、供电、商业部门(经贸委)

负责保障医疗机构、卫生防病机构和医学观察留验场所等部门的用电、用水和有关生活用品的供应。

二十五、街道办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整改;及时协调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卫生局

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负责疫情监测并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动态;负责突发事件病例、确诊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疫点、疫区实施管制的建议;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指导并实施消毒和隔离工作;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督导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辖区各部门都要做好相应的工作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内部防控工作到位。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2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和部署,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理紧急情况,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突公共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苏万林

副组长:帅利民、黄令寿、祝望哉

成员:全体行政和班主任

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横峰学楼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再挂机。并派人到公路等候消防车到来。

(2)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3)迅速向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或值班行政汇报。

2、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师生撤至安全地带,调查是否有人困在火场,并阻止学生救灾。

(3)参与人员应使用灭火器、水桶、脸盆等灭火或控制火势。

(4)消防车到来之前,所有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到了之后要听从消防队员的指挥做好配合工作。

3、扑救方法:

(1)各类火灾都可以使用学校配置的灭火器扑救;

(2)扑救液体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发现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正确的方法。

(5)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应马上报告校长室或总务处。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经请示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4、对食堂中的预留食品、蔬菜样品立即实行封存。

5、校长室或总务处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值班行政,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

②迅速报告校长室、政教处。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缴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住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住校学生突发摔伤、患病、打架等情况,寝室管理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采取自救,特别是熄灯后发生的事件,要采取迅速、果断的措施,把影响缩小到最小。

2、就事态发展情况,由校长室或政教处决定是否报警。

3、学生摔伤或患病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由班主任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4、政教处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

(五)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2、要迅速抢求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或拆除,设有隔离栏。

3、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要定期检查锅炉和用电线路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电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教育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前要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详细的'安全预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够安全管理人员,并有明确的职责。要加强巡视,随时清点人数,严禁单独行动。返程时在规定地点清点人数,如使用车辆,随队老师必须跟车返校。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立即向批准单位报告活动安全情况。

2、若发生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情时(如“非典”、“流感”、“甲肝”、“禽流感”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校长室,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流行病或疑似病人时,学校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县教育局与横峰县人民政府及县疾控中心。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具有传染危害,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县局及县疾控中心批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十一)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如晚自习突遇停电,各班级应启动预警措施,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到位加强巡逻。跟班教师应立即稳定学生的秩序和情绪。

①跟班教师不能让学生随意出教室,学生上下楼梯要听从统一指挥,有序进行。

②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盥洗室、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③马上开启过道、扶梯平台的应急灯和学校备用其它照明用具;

④晚上停电期间有关问题决策,由值周领导联系校领导后决定是否放弃上晚自习。班级跟班教师在没有接到值周领导口头通知前,应组织学生在教室开展一些活动如:唱歌、讲故事。

⑤恢复通电后,各班负责管理教师应及时回收残余蜡烛,严禁将蜡烛带入寝室。

2、如遇食堂因特殊原因造成中餐、晚餐不能供应或不能及时供应。

①食堂工作人员应马上报告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

②若延迟开饭应迅速向学生解释原因,并告知时间。

③若不能供应则要迅速组织相关食品,分发给学生;

④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就餐。

三、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制险情、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诿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突发事件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已的回避逃脱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五、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横峰中学突发事故处理一览表》,以备查用。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请示报告。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办公厅、部政策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1)综合协调组。由部应急办或部办公厅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部领导的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国务院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应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3.预防与预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4.1.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响应程序

4.2.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部运输服务司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4.2.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及程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超出本级范围的突发事件,需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处置时,应及时提出请求,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交通运输部按有关规定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部和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部际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部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报送与联动机制,部运输服务司汇总上报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通报。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区域省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部运输服务司,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定时情况简报,直到应急响应终止;部运输服务司应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情况简报,上报领导小组,并抄送部应急办。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发生势态、受损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分类处置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有效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应对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__〕682号)的规定,指挥调动国家应急保障车队,协调事发区域附近省份应急队伍,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事发区域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省份应急队伍应积极配合,完成人员的疏散及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

(2)应对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运力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应急发〔20__〕238号)的规定,派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5响应终止

4.5.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国务院有关单位发出宣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部运输服务司商部应急办提出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核准。

(2)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终止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或降级为Ⅱ级响应,同时取消Ⅰ级响应期间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应急工作组。

4.5.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6后期处置

4.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6.2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后,部运输服务司及时组织参与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分管部领导。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事后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的原则,通过平急转换机制,将道路运输日常生产经营与应急运输相结合,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及应急队伍。按照发展思路,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同交通战备工作有机结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道路运输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5.3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设立应急保障专项基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4应急演练

部运输服务司会同部应急办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相关人员、应急联动机构广泛参与。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演练。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5应急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4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国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由同志总负责,成员。

二、具体分工

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成立3个应急小组。

(一)、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组长。司法所牵头,派出所及民兵预备应急小分队30多人,组成应急抢险分队,主要负责解决突发性事件。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从即日起进入待命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听从应急调度,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二)、社会治安稳定应急小组

组长同志。派出所牵头,司法所、民政所、信访办和各单位配合,主要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加大社会治安事件处置力度,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措施,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做好种类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稳定群众情绪。

(三)、安全生产应急小组

组长。安监站牵头,派出所、劳动站、农机站和各单位积极配合,主要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积极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卫生院牵头,工商所、乡兽医站和各单位积极配合,主要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疾病预防和环境卫生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卫生检查整治力度,坚决防止传染病流行,严防食物中毒,特别是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及应急小组必须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配强领导,留足留够值班和应急人员,9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表和带班领导的手机和固定电话上报党政办公室。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专门的机构,落实领导、人员、任务,明确职责,保证每一个工作环节不出漏洞。

(三)、要加强值班工作,落实带班领导和人员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不间断,所有成员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节日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远离,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将随时抽查各单位值班情况。

(四)各单位要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落实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五)要加强请示汇报,妥善处置紧急情况。节日期间,发现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镇政府和各应急小组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果断处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凡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不力,以至影响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5

为了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统一领导,依法管理,反应迅速,分工负责,依靠科学,措施有效的原则,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调查、早处理,防患于未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外置工作。

三、建立工作体系,明确职责

(一)应急指挥体系和主要职责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院长包岗任总指挥,夏月根、马洪升、范宗武、梅九一为成员。应急救援电话:、

2、职责: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人员迅速到达相应岗位,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分工协作,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应设施设备,组织医疗救援等一系列工作。

(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和主要职责

1、(1)成立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由夏月根任组长,马洪升任副组长,李金付、高苇、吴卫东、陈丽云、戴靖宇、陈青松、鞠琪、潘剑云、梅京斌、吴珺、何红芳、潘蓉为成员。

(2)职责:全面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调动全院各科室力量组织紧急医疗救治。

2、(1)成立应急各医疗救援小组

①内科组成员:鞠琪、顾亚平、宋振江、何宝珠、孙兴、张伟、何红芳、潘蓉、黄颖。由鞠琪负责调度本科室人力参加救援。内科门诊、注射室医护人员由展翔、潘蓉调度。

②外科组成员:陈丽云、戴靖宇、李金付、刘正涛、潘剑云、孙莉、梅京斌。由陈丽云、戴靖宇负责调度本科室人力参加救治。

③心理治疗组:陈青松、陈进军、孙飞、羊健蓉、陈凯明、吴君。由陈青松负责调度本科室人力参加救援。

(2)各医疗救援小组承担的职责

①内科组:承担传染病爆发流行、群体食物中毒、群体职业中毒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

②外科组:承担化工厂*炸、重大交通事故、灾害事故等所致的群体性烧伤、群体性手足外伤的紧急救治。

③心理组:承担突发事件、灾害事故伤者后期心理治疗。

④各医技科室人员随时听从调度。

(三)应急后勤保障体系和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后勤保障小组:由范宗武任组长,薛建兴、缪志斌、刘杰、刘银芬为成员。

2、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救治药品、救护设备、医疗器械、防护设施、救援物资、救护车辆的后勤保障工作。药品、设备、物资储备。药械科、后勤科平时要对急救药物、抢救设备、防护设施、救援物资进行必要的储备,以应对突发事件。

3、房屋设施准备

(1)门诊楼南侧2~3楼(原外科病房)作为应急病房,收治因突发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灾害事故造成的群体外伤病员。

(2)传染病房大楼3楼病房作为应急病房,收治因突发传染病流行、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造成的群体病人。

四、应急医疗救治的程序

1、院前救援:接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电话后,立即报告本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派出应急医疗救援小组奔赴事发现场实施紧急医疗救援。

2、接诊收治: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和伤员的.接诊和收治一律实行绿色通道,将救治病员生命放在首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群体性健康危害的性质,由相应的临床科室承担。

3、转运: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就地进行基础生命救治,待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需要转运至相应的专科进一步救治。本院不能处理的病员转送至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进一步治疗。

4、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遇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时,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对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都要采取规范的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与市疾控中心保持信息畅通。

五、信息报告体系内容与要求

1、(1)医院应急救援电话:、

(2)信息科负责建立全院各科室、各类人员通讯联系簿,各应急处置体系相关人员通讯设备必须24小时畅通,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3)相关人员如因事外出(本市以外),必须向本科室负责人或院办公室请假,并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2、信息报告:严格执行突事件应急报告制度,按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信息科设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市疾控中心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六、培训和演练

1、培训:由医教科、护理部定期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应急医疗救治知识培训,教材参照江苏省卫生厅和江苏省医院管理学会编写的《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体系建设培训教材》,培训内容有常见传染病的防治、烈性传*病与新发传染病的防治、常见群体性食物中毒、急性群体性化学物中毒、突发灾害事故群体伤的现场医疗急救、院前医疗急救等。

2、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定期对各应急体系的应急情况进行演练,通讯设备畅通情况,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否迅速到位,药品、设备、防护设施、救援物资、车辆是否处于应急状态。应急医疗救援人员对应急救治知识掌握程度、应急处理能力等。

七、责任追究:

对出现下列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当事人要给予责任追究。

1、不服从调配: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有权调动全院各科室、各级各类所有人员,调度到谁,谁必须服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的科室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延缓晋升。

2、失职与渎职: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部门、科室和个人未按《应急预案》履行岗位职责,或阻碍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3、通讯不畅通:各应急处置体系相关人员通讯设备必须24小时畅通,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对外出无请假或通讯不畅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八、本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通畅、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系统内外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大量人员需要疏散转运、重要物质需要运输,需要交通运输部门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以及交通运输保障需求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全市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应急管理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交通运输局或市应急管理机构调度市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要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企业调度有关资源,必要时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专业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小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交通行业稳定、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相关科处室、基层单位和企业能够处置的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设及三区城市公共客运、城市出租客运等交通运输领域所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和“一岗双责”的应急管理体制。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全面规范和健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系统内各行业各单位的专项预案,建立统一指挥、专项负责、责任到人、处理得当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模式,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应急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6应急预案体系

市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市局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3)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局属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4)重大活动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等重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负责制订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机构包括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应急工作部门、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预案,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1。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定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政策、规划;

(2)决定启动与终止应急状态和应急处置行动,处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

(3)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根据请求,指导、协调县(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工作;

(5)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2应急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管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局应急办主任。

局应急办工作职责:

(1)组织起草、修订市交通运输局总体应急预案;

(2)指导、监督市级交通专项应急预案和县(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

(3)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4)指导、监督各类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

(5)负责警情信息的接报、分析、预警和上级指令的应急响应工作,按规定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有关突发事件情况;

(6)统一负责对内对外的上传下达和信息发布工作;

(7)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

(8)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3应急工作部门

市级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工作业务部门包括市铁路交通和民用航空发展服务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市地方海事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分别负责对口业务日常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1)建立预警机制,收集、分析、提供预警信息;

(2)建立业务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数据库;

(3)编制、修订业务范围内的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按照预案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与应急处置工作;

(5)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4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是在事件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件等级和类型,由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指定成立。

2.5专家组

专家组由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专家组成,为非常设应急咨询机构。其职责是提供有关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及应急行动的咨询和建议。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各级交通应急机构负责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搜集、整理及风险分析工作,对高风险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形、造成危害的类型和规模、所需要的应急力量等,采取预警预防行动。

交通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包括:运输场站、铁路、公路、民航设施,运输场站、铁路、公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公路、民航客货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城市出租客运,社会安全信息等可能诱发突发事件的风险源信息;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诱发风险因素的政府公布信息、专业实测和预报信息等。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按照预警级别的划分,各级交通运输应急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由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部门监测到的可能引起交通运输事件的预警信息,按照规定的级别和权限及时报告。

各级交通运输应急机构在接到预警信息并经核实确认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于I级、II级、III级突发事件,事发地交通应急机构在处置的同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

3.2.2信息发布

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级别,分别由各级交通应急机构组织新闻发布。

3.2.3先期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事发单位在发现或接到社会公众报告的突发事件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3.2.4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特别严重事件(I级)、严重事件(II级)由省交通运输厅报省政府同意后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应急预案。

较大事件(Ⅲ级)由市交通运输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一般事件(Ⅳ级)由区县交通运输局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除Ⅲ级预警或应急响应外,市局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响范围等,还负责处置如下突发事件:

(1)特别严重事件(I级)、严重事件(II级)(根据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部署协助处置);

(2)较大事件(III级);

(3)根据县(市)应急机构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交通局掌握的突发事件信息,预测可能发展为较重、严重或特别严重的事件;

(4)根据县级应急机构请求,需要交通运输局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

(5)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部署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处置的突发事件;

(6)交通运输局认为需要处置的其他突发事件。

3.2.5应急救援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应急工作以属地为主,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理规定的要求,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请示拟采取的行动;

(2)建立必要的应急行动机构,如派工作组和救援队赴现场;

(3)组织协调应急运力进行抢运;

(4)发布有关处置应急事件的措施;

(5)如有受伤人员,应首先予以救助。

交通运输局启动应急预案后,局应急办与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机构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的信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向上级报送有关信息;当突发事件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处置时,局应急办可派出工作组或在现场设立应急工作组;局应急办可根据需要,组织调用跨县(区)间的应急运力,发布有关处置应急事件的措施,根据事态的进展,决定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解除应急状态。

3.2.6应急结束

由局应急办向新闻媒体提供应急结束的信息,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1)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2)险情已经消除,事件已得到控制;

(3)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4)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居住地。

3.3善后处置

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人员需要安置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抢救,直至脱离危险并安全出院。

3.4调查与评估

局应急办在善后处置阶段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恢复和重建的建议、责任单位奖惩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企业应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局应急办。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补偿

由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因应急而紧急征用的物资给予补偿,被征用物资的单位应提交征用物资使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被征用物资投入使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或《行驶日志》摘录;

(2)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

(3)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4)其他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被征用物资单位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征用物资单位的记录给予补偿。

4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工作。

4.1应急队伍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员工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2应急运力保障

局应急办、市级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工作业务部门包括市铁路交通和民用航空发展服务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市地方海事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等单位,要综合各主要交通运输企业单位的交通运输工具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确保能够满足应急调动各种运力的任务。

4.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建立应急物资、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

4.4应急经费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企业每年要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5监督管理

5.1宣传教育

局应急办要督促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基层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

5.2培训

局应急办和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

5.3预案演练

各级交通应急机构要定期组织预案进行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6附则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7

为建立健全完善我市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职责,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高应对能力,预防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黄冈,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编制依据

本预案是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__〕11号)、《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政发〔20__〕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

第二条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必须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的紧急事件。

(一)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暴雨(雪)、寒潮、高(低)温、雷电、冰雹、大雾、龙卷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铁路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等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故,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生物、化学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事件等。

对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共生、伴生、耦合,或者次生、衍生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统筹应对。

(二)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Ⅰ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按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执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见附件1)。

Ⅲ级和Ⅳ级分级标准按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市政府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应急工作的指导原则、处置程序规范和政府部门及其他组织,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责任义务的工作方案,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涉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充分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以保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抓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预防,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地搞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市政府负责协助省政府处置全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全市跨县(市、区)和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需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8

一、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范围内发生的所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快速反应

及时发现并上报可能存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建立信息通报快速通道,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预警机制。

(三)分类指导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区别处理,以求达到最佳效果。

(四)及时处理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受害者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时,最大限度减轻危害造成的不利后果。

卫生院设立指挥中心,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预警机制,并由镇政府批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由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

(三)指挥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指挥和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核实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究、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部门(单位),配合各村、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3)、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4)、研究、处理其他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我院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

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对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四卫生专业应急处置

1、各村

根据卫生院安排,协调本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开展督查,掌握本辖区的疫情动态,向卫生院报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术和物资准备;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和个人防护;协助上级单位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现场处理工作;依托社区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2、确定监测点,及时掌握、分析、报告疫情动态,提出防治对策;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疫点处理工作;对各村(社区)和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实辖区内监测点和各有关单位做好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样品采集工作,及时报告事件动态情况;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3、各类医疗机构

建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组,建立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医疗机构内的消毒等预防工作,重视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筛选、报告,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传播。

4、卫生监督

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

我院组建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专家库下设传染病及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专业委员会、食物中毒专业委员会、职业中毒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卫生院决定,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院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院组织相应专业委员会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程度分级,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预警机制,或启动何级预警机制的建议。

六、应急机动队

卫生部门要组建规模适度、人才配比合理、专业素质高、精干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人员由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消杀灭、后勤保障等方面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题及时进行预警。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第

一、必须报告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第

二、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二)报告原则

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准,总结报告要全。

(三)报告时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卫生所、个体诊所和有关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院、县卫生局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四)报告方式

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和基层监测点的报告人均为责任报告人,除按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它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以最快方式向县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应急处理方案

一、应急处理要求

由镇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协调全镇各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由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建红色应急机动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菌、后勤保障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为疾病控制应急分队、医疗救护分队、检验检测分队、后勤保障分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应在临时现场指挥部领导下承担现场处理工作任务。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消杀灭菌、预防性服药、预防接种、医疗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快速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

(2)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至消除危害;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核实;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原因,实验室检验;提出采取控制措施的建议,包括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消杀灭菌、隔离观察、预防服药、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干预等;处理结果的总结、评估与上报。

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第一、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第二、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价,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第三、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第四、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第五、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第六、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

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分流。伤病员分流原则如下:

(1)接受伤病员的医疗机构,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则指定。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及时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3)临时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

(4)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现场医疗救护指挥部派医疗人员护送。

(5)伤病员运送至医疗机构后,由收治医疗机构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收治伤病员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

4、消毒处置

(1)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消、杀、灭的器材、药物剂型、浓度、施药方法。

(2)保护食品、电器设施和其他有关物品,防止沾染药物。

(3)实施消毒应先室内后室外、先地面后墙壁、先重点后一般、先饮水后污水的顺序进行。

5、现场情况报告程序

由现场最高指挥者负责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6、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

按上级有关指示,统一口径,指定专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l.6应急预案体系

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⑶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⑷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⑸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⑹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工作机构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

2.4地方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专家组

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在境外发生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2.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4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要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10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10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市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而引起的国内贸易市场异常波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维护正常的商品市场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实际,特拟订《xx市国内贸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组织结构

建立本市国内贸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应急指挥工作网络,统一指挥。成立xx市国内贸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药监局、市粮食局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审定应急工作《预案》,负责指挥全市商品市场应急供应保障工作;根据市场波动情况,确定市场应急工作等级;批准启动市《预案》,指挥市应急商品的统一调配,协调市外应急商品协调;采取紧急措施稳定市场和社会秩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内贸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分析掌握和上报全市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变化及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市场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与有关职能部门及商业企业密切联系形成协调互动机制,统筹安排全市物资、商品的供应调度、接运、调剂;做好本市保市场、保供应、保市民生活的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及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联系省商务厅,协调各大中型商业企业、流通企业及农贸市场,调控市内货源供应市场,与市外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商品货源和请求商品支援。

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大米、面粉和食用油的供应。

市农业局负责肉禽、蛋及各种瓜果、蔬菜的供应。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鱼类食品的供应。

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各种医用、消毒、杀菌商品的供应。

市交通局负责跟踪,调遣各种运输车辆,保障应急商品的运输。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安排有关企业生产紧缺商品,并对市场价格进行监控,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

市政府办负责组织新闻记者,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心理,稳定民心。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负责打击制售伪劣假冒产品,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等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因市场波动而引起的各种治安事件,维护和稳定社会秩序。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资金调拨,保障调运急商品的需要。

市供销社负责组织食盐的供应。

二、市场监测和报告

(一)建立市场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

坚持普通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平时监测与应急时期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市、镇、企业三级市场监测体系,在市商务局成立专门监测机构,由分管副局长专门负责。全市确定20个重点商品市场监测点,其中综合超市2家、商品零售商场13家、农贸市场5家,重点监测万城、和乐、兴隆三个地区,监测的商品为粮食、食盐、食糖、肉品、蔬菜、蛋品和卫生清洁用品八大类商品。

市场监测信息的上报方法。各监测点按照市商务局规定的时间每月一报;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期间情况节后上报;市场进入应急等级状态,出现重大异常波动和紧急情况时,随时上报。

(二)监测指标和应急等级

监测指标为监测范围内具体品种的每日销售量、销售额、平均价格,以及监测范围内总需求量、总供给量。

根据市场监测情况,将突发性事件引起市场运行过程中的波动状况分为三级,依次为三级、二级、一级,三级为最低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级:突发事件发生,市场进入预警状态,主要商品供求量日平均增长范围在40%以内,价格日平均增长范围在10%以内,总需求量和总供给量基本平衡。

二级:突发事件及重大灾情发生,市场进入局部应急状态,重点监测点主要生活必需品日平均增长范围在60%以内,价格日平均增长范围在20%以内,总需求量大于总供给量20%以内,少数市场出现抢购现象。

一级:突发事件及重大灾情发生,市场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全市生活必需品供求量日平均增长范围在60%以上,价格日平均增长范围在20%以上,总需求量大于总供量20%以上,出现大范围抢购现象,全市重要商品紧缺,总体供不应求。

(三)应急工作程序

1、市场出现抢购等异常波动情况时,各监测点及时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场供求异常情况。

2、市商务局通过调查、分析,汇总市场异常波动综合情况,向领导小组及省商务厅报告,领导小组召开紧急工作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确定全市市场应急等级,采取应急对措施,并报省政府。

3、启动市级《预案》,各职能部门根据《预案》要求,展开应急工作。

三、应急保障

(一)生活必需的应急保障原则

采取政府调控,社会统筹;保障重点,兼顾全面;立足企业,属地保障;集中调运,分散储备;市内与市外调拨相结合,生产与征调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国内贸易商品市场应急保障工作。

(二)生活必须品的储备及调运

1、市场进入一级状态时,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商品储备,统一调动全市库存商品,统一组织从市外征调紧缺商品,保障市场供应。

①应急商品的储备及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储备食糖、饼干、方便面、矿泉水、食盐等。

市粮食局负责储备大米、面粉、食用油等。

市农业局负责储备生猪、蛋品、禽畜、蔬菜等。

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储备各种医用、消毒、杀菌商品。

所有物资、商品均按我市人民群众15日生活需求量进行储备。

②应急商品储藏设施准备

组织应急商品储存时,全面启用市、企业各级各类物资储备仓库,以满足应急商品储备的需要。

③应急商品调运保障

组织市外应急商品调运时,市财政局资金调拨必须到位,市交通局征集各类运输车辆、船舶必须到位,以满足全市应急商品调运的需要。

④建立应急指挥专用通信网络,确保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2、市场进入二级应急状态时,以企业自主调整商品供应为主,政府积极协助调运、调整和储备紧缺商品,所有应急商品以市内调整为主,市外征调为辅,调运储备量按市场一级应急状态时的40%—50%准备。

3、市场进入三级预警状态时,企业自行调整补充应急商品供应市场,市商务局要加强市场监测,组织市场调查分析,提出预警措施,及时上报市场供求波动情况。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引起内贸市场异常波动时做好商品供应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做好应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负总责,并层层落实责任制。要做好长期应对突发事件引起内贸市场异常波动商品供应工作的准备。密切注视市场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千方百计确保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二)建立协调互动机制,加强市场监控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商务局做好应急工作,一旦进入市场应急状态,各类物资、运输工具、仓储设施和紧缺商品要无条件地服从政府的统一调配;领导小组要建立应对内贸市场异常波动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之间要建立协调互动机制和市场供应保障网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应急互助、共同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体系;市商务局要认真组织商业企业,疏通供货渠道,对生活必需品要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指导和帮助企业搞好生活必需品库存。建立严格的市场监测和报告制度,进入市场应急等级状态时,市市场信息监测机构每天24小时值班,严密跟踪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被监测单位要及时如实上报市场供求情况。市场出现突然抢购等异常情况时,企业(商家)在1小时内上报市商务局,商务局接到报告后,核实情况,1小时内上报领导小组和省商务厅。

(三)采取得力措施,维护市场秩序

市商务局要积极会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市公安局要采取果断措施,打击蓄意造谣、扰乱市场、蛊惑人心、破坏社会稳定等不法行为;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揭露,规范市场流通秩序。

(四)加宣传,正确引导,做好安定民心工作

领导小组要“两手抓”,一方面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另一方面要通过新闻媒体向人民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释疑解疑工作。一旦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领导小组要立即与宣传部门联系,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向广大群众介绍商品市场供求形势和政府组织商品供应的情况,引导舆论,稳定人心。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11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送货部(以下简称送货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卷烟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温州市烟草专卖局、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行业相关规定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送货部所属范围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1.4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域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送货部应急小组):

组长:王孝清

副组长:陈钦凡

成员:许战英许曹碧柯树雄庄明泽陈志平

应急小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录3送货部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一览表

2.2应急小组职责

⑴接受温州市烟草专卖局、xx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各项指令、指示;

⑵负责编制、修订、审定卷烟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批;

⑶根据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要求,开展应急响应;

⑷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接受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并迅速作出判断,及时上报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挥、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⑸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⑹编制应急经费预算,审查应急设备、器材、物资、物品的配置方案;

⑺负责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报告和通报,协助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

⑻负责组织应急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⑼审定并签发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报告。

3有关应急预案

3.1用电事故应急预案

⑴发生电器失火后,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干粉灭火器等专用灭火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通知事发部门负责人。事发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送货部应急小组,并迅速组织人员参与灭火。

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组织灭火。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如有人员受伤应首先抢救伤员,并拨打120救助。

火灾无法控制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疏散人员和车辆,关闭供电系统,同时疏通消防通道,指定专人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⑵若发现有人触电,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同时用绝缘工具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视情况现场施救或送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出现人员伤亡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触电急救步骤和方法见附录1。

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展开事故调查,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起因、造成损失、处置结果等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2送货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⑴发现火情的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向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

⑵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本着“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组织抢救被困人员,并视火情采取相应灭火措施。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出现人员受伤的,拨打120救助。

⑶火情发展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楼内人员撤离,切断办公楼总电源,关闭防火卷帘门,并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维护现场秩序。

⑷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疏散车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指定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⑸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处置过程及结果等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3配送车辆交通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驾驶人员或随车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送货部应急小组及车队长,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警,通知保险公司。送货部应急小组按照《市局(分公司)机动车辆事件(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⑵情况严重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出现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按规定报告省局(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3.4雷击灾害应急预案

⑴接到雷击天气预警,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通过oa、电话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通

知各部门切断电源和网线,并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预防措施。必要时组织员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⑵送货部大楼发生雷击灾害,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立即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迅速安排切断大楼电源,断开网线,组织楼内人员安全、有序撤离到安全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保护灾害现场,并随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进展。灾害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按规定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⑷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相关调查工作,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灾害情况、处置过程及结果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灾害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将灾害情况及处置结果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3.5台风、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1)当接到气象部门较大汛情、台风(热带风暴)警报通知后,送货部各部门启动应急预案,根据汛情、台风(热带风暴)趋势,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并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提供汛情、台风(热带风暴)动向和对我市烟草系统影响的有关情况。

(2)当接到市政府或气象部门重大汛情、台风(强热带风暴)预计未来24小时在我市登陆紧急警报通知后,送货部应急小组领导进岗工作,听取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汛情、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台风等级、降雨量及各项抗台防汛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各项抗台防汛准备工作和措施。

(3)送货部应急小组听取汇报后立即组织、指挥各部门人员,对送货部大楼各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迅速召回一线工作员工,停止一切经营、市场管理活动,确保人员、车辆及物资安全。

(4)时刻关注台风信息的发布,动员全体配送职工全力以赴做好抗台防汛抢险工作。保持通讯、网络信息系统畅通,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5)由送货部综合部具体负责落实有关防台防汛物资,如雨具、电筒、应急灯或蜡烛、沙包等,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由公司安保部门、送货部应急小组在汛来临之前,专门组织人员对送货部大楼、送货部仓库一些易倒灌、易漏水、易漏电的危险部位作认真检查,采取加固、修理、防漏等有效措施。

送货部防台防汛重点部位见附录2。

(6)在台风频发的7-10月期间,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公司送货部要做好防汛防潮防漏水的准备工作,把卷烟堆放在安全位置。因台风造成电源或线路中断,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启用应急灯、电筒或蜡烛照明,在使用蜡烛照明时应注意防火安全,应放在铁盒或碗内,不能直接放在木板上或与易燃物过近的地方,不准在卷烟仓库内使用蜡烛照明;因台风造成停电或信息网络中断,信息中心人员应坚守岗位,确保计算机房里的设备、设施安全,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各部门必须在洪水来临前确定本部门电源拉闸的最低警戒线;因台风造成道路中断,支援人员无法到达指定地点,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或当地政府汇报汛情,争取得到当地政府部门支援。

(7)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原因、处置过程及结果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将事故情况及处置结果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3.6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食物中毒通常会引起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一般餐后少则半小时、多则48小时就可发病。患者除有上述急性胃肠炎症状外,还有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怕冷、发热、乏力、瞠孔散大、视力模糊、吞咽及呼吸困难等,中毒严重者可因腹泻造成脱水性休克或因衰竭而死亡。我国对食物中毒制定了详细诊断标准,主要是以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最明显的特征有: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在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2)发现大规模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现人员立即向综合部主任汇报,确认核实后向送货部应急小组和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市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3)食堂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4)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发现场救助食物中毒人员,并及时听取现场处理人员关于事故性质、发生地点、时间及各项救援工作安排情况汇报。同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请求支援。

(5)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场人员报警后,要立即进行自救或互救,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帮助催吐,尽快排出毒物,同时制止在场所有人员就餐。

(6)救援组赶到现场后,负责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救援组人员应冷静分析中毒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吃下去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如下三点应急措施:

a、催吐。如果进食的时间在1至2小时前,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克,加开水200毫升,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无效,可多喝几次,迅速促使呕吐。亦可用鲜生姜100克,捣碎取汁用200毫升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食物,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

b、导泻。如果病人进食受污染的食物时间己超过2至3小时,但精神仍较好,则可服用泻药,促使受污染的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克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克,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体质较好的老年人,也可采用番泻叶15克,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c、解毒。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采用紫苏30克、生甘草10克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防腐剂或饮料,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救援过程中要给病人以良好的护理,尽量使其安静,避免精神紧张:注意休息,防止受凉,同时补充足量的淡盐开水。

(7)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请求、接待社会救援部门帮助,负责救援车辆调度,准备好急救药品等物资。拨打120急救电话,应讲清楚单位街道、门牌号等详细地址;事故性质(最好能讲清引起食物中毒原因);涉及范围;伤亡人数;目前救援情况;拨打电话人姓名、所在单位和电话号码;然后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急救车的到来,指引急救车到现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事发现场。

(8)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对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

(9)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事故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7配送车辆故障应急服务预案

(1)配送员一旦发现车辆故障后,送货员或驾驶员应及时向所属部门负责报告,并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

(2)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确保送货部储备一辆以上配送车辆,及两名以上驾驶员。及时安排增援车辆、装卸人员和相应救援设备,立即赶往故障地点。

(3)调度员在送货车调用时,要确保整个配送体系的顺畅运作。待增援车到达故障现场后,应做好与故障车进行货物的车与车对接工作,货物对接时应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安全。

(4)若造成送货时间推迟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必须及时告知营销中心应急小组,并由营销中心应急小组安排客户经理向零售客户做好延迟送货的解释工作。

(5)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配送车辆故障发生的经过、处置措施、相关故障处理记录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8遭遇突发自然灾害事件、交通中断应急服务预案

(1)一旦发生交通中断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了解、掌握情况,估计送货时间。配合营销中心根据具体的天气、道路情况协商解决零售户的订货时间。

(2)同时,送货部应急小组通知客户经理向零售客户做好解释工作,请求谅解并告知大致送货时间。

(3)若在中转站无法将卷烟送达零售客户时,卷烟暂存于中转站仓库,由专人保管。

(4)送货员和驾驶员随时待命,一旦交通恢复,立即送货。

(5)卷烟配送车辆在送货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道路塌方、山体滑坡等,当天无法送达指定地点的,驾驶员向储配部负责人报告,同时储配部负责人应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等候指令。

(6)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经请示同意后可指令配送车辆原路返回,或指令车辆在途中过夜,等待救援。车辆在等待救援时,配送车组负责人应组织做好防盗防抢工作。

(7)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的经过、处置措施、相关中断处理记录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9卷烟配送途中盗抢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在送货途中的抢劫案,歹徒往往会先袭击再抢劫,此时重要的是驾驶员和送货员遇到抢劫时,做到处惊不乱,互相配合,记住犯罪分子的作案人数、体貌特征、穿戴衣服、口音习惯等线索供公安部门破案。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和主管部门领导报警。在自己无法报警时,要不失时机地“呼喊”以求得附近群众的帮助报警,取得公安部门的迅速出警。

(2)如果被抢,驾驶员和送货员要坚守岗位,尽力保护好现场,共同看好车辆、货物,防止人多杂乱,现场被破坏和财物再受损失。

⑶条件许可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请求就近县局(公司)支援。

⑷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经过、处置结果等在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0携款潜逃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携款潜逃事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及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联系,核实情况,并及时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⑵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并协助做好追款和携款潜逃人家属的工作。

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经过、处置结果和改进措施,在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1仓库被盗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盗窃事件时,仓库值班人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同时向仓库负责人报告,仓库负责人应立即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注意保护好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⑵发现正在行窃时,仓库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仓库负责人报告,并拨打110报警,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盗窃行为,控制行窃人员;行窃人员脱逃的,值班人员应记住其体貌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协助破案。仓库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并视情况组织追抓行窃人员,挽回损失。

⑶发生盗窃事件后,送货部应对现场实行警戒,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

⑷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⑸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事件调查,并将事件经过、损失情况、处置措施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相关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在事发10分钟内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善后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做好事故调查、核实损失、现场清理、恢复生产,并按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保障措施

6.1应急通讯

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在仓库等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报警电话。送货部应急小组有关人员24小时开通移动电话,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一律开通移动电话。

见附录3紧急情况应急救援通信联系一览表。

见附录4送货部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一览表

6.2应急物品保障

送货部应急小组负责配备安全帽、手套、防毒面具、防身工具等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及应急救援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7.2技能培训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7.3预案演习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

8附则

8.1预案更新

本预案应由送货部应急小组结合实施和演练情况,及时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奖励与责任

送货部应急小组对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表现突出、消除了重大险情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励建议;对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xx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经xx县烟草专卖局(公司)批准后实施。

附录1触电急救的步骤和方法

触电急救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

触电急救八字方针。急救的步骤和方法

(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脱离低压电源的方法可用“拉、切、挑、垫”。

拉——就近切断电源开关,拨出插销或瓷插保险;

切——用带有绝缘手柄的利器切断电源线。

挑——如果导线拱落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身下,这时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挑开导线或用干燥的绝缘绳套拉导线或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垫——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2、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1)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和其它潮湿的物品作为救护工具。

2)未采用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4)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附地摔伤或摔死。

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二)触电者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1、触电伤员的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拨打120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同时向部门负责人及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汇报。

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5、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见图1),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图1看、听、试

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起伏声音。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三)心肺复苏法

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a、通畅气道;

图2仰头抬颏法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接压(人工循环)。

1、通畅气道: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图3气道状况

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颌法(见图2)。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判断气道是否通畅可参见3)。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更加重气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见图4)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咀唇紧闭,防止漏气。

3、胸外按压

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

图4口对口人工呼吸

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

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正确的按压姿势;

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伤员一

侧肩旁,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

图5按压姿势与用力方法

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

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6厘米(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见图5)。

按压必须有效,有效的标志的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颈动脉搏动。

4、操作频率:

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个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按压吹气1分钟后,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5、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见图6):

图6伤员的移动

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有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

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中止。

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冰屑作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脑部湿度降低,争取心肺脑完全复苏。

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初期恢复后,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12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以及广州市白云区交通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公司特别要强化事故隐患整改,从工作上加强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实现安全管理预案化、规范化,建立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公司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的要求,公司从思想、预案、纪律、作风、隐患、措施和整改来执行工作,做到严把三关和一加强。即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关,管理人员资质关、车辆技术关”,加强对驾驶员行为和安全责任预案的监督,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消除危及安全行车的不良现象,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工作:

一、切实增强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党和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公司各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实人员,明确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

1、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公司是人流、车流的汇集地,人员密集,车流量大,抓好公司的安全管理是货运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2、切实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

3、采取坚决措施,严格控制超载行为。

4、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工作。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情况,并做好司乘人员的应急防范培训工作。

三、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和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运输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预案、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定期培训预案、危险货物凭证运输预案等各项安全管理预案,履行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职责。

2、严格执行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许可预案。

四、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预案,加强营运车辆的例保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要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综合技术性能定期检测,对凡不符合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营运车辆,要责成车辆实际支配人立即送修或及时予以更新。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活动,每月不低于两次安全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要利用典型运输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要加强对驾驶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

六、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做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预案落实。组织力量深入运输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经营秩序。

七、培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

建立“人命关天”、“以人为本”的重要意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严格监督并强制驾驶员办理从业上岗证。根据国家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法规,向驾驶员大量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并重点解读司机肇事逃逸、酒后驾车等相关条款。

八、杜绝车辆严重超载行为

(一).热力公司安全管理预案全文内容

(二).加工车间安全管理预案主要有哪些

(三).机修车间安全管理预案全文内容

(四).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预案

(五).危险化学品票据企业安全管理预案全文

(六).运输企业安全管理预案主要内容

(七).餐饮企业安全管理预案全文

(八).员工对公司管理预案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

(九).商场保洁管理预案及岗位职责是什么

(十).保安公司考勤管理预案主要包括哪些

督促驾驶员严格按规定的经营范围营运,以正当手段争揽货源,不从事倒卖货源的`违法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严禁人货混载,严禁本公司货运车辆经营客运和危险物品运输。

九、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广州市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的相关规定,进行车辆维护

执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做到车容美观,安全性能良好。在年度审检时,达不到车辆技术等级检测的,强制维修合格后放行。根据由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示精神,结合各同行业开展的有关安全管理活动,公司将采取各方面更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管理工作。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提高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区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我校和有关部门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包括:

1.3.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灾,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1.3.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建筑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1.3.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1.3.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聚集性事件,如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等;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如试卷泄密、考场失控、聚集作弊等。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2)预防为主,积极处置。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学校应急管理体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高效解决。

(4)依法规范,协同应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应对、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5)强化教育,提高素质。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一把手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总务处主任、安全保卫处主任、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办公室主任、综合部主任、信息处主任、各年级组长、校医、食堂管理员、宿舍管理员。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订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全校师生了解预案;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学校办公室、教导(务)处、工会、共青团部门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组织安全技能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组织开展多种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校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况;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案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做好侦破校园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学校总务处、安保处、医务室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后勤服务设施检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救治学校伤病员。

学校其它部门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保护现场,稳定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2.2工作机构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报送及工作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分析和掌握突发公事件预警信息,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应急措施,为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依据;督导、协调各处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监测和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区教育局和西湖街办,若因情况复杂,1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并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区教育局的同时报告西湖街办。有关事件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直接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3.1.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收到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报告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把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作出的处置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和西湖街办和主管部门。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书面正式报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通知相关部门,并按照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领导意见,以信息专报形式报告教育局和西湖街办。

3.1.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发简要过程、规模、涉及人员、波及范围、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初步估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预防预警行动

(1)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3.3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4.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先期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有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已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先期预防处置或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处置情况也要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及西湖街办。

4.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要根据政府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针对xx区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抗台、防地质灾害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一旦接到预报,按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进入抗灾状态。

(1)一般灾情

应急领导小组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灾情,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并进岗到位,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抗灾准备。

(2)较大灾情

应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主要领导进岗到位;落实防御措施,积极做好抗灾准备。

(3)重大灾情

应急领导小组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救灾指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到现场,落实抢险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师生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把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必要时联系120急救,同时上报区教育局和西湖街办。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医护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医护、消防人员开展人员施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②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③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④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⑤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务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2)地震应急处理办法

一是迅速落实临震应急措施:

①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启动应急预案,进入紧急状态,应急疏散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等职能小组成员到岗到位。

②组织开展检查,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③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食堂锅炉、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④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禁止任何个人发布未经地震部门确认的地震信息。发生地震谣传时,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⑤加强值班,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秩序。

⑥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二是立即开展震后应急行动:

①地震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和各职能小组在第一时间到一线实施应急预案,各负其职组织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工作。

②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③迅速切断电源(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④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维护好秩序。

⑥及时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和西湖街办。

(3)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西湖街办报告;

②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③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人员。

(4)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①有湖面水面(含游泳池)的学校,要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②学校发生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救;

③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

④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5)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①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积极预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②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学校要迅速开展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③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④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6)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②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③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④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7)校园及周边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校园及周边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救,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②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③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外事部门。

(8)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处置办法

①强化门卫值班。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实行盘查确认、登记准入、离校反馈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②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教育师生在自身或他人被暴力侵害时要立即报警,报告校长,或到门卫室,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③立即报警。在发生暴力侵害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110报警,并组织力量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同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西湖街办。

④迅速救治。采取措施,迅速组织教师抢救受伤师生,直接拨打120急救或用其他车辆,送医院处理。

⑤及时控制。迅速将学生转移到安全的教室中,组织力量利用一切手段稳住不法分子,防止伤害事故的再次发生。

⑥坚决斗争。如果学校有能力制止不法分子的活动,采取一切坚决手段,制止不法侵害行为。

⑦积极协助。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

(9)大型聚集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必须按程序报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120急救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③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④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西湖街办,同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10)外出组织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与实习接收单位明确安全责任,落实相关措施;

②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③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④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⑤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11)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的处置办法

①实验室发生有毒物品泄漏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的离开现场,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组织人员看护,禁止人群和车辆进入。同时要立即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西湖街办。

②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进入现场救援,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且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现场后,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立即关闭阀门,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堵住泄漏处。

③泄漏物处置:

一是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二是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将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12)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①学校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学生宿舍、教学楼等重点场所突发事件防范工作,配合地方相关部门做好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保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②发生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员工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同时立即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西湖街办,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③食堂、餐厅以及蓄水池,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4.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传染病

①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报告教育主管部门、西湖街办和卫生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关注本地区疫情信息,随时报告本校疫情变化情况;在区教育局专门人员指导和要求下,学校要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②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体师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③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④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处置,立即实施以下应急措施: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封锁和保护相关场所,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整改存在问题,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

(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聚集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当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卫生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4.4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聚集性事件

①一旦发现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倾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解决问题。

②在教育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接报后赶到现场后,学校应主动提供相关信息,接受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的现场工作指导,并协同开展工作。要严密掌握、控制现场事态发展情况。要视情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了解发生聚集性事件的原因及组织人员情况,耐心细致做好劝散工作。

③在教育疏导、反复劝告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告西湖街办,配合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置,同时配合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④事态平息后,学校认真总结教训,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在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

①统考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xx区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区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同时做好突发事件情况记录。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考点学校要在上级的指挥下采取措施,并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控制事态发展。

②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上报,并向考生说明情况、安抚考生情绪。并按照省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意见,组织实施停止考试或启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

③发生考前试题试卷泄密事件时,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时进行上报,接受调查处理。配合公安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和及时侦破案件,维护考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一旦发生考试试卷泄密,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对造成考卷失密的人员进行控制,及时进行上报,防止与泄密有关的信息散布,尽可能地将波及范围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按照省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意见,组织实施照常考试,泄密科目全区或局部地区停止考试,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延期考试。

④发生考场失控事件时,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进行上报,并劝阻、缓解考生情绪,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如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的情况,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并及时上报,如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考点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对带头闹事、违法人员不准其离开考场,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4.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依据法定程序,经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宣布解除灾情,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做好应急处置的总结工作。

5.后期处置措施

善后处置工作主要由学校负责实施。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开展损害核定、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等评估,由学校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西湖街办,并请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后,迅速组织实施。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善后处置工作,由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西湖街办领导下进行。

5.1排查事件,恢复工作

学校要迅速查清并上报受损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方面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另一方面积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协调保险机构第一时间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理赔。

5.2结果报送,建立档案

按照报告制度,突发公共事件过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向上报告相关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等。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档案。

5.3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6.保障措施

6.1保障机制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开展组织协调工作,保证信息、人员、资金、物资保障到位,学校信息保障人员要迅速收集、分析研判和报告情况;学校应急队伍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后勤部门要及时、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物资能源供应充足、医疗卫生服务到位。同时协调所在地政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保证交通运输通畅,做好治安维护,提供通畅信息的气象、新闻发布、政策与法制等保障工作。

6.2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讯方式方便快捷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6.3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组织和训练出一支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应急预备队队长:总务主任

应急预备队队员:总务、安保处、食堂管理员、宿舍管理员、校医、体育老师

6.4资金保障

学校要严格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6.5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配备消防器材以及消、杀、灭药品等救灾所需物资,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运输便利、安全。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包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7.教育、演习和管理

7.1演习演练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或专项演练,并协调教育主管部门、西湖街办和有关部门进行观摩和指导。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师生员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2教育和培训

学校要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要把正确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二是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三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邀请专业人员来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四是要组织学校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到专业部门进行培训。

7.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对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定,经报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同意后,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取证,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8.附则

8.1制定与修订

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和本预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预案和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稳定的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队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经费,确保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8.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14

为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使师生的身体健康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增强,预防和控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及时实施应急处理救援工作,就成为当务之急。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具有起病急、传播迅速等特点,对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会造成一定影响。为确保疫情能够得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上级有关法规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的处理工作。

一、班主任老师:

1、负责每天对本班学生健康状况的'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病例数超过正常值时,应及时报告校医。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提供本班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生当时的身体状况。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对本班学生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后,每天2次报告。

二、学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

1、学校组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2、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避免发病班级学生进入集体活动场所(微机教室、语音教室、实验室和食堂等),对发病较多班级的学生,相对限制活动区域,必要时使用备用教室,防止发病班级之间的交*感染。疫情严重时,报请相关部门后,考虑全校停课。

3、学校加强同市疾控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密切关注学生的发病状况。

4、学校正常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健康教育课、晨会、班会、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宣传,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使之自觉配合学校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发生特点,宣传传染病的危害与防控知识,增强疾病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5、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对发病班级教室进行彻底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内空气流通,要经常开窗通风。对食堂、厕所进行消毒,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6、学校发现传染病疫情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疫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15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杜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严格落实行政人员值班制和日情况通报制

根据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化责任,预防为主,努力将工作做在前头,每天值班情况在行政会和教师会时进行简要通报,并填写在校务日志上,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出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并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体局。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突发公共事件向区教体局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件发生后学校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1)抢险救灾队伍

组长:

成员:xx年级组长、班主任

(2)通讯信息组

组长: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4)卫生防疫组

组长:

成员:xx班主任

三、安全事故抢险应急预备案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

二、迅速切断电源。

三、抢险救灾组等在场有关人员应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疏散师生,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四、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五、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至医院诊治。

二、迅速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三、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四、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五、做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六、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送伤病者到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二、视情况及时向xx派出所、区教体局报告(教育科,办公室)

(区卫生局疾控中心电话)。

三、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四、通知伤病者的家属或学生家长。

五、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16

为加强我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和组织水平,应对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旅客高峰疏运、抢险救灾、疾病防控等运输需求,发挥运管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阳泉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领导组:

组长:尚保银

副组长:吴鶊鸣

成员:潘晓波、蔡志刚、王海亮、汤少卿、张永红

张学宏、赵永忠、吴会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客运科,具体承办我市道路运输应急运输组织与协调。

二、应急保障重点

1、旅客高峰期运力不足时的运输保障;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处置时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紧急运输保障。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春运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应急预案:

1、汽车站严重滞留旅客,学校放假、民工返乡等急需疏运时;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险情况时;

3、接到上级部门、当地政府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指令时。

四、工作职责

1、运输企业要搞好应急车队建设,做好运输储备工作,加强司乘人员沉着应对重特大危情处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现旅客滞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紧急运力任务等情况时,按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执行各种应急保障任务。

2、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要做好运力储备和旅客运输市场调查预测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动态,及时向上一级运管机构上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负责我市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重点是长途班线、农村班车保障工作,与当地客运企业、汽车站签订道路运输保障工作责任书。

五、工作重心

为保障春运期间辖区内旅客运输畅通无忧,我处按照“分片包干、专职专输”原则,对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工作职责进行细化:

1、针对目前郊区线路方向运力不足情况,重点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调查预测工作,掌握旅客流动的时间和流向,市处要协助郊区运管所做好郊区方向客流集中疏运工作,把握可能出现旅客运输高峰时间和方向,做好紧急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

2、阳泉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和省运阳泉公司两家公司要做好春运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长途旅客运输工作,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准备好充足的运力,合理安排发班,积极组织协调,全力避免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现象。科学调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间要及时安排加班运力,保障农民工、学生顺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对外交通方式的衔接,重点保障客运汽车站、铁路客运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区、大型活动场所的公交组织调度,要通过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转换乘,乡村居民进城购物。

六、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

1、应急运输车辆应由运输企业、旅游企业车辆以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自用车辆组成。

2、道路运输应急车辆必须配备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照并经年度审验、检验合格,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驾驶员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6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一般应根据应急任务由驾驶员、乘务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合格、身体健康,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和相关业务。

启动应急预案后,执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的单位,要对应急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禁超员超载,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证件和通讯工具。同时,对应急运输人员要进行安全嘱咐,确保安全。

七、应急情况的报告

运输企业、汽车站要建立和完善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定专人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出现严重滞留旅客、突发事件等情况时要及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如下:

1、汽车站滞留旅客情况,其中包括旅客人数、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旅客伤亡情况等和需要上级运输机构支援申请要求;

2、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时,需上级运管机构协调解决的事项;

3、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完成情况(出动车辆数、运送旅客人数等)。

八、保障工作机制

1、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措施

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2辆以上车辆执行同一应急任务的,应由车队队长带队;5辆以上车辆的,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车辆的,由市运管处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的车队应配备通讯设备,保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如发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由负责人及时向车辆始发地运管机构报告。

2、应急处理程序

A、出现滞留旅客等情况时

(1)要迅速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同时汽车站要向旅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车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车,各关键岗位如广播、安检、调度、保安、消防等人员必须到位,做好盯岗工作。

(2)接到报告的运管机构领导,立即赶赴汽车站进行组织和调度,启用储备动力,将任务下达给有关单位,发放临时客运标志牌,并在临时客运标志牌“使用原因”栏内注明“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字样,并加盖具体发证运管机构印章。

(3)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迅速安排人员和车辆,组织运输。

(4)沿途运管机构对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要提供方便,不得以无道路运输证为由进行处罚。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完成任务后,应向运管机构汇报执行情况。

B、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时

(1)司乘人员、车主,要根据情况迅速拨打电话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医院“120”、运管“12328”进行求救,同时要积极展开自救,并迅速报告所属公司及保险公司。

(2)各运输企业获悉本公司车辆发生危险情况后,了解出事车辆的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迅速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带人带队赶赴现场进行组织指挥救援,并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情况报告所属运管机构。

(3)运管部门接到所属公司的危情报告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危险情况处置临时领导组;派出由领导参加的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掌控好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时与医院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及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并将情况续报上级运管机构。

C、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运输时;

(1)领导组办公室接到指令和报告后,迅速向领导组报告。

(2)领导组负责人在20分钟内指令领导组所属成员到位,送入紧急状态。

(3)接到抢险救灾令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通知应急车队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应急车队要在1小时内将所属车辆组织到位,开赴抢险救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九、值班制度

十、责任追究

参加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部门及从业单位的义务,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对没有按时制定或没有有效落实应急预案的,对有关单位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从重处罚。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17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校内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部门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制订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全校师生了解预案;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检查;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

学校教务、工会、团委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组织安全技能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组织开展多种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学校平安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校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况;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案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做好侦破校园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学校后勤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后勤设施服务检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救治学校病伤人员。

学校其他部门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稳定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三、运行机制

、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逐级报告制度

最先获悉可能发生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发生突发事件者,应立即向校长或值周领导、值周组长报告,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教育局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波及范围,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和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先期预防和处置措施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要根据政府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针对学校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抗台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一旦接到预报,立即进入抗灾状态。

1、一般灾情

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灾情;分管领导进岗到位;通知下属各处室负责人做好抗灾准备。

2、较大灾情

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主要领导进岗到位;落实防御措施,通知、部署学校相关人员做好抗灾准备。

3、重大灾情

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救灾指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落实抢险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学校师生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把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1、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突发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受伤害师生,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况报告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并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向有关方面求助。

3、组织好学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阻止学生参加突发事故救援工作。

4、对事故的处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三)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内各处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落实各项防治疫情措施,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体师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全校师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计算机房、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县政府批准;采取停课措施时,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教育局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局;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事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事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当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应迅速报告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一旦发现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倾向,学校要立即向县教育局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派出所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解决问题。

2、学校积极配合上级和相关部门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劝散工作。在教育疏导、反复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告市政府,配合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置,同时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事态平息后,学校认真总结教训,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在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急保障机制

学校平时应根据要求配备消防器材以及消、杀、灭药品等救灾所需物资,组织和训练出一支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队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总务处、校医要及时、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物资能源供应充足、医疗卫生服务到位。

〈四〉后期处置措施

(一)结果报送,建立档案

按照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过后,学校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等。

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案,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档案。

(二)追究责任,实施奖惩

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四、其他

学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督促各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小组和各处室要根据本校实际和本预案要求,制定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稳定的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队伍,确保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工作顺利进行。

全体教师应长期开通手机等通讯设备,确保信息畅通,随时获悉突发事件信息,保障应急预案迅速启动。

本预案自通过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18

为保障村民和外来住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本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保障

1、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的抗灾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有:村两委成员,各村民小组长、小学校长、联防队长、村卫生员、农技员、广播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村的抗洪救灾工作。

2、以若干个村民小组的民兵排为单位,成立若干个抗灾应急分队,两委责任人和组长为分队责任人,负责各组的抗灾救灾工作。

3、以联防队为主体,建立村紧急应急分队,队长(村主任兼)和副队长(治保主任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村重点和突击救灾应争抢险任务。

4、以联防队成员组成村消防队,队长由联防队长兼任。

5、成立应急救防队,队长(村书记):村卫生所医生,各村民小组长(1名),预备役复退军人(若干名),民兵若干名(每组2名)。

6、村抗灾应急突发事件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村委会值班室。负责领导抗灾应急工作。

治保主任:民兵营长兼任。值班员由联防队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联防队员)。

二、装备配备

1、确定小学校舍为救灾集中安置点由校长负责。

2、若干个应急分队配备:锄头、铁铲若干把,高筒雨靴若干双,三轮车或小车若干部及确定临时应急可征用的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数部。

3、小型消防车一部及配套器材。

4、确定临时征用对象(村民或企业),保证在紧急需要下能征用到:皮卡、小货车或轿车等交通运载工具若干部,及时投入抢救急救工作,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5、担架六副及村卫生所准备必要的急救器材和药物等。

6、确保广播设施及上下联络的电话、手机的畅通,所专领导组成员及相关人员为责任人。

三、抗洪

1、预警工作

接到上级预警时,应加强值班,做到上下畅通。水利管理员昼夜观察全村水位及台风变化,及时通报。广播员不间断发出预警或报警。确保网络的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应急装备、工具车救灾配备,保证以应急需。向事故易发地段的村民和各责任区的危房等重点部位发出警报,要求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工作步骤

——全体领导组成员,各就各位,各负其职,确保:有备、有序、有效。领导、组织、动员村民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组织应急分队,将危房对象撤离到小学安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各应急分队负责各责任区重点部位(危房及地势低洼区域)的疏散、撤离和监控。

——紧急按预案要求征召应急车、船、工具等抢救抢险装备。统一调度,以应急需。

——组织应急分队全村范围内不间断巡逻、监控灾情,抢救突发事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灭火工作

1、警钟常鸣:

(1)平时通过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防火,报警要点,器材使用的消防知识,提高村民消防意识。

(2)村消防车常维护,队员常培训,保证遇警能出,出警能用,用即见效。

(3)各应设置消防器材的企业和个人,要确保消防器有效、便取,遇警互相支援。(4)村民应保证村内外所有道路畅通,不乱堆乱搭,堵塞道路。

2、报警:

(1)村民或企业发现火警应立即报警:a、火警:119;村消防队(联防队)和村委会值班室电话

(2)村委会值班室人员拨打119报警(以求万无一失)

——向村抗灾应急领导组报警(重点:书记、村主任)

——向龙湖镇政府通报:通过广播向全村报警,要求村民赶赴现场帮助灭火。

3、灭火:(1)村消防队应在接警的五分钟内赶赴现场。

(2)在家的村抗灾应急领导组成员,应在2-3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灭火:a、组织撤离相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转移人员和财产。b、指挥村消防队和村民,在“119”未到之前,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有效灭火。c、按照预案,组织各企业的灭火器支援现场。d、组织救护队抢救和转移伤员。

(3)“119”到来后,积极配合,全面灭火。

五、抗震

1、有警地震:

(1)及时组织村民有序疏散到村外安全地段(地势偏高、不临水等),时间允许下动员村民多带上日常用品和食品。

(2)组织各应急分队逐户过细,确保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3)组织联防队设卡,动员阻止村民回流。

2、无警地震:

(1)灾情突发,领导组成员立即在所在地域(责任区)配合各小组长或民兵动员村民紧急撤离疏散。

(2)情况危急,村中村民就近撤离较安全地点,初拟定:a、小学大操场、宗祠周边旷野;d、大宫大埕、篮球场等。

(3)能撤离至村以外的,要求撤离村外,确保更安全。

3、震后自救:

(1)第一时间向镇、市通报灾情,请求支援。

(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搜救:a、以各应急分队为单位,逐户点名、搜索,确认失踪人员尽可能搜救。b、紧急应急分队(联防队)对重点地段搜救。c、组织救护队抢救转移伤病员。d、坚持设卡,阻止无关人员回流,确保余生人员的安全。

4、余震防范:

(1)组织临时生活安置领导组,多方设法组织必要的日用品和食品,供应群众,共度难关。

(2)多做工作,稳定村民情绪,安心在撤离地生活,待灾情稳定后,组织自救。

(3)设卡把关,设法阻止无关人员返家,寻人取物,防止意外。

(4)搜寻遇难人员,配合上级,妥善处置,同时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工作,稳定救灾局势。

六、群体上访

1、平时多收信息,防微杜渐,发现苗头及时疏导,息事宁人。

2、事发时,在家领导组成员,重点是村两委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

(1)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派出所。

(2)做好承运司机工作,争取控制好运载工具。

(3)深入群众了解因。因势利导,耐心和气,做好劝导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尤其做好重点村民的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4)召集代表谈,了解真相和真实要求,合理的给予承诺办理或协助;对不合理的要求给予解释,做好代表工作,再做群众工作。

(5)后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反映,解决处理好善后工作彻底化解矛盾。

3、如事态无法控制,及时向镇政府、派出所等请求支援,争取主动,以防事态扩大化。

七、聚众斗殴和封建械斗

1、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或110报案,请求支援,并通报镇政府。

2、在家领导组成员迅即赶赴现场,指挥联防队和应急分队:(1)立即隔离双方人员,设法控制局势,阻止事态发展。(2)组织救护队抢救转移伤员。(3)召集双方代表做工作,先撤人后调解。(4)劝说双方人员,退出现场,不让重新集结,再生事态。(5)如事态可能无法控制,随即请求派出所等支援,制止事态发展。(6)事态平息后,召集双方代表调查、调解,化解矛盾。(7)造成后果的,事后配合派出所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处理。

八、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

1、第一时间向派出所和110报警,请求支援,即时通报镇政府。

2、在派出所人员到来之前:

(1)组织联防队控制现场。

(2)有必要时疏散周边群众。

(3)设法控制犯罪(违法)嫌疑人,阻止其外逃,防止事态或危害扩大。发现疑犯逃窜,组织群众围堵。

(4)救护队尽可能快救治和转移伤员。

(5)配合派出所抓捕嫌犯,搜集证据,寻找人证等。弘扬正气,打击犯罪。

九、灾后自救

1、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妥善安置因水毁、风毀火毁、震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

2、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3、对部分受灾严重的、生活、生产有困难的村民和外来人口进行适当的帮助,协助他们度过难关。

4、修复水毁、风毁、火毁、震毁设施,确保恢复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

5、对受伤严重,家境困难群众,给予重点照顾和救助(具体方案另定)。

6、组织灾后生产(具体根据受灾情况另行部署)

十、其他事项

1、本预案未列的突发事件,可参照以上几种情形灵活处理。

2、本预案所涉及的各支队伍,有时预案虽未提及,但在事发时也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待命。

3、领导组成员,谁先到现场谁就是现场指挥员,应负指挥责任。

附则

本预案可根据上级的新要求、新形势和灾情等具体状况在实践中进行必要充实和调整。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19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突发事件类型

1.校内发生的各类中毒事件。

2.校内所发生的各类传染病疫情。

3.学校所在地区所突发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4.学校所在地区所突发的食品安全、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工作,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落实事件责任制,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的职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出现突发事件,必须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备处置。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根据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防止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监督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师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情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发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当地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残留等工作。

六、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校园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和校园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物、“三无”产品、劣质食物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七、突发事件

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分别由学校办公室和各班班主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照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畅通。出现集中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两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职责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体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4.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师生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6.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班领导应马上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当地教育局、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

6.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

(三)预防接种炎症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20

为了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校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指挥有关科室及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协调并配合县内有关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3、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4、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部门及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5、根据需要对涉及师生及员工的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6、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四)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应急状态期间,各科室人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电话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并保持24小时畅通。

(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导小组,负责协助医院预防、诊断、救治及隔离观察工作。

(六)各科室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服从并配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七)学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八)卫生室应当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报告与监测

(一)建立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应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涉及的如下内容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1、出现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员伤亡而急需抢救时,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县教育局、卫生局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校内发生的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爆炸受伤、集体中毒、群殴受伤、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的集体受伤事件等,应在第一时间运送校医务室或医院的同时,由有关值班人员向学校领导、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及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校医应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校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审核、发布。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发布,须经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能随意传播、发布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5、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学校举报有关人员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负责组织对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协调和配合县内有关医疗技术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校内保健教师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技术和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请求医院予以支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及参加医学检查,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校所属卫生室的医疗设施、设备、药品、器材、卫生人员及其应用等医疗资源进行整合调配。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流病资料。

2、学校要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教室、图书室、活动室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应急预防与监控

(一)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对本人及其亲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医院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并要加强对重点班级、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二)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师生员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设置并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师生居所、办公室、会议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人员来源复杂的各种培训班、课程班尽可能调整,推迟来校授课时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5、一旦发生疫情,对校园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学生外出校门的管理规定,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要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人员必须向学校及县教育局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县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6、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回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学校的学生、教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教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学生由学校安排集中观察。

(三)加强消毒和爱国卫生工作

1、各教学楼、食堂、图书室、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学校统一组织消毒。对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学习工作过的场所、居住过的寝室等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进行重点消毒。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内各个建筑物进行清洁打扫。

(四)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计划、授课方式和学习方式,不安排外出实习活动。

(五)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对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证社会的稳定。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学生发放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预防知识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五、技术和物资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科室,积极采购储备防护用品、有关器材、消毒和预防药品,保证防治工作中的物资供应。各有关科室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确保开展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21

为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人身、财物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旅游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旅游安全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认真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把“五一”、“十一”、“春节”黄金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安全防范作为重点。积极主动地会同公安、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旅游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二、旅游景区(点)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2、制定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引导游客活动;设置旅游安全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培训,特别是火警预演培训和机械险情排除培训,使员工具备基本的抢险救生知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熟练掌握有关紧急处理措施。

4、加强旅游安全检查,对惊险旅游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要加强监控,定期检查,严禁超负荷运行,在旅游黄金周来临之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种机械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5、凡遇恶劣天气和设备、设施机械故障时,须有应急应变措施,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停止运营,并对外公告,同时注意山顶岩石陨落,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旅行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必须按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切实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2、制定和实施旅游活动中的旅游安全防范措施,旅游者的行李交接制度。

3、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和路线,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项目因素,制定并执行旅游者住宿就餐的规章制度。

4、选择具备经营资格且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证照齐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责任心强和技术过硬并且有旅游车辆驾驶员上岗证的司机运营旅游团队,严禁租用证照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社会闲散车辆和农用车辆运营旅游团队。

5、组织登山、探险、航空、煤矿等特殊项目和组织学生、老年旅游及大型群体旅游活动时,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旅游安全保护和急救措施,对道路、项目和运载工具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

6、导游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三)旅游星级饭店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依法严密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防火工作。

2、按照有关要求配备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防安全设施、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

3、在服务区域内必须设置紧急情况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常年保持各安全道路的畅通。

4、客房必须配置紧急情况安全疏散示意图、安全管理事项的说明要求以及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设施,保证入住宾馆的人身、财务安全。

5、餐厅、厨房、酒吧、咖啡厅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标准要求,严格消毒制度,保持清洁卫生,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严格采供货渠道,杜绝假冒伪劣、超期变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饮食产品流入饭店,禁止外来闲散人员进入食品库房和厨房,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旅游汽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各旅游汽车公司(车队)和配备旅游车辆的旅行社,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旅游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辆运营的安全防范制度。

2、建立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行驶,合理掌握车速,确保行车安全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3、严格禁止驾驶员在执行游客运营任务中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空挡滑行、违章行驶等违规行为。

4、制定并严格实施对旅游车辆的日常安全和检查制度,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一日三查制度,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禁旅游车辆带故障运行和报废车辆运营游客。

三、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卫生、交通、旅游、保险等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和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市旅游局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人民政府、旅游局和有关部门。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旅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并保护事故现场,相互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在公安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当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旅游伤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及时组织救护的同时,检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以及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对死亡的,应当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憾、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逐项登记造册。

四、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主要内容: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电传或其它快捷方式报送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接待单位与事故有关的其它单位。

2、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值班联系人员、电话、传真。

五、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对会议确定的重大安全事项形成纪要。确保各项措施必须严格实施和进行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旅游安全实施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二)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同有关部门,在旅游旺季和“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开始前,对各旅游企业单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容易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设施、设备、旅游经营场所、应急措施及应急准备等事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排查重大危险源,坚决防止群伤群亡事故的发生。

(三)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景区(点)组织的割裂大型旅游节庆等群体性活动,必须事先制定旅游安全保护方案及应急措施、紧急救援预案,对道路、活动场所、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和考核,严格实行监督检查,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旅游行业要继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旅游行业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并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范畴,一手抓旅游经济发展,一手抓环境卫生治理,主要领导负总责,主抓主管,实行目标责任制,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有标准要求,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检查,有具体工作落实,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继续把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下去,真正树立起自治安全卫生旅游环境的新形象。

六、建立旅游业安全预防长效机制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产业实际,以创造安全、健康旅游环境为目标,积极与医疗、卫生、防疫、交通、消防、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研究建立旅游健康和治安。交通管理长效防范机制,建立起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严密防御体系,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应急状态转向常规依法防控、科学防治。要实现各项旅游业的基本要求,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把安全和健康作为旅游经营的第一要务。要建立防治结合的安全长效机制,才能不断增强旅游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我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22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事故预处置程序

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负责领导和指挥。首先做好人、财、物的抢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第三,按规定做好逐级上报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3小时内上报省教育厅。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1、稳定处置组:

组长

成员

2、紧急求助组

组长

成员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4、协调、接待组

组长

成员

四、突发事件处理的程序

(一)发生火灾预案

1.报警: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视火情大小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领导小组或火警"119"台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1)领导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3.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二)发生治安事件预案

1.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关闭校门。

5.如有人身伤害发生,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预案

1.预防措施

(1)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扫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

(3)明确功能分区,严禁混用、混存。

(4)严格采购食品索证、入库验收、领用验收、制作把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2.突发事件处理

(1)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迅速将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疾病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离、救治、消毒处理等工作。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中毒现场及事发现场的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中毒患者的个案调查。

(4)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封存或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完善卫生消毒设施,使其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四)发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灾等安全事故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安全工作领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医务。对受伤人员临时抢救,进行止血,包扎伤口,送就近医院抢救。

2.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全校以哨音、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如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五)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预案

1.每天值日领导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当课、当班教职员工要树立安全意识,监控学生上下楼情况。

2.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规范停放,上锁。禁止在校园内踢球、爬墙、爬楼门、坐栏杆。违者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

3.凡是有学生在学校就有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学生在校有多晚,教师就要有多晚。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文体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课、当班教职工负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六)发现财产被盗预案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领导、值班保安,并电话报110,同时发出大声制止作案人员。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员靠近学生,以避免作案人员拿学生当人质。

(七)交通安全事故预案

1、通知处置领导迅速到场

2、将受伤人员送就近医院抢救

3、报告交警、配合交警调查现场

4、上报教育局,通知家长

(八)学生间冲突或与外校社会人员发生冲突安全预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员、寝室长及其他在场人员上报保卫科、班主任、值日教师或其他在场教师,同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老师陪同受伤学生就医。同时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报派出所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3、通知家长到校并做安抚工作。

4、调查原因

(九)学生夜间疾病救治预案

1、寝室辅导老师夜间值班:向全体学生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要求各值日领导要求医务人员、教师值班期间全天候开机。

2、由寝室长或其他寝室成员马上通知寝室教师,寝室教师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班主任、家长或值日领导组,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就近送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直送医院,可由一位寝管教师与部分寝室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另一位寝管教师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4、送达当地医院后寝室教师须全程陪同生病学生就医,直到把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5、通知生病学生家长。

(十)停电期间的安全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1)事先准备好矿灯、电筒、蜡烛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领导组成员提前到岗到位,各班自备蜡烛等照明用具。

(3)如遇较长时间停电,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

(4)来电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学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别是蜡烛如数熄灭以消除隐患。如果在就寝时尚未来电,可允许学生将矿灯、电筒带到寝室,但严禁学生将蜡烛等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到寝室。教室、寝室楼道打开应急灯。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总务处安排好膳食、备用电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处安排好教师到每楼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通知教务处安排好教学信号。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取动发电设备,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3)如是晚自修期间停电,根据情况或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

(4)不可将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熟的饭菜提供给学生,总务处、食堂应立刻组织力量采购卫生熟食,保证师生正常的膳食供应。

(十一)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预案

1、教学时间内,如遇个别物件如桌、椅、床、灯、玻璃等导致的个别学生的轻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员、寝室长或其他在场人员立即护送到校医室,同时通知班主任。由校医室根据情况留观或送当地医院。就医途中务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师陪同。

2、班主任根据情况通知校紧急事故领导小组或家长,同时做好有关帮扶、补课等善后工作。

3、如遇较大面积的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刻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时说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围、程度、涉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同时根据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医疗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由有关部门或直接对现场人员作出救援指示。

5、在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刻疏散人员,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6、抢救时务必注意邻近地区的校舍校产牢固情况,如遇人员掩埋,不得用锹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学校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稳妥地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十二)发生人员触电预案

1、应立即切断触电者身体与电流的接触,如用干的木棒、竹竿、橡胶圈等拨开电线,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个部位,将他从电流上拖开。记住:不管你用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干的和不导电的,而且要站在干的地方,然后采取其他的措施。

2、若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3、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发生实验室事故预案

1、生物实验中如发生割伤,一般使用止血药包扎后都能解决。严重割伤时,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表、手链等佩带物,然后抬起手臂,使其高于心脏,然后直接压迫伤口。如在腿上,除压迫伤口外,还要压迫大腿上部的动脉。通知医生或就近送往医院,千万慎用止血带,因为止血带会切断受伤部位所有血液供应,从而可能导致永久性损伤。

2、化学实验中如发生烫伤,应立即把烫伤部位浸入洁净的冷水中。烫伤后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于-6℃。用冷水浸泡时间一般应持续半个小时以上。这样经及时散热可减轻疼痛或烫伤程度。烫伤不严重(指烫伤表皮发红并未起泡的1度烫伤),一般可先做处理。用冷开水(或淡盐水)冲洗清洁创面。对发生在四肢和躯干上的创面,可涂上紫草油或烫伤药膏,外用纱布包敷即可。烫伤病人最好是去医院处理为佳。

3、化学实验中如发生轻度烧伤,可在伤区先倒上一些冰水,后敷上湿润的纱布。深度烧伤处是非常危险的,应先在烧伤处盖上干净的敷料,然后迅速送往医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冲,用布抹,这样会使烧伤区严重感染,后果严重。

4、物理实验中如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启动触电和火灾安全预案。

五、应急预案车辆和联络电话

1、车辆: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23

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能及时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保障各项处置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财预[20xx]328号)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分级成立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1.2.2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部署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落实各自的应急保障责任,并与各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协调联动,切实保障应急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

1.2.3反应及时,保障有力。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预警监测和前瞻性研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财政部门应按统一部署,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确保各项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的财政应急保障事项。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市本级

2.1.1市财政局作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综合协调主管部门,负责及时了解突发公共事件进展情况,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提出财政应急保障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落实。

2.1.2市财政局(地税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协调小组,由局长负责。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室、预算科、基建财务科、资金管理科、综合行事科、农业财务科、企业财务科、财政监督科、政府采购办、会计核算中心及税务有关科室等。局外联系单位包括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市支行、市国税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2.1.3市财政局应急保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预算科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有关科室根据局领导部署,立即启动应急保障协调小组,在职责范围内具体执行规定的任务。

2.2乡镇(街道、开发区)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的应急指挥机构,比照市财政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定,市财政局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3预警监测和报告

3.1预警监测

市财政局应实现与市级各部门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衔接,综合分析、科学判断监测数据和动态信息,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

3.2报告

3.2.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需要市财政给予应急保障的,相关市级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应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

3.2.2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程度和损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态发展预测及控制程度;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情况,需要市财政解决的突出问题等。

3.2.3报告一般应为纸质文件。紧急情况下也可先电话报告,随后报送纸质报告。

3.2.4局内处理程序:报告由局办公室承接,局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按局内职责分工,通知到相关科室负责人或财政应急保障政策协调小组联络员。如相关业务科室首先接到报告,可以先行处理,再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4.1.1市财政局主管科室接到相关的市级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报告后,立即着手进行信息收集等基础工作,对事件进行初步评价和判断,研究提出具体建议,会预算科后报局领导。

4.1.2市财政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协调小组,启动本预案。

4.2启动标准

4.2.l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全局性和局部性两类。

4.2.2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等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只采取部分财政支出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等应急保障措施。

4.2.3相关市级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提出需要市财政应急保障的事项。市财政局研究提出应急保障措施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紧急情况下,市财政局可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先采取安排支出或拨付资金等措施,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3财政收入政策

4.3.l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个人,市财政局会同市级税务部门,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

4.3.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市财政局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建议,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其中,属于中央或省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市级部门报告中央或省有关部门,提出减免政策建议。

4.3.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

4.3.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同级财政负担。

4.4财政支出政策

4.4.1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市财政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建议,报市政府审批。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根据财政支出政策,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当地财政支出政策建议,报本级政府审批。

4.4.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个人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

4.4.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市级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市级财政负担;属于乡镇(街道、开发区)事权的,经费由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财政适当给予帮助和支持。

4.4.4军队、武警应地方政府请求,支援地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负担。

4.4.5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且项目确定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可要求各预算单位调整部门预算的支出结构。部门预算调剂工作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4.6年度预算安排和调剂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及时追加相关部门的预算和对困难地区的补助。紧急情况下,财政部门可根据同级政府的指示,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5预算调整

突发公共事件对财政经济影响特别严重、年度预算难以平衡时,各级财政部门可提出压缩财政支出,以及调整财政预算的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4.6资金拨付

4.6.l各级财政安排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拨款。

4.6.2对同级主管部门的拨款,应在接到拨款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核和拨款手续。

4.6.3对下级财政的资金拨付和调度,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核、拨款和调度手续。

4.6.4紧急情况下,市财政局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先办理拨款,再补办相关手续。

5后期处置

5.1监督检查

5.1.1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1.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应接受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5.1.3对于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总结评估

5.2.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5.2.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应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及时将本地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及时对应急响应过程、应急措施的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

5.3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措施及实施情况等信息的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具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1.1本预案依据有关法律规章要求和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动态管理,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每一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者经一定年限,由市财政局组织一次评审,补充、修订和调整相关内容,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市政府审查批准后实行。

6.1.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或实施细则,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6.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财政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6.3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24

1总则

1.1目此文来源于和依据

1.1.1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得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此文来源于生命安全,维护我省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1.1.2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旅行社管理条例》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6)《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9)《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各市州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此文来源于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1.2.2突发公共事件此文来源于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此文来源于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此文来源于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此文来源于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此文来源于突发事件。

1.3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此文来源于,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本地区政府领导下,由本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得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此文来源于善后工作。

2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旅游局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旅游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应急指挥和相关此文来源于协调处理工作。

2.2工作职责

;省旅游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监督我省旅游经营单位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我省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此文来源于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我省发生突发事件时,在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预警发布

3.1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此文来源于重大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此文来源于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3.2省旅游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此文来源于情况和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此文来源于资料,适时向全省发出相关此文来源于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4救援机制

4.1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4.1.1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级。

(1)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此文来源于,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此文来源于。

(2)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此文来源于。

(3)一般(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此文来源于。

4.1.2分级响应

(1)当发生重大(I级)突发事件时,省旅游局启动应急预案,在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参与和协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较大(Ⅱ级)以下突发事件由所在地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启动相应此文来源于旅游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2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此文来源于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2.1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此文来源于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此文来源于同时,应立即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4.2.2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景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4.2.3省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国家旅游局;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此文来源于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3.1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作出此文来源于安排。同时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团队此文来源于详细情况。

(2)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住宿此文来源于旅游饭店此文来源于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此文来源于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就地隔离观察此文来源于决定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安排好旅游者此文来源于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3)经卫生防疫部门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时向团队需经过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4)发生疫情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省旅游局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团队此文来源于行程路线,在本省范围内督促该团队所经过地区此文来源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此文来源于消毒防疫工作。同时,及时上报国家旅游局。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3.2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

(3)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向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此文来源于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省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此文来源于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4.1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此文来源于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此文来源于保险情况,由我局及时通知港澳台地区此文来源于急救组织或有关国家此文来源于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4.4.2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4.5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并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此文来源于接待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要接受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此文来源于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6分级制定应急预案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此文来源于领导下,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预案,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统一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整、健全此文来源于旅游救援体系,并进行必要此文来源于实际演练。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应急救援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4.7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此文来源于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4.8新闻发布

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此文来源于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重大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报道要经国家旅游局或我省审核同意后,由地方统一发布;重大以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信息报告

5.l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2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Ⅲ级)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当地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3省旅游局在接到报告后,对较大(Ⅱ级)和重大(Ⅰ级)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旅游局,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做出完整书面报告。

5.4对于发生此文来源于食物中毒事故,省旅游局接到报告后除按规定上报外,同时督促全省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餐饮场所此文来源于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此文来源于再次发生。

6应急保障和演练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此文来源于培训和演习,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此文来源于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此文来源于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能力。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25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建立健全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本预案适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

1.4.3境内路段因凝冻、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连续引发交通事故的;

1.4.4导致市、省(部)级以上领导或者重要外宾伤、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急需联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副总指挥,成员由县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供电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电信公司、住建设、气象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救援;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统一部署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其它重要事项。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办公。联系电话:。其职责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负责接警、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人、实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调查和认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责任倒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

县安监局:负责对事故处置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各方关系,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处置,协助公安局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事故道路的抢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

县住建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使用的临时建筑,负责事故现场的城市道路、路灯、供水等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提供排险物资器具与人员,确保道路畅通。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破拆变形事故车辆、排除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车辆因事故造成的险情。

县环保局:负责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处置及其污染程度监测,指导对危险化学品扩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畅通。

县气象局:及时提供事故现场以及周边范围的天气情况。

县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死伤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赔偿工作,及时运送遇难尸体,妥善处理死者后事。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县武警中队:按照救援应急指挥部要求参与排险救援,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各保险公司:负责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等财产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政府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公安局长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排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伤人数或失踪人数后,应按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级协作部门,并按照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人员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接处警情况;报告单位。

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措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发布预警。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部门要在1小时内同时向县应急办、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安监、卫生、建设、交通、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接警后要立即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县应急办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政府及部门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门及事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在同一时间上报县应急办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及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公安、卫生、消防、交通、安监、环保等部门实施救援,并开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事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危害时,应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批准启动本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如遇台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报告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各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参与部署实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请求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调集县各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各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专家指导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等专业工作组,立即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污染监测、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死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尽力医治事故伤员,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险公司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和伤亡人员及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县委宣传部负责把关和组织实施,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工作原则。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x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为完善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县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网通、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消防车辆、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各救援部门应健全应急制度,落实应急人员,配备以下相应装备:

县交通运输局:大客车2辆、大货车2辆、大吊车1台,用于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设备。

县建设局:推土机2台、铲车2辆、挖掘机2部、装载机2部、吊车3台,用于坍塌事故现场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临时建筑的设备和物资。

县供电局:10KV带电作业车1辆、x0KV柴油发电机车1辆,用于事故现场的电力供应,铺设临时电力线路的物资和设备。

县公安局:事故勘查车1辆、应急救援车辆10辆、指挥车1辆及相关通讯器材、防暴装备、野外扎营装备。

县消防大队:消防车2辆、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灭火器材、强光照明、氧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设备及洗消帐篷。

县武警中队:防暴装备、通讯设备、野外露营装备。

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备资金由各部门提出预算,报县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资金预算。

各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组。工作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和交通、农业(农机)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和办法。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应当设置应急救援培训的内容。

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人员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抢救、车辆打捞、危险化学品处置和人员应急集结等科目培训,提高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定期按应急救援要求组织演练。

本预案是全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实施意见。本预案定期进行修改。

本预案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26

为做好通达运输集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二、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四、应急车辆和设备储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五、应急事件处理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六、应急事件处理职责、措施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2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政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沧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外县区域或境外对我县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

1、3、2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政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1、3、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具体分类标准按《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县乡两级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

1、4、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等方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财政收支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

1、4、3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机构及职责

2、1、1领导机构

在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的领导下,设立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安排全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政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与分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对应的主管部门的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财政的副主任和县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展局、县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着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启动,相应决定启动和实施县级财政保障预案,并组织领导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2、1、2日常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财政、发展改革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审计、监察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应急委和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研究应急资金保障措施和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及时安排、拨付财政应急资金,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2、2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

2、2、1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时开展工作。

(1)资金保障组

由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安全和筹措应急保障资金;紧急调拨资金并落实到位;安排对征用的设备、物资和场地等进行补偿的资金;向上级财政提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补助申请。

(2)政策拟定

由县财政、发改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对受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在财权范围内研究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调整,并组织落实;对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报请县政府或市政府作相应的政策调整。

(3)监督检查组

由县财政、审计、监察、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2各成员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的内部运作流程由各单位另行制定。

2、2、3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县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框架下设置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组织指挥体系,并明确各自的职责。

3、应急准备

3、1为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财政保障应急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筹集与应急工作相适宜的应急资金,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

3、2应急资金的来源

3、2、1设置应急专项经费。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当年的预算编制中,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的预备费,优先用于处置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公共事件。

3、2、2年度预算调整。在必要时,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协调预算单位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应急支出。

3、2、3申请上级补助。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对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资金支持。

3、2、4社会捐助资金。社会各界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捐助资金应该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严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无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批准后统一安排。

3、2、5其他资金来源。必要时,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优先动用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历年结余、临时贷款和其他单位自有资金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县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负责处理,县(乡)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县财政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2)发生较大(iii)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县级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县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

(3)发生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市政府批示,由领导小组或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

(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市县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省财政厅给予帮助、支持。

4、1、2上级财政保障预案启动,下级财政保障预案随之启动。

4、2财政收入政策

4、2、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公民,领导小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按审批权根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

4、2、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领导小组及时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按相关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4、2、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

4、2、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减收影响重大而地方财政特别困难的,按程序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3财政支出政策

4、3、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公民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由领导小组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4、3、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公民个人、行业、企业、单位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

4、3、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中央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中央反映,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属于省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省政府反映,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于市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属县(乡)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县(乡)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上级财政从财力和资金调度上适当给予帮助、支持。

4、3、4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应及时协调各预算单位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预算调整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3、5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4资金拨付

4、4、1财政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拨付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紧急预案拨款和用款的“绿色通道”。

4、4、2对县本级部门或预算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下达应急资金预算后,用款单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从本单位现有账户中支用资金;财政部门应在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或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用款单位。

4、4、3对乡级财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将应急资金预算及时下达相关乡(镇)。乡(镇)财政部门在接到有关预算执行依据后于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

4、4、4乡(镇)财政部门收到县级财政部门应急资金预算后,如国库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确保应急资金到位,并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增加资金调度额度,县级财政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办妥下级财政的专项资金调度工作,补足库款,保障应急资金的预算执行。

4、4、5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用款单位做好应急资金调度和款项拨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别是节假日的应急资金调拨保障机制,保障用款单位对应急资金的支付,提现等工作。

4、5应急采购

4、5、1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可以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

4、5、2除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6应急结束

4、6、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结束,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相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措施,恢复正常工作。

4、6、2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本地区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

5、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5、1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2各级财政部门和突发事件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特点及应急资金管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

5、3应急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

5、4县(乡)财政部门、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级各相关部门对下级对口部门应急资金使用进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5、6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变化,由县财政局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6、2各乡(镇)财政所,应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实施细则,并报县财政局备案。

6、3本预案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6、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28

为了提高我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乡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大队、乡人民政府、事故发生所在行政村及所属乡卫生院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榆村乡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乡综治办。

总指挥:王继周

副总指挥:叶俊

成员:由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卫生院、交警大队、交通站、民政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责任务:总指挥全权负责榆村乡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并下达命令;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

1.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

主任:叶俊

成员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卫生院、交警大队、交通站、民政局、供电所、财政所。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现场勘察调查组

组长:叶俊

副组长:派出所、交警队领导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民警。

职责任务:救护伤员,处置现场,调查取证,肇事车辆检验、处置,拟写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组

组长:叶俊

副组长:派出所、交警队领导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民警

职责任务: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达的交通管制命令,保护现场,堵截设卡,救护伤员,维护疏导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徐绍红

副组长:罗静安

成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发生后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组长:程立泰

成员:司法所、民政、财政所、信访、社保、保险等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的有关善后处理。

6.宣传报道组

组长:查正莉

成员单位:党政办、文广站

职责任务: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和有关事情况,必须经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初审并报总指挥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行政村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乡人民政府应急办,再由乡应急办视情况报告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2)事故的简要经过。(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并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乡长、分管副乡长,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事发地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作客观考察,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和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2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建设厅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政府新闻办、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省环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由省交警总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委政法委

协调、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督促做好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

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组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对肇事者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处理。

省交通厅

参与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组织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公路、安全设施,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督促肇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省安监局

负责组织省内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批复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

组织、协调和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省监察厅

负责组织对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省建设厅

参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维护、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

省农业厅(省农机局)

参与涉及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发生的交通事故。

省卫生厅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医疗队伍,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实施紧急救治。

省财政厅

负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湖南保监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保险理赔工作。

省环保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专家组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时,为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各级交警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因塌方、山体滑坡、洪水等毁坏道路中断交通的情况,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导致道路拥堵或封闭交通的情况。

3.1.2公众报告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时通过110、122报警。

3.1.3信息分析与发布

交警部门应及时将监测与公众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应对措施。对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交通诱导系统向社会公告。

3.2预警行动

3.2.1接警

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2.2处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及时出警。重大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警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数的情况,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Ⅲ级):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级):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众多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向市州、省交警部门报告,市州、省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向相应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4.2事故报告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

4.3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区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所属大队负责处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市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负责处置,省交警总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或公安部。

4.4应急处置

4.4.1应急处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现场群众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接警后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立即救助受伤人员。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3)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先期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应急处置指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秩序维护组、急救抢险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施救清障组和善后安抚组,并预留机动力量。当事态演变扩大到Ⅱ级、Ⅰ级时,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迅速报请指挥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组织公安、交警、医疗急救、保险、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处置救援。

4.4.3应急处置措施

抢救伤者;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排除险情,严禁在险情未消除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时将肇事者带离现场,严防发生意外;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照相、现场录相、绘制现场图和调查访问,提取相关证据;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肇事车辆拖离至安全地带,清除路面障碍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处理。有关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丧葬抚恤工作。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2事故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要开展相关调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特别重大(Ⅰ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官兵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2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保障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6.3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指定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道路交通事故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救援需要,依法调集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6.6治安维护

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6.7人员防护

在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门应及时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

6.9公共设施

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6.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7.监督管理

7.1宣传和培训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强化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和机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组织各级领导、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特别是进行现场处置的指挥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7.2预案演练

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省交警总队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30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下发的文件精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后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障全园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在突发事件出现后,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实施目标

1、建立预警机制,对我园的现有设施要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到达安全标准,防患于未然。

2、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控制机制,做到遇事不慌,指挥体系顺畅,应急人员落实到位。

3、组织指挥机构健全,应急人员落实到位,职责明确,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底,确保师生人员的财产生命安全,减少社会的负面影响。

三、应急事件的原则

1、统一指挥的原则。学校健全应急事件统一指挥系统。由校长全面指挥,其它领导成员分工合作,各职能部门按其职现范围做好应急的本职工作。

2、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园对应急事件要统一指挥,统一布控,分级管理,从上到下,各行其是,各负其责、从上层领导到中层干部,从年组长到班主任教师,从后勤到各办公室。人人都有防范意识,层层都有管理网络。

3、资源整合的原则。我园对应急事件的发生要充分做好事前的准备应急工作。如: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疏散撤离的通道路线、场所。做到:领导指挥到位,组织人员到位,各种设施到位,安全防范到位,通讯信息到位。

4、及时报警的原则。及时向救护部门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

5、职责追究的原则。我园务必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预防。凡是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务必层层追究职责。

四、应急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教研组长各班级教师后勤人员

五、应急事件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幼儿园一旦发生火灾,立即起动指挥系统。由通信组向消防中心拔打119,及时发出火警信事号,使消防人员和车辆及时赶到火灾现场,通信组要把火灾的发生和抢求过程状况及时记录和拍摄下来,并及时报道火灾状况,记录火灾的全过程。

2、保卫组要将现场保护起来,防止意外状况的发生,配合消防和公安人员,调查火灾的起因,保护好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做好警卫工作。

3、抢救组要在火情发生后及时切断电源,立即起用现有的消防器材,组织人员立即抢救学校的贵重物品(如:多媒体设备、财务室的帐目、档案、乐器设备、体育设备等)如有被困师生抢救人员要首先抢救被困人员,但要保证人身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抢救组人员要作好自身的防护准备工作。

4、运输组要在火情发生后,要将抢救出来的设备物品及时运到安全地带,并配合救护人员将伤员运送到医院进行救护,配合疏散将师生护送到安全地带。

5、疏散组要在火情发生后,立刻组织人员打通疏散通道,并组织师生及时疏散到安全地带,保证不发生遗留人员。要配合班主任教师清点班级人数如发生特殊状况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妥善处理好应急事件,要熟知撤离的范围,路线和场所。

6、学校的指挥系统要发挥职能作用,做到人员到位,组织到位,设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善后处理到位,消防配合到位,确保学校的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

(二)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幼儿食物中毒事件,一线教师一经发现要立即向领导报告,领导和保健医生要及时赶到现场,根据中毒状况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幼儿送往医院。

2、幼儿园幼儿的`保卫人员要保护好现场,要及时调查中毒原因,并构成书面资料,保存好食品证物,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检验,事情重大要及时向公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待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幼儿园行政部门要组织全(园)师生(幼儿)对食品卫生进行宣传教育,个性是夏季天气炎热,注意饮食卫生,教育幼儿不吃零食,不吃发霉食物,不喝生水,把住病从口入关。

4、幼儿园通信报道组,要及时将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的状况及时记录和拍录,构成资料,归档备案,为调查处理供依据。

(三)幼儿园大型群众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幼儿园搞大型群众活动(如参加举办运动会、文艺汇演、参观、公益劳动等)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保卫人员,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教育学生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2、在大型活动中一旦突发意外事件,领导要及时赶到现场,根据事故,妥善处理,组织实施指挥救护系统,把事态影响降到最低,把损失降到最低,做到不慌不乱,井然有序,措施得当。

3、大型活动中的突发事件要及时记录,状况必须要弄清楚,实事求是,事情重大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追究职责,吸到教训,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

(四)幼儿园发生重大传染病的应急预案。

1、幼儿园一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学校主管领导首先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及时报告。准确报告传染病的症状,发病对象,年龄结构,人员数量,请示应急措施。

2、幼儿园对传染病要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指挥系统,及时防护、隔离病源、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传染病因。分清类别。做好隔离、疏散、消毒、治疗、统计记录、防范、教育等项工作。

3、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幼儿园行政部门、保健医生和教师要针对发生的疫情做好宣传防护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家园栏、宣传画、家长会等大力宣传卫生常识,注意传染病的发生与防治。

4、幼儿园把防治甲型流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旦发现(幼儿)发高烧要立即通知家长,并将一旦诊断流感,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进行报告请示,并立即做好园内的防范、隔离、消毒工作,遵照上级的批示做好(幼儿)家长的思想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幼儿园孩子小,所以必须要把我园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幼儿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2、幼儿园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幼儿园的安全保障,绝不能麻痹大意。领导要经常检查幼儿园的设施状况,对不安全隐患一经发现要及时整改,力急到达规范化标准。

3、幼儿园的教师要时刻注意幼儿的活动状况,及时检查和发现幼儿学习用品的桌椅用品,活动室的场所门窗、地面、玩具、睡觉时的床铺、被褥,吃饭时的餐具、食品等有无异常状况。一经发现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好,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

4、幼儿园一旦发生应急事件,幼儿园首先要及时向领导报告,说明状况,及时指挥和组织有关人员妥善解决,做到及时准确,妥当无负面影响,根据事情的性质和后果,对直接职责人追究其职责,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或类似事件。

六、幼儿园突发性安全事故处理步骤

1、事故报警:幼儿园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用心做好师生自身保护和救助工作,学校领导向教育局报告,必要时还要报警。报警资料: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师生伤亡状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事故发生后,幼儿园有关职责人应立即根据现场事故发生的状况,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师生;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务必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实施救死扶伤,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同时注意保护现场,严禁幼儿参加救护活动。

3、事故处理:学校立即启动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务必即刻到达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指导、协助有关班级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七、实施要求

1、学校教师要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职责意识。

2、根据幼儿园实际,不断完善学校的应急预案。

3、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幼儿园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要加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要按照突发性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反应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