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读书协会规章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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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读书协会规章制度(通用3篇)

学校读书协会规章制度篇1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读书活动规章制度范本,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了使我校的“书香校园”开展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和细则:

一、成立创建读书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学武

副组长:杨春王胜利

成员:各班班主任、语文老师

二、建立开展活动工作计划

学校根据区局精神指定活动方案计划,各班语文教师根据本班学生的年龄特征制定指导学生读书计划,计划中要明确读书时间安排。

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1、图书室读书制度

(1)早读课、午间活动以及各班专设读书课都是学生到图书室读书时间,图书室工作人员要依时开放图书室,各班还要严格执行学校统一安排的第二课堂活动课图书阅览的时间表。

(2)图书室读书要保持安静,遵守秩序,爱护图书,按规定借书,做文明的小读者。

(3)工作人员要保持图书室的整洁,维护纪律,登记好借书情况和图书造册登架理工作,做好每学期学生新书的分发工作。

2、黑板板宣传制度

(1)学校板报和班级板报应每月出一期,各栏目负责人和班主任应确定好板报小组成员,根据本月教育主题选定宣传内容,做好指导工作,依时出好黑板报。

(2)学校板报小组应对每一期板报进行评比并公布结果。

3、读书橱窗制度

读书橱窗公布“书香校园”相关规章制度,宣传书香校园的主题、口号、读书格言等,定期更换好书推荐,展览师生征文。

4、自读制度

(1)各位老师应向学生推荐好书或报刊,班主任应定期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在家的读书情况。

(2)师生应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有专用读书笔记,做到勤写读书笔记。

5、检查制度

每周检查、每月抽查各周的值周领导和老师对各班的书香校园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学校也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抽查,以真正做到有计划、有落实。

四、各项活动评比细则

1、“书香之星”评比细则

学校每学期开展“书香之星”评选活动,各年级按学生总数的3%的名额推荐。评比项目及标准如下:

(1)有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的读书计划,有专用读书笔记(摘录、感想或启发等);

(2)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或学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能用普通话背诵课本规定的需背诵的课文、段落、句子(会背诵经典名句,一年级5句,二年级10句,三年级20句,四年级30句,五年级40句,六年级50句,每学期读一本好书(可以是“读好书推荐”中的'著作,也可以是报刊、杂志中的优秀文学作品),一、二、三年级学生能讲出读后感,四、五、六年级学生要写出读后感,坚持读报刊、看杂志。

(4)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读书、征文、背诵等比赛活动。

(5)学以致用,视野开阔,学习成绩优异,能在各项读书活动竞赛中获的较好的成绩。

2、“书香班级”评选细则

(1)有具体可行的班级读书计划与班级读书总结;主题明显,切实可行;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转变,亲子阅读积极开展。

(2)班级读书氛围浓厚,人人认真阅读推荐书目,经典诵读持之以恒。

(3)班级图书角书籍丰富,班级图书管理员管理有效,《班级图书目录》、《班级借阅记录》齐全,并落实专人管理。

(4)每人每学期阅读量能基本达到《课程标准》的.要求。

(5)能开展富有特色的课外阅读活动,形成自己班级的活动个性。

(6)读书有成果,有各类活动资料(活动方案、活动小结、活动照片、读书小报、班级文化布置的照片、证书、奖状、发表文章等)。

(7)珍惜图书,爱护图书,借阅图书无丢失。

3、“书香教师”评选细则

(1)有教师个人的读书计划。

(2)能积极撰写读书随笔,一学期学习笔记不少于15篇。

(3)能经常向学生推荐读物,自己有一定的阅读量(了解阅览室借阅记录)。

(4)积极撰写论文,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区二等奖以上。

希望各位老师对照以上制度和细则,切实做好读书活动,为丹达学校的“书香校园”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

学校读书协会规章制度篇2

(1)会议

1.会议召开

每学期召开一次协会全体会议;型活动前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干部会议根据情况召开;部门会议由各部长自定。会议时间(中午)、地点(一教)临时决定

2.会议主持干部会议:会长

全体会议:会长或副会长、团支书

部门会议:部长或副部长理事会议:会长或副会长、团支书、会长助理

3.会议要求

A、纪律所有人员原则上要求提前5分钟到,须签到(除全体会议);会议期间所有人员手机一律关机或静音律);禁止会议期间有人讲小话、接电话、听音乐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详见纪律)

B、要求会议精简、高效率,开会前须将会议要点列于黑板上,原则上会议不超过30分钟

(2)纪律

1.会议A、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半小时向会议负责人请假并获得批准,负责人须在会议前向纪督说明。

B、无故缺席三次会议者,视为自动退出理事会。取消颁发任职证书、评优及换届资格。

2.活动无故缺席或未按安排完成任务通过纪督记录并进行相应惩罚

(3)换届资格部门理事可竞选部长、副部长、会长助理、副会长

部长、副部长可竞选会长助理、团支书、副会长、会长

会长助理可竞选团支书、副会长、会长

(4)评优奖项:A、五四评优校级奖“优秀理事”B、获任换届各级职位

C、取得某项活动负责权(只对各级干部)

原则:A、根据纪督所记录会议、活动等表现情况B、其他

附:干部违相关纪律者通过会长与纪督进行免职

学校读书协会规章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