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综合应急预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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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综合应急预案(精选3篇)

餐饮综合应急预案篇1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食品安全事件,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处置原则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是指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

本预案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定对象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处置原则: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减少危害,统一领导、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

二、应急处理组织

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餐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

组长:张文川

副组长:曾智、江自强、唐小斌、陈天举

成员:黄建斌、左开伟、廖红卫、王利君、兰兴中、陈文正、林海洋、各市场监管所所长。

工作组主要职责:开展有关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协调部门调查处理,加强后勤保障,指导监管人员现场进行餐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事件分级

按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食品安全事件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较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四级。

(一)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1)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二)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镇街,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含我区在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市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四)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我区及周边区县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件的,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对应食品安全事件分级,出现食品安全事件Ⅳ级、Ⅲ级、Ⅱ级、Ⅰ级等级启动《重庆市大足区食品药品事件应急预案》响应。未达到以上级别作为普通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处理。

四、接报与应急准备

区局、镇(街)市场监管所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报告时,第一接报人应当及时做好记录,如实记录事件有关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及地址、联系电话、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品、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等,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应及时向分管领导通报。分管领导应当根据情况及时成立食品安全现场调查处置组,指定现场调查处置负责人,同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一般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由属地市场监管所接通知后应在所相关负责人带领下立即组织至少2名监管人员携带现场处置所需执法文书等相关物品,在30分钟内赶赴事件发生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处置,区局根据现场调查处置需要。必要时派出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现场指导开展调查处置工作。食品一、二、三科,执法支队、法制科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做好后期保障及部门协调工作。

现场调查处置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需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通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现场调查处置组应当加强与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沟通联系,协助、配合其开展事件调查工作。

五、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事件处置

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组达到现场后,应向现场有关人员询问,掌握并核实事件基本情况开展调查,在调查中应及时向分管领导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治的前提下,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理。现场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生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经营场所对照有关的'规范及要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1)对可能造成事故的环节、区域、食品及其原料、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个人卫生状况进行重点检查;

(2)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3)根据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应制作询问笔录,文书的制作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

2.样品的采集: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协助、配合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发生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样品采集工作。必要时现场抽取样品及时送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

3.采取现场临时控制措施:临时控制措施的采取,应当视情况而定,可以达到现场后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立即采取,也可根据现场检查结果采取,具体的措施包括: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抽样送检;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二)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食品安全事故初步调查处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现场控制、调查处理等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相关调查报告等有关结论,适时调整应急处理的策略与方法。

(三)事件终结

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未出现新的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报经批准,可宣布现场处理终结,工作组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四)信息发布

各科、所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餐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

六、善后处理

(一)撰写事件调查处置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属地监管所应对现场调查处理有关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分析,撰写出调查处置报告,上报区局餐饮科。调查处置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现场调查情况,样品采集情况及检测结果,采取的临时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性质判定,意见与建议等。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处罚的,也应写入调查处置报告中。

(二)责任追究

1.对经调查取证认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追究责任。

餐饮综合应急预案篇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餐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为确保工作开展,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

组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救援、排险等应急处置工作,依靠科学,处置有力。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及措施。

1、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3、保护现场、留取样品。(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4、尽快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

5、如实反应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底后立即提取42小时留样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6、事后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四、报告程序

(1)企业负责人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报告地方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五、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餐饮综合应急预案篇3

一、组建酒店火灾应急指挥部:

酒店火灾应急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总经理(兼)

副指挥:分管安全副总(兼)

成员:酒店总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

火灾应急指挥部下设酒店义务消防队

队长:物业服务部行政经理(兼)

队副:消防主管(兼)和安全主管(兼)

通讯组:消防主管(兼)

灭火组:安全主管(兼)

疏散组:安全主管(兼)

救护组:安全主管(兼)

警戒组:安全主管(兼)

二、确认与报警

酒店消防中心监控员收到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后,须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安全生产员到现场核查确认:

1、属误报或人为因素所致,安全生产员须将现场查看情况通过对讲机反馈给消防监控员,消防监控员收到报告后须尽快排除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作。

2、确系火情,安全生产员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员通报,说清火灾发生的地点、起火时间、燃烧物质、火势大小等。消防监控员须立即拨打"119"报火警,同时向酒店总值和物业服务部当值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三、相关功能紧急启动

1、消防中心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须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启动火灾现场的所有消防设施(备);

2)、通知酒店物业服务部当值负责人带领义务消防队员,火速赶赴火场展开扑救工作;

3)、通知工程部当值负责人立即向火场供水,并切断火场非消防电源和空调等,并将所有运行电梯迫降到酒店底层;

4)、通知客房部外语专业人员前来消防中心,利用广播分别用国语、英语、日语通知火区人员按《消防疏散指示图》紧急疏散;

5)、监视火场状况,随时传递火场内外信息,为火灾扑救提供准确依据。

四、指挥部下达命令

当指挥部成员接到酒店发生火灾通知后,须迅速到酒店消防中心报到。此时,酒店火灾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功能自然启动,指挥部发出的一切通知、要求等均属火场命令。

1、听取酒店总值对火场情况的汇报,了解火场实际状况;

2、根据火场状况,由指挥确定火灾扑救战略,下达扑救命令,迅速调集酒店义务消防队和各部门力量,到达指定地点展开火灾扑救会战。

3、命令酒店义务消防队奔赴火场实施灭火:

积极抢救被火灾威胁的客人和员工生命,是扑救火灾的首要任务。当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根据扑救任务的大小和现有灭火力量,须组织参战人员先救人,后扑火,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调动酒店主要力量投入救人工作。把受到火势威胁的客人和员工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五、通讯联络

保持火场内外的信息快速、准确传递,是指挥员指挥火灾扑救会战不可或缺的重要武器。为此,通讯联络组须作好以下工作:

1、消防中心监控员,须准确无误地向参战的各小组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命令,并将各小组的战况及时反馈给指挥部。

2、各组专职通讯联络人员,必须在指点地点与指挥部保持通讯,及时传递各种信息。

3、须保持酒店内各楼层的自动电话畅道,各值班室要设专人接听电话,以便及时贯彻指挥部的.各项指示。

六、人员疏散

1、利用消防中心的消防广播引导客人或员工从消防楼梯往安全地点疏散。

2、由扑火组负责在火场中边扑火边搜找滞留人员,发现后须立即带出火场到安全地带,交给救护组。

3、救护组负责在各消防梯口接应火场上撤出的人员,对伤员须立即采取抢救,危重伤员须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七、实施防爆

扑火组在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时,既要防止易爆物体受热而产生爆炸,也要防止产生轰燃。具体须做好以下工作;

1、把处于或可能受火势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清理出楼外。

2、对受火势威胁的液化气贮罐、石油产品贮罐加速冷却。

3、打开着火房间的房门,要站在房门打开方向的另一侧,缓慢地开启房门,同时要使用喷雾水流掩护。

4、扑救房间火灾,要坚持正确射流方法,防止轰燃的产生。

八、实施防、排烟

在扑救初期火灾时,采取防烟、排烟,这是保护人员安全,加快灭火进程的必要措施,具体操作由工程部负责;

1、启动送风排烟设备,对疏散楼梯间、电梯前室采取正压送风排烟。

2、开启疏散消防楼梯的自然通风窗。

3、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防烟门、卷帘门。

4、把客用电梯全部迫降到首层锁好,禁止使用。

5、使用喷雾水流排烟。

6、使用湿手巾捂住鼻口,匍伏地面前行。

九、抢救物资

抢救危险或贵重物资是火灾扑救中的又一项重要任务,抢险组须做好以下工作:

1、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受较大压力的桶、罐等容器或设备,在火势威胁下有发生燃烧爆炸或散发毒气的危险时,须抓紧疏散或加强保护措施。

2、重要物品或钞票受到火、烟等直接威胁而无法保护时,要进行疏散,特别是客人的贵重钱物不能用水扑救时,必须立即疏散。

3、当物资妨碍灭火组接近火源而影响灭火时,须尽快搬移。

4、对有助长火势蔓延的物质,要迅速转移。

十、安全警戒

1、警戒组负责在酒店外围设置安全路障,指引一切无关车辆和行人离开现场,同时,迎接消防车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灭火。

2、警戒组负责在酒店首层出入口设置岗哨,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看管好从着火层疏散下来的物资,防止坏人趁火打劫,混水摸鱼或乘机制造混乱;指引消防队员进入着火楼层,并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

十一、后勤保障

1、负责扑救所需的灭火器材和运输车辆的供给;

2、负责疏散出来的客人和参加扑救人员的饮水和食品的供给;

3、协助抢救组对火场中抢救出来的伤员的临时救助和转送救护工作。

十二、善后处理

1、火灾扑救完毕后,由起火部门负责火场清理工作。

2、物业服务部协助消防机关对火灾起因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论书面向总经室报告。

3、总经室根据消防机关的调查结论,对起火部门相关责任人追究其相应经济和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由总经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扑火救灾有功人员,召开表彰大会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