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应急预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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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应急预案(通用3篇)

矿山应急预案篇1

一、总则

1.目的及意义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较大、重大、特大矿山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及矿山企业造成的损失,发生重大、较大、特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的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2.制定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易县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3.矿山较特大事故界定

矿山较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矿山安全事故。

矿山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的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矿山安全事故。

矿山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亿元以上,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如采空区塌陷,作业面大面积坍塌等矿山事故。

二、应急

4.指挥调度

矿山较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成立较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由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和矿产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有政府办、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卫生局、电信局、电力局、监察局、县工会、建设局、水利局、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政府,由安监局、国土局联合成立矿山较特大事故应急指挥调度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局长担任。专用电话:?8269788.

5.专业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根据矿山事故处理,救援应急措施,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组织。

①矿山技术应急组。由经验丰富的矿山安全、采矿、通风、排水及地质测量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组成,涉及单位有国土局、安监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确保在接到指令10分钟之内前往事发现场,组长由国土资源局分管矿山局长担任,主要负责事故第一现场的应急处理。应急电话:

②医护应急组。由5名以上有丰富现场救护经验的医护人员组成,涉及单位是卫生局、县医院及所在乡镇卫生院,组长由卫生局分管局长担任,确保在接到指令20分钟内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救护,应急电话:1208211283

③消防应急组。由公安局牵头,消防中心具体负责,组长由公安局分管局长担任。如遇重特大矿山火灾事故,确保应急救援小分队在接到指令20分钟之内前往事发现场。应急电话:119

④电力保障应急组。由5名以上电力技术人员组成。涉及单位为电力局及所在乡镇电管所(站)、企业技术人员。组长由电力局分管局长担任,如遇电力事故或出现电力供应等问题,应在接到指令20分钟内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应急电话:

⑤通讯保障供应组。由网通、移动、联通三家公司组成。组长由网通公司经理担任,事发地点如有电讯联系困难,应该在接到指令后与矿山技术应急组同时出发前往现场。应急电话:

⑥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应急组。由建设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组长由建设局局长担任。如遇事故中需启用工程机械设备,应在接到指令20分钟内集结设备到位并前往现场。应急电话:122

⑦信息报送发布应急组。由政府办、安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政府办主任担任。接矿山较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填卡报送副指挥长、指挥长、政府县长,申请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通知矿山技术应急组和监察督导应急组先期进入工作状态,同时负责预案实施过程中协调各组工作情况。

如无特殊情况该组与调度办公室合属办公。

⑧综合保障应急组。由政府办、安监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四家联合组成。组长由财政局局长担任,协调保证调度办公室及各应急组的后勤保障与物资供应。

⑨监察督导应急组。由监察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由局长任组长。监察督导各组责任人及有关人员按时到位,对因人为原因造成应急不及时的立案查处。

三、应急程序

如无特殊情况,应按以下程序实施预案:

6.直接应急程序

直接应急程序启动应遵循以下步骤:

①预案启动。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办公室在接到较特大矿山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并立即填卡,报副指挥长、指挥长。同时报县委办、政府办。副指挥长、指挥长报请县长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如紧急情况,副指挥长有权直接启动应急预案,预案起动后,调度办公室立即组织成立信息报送应急组。

②下达指令。指挥部调度办公室在接到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后,应按矿山技术应急组、医护应急组、通讯保障应急组、电力保障应急组、其它相关应急组、综合保障应急组、监察督导应急组的顺序通知各组行动。之后将启动应急预案的信息告知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做好人员、物资准备。

③集结到位。各应急组接到指挥部综合调度办公室指令后,应立即由组长及时组织人员、物资到位。如却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集结到位的,应向指挥长说明情况,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好应急准备赶赴现场。

④现场研究。指挥长、副指挥长以及各组进入事故现场后,应按照控制事故继续恶化一一抢救受伤人员一一疏散隐患人群一一抢救重要物资设备的顺序,结合事故发生地点及企业状况,研究制订出最佳应急处理作业手段,指导各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⑤抢险救援。各应急组应该独立、协调、有序的进行应急处理。如出现冲突,应该按照控制事故继续恶化一一抢救受伤人员一一疏散隐患人群一一抢救重要物资设备的顺序作业。

⑥抢险救援结束。当险情得到控制、负伤人员得到稳定救治、伤难者数目清楚、资产安全后宣布抢险救援结束。各应急组将应急处理情况汇总,由应急组长、付指挥长、指挥长、企业负责人、所在乡镇乡镇长签字后,送调度办公室存档以备事故调查处理。

⑦应急完毕。当各应急组确认无再发生险情可能时,报副指挥长、指挥长,由启动预案领导宣布应急完毕。

7.间接应急程序

①相关部门接到指挥部调度办公室应急通知后,应按要求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待命。

②请求支援的应急准备。指挥部调度办公室和信.息报送发布应急组应及时掌握应急动态,如确需部队、县外或上级支援的,经副指挥长、指挥长批准后及时求援。

四、善后处理

8.伤亡人员救护及处置

应急结束后,救护应急组应将伤者稳妥移交到医院救治,对死者现场出据死亡证明。

9.现场清理

事故单位在技术应急组的指导下清理事故现场,统计财产损失情况。

10.事故调查

应急完毕后,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监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认定为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保障、纪律及奖惩

11.调度办公室做为常设机构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坚持24小时不断岗,及时受理事故报告。各应急组做为临时机构,要常设固定人员,确保一遇重大险情,能够按要求快速到达指令地点。

12.各应急组一旦接到行动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阻,如因人为因素延误的,交监察局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3.各应急组按指令抵达事故现场后,要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行动,如果因不协调致使应急延误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4.对在应急救援中表现勇敢、效果突出的应急人员和单位,报县政府批准,予以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

矿山应急预案篇2

为落实美丽浙江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十三五”时期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不治理,20xx年6月,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不治理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废弃矿山规模,距离铁路、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远近,视觉污染情况,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等,确定了531处重点治理矿山,要求于20xx年年底前完成重点治理矿山治理工作。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发现,“规划”确定的531个重点治理矿山治理进度较慢,截至20xx年9月30日,已完成治理的废弃矿山369处,正在进行治理的废弃矿山140处,因涉访涉诉、重点工程阻断等原因未能如期开展治理的废弃矿山22处。

一、整改目标保质保量完成《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不治理规划》(20xx-20xx年)中确定的531处重点治理矿山治理任务。处于“四边”区域需要采用工程修复方式治理的,要倒排时间,争取今年年底前完成修复任务;确实难以完成的,确保在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同时,要丼一反三,全面查找全省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存中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二、整改计划一是立行立改。问题发现以来,省厅立即行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与项督察。各地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分解任务,逐级传导压力,抓紧落实整改。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未如期完成治理的162处废弃矿山,已完成治理26处。

二是长期坚持。对督察时发现的162处未完成治理的废弃矿山,要列明清单,制定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目前已完成治理废弃矿山26处,正在进行治理136处,其中预计20xx年年底可完成治理98处,20xx年底完成38处。对20xx年丌能完成治理的38处废弃矿山,省厅将编制并实施“十四五”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行劢计划,并将其列入20xx年工作任务中,进行台账式管理,确保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531处重点治理矿山清零。

三、整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再深化,切实增强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的使命感。要上下联劢、全员参不,以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整改“攻坚战”,以这次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整改推劢长效机制的建立、推劢工作落实。针对“规划”执行严重滞后等问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工作责任再压实,切实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20xx年10月起,省厅将实行月报制度,督促各地全面完成重点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任务。同时,针对“规划”确定的531处废弃矿山治理完成情况,对未完成治理和生态修复的矿山,将采用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手段进行全流程监管,切实提升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监管能力。结合实地抽查等多种手段,实时掌握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进度。采取考核、通报、督察等多种方式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自然资源厅重点治理矿山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盛乐山任组长,生态修复处、矿保处、总督办、省国土整治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具体负责问题整改与题部署、督导推进等工作。尚未完成重点治理矿山治理任务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重点治理矿山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未完成的治理的重点矿山要建立局领导挂联包矿修复机制,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倒排时间,进一步健全《规划》确定的重点治理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废弃矿山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工作。

矿山应急预案篇3

一、尾矿开发利用设计与施工

尾矿是采矿企业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排出的“废弃物”,但同时又是潜在的二次资源,当技术、经济条件允许时,可再次进行有效开发。积极研究尾矿的矿物成分分析,开拓新的用途,实现无废料排放,是矿产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同时,加强尾矿综合利用的技术创新,研发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加快研究成果转化。

二、矿山开采废水处理

矿山废水是在矿山范围内,从采掘地点、选矿厂、尾矿坝、排渣场以及生活区等地点排出废水的统称。开采、选矿、运输等诸多生产及辅助工艺均需使用大量的水,这些废水的排放量大、持续性强,对环境污染严重。对于矿山废水的处理,采取持续地发展高效、廉价、安全及操作简便的`处理技术,实现废水达标排放。

三、矿业废弃地复垦、利用设计与施工

矿山废弃地是指为采矿活动所破坏的,非经治理而无法使用的土地。矿山废弃地复垦与利用,有利于盘活存量用地,缓解土地资源瓶颈约束,促进耕地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规划协调”的原则对矿山废弃地进行复垦与利用,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应。

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设计与施工

遵循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并实施,有效实现对矿山环境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治理。如对矿山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对矿山"三废"进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对矿山开发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采空区及煤层自燃、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勘查与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