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精选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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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精选29篇)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1

一、工作原则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和谐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三)产生地质灾害或显现险情,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县、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四)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缺失的,有关部门要给予行政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地质灾害等级和灾情报告

(一)地质灾害依照人员伤亡、经济缺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缺失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缺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缺失100万以上、500万之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值接经济缺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发觉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刻向县、乡(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局报告。其他部门或基层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刻转报县、乡(镇)人民政府。

速报制度:产生特大、大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在接到报告10分钟内以电话等方式速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在1小时内以书面情势上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必要时可越级速报陇南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4小时向国土资源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形,直到调查终止。

产生中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于2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同时速报县国土资源局。

产生小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在4小时内向县国土资源局报告。

(三)发觉地质灾害或潜伏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或者村委会要在1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政府。国土资源局邀请专家进行鉴定。

三、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平时为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武装部部长、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负副指挥,发改委、财政、交通、水利、气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建设、公安、武警县中队、县消防大队、农牧、广电、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教育、旅行、经贸、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1、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和谐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审定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并进行检查;

3、配合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4、产生地质灾害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产生地的乡镇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其职责是:

1、实行上级政府和县救灾应急指挥部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指令;2、负责组织实行本区域内转移人口、行动路线、安置地点的具体计划和实行;

3、责自然灾害情形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4、负责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理、调查核实与上报工作。四、地质灾害处置

(一)产生地质灾害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抢险并作出应急处理,并速报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

(二)产生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转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

(三)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的职责:1、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①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计策和措施;

②组织实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和谐、实行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③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地质灾害产生地政府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形;

④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讯实行有效管理,保护社会秩序稳固。

2、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与省人民政府和各乡(镇)抢险救灾指挥所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抢险救灾信息;

②负责救灾物质、资金的筹集、安排和调运;

③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并向社会发布经审核批准的抢险救灾简报;

④组织、和谐各专业组工作,保证信息畅通;⑤负责处理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由县武装部、民政、发改委、经贸、财政、教育、公安、武警县中队、武警县消防大队、农牧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②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质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质;③做好救灾物质的组织、供应、挑唆和管理工作;④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善后事宜。

4、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由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旅行、气象、环保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对已产生地质灾害的规模、人员伤亡、经济缺失等情形进行调查统计,肯定灾害等级、成灾范畴,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及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避免灾情加重;②对可能显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产生预兆特点,判定灾害产生的可能性、等级和影响范畴,采取切实有效应急措施,禁止或延缓灾害的产生;

③为地质灾害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④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5、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复原组职责

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复原组由县交通、公路管理段、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水利、农业、建设、公安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尽快抢修复原通讯设备和线路,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②尽快抢修复原遭受缺失的公路、桥梁、铁路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抢险救灾、物质运输以及灾民疏散道路畅通;

③尽快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保证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6、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医疗卫生防疫组由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疾控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②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安全;③负责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组织调配。

7、治安保卫组职责

治安保卫组由县公安部门和武警县中队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法活动;

②保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8、后勤保证组职责

后勤保证组由县财政、民政、灾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灾区村委会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安排、落实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后勤服务等;②24小时值班,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物质需要。

9、宣传报道组职责

宣传报道组由县宣传、广电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向社会发布灾情和相干信息;②负责灾情、抢险救灾录像、摄影等工作;

③通过新闻媒体刊发救灾报道,呼吁社会各界提供救灾支援。

五、应急保证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和谐配合,确保防灾救灾工作顺利展开,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气象、民政、财政、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灾区社会稳固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本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各村委会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措施,落实到灾害危险区,责任落实到人。对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要先定人员和财产的避让地点和疏散路线,并设立醒目的标志。灾害预兆或紧急情形显现后,监测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发出预警信号,组织群众按预定地点和路线撤离。

(三)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实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和谐、指导和监督职责,全面、细致地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预防工作。

(四)建设、交通、水利、旅行等部门对所管辖的建设项目、公路干线、旅行区(点)要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建设进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并对显现的险情及时采取措施治理。

(五)其它相干部门要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和资金、物质的准备工作。

六、宣传报道

(一)地质灾害的宣传报道,要严格实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小型地质灾害不作宣传报道,中型地质灾害做适当报道;大型地质灾害宣传报道实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

(二)各新闻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新闻纪律,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准确性。

七、灾后复原与重建

(一)地质灾害产生后,抢险救灾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灾害造成的缺失进行评估,为灾后复原重建提供决策根据。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复原重建工作。

(三)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相干部门组织治理;治理难度大、经济效益比较差、已无治理必要的,要统一计划,实行异地搬迁重建。

(四)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完成治理任务并追究相干人员责任。

八、救灾纪律

(一)凡进入灾区的救灾人员、设备、物质、车辆必须到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到,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未经同意,不得离开救灾现场。

(二)灾情、抢险救灾工作情形由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三)进入灾区的各专业组、各单位,在救灾工作终止时,应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报告或工作总结。

(四)因救灾需要,暂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质、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没法归还或者造成缺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五)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嘉奖。

(六)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2

一、应急预案演练的目的

在x市xx县黄河岸边小禾村黄土滑坡即将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险区群众,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

本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是:小禾村黄土滑坡遭受连续降雨、强降雨等因素的诱发,滑坡有可能产生速滑趋势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市县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用最短的时间组织滑坡危险区内的36户174名群众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尽快采取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三、应急预案演练的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遵照:

1、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4、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原则。

四、应急预案演练背景

小禾村黄土滑坡位于黄河边滑坡处于黄土前缘大陡坡,出露地层为全新统上更新世Q2—3黄土,上部Q2黄土层厚2—3米,下部Q3可见4层古土壤,土体结构疏松,垂直节理发育。坡体为单层结构土体斜坡,斜坡上部位塬面,下部为黄河阶地。

五、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

1、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国土资源局、xx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邀请观摩的有关部门领导:

(1)省国土资源厅及有关处室的领导。

(2)省民政厅、卫生厅等有关部门领导。

(3)陕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有关人员。

(4)全省10个市国土资源局的主管局长、科长和地环站站长。

(5)x市气象局、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民政局、卫生局、安监局、教育局、公安局的领导及市辖13个县(市)区政府及国土部门领导。

六、演练时间

1、预演练时间:20xx年4月20日上午9:00

2、正式演练时间由省国土资源厅确定(20xx年4月下旬)。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3

处属于各单位:

根据要求,为更好的落实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我处立即召集有关人员,研究防汛抢险方面的问题,结合我处的防汛特点及可能发生的险情进行分析,认为我处的'防汛重点是我处的直管、自管公房安全渡汛问题,并就围绕这个问题制定措施,为确保汛期住(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发生任何责任事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全面落实责任,创建防汛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汛期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根据上级要求,我处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由处长任总指挥,同志任副总指挥,成员有等人组成,在处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基层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防汛期间的日常工作,责任到人,确保房屋汛期安全。

二、制定方案,全面落实措施

1、要求各基层单位成立由7—10人组成的抢险小分队,第一责任人为小分队队长,在发生汛情时由总指挥统一指挥调度,在总指挥不能亲临现场时由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担任总指挥,名单报处。

2、在出现汛情时,全处所有部门、单位的所有人员应当在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统一行动,不强求一切物资成本、人员的采用、报酬等问题,一切顺从救灾。

3、在发生汛情后,下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带领所属的小分队到达现场,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处总指挥报告,在总指挥到后,由总指挥统一调度抢险救灾工作。

4、基层各单位应当在汛期到来之前准备好充份的防汛物资,处将在4月初对各单位物资准备工作情况展开检查。

5、全处在进入汛期后,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夜班、节假日必须有领导带班,实行每日报告制度。

6、基层各单位领导、汛期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确保通讯工具二十四小时通畅。

7、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的遇险住(用)户的疏散工作,要对辖区内的危房心中有数,遇有险情时要及时疏散。

8、在出现局部地区居住(用)户房屋发生险情时,一定必须先撤离人群,后救治财产,处(所)必须积极主动征用灾情居住(用)户,为了确保灾情居住(用)户的抢修须要,处特别准备工作了铜山路21号一些空房,用作征用落水居住(用)户,征用权由总指挥同意。

9、在遇到大面积受淹后,我处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向区汇报,请求上级帮助解决。

10、处防汛值守电话为白天

11、根据区要求在基层成立抢险小组的基础上,处成立20人的抢险队,队长由总指挥担任。

三、现场救治与现场维护

1、在发生汛情后,在注意现场保护的同时,抢救伤员,维持秩序。

2、确保社会平衡,临时征用灾情群众。

3、紧急情况请有关专家到现场抢险,查找事故原因。

4、确保灾情群众的一切权利,稳定人心,确保灾情群众获得最出色的抢救,减少财产损失。

5、发生汛情后的新闻报道由总指挥对外统一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总指挥批准,不得私自发布任何消息。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盼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4

为切实做好我校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大风、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演练预案。

一、地质灾害抢修工作方针

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领导成员及职责

1.如发生地质灾害和出现严重地质灾害险情时,xx小学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

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xx小学全体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2.领导小组内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修组、鼓励学生撤离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共同组成及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校长负责。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非政府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明确提出应急严防对策、措施。负责管理协同、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搜集、汇总呈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组:由教务主任、安全管理员和少先队辅导员负责。

主要职责:非政府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救治被压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非政府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迁移至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私自非政府避灾撤离。

(3)引导学生疏散组:由生管老师及各班班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清点班级学生人数并非政府本班学生存有秩序逃亡。

(4)治安保卫组:由体育教研组、数学教研组组长、语文教研组组长和门卫负责。

主要职责:快速成立现场治安队伍,保护校园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非政府现场维护,撤离灾情校园内毫无关系人员,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担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老师和个人,必须服从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险情汇报和抢修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一旦出现地质灾害或者存有地质灾害险情,学校必须秉持昼夜24小时值守制度。辨认出灾情须向当地和村中心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买盘预案。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地质灾害险情出现时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情拟定抢修方案、实行必要措施,并指派教师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我校地质灾害抢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迁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出现时,由学校向全体师生收到险情信号,并按选定的线路、地点展开应急撤离,保证师生生命安全。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5

根据自治区减灾委《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减办[20xx]2号),及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克民办[20xx]4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区教育系统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及时间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xx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减灾、依法应对”,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

二、活动主要内容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小学、幼儿园要围绕防灾减灾日主题,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大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避险自救技能普及活动;要根据校园主要灾害风险特点,重点做好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实验室、监控室、变配电室等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结合我市多发风雹、雪灾、低温冷冻、高温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三、有关建议

1、为检验我市应对大震巨灾的指挥协调和动员能力,近期,市地震局将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演练。届时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准备工作,等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统一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同时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修订完善学校应急预案。

2、技术创新活动内容,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宣传,不懈努力在宣传周期间营造防灾减灾氛围。利用学校资源,著重向家长、社会等区域弯曲,达至实际宣传效果。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设立幼儿园防汛抢修领导小组及职责:

1、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总指挥:

广播组:

撤离鼓励:、

警戒救护组:

二、幼儿园防汛工作预案: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专题会议、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把防汛知识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害能力。

2、强化检查和严防工作,经常维持校园交通、排洪设施通畅,对校园内难滑坡的'地方逐点检查,特别必须不得车辆停靠在幼儿园门前。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辨认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自查,避免安全事故出现。

3、密切注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幼儿园整体滑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将师生迁移,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汛期秉持领导值守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守电话全天开机,保证通信通畅。存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一旦出现险情和不幸情况,实行果断措施及时处理,避免关键性安全事故出现。

5、幼儿园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幼儿园门前台阶架空层下保健室、图书室、科学发现室的设备做好转移准备。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6、切实加强防治管理,防范幼儿园关键性灾情出现。若因人力不容畏惧出现事故,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的打火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把损失减少至最高程度。

三、疏散时注意事项:

1、根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撤离线路。

2、全园教职工迅速到位,通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情绪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必须清点人数,对救回的人员展开清点,看看与否全部救回。

4、灾情严重的情况下要组织幼儿按原有疏散路线向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儿年龄大自理能力高,强化教师思想道德观念教育,强化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能力。在须要时必须存有敢于奉献的精神。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6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四大战略”,按照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灾害过程各个阶段,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努力依靠健全法制、依靠科技创新、依靠全社会力量,着力推进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建设,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减灾。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防灾减灾的根本,以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工作重点,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科学理论与技术支撑水平,规范有序地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从战略高度统筹规划防灾减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着力解决防灾减灾领域的突出问题。合理安排重点防御工程建设,实现综合减灾的目标。

——预防为主,协同推进。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减灾和救灾相结合,协同推进灾害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

——依法防灾,科学应对。健全并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科学,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合理制定灾害防御方案,科学组织灾害防御工作。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以行政区域分级的灾害防御管理责任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重视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努力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

二、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着力减轻各类灾害风险,明显降低因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切实加大对防灾减灾的投入力度。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加强,城乡基层灾害设防水平、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高,全民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普及,防灾减灾技能和意识明显增强,灾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明显降低,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

——提高能力。各县(市、区)建立减灾委员会。健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减灾救灾装备和避灾安置场所、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效、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设施和民房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水平。广泛开展宣传,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创建一批国家、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快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培训城乡灾害信息员5200名。

——加强预警。到20__年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覆盖全市的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动植物病疫监测预警系统,核辐射安全预警系统,灾害监测预警、预测预报、灾害信息与传播能力进一步增强,灾害监测覆盖到乡镇,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降低风险。到20__年全市经济社会灾后可恢复性位居全省中上水平。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优先事项,在土地利用、自然资源使用、能源供应、城乡建设、适应气候变化、扶贫等相关规划中要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保险在灾害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显著增强,自然灾害保险赔款占自然灾害损失的比例明显提高。

——减少损失。到20__年全市80%的海塘、江塘(堤)、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防护能力达到国家标准,需要避让搬迁和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避让或治理。全市各类灾害年均百万人口死亡数低于15人,力争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低于1.5%。灾害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进一步降低。

——增加投入。建立稳定和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投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水平。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科普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1.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根据市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需求,增加监测站网密度,优化地面自动气象监测,强化雷达和应急移动气象监测,加强近海海洋气象灾害、农业农村气象灾害、城市气象灾害和人居环境气象监测,发展交通、能源等专业气象灾害监测。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形成相关部门气象灾害监测数据汇交共享平台。加强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建立网格化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和风险评价,建立及时、准确、权威、畅通、有效的灾害立体监测预警服务体系。

2.防汛防台抗旱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覆盖范围,优化监测站网布局,着力增强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行政区界和地下水的水文测报能力,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建设覆盖全市的防汛防台抗旱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健全水利、气象、水文、海洋、海事、国土、环保、建设、卫生等部门密切协作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3.海洋灾害综合观测预警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国家、省已建、在建、拟建的海洋观测设施,以海洋产业集聚区、海防薄弱区、海洋灾害频发区为重点,构建我市的海洋灾害综合观测网。形成以市级监测预报机构为主,县级海洋站为辅的海洋预报体系。加快全市海洋灾害信息服务网建设,海洋灾害信息服务覆盖沿海市县,包括主要乡镇和社区,滨海旅游区、港口、海洋工程、标准渔港和其他涉海企、事业单位。

4.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对全市23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和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加快推进仙居县安岭乡徐村滑坡市级监测示范工程建设,推动专业监测进程。继续加大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远程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力度,实时掌握动态变化信息,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短时临近应急联动机制。

5.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优化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布局,积极推进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地震速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升地震前兆信息捕捉的有效性。推进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大建设工程专用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在综合利用现有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成果基础上,建设以地震应急决策反应数据库、灾情现场获取与上报、视频会议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立健全地震台网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二)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

6.河流治理和海塘配套加固。以“强塘固房”工程为抓手,加强椒江流域主要堤防加固建设,提升流域的防洪排涝能力。推进中小河流、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小流域和山洪沟治理,优先对洪涝易发、人口集中、经济集聚、农田连片的河段进行堤岸加固和清淤疏浚,完成中小河流治理143.44公里。加固已建标准海塘,提高低标准海塘的防御标准,完善沿塘配套建筑物,巩固完善和提高海塘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完成海塘加固100公里。

7.病险水库水闸山塘除险加固和区域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深入实施病险水库、水闸和山塘除险加固,加强水库安全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70座。加快大中型、重点小型水闸除险加固和安全隐患严重的危险山塘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扩大工程保护范围,提高城市、产业集聚区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能力。加快沿海易受台风灾害影响地区的危旧房改造加固或搬迁,基本消除危房结构安全隐患。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8.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降水趋势预报,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点做好隐患排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避险预案和群测群防责任,一旦出现险情灾情,按地质灾害应急行动方案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撤离危险区人员,并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避免群死群伤,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9.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开展县(市、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乡镇和人口集聚区、规划区开展1:10000地质灾害调查和勘查。启动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

10.地质灾害隐患勘查治理与避让搬迁。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威胁农村居民点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避让搬迁等途径妥善解决。对当年发生地质灾害点,要及时进行应急排险处置,消除险情;不能消除的,进行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到期末,全市需要避让搬迁和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避让或治理。继续做好地面沉降防治,以温黄平原地面沉降减缓率为考核重点,进一步完善我市地面沉降监测网络。

(四)加强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高防灾减灾成效;加强监测预报,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加强检疫管理,提升检疫执法水平;加强防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防治水平。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创新防治机制,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重点建设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以及公共防治服务、重要生态区域的防控基础设施,形成完善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8‰以下。

12.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加强动植物病疫监测预警和控制体系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重大生物灾害防控体系。建立和完善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防疫监督以及基础设施保障系统,加强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提高对口蹄疫、禽流感、红火蚁、香蕉穿孔线虫等重大疫情疫病的预警预报、快速处置能力。在对外开放口岸建立标准熏蒸处理库,确保外来疫情疫病得到有效处理,防止境外动植物疫情疫病侵入和蔓延。

(五)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保障

13.核应急与有害气体泄漏应急气象保障系统建设。加强核应急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开发核污染、有害气体泄露等气象应急响应模式系统,建立应急区域精细化风、温、湿以及降水等气象要素场的诊断模型、短时短期预报模型和核应急气象评价模型,建立核电基地特定应急区域基础气象信息数据库,完善核应急气象保障业务平台。

14.加强核与辐射污染源的监测管理和防治。推进核与辐射项目审批的能力建设,修改完善《市突发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举办辐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验证相关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和放射源监控,完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分级监管,配合国家加强对伴生矿开采的辐射环境保护,加强对重点辐射监管企业的监管,抓好重点核监管企业和场所历史遗留问题,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

15.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加强对突发核与辐射事件的前瞻性研究,增强相关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监测、处置能力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口岸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对外开放口岸(包括海港、空港、内陆口岸、国际邮件处理中心等)配置足够的核与辐射检测设备,充实核与辐射专业技术人员。

(六)加强灾害快速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6.灾害应急预案建设。进一步修订市、县、乡镇、村四级预案体系,重点是乡镇、村(社区)级预案,完善预案的系统性,注重预案的操作性,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实现预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加强救灾应急预案演练,建立救灾应急预案评估机制,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重点是乡镇、村(社区)级预案演练,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规范预案应急工作流程,提高基层救灾应急响应能力。

17.提升灾害救援救助能力。加强救灾应急队伍和减灾救灾技术装备建设,结合救灾业务特点,培育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将公安消防队伍建成各级政府的综合救灾队伍,加强武警部队、医疗卫生救援队、矿山救援队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充分发挥人民、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红十字会和社会志愿者等在灾害救援救助中的作用。

18.提高基层防灾能力。加强基层灾害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灾害防范意识和预警预报、组织协调和应急避险等能力。健全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防范和灾后应急救援等行动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做到信息畅通、协调及时有效。巩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落实重要堤防、病险水库、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巡查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基层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

19.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继续推进城乡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制定规范化管理制度,确保避灾安置场所安全。全市基本实现县级有1所避灾安置中心,各乡镇、多灾易灾城乡社区有1所避灾安置所,实现总数500所,可容纳灾民30万人的目标,全市形成集减灾、避灾、物资仓储等功能于一体的避灾安置场所网络。

20.救灾物资仓储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编制规划,加大投入,优化布局,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改扩建,丰富物资储备种类,全市基本形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救灾物资仓储体系。重点推进多灾易灾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全市实现每个县(市、区)1个救灾仓库的目标。探索完善救灾仓储管理手段,实现市、县二级救灾仓储网格化管理。

21.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落实经费和措施,分期分批开展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切实提高灾害信息员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素养,保障灾情报送准确及时。20__年前基本完成全市5200余名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和鉴定任务。

2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围绕国家“防灾减灾日”、“防汛防台日”等活动,建立防灾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创新减灾宣传方式,加强减灾教育基地建设,使防灾减灾宣传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加快城乡“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重视城乡社区减灾工作,从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避灾安置场点设置、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做起,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建设,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社区减灾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成立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名单附后),充分发挥减灾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各级政府减灾委员会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防灾减灾政策研究,完善防灾减灾的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完善绩效评估、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综合联动、协同配合、科学高效、覆盖全面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灾害应急救助协同联动机制、救灾征用补偿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综合防灾减灾体制和机制。

(二)完善法规体系

推进防灾减灾法规体系建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符合我市实际的防灾减灾有关法规、规章,将防灾减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完善各类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借鉴发达国家防灾减灾管理经验,推进我市防灾减灾管理工作走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轨道,保障防灾减灾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加强执法检查,落实责任,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增加各级政府对防灾减灾资金的投入,使防灾减灾的投入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完善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经费分级投入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救灾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地质灾害集中地区、连片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体系。研究建立财政支持的自然灾害风险分散机制,探索通过多元化机制实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经济补偿与损失转移分担。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建立稳定、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

(四)健全考核考评体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及时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综合决策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指标明确、评价科学的综合考核考评机制,将防灾减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生态建设考核体系。

(五)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性开发防灾减灾人才资源,扩充队伍总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形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站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加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力度。

(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的支撑作用,提高我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强灾害成灾规律、成灾条件、灾害预警、风险评估、防御对策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研究。加快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使科学技术更直接地服务于防灾减灾。通过在关键技术领域的不断技术创新,大力提升灾害预警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屏水电工程应急管理体系》,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屏二级电站引水隧洞项目经理部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突发性地质灾害组织机构和职责

2.1为保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实施,避免灾害施救过程中的盲目性,使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护联络电话见附表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经费等资源,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及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应急救援,负责事故现场的评估及报告事故抢险救援的情况等。

3.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几个工作组:

3.1.1现场救援疏散小组:

现场救援疏散小组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发生灾害时,及时将灾害现场人员和设备及时疏散到安全地点,注意保护灾害事故现场,严禁抢救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避免灾害扩大和抢救中的伤亡及财产损失。

3.1.2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

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生活用品和物质供应及抢险时的设备准备(干粮、水、挖掘机、装载机、出渣车等),保障急救伤员的交通车辆,包含联系医疗救护车;由设备物资部负责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3.1.3信息联络组

信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灾害快报的信息联络。发生灾害后及时通知项目部领导、各相关部门、地方有关部门(公安、交警、安监局、检察院、消防)、业主、和本公司安全质量部和保险公司,同时接收并传达上级单位领导的指示。信息联络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3.1.4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组

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组负责现场抢救伤员,安抚伤员家属,各种费用的赔付和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对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准备工伤索赔资料。由计划合同部负责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组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3.1.5灾害调查处理组

灾害调查处理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做好调查事迹绘制现场图,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收集现场资料,分析灾害事故原因,为灾害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工程保险索赔提供相关证据;由工程质检部部负责灾害调查处理组的日常性事务工作?/p>

4、应急救援资源配置

4.1应急资金准备

4.1.1项目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锦屏建设管理局有关管理办法,安排好救灾资金预算,分担救灾资金,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抢险救灾资金到位。

4.2物资准备

4.2.1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项目部设置物资存放点(大水沟桥材料厂),包括:帐篷、衣被、净水设备、急救药品、方便面、火腿肠等。

4.2.2

救灾设备大部分集中在机械队,救灾时,经协调,先调用临近单位救灾物资设备。救灾设备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出渣车、皮卡车、吊车等。

4.3通信信息准备

4.3.1保持与锦屏建设管理局、二滩国际监理部及地方政府救灾通信网络的畅通,通讯器材:办公座机8部(每个部门各一部),对讲机10部,移动手机每人1部。

4.4人力资源准备

4.4.1项目部各施工队各抽出30名体质好的施工人员作为救灾队伍(共300人左右),将救灾队伍分成7个小组,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调动现场需要有组织的进行救援。必要时,邀请专家赴现场指挥。

5、防灾抢险

5.1、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1560平台、14#碴场、支护队生活营区、7#营地等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陡坡、斜坡、沟口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受影响人员撤离,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应急电话。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

5.2、监测、巡查要求

汛期5月1日——10月31日每天对施工区域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并通知各施工队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3、灾后处理与恢复重建

5.3.1灾情发生后,项目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安定职工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职工,及时组织灾全体职工众开展自救。

5.3.2结合受灾现场实际情况,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自然灾害救济补助,帮助解灾民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5.3.3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进行恢复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

6.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6.2、宣传到位。向广大职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6.3、措施到位。在地质灾害点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

6.4、物资设备到位。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存放在材料厂,必要的设备由机械队提供,其它各施工队配合积极救灾。

6.5、人员配备。项目部各所属施工队各配备30名抢险人员。由项目部统一调动。

7、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及演习

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及演习由安全环保部、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原则上每一年进行两次演练,若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要求,另行通知。

安全环保部及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现场急救知识教育和紧急情况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培训。

8.3奖励与责任

8.3.1对在自然灾害救援工作中做出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8.3.2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8

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1.68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必须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个性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职责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状况进行统计,决定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职责,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职责,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状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9

一、指导思想:

根据《规程》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园内发生如建筑物倒塌、特大火灾、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在短时间内有条不紊地将全园师幼进行紧急疏散,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范围,提高师幼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结合我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小组成员:全园教职工

三、演练时间:

20xx年3月26日上午10:30

四、演练地点:

疏散集中地幼儿园操场

五、紧急疏散指挥人员职责:

1、总指挥负责迅速向全园发出紧急疏散信号,指挥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贯彻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

2、副总指挥要在现场的统一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有秩序地疏散全体师幼到安全地带;疏散过程中,组织有关成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避免拥挤踩踏,以保证师幼快速、安全地撤离现场。

3、各班班主任老师及其他小组成员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切行动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各班班主任老师要预先向幼儿做好地震知识、预防火灾等的宣传,让幼儿懂得一些自救知识和方法。演练时各班班主任及当班教师负责指挥幼儿进行有序疏散,或用正确的方法躲藏,等待救援。

六、紧急疏散演练预案:

当听到紧急疏散的信号后,在任何时间,全体教师应第一时间到岗到位,立即组织幼儿开始疏散,应该做到:

1、要保持镇定,稳定幼儿紧张情绪,切莫惊慌失措。处于活动室内的师幼应立即停止教学活动,教师快速组织幼儿集队撤离到操场空旷地带。两位老师一前一后组织幼儿有顺序、快步地从就近门口处活动室,不准在走廊内互相拥挤,避免跌倒。

(1)疏散过程中,行动要迅速,但不要争先恐后、慌乱奔跑,迅速转移到指定位置。

(2)疏散过程中,可以一手护头一手护鼻,以防自然灾害时被砸伤或吸入有毒气体等。

(3)班级撤离路线:

大班年级组撤离至大班操场

中班年级组撤离至中班操场

小班年级组撤离至小班操场

(4)疏散到指定地点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如围墙、电线杆等),千万不要回到教室去。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确保不漏掉一名幼儿。

(5)把稳定幼儿情绪工作放在首位,对幼儿实施心里辅导,消减灾害给幼儿带来的心理障碍。

2、在室内来不及逃离的幼儿,老师应引导幼儿立即就近躲避。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缩小,躲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避免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教师教会幼儿躲避的姿势:在桌下躲避的幼儿,将一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的幼儿,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书包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七、演练结束回教室路线

指挥员发出演练结束指令,各班在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回教室。

幼儿园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幼儿园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及职责:

总指挥:(查看水情,组织全园教职工,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疏导幼儿)

广播组:(拨打报警电话,向上级及时通报险情)

疏散引导:(帮助各班班主任把幼儿带到安全部位,让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并上报)

警戒救护组:(负责联络工作并组织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各班负责人:班主任及带班教师分组分别负责幼儿前后迅速撤离。

二、幼儿园防洪防汛工作预案: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橱窗、传单等多种形式,把防汛知识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害能力。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交通、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坚决封闭幼儿园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密切注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将师生迁移。

4、遇洪水侵袭园舍,立即启动防洪预案,疏散人员和财产,确保师生安全。

5、暴雨洪水过后,及时对园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6、汛期坚持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一旦发生险情和意外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7、幼儿园要组织抢先小组待命,对容易受侵蚀的设备、图书等做好转移准备。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8、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幼儿园重大灾情发生。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事故,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疏散时注意事项:

1、根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疏散线路。

2、全园教职工迅速到位,通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情绪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要清点人数,对救出的人员进行清点,看是否全部救出。

4、水灾严重的情况下要组织幼儿按原有疏散路线向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儿年龄小自理能力差,加强教师思想道德观念,认真负责,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能力。在需要时要有于献身的精神。

幼儿园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体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副组长:

成员:全园教职工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园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园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学生,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园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保健员),做好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10

为提高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潜力,进一步提升应对地质灾害的潜力,确保辖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和谐稳定环境,根据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地质灾害的治理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突发性致灾地质作用为重点,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处置原则及适用范围

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领导水平,确保在发生地质灾害时,有统一协调的领导组织机构,决定调整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领导小组。

(一)调整后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区辖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执行上级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督查各部门和各企业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潜力,下达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对灾情实施救援,统一部署,安排指挥各组成机构的工作任务。

3、协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基本状况,向上级报告和友邻乡镇通报状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4、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时,组织成员亲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5、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6、组织完成地质灾害后的规划重建工作和其它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随时掌握地质灾害状况,为领导小组决策带给所需的信息。

2、依据领导小组命令,组织各单位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求灾,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统一救援行动。

3、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灾害调查状况,受领导小组委托,全权处置灾害现场的各种突发事件。

4、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5、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6、负责协调应急调查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7、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四)成立抢险救灾小组

为确保处置地质灾害工作的顺利进行,组建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张其军同志担任。

1、组织协调指挥各相关单位和救援队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

3、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抢险救援分队分3个小组,分别是治安小组、抢险救援小组、医疗救护小组。

治安小组由派出所人员组成,齐洪斌为小组长,主要负责预防和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抢险救援小组由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组成,闫文彪为小组长,主要负责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排险防治措施防止灾情扩大,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医疗救护小组由榆树沟卫生院人员组成,李亚斌为小组长,主要负责在地质灾害现场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带给必须数量的伤病员治疗床位。

四、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措施

(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要进一步加快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二)信息收集与分析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省境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依法管理、快速反应。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快速反应能力。

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根据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和发展阶段,对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实行有计划的监测避让措施与勘察治理措施相结合。

2、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2.1组织体系

湖北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为湖北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协调机构。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国土资源厅分管地质环境的副厅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2职责任务

2.2.1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审定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武警湖北省总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市(州)、县(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分别简称市(州)指挥部、县(市)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指挥长发布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决定;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等重要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市(州)、县(市)指挥部和省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省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省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省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3、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3.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3.1.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3.1.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3.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3.2.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2.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3.3.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3.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3.4.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4.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12

为了认真落实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防汛抗旱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辽安委明电18号)的通知,积极配合当地行政部门及时、有效、规范、高效地开展防讯卫生应急工作,不断提高自然灾害卫生应急能力,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有效保障灾区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体系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

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防讯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统一指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防洪救灾医疗救治应急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处

(二)领导小组下设立五个工作小组

1)应急指挥组:负责应急情况下的调度指挥,并提供所需的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用品、药品等。

组长:马玉鹏

成员:刘涛、张维柯

2)医疗专家救援组。负责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指导临床救治。组织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确保伤病员和抢险工作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组长:武艳梅

成员:

3)综合组: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的汇集及搞好宣传发动,做好“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的宣传工作。

组长:赵秀文

成员:朱香玉、张爽

4)后勤、安全保障组:负责卫生应急所需物质的采购、调拨、供应及相关车辆的调动。

组长:管万历、杨超杰

成员:赵大光、李庆华

5)消毒隔离组: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组织我院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消毒隔离措施,严格做好院内院外感染的预防工作,和外来医务人员到我院诊治病人的防护工作,检查消毒隔离质量防止交叉感染。

组长:王玉英

成员:佟青、张力、席向前

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我院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医疗救治”的卫生应急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院严格按照“平级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防讯救灾卫生应急队伍,成立我院防汛救灾卫生应急队伍的领导小组,并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应急办公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该项目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工,落实各级责任,做好本地区防汛救治卫生应急工作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加强管理,快速反应

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规定及时、认真启动本地区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治反应。坚持按“及时、有序、规范、高效”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区防讯救灾医疗救治卫生应急医疗救治工作的各项准备、救援工作。

(三)加强培训,规范诊治

防汛救灾医疗救治应急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对全体医务人员防汛救灾医疗救治应急工作知识的培训,让医务人员尽快掌握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工作,提高对防汛救灾医疗救治应急工作的诊治水平,针对自然灾害的卫生应急响应级别,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演练。

(四)健全制度,确保落实。

要健全防汛救治卫生应急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防汛救治卫生应急队伍的管理;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医疗急救经验的专家对全院医护人员做好防汛救治卫生应急工作知识的培训;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工作,储备适量的卫生应急物资,定期检测、维护卫生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五)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要认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防治疾病交叉感染。落实各项消毒隔离措施,针对承担的不同风险程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三级防护,要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物质保障

医院责成急诊科、药剂科,建立健全防洪救灾医疗救治应急物资(救治床位、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器械等)储备机制。

医院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工作,储备适量的卫生应急物资,定期检测、维护卫生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二)交通运输保障

我院已配备的防汛救治卫生应急工作交通工具,要与承担的卫生保障任务相适应。洪汛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优先运输卫生应急人员、物资和伤员。

五、应急响应

发生洪汛灾害后,我院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人员赶赴事发地,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对当地灾情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能力作出评估。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灾情、伤情、病情、疫情进行分级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事件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响应程序。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13

一、基本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村。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等。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能力。

⑵落实防灾责任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责任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责任分工

⑴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⑵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村、组。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14

一、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各个机构及其人员的应对地质灾害事件职责,保证联系渠道畅通,做到地质事件发生后,在各种紧急情况下,都能有效地实施现场救援工作,避免施救过程中的盲目性,使应急救援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秩序的进行,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和救护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事故救援成本和风险,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湟源县大华水库项目部承担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控制和救援。具体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企业和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做到信息畅通,反映迅速,指挥有效、措施得力、抢救及时。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部门配合、快速高效。

3、任何单位、人员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为抢险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4、救援工作由救援队伍(人员)在自身防护完备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应对地质灾害成立指挥部领导小组。

2、职能部门职责

⑴安全部门: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的报警、情况通报和处置工作(包括:绘制事故现场图、收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调查事故经过、作好调查笔录,分析事故原因等),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保险索赔提供相关凭证,按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负责向有关部门和隶属上级组织的快报工作。

⑵生产部门:负责事故处理时生产系统的总体调度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联络通信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事故和救援情况的信息;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抢险人员,调配抢险设备和物资,疏散引导人员,抢救受伤人员;负责落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⑶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技术措施、方案的归口管理,及时拟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塌方;承重平台、脚手架塌垮;大型设备设施倾倒;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蔓延的预防技术措施。

⑷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警戒保护、治安保卫、现场摄影摄像、医疗救治、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保证足够的事故应急救援用车和伤亡人员的生活必需品;配合生产调度部门做好现场人员的疏导,协助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负责消防、交通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工作。

⑸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大型机械、设备、工程车辆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供应;协助工程技术部门拟定应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负责事故损失估算。

⑹财务经营部门:负责提供事故应急处理急需资金;负责相关索赔资料的收集和汇总以及保险赔付交涉等。

⑺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无条件地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提供救援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品,积极参加事故救援抢险,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各职能部门、施工单位和全体员工都负有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调度和安排,提供抢险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物资,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抢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务是在发生重大地质灾害事故时,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和分工如下:

⑴通讯联络组:担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任务。由单位、项目部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人员组成。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其日常协调工作。

⑵治安联防组:担负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疏散群众任务。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⑶抢险抢救队:根据预先制定的技术方案,负责事故现场人员、设备的抢救、抢修工作,排除险情,遏止事故蔓延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由机械设备、机电单位等与抢险有关的施工单位人员组成。生产指挥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受伤者的寻找、紧急救护、安全转移以及联系外援求助。由现场医护人员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⑸物资供应组:承担应急抢险救援物资供应任务。由物资部门人员组成并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⑹运输组:负责护送伤员及其生活必需品的运输,承担抢险物资的运输任务。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⑺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做好调查笔录,绘制事故现场图,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或录象,收集事故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保险索赔、事故责任认定提供相关凭证。由安全、生产、技术、综合办公室、工会、事故单位等人员组成,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⑻善后处理组:负责核实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等情况,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工作和其他善后事宜。由人事、安全、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人事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六、地质灾害救援准备

1、加强对救援队伍和全体职工的培训,把应急预案分解到每一个岗位,使每个人都熟悉应急救援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高对付地质灾害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定期进行地质灾害预案演练,在演练或应急响应结束后,评审应急预案,必要时修订预案,以提高应急能力。

3、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场所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做好标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状态。

七、地质灾害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1、地质灾害预案的起动前提,施工场区有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所述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地质灾害预案的其他紧急情况。

2、地质灾害处理响应流程图。

八、报警和通讯

1.发现或得知发生地质灾害事故的人员,应当立刻向单位领导或安全管理、生产指挥部门报告。

2.安全管理、生产指挥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单位主要领导,并通知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火速赶往事故现场。

3.地质灾害指挥部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施工局和工程局。工程局和施工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4.报警和通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发生事故的单位、工程项目、事故态势;

(2)事故类型:

(3)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设施的损坏情况;

(4)事故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断;

(5)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九、现场抢救

1.在地质灾害救援专业队伍未到之前,事故发现人、事故单位及临近相关单位,根据事故类型,迅速采取适当有效的抢救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避免事态扩大;

3.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外援力量和相关方支援救助。

4.当事故得到控制后,事故调查组立即对事故展开调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施工单位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尽快恢复生产。

十、应急预案终止

应急救援预案经过实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现场所有抢险工作已经完成,人员均得到清点,并确保未授权人员不会进入事故现场,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十一、其他

1、预案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2、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执行施工局相关规定。

3、本预案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编写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15

一、总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因地制宜,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四)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发现灾害的灾前应急、灾害发生过程中应急和灾害发生后应急。

(五)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乐居乡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1、乡指挥部组成:

乡指挥长:乡人民政*乡长

乡副指挥长:乡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所副乡长

国土资源所所长

成员:国土资源所、财政所、派出所、水管站、民政所、卫生院、安监站、武装部、乡中心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2、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调动、整合全乡救灾力量,决定并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启动《乐居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乐居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办公室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乐居国土资源所所长兼任。成员由国土资源所同志组成。

2、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乡政*的应急救灾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和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发布,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部门的职责

国土资源所:承担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构筑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乡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害评估,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

乡财政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及其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救灾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派出所:负责应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水利站:组织和督促主管部门开展库周、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抢险、救助工作;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制定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及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院卫生: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等,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安监站:负责灾区的生产安全,并指导、监督灾区迅速恢复生产;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中心校:负责灾区学生转移安置就读和灾区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通讯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的通信畅通;电力部门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视灾情需要,武装部在乡政*指挥下,负责迅速调集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转移灾民、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其他有关部门在乡政*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乡人民政*和国土资源所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二)国土资源所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和XX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

(三)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国土资源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向乡政*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

(四)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将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的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村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或国土资源所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乡人民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备灾工作

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做好备灾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一)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定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需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乡人民政*要组织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勘测和应急治理工作。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二)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乡人民政*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三)筹集救灾资金。财政所应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防治反应

(一)地质灾害应急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于及时将灾情速报区人民政*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应在上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政*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协助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16

为提高管理处应对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公路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辖段内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管理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公路管理处为主的管理体制。

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三、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由道路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信息中心)、现场处置组组构成。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1.为加强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防御和处置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成立管理处道路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应对道路突发地质灾害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集团公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2)统一指挥管理处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负责管理处地质灾害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3)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工作;

(4)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5)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

(6)负责收集、汇总地质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7)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中心(信息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处理上级和应急协作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管理处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第一时间与医疗单位、消防单位联系,确保及时救助,保障生命安全;

(4)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交通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工作;

(5)协助应急办公室收集、汇总地质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管理处内相关部门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六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各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含)以上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

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省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

(3)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

(5)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事故救援小组

由管理处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1)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和指挥,保障作业安全;

(3)当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统一指挥时,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5)指定专人负责与各应急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组长汇报情况;

(6)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交通管制小组

由路政稽查科负责人任组长,路政、施救人员及有关部门组成。

(1)在地质灾害救援期间组织、协调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清障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疏通地质灾害导致的道路、收费站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疏导交通工作;

(3)负责公路通阻情况统计及公路滞留人员数量上报工作,尽最大努力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道路抢通小组

由养护科负责人任组长,养护人员、养护应急小分队以及其他部门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抢修地质灾害损毁的.道路、桥梁、隧道、收费站等公路设施,保证公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设备及物资的调配;

(2)负责联系、协调行业内应急力量及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通信保障小组

由中控室负责人任组长,中控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2)负责通信保障工作;

(3)保障应急指挥部下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文件的传真和告知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小组

由经营科负责人任组长,经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总结评估小组

由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

(1)调查、核实险性或灾情,同时会同有关人员对险情或灾情进行实时监测,查明灾情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

(2)对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交通管制小组、道路抢通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事故救援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事故救援小组、交通管制小组、道路抢通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地质灾害预警状态或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四、预警预防

(一)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个单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同时与省、市的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质等部门密切合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二)预测、预警信息

1.信息内容

地质灾害险情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威胁对象和范围

2.信息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1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3预防和预警机制

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5.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5.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6.3应急技术保障

6.3.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3.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

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6.4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5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6.6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7预案管理与更新

7.1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7.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8责任与奖惩

8.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18

为保障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为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市地质矿产局。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专业组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

市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特种工程抢险组

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电业局、物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种工程抗灾抢险,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它严重灾害的抢险任务。

(三)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四)紧急救援组

市民政局、粮食局、教委、物资总公司等部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五)市政保障组

市水利局、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居民的给排水等公共设施进行抢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能鉴定,组织搭建临时住宅。

(六)治安与交通管理组

市公安局负责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通讯保障组

市网通、移动、联通等公司负责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八)电力保障组

市电业局负责组织修复输变电设施和电力调度等,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九)应急运输组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修复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十)灾害调查及监测组

市地质矿产局会同市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十一)应急资金保障组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预算、筹措和拨款。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负总责。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各乡镇、各专业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成立抢险救灾领导机构,组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配备抢险救灾装备,备足救灾物资,确保发生灾害后,抢险救灾队伍能够快速出动,及时救援灾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抢险救灾机构及抢险救援队伍人员名单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一)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害影响分析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情影响分析见附件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分临灾和灾后两种情况:

(一)临灾时的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处于临灾状态时,隐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做好启动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避灾疏散;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因险情扩大,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建议及险情实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通报市地质灾害各抢险救灾专业组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随时将灾情变化趋势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若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镇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指挥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同时将灾情规模等情况及时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灾情进一步扩大。

若发生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在启动乡镇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必须赴现场进行应急指挥,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市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部署、指导和协调各抢险救援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平息灾害谣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市地质矿产局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一)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信号见附件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的应急通信保障

发生地质灾害时,由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通知有关通讯公司检查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六、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启动

各乡镇及交通、水利、建设、旅游、教体等有关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制定完善行业和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时,按照市政府命令及时启动本部们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务必于5月30日前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七、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19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特别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责任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判断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责任,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责任,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20

为了保障汛期灾情发生后,我中心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汛期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政府和区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毕晓南主任任组长,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组长;李为君、贾方军、刘昌明、张景勇、宋秀涛、沈洪岐、隋海博、綦远林、赵之章、宋继龙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各工作组开展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汪守文,副组长王世越、于国英,疾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调度各专业队对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建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检验、后勤保障等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及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并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督促各专业小组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郭同春,副组长:兰艳、刘冬月;成员:张景勇、沈春霞、李丽、赵国萍。

医疗救治工作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2、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各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业务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协调、调度各救治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治指挥,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报告医援信息。

(四)卫生监督组:组长李为君,副组长崔明,张凤芝、宁静、刘昌明为成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建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培训,开展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组长许阳,宋继龙、赵之章、陈晶为成员并宣传教育组职责

主要负责救灾防病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中心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组负责辖区内汛期灾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灾害后传染病或疾病的发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组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医疗救治工作组总指挥和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区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政府或区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与奖惩

我中心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组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应急各工作组成员要在区委、区政府、本单位汛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发生洪水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2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x县20xx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突发地质灾害,尤其是场镇、各中小学校、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居民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县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范围内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各部门紧急救援;协调武警、消防中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以及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归档;指导各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各乡镇参照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预防预警

(一)已有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易发生石块崩塌的路段,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安全。

风景区管理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风景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工程治理。

相关乡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治理。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

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乡镇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络的作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县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三)发放防灾明白卡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速报县和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和市国土资源局。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乡镇xx县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领导下,由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县公安、武警、国土、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二)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乡镇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领导下,由辖区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本地国土、建设、水务、民政、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应急响应结束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县公安局负责调动公安、武警、消防部队帮助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及时消除隐患。县规划和建设局、水务局、安监局、县供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公司、消防等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上学问题。

(二)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县水务局、防洪办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如发生的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水、气、渣),县环保局负责配合进行水、气、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灾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经济和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四)治安、交通和通讯。县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恶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县交通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电力公司负责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和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电力畅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局、救灾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和救灾物质的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六)信息报送和处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报告县指挥部;县广电局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七)应急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其它职责

县武警中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等工作。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社)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各乡镇x县级相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等有机结合,建立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国土所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22

为有效处置我乡境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其中小型地质灾害为:因地质灾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三)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省、市、县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乡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县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地质灾害抢捡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谢芳菲任组长,曾博、朱喜珊任副组长,聂佳枫、刘军文、林向军、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资源所),林向军兼办公室主任。

(二)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配合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做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联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度全乡人力、物力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2.乡原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会同乡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的部署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负责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进行危房检查,组织指导群众安全转移。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3.乡原水管站:组织和督促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委会通报降雨信息,汛期动态。

4.乡原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乡政府对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乡林业派出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6.乡卫生院:及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在上级行政职能部门指导下建立与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和汛情的信息网络。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紧急情况或险情报告,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还应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三)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基层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乡、村、组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乡国土资源所报告。

(四)乡人民政府及时将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时组织通知到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村委会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乡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当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厅)局,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力量救灾,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二)小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将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五、善后处置工作

(一)地质灾害工作发生后,乡各级组织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善后工作,民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文化广播站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乡直各单位、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相应的补偿。

(四)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23

为有效防治我村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南平市、武夷山市的部署,结合××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工作组:在乡镇政府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村成立应急工作组,组长由(村主任或村书记)担任,成员有…(村两委、各村民小组组长和国土资源协管员)。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基本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民兵营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地质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组成。

(3)村国土资源协管员:负责发布本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地质灾害点监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各村根据实际进行分工。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巡查范围见村(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表。

二、防灾抢险

1、汛期值班人员表

值班人姓名

电话

值班人姓名

电话

注:值班采取一人一班制,具体以当时安排为准。

2、地质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见附表一、二]。

3、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本村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质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4、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地质灾害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专人)保管。

社区在街道办事处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社区应急工作组,并按本提纲制定相应预案。

附表一

×村自然村(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避险表

序号

地质灾害点名称

受威胁范围

监督监测责任人

监测责任人

预警信号发布人

撤离路线

安置地点

户数

人数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合计

备注:1、疏散指挥人:电话:;2、预警信号:鸣锣;3、险情上报人:电话:

附表二

×村自然村(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避险表

序号

易发地质灾害

地段名称

受威胁范围

监督监测责任人

监测责任人

预警信号发布人

撤离路线

安置地点

户数

人数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合计

备注:1、疏散指挥人:电话:;2、预警信号:鸣锣;3、险情上报人:电话: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24

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毕晓南主任任组长,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组长;李为君、贾方军、刘昌明、张景勇、宋秀涛、沈洪岐、隋海博、綦远林、赵之章、宋继龙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各工作组开展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汪守文,副组长王世越、于国英,疾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调度各专业队对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建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检验、后勤保障等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及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并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督促各专业小组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郭同春,副组长:兰艳、刘冬月;成员:张景勇、沈春霞、李丽、赵国萍。

医疗救治工作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2、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各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业务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协调、调度各救治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治指挥,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报告医援信息。

(四)卫生监督组:组长李为君,副组长崔明,张凤芝、宁静、刘昌明为成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建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培训,开展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组长许阳,宋继龙、赵之章、陈晶为成员并宣传教育组职责

主要负责救灾防病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中心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组负责辖区内汛期灾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灾害后传染病或疾病的发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组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医疗救治工作组总指挥和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区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政府或区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与奖惩

我中心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组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应急各工作组成员要在区委、区政府、本单位汛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发生洪水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25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幼儿园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及职责:

1、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总指挥:(组织全园教职工,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疏导幼儿)

广播组:(拨打报警电话,向上级及时通报险情)

疏散引导:(帮助各班班主任把幼儿带到安全部位,让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并上报)

警戒救护组:(负责联络工作并组织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各班负责人:班主任及带班教师分别负责幼儿从各个安全出口迅速撤离。

二、幼儿园防汛工作预案: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专题会议、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把防汛知识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害能力。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交通、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滑坡的地方逐点检查,特别要严禁车辆停放在幼儿园门前。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密切注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幼儿园整体滑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将师生迁移,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汛期坚持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一旦发生险情和意外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幼儿园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幼儿园门前台阶架空层下保健室、图书室、科学发现室的设备做好转移准备。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6、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幼儿园重大灾情发生。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事故,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疏散时注意事项:

1、根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疏散线路。

2、全园教职工迅速到位,通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情绪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要清点人数,对救出的人员进行清点,看是否全部救出。

4、灾情严重的情况下要组织幼儿按原有疏散路线向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儿年龄小自理能力差,加强教师思想道德观念教育,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能力。在需要时要有勇于献身的精神。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快速、高效地处置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地质灾害引起的建筑物、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损坏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产品经销公司和职工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企业和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发挥"预防为主"的作用,特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上级单位相关预案,结合HB公司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置因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灾害以及其它不可预见地质灾害造成的建筑物、生产经营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事件。

第三条公司因地质灾害而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队伍的基础作用;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应急综合处置能力;

(三)统一指挥,支援协作。在公司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发挥集体优势,视灾情动员全公司或部分单位支援协作,密切配合,开展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四)考虑全局,突出重点。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地质灾害事件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五)信息畅通,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保证信息通道畅通;确保指挥、灾情、设备状态、抢修队伍、物资资源等信息及时、准确、可靠的下传上达;信息报送和对外发布统一归口,数据唯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为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处理体系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构成见HB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研究成立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组,必要时组建前线应急指挥部。

第五条公司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公司应成立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总指挥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或由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组长、副组长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成员由公司综合办公室、销售部、物流管理部、市场信息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负责人由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委派,成员由相关单位和部门组成。具体的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指挥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生活保障组、运输保障组、善后处理组、新闻宣传组等工作组;

2.公司组建抢险指挥组,负责地质灾害区域的生产安全、火灾、危化品泄露等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并服从产品经销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

3.治安保卫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参与地质灾害区域治安、保卫、消防和人员疏导、疏散和撤离无关人员,对区域实施警戒和管制;

4.医疗抢救组由地质灾害单位相关部门组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对受伤人员实施抢救治疗工作;

5.运输保障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协调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及抢险作业;

6.生活保障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组织生活后勤保障队伍,实施抢险救援的生活后勤保障;

7.新闻宣传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对外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和有关抢险救援的宣传报道;

8.善后处理组由综合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组成,进行有关善后处理。

第六条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质灾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接受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领导,就公司应急处置工作请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供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公司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研究决定公司抗灾救灾重大部署和决策;

4.宣布公司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决定启动和终止事件响应;

5.发布相关信息。

(二)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及其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2.开展信息搜集、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3.协调公司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与政府部门沟通,汇报应急相关信息;

5.协助发布有关信息。

(三)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负责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和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抢险指挥工作组及其职责。

负责现场抢险、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分析设施设备受损情况,制订抢修方案;了解掌握地质灾害的情况和现场抢险进展,及时向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对地质灾害区域的生产安全、火灾、危化品泄露等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五)治安保卫工作组及其职责。

参与地质灾害区域治安、保卫、消防和人员疏导、疏散和撤离无关人员,对区域实施警戒和管制。

(六)医疗抢救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治。

(七)运输保障工作组及其职责。

协调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及抢险作业。

(八)生活保障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织生活后勤保障队伍,实施抢险救援的后勤保障。

(九)抢险指挥工作组及其职责。

对外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和有关抢险救援宣传报道工作。

(十)善后处理工作组及其职责。

了解地质灾害后员工的安全健康情况,负责地质灾害突发

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公司职责:

1.事发单位及其职责:

(1)接受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2)接受地方政府领导,组织力量积极参加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就公司经营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请求地方政府提供应急援助;

(3)宣布启动、解除公司的应急状态,决定实施和终止公司应急预案;

(4)组织领导公司经营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向公司报送应急信息,向社会发布应急相关信息,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应急相关情况。

2.其他单位及其职责。

充分做好参与抢修的物资、车辆、备品备件、抢修队伍、资金等各方面的准备,随时待命,听从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

第三章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第七条危险源分析。

地质灾害多发区主要分布于山区及洪涝区等过渡地带,是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

第八条危害程度分析。

重大及以上地质灾害除造成建筑物、生产经营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外,还会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巨大破坏,安全生产受到极大影响。

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对各库站的主要影响有:地震及大面积的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冲入库站,会造成库站设施损坏,建筑物被损毁,会造成化工及燃气品泄漏、人员伤亡,引发更大的'灾害。

第九条事件分级。

按国家地质灾害分级标准及地质灾害对各库站的破坏程度,将地质灾害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Ⅱ级(重大地质灾害)、Ⅲ级(较大地质灾害)、Ⅳ级(一般地质灾害)。

(一)I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Ⅰ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30及以上人员死亡的;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Ⅰ级事件状态的。

(二)II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Ⅱ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重大地质灾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Ⅱ级事件状态的。

(三)III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Ⅲ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较大地质灾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Ⅲ级事件状态的。

(四)IV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Ⅳ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一般地质灾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3人以下人员死亡的;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Ⅵ级事件状态的。

第四章预防与预警

第十条风险监测:

(一)公司应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了解地震活动趋势,制订应对方案;

(二)公司定期对处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库站进行检查,制定并实施防震加固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三)报告程序:

1.公司收到本地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通知后立即向上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同时发布预警信息;

2.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上报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或收到政府职能部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地质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第十一条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一)预警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的级别以及灾害对建筑物、库站可能造成的损坏程度,将地质灾情预警状态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Ⅰ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7.0级及以上地震和特大型地质灾害预报,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Ⅰ级预警状态;

2.Ⅱ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6.5-7.0级地震和大型地质灾害预报,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Ⅱ级预警状态;

3.Ⅲ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6.0-6.5级地震和中型地质灾害预报,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Ⅲ级预警状态;

4.Ⅳ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5.0-6.0级地震和小型地质灾害预报,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Ⅳ级预警状态。

(二)预警发布。

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地质灾害预警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地质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地质灾害预警发布流程图见附件2。

(三)预警行动:

1.Ⅰ级、II级预警行动。

发布地质灾害Ⅰ、II级预警信息后,公司应开展以下工作:

①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做好成立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准备工作;

③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抢修、应急物资等准备工作,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和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④迅速组织落实各项确保人身、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及灾后救灾应急救援措施;

⑤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做好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⑥要求预警地区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全面转入救灾准备工作。

2.Ⅲ级、Ⅳ级预警行动。

发布地质灾害Ⅲ、Ⅳ级预警信息后,应开展以下工作:

(1)公司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做好成立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准备工

作;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做好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抢修、应急物资等准备工作,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和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对预警地区启动相关预案,全面转入救灾准备工作。

(四)预警结束。

在地质灾害预报原发布机关做出撤销的决定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终止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五章信息报告

第十二条报告渠道。

公布公司应急值班室联系方式、公司各部室应急值班室联系方式,确保信息报告畅通。

第十三条报告内容:

(一)预警响应阶段,公司向上级单位报告生产运行情况、地质灾害预报动态、地方政府要求、已采取措施等信息;

(二)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公司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内容包括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事件响应阶段,公司向上级单位报告生产生活设施设备受损、抢险进展、次生灾害、人员伤亡、余震及发展趋势,应急抢修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需求等情况。

第十四条报告程序:

(一)预警响应阶段,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政府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后,1小时内报告上级公司应急办公室和应急领导小组;

(二)公司按照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对灾情与恢复的统计要求,统一归口统计汇总灾情信息,按照政府部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告综合信息;

(三)事件响应阶段,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总后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五条报告要求:

(一)公司向产品经销公司和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信息,必须做到数据源唯一、数据正确;

(二)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后,公司应急办公室应先采用手机或固话方式即时报告,了解相关情况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上级公司应急办报告事件基本情况;

(三)预警和公司Ⅱ级响应阶段执行每天定点零报告制度;

(四)公司Ⅰ级响应阶段执行每天两次定点零报告制度;

(五)公司根据上级公司临时要求,完成相关信息报送。

第十六条公司启动预警或事件响应,但未达到上级公司启动预警或事件响应者,由公司相关部室向上级公司各职能部门汇报专业信息,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综合信息;报送内容及要求按本章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章应急响应

第十七条响应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的分级,针对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响应、分层负责"的原则将地质应急响应分为两级。

I级响应:应对Ⅰ级、Ⅱ级事件,公司启动I级响应,统一领导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Ⅱ级响应:应对Ⅲ级、Ⅳ级事件,公司启动II级响应,由上级公司授权公司领导应急指挥工作。

第十八条应急程序:

(一)I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I级、Ⅱ级事件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2.响应启动:公司启动地质灾害事件响应后,应立即向上级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3.响应行动: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召开应急会议,迅速组建公司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并派出前线指挥人员。启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2)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与政府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协助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3)各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行动;

(4)由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的要求收集、汇总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信息。

(二)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Ⅲ级、Ⅳ级事件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2.响应启动:公司启动地质灾害事件响应后,应立即向上级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由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件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地质灾害II级应急响应;

3.响应行动:

(1)由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公司领导应急指挥工作;

(2)公司应急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开展新闻发布;

(3)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行动;

(4)公司应急领导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的要求收集、汇总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信息报告。

第七章应急处置

第十九条先期处置。

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应按预先制定的疏散方案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立即开展自救、互救。对可以隔离的危险源采取紧急处置,对可以抢救的物质进行抢救,采取尽可能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收集受灾情况并按规定上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组织职工疏散,尽最大能力组织或通知职工家属疏散;

(二)特殊岗位职工妥善安排自身工作后疏散,对确因工作需要无法离开危险区的职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方式,隔离故障区域;

(四)主动与政府联系沟通,完成相关工作;

(五)初步收集受损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第二十条应急处置:

(一)Ⅰ级响应:

Ⅰ级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公司各部门按照处置原则和部门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及时调整生产运行方式,隔离故障区域;

(2)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3)组织医疗救护、应急抢修在安全地点待命;

(4)储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及其他生活用品。

(5)必要时请求政府部门支援。

(二)Ⅱ级响应。

Ⅱ级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接受上级公司授权,成立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领导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2)启用应急指挥中心,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三)应急调整。

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灾情发展、灾情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是否调整事件响应级别,并根据调整后的相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四)应急结束。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上级公司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事件响应,并由上级公司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终止命令。

1.政府部门宣布地质灾害应急期结束;

2.生产经营及生活恢复正常。

(五)后期处置。

1.恢复生产。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公司应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科学规划,快速恢复"的原则,对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逐级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快速、有效地消除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保险理赔。

公司应及时统计设备损失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汇总受损情况,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理赔;

3.总结改进。

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应急办公室应对使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

第八章应急保障

第二十一条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应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持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二条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公司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应急处置所需的抢险物资。

第二十三条培训和演练:

(一)培训。公司各级人员要加强应急理论知识和技能学习,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指挥协调能力。要将应急专业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二)演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能力,不断增强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术语和定义。

预警:指根据监测结果,判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或即将发生时,依据有关法律或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并提出相关应急建议的行动。

预警分级:指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所划定的警报等级。

应急响应分级:指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影响的范围、严重程度和事发地的应急能力所划定的应急响应等级。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行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保障:指为保障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各项保证措施。一般按功能分为人力、财力、物资、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讯与信息、公共设施、社会沟通、技术支撑以及其他保障。

应急恢复:指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应急演练:指针对突发事件风险和应急保障工作要求,由相关应急人员在预设条件下,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对应急预案的启动、预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等内容进行应对训练。

风险:指某一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一般地震灾害:造成20人以下人员死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所造成的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造成20-50人的人员死亡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所造成的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300人的人员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且地震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生产总值1%的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所造成的灾害。

特别重大地质灾害:造成30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所造成的灾害。

特大型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大型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中型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小型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第二十五条本预案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预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27

为了保障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应范围:本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适用于x乡(镇)境内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的应急。

二、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

2、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3、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4、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险情出现时,由乡人民政府宣布启动本级预案。并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三、为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x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的领导指挥工作。

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动员组、动态信息组、灾害调查组、秩序维护组、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疏散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物资筹备组、搬迁安置组、灾后重建组、运输组、资金筹备组等12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兼)

成员:x

2、宣传动员组、通讯组

组长:(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农村放映员)

3、动态信息组

组长:

成员:

4、灾害调查组

组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派出的人员)

5、秩序维护组

组长:(政法委书记)

成员:(派出所人员)

(司法所人员)

6、抢险救助组、人员物资疏散组

组长:(武装部长)

成员:

7、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组长:(卫生院院长)

成员:(卫生院职工)

(计生服务站职工)

8、物资筹备、搬迁安置、灾后重建组

组长:(政府副乡长)

成员:(财政所)

(企业站)(计生办)

(民政办)

(民兵应急分队)

9、运输组

组长:(交管站)

成员:

10、资金筹备组

组长:(财政所所长)

成员:(财政所人员)

(民政办人员)

四、职责分工

1、总指挥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发布实行紧急应急措施命令,部署各项救灾应急准备,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物、财准备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有关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1)当灾情发生时,协助领导组织调度抢险救灾急需的人、财、物,同时搞好纵向和横向的协调工作,促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及时传达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指示。

(3)对抢险救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

(4)对以上技术性工作需要专业部门的指导的,经请示领导批准后及时与专业部门联系。

3、宣传动员组:

(1)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有关信息。

(2)大力宣传防治救灾过程中的先进和事迹。

4、动态信息组:

(1)及时收集灾情信息,掌握抗灾救灾情况。快速准确的报告灾情,为指挥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2)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抗灾资金、物资安排落实。

5、灾害调查组:

(1)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查明受灾范围、灾体的规模、灾害类型、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估计灾害损失和社会影响、确定其等级,预测发展趋势,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并按速报制度的原则、内容及时上报。

(2)待救灾结束后,拟定工程治理方案或搬迁计划。

6、抢险救助组:接到命令后,迅速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1)抢救受灾害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和人民重要财物、文物。

(2)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疏散灾区和危险区的人员及财产,要按照事先选择预定的路线及时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3)对灾害体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4)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

7、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1)负责迅速组织医护、防疫人员组成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3)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8、物资筹备、搬迁安置、灾后重建组:

(1)规划落实灾民转移安置点。

(2)指挥帮助灾民搭建救灾篷。

(3)保证灾民转移安全有序。

(4)为灾民提供基本生活必需品。

(5)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的住房。

(6)帮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9、秩序维护组:灾害发生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10、交通运输组:

(1)负责转移安置灾民的车辆准备,组织救灾物资的运输。

(2)负责灾中被毁道路、桥梁的交通管制及其灾后中断的道路、桥梁的修复。

11、通讯组:负责通讯设施完好,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12、资金筹备组:负责筹备资金、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险情或灾情发生时的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及安置点。

(一)预警信号

打铜锣。

(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及安置点(见附表)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28

第一部分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发生在企业区域范围内的,危害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灾应急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xx企业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本预案编制目的:确保xx企业区域内不出现因地质灾害死亡事件,提高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减轻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编制原则:按照安全第一、全体动员、全力抢险、减少损失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矿部主导、部门管理、专业处置与全员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企业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五)编制依据: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六)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自然(降雨、地震等)、人为(边坡开挖;不合理的工棚、宿舍、矿渣堆放等)因素,在企业区域范围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及其次生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1、为保证应急工作迅速反应、协调有序,企业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企业行政办公室。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为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企业成立应急抢险队。队长:副队长:、队员:、。

(二)职责:

1、总指挥(法人):组织制订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上级主管部门、企业第一副总和应急抢

险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地质灾害的作战方案。

2、第一副总指挥(第一副总):是企业法人处理地质灾害的第一助手。在企业法人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提供准确的数据。

3、副总指挥(副总):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组织处理地质灾害所必需的职工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4、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企业区域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企业,并设专人警戒;严禁在险区逗留、围观;做好后勤保障以及其他事宜。

5、应急抢险队队长:对抢险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根据应急抢险队的职责任务,保证完成对人员的救援和地质灾害处理工作。

6、医务人员: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的供应。

7、调度室值班员:及时向下传达法人的命令;按名单,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掌握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统计掌握险区人数。

三、应急保障

(一)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援救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对应急资源实施有效地管理,使之在发生灾害进行救援时,能保证正常地投入使用。

1、应急抢险队必须加强培训,随时装备好救灾所必备的各种物资,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医务室按规定配齐救灾所必须的氧气袋、急救用具以及药品等,保证随时投入急救使用。

3、留企业值班车辆无故不得擅自外出,并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二)应急通讯系统

以企业行政办公室为中心,建立完善的企业地质灾害防治通讯系统,保证电话的畅通,并随时保证县应急办、县国土资源部门有关人员的联系畅通。

(三)资金保障:

企业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既是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部分,也是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为此,企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资金要单列,保证随用随取。

(四)人员保障

1、应急抢险队队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资质考核,达到标准的,方可从事抗灾应急救援工作,达不到考核标准的队员,不能直接参与抢险救灾;

2、应急抢险队必须接受企业应急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或发现险情后,值班领导根据

避灾路线,紧急撤离灾区人员。同时,及时通知灾害涉及区域,并及时撤离。具体为:发生地质灾害(发现险情)→报告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企业行政办公室集合→法人组织制定救灾措施(第一副总协助)→法人发布救灾指令→各成员、单位根据法人的命令各负其责开展工作→抢险队进行救援。

(二)预警信号:高音喇叭(或敲锣);

(三)地质灾害避灾线路:崩塌(滑坡)危险区→两侧安全区。

(四)应急响应的一般规定: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抢险队进行救援。同时,探明灾害地点、范围。

2、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灾害范围扩大。

3、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的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人员分布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援方案。

4、接到通知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和抢险队整装待发,在法人下达救援命令后,根据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工作。各部门组织好人员,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救援工作。

5、准确核对灾区人员名单,企业医务室要做好急救准备,值班车司机待命,做好运送伤员的准备工作。

6、发生有人员伤亡或险情严重的事件,立即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清楚事故的地点、性质以及目前的现实状况。

(五)人员的撤离:按灾害预警和撤离路线有关规定进行撤离。

五、现场恢复

(一)恢复程序:救援工作结束→抢险队对灾区的安全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再检查(抢险队配合)→总指挥根据有关规定和汇报的现场安全状况,下达命令→恢复工作开始。

(二)有关要求:

1、有关部门在现场取证工作未结束前,不得进行现场恢复工作。

2、恢复工作开始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得盲目进行现场恢复工作。

3、在得到应急总指挥发布恢复工作的命令后,现场恢复工作必须按由外向里的工作程序进行。同时,应按已制定的现场恢复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4、恢复工作开始后,抢险队必须在现场值班。同时,技术、管理人员认真做好作业环境安全看护工作,防止不安全隐患再发生。

六、责任与奖惩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部门和个人,将在全企业予以表扬,并给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

(二)责任追究

1、当接到气象灾害信息或有关部门通知,不报告、不传达、不作为的,现场第一发现者发现事故隐患不报或不作为的,罚款200元/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根据其结果追究行政责任。

2、指挥部门接到信息上报后,如指挥不力,造成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主要责任人罚款500元,并视其事故责任的大小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企业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适时修订。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防治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xx企业位于县城方位,面积xx平方公里。

(二)地形地貌:区内地表地形为缓坡地貌…。

(三)植被:区内植被较差,森林覆盖率低,以荒地、裸岩为主,土质松散,易形成滑坡和泥石流。

(四)地质灾害形成原因:

1、自然原因:区内植被较差,地层裸露,地势陡峭,地势切割强烈,一旦突降暴雨,易形成突发性山洪,冲刷沟谷和河床,从而导致泥、砂、石等固体物质向下游冲去,极易形成破坏力较强的泥流、砂石流等。同时,地震也会诱发崩塌和滑坡灾害。

2、人类活动: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渣、弃石、废矿等堆放在沟谷内,开山切坡形成的陡坡等,都易在雨季或地震时诱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不合理的工棚、宿舍区搭建,可能遭受地质灾害。

二、防治重点

根据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列出隐患点,并落实责任人。

三、防治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应急指挥部成员、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长期性、严峻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认真贯彻政策法规,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有暴雨和水位异常现象时,停止或减少采矿、采石、削坡、取土、抽取地下水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确保安全。

(三)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及预警预报工作

要在企业区域范围内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掌握企业区域地质环境状况,重点排查工棚区、住宿区,矿渣、尾矿堆放区,沟谷、边坡、切坡区以及矿区公路沿线等地区,对查出的隐患点,要设立醒目、永久的警示标志,要落实监测人及防灾责任人,加强监测防治工作;对存在重大问题的隐患点,要立即整改;对通过治理可以消除的隐患点,要立即制定方案,开展治理工作。对已有的隐患点要加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职工按既定路线疏散,主动避让地质灾害。要加强与国土、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雨情、水情信息,到预警信息,立刻向全矿进行通告,使全矿区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四)加强培训演练,提高职工防灾意识

坚持“群测群防“的方针,利用悬挂横幅、发放传等形式,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灾意识和防灾知识水平。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及安置地点,增强临灾逃生能力。要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抢险队训练,确保临灾时,拉得出,用得上。

(五)加强值班值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带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灾情严重的要立即请示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同时,值班人员要迅速向县应急办、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灾情,做到上下信息畅通。

(六)加强协作,共同防灾

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企业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全面配合,形成全员防灾、责权分明的地质灾害防范机制,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矿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认真落实各项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严格按照《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内容,落实资金,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并及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上报相关资料,真正做到边生产、边治理,切实把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篇29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x县20xx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突发地质灾害,尤其是场镇、各中小学校、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居民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县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范围内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各部门紧急救援;协调武警、消防中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以及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归档;指导各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各乡镇参照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预防预警

(一)已有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易发生石块崩塌的路段,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安全。

风景区管理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风景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工程治理。

相关乡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治理。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

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乡镇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县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三)发放防灾明白卡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速报县和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和市国土资源局。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乡镇xx县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领导下,由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县公安、武警、国土、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二)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乡镇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领导下,由辖区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本地国土、建设、水务、民政、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应急响应结束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县公安局负责调动公安、武警、消防部队帮助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及时消除隐患。县规划和建设局、水务局、安监局、县供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公司、消防等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上学问题。

(二)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县水务局、防洪办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如发生的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水、气、渣),县环保局负责配合进行水、气、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灾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经济和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四)治安、交通和通讯。县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恶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县交通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电力公司负责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和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电力畅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局、救灾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和救灾物质的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报告县指挥部;县广电局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七)应急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其它职责

县武警中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等工作。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社)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各乡镇x县级相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建立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国土所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