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交通运输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交通运输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1
第一章前言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交通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章《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承德市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从事道路建设施工、道路养护管理、道路(危货)运输、水上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场站建设中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危险目标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评估
目前,全系统共有企事业单位35个,分别承担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国省干线公路改造与养护、地方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公路客货运输行业监督与管理、潘家口水库水上客货运输监督与管理、道路建设材料的采集、加工、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等任务。
进入后,我市交通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各等级公路,特别是承唐等高速公路项目将陆续开工,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难度远远高于以往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各类营运车辆迅速进入运输市场,客观形成了点多、线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管理工作错综复杂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业管理难度。加之安全隐患的不确定性、反复性和野外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一旦发生都会在全系统乃至全市范围内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
第四章救援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一)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地点设在市局五楼值班室,联系电话:227。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公安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公安科科长任副主任,联系电话:227、227。
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协调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系统紧急调用事故应急救援所急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宜;
3、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二)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交通系统内资深施工和管理人员组成。
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名单:
于凤江刘永春马连宏王金学白宝合
佟广宁刘学敏王振奎张志平
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1、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重大危害控制系统进行评价;
2、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为救援工作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3、及时分析事故源的变化,为救援行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
(三)、成立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分管运管和工程的副局长共同担任。根据交通行业特点,分别成立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应急水上救援分队。
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武玉明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指定的时间,将救援所需机械设备准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事故发生地;
2、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
3、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王京围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
2、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3、负责重特大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
4、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水上救援分队,队长由候殿立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迅速调集水上救援人员、船只及设备,必要时协调上级海事部门救、捞人员及设备支持;
2、负责指挥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3、协助水上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成立秩序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公安科和事故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其职责为:
1、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管制,为救援物资、人员的及时到位,抢险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五)成立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分管局卫生所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卫生所负责人组织实施。其职责为:
1、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2、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
3、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六)成立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局事务管理处的局领导担任,事务处和
财务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其职责为:
1、紧急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
2、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质保障。
(七)成立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安科、工会、组干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
1、负责事故的调查,进行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
2、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3、制定预防措施。
(八)成立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法规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法规科、人劳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
1、负责事故单位职工、家属的救助、安置及各种相关政策解释;
2、负责工伤鉴定、赔偿、保险等政策解释及相关业务。
(附:指挥部组织结构图)
第五章应急救援的组织与实施
(一)事故的报警与接警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上级报告。
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道路施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危险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相关部门接警后,立即报告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二)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及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亡人员,积极进行自救互救,并在第一时间将所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伤亡程度等简要情况直接向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指挥长(副指挥长),由指挥长发布救援命令,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各救援机构进入救援现场。
(三)救援机构的响应
各救援工作组接到救援命令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实施救援行动。
第六章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及干部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掌握应急工作管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
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结束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对演练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演习工作进行评估,对相关单位的《预案》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第七章附则
本《预案》是市交通局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调整。
各县区局、局直各单位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县区局、局直各单位都要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本部门高危行业预案),报市局安委会备案。
交通运输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或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突发事件给工程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订本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小组。
组成成员: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1、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救援,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2、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3、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清除危险。
4、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的初步调查,组织接待并籍慰事故人员家属和社会关注方。
5、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事故人员的救治和事故现场的整顿和整改。
6、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二、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
1、项目部设专项急救援经费保障、抢险救护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2、项目应急救援人员疏散措施:产作业场所和员工宿舍救援车辆通行、人员行走通道和疏散路线,要求相应的安全标识和日常保护通畅的措施。
3、项目应急救援现场医疗急救措施,包括:针对不同上伤害采取的现场急救措施;据可能的伤情认定2个最快捷的相应医院,明确标识相应的路线。
4、项目应急救援紧急处置措施:现场如有易燃易爆物品,要明确转移场所及转移路途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5、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急救员》证上岗。
交通运输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3
1.适用范围
1.1本预案适用于安装工程分公司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对和处置。
1.2本预案归口管理部门为安装工程分公司办公室。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风险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火灾各种自然灾害以及中暑、中毒事件等均会对职工造成人身伤害。为了保工程的顺利开展,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以及在发生伤亡事故时有应急处置办法,根据施工生产过程中五大伤害的实际制定本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2.2事故分级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3.编制的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3国家和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
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5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组织机构及职责
安装工程分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4.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全面指导分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上报、决策;
(5)上报事故信息;
(6)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7)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8)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和培训广大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程和规章制度;
(9)针对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各种自然灾害以及急性中毒事件等均会对职工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4.2应急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土建项目部、安装项目部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4.3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保安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项目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医疗救治组
组长:医务室负责人
成员: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抢救受伤人员,组织抢救所用医用物质;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人员
主要职责:保障应急救援物质的供应,平时对所用物质妥善管理;
(4)善后处理组
组长:项目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受伤人员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受伤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负责恢复现场施工工作。
(5)事故调查组
组长:项目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6)保安组
组长: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
成员:项目部保安部负责全体保安员为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人员与事故现场的隔离、警戒;
5.监督与预警
5.1风险监督
5.1.1工作职责
土建项目部、安装项目部负责风险监督工作.负责与各施工单位对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及时获取事故信息,及时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5.1.2监督方法
(1)工程项目在组织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核投标单位的资质;
(2)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严格界定事故责任,由集团法务部把关审核;
(3)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4)与施工人员及时交流,避免出现情绪意外现象;
(5)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分析研判危险因素;
(6)与施工工程所在单位人员配合监督、管理施工过程。
5.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事故等级,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5.3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4.4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的变化情况,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6.应急响应
6.1信息报告
6.1.1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领导、生产办公室和公司总工会;
6.1.2重伤事故:公司在接到分公司和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6.1.3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公司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公司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6.1.4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公司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路途比较远确实无法赶赴现场时,应立即委托临时代理人进行指挥活动,并应在1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6.1.5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6.1.6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6.1.7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公司应在8小时内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处理;
6.1.8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巳采取的措施,事故可能发展趋势。
6.2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和条件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掌握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标准,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有充分的时间作准备,保证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
6.2.1“高处坠落”的应急措施
防止高空坠落的重点是防止架上坠落。于是要求脚手架必须由架子工进行搭设和拆除,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认真把好十道关口,即安全交底关、材质检查关、尺寸关、铺板关、栏护关、连接关、承重关、上下关、保险关和检验关。其他如悬空坠落、临边坠落等也是事故发生中较高的类别。防止高空坠落发生最根本的措施还应从物和人两方面进行落实,物的方面就是要有满足规范规定的防护设施,从人的方面来讲,就是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满足一定要求,即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年龄不满18周岁和饮酒以后,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6级以上大风及雷暴雨天,以及夜间施工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此外,高空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把安全带的系绳挂在牢固的结构物、吊环或安全拉绳上,且应认真复查,严防发生虚挂,脱钩等现象。使用安全带系绳长度需要3m以上时,应使用加有缓冲器装置的专用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减少坠落时的冲击高度。安全带的使用期为3~5年,使用期间如发现异常现象,应提前报废,高空作业无处挂安全带时,应专门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否则,不能施工作业。
6.2.1.1“三宝”防护措施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挽救了无数职工的生命,已被建筑企业广大职工公认为安全“三宝”
(1)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必须戴安全帽。进人施工现场的职工必须戴好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帽衬与帽壳之间必须保持4~5cm的间隙,并要系好帽带,防止脱落,防止坠落物件把帽子打掉致伤头部。
(2)悬空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必须系好符合要求的安全带,若有的悬空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如:行车梁的上部、吊装屋架上弦等),施工负责人应为工人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绳、安全栏杆等。
(3)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凡无外架防护施工,必须在高度4~5m处设一层固定安全网,每隔4层楼再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并同时设下层随墙体逐层上升的安全网。凡外架、桥式架、插日架的操作层外侧,必须设置小孔安全网,防止人、物坠落造成事故。
6.2.1.2“四口”防护措施
(1)凡楼梯口、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预留洞口(包括管井口),必须设围栏或盖板、架网。混凝土预制楼板的预留洞口,可事先预埋钢筋网。设备安装时再剪掉预埋钢筋网。
(2)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所有出入口,必须搭设板棚或网席棚。棚的宽度应大于出入口,棚的长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以5~10m为宜。
6.2.1.3“五临边”防护措施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等,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lm高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6.2.1.4“架子把住十道关”脚手架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万一脚手架发生故障,往往会造成多人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对各种脚手架必须严格掌握,认真把好十道关口。
(1)材质关:严格按规定的质量、规格选择材料;
(2)尺寸关:必须按规定的间距尺寸搭设立杆、横杆、剪刀撑、栏杆等;
(3)铺板关:架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并经常清除板上杂物,保持清洁、平整。木跳板厚度必须达5cm;
(4)栏护关:脚手架外侧和斜道两侧必须设7m高的栏杆和立网;
(5)连接关: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和支撑,高7m及以上的架子,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不得摇晃。
①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一根支杆,与地面角度应不大于60°;
②架子高度在7m以上和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与建筑物应至少有一个连接牢固点;
③剪刀撑,不论木、竹、钢管脚手架均应在尽端双跨内和中间每隔15m设纵向剪刀撑,其最大宽度不超过6跨,与地面呈45°~60°夹角,从上到下连续设置;
(6)承重关:钢管脚手架均布载荷,不得超过27MPa。在脚手架上堆砖,只允许单行侧摆3层。用于装修工程,钢管脚手架的允许载荷最大为20MPa。其他架子(桥梁、吊篮、挂架、挑架等),必须经过计算和试验确定承重载荷,如超载,应采取加固措施以保证安全;
(7)上下关:必须为工人上下架子搭设马道(斜道、跑道)或阶梯。严禁施工人员因从架子爬上爬下而造成坠落事故;
(8)雷电关:
①凡金属脚手架与一万伏以上高压输电线路的水平距离必须保持5m以上,或者搭设隔离防护层。
②一般电线不得直接捆在金属架杆上,必须捆扎时应加垫木隔离。
③凡金属脚手架高于周围避雷设施者,架间每隔24m设一个避雷针,针端要高出最高架杆3.5m;
(9)挑梁关:悬吊式吊篮脚手,除吊篮按规定加工、设栏护和立网外,挑梁架设要平坦和牢固;
(10)检验关:各种架子搭好后,工长必须组织架工和其他作业工种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使用时,特别是大风、雷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10m以上的脚手架,在操作层下面留一层架板,以保证安全。如因材料不足不能留设安全层时,可在操作层下设张安全网,以防万一。
6.2.1.5“屋面天棚有措施”在天棚和轻型屋面(石棉瓦、玻纤瓦等)上操作、行走十分危险,稍踏偏楞木,就会坠落伤亡。因此,凡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行走之前,必须在上面搭上垫板或在下方满搭安全平网。
6.2.1.6“梯子必须牢又坚”由于梯子不牢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是较多的,因此要求:
①梯子要牢;
②踏步高度在30~40cm;
③与地面夹角60°~70°;
④底脚要有防滑措施;
⑤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6.2.1.7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6.2.1.8脚手架外侧边缘,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搭设交底。
6.2.2“物体打击”的应急措施
施工工过程中,立体交叉作业、吊模、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整体脚手架的升降、都存在着物体打击的可能,预防物体打击是生产过程中时刻注意预防的工作
(1)在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如防护棚及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应设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控,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机械的安装和折卸如吊机、施工升降机等的安装和折卸过程中,工具及零部件等要妥善管理好放置好,要防止工具的滑落,在施工中,要注意精力集中,防止一时疏忽将零部件从高空落下,造成物体打击事故。
(3)起重吊装要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要求,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吊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下方,防止重物坠落和臂杆塌落伤人
(4)整体脚手架的升降之前在认真检查,将脚手架上的杂物清理干净,机械设备运转状况良好,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再进行升降。
6.2.3“坍塌”的应急措施
土方开挖及脚手架是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途径,具有较大的破坏性,一旦发生坍塌事故必将造成很大的损失甚至人员伤亡。
(1)在土方开挖前要请地质勘探部门进行地质勘探,摸清实地情况,以便制定针对性方案,采取安全措施;
(2)开挖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造成士方坍塌故,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基坑周围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运士的坡度、转弯半径应符合有关全规定;
(4)脚手架要按照施工方案求进行搭设,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增设剪刀撑、连墙杆,其是在台风和讯期在提前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脚手架的坍塌造成事故。
6.2.4“机械伤害”的应急措施
施工过程中,大、中、小型施工机械以及手持电动工具等,如使用不当,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很有可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应当从安全装置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工作,经常保持机械设备的完好状态,严禁带病进行操作;
(3)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装置信号应完好无损,有缺损时要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不能使用。
6.2.5触电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2.5.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触电伤害的环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够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未采用TN-S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没有接地保护,潮湿作业没有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未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6.2.5.2预防措施
(1)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
(2)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及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冒险施工。
(3)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两道防线。
(4)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工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5)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要合理设置,避免不良环境因素损害和引发电气火灾,其装设位置应避开污染介质侵害、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高温、潮湿、水溅和易燃易爆物等;
(7)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8)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9)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6.2.6火灾、化学物品爆燃或爆炸预防监控措施
6.2.6.1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2.6.1.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环节
电气线路超过负荷或线路短路;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大功率照明灯具与易燃物接触或距离过近,产生电弧、电火花等。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职工生活、住宿临时用电架设不规范,乱拉乱接;职工在宿舍内明火煮饭、取暖引燃易燃物质等。
6.2.6.1.2预防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器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2)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
(3)现场用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明火炉;使用碘钨灯时,灯具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W的白炽灯泡;
(5)使用焊机时要执行动焊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配备防火器材;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6)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7)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品的仓库内,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6.2.6.2易燃、易爆危险品引发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2.6.2.1施工现场由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灾、爆炸的主要环节;施工现场,使用油漆、松节油、汽油等涂料或溶剂;使用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涂料时,动用明火或吸烟;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体间隔距离过小。
6.2.6.2.2预防措施
(1)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体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0m;
6.2.7中毒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6.2.7.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中毒的环节
人工挖孔桩中,地下存在的各种毒气;现场焚烧的有毒物质;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职工食用了腐烂、变质食品;职工冬季取暖时产生的有毒煤气;
6.2.7.2预防措施
(1)人工挖孔桩中,要进行毒气试验和配备通风设施;
(2)严禁在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3)工人生活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不吃腐烂、变质食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冬季取暖注意室内通风,防止发生煤气中毒;暑伏天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高热时段,防止中暑脱水现象发生。
6.3响应措施:
6.3.1火灾事故的救援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电源开关较远时,需就近剪断电线,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沙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4)气焊作业中,遇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讲清火灾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6.3.2对触电事故的相应措施
6.3.2.1使人体脱离电源,方法有拉闸、拔插销、切断电线(要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一次只能切断一根线,以免短路电弧伤人),把电线拉离人体(电线外皮破损时,要借用绝缘工具),把人体拉离电线(不能直接接触人体,可以拉触电人身上干燥的衣服或借用绝缘工具);
6.3.2.2进行人工抢救
6.3.2.2.1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如神志清醒,应先让其安静休息,还要走动,然后请医生或送医院诊治;
6.3.2.2.2触电者已昏迷,应先让其仰卧,解开衣扣、衣带、腰带、然后判断一下是否还有呼吸:观察胸部、腹部是否有起伏,把手放在鼻孔处是否感到有氖流;再判断是否有心跳:用手摸颈部或腹股沟处的大动脉,或把耳朵放在左胸区;
6.3.2.2.3如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心跳也停止了,应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有两人在场时,一人负责人工呼吸,一人负责心脏挤压;只有一人在场时,应交替进行之;每次吹气2-3次,挤压10-15次;
6.3.2.2.4进行上述抢救正作的同时,应立即请医生或送医院;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一时收不到效果要坚持不懈,不要半途而废,在送医院的途中也不要停止;
6.3.2.2.5待触电者身上出现尸斑或身体变冷时方可放弃,经过人呼吸,胸外心脏挤压救活的触电者,事实证明这些方法确实有效。
6.3.3机械伤害事故的救援
(1)对于一些微小伤害,工地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2)较重大伤害者就近送医院诊治。
6.3.4坍塌事故的救援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就地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者可能全身被埋,可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其呼吸畅通。
6.3.5中毒事故的救援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6.3.6高处坠落事故的救援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先对伤病员进行生产自救,如情况紧您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也可直接将伤病员送往医院,
6.4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请示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单位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属地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7.应急结束
在公司/项目部范围内,应隔伤员得到有效治疗,且事故有效控制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8.后期处置
8.1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8.2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8.3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8.4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
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9.2应急物资与装备
各项目部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
(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车辆,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9.3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9.4应急通讯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