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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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精选14篇)

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篇1

1、编制目的

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建设期防台风工作,为项目部以及施工现场的防台准备、应急行动、恢复检查、恢复工作等提供应急标准和具体的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及工程概况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工程概况: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项目范围内所有人员、设备。

4、台风分级及危害分析

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结合《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本预案预警信号施行福建省要求,福建省台风预警信号。

本地区位于福建省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夏秋季常有台风暴雨,每年5~11月为台风季节,主要集中在7~9月。台风季节长,夏秋受台风侵袭,在台风影响下,常带来狂风暴雨和风暴潮,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国民经济建设带来严重的威胁和危害。

台风主要危害:大风浪对码头施工人员和船机设备的损伤,甚至毁灭性摧毁,包括工程结构实体。根据台风强度的不同,造成相对应的危害。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信号对应风险级别为:Ⅳ级(一般)对应预警告级风险级别、Ⅲ级(较重)对应警告级风险级别;Ⅱ级(严重)对应危险级风险;Ⅰ级(特别严重)对应灾难级风险。

5、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篇2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暴雨等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我公司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防御措施,建立防台风、暴雨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风、抗雷暴雨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门百思特精细化工厂的台风、暴雨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暴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暴雨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部门主管人员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全厂员工参与方针。

(3)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暴雨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小组联合行动、

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风、暴雨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4工作重点

(1)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质安全转移;

(3)仓库、车间、办公室、车棚等设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设立防台风、暴雨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防台风、暴雨抢险救灾工作。

2.2应急小组组成

应急小组总指挥由贾彦卓担任,副指挥由侯东旭担任;应急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主管、办公室人员组成;应急小组办公室在防台风、暴雨抢险救灾工作时设在行政部。

2.3应急小组总指挥员的主要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全公司的防台风、暴雨等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部门统一部署防台风、防暴雨等抢险救灾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防台风、防暴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政府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风、暴雨预案;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暴雨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台风、暴雨检查;负责发布台风、雷暴雨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4应急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

(1)台风、暴雨来临前,负责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做好防台风、暴雨工作,检查公司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作业人员;

(2)负责组织保安队员和员工参加抢险、抗台和救灾,并参加重要物质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同时做好参加防台风、暴雨抢险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负责厂区内防台风、暴雨工作;确保排水、排洪畅通,对因房屋建设而可能造成的内涝,要及时解决落实;做好公共基础设施、宣传栏、广告牌、高空挂物、行道树、庭院灯等的防台风、暴雨工作;

(4)负责有关防台风、暴雨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负责防台风、暴雨,排涝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

(5)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公司厂区安全,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6)在防台风、暴雨紧急期间,协助组织员工撤离和转移,负责公司的防台风、暴雨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7)负责防台风、暴雨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出抗灾、补救措施;承担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应急小组人员及物料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调度工作;

(8)台风、暴雨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开展防台风、暴雨检查;负责发布台风、雷暴雨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三、预案实施

(一)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台风影响:

1、公司应急小组指挥成员下达防台风通知,应急小组有关人员注意收听气象消息,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应急小组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及班组,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应急小组要合理协调各部门,停止相关生产作业;

2、应急小组要配合公司领导小组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采取相关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1、应急小组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

2、公司停止生产作业,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应急小组组织人员巡视公司,配合公司领导小组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公司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4、台风期间,发生公司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按公司《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5、台风过后,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应急小组应检查受损情况,并向公司上报,对于公司安全设施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四、台风预警分级

4.1预警级别,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将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a.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b.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时,应急小组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根据台风影响程度,防指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员工发布。

c降雨实时预警

加强降雨监测,防指在收到气象部门的强降雨信息后,立即发出警报。各部门得到强降雨警报后,立即组织员工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4.2、台风预警等级信号根据气象局信息通告发布

4.3.应急保障措施

a台风来前首先刮起强风,强风有可能吹到建筑、高空设施,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台风来临前,千万不要在木工棚、临时建筑、电线杆、树木、宣传牌等容易造成伤亡的地点逗留。

b强风会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伤砸死事故。因此,在台风来临前检查吊挂物品,要固定灯架、货架、空调室外机、雨棚等,以确保安全。

c如遇玻璃松动或有裂缝,请在玻璃上贴上胶条,以免吹碎后,碎片四散。

d台风来临时,要迅速切断各类电器的电源防止雷击,关紧门窗,以免被强风吹开,同时远离挡风的门窗,以免被暴风吹来的碎片击中。台风来时还要检查并缚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件,如窗户等。不要在玻璃门、玻璃窗附近逗留。

e尽量减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内。若不得已确实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墙,应注意躲避随风吹来的树枝等杂物和可能倒塌的树木,墙砖,电线等。

f发现他人遇险,应及时报警,并在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应尽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5.奖惩

对防台抗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于表彰,对防台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由应急小组报请公司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1医院急救电话:120火警:119匪警:110

5.2防台防汛应急物资设备情况表(略)

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篇3

1、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提高对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整合一切可利用资源,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的原则

在施工地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做好预案编制和应急准备工作;在事故发生或灾害形成时及时启动预案,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活动;当灾害较大需要外界支援时,由业主统一指挥和对外联系,确保社会支援资源满足救援需要;

3、施工负责的原则

根据项目部承包的工程范围,在事故发生或自然灾害形成时,首先进行应急行动,开展救援和抢险自救活动,并且及时向上级报告;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向外请求支援;

4、保证重点的原则

在应急处置活动中,必须做到以人为本,必须把人的生命摆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伤害扩大,尤其要保证参加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被救援人员不要受到二次伤害;

5、分工负责的原则

预案制定后在进行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时,首先应按施工生产作业范围落实分工;在情况紧急,事故单位确实无法满足自救时,应当及时向临近单位进行求助。

6、组织机构及职责

6.1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包括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部各部门和所属各施工队。

6.2指挥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生产负责人

成员:工程项目部人员及各部门主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2、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及其分工职责(1)、领导小组组长:

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紧急事件级别,这些分析应根据相关危险类型、它的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进行;

2、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

3、指定代理人,以便在特殊情况(因故不在现场或在指挥中受伤)下履行其职责;

(2)、领导小组副组长:

1、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减缓事故后果的行动建议;3、进行现场事故评估;

4、控制紧急情况;

5、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3)、联络调度组负责人:

1、联络调度组协助副组长对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2、积极组织救护和现场的保护;

3、负责现场应急所需机械、人员的调度;4、负责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的控制,消除、监测工作;

5、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灾害性气象的收集、反馈;

6、负责现场的通讯联系及对外的联络,督促、监察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7、协助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工作。

(4)、医疗救护组负责人:

1、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对伤员的临时处理和与最近医院联系;

2、协助外部救援机构和转送伤员直至医疗抢救,并指定人员护理。

(5)、物资供应组负责人:

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资及设备,保障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品、救护用品及其他物品;

(6)、警戒保卫组负责人:

负责现场的保护与警戒,疏通交通秩序,防止外来人的干扰,尽力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等,需要时组织人员的疏散。

(7)、善后处理组负责人:

负责安排受伤者和事故期间亲属探视伤亡人员的接待,事故善后处理及家属接待安抚工作。

(8)、事故救援队负责人

负责现场抢救人员及财产,尽最大努力将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抢救事故现场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办公用品等。

8、预防与预警

8.1危险源监控

防台预案中主要的危险源为台风带来的大风、大雨和风暴潮。

根据中央台及福建省福清市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明确台风、暴雨来临的具体时间及规模,以便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本工程防台措施主要针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的临时设备、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外架、临时活动板房等。根据不同的特点,采用加固、撤离等相应措施,具体见各级台风预警处置措施。

8.2预警行动

福建省福清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发布台风预警,并跟踪台风动向,根据过程中变化的预警等级变更响应等级(蓝色预警信号、黄色预警信号、橙色预警信号和红色预警信号,逐级递增)。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的`台风预警信息根据福建省福清市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息以书面形式下发至各施工单位。再由各施工单位项目部下发通知至各施工队及班组,并召开专项会议落实具体措施。

Ⅳ级(一般)、Ⅲ级(较重)的台风预警信息由项目部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信息通知发布,以书面的形式下发至各施工单位及班组。

9、信息报告程序

迅速报告信息。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严格报告制度。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向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汇报,一小时内书面报告。要做到事发后报告迅速,处置时报告正确,事件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及时处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后,要及时处理或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

跨区域信息通报。要与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防台信息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超出本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如现场发生突发事项,直接拨打台风期间项目部24小时值守电话或110报警电话。

项目部24小时联系手机: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自身无法完成救援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向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反应,请求支援;及向当地有关部门联系,请求支援。

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篇4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防洪、防暴雨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重大危源源辨识》(GB18218)三、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1、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为自然灾害,发生地点为公司所属营区及施工项目。

2、可能影响范围为营区及施工作业场所,可能影响的人数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数人伤亡,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

四、小组

1、项目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

3、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

项目经理:

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

项目财务部必须保证10万元的应急备用金,以备紧急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应急工作。

2、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配备(略)

3、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项目经理手机:

项目副经理手机:

安质部部长手机:

物资设备部长手机:

计划合同部长手机:

工区长手机:

一工区:

三工区:

五工区:

六工区:

七工区:

八工区:

五、预防监控措施

(一)防洪

1、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防洪、防暴雨领导小组应立即把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工区。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按照通知的精神认真落实、检查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防洪、防暴雨领导小组的联络。

2、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防洪、防暴雨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的措施,向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发出通知。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按照通知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系统的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泥石流易发生地带的机械、仓库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3)项目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与各工区的联络。

(4)各工区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要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二)现场防护措施

1、根据防洪、防暴雨应急预案要求,配齐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

2、要对营区及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河道,堵塞的地方要立即处理。

3、路基工程要做好临时排水系统。

4、施工现场的油库、油罐要做好防晒、防爆工作。

5、拌合站的拌合楼和散装水泥罐要在地面埋设地锚,配备好钢丝绳。

6、现场张挂的标语牌,要进行除,防止毁坏和发生倒塌危险。

7、施工现场的临建房屋(如职工宿舍、配电房、空压机房、钢筋棚等)要做好加固措施。

8、加强施工便道的维护,确保道路顺利畅通。

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篇5

(一)各单位的责任分工。

1、保安部认真做好风暴紧急情况时的信息传递、资源配置和物流保障工作。

2、工程维修部门负责给排水、供电、空调、电梯等机电设备故障及应急处理。

3、房地产服务公司治安消防部门负责三防和安全防卫、义务消防等应急处理,同时负责防灾救灾工作。

4、清洁绿化部门负责绿化、环境防灾和灾后恢复工作。

(二)防止台风洪水和应急处理。

1、房地产服务公司接到台风或暴雨预警信号通知后,应立即紧急动员,各部门处于临战状态,同时设立指挥小组经理任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成员三防临时指挥部,有关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防洪防洪救灾准备工作。

2、台风和暴雨来临前,应采取防风、防水浸泡措施。例如,紧急防风、防水浸泡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检查排水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

(1)检查所有门窗,特别是双开玻璃门是否得到充分的保护和稳定。

(2)所有容易松动的东西,特别是在天台和摊子等地方,容易被吹倒的东西,如花盆等,必须搬到室内或绑住。

(3)检查去水道、砂井、雨水渠等,清除可能堵塞的垃圾、砂土和垃圾。

(4)确保所有应急工具随时应用,如沙包、雨衣、头盔、水靴、绳索、后备照明、方木(用于固定玻璃门)等。

(5)检查排水泵系统是否正常通畅。

(6)检查发电系统及其供油装置是否正常,按规程试开发电机组。

(7)关闭霓虹灯电源。

(8)智能系统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9)检查完毕,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有无法处理的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3、在发生台风、暴雨时,值班安保员对防风、防水浸关键区域和部位加强巡视,检查门窗状况,如发出有窗户玻璃破碎,以最快速度赶至现场,并用板材临时封堵。工程部维修人员集中待命,各层管理服务人员坚守岗位,如果有设备故障投诉以及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4、各级工作人员协助维修技术人员做好排洪及排泄积水工作。

5、在台风、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时,防止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灾后处理

台风、雷暴过后,工程部组织维修人中对所辖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并及时修复。保洁部检查损毁的树木情况,并加以恢复,努力将灾患影响程度降至最低。物业经理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受灾及损失情况。

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篇6

为确保选矿厂在发生破坏性暴雨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地暴雨急条例》结合我选厂工作实际,特制的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选厂防暴雨灾工作在上级防暴雨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选厂防暴雨减灾领导小组由厂长为组长,副厂长和各工段长为小组成员,选厂调度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暴雨及防暴雨减灾工作的熟悉和了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长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与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质,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暴雨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度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生产秩序,全面保障生产和员工生活的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暴雨、临雨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负责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雨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抗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大广大员工宣传教育,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选厂产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质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生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暴雨后,领导小组立即赴本机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选厂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各工段员工在段长副段长的组织进入避雨地方。

(2)迅速关闭、切断书店(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暴雨过后滋生其他灾害。

(3)迅速开展与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元转移并送至附件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施、重要物品的保护。

3、积极做好广大员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选厂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公司办公室。

四、其它

1.进入暴雨紧急状态后,选厂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篇7

防洪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为切实做好防洪防台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区街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防洪抗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广丰三村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行分级分村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

2、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区的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

3、社区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4、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并相互配合,全力协作。

5、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人员在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中,按各自防汛防旱工作职责执行,社区领导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布置好工作。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

1、做好汛期前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备案。

2、在险情到来之前,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工作。

3、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2、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的流行。

3、物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修复受损设施。

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篇8

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强降雨、雨雪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防止给敬老院内特困老人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极端天气应急工作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各班组负责人及班组成员职责:

(1)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带来的影响。

(2)一旦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导致大面积停电等事故时,及时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等。

(3)根据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带来的影响,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

(5)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6)全体成员应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极端气候的防范工作。

2、极端天气应急抢险队

队长:__

队员:__

(1)平时加强配电房、消防系统、电路系统、水电房的安全检查。

(2)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同时引发灾情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自然灾害应急小组汇报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产生的后果。

(4)事后总结应急处置的工作经验。

(5)一旦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及时组织院内老人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院内老人生命安全。

二、应急程序

1、敬老院应急程序

(1)一旦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时,应迅速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2)及时报告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带班人员),报告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造成的具体灾害(如雷击起火、雷击停电、雷击引起设备故障、洪涝灾害等)情况。

(3)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由办公室以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各部门发出通知,积极组织应对,尽量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

(4)如时间紧急,应立即报告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带班人员),说明详细情况,向各部门发出通知,及时安排护理组妥善安排老人做好避险工作,如遇强雷雨天气,应提醒各班组将用电设备的电源切断,以防止雷击损坏设备。

(5)如极端天气引发洪涝灾害,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抗洪。

2、各班组应急程序

(1)各班组接到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通知后,应该在允许情况下把所有用电设备电源先行切断,待天气恢复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2)接到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的通知后,立即做好防火、防汛、防停电的准备。

(3)突然发生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引发的停电情况,应立即通知各班组开启应急灯照明、及时启用备用电源,并及时通知电工或值班人员积极配合处置。

(4)加强巡视老人房间,安抚院民,同时注意防火、防汛、防触电。

三、保障措施

1、办公室加强对院内安全隐患部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2、安全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随时待命。

3、服务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4、医务室加强日常管理,应急呼叫保持畅通,配备足够的救治药品。

5、办公室要组织进行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使大家熟悉掌握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敬老院内所有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篇9

一、思想高度重视。

全市各板块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市防汛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把做好防汛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板块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周密部署、深入一线,做好防汛的各项检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防汛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认识上再深化、再提高,工作上再部署、再发动,措施上再强化、再落实。

二、确保社会秩序正常。

水利部门要尽最大限度降低内河水位,尽最大可能减少受淹区域,各板块及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防汛安全大检查。

一是要抓好城市现有排水设施的全面检查、维修,对城区内的河道、排水管网、暗渠、雨水井、排水泵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尽快做好清淤、疏浚、维修工作,确保排水通畅。对易积水路段、区域及重点路段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力量上路巡查,发现有堵水或内涝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及时排出积水,保证道路畅通。

二是检查危旧房屋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状况、加固措施和紧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撤离人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在建工地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在建工地防汛工作的指导、监督,重点检查基坑、边坡以及塔吊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四是检查供水、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防汛抢险措施,落实供水、公共交通、供气安全的应急措施,确保汛期城乡居民日常生活不受影响。四是加强中考的保障工作,教育部门及属地政府在中考期间要全力加强应急保障,确保全市中考安全顺畅。

五是加强对农业生产指导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农业受灾面,农业保险要及时理赔到位,同时要确保夏种顺利推进。

三、掌握汛情雨情。

市气象部门要加强雨情的预、报警机制,市防汛指挥部要在第一线坐阵指挥,随时掌握汛情、水情和险情,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做到汛情、雨情传递及时、畅通、准确。

防范台风暴雨应急预案4

随着雨季的到来,根据浏阳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当期安全工作的`通知,防洪防汛工作迫在眉睫。我矿为了安全度汛,制定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成立了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并配备了充足的物资、设备和其他防洪防汛用品,确保矿山安全顺利度过汛期。其应急预案如下:

一、应急原则:

我矿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的原则,发扬团结抗洪的精神,在矿山防洪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积极配合,团结一致,确保矿山安全度汛。

二、工作计划:

制定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各成员都有防洪意识,并将制度落实到各班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度汛教育和防洪防汛安全责任教育。经常检查防洪防汛物资准备情况、防洪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洪水来临时的应急。加强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及现场工作一切安全。

三、成立防洪防汛前线指挥部,明确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总指挥:对全矿范围内防洪防汛负总责,统一指挥防洪防汛工作。

副总指挥:负责执行抢先方案,调集抗洪人员和所需物资。及时准备好抢险器材,根据总指挥命令迅速运行到指定地点,并负责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其他事宜。

成员:执行总指挥的指令,负责防洪物资的供应和储备,设备的调派和运送及抢险工作的一切相关事宜。医疗组:由南岳村卫生院工作人员担任,负责治疗在抢险过程中受伤的人员。

四、应急方案:

(1)、建立以矿长为指挥的防洪防汛前线指挥部,分工负责,明确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加强调度,做到一切行动有指挥,一切行动听指挥,汛期来临时,安排专人现场值班,并成立防洪防汛抢险队。

(2)、做好物资供应计划,安排好防洪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汛期来临时前,准备好足够的编织袋、沙、水泵、铁锹、雨衣等防洪物资。

(3)、投入到抢险现场的装载机、发电机耀加强保养与维修,确保汛期来临时设备能正常运转,特殊时期能充分发挥设备的应急作用。

(4)、地面受洪水威胁到的材料和设备,由矿总指挥统一安排,尽可能的搬运到高处的安全地带。

(5)、总指挥要根据水位变化,组织防洪队员尽可能的疏通排洪渠道,把本矿山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6)、保管组由谢喜元负责,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和指示,发放抗洪抗洪抢险工作所需的工具、材料和物资,保证抗洪抢险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

(7)、医疗组由南岳村卫生院的医护人员担任。医护人员在抢险期间,要亲临现场为抢险过程中受伤的人员进行及时治疗,对于受伤较重的伤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8)、汽车组由谢海波负责,抢险期间要备有足够的汽车接送受伤人员和医护人员。

(9)、通讯组由熊善保负责,事故发生后负责召集抗洪抢险人员和联系上级有关单位,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上级有关精神和指示。

(10)、如果事故太大,本单位无法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请求救援。说明:本应急预案只有在发生洪灾事故后方可启动实施。

五、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数量和存放地点:

厂部保管室怎么写?

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篇10

1、目的

应对可能发生的特殊自然灾害,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的正常,保障公司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洪水期间污水处理的控制过程。

3、职责

为加强防洪应急工作的领导,成立厂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汛期值班

根据发布暴雨、洪水预警的等级,安排不同的行政值班制度,各有关部门安排抢险抢修人员,做好防汛、防洪准备工作,无故缺岗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需根据不同的值班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防汛、防洪期间保证信息畅通,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防汛、防洪期间具体值班安排如下:

蓝色预警时,按照本厂正常管理制度进行值班;

黄色预警时,休息日和夜间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保证工艺化验部门一人值班;

橙色预警时,休息日和夜间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保证运行和机修各一人值班,防汛、防洪队伍到位;

红色预警时,防洪应急小组所有成员现场值班,防汛、防洪队伍到位。

5、管理规定

5.1准备阶段

5.1.1水泵房在汛期各台水泵要确保完好,使集水井水位保持低水位运行。

5.1.2暴雨、洪水季节到来前,抢修人员应对所有抢修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5.1.3暴雨、洪水到来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管辖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定其处于良好状态,并有检查记录可查。

5.1.4应通过气象台预报及时了解天气变化的趋势,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落实好防汛防洪的措施。

5.1.5暴雨、洪水到来前,各部门应关好门窗,检查室内的悬挂物、固定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1.6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抗灾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防洪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5.1.7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厂内内部电话网和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防洪通信系统完好畅通、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5.2工艺控制

5.2.1当汛期水量大、集水井水位高时开启全部水泵运行。

5.2.2工艺化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汛期的工艺运行方案;汛期及时调整运行工况,在水量大、进水水质淡,确保总出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尽量多处理污水水量,减少向外排放。

5.2.3运行班在汛期加强各进出泵、反应池进出水闸门和变配电所等关键设备和部位的巡视和监控,做好设备运转状况记录;发现故障和其它异常情况及时报送设备部门或通知防汛领导小组。加强现场巡视,特别是构筑物,以防大风天气高空坠物。

5.2.4机修班在汛期前安排生产运行关键设备和变配电所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室外设备的防雨工作。并及时检查全厂机械设备的接地情况,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

5.2.5根据天气预报,组织运行工预先对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组织力量对厂区雨水管线进行疏通,确保畅通;适时有效地发布预警信息。

5.2.6遇到突然降雨时各岗位将门窗关紧,防止雨水流入,影响设备运行。生产运行班组增加水泵台数,降低集水井水位,直到满负荷为之。外出巡视,必须两人一组,注意防滑。变电值班人员及时检查避雷是否发挥作用;厂抢修队员,车辆做到随叫随到,严阵以待,以处置突发事故的发生。

5.2.7若瞬时流量过高使所有构筑物处于超负荷运行时,应立即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即开启初沉池超越阀应急排放污水,以确保全厂构筑物运行、工艺生产运行的正常。

5.3紧急情况

5.3.1造成电力中断工艺不能正常运行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且坚守在岗位上,听候领导的指示。

5.3.2暴雨、洪水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时,当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有关的抢救工作。

5.4防汛防洪后期

5.4.1暴雨、洪水后,化验岗位的人员应增加对进、出水水质检测的频率。

5.4.2修复暴雨、洪水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行;

6、抢险救灾

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公司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或当地政府指挥决策。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防汛、抗雷雨大风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处置重大险情时,应统一指挥、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7、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灾害后,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9、应急结束

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紧急应急。

依照有关紧急应急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原位。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篇11

一、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预防

1、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及当地政府和分公司有关部门通告,项目部将信息迅速报告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要求小组成员立即对单位内部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的检查,加强防范,避免事故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2、建立管理机构和抢险应急分队,并准备响应的器材。

3、一旦险情发生后,项目部在实施应急响应的同时,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若灾害发生对人员造成伤害,立即向公安、医院进行求助。

4、在台风、洪涝期应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收集有关信息,发现险情,立即向领导汇报。

二、防台、防洪应急救援预案

1、项目部建立防灾、减灾工作小组、紧急疏散领导小组、抢险应急小组、安全保护救护小组。

2、防灾、减灾基本知识、措施的宣传教育,由于深圳地处沿海地区,防台、减灾尤为重要,平时要利用各种会议、黑板报进行宣讲,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广大职工防灾、减灾防护意识,防止灾害给人类造成损失。

3、灾害发生后,抢险应急程序和措施:一旦灾情发生,项目部要迅速将信息报告给抢险应急小组人员和分公司领导,相关部门接到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处理,如有人员伤害,应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4、通讯联络、疏散程序和措施:如有灾情发生,项目部立即利用通讯工具,向上一级领导汇报,说明,并同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小组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处理,如有人被围困,立即组织被围困人员安全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5、安全保护和防护措施:灾情发生后,在进行认真处理的同时,加强安全保护与预防措施,组织有关人员看护现场,防止灾害再次发生,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更大损失。

6、灾害发生后,项目部配合分公司保卫部门,对项目部应急准备和预案进行评估,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方案控制程序》6,并将处理结果报分公司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篇12

防御恶劣天气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切实保障我校在防暴雨、冰雹、雷电等天气期间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思想认为到位、防范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将暴雨、冰雹、雷电到来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思渠镇教育管理中学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暴雨、冰雹、雷电等各种异常天气

二、工作目标

关注气象预报,在预测到影响我镇的暴雨、冰雹、雷电到来之前,结合上级的要求,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为第一目标,把暴雨、冰雹、雷电到来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组织机构

建立防御恶劣天气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防御恶劣天气期间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前期检查工作

1、各校委负责人要定期组织人员将所分管的工作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各班每天要认真做好班级排查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教育学生提高防灾意识。

2、学校办公电话、校委成员电话、班主任电话要确保畅通;后勤处要全面检查学校用电设施及线路,确保用电安全;

教务处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教学楼、综合楼等的门、窗及建筑物上的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团委要对全校下水道、明暗沟及平顶屋面污泥杂物进行疏通清扫,保证排水通畅;

各教师要对自己寝室的门窗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宿管员要对学生寝室的门窗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安向阳老师要对食堂的门窗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保卫人员要对校门及门卫室的门窗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政教处要对学校围墙和易滑坡地段进行排查监管。

3、各班一旦遇到险情,要有组织地迅速按照逃生演练路线撤往安全地带。定期在班上对学生开展防御恶劣天气教育,增强大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4、为了防止暴雨、冰雹、雷电来的临,各位教师都是防御恶劣天气救灾抢险队员,随时待命,听候调遣,随时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二)、值班、报告制度

各值班室和巡逻组,在暴雨、冰雹、雷电到来之时必须保证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学校领导、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通讯工具保持开通状态。

灾情发生时,学校领导、巡逻人员和值班人员应及时掌握灾情,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反映详细情况,并把受灾损失的一切情况如实汇报。

(三)、后勤保障工作

在暴雨、冰雹、雷电来临之前,做好各类物品储备工作。备用雨具、电筒等急需物品,提供后勤保障支持。并与思渠镇卫生院、安监部门等单位确立联系方式,确保救援及时。

五、应急处置行动

1、在这暴雨、冰雹、雷电来临前,学校门卫室、宿管开始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密切注意暴雨、冰雹、雷电动向。对学校内的门窗、雨棚、设施、电线电器设备、学校在建工地等危险地段设施进行检查,排除险情,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设施,要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

2、暴雨、冰雹、雷电一经来临,立即停止学校一切室外活动。

3、在暴雨、冰雹、雷电来临时,组织处于危险环境中的学生的紧急转移,并注意安全,将教室外的物品移进教室内,并关好学校的所有门窗。防止电线刮断,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或电伤室内的人员。同时还要防止被雷电袭击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4、暴雨、冰雹、雷电来临后,学校内一切人员不得外出,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暴雨、冰雹、雷电过后,应及时抢救伤员,学校全力投入抗灾自救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科任教师在暴雨、冰雹、雷电来临时,要组织处于危险环境中的学生的紧急转移,并注意安全,并关好教室的所有门窗。防止电线刮断,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或电伤室内的人员。同时还要防止被雷电袭击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及时下课时间到了也要推迟下课确保学生安全。

应对恶劣天气是一项全面性艰巨性的工作任务,各相关人员必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职责范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随时听候防御恶劣天气领导小组的调遣,随叫随到,共同努力,通力协作,确实做好救灾工作。

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篇13

会议纪要

第1次

时间:20__年08月29日上午8时

地点:农场机关五楼会议室

主持人:张向阳

出席人员:李国锋张汝荣刘兴国灾害应急相关部门、场直单位、作业站领导

记录:冯天祥

议题:预防台风暴雨紧急工作会议

8月29日,江川农场在机关5楼会议室召开了预防台风暴雨紧急工作会议,副场长张汝荣宣读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强台风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对全场灾害应急相关部门提出了五点要求。同时,张汝荣副场长还对农场各单位在预防台风暴雨期间分配了工作。场长李国锋对此次预防台风暴雨工作做了六条重要指示。最后,李国锋场长还对领导包片任务进行了分配,要求大家认真安排部署,做好准备,尽量降低和减少损失。

一、张汝荣副场长五点要求:

1、基层领导24小时坚守岗位,对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理;

2、对危旧房进行排查,对人员、财产进行转移;

3、做好各种设施防范工作;

4、相关部门疏通好地上地下排水体系;

5、供电、供水部门要保障好供电、供水,确保居民用电、用水,交通、交警部门保证交通干道畅通

二、各单位在预防台风暴雨期间具体工作如下:

宣传部:负责对事故现场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指导新闻报道。

广播电视局:负责及时播放由农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负责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的综合组织、协调。

公安分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社会治安保障工作和交通秩序的维护。负责地面火灾救援以及参与特大灾难事故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财务科:负责应急救援资金安排和拨付。

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环保科:负责事故区域环境保护、环境监测,指导现场污染-2-

物的控制和处理,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交通科: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为撤离危险区域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卫生科:负责组织事故区域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交通事故的救援船舶及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通信中心:在事故灾难紧急抢险救灾中,负责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经济管理部:负责提供工业企业事故单位的相关信息,负责有关技术的检测和鉴定。

供电局:负责组织抢修事故现场的供电设施,确保电力供应。农机科:负责农业机械技术性能及相关技术、人员支持。林业科:负责森林资源、森林抢险队伍支持。

农场场直单位及全场各相关单位提供相关的救援队伍、物资和技术支持,组织、指挥相关事故灾难的'抢险救灾。

三、李国锋场长六条重要指示

1、农业部门做好防内涝、抢排水、抗倒伏工作,拆迁单位停止拆迁,时间顺延;

2、安全、建设部门做好各施工工地排查工作,所有工地全部停工待命;

3、积极排查公共场所,确保安全不出事故,对危旧房住户进行劝离,将主要财产进行转移,居民尽量做到台风暴雨期间不外出;

4、公安、武装、消防等部门成立应急分队,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

5、各保障部门做好预防准备;

6、台风暴雨期间禁止人员聚集,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及时落实,确保人员全部到岗到位,重点部位要死看死守,24小时值班,遇有紧急事件及时向农场总值班室汇报。

关于台风暴雨的应急预案篇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和促进防台风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御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青岛市辖区内的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3)坚持依法规范、科学管理,使防台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预防为主、多措并举,实行“防、避、抗、抢、救”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5)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据职能分工,采取果断措施,快速应对。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共享资源,依托军队和专业抢险队伍,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军民结合,全力抗御台风。

1.5风险评估

台风是极具破坏性的自然灾害现象,青岛地处西太平洋台风北上路径之一,几乎每年都受到台风的影响,受台风影响时伴有强降雨、风暴潮、巨浪等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破坏性极强,通常造成的损失巨大。历史上青岛多次受到台风影响,1985年第9号台风,造成2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22亿元;20__年第9号台风“麦莎”造成70.7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6.7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亿多元。

1.6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出海船舶、海上作业人员及时回港避风;

(2)防范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

(3)做好港口、码头、海堤、闸坝、水库、河道、桥梁、隧道等工程安全巡查;

(4)做好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工作;

(5)做好沿海风暴潮防御和城乡低洼区域的防洪排涝;

(6)组织做好重要交通干线、重要电力设施防台防汛工作;

(7)做好台风预报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1.7事件分级

台风灾害事件由低向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7.1未达到较大及以上标准的台风灾害为一般台风灾害。

1.7.2较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

1.7.3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1.7.4特别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24小时以上。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全市防台风的组织领导机构。

2.1.2市防指由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分管副参谋长、青岛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任副指挥,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电政信息办、市通信管理局、市水文局、青岛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地震局、青岛国际机场集团、青岛国信集团、交运集团、青岛保监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岛海事局、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市气象局、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青岛供电公司、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各区市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2.1.3市防指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工作;贯彻实施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督促检查防台风责任制落实,组织指导台风防御工作检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和气象态势,适时发布(解除)预警、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决策防台风重大事项;协调、调动防台风应急资源,做好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派遣专家及抢险指导人员赶赴现场等。

2.2市防指办公室

市防指常设办事机构为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省防总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风工作,督促检查防台风措施的落实;负责审查、审批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台风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台风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市防台风工作部署和决策建议,供市防指和市政府决策。

2.3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防台风需要,市防指可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置若干应急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承办现场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综合文字、资料整理及抢险救灾证件印发等工作,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工作。

(2)专家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市城乡建设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青岛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台风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措施、损失影响和善后恢复等提供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

(3)抢险救援组:由灾害应急处置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台风、风暴潮、地质等灾害相关预案,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海上救援由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监测预报组:由市气象局牵头,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水文局组成,负责提供气象、海浪、风暴潮、洪水、雨量等监测及其预报预警信息服务。

(5)应急通信组:由市通信管理局牵头,市通信管理局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救护和防疫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农委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7)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市政府组成,负责抢险救灾期间道路交通管制,根据市防指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令,疏导救灾人员、车辆,实施重点防御区域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8)灾情调查和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灾情调查、评估、统计上报、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员转移安置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当地政府负责。

(9)物资生活保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和市场供应。

(10)经费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筹集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经费和向上级部门申请救灾款,统一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救灾经费。

(11)信息和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做好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引导和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2.4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把握全市防台风宣传工作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参与防台风设施、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3)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本市重要救灾物资生产能力的调度储备,协助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做好重要救灾物资的生产调运工作,协调其它区市解决灾区重要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指导市直工业企业等单位做好防台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系统内部防台风教育、防台风检查及向所属学校发出预防灾害的通知。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造谣惑众和破坏、盗窃、哄抢防台风设施及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事件,协助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畅通。

(6)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评估,进行灾情汇总并及时上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及救灾工作情况;争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组织协调台风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视情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防台风及其救灾专项资金保障,会同相关单位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8)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建设行业、建筑工地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抢护工作。

(9)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做好因台风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处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对危房进行摸底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

(10)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防汛保安全工作,确保城市水、气、热稳定供应、排水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崂山水库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查工作,加大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指导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城市防台风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积涝及防洪排涝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

(11)市交通运输委:做好公路、港口、码头等重要交通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做好防台风物资、危险地带群众转移的运输保障工作。

(12)市农委:负责组织做好农业防台风、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协调做好种子、化肥等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做好农业机械组织调配工作和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13)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库、河道等较大水利工程的防汛调度,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负责洪水资源的调度、利用和管理;督导完成水毁工程修复。

(14)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台风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及其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具体组织调度渔业船舶的避风、防浪工作;组织领导因台风引发的风暴潮次生灾害防范工作。

(15)市林业局:指导、协调全市林业防台风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抢险现场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

(16)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台风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的综合协调及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做好市场运行预测预警和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自身的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1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18)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台风期间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相关部门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导协调台风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9)市旅游局:负责及时向相关旅行社、星级饭店、重点A级景区转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防台风督导工作。

(20)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做好供销社系统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自身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21)市电政信息办:负责为市防台风工作提供安全畅通的电子政务网络保障。

(22)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台风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市水文局:负责组织做好雨情、水情等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雨情、水情等水文情报服务,适时发布洪水预警信号。

(24)青岛日报社:负责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5)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台风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6)市地震局:负责做好防台风期间地震监测和预报工作,组织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

(27)青岛国际机场集团:负责青岛国际机场及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防台风防汛和应急处置工作。

(28)青岛国信集团:负责胶州湾隧道防台风防汛及其相关工作。

(29)交运集团:负责防台风物资的陆运工作,担负防台风期间运输车辆的值班任务。

(30)青岛保监局:负责监管辖区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活动,查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31)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负责组织监测发布海浪、风暴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32)青岛海事局:负责组织做好辖区船舶防台风工作,指导、发布辖区防台风航行警告,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海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等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3)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负责组织做好青岛地区引黄济青工程和棘洪滩水库的防台风工作。

(34)市气象局:负责监测、预报、分析台风和降雨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35)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负责组织做好铁路系统青岛段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运力运送防台风期间的抢险、避险人员、物资和设备。

(36)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的有线通讯设施检查、维修和管护工作。

(37)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做好无线调度专用车的应急调用准备。

(38)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39)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40)青岛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确保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大中型水库、河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抢险救灾工作的电力供应。

(41)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胶州湾跨海大桥、青岛辖区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高速公路防台风防汛及相关工作。

(42)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43)各区市政府: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防台风防汛工作。

2.5市城市防汛机构

青岛市城市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市防办”),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市防办的业务指导。具体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市城市管理局。

3.监测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以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预测

各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台风灾害,建立健全预警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测预报和报告工作。

监测预报信息按行业有关规定报告。

3.3预警

3.3.1预警级别

台风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蓝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蓝色预警的情况。

(2)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黄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黄色预警的情况。

(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橙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情况。

(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正面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

3.3.2预警发布

市防办根据对台风影响的研判,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市防指秘书长组织会商确定预警级别,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同意,按下列权限签发:

(1)四级预警(蓝色)由市防指副指挥或秘书长签发;

(2)三级预警(黄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签发;

(3)二级预警(橙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

(4)一级预警(红色)由市防指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通报有关成员单位,或通过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3.3.3预警级别变更

预警级别变更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级别变更后,原级别预警自动解除。

3.3.4预警解除

根据台风发展变化及实际影响情况,由市防办适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解除权限与预警发布权限相同。

4.预警响应

对应四级、三级、二级、一级预警级别,分别设置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响应。

4.1Ⅳ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秘书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Ⅳ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

市防指加强值班,有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调度。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安排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发布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预测预报信息。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向渔业船舶、海上其他船只、海上养殖及海上作业人员发出防台风警告。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适时发出警示。市水利局核实大中型水库及河道水情,加强值班值守和不间断监控巡查,落实预泄预排方案。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并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加强值班值守,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2Ⅲ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Ⅲ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重点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台风工作,做好有关应急队伍、防汛物资的调度,检查落实重点防御区域和重要防御对象安全防范措施。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有关部门向市防汛指挥中心派驻联络人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督导落实防台风措施。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采取应对措施,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值班,密切监测台风动向和海浪、风暴潮、洪水预测预报。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组织督导渔业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其他船舶及其作业人员落实防风避风措施、海上养殖作业人员撤离上岸。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采取预防措施。市水利局加强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的巡查,严密监控运行状态。收拢防汛人员,备便抢险救灾器材。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有关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适时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3Ⅱ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Ⅱ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适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区市做好防御工作,研究部署人员转移、停业、停课、旅游景区(点)关闭、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等重大问题,组织指挥重大险情抢险救灾工作。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和大型水库、河道、重点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准备,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和救灾行动等情况。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对可能出现航线停航、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停业、停课、景区(点)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情况提前向市防指提出建议,经市防指同意,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市防指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市城市防办认真履行城市防汛职责,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努力减轻城市内涝,维护城市生产生活秩序。市海洋与渔业局实时核查渔业船舶回港情况,对尚未回港的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做好防碰撞等安全措施。青岛海事局按照行业要求做好海上船舶防风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提醒附近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做好避险准备。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对下游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病险水库降低运行水位。有关主管单位组织做好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御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助灾民的准备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落实医疗救护和防疫力量。供电、通信管理及电信运营企业检查落实变电站、通信线路、基站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对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监管。市公安局依法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投入局部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4Ⅰ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Ⅰ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视情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和派出工作组,视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紧急动员部署。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和大型水库、河道、重点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全部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适时发出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检查落实市防指会商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抢险救灾行动和人员转移等情况。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落实有关航线停航、胶州湾跨海大桥关闭、停业、停课、景区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紧急措施。市海洋与渔业局准确掌握渔业船舶避风情况,处置相关应急事件。青岛海事局加强所辖水域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指挥所辖水域的船舶险情和事故处置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启动重点隐患区居民临时避险方案。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落实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有关主管单位适时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采取应急避险措施,做好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御工作,及时修复损毁设施,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民政局全力组织做好灾民救助。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救护和防疫力量展开工作。供电、通信管理及电信运营企业及时组织抢修受损设施设备,保障防台风重要用户用电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加强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的防护,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公安局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滚动播报相关信息。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抢险救灾队伍根据市防指要求全面投入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抢险救灾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防汛责任人靠前指挥,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做好参加抢险救灾队伍的后勤保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5.信息报告

市防办负责全市信息汇总,并按规定向省防总、市政府报告,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市城市防办、市防指成员单位负责通过各自行业系统渠道,汇总上报职责范围内的信息。

预警响应启动后,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市防指成员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市防办报告防台风防汛情信息,内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应对措施,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等基本要素。

发生较大及以上台风灾害事件,事发地的区市防指、政府应迅速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市防指、市政府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个半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政府。

突发事件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灾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进展情况,事件处置结束后报送事件综合情况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6.2分级响应

(1)一般台风灾害事件:由事发地区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事发单位、区市政府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报市防指副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区市政府、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3)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区市政府、以及市综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4)特别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指提出建议,报市防指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一般台风灾害事件,由区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区市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防指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较大台风灾害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市防指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台风灾害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防指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台风灾害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6.4应急处置措施

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3)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4)启用本级政府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5)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食品、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6)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具体处置规章规定或市政府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6.5扩大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的台风灾害事件,或事件可能波及到相邻城市,超出我市自身控制能力,应向省或国家防总请求支援。

6.6社会动员

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电视、报刊、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宣传防汛知识和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6.7应急终止

市防指根据应急响应的实施情况或台风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程度,适时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7.信息发布

7.1汛情通报

汛情通报内容由市防办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防指秘书长签批,市防指统一发布。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根据通报内容予以编发。

7.2信息发布

防台风防汛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需要由市级发布的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需要由区市级发布的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由区市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区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发生较大及以上台风灾害的区市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的发布,事先须经市防指审核。

信息发布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

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网络和媒体的舆情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配合媒体做好典型事迹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8.后期处置

8.1善后工作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依法依规、有序组织实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2恢复与重建

当地政府应组织做好灾区群众生活安置、卫生防疫、垃圾清运、环境整治、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有关部门应及时统计灾情、认真核实数据,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和发布;及时补充防台风消耗物资,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8.3总结与评估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针对每次防台风工作,认真组织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区市防指、市城市防办应在防台风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告、评估报告报市防指。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保障

防台风抢险队伍主要包括群众抢险队伍、专业队伍和军队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完成一般性的抢险任务,专业队伍负责专业性较强的应急抢险任务,军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9.2物资保障

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建立物资仓储,储备额度、品种应充分考虑防台风需要,必要时也可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

9.3通信保障

市防指与区市防指的通信网以防汛抗旱指挥平台为主。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与其成员单位、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过办公网、在用有线和无线通信等进行通信联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防汛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因灾致使通信设施受损的,应及时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抢修恢复。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应无偿刊登、播发防台风防汛信息。

9.4经费保障

防台风所需各项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工作需要。各级财政、民政、水利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筹措、落实抢险救灾资金和争取上级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督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9.5技术保障

各级各部门应加快完善台风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对台风发展趋势、路径预报的精确度和灾害预警水平,增强洪水预报和洪水调度手段,不断提升防台风防汛能力。

9.6人员转移安置保障

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防台风防汛实际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人防疏散基地、学校、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好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转移群众提供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9.7转移避险要求

受台风威胁需要转移的人员范围及转移时机,由区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组织实施。转移安置应遵循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先人员后财产,有组织、集体转移为主的原则。

9.8转移地点、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具体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置地点、转移路线每年必须查看,如出现异常情形应及时调整明确。区(市)、镇(街道)两级预案应编制具体的人员转移安置计划表,明确转移方法、安置地点、相关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9.9转移准备

已编制人员转移安置计划的区市,有关部门每年汛前应制作明白卡,广而告之。制作标识(警示)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安置地点等。

10.宣传、培训与演练

10.1宣传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媒体等形式,积极开展台风灾害预防、自救与互救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10.2培训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结合实际,采取举办预案解读、专业抢险处置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岗位人员开展防台风抢险救灾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

10.3演练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形式,组织开展防台风应急演练,检验、改进和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实战能力。市级至少每两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区市至少每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对防台风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导向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名词术语

热带气旋:发生在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具有有组织的对流和确定气旋性环流的非锋面性涡旋的统称。包括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的统称。本案所称台风是指具有较强破坏性热带风暴以上能级的热带气旋。

12.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案由市防办负责编制、管理、解释、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区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由区市防办编制,区市政府发布,报市防办备案。

12.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