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站应急预案范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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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站应急预案范文(通用3篇)

供水站应急预案范文篇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农村供水安全中突发性事件,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坡渡镇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镇供水应急体系的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并组织实施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羽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许先海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梁林镇人大主席

韦鹏镇党委副书记

代浪镇纪委书记

戴吉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梁开军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邹灵镇科技副镇长

梁振县综合执法局坡渡分局局长

王刚坡渡派出所所长

刘维成县市监局坡渡分局负责人

成员:谢小会镇党政办负责人

田力镇水务站负责人

王仲镇财政负责人

汪杰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何勇坡渡中心校校长

娄方刚坡渡卫生院长

韩晓峰坡渡自来水厂负责人

杨光卫驾驶员

各村第一书记、支书或主任、各村民小组组长、供水工程管水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水务站,由田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一是及时了解掌握各村(社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情况,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应急工作。二是应急响应启动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务、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一是负责编制全镇农村农村供水应急预案。二是负责全镇农村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三是落实工作中应急领导机构制定的应急措施与办法。

二、供水安全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

(一)I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含48小时)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人均日取水量不到5公斤),影响规模超过1000人(2公里范围内又无备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三是因自然灾害、工程建设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二)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围内又无备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三是因自然灾害、工程建设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一是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又无备用水源。二是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三是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应急突发供水事件分类

一是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二是因持续干早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三是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四是深井取水导致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五是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六是传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四、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县气象局发布的旱情信息与县环保局、卫生局发布的水污染信息。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联系电话:

(二)监测信息。

1.水旱灾害防御(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水污染防治(县环保局、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3.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县水务局、县供排水公司)。

五、应急响应

(一)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时,启动应急相应预案。

一是镇级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30分钟内将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做好抢险救援。二是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采取向受灾区域派出送水车(镇消防车),启动应急备用水源,无备用水源时,应当启动异地调水,及时组织人员对受损工程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群众每人每天基本生活用水不低于35升的规定。

一是在镇级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二是镇级应急领导小组要配合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三是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应发动群众参与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旱灾影响恢复供水。四是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缺水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物资保障。各村(社区)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供水应急需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四)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坡渡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七、责任追究

本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的;二是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储备的;三是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四是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五是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八、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站应急预案范文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供水安全事故,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浙江省水利旱情预警管理办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事故隐患。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提高停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水利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县府办联系水利工作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

各乡镇(街道)、县国控集团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应急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助专家组开展有关工作;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助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应急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恢复重建费用及时安排和下拨;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案。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暴雨、干旱、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并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对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供水工程设施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统计核实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灾情;负责协助县政府做好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林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卫生监测,负责农村遭受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按职责对饮用水源进行应急监测及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专家组职责

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应急、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乡建设、气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各乡镇(街道)给予技术支持。

5、各乡镇(街道)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掌握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国控集团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县级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乡镇(街道)供水安全应急机构指示做好应急工作。

、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和收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农村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县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指挥机构应掌握供水范围、供水人数、水源状况、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水源储备情况,加强信息监测,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受灾情况。遇险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上报。

由气象局提供雨情,并向领导小组提供今后雨情变化,突发事件出现时,缩短上报时间。

当水源水质遭受突发事件而发生污染时,由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水源受污染指标及级别,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当因洪涝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引起工程毁坏,由水利部门提供影响级别,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信息报告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是农村供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

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供水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供水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科学编制供水计划,注意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重大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预警发布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上报市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Ⅰ级预警、Ⅱ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发布。Ⅲ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研判,经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向全乡镇(街道)发布预警公告。Ⅳ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机构研判,受灾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布预警公告。利用广播、电话、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重要预警信息在电视节目中能即时插播和滚动播出。政府部门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有机会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在2小时内向公司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进行处理;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供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供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乡镇(街道)应急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应急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Ⅱ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当发生重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1—2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Ⅰ级、Ⅱ级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Ⅰ级响应邀请市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和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进行工作会商,宣布进入特大饮水安全事件紧急状态后应实施的临时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调动县有关职能部门启用备用水源应急送水;Ⅱ级响应由上述县直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会商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影响地区应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应措施。

2、工作部署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农村供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供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开展供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国控集团要把供水安全应急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应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派工作队,督促指导有关乡镇(街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工作队由有关单位和科室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务,回来有汇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领导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发生Ⅰ级事件时,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协调配合县级工作队和村组干群一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发生Ⅱ级事件时,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国控集团相关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队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作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当发生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部门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地饮用水供应。

出现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公安部门组织力量,维护供水用水秩序,保护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抢水、污染水等事件的发生。

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布置,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民政局牵头深入受灾区,核实灾情,提出救灾方案,并向省、市申请救灾资金。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的补助。协同县水利局向市申请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资金。

县卫生健康局及事故发生地医疗部门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具体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新闻媒体除一般的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外,及时准确报道事件处置工作。

4、方案启动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启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配给和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动员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恢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Ⅲ级响应

当发生较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展及各项应对措施进行会商。

2、工作部署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农村供水安全通知,召开农村供水安全会议,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国控集团开展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同时下派工作组,深入第一线,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导发生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复工作。

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国控集团相关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部门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事件发生地人畜饮水供应。

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与属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县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复农村供水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供水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和恢复重建费用,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及恢复重建工程费用。

新闻媒体适时报道事件有关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方案启动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启动农村供水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媒体应适时报道事件处置有关情况。

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动员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四)Ⅳ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国控集团和专家进行会商。

县应急领导小组一般不组织正式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会商,必要时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研究。

2、工作部署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国控集团负责备用水源调度工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立即向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3、部门联动

当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单位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单位应团结协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方案启动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研判后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保障措施

县政府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国控集团要相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资金保障

县财政设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财政根据实际拿出与县财政相应的配套资金,列入本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当发生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动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农村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四)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水利、应急、消防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医疗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国控集团和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应向上级指挥机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县应急领导小组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县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__)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国控集团对参加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警级别暂时规定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

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站应急预案范文篇3

摘要:文章就城市水源危机的危害和建立城市供水水源应急预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探讨,并以钦州市为例,对城市水源遭受突发性污染和遭遇特枯水期两种情形予以分析、研究,提出水源应急预案。

关键词:城市水源应急预案

1城市供水水源危机概论

1.1城市供水水源形势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现在668座城市,2/3面临不同类型的缺水。其中京津沪三大直辖市都属缺水地区。而大多数南方城市都面临水污染的问题,大部分已经或即将造成水质型缺水。位于滔滔珠江边的广州市既是如此,地处桂南沿海的.钦州市也毫无例外地面临着工程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的双重威胁。这已足以表明城市供水水源已经面临着不少的压力。

现在城镇化水平比较低,只有36.1%,8亿人在农村。随着国家城镇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据预测,20__年城镇化水平将达50%,城市人口增加3亿人。由于城市人口快速增长,一方面,增加城市水资源的负荷量,另一方面,增加水环境污染负荷,城市的水资源问题将变得尤为突出。据专家论证,未来中国淡水资源需求的增加主要表现在工业用水、生活用水方面,就是表现在城市用水上。钦州作为建设中的广西大型临海工业城市,城市需水量急剧增加,供水水源将面临着前所没有的压力和挑战。

1.2城市供水水源危机情形

1.2.1水源枯竭性危机

水源枯竭是城市供水水源危机主要情形。水源枯竭分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水资源的涵养能力降低,造成河流基流减小形成的水源枯竭;二是由于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需水量增加而形成的水资源相对不足的水源枯竭。

1.2.2水质污染性危机

水质污染也是城市供水水源危机情形之一。指城市供水水源地受上游或周边排污以及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影响,致使水体水质达不到集中式供水水源水质的基本要求,造成水质型的水资源短缺。

2城市供水水源危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1影响政治稳定

城市水源危机,自然会影响到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国家权力平稳运行,政治生活和政治关系的相对稳定造成诸多负面影响。

2.2影响经济发展

城市水源危机,必然造成部分行业供水量不足,从而引发城市经济建设的波动,而又由于城市经济的辐射影响,进而影响和制约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

2.3影响城市的形象、品位和对外开放

城市水源危机一方面造成供水不足,另一方面造成城市水环境恶化,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形象和品位。中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步伐不断加快。但,对外商来说,他们投资办企业有两个目的:一是追求企业的最大利润,使资本保值增值,二是使管理者自己和他的员工能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道理很简单,谁都不愿意把钱投入到一个连用水都不能保障的地方,毫无疑问,水源危机会直接影响城市对外开放工作。

2.4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较以往有了质的提高,人们不仅仅满足于吃饱穿暖,更渴望有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而城市供水不足恰恰给居民带来诸多不便,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3建立城市供水水源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3.1法律依据

建立城市供水水源应急预案是非常情况下满足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有效手段,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四条关于“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规定的具体体现。

3.2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城市是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能量巨大。一旦出现问题牵涉面广,影响范围大,负面效应持续时间长。建立城市供水水源应急预案是维持社会稳定,促进城市健康发展,辐射和带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有力保障。

3.3防止城市脏渴危机的有效手段

21世纪,在人类还未彻底解决温饱贫困的同时,又面临着脏渴危机的挑战,脏渴已经成为第二贫困危害和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我国的水资源形势尤其是城市水资源十分严峻。建立城市供水水源应急预案是防患和解决城市脏渴贫困的有效手段。

3.4弥补“块块”管理缺陷的补救措施

目前,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在实践中往往“统”得不够,而“分”得过多,使得流域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得不到体现,“块块”(非流域)管理缺陷日益凸现。因缺乏流域的统一管理,遇到枯水年份或用水高峰期,上下游用水分配失控,水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也难以落实,对利益主体的约束性也极差。导致重点用水地区——城市用水得不到保障,水环境趋于恶化。为此,需建立供水水源应急预案,作为“块块”管理缺陷的补救措施。

3.5对只有单一供水水源的城市建立预案尤其显得重要和迫切

以地表水水源为例,遭遇特枯年份时,不可能利用适当超采地下水方式来补充特枯年地表水源的不足。解决城市供水水源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建立供水水源应急预案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

4建立城市供水水源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4.1城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加,使供水水源应急预案的补偿机制的实现成为可能

建立城市供水水源应急预案,必定牵涉到工程投入和水资源的重新分配问题。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如何使应急预案在价值上得到补偿,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改革开放20多年,城市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经济总量增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得到提高,在解决了衣食住行前提下,更加渴望过着平稳、高质量的生活,他们愿意同时也有能力拿出一份钱来,作为建立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的补偿。

4.2水务改革使供水水源应急预案的实施具备可操作性

随着水务改革的不断深入,水资源统一管理工作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过去那种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理供水的不管排污的局面,将被统一、协调、高效的管理模式替代。城市水源与城市供水关系的协调、城市部门之间的用水分配与管理变得更为直接和有效,这将大大提高了供水水源预案的可操作性。

4.3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提高了水源应急预案运作的预见性和可靠度

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渗透和影响到社会的每一个层面,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同样,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水源应急预案的决策和实施提供了诸多便利,可优化水资源调度和配置,预测水资源的形势及水污染的变化趋势,提高了水源应急预案运作的预见性和可靠度。

5城市供水水源应急预案实例

5.1钦州市城市供水水源应急预案

5.1.1城市概况

钦州市地处广西南部,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我国南方新兴的地级海滨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钦州港更是我国南方的深水良港。进入新世纪,国家实施西部开发,广西在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中,把广西大型临海工业园重点放在钦州,再一轮掀起了钦州开放、开发建设的新浪潮,钦州将成为世人瞩目的一方热土。

钦州市辖钦城、钦州港、钦南、钦北4区及灵山、浦北2县,土地总面积1.08万km2,总人口330万人,国内生产总值146亿元。

钦州市城市建成区面积56km2,城市人口约25万人,20__年规划城市人口53万人。

5.1.2城市供水水源的基本情况

钦江青年水闸是城市供水水源,同时担负着乡镇供水、农业供水和下游景观用水区生态环境供水任务。控制集雨面积2240km2,平均流量56.1m3/S,90%最枯月平均流量3.66m3/S,95%最枯月平均流量2.87m3/S。城市公共供水能力7.5万吨,年供水量近1500万吨。

钦江青年水闸水源地水质尚好,基本保持在Ⅱ~Ⅲ类水平。但,近年来也多次出现河流基流量小及水体污染事件,造成城市供水受限和水质不符合要求等现象,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因此,宜建立城市供水水源应急预案。

5.1.3城市供水水源工程应急预案

5.1.3.1特枯月份水源工程应急预案

当钦江青年水闸上游陆屋水文站流量小于0.9m3/S时,青年水闸上游来水量小于1.5m3/S。城市供水遭遇特枯月份,考虑启动水源工程应急预案

(1)连续干旱1个月水源工程应急方案

·确立中型大马鞍水库作为城市一级应急水源。大马鞍水库位于钦州市钦城区北部的大马鞍村,距市区4km,控制集雨面积8.0km2,多年平均降水量2043mm,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014万m3。水库总库容1216万m3,有效库容781万m3。

·由大马鞍水库放水1~2m3/S,经巫屋分水闸和青年水闸西总干增补城市供水水源,可持续供水时间约一个月。

(2)连续干旱2个月水源工程应急方案

·确立中型吉隆水库作为城市二级应急水源。吉隆水库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贤驾村委那杯村,水库位于钦江支流贤驾江上游,控制集雨面积12.66km2,水库总库容1680万m3,有效库容1080万m3。

·连续枯水月初期由大马鞍水库放水1~2m3/S,经巫屋分水闸和青年水闸西总干增补城市供水水源;后期由吉隆水库放水2~3m3/S,通过钦江约20km河道增补城市供水水源,大马鞍水库与吉隆水库联合调度可持续供水约2个月。

5.1.3.2水污染事故水源工程应急预案

钦江青年水闸是钦州市城市供水的唯一水源地,青年水闸枯水期河道基流量很小,纳污能力非常有限,加上钦江干流周边交通干线纵横交错,物流量大,极易受到上游排污和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影响。水体受到污染后,水质不能满足规定的供水水质要求时,宜建立水污染事故水源应急预案,以保障城市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钦州自来水公司第一水厂的取水口位于青年水闸西总干。青年水闸进水口至水厂取水口的渠道长3km;大马鞍水库坝首至水厂取水口的渠道长4.8km,其中,坝首至巫屋分水闸2.5km,巫屋分水闸至水厂取水口2.3km。当钦江青年水闸上游水体受到污染后,关闭西总干渠进水闸,改由大马鞍水库供水1~2m3/S,经过4.8km的渠道到达水厂取水口,解决城市短期供水的需要,保证城市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直到钦江青年水闸水源地污染事故解除,水质达到规定的标准后,恢复由青年水闸水源地供水。

5.1.4城市供水管理应急预案

(1)控制大马鞍水库枯水期运行水位,保留城市一级应急水源

大马鞍水库控制集雨面积8.0km2,水库总库容1216万m3,有效库容781万m3。死库容1万m3,相应水位10.5m。大马鞍水库规划为城市一级应急水源,在汛期结束前,保持水库蓄满,枯水期农业用水运行水位控制在20m,此时,相应的库容为481万m3,扣除死库容后,可利用水量480万m3,可满足城市一个月供水需要。

(2)控制吉隆水库枯水期运行水位,保留城市二级应急水源

吉隆水库控制集雨面积12.66km2,水库总库容1680万m3,有效库容1080万m3。死库容19万m3,相应水位28.58m。吉隆水库规划为城市二级应急水源,在汛期结束前,保持水库蓄满,枯水期农业用水运行水位控制在36m,此时,相应的库容为538万m3,扣除死库容后,可利用水量519万m3,与大马鞍水库联合调度,可满足特枯期连续二个月城市供水需要。

(3)在城市供水水源严重短缺时,严格实行控制性供水,优先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

城市枯水期供水的优先级为:首先满足生活用水、生态用水,其次是副食品生产用水,再是重点工业用水,最后是农业用水。主要耗水工业实行限量分时段供水或周期性临时停产。

(4)加快“钦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钦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的实施步伐

“钦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钦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对如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和涵养水土做了全面的规划,通过实施上述规划可有效减少枯水期水污染出现的频度,改善水生态环境,增加河流基流量。

(5)建立水资源流域统一管理机制,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水平

积极推进“钦州市水资源优化配置决策系统”和“钦江水污染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提高资源配置的自动化水平和科技量,建立水资源配置动态监控系统,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

(6)加强水文科学研究,提高钦江水文中长期预报的能力、时效和可信度

在枯水年份,合理调度蓄水工程供水是缓解供水需求的有效措施,今后,要不断加强水文科学研究,提高水文中长期预报的能力、时效和可信度,做好水文中长期预报,合理调度水库水源,保障城市枯水期供水水源。

6结语

21世纪,是充满着竞争的世纪,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只有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建立城市供水水源应急预案,优化水资源配置,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才能促进城市经济的协调运行,进而辐射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