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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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精选3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篇1

为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建设部有关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建设工程发生的规模大、影响广、社会危害性强的建筑施工安全等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1、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建筑施工(如支模架、脚手架、施工机械、深基坑坍塌等)责任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

2、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人数超过20人(含20人),或经济损失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特大恶性火灾事故;

3、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因安全技术、安全设施不到位或工程质量造成的在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倒塌等伤亡事故(含施工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

突发事故发生前的日常防范工作,依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发生上述事故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二、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突发事件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注:发生突发事件的成员单位,其总经理追加为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追加为组员;

发生突发事件的项目部,其项目经理追加为组员。

三、公司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建筑施工安全突发事件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分公司)对施工项目加强安全防范、监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在有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报等报告集团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判定突发事件的规模,决定或请示是否起动集团公司施工安全等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办公室设在生产工程部,电话:

四、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职责

1、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汇报;

2、由突发事件所在单位负责调动本单位人员、设备、物资、技术力量及相邻可依托的救援力量;

3、检查项目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建立及工作情况;

4、成立领导小组联络办公室,设立值班电话。

五、项目部级突发事件工作小组

由项目经理、责任承包人、技术负责人、质安负责人、设备材料负责人等组成。

六、建立项目部、成员单位集团公司各级之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七、项目部应建立突发事件抢险小组,除管理人员外,尚应有5-10名兼职抢险人员。

1、组织抢险队员学习各种应急预案,熟悉各种突发事件的现场防护、人员抢救、疏散知识、分辨抢险物资的种类等;

2、当遇到不同事件时,能及时组织特种抢险人员、设备、物资(或供应渠道、地点),以便在最短时间内投入使用;

3、建立当地消防队、治安队、环境部门、医疗部门及其他协作部门的联络渠道;

4、组织抢险队员进行消防器材、防毒器材、攀登工具的正确使用练习,防止误用;

5、组织抢险队员学习危险品、洪水、台风等各种危害性事物的特性;

6、适时组织突发事件抢险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对演练中的不足之处,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整改。

八、处置措施

发生本预案选用范围的突发事件后,启动公司施工安全等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1、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主即到位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警,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或请求有关部门支援。

2、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业组,即现场抢救组、事故调查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各专业组按照各自职责,到岗到位,采取应急的措施如下:

(1)、现场抢救组由杜德明负责,职责为:

①疏散事发现场的周围人员,营救事发现场尚未脱险人员;

②会同有关部门维护事发现场的秩序,疏散群众并做好解释工作。

(2)、事故调查组由负责,职责为:

①指导施工企业在事故发生地进行应急抢险、排险;

②组织有关专家赴事发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

(3)、事故善后处理组由负责,职责为:

①保持与上级的联系,使其能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②组织将伤员送医院救治;

③负责接待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④做好机要保密及对外宣传工作;

⑤做好事故处理的后勤保障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各小组在履行以上职责过程中,应及时将最新情况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近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统一思想,警钟长鸣,认清形势

今年以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部署,各级领导能认清形势,狠抓工作落实,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但安全生产基础依然不牢固,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各辖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力度,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更加细致扎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提早准备、周密部署、细致安排的要求,紧密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全面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继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汲取全国各地本年度及以往事故教训,总结经验切实加强农牧民外出朝佛、学生返家、民工返乡等重大节假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乡(镇)、县交警大队、交通局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严格路面管控,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两限一警”、“道路分段包干责任制”等措施,加大警力和工作人员投入,增设固定岗和流动巡逻岗,坚决杜绝辖区内醉酒驾车、超速超载、客货混装、农用车非法载人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上限从重处罚。

各乡(镇)、安委会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细节落实,强化日常监管,切实维护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坚持不放松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

我县目前建筑施工工地已陆续停工,从监管部门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警惕性都有所下降。建筑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施工工地检查力度,督促工地值班值守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严防不法分子伺机破坏;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值守人员用火、用电安全教育,确保停工期间工地安全。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各乡(镇)、县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要根据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燃放旺季特点,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明确的监管要求和有效措施,监督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运输销售准入关;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资质,落实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强烟花爆竹储存点的管控,落实烟花爆竹仓库24小时值班;加大对非法贩运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要严格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众性活动审批,采取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群众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和城镇燃气管理

各乡(镇)、县公安局、安监局、商务局要结合岁末年初不同时段的安全生产特点,注重对危险化学品和城镇燃气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检查,严格落实防爆炸、防泄漏、防火、防冻、防“自焚”等安全落实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工整改;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液化气站日常管理,对未穿着防静电服、经营区吸烟、使用手机等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要经常督促企业常态化开展安全设施、设备巡查,落实整改,防止滋生事故发生。

(五)继续加强消防火灾安全监管

各乡(镇)、县消防大队、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组织力量认真检查文物古迹保护单位、宾馆、学校、网吧、居民聚集区、线路车辆、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和电信、农行等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着重清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格审查被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不配合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

(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突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舆情动态及群众举报信息,及时组织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属地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各生产企业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切实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七)坚决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季节特点,高度重视大风、暴雪等极端恶劣天气以及地震、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引起的安全生产问题,要积极做好隐患排查预防整改应对工作,确保在发生自然灾害时,应急队伍能拉得出、打得响、战得胜。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并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进一步加大组织指挥、督促检查的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层层落实,将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落实到每一天、每个环节。各级各部门要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督查监管,全面落实责任,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严格的标准,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及时消除隐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篇3

根据《和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和平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委〔20xx〕20号)文件要求,按照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镇应急办组织在全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实地方、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5条”、市“70条”硬措施和我县“70条”细化措施,深入推动“6+1”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举一反三、防患未然,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以保民平安的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建设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排头兵和幸福和谐美丽和平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体系

本次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镇应急办牵头,道安办、综合执法队、派出所、自然资源所、消防等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行动总指挥:

行动副总指挥:

三、时间安排

全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持续至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重点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县内外典型事故教训,特别是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盯紧看牢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举一反三,防患未然,全面梳理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重大隐患,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要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重点整治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监督检查责任。

(一)突出重点地区:

1、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村(社区)和主管部门,要认真研判事故成因,有针对性的开展行动。

2、被县安委办预警过的村(社区)和部门要对一般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确保不再发生同类事故。

3、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较重的区域、安全生产基础较为薄弱的区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督促、指导和帮扶力度,切实夯实重点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突出重点行业:对呈现事故上升趋势的'有关行业领域,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攻坚整治力度,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

(三)突出重点企业: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建设项目事故案例特点,对我镇同类企业、单位和项目进行重点盯防,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五个到位”等情况,大力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五、具体内容和安排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从严从实从细抓好“6+1”专项行动。镇有关部门要按照省“6+1”专项行动部署安排,牵头制定我镇各专项行动细化方案,明确责任科室、推进步骤、工作措施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6+1”重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是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河源市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刻教训,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全面彻底查隐患、重拳出击治违章,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要对本地区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特点,特别是春节回乡潮等因素叠加的问题及时进行研判,对人流、车流状况做出精准预测,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要做到心中有数。要紧紧盯住施工占道,加强施工路段爆闪警示灯、减速带等防护设施设置,加强视频监控和警力巡查,及时预警、疏导拥堵,严防连环追尾事故。要紧紧盯住重点车辆,运用好“两客一危一重货”预警融合平台,强化道路交通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货车违法载客以及非法客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紧紧盯住涉疫转运安全,严格落实“六不转运”原则,切实消除转运各环节安全隐患。

三是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紧盯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以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引发“小火亡人”的“三小场所”、出租屋、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要以村(社区)为单元开展“敲门”行动,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查”活动,打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清查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要持续做好隔离点、定点救治医院等涉疫重点场所火灾防范工作。

四是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建筑施工和自建房专项整治。要突出加强重点项目安全监管,紧盯涉水、涉隧道、涉边坡等重点建设工程,以及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交叉动火、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暗挖等风险较大的施工环节开展排查整治,严查抢工期、赶进度等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和“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持续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考评,聚焦砖混结构房屋、出租房、经营性用房等,对自建房进行逐栋安全检查“回头看”,严防发生垮塌事故。

五是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要深入研判冬春季节危化品安全防范特点,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加强重点部位监测检查,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措施。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严防抢赶工期、检维修作业等风险,严禁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和临时变更生产工艺,严格落实“四令三制”、有限空间“七不准”等工作要求。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岁末年初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要抓好“环保油”等专项攻坚行动,全链条打击“环保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六是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要持续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严查餐饮场所安全用气隐患,落实“五个严查”,即严查违规使用储存燃气、严查“灶、瓶、管、阀”、严查燃气报警装置安装使用情况、严查燃气企业实名购气和入户安检落实情况、严查充装“黑气瓶”等违法行为,推进餐饮场所在年底前全部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要针对岁末年初群众用气量增加、低温对燃气管线安全影响等特点,加强入户检查,突出整治穿越集贸市场和居民楼的燃气管道、老旧燃气管道、气瓶等安全隐患。

七是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切实加强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管控,对企业为完成全年生产指标赶工期、赶进度、多开面工作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越界开采、无证开采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针对岁末年尾风干物燥、冰冻等季节性特点,严查企业违规动火、超量用电、违规使用火工品等问题。要加强大型露天矿、复工复产矿山安全监管,对新建矿山项目进行重点盯防,严防以采代建、以包代管等问题。对长期停产后复产或停产整顿后复产的矿山,要严把安全验收关,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坚决不允许复工复产。

八是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贸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刻吸取鞍钢众原“12·1”脱硫塔脱落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巩固工贸“百日清零”行动成果,切实消除钢铁、粉尘涉爆行业领域问题隐患。重点加强对冶金企业除尘器、脱硫脱硝、RTO焚烧炉等环保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加强工贸企业检维修作业现场和外委外包作业安全管理,严禁以包代管、违法分包转包,严格限制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和从事工种类型,严查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文化旅游、水利、农机、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各行业领域也要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排查整治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镇委、镇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各村(社区)各部门党政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切实肩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精心组织,制定专项方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村(社区)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要充分统筹好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疫情防控的关系,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能搞“一刀切”,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突出整治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奖惩措施和工作目标,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多措并举,压实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压实监管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问题不放,盯住隐患不放,盯住风险不放,切实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顽瘴固疾。要加大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曝光力度,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严厉惩戒安全生产违法严重企业和个人。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