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31篇)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31篇)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对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县人防系统内恐怖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保护公民生命和国家集体、公众的财产安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及时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和指挥原则。县人防办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在全县人防系统开展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2、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发生在人防工程内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由人防部门协调公安、安全、消防部门组织处置,县人防部门提供组织专家、技术支持。
3、重点部位重点保护原则。人防工程是国防设施,是战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依托,地下人防指挥所、地下通信枢纽是防范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的重点部位,平时做好防范工作,要做好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准备,向不发生或者避免发生恐怖事件、安全事件努力,一旦发现恐怖事件、安全事件,要向公安、安全、消防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迅速处置。
4、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在人防工程内的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人防工程内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5、注意安全原则。发现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后,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人防部门人员,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要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和安排,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亡和给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更大损失。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黑龙江省处置恐怖事件总体预案》、《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合发生在我县人防工程内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在人防工程内利用生化制剂、化学毒剂进行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在人防工程内以放火、决水、爆炸方式,或者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盗窃、抢夺、抢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等方式,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制造恐怖事件或者恐怖气氛,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的;
3、在人防工程内投放虚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性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的;
4、在人防工程内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
5、人防工程内发生因电器、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和人为放火或其他原因引发重大火灾的;
6、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和决水、土质坍塌,雨水倒灌,给地面建筑和人员造成影响和危害的;
7、人防工程内发生破坏活动,造成局部区域秩序混乱的;在人防工程内发生破坏活动,造成局部区域秩序混乱的;在人防工程内发生盗窃、抢劫和聚众滋事等刑事案件造成一定危害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设立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全县人防系统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协调机构。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工作。
2、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防办。
3、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防办主任、公安局长担任,成员由安全、消防、建设、安监和防疫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县人防办主任兼任。
4、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直接负责领导县人防办所属的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协调、调动人防行业内反恐怖和社会安全事件各种资源,组织指导公安、人防、安全、消防和防疫等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4)新闻宣传部门依有关规定开展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5)根据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协调调动公安和武警,维护、保护现场。
(6)组织相关反恐怖和安全工作专家组,积极开展现场研讨、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专家建议和决策依据。
人防工程设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由事发地的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法人任现场总指挥,相关成员参加。现场指挥设在当地人防指挥中心和公安指挥中心,以公安指挥中心为主,并确定备用指挥地点,也可以在事发地视情确定指挥位置。其主要职责是: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反恐怖、社会安全力量和资源,开展处置工作。
(2)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处置建议,负责总指挥部下达各项指示和任务的组织落实。
(3)负责指挥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4)特殊情况下,可先行采取紧急措施,后向领导小组报告。
(5)平时现场指挥部下设成立五个组(通信联络组、引导疏散组、消防灭火自救组、抢险救护组、待命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用各组,迅速转入临战状态,进行有效处置。
三、组织体系运作和处置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及属地人防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处置行动,整个处置行动分为启动预案,处置实施和行动终止三个阶段:
1、启动预案
接到上级通报和平时收集掌握的情况,适时判断事件的真实性。
(1)己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现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工作人员立即向中控室报警,并说明事发地点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快速综合各项信息,立即做出判断,视不同情况向现场总指挥和119、110、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动联动程序,启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已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生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立即向中控室报警,并说明疫情事发地点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工作人员,必须快速综合各项信息,立即做出判断,视不同情况向现场总指挥和120急救中心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动联动程序,启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正在建设或早期建设的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决水、土质坍塌、雨水倒灌,给地面建筑和人员造成影响和危害,属地人防部门接到报告后,认真研究查找相关图纸和资料,判断人防工程归属,酝酿提出处置意见。
2、处置实施
从报警到现场专业组到达各自岗位以后为处置实施阶段,该阶段行动主要内容:
已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现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现场指挥部及现场的五个职能组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处置,待公安、安全、消防和防疫部门到来后,积极配合四个部门开展行动。
(1)有关部门到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下,按照任务分工,采取固定、移动方式对现场监测和勘察,人防工程工作人员要提供事发前后有关情况,为领导小组确定有效的处置行动提供决策依据。公安、消防迅速扑灭火灾,实施工程抢险,排除险情,封锁受污染区域,人防工程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密切配合,控制事态发展。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法律规定,实施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时关闭、封锁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工作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部指挥,服从命令,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再次发生。
(2)对发生在人防工程内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属地卫生防疫专业队伍到来之前,要保持镇定,启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制定的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待专业队伍到来后,人防业余专业队协助卫生防疫专业队进行抢救。
(3)正在建设或早期建设的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决水、倒灌、坍塌属于单位建设的人防工程,由属地所在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当地人防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必要时可提供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属于人防部门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和公共人防工程,由属地人防部门汇同相关部门解决,事后报上级人防部门备案。
3、行动终止
从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至各专业力量回撤,指挥部终止工作为行动终止阶段。该阶段行动的主要内容:
(1)确立终止条件,适时做出决策
现场指挥部经综合评估并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领导小组在全面分析处置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后,做出终止处置行动的决策。
(2)评估事件后果,妥善安排善后工作
参加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各单位对现场环境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行动终止意见,履行相关的手续后,现场指挥部根据上述单位意见抓好落实。属地政府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生活,努力消除公众的心理恐慌,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四、应急行动保障措施
1、信息与通信要顺畅。为确保处置反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信息与通信渠道的畅通,保证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组织度现有人防通信手段,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时的通信需要,属地人防部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通信设备,保证通信联系的畅通。
2、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完好。现有的消防设备必须达到消防部门标准,取得合格证,采取日检查、周分析、半月大查的有效措施,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物资器材准备要齐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必须备有足够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用品,逃生器具、防毒面具和少量的防辐射器材。
4、后勤支援及时。属地人防办和工程使用单位要储备一定工程维护资金,上级人防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提供部分抢险救灾的经费保障。
5、培训与演练要常抓不懈。属地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特别对在地下工作的人员每年要进行最少二次消防安全知识、反恐怖和社会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不得少于四次全员消防安全和反恐怖演练,掊养一批训练有素,对消防安全、反恐怖、社会安全基本熟悉的业余专业队伍。
6、日常防范要经常。属地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反恐怖、社会安全方面情报信息的搜集工作,要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加强专门人力情报工作,发挥高科技手段作用,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综合性的情报信息,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结束后,现场指挥部成立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在突发事件后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害遗留事宜,包括人员安置,经济补偿,受损失后重建,清理与处理现场等工作。
2、社会救助
对在突发事件后遭受损失和损害的相关人员,通过调查了解掌握基本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实施救助,针对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开展灵活多样的救助活动,发动新闻媒体进行社会救助,民政和社会慈善组织开展捐赠救助活动。
3、认真总结
突发事件结束后,善后工作处理领导小组要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总结在应急突发事件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弄清事实,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2
本程序对酒店内停电、发电、防火、触电,电梯困人,停水、漏水、防汛,停气、天然气泄漏,作一个表述,为了做到人人有数,特制订本预案;
一、停电:
1、计划停电:
1接到通知确认后、通知工程部经理、由经理向酒店领导汇报、得到回复后、再通知总办,由总办向房务中心、电脑机房、前厅、茶楼、餐饮、三楼足浴城、下达停电通知,工程部依时停电。
2停电、将外电转换置空。自动化启动发电机组、楼层自动倒相转换、手动转换空调开关、手动转换水泵开关、
2、市网停电:
自动化发电机组启动、在宾馆的工程部人员应迅速地赶到配电机房、听候调动。
1一路工程人员询问电梯中是否关人、如有人在发电送达之后、是否恢复,不能正常时,工程人员迅速手动操作,保证客人迅速出来。
2二路工程人员转换开关,启动中央空调系统。并观察机组运行情况,随时作出反应。守候机房窗外随时观察发电机的运行状态、30分钟巡查一遍空调机房。并做好记录。
二、发电:
1停电发电:自动化发电机组启动,工程人员按“市网停电”操作规程处理。
2手动发电:如停电、机组没有自动启动、将控制屏钥匙打到手动,触摸开关转到手动、启动发电机组,运行1500转后、手动操作柜子内转换开关到发电侧,手动空调、水泵开关到发电侧,完成发电送电程序。
3计划发电机维保启动时,只启动机组运行,不动转换开关位置。停机后:检查机房内各设备,发现松动,及时处理。加油、加水、补充机油将控制器转到自动侧,准备随时自动发电。
三、防火:
1熟悉灭火器的位置,使用方法,遇到险情时、能迅速处理。同时通知工程、保安部门人员协助扑救。带电电器、线路不要用水去灭火,防止出现二次事情。
2检查配电室各开关状态,楼层管道井内导线的温度、前厅管井中的二号配电盘各开关去向、位置及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部门经理。
四、触电处理:
1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使人脱离电源,根据不同的触电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的物件撑开电线、自身是穿有绝缘鞋可直接拉开触电人等等。
2遇上比较严重的触电人,要放在通风的位置、实施人工抢救。
五、电梯困人:
1遇到电梯不正常、困住客人时,通知保安、工程部、电梯工程师、到场施救。
2打开对讲机,询问客人在电梯中的情况、观察电梯停在几楼,如离平层不远、可手动打开厅门、桥箱门,放出客人。
3如平层很远、留下一个保安在电梯层、二个人到电梯机房、参照机房内挂的:“手动施救方案”进行施救。
六、停水:
1市政停水:通知各单位市政已经停水,做好各自用水准备、节约用水保障用水正常。
2停水:查明原因、更换阀门、管材,迅速恢复供水。
七、漏水
1找出漏水点,根据不同的漏水情况、作出不同的维修方案。有阀门的就近关闭,没有阀门的要想办法将漏水控制在最小状态,或引流到别的水路,尽量不要让水四处喷洒、造成不好影响和损失。
2漏水位置影响到电力时,要先处理电源,再抢修管道。
八、防汛:
1平时将各个水沟清理干静,遇上大雨时,要及时巡查每栋楼、屋面落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免水漫屋面或损坏落水管。
九、天然气
1停气:遇到突然间停气,首先察看白案房内的减压器是否跳闸,看压力表是否为零,不为零,复位减压阀,正常供气。
2气站停气时,打电话联系天然气的师傅、询问是否停气,多久来气。然后关闭一、二楼厨房的气阀,烧完燃气,打开柴油阀门,供油使用。
3气站来气后,关闭柴油阀门,燃尽柴油,打开天然气阀门,供气使用。
4天然气泄漏时,通知人员离开,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关闭明火设备,设置警示标志,通知气站师傅紧急抢修,直到正常,方可打开燃气阀门,正常供气使用。
十、做好维修记录,分析事故原因、做好平时巡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发生。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消防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全面提高水利建设工程的事故应急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__〕32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88号令,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改)
(11)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__〕15号)
(12)《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故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__〕39号)
(1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防城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程技术规范文件
(15)《工程设计报告》及设计图纸
(16)《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报告》
(17)《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18)《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__)
(2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__)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水利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城港市辖区内发生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消防(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负责。在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按照水利部门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管理为主,行业地方相结合。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利部门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水利行业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五)事故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级别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4个级别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为了有效、有序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成立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韦英革市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龙卫东市水利局副局长
马崇辉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建新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武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成员:严守升市水利局安监办负责人
江惠欢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易景全市水利电力技术站站长
谢能朝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班先宝市海河堤养护站站长
陈丽娜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主任
黄达强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廖义市水利工程技术站负责人
韦魏市水土保持站负责人
徐海倩市水利局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
何庠珍市水利局计财科负责人
詹德和市小峰水库管理所所长
苏冠东市长歧水利管理所所长
李有强市三波水库管理所所长
黄勇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小组。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1、工程建设发生事故后,项目法人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组织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尽力减少损失。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机构报告事故情况;
2、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地方水利部门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市安监部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如发生工程围堰溃坝决堤、施工场所火灾,遂洞、高边坡、深基坑崩塌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示警疏散危险区人员,迅速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如发生人员伤亡、中毒、火警,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拨打120急救中心或119火警电话求助。
3、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4、负责指挥调动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加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6、收集事故信息报送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和时限上报市安监部门和应急办。
7、执行上级指令。
(三)建立专家库
市、县(市、区)水利局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专家库,为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
三、预警
(一)预警分级
1、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生产安全事故,有关部门收集到可能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征兆信息后,组织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估,研判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事故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2、预警级别。具体划分标准执行由中央和国家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分类制订的'标准。结合实际参照自治区和市政府的预警级别划分标准执行,原则上执行如下标准:
一级(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二级(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三级(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四级(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二)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根据有关权限和程序发布,Ⅲ级、Ⅳ级预警发布程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经核实、分析,符合Ⅲ级、Ⅳ级预警条件的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三)预警预防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提升监测力度,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2、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救灾救助)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6、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8、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四)可能导致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宣布解除预警。
(五)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影响的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四、信息报告
各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消防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照程序、时限及时、准确、规范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要求执行。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严重程度,响应级别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等级,响应等级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级别相对应(详见附则)。市层面生产安全事故响应原则上按如下标准启动响应:
1、四级响应。
①发生在县(市、区)行政区较严重的Ⅳ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县(市、区)水行政部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经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四级响应标准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四级响应状态。市水利局密切跟踪动态,收集事故信息,对负责应对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请求申请,帮助协调解决。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应急救援领导和应急救援专家组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应急处置。
②发生在市本级的Ⅳ级(一般)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项目法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经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四级响应标准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四级响应状态。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应急救援领导和应急救援专家组赶赴现场开展指挥救援,并密切跟踪事故动态,收集事故信息。必要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请求帮助、协助应急救援处置。
2、三级响应。
发生Ⅲ级(较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三级响应标准后,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提出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决定进入三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采取以下步骤: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乡镇级人民政府发出三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进行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水利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必要时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指挥。
3、二级响应。
发生跨县市区的Ⅲ级生产安全事故或较严重的Ⅲ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二级响应标准后,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决定进入二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采取以下步骤: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乡镇级人民政府发出二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牵头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必要时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区域、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区负责协调和处置的,报请自治区进行紧急支援,或由自治区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指挥。
4、一级响应。
发生Ⅱ级(重大)以上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生产安全事故为重大以上级别的,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一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按以下步骤实施: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出一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市级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牵头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指挥长坐镇指挥。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区域、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区负责协调和处置的,报请自治区进行紧急支援,或由自治区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指挥。
⑥做好配合自治区或国务院指挥机构或工作组工作的相关准备。
(二)响应措施
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发生后,各级水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指令,组织相应的救援措施。
1、事故灾难现场救援
立即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救援。必要时请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2、救治伤员
要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人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请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派出卫生应急队赶赴事发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3、群众应急防护
及时做好群众安全防护工作,宣传有关安全、消防防护知识。当发现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事故灾难引发的威胁时,要立即按照救援预案紧急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有组织、有秩序疏散居民及其他受威胁人员。妥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必要的医疗保障。
4、信息发布
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把事故灾难,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以及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委办(会)报告。
5、现场清理
现场救援结束后,现场救援小组应当在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下组织事故灾难现场清理,划分责任区,安排人员值守。
6、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在救援结束后组织检查,经确认遇险人员全部得救或者经过专家论证遇险人员已无生还可能,事故灾难现场得以控制后,经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批准,撤离抢险救援人员,同时报请终止应急响应。
六、事故调查
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有关事故调查部门报告事故原因、事故后果、损失、性质、救援措施、过程及事故后防范和整改措施。接受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报请市政府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有力实施抢救工作,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阻碍、破坏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八、应急保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等级,提请市、县(市、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消防、交通、电力、能源、民政等有关部门,保障通信、应急物资、器材、人员运送等一切应急救援所需。
工程安全事故灾难所需经费,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防财字〔20__〕41号)执行。
九、附则
(一)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分级标准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防城港市水利应急救援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大余县防洪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四级。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县水利局统一领导和指挥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分级管理。
科学预防,注重实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备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在县水利局统一领导下,局相关部门协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县水利局局长担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局长(副主任科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对水利系统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指挥部成员包括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调查了解险情的相关情况及险情上报,组织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
县水利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完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部门制定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四、预警行动
县水利局突发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局属各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给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事故(险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县水利局(值班电话:0797---8722240,传真:)报告。
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
(3)事故的原因、性质;
(4)事故周围环境;
(5)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安全突发事故时,各相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或撤消预警和响应级别,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2.应急响应
严格按照县应急局制定的应急响应原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执行。
六、附则
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5
一、目的
为了妥善处置重大水事纠纷应急情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建设“平安”的要求,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
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推进“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处置原则
1、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采取协商处理和临时处置相结合的措施。
3、在水事纠纷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改变用水现状。
4、涉及饮用水安全的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要确保当地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重大水事纠纷会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性,设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水利水电局局长任副组长。应急处置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水电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利水电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县水利水电局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络员制度。县水利水电局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确定一名联络员。
应急处置机构主要职责:根据水事纠纷冲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重大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执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水事纠纷调处的任务。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在接到有关重大水事纠纷报告的半小时内向应急处置机构报告,并分别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根据水事纠纷冲突严重程度,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应急处置机构的各项指令、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负责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
联络员工作职责:
联络人员一旦接到各类水事纠纷事件,在10分钟内向应急处置机构办公室主任报告情况,内容要求:水事纠纷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态、原因,谁在现场处理、工作措施、进展情况等,以便组长决策和调度。
应急处置机构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构成及主要职责:
1、治安保卫组
由纠纷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由当地公安派出所、乡镇水利站、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维持纠纷发生地现场秩序,防止矛盾和冲突进一步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2、纠纷调处组
由县水利水电局牵头,纠纷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水事纠纷双方的协调工作,确保重要水工程安全,在充分协调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
3、医疗卫生组
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纠纷所在地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纠纷所在地的饮用水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4、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水利水电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解决重大水事纠纷相关水利工程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五、启动应急预案和解除
(一)应急预案启动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本地预案负责处理水事纠纷应急情况;当发生下列严重情况时,由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启动本预案。
1、在省、市级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跨乡镇冲突;
2、因水事纠纷发生危及重要水工程安全的情况;
3、因水事纠纷发生10人以上的群体性械斗事件;
4、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水事纠纷;
5、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的水事纠纷;
6、跨县(市)级行政区域水事纠纷;
7、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
8、其他情况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二)应急预案的.解除
重大水事纠纷群体性械斗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停止械斗,参与者经教育后自行解散,基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并经应急处置机构批准可解除应急预案。
六、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1、县水利水电局接到重大处置水事纠纷报告后,应当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纠纷情况,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向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提出是否启动重大水事纠纷应急预案建议。
2、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接到启动重大水事纠纷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调处重大水事纠纷各项工作,根据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提出紧急处置意见,并将紧急处置意见下达到纠纷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当地乡镇(办事处)负责贯彻实施。
3、县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督促指导紧急处置意见的落实工作。同时应及时将处置的进展情况或处理结果报告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机构、县政府及有关领导。涉及县际的水事纠纷,应当向市水利局报告处置的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
七、应急预案的保障措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机构以及各应急小组,根据应急处置机构的指令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乡镇(街道办事处)有效、有序地处理重大水事纠纷的应急工作。
2、重大水事纠纷发生后,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迅速组织水利、公安等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防止事态扩大。情况严重的根据需要动用公安等部门参与水事纠纷处理。
发生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的重大水事纠纷,应由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处理;发生在不同乡镇(街道)的重大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纠纷所在地的双方(办事处)应当各自做好人民群众的稳定工作,由县或会同其它部门负责协调;跨县(市)行政区域间的重大水事纠纷,在纠纷得到解决前,纠纷所在地的双方应当各自做好人民群众的稳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报市水利局协调处理。
3、应急保障。县交通、公安(交警)、民政等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伤员的抢救、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饮用水源的检测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为解决水事纠纷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
4、善后处理。在重大水事纠纷突发事件得到平息后,县水利水电局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分析、评估,提出最终解决水事纠纷的方案。
5、宣传报道。重大水事纠纷的新闻报道材料需经县审查后作报道。对县与其他县(市)间有重大影响的水事纠纷的发生和处理等消息,按有关规定由县或水利水电局指定发言人发布。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市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西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有效控制”的原则,结合我市水利行业生产特点,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事故现场应当设立由当地政府组建,各应急指挥机构参加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水利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在县(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相关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市水利局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水利局设立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为局机关相关科室、站的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供水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供水管理科科长兼任。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在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拟定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指导和协调局属单位以及县(区)水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预案措施;
(3)指导、协调和参与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4)及时了解和掌握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市政府、自治区水利厅报告;
(5)配合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
(6)为地方提供事故处理的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2.2局属单位组织机构与职责
局属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
2.3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构与职责
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编制辖区内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施属地管理,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2.4水利企业事单位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水利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管理权限,在相应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机构,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当地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备案。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工作,提前储备应急物资,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经常性排查,做好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水利企事业单位应积极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安全生产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以及所主管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各自生产的特点和范围,加强对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2.2对可能导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险情,生产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按管理权限立即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
3.2.3水利企事业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可能导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4.处置程序
4.1事故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I、II、III、IV四级。
4.1.1I级(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II级(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3III级(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4IV级(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事故分级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4.2事故报告
4.2.1事故报告程序
(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之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
(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4.2.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以下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发生事故单位的名称、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资质等级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及原因初步分析;
④事故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死亡、失踪、被困、轻伤、重伤、急性工业中毒等),初步估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①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姓名以及相关执业资格;
②事故原因分析;
③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④抢险交通道路可使用情况;
⑤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
4.2.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明确专人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3应急响应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4.3.1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4.3.2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其相关负责人应当带领有关救援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4.3.3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等级,成立事故救援工作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
4.4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4.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事故等级,由相应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到达现场的各级应急指挥部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及主管单位组成。
4.4.2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4.3发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单位及主管单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4.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并根据生产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4.4.5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4.4.6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4.5信息发布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2善后处置
5.2.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5.2.2主管单位及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5.2.3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产生的损失逐项核查,编制损失情况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有关单位。
5.2.4主管单位、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5.2.5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5.3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5.3.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事故等级,由相应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等组成,负责事故调查,其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水利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事故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建议;
(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经验教训和有关水利安全生产建议;
(10)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3.3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5.3.4主管单位、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生产的安全。
5.3.5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提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应急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6.1.1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及人员通讯方式应当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备案。
6.1.2正常情况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人员应当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正常畅通。
6.1.3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正常通讯设备不能工作时,应立即启用备用应急通讯设备,保证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畅通,为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提供通讯保障。
6.1.4通讯与信息联络的保密工作、保密范围及相应通讯设备应当符合应急指挥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6.2.2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1)抢险队伍。由水利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队伍。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生产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应急对策和意见,并负责从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及时分析预测。
(3)应急管理队伍。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6.2.3经费与物资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供给。
6.3应急培训与演练
6.3.1培训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要求,切实做好应急指挥机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等有关人员的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处置和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水利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各类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教育,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
(3)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培训情况要留有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
6.3.2演练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水利生产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必要时邀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参与。
(2)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要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及修订应急预案。
6.4监督检查
6.4.1按照管理权限划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对水利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6.4.2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有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和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7.奖励与责任追究
7.1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2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中,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相关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各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水利企事业单位按本预案要求,承担各自职责和责任。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7
电力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为安全生产及施工方面的工作提供更多保障。电力工程的作业环境及现场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和变化性,设备及人员流动性较强,高空作业量较大。针对这些情况,需要采用适宜的方法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实施,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对作业人员及现场工作人员财产及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1、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问题,例如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不清、管控不到位等方面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虽然客观原因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产生一定影响,但是未能通过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其予以避免也是无可争辩的一点。部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者对自身工作重要性未能予以足够重视,工作流于形式或浮于表面,无法对安全工作制度、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等进行有效落实,导致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取得预期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能够为企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提升提供更多保障,因此管理人员需要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认识,提高自身及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观念,做好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多地前往施工现场开展监督调查及管理工作,对现场最真实信息进行了解,进而采取适宜的方法促进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通过细致观察和分析,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对施工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进行掌握,避免出现瞎指挥和走过场的问题,降低安全事故的出现频率。
2、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法
2.1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1.1做好危险点的预控及分析工作做好危险点的预控及分析工作,防患于未然。通过分析施工危险点及危险源的调查,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制订危险点清单,并且能够结合清单内容制订预控方案,进而对危险源进行隔离、消除或疏导,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对重大危险整改消除工作予以更多重视,通过重点部位重点监控的方式处理问题,直至隐患完全消除为止。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制订救援、应急处理方案,并且定期组织开展演习工作,使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能够对突发事故进行迅速反应。
2.1.2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通过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对安全管理相关专业知识、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等进行学习,掌握更多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及方法,进而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此外,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对普通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更多安全操作技能,对自身的施工工作进行规范,对违规作业问题进行控制。
2.1.3对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进行完善对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进行完善,促进三级安全监督网络的建设。通过安全监督及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对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等方面进行控制,做好预防及改进方面的工作。此外,需要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做好生产流程监督方面的工作,切实落实“两票”作业,对现场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且对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以及警告标识的配置进行完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并且在最短时间内对隐患问题进行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出现。
2.1.4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落实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落实,对责任体系进行健全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需要依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组织措施,其落实效果和施工安全状况具有较大关联。基于此,需要对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职责进行明确,对责权利等方面进行清晰界定,对相应的标准进行完善。各级人员需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管理协议书中的内容开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头上,并且通过有效的监管及考核手段对管理工作者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出现管理失职问题,可按约定内容进行责任追究。
2.2切实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
①针对作业人员态度不端正、轻忽安全问题、安全操作技能较差、自身健康状况等方面问题,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对一线施工工人进行岗位技能、安全教育方面的培训,提升其安全生产意识,让作业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规定开展施工工作,使其养成良好的施工习惯,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为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②需要对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等方面的检修保养工作予以足够重视,定期组织预防试验工作,进而对设备不安全状态进行有效处理。
③切实落实安全监督工作,避免出现安全管理的漏洞。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借助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手段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过程,做好安全措施落实方面的评价工作,对其中薄弱之处进行了解并通过适宜的措施对危险源等进行处理,将安全问题扼杀于摇篮中。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利用PC自动值班、Web子系统等新型技术及管理方法,借助调度自动化技术实现电网监控等方面的工作。
2.3从意识层面对施工安全管理更加重视
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对自身工作重要性予以更多重视,对现场施工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负责,为电力施工单位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基于此,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做好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方面的工作,为电力工程施工工作安全性及经济效益的提升提供支持,避免施工进度受到负面影响。
3、结束语
总结全文,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能够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提供更多保障,确保施工工作顺利开展,因此需要对其予以足够重视。安全管理人员需要明确自身职责,通过适宜的手段对人、事物以及环境方面进行动态监管和控制,为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更多保障,避免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受到影响,确保电力工程的施工工作顺利开展。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全县水利水电生产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发生事故时,指挥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__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__年)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__年)
(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__年)
(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__年)
(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__)11号)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9)《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水安监(20__)19号)
(10)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安监仁20__)220号)
(1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__)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吉安市水利局的应对工作:
(1)县水利局及下属单位负责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
(2)县水利局下属单位生产经营和后勤保障活动、机关办公及后勤保障活动
(3)辖区内水利行业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县水利局与各乡镇场水务水土保持站分级负责、管理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工协调共同开展应对行动。
(4)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利用行业资源,组织调配水利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5)信息准确、运转高效。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2、事故风险分析
2.1事故易发领域
分析水利行业多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下领域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工程建设(含直属单位投资建设的其他类型工程);
(2)水库(水电站)、水闸、河道堤防、泵站、输水渠道。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3)水文测验、水质监测;
(4)科研实验、勘测设计;
(5)综合经营、后勤服务。
2.2事故类型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划分的事故类型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类型主要有:工程建设中的土石方坍塌、基坑淹没、模板与脚手架垮塌、大型机械倒塌、爆破作业伤害、易燃易爆物品爆炸、深井或洞室中毒和窒息、人员坠落、物体打击、施工场内交通和触电事故等;工程运行中的非超标准洪水溃坝、决口、漫顶、滑塌、沉陷或严重渗漏,机电及金属结构运行卡阻或崩溃,输(泄)水隧洞坍塌,深井或洞室中毒和窒息,发电机组意外停机,高空坠落,启闭设备或特种机械伤害,沉船、翻船以及火灾等水文测验、水质监测活动中的沉船翻船伤害、淹溺、野外交通事故、危化品伤害等;勘测设计活动中的高空坠落、洞室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触电、雷击伤害、机械伤害、野外交通事故等;科研实验活动中的放射物灼烫、危化品伤害、触电以及特种实验仪器伤害等;综合经营中的火灾、景区旅游事故、食品或饮用水中毒、触电以及机械伤害等;后勤服务中的火灾、房屋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
2.3事故等级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长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上述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4涉险事故
涉险事故分为较大涉险事故和一般涉险事故。
1、较大涉险事故: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4)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
(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6)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其他情形为一般涉险事故。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县水利局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水利局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刘武
副组长:罗相明
成员:罗煜全、廖洪周、廖章江、廖乾君、温庆胜、廖志国、罗治年、曾建平、郭琴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决策组、技术抢险指导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事故调查组、应急综合办公室。
县水利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为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
决策组由局领导组成,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决策组主要职责为:①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②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③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④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⑤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教育。
技术抢险指导组由局建管股、农水站、防御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建管股的局领导任组长。技术抢险指导组主要职责为:
①根据各水利工程生产工作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的需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③对各生产工作场所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④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⑤指导和参与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
安全保卫组由局水政大队、水保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水政大队的局领导任组长。
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为:
①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故意阻止或破坏救援行动;
②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扰;
③保护事故现场;
④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计财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为:
①协助制订水利工程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善物资资源收集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生产作业场所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做好档案的收集和整理,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⑤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的调集;
⑥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⑦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
信息宣传组由局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
信息宣传组主要职责为:
①负责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具体联络、信息收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
②积极同媒体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
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建管股、防御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防御股领导任组长。
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为:
①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②初步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③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出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水利生产单位必须建立相应救援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下设巡逻队、抢险突击队、设备调各处、物资供应处,每小队设一人专门负责。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预警
4.2.1风险信息报告
局下属单位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地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项目法人等要及时对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并将评估情况报告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预警信息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
局下属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项目法人等发现生产设施设备及环境异常可能导致,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本单位相关岗位人员及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人员发出预警,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做好自救互救准备,并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险情。
4.2.2预警信息报告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后,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要及时将预警信息逐级上报至局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同时,要组织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加强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和工程巡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2.3预警行动
局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报告后,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及时将预警信息报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组长,重大险情预警信息同时报告组长;
(2)根据应急指挥部领导批示或指示,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对险情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危害进行评估;
(3)保持与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有关主管部门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变化情况;
(4)指导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或降低事故损害。
局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通报后,及时开展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掌握社会舆论动态,及时发布事态信息,回答公众疑惑。
4.2.4预警行动终止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后,局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终止预警行动。
5、事故报告
5.1事故报告要求
5.1.1报告方式
事故报告方式分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事故发生后,可先电话快报,随后补报书面报告。
5.1.2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出现涉险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同时逐级上报至局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县水利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县政府。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或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7日内)人员伤亡情况发生变化的,应按上述程序及时补报。
5.1.3报告时限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涉险事故出现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级主管部门每级上报时问不得超过2小时。局属工程、下属单位以及地方所属水利工程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电话快报县水利局办公室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补充书面报告不得超过2小时。其中对较大事故,县水利局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电话快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水利局和县政府。
5.2事故报告内容
电话快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
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发生较大涉险事故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按上述要求逐级上报至局办公室。
5.3事故报告受理与处理
5.3.1事故信息接收
电话;
局办公室或有关科室收到有关单位报告的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告知应急综合办公室。
5.3.2应急综合办公室收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汇总分析,视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通报局办公室和有关股室。根据组长批示或指示,信息宣传组立即向县水利局和县政府报告事故信息。
5.4先期处置
局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报告后,局应急综合办公室要做好以下先期处置工作
(1)及时畅通市应急指挥部与事故发生单位、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的联系渠道;
(2)安排专人负责跟踪事故发展态势,重特大事故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并掌握相关信息,做好信息汇总与传递工作;
(3)会同有关专业部门研判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市水利局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并报市应急指挥部有关领导;
(4)必要时通知有关应急专家、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5)其他需要开展的先期处置工作。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根据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将县水利局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四个等级。
(1)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金事故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视事故损失和态势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2响应启动权限
(1)Ⅰ级应急响应由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
(2)Ⅱ级应急响应由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
(3)Ⅲ级应急响应由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
(4)Ⅳ级应急响应由应急综合办公室启动。
6.3响应启动程序
(1)应急综合办公室判断事故级别,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
(2)判断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综合办公室立即报告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审定应急响应级别,立即启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判断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综合办公室主持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审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局应急综合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救援小组组长。
6.4应急响应行动
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县水利局应急响应行动主要是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配合救援工作。乡镇场管水利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县水利局应急响应行动主要是行业指导和协调工作。
6.4.1Ⅰ级、Ⅱ级、Ⅲ级响应行动
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时,局应急救援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1)局应急救援小组按有关工作制度,定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通报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事故应对措施。
(2)应急综合办公室立即实行24小时值班,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等保持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传递事故信息救援进展情况,定时报告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调配应急专家、专业抢险队伍和有关物资、器材等。
(3)信息宣传组立即组织有关新闻宣传部门、信息中心等单位开展事故舆情应对与宣传工作,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权威信息。适时协调组织行业媒体记者采访报道,引导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环境。
6.4.2Ⅳ级响应行动
启动Ⅳ级响应时,信息宣传组、应急综合办公室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1)应急综合办公室加强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等保持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事故信息救援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调配应急专家做好技术支持。
(2)信息宣传组及时开展事故舆情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宣传单位开展新闻报道,统一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6.4.3现场应急工作组任务现场应急工作组进入事故现场后,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县水利局应急指挥部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贯彻落实。
(2)召开由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应急专家参加的会议,了解事故发生基本情况、事故灾害损失情况、事故处置方案和进展情况,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慰工作情况、事故救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明确事故处置过程中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和任务分工。
(3)对于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会商机制,定时组织有关单位会商,加强组织协调,了解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研究落实事故应对措施。
(4)加强与组织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乡镇场人民政府沟通协调,积极发挥水利专业应急技术支持。
(5)根据需要,协调调动水利抢险队伍、装备器材等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6)跟踪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收集、处理事故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应急综合办公室。督促事故发生单位保护证据资料、保存好事故应急处置记录等信息。
(7)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或现场处置情况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6.5应急响应终止
当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现场应急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响应启动负责人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7、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
7.1信息发布
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信息宣传组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发生后的.社会舆情态势,提出事故信息发布方案建议。
根据组长批示或指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完成新闻通稿,会同县应急综合办公室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
发生其他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信息宣传组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2舆情应对
新闻宣传组会同应急综合办公室组建网评员队伍,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的不良舆情进行引导,及时对歪曲事实、煽动矛盾、影响事件处置等方面的不良信息进行处置。
8、后期处置
8.1应急处置总结
局应急综合办公室对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处理与传递报送情况、应急处置组织与领导、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响应措施及实施情况、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关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在此基础上,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本预案体系执行情况、应急处置成效进行总结评估。
8.2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做好后期现场污染物处理和生产恢复工作。局办公室督促有关单位协助各乡镇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补偿、抚慰、安置和生产恢复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职工因应急处置负伤、致残或死亡人员的医疗补助和抚恤工作,以及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8.3事故调查处理
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积极做好具体配合事宜。按照要求,推荐相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调用专用检测设备进行事故鉴定分析,积极提供水利厅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9、保障措施
9.1通讯与信息保障
正常情况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人员应当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正常畅通。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后勤保障组保证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畅通,为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提供通讯保障。
9.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9.2.1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可能突发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性前、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9.2.2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1)抢险队伍。由水利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队伍。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生产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应急对策和意见;并负责从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还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及时分析预测。
(3)应急管理队伍。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対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9.2.3经费与物资保障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供给。
9.3应急培训与演练
9.3.1培训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要求,切实做好应急指挥机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等有关人员的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处置和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水利生产单位人员进行各类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教育,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培训情况要留有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
9.3.2演练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水利生产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必要时邀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参与。
(2)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要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9.4监督检查
9.4.1按照管理权限划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对水利生产单位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9.4.2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有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和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10、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10.2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中,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并予以处罚;相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各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水利企事业单位按本预案要求,承担各自职责和责任。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万安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由局应急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
预案实施中,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应急组织体系及组成机构、事故风险类型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案适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的,应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11.2施行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9
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一、制订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工程参建单位负责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县水利局予以协调和指导,局属各股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事故现场应当设立由当地政府组建、各应急指挥机构参加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工程参建单位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置活动。
(四)信息准确、运转高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工程参建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县水利局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正常情况下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一)县水利局设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水利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陈敏局长
副组长:孙小军党组成员
戴中联副局长
李诗秀副局长
陈则兵副局长
桂木苟河湖管护水库管护中心主任
程文海湖塘水库分中心主任
王小宝林泉水库分中心主任
刘诗国副科级干部
成员: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指挥组下设决策组﹑指导救援技术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安全事故调查组。
1.决策组主要职责:
①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②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③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④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⑤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
2.技术抢险指导组主要职责:
①根据各水利工程生产工作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的需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②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③对各生产工作场所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④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⑤指导和参与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
⒊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
①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故意阻止或破坏救援行动;
②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扰;
③保护事故现场;
④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4.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①协助制订水利工程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善物资资源收集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③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的调集;
④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⑤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
5.信息宣传组主要职责:
①负责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具体联络,信息收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
②积极同媒体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
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
①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②初步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③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向派出调查组的领导小组及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二)项目法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工程各参建单位负责人;
成员:工程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1.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的主要职责:
①制定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责任,落实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
②事故发生后,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报告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后果的蔓延,尽力减少损失;
③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组报告事故情况;
④配合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划定并控制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组织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等;
⑤按照应急预案,做好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沟通;
⑥组织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⑦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⑧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⑨完成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2.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①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②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应明确专人维护救援器材、设备等。
③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和范围,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项目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④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应当按照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⑤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职责应当与项目法人制定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一致,并将应急预案报项目法人备案。
3.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应当迅速组建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统一领导与指挥。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工作准备
定期研究水利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县内以及所主管水利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要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增强职工预防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局属各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险情的,在建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县水利局、应急管理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接到可能导致水利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职能部门需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五、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1、水利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水利局、应急管理部门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接到水利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应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六.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一)发生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工作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后勤保障组根据工程需要及时提供劳保用品、救援器材等保障用品,参与伤员救护工作。
(四)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由技术抢险组专家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置和抢险方案,及时投入抢险工作。
(五)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安全保卫组配合应急指挥机构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
(六)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安全保卫组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七)信息发布工作。事故发生后,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信息宣传组积极同新闻宣传等单位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七、应急结束
(一)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二)善后处置
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2、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组协助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3、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三)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1、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2、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事故等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或自行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损失情况,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工作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4、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生产安全。
八、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应当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他社会资源。
(二)经费与物资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保障经费,储备相关的抢险设备和物质。
(三)技术储备与保障
整合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电设备、勘察设计等方面的应急救援专家并建立专家库,常设专家技术组,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派遣或调整现场应急救援专家成员。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消防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全面提高水利建设工程的事故应急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32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88号令,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改)
(11)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xx〕15号)
(12)《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故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xx〕39号)
(1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防城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程技术规范文件
(15)《工程设计报告》及设计图纸
(16)《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报告》
(17)《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18)《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__)
(2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__)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水利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城港市辖区内发生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消防(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负责。在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按照水利部门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管理为主,行业地方相结合。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利部门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水利行业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五)事故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级别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4个级别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为了有效、有序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成立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小组。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1、工程建设发生事故后,项目法人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组织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尽力减少损失。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机构报告事故情况;
2、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地方水利部门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市安监部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如发生工程围堰溃坝决堤、施工场所火灾,遂洞、高边坡、深基坑崩塌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示警疏散危险区人员,迅速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如发生人员伤亡、中毒、火警,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拨打120急救中心或119火警电话求助。
3、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4、负责指挥调动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加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6、收集事故信息报送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和时限上报市安监部门和应急办。
7、执行上级指令。
(三)建立专家库
市、县(市、区)水利局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专家库,为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
三、预警
(一)预警分级
1、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生产安全事故,有关部门收集到可能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征兆信息后,组织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估,研判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事故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2、预警级别。具体划分标准执行由中央和国家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分类制订的标准。结合实际参照自治区和市政府的预警级别划分标准执行,原则上执行如下标准:
一级(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二级(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三级(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四级(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二)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根据有关权限和程序发布,Ⅲ级、Ⅳ级预警发布程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经核实、分析,符合Ⅲ级、Ⅳ级预警条件的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三)预警预防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提升监测力度,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2、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救灾救助)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6、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8、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四)可能导致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宣布解除预警。
(五)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影响的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四、信息报告
各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消防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照程序、时限及时、准确、规范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要求执行。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严重程度,响应级别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等级,响应等级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级别相对应(详见附则)。市层面生产安全事故响应原则上按如下标准启动响应:
1、四级响应。
①发生在县(市、区)行政区较严重的Ⅳ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县(市、区)水行政部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经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四级响应标准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四级响应状态。市水利局密切跟踪动态,收集事故信息,对负责应对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请求申请,帮助协调解决。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应急救援领导和应急救援专家组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应急处置。
②发生在市本级的Ⅳ级(一般)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项目法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经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四级响应标准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四级响应状态。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应急救援领导和应急救援专家组赶赴现场开展指挥救援,并密切跟踪事故动态,收集事故信息。必要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请求帮助、协助应急救援处置。
2、三级响应。
发生Ⅲ级(较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三级响应标准后,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提出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决定进入三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采取以下步骤: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乡镇级人民政府发出三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进行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水利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必要时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指挥。
3、二级响应。
发生跨县市区的Ⅲ级生产安全事故或较严重的Ⅲ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二级响应标准后,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决定进入二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采取以下步骤: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乡镇级人民政府发出二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牵头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必要时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区域、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区负责协调和处置的,报请自治区进行紧急支援,或由自治区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指挥。
4、一级响应。
发生Ⅱ级(重大)以上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生产安全事故为重大以上级别的,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一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按以下步骤实施: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出一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市级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牵头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指挥长坐镇指挥。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区域、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区负责协调和处置的,报请自治区进行紧急支援,或由自治区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指挥。
⑥做好配合自治区或国务院指挥机构或工作组工作的相关准备。
(二)响应措施
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发生后,各级水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指令,组织相应的救援措施。
1、事故灾难现场救援
立即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救援。必要时请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2、救治伤员
要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人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请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派出卫生应急队赶赴事发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3、群众应急防护
及时做好群众安全防护工作,宣传有关安全、消防防护知识。当发现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事故灾难引发的威胁时,要立即按照救援预案紧急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有组织、有秩序疏散居民及其他受威胁人员。妥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必要的医疗保障。
4、信息发布
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把事故灾难,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以及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委办(会)报告。
5、现场清理
现场救援结束后,现场救援小组应当在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下组织事故灾难现场清理,划分责任区,安排人员值守。
6、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在救援结束后组织检查,经确认遇险人员全部得救或者经过专家论证遇险人员已无生还可能,事故灾难现场得以控制后,经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批准,撤离抢险救援人员,同时报请终止应急响应。
六、事故调查
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有关事故调查部门报告事故原因、事故后果、损失、性质、救援措施、过程及事故后防范和整改措施。接受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报请市政府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有力实施抢救工作,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阻碍、破坏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八、应急保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等级,提请市、县(市、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消防、交通、电力、能源、民政等有关部门,保障通信、应急物资、器材、人员运送等一切应急救援所需。
工程安全事故灾难所需经费,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防财字〔20__〕41号)执行。
九、附则
(一)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分级标准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防城港市水利应急救援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1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县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能及时、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地方法规制定。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适用于我县已建水利工程因质量原因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水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峡江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副县长,副组长为水利局局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水利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各机关及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政府各相关机构、各乡镇、公安、卫生、武警、电视台均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旦事故发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完成各项救援工作。依实际情况,工作组可设定如下: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
(3)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7)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对死亡人员遗体的火化事宜。
(8)基本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是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命令,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抢险救援意见,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2水利局安全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水利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水利局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定期巡查全县水利工程运行情况,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应急响应
4.1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水利局专家组成员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整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汇报,由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启用应急预案。
4.2响应程序
首先由事故现场施工方或相关管理单位利用现场力量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根据实际情况,与紧急报警报警电话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联系,请求援助。
水利局专家组及时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判定,报县安全领导小组,并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同时通知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救援。
4.3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在事发地政府领导下,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4事故报告
事故得到稳定后,水利局专家组及当地政府需向安全领导小组提交事故报告,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事态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政府,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水利局专家组成员跟进监测,确保事故无留下隐患。
4.6应急结束
由县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向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
五、应急保障
5.1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科学、迅速、准确决策,为指挥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5.2设施、设备及物资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所需应急设备、工具等储存在应急抢险队伍中,发生事故后,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各水利工程及乡镇政府、水保站需有一定的救援物资储备,发生事故后,由指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5.3应急队伍保障
县水利局及各乡镇政府需成立相应应急救援队伍,各地能保证联系一支技术力量较强的水利施工企业,启动预案后,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5.4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5.5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5.6治安保障
由县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抢险救援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5.7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8装备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
6.1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水利工程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6.2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领导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6.3演练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6.4奖励与责任
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水利工程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峡江县水利局制定。
峡江县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水利施工企业、各乡镇可结合实际,制订乡镇内突发水利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市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3适用范围
(1)适用于我市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于我市已建的水利工程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
成立双城市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副市长,副组长为水务局局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水利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具体包括: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
(3)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7)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对死亡人员遗体的火化事宜。
(8)基本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是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命令,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抢险救援意见,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2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工作组,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事故分级
按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利工程事故分为一级重大事故(Ⅰ级)、二级重大事故(Ⅱ级)、三级重大事故(Ⅲ级)、四级重大事故(Ⅳ级)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4、预警与预防机制
水务局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5、应急响应
5.1预案启动
Ⅳ级重大事故由市水务局组织救援,必要时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Ⅲ级以上重大事故视具体情况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
5.2响应程序
首先由事故现场项目经理利用施工现场力量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漫延扩大,同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与紧急报警电话110、火警119、急救中心电话120联系,请求援助。
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对事故级别进行初步分析判定,立即报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并提出起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通知指挥部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
5.3先期处置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在事发地政府领导下,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4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事态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5.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6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应的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向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科学、迅速、准确决策,为指挥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6.2设施、设备及物资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所需应急设备、工具等储存在应急抢险队伍中,发生事故后,由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6.3应急队伍保障
安全领导小组应组织一支基本救援队伍和二支预备救援队伍,三支救援队伍由施工、技术力量较强的水利施工企业组成,启动预案后,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6.4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市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6.5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6.6治安保障
由市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抢险救援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6.7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6.8装备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7.2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领导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7.3演练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4奖励与责任
市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本预案由xx市水务局制定,xx市人民政府批准。
xx市水务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水利施工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本企业内突发水利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及总公司“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及要求,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针对公司近期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结合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督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监察部,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情况交流等日常工作。
巡视组
领导小组下设巡视组,负责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和督导。
组长:
组成部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市场开发部
督导检查组
领导小组下设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和检查。
组长:
副组长:
组成部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市场开发部
督导单位:各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
单位互查组
1、第一小组
组成单位:电力安装分公司
被查单位:发电分公司
公司联系人:
2、第二小组
组成单位:发电分公司
被查单位:设备物资分公司
公司联系人:
3、第三小组
组成单位:设备物资分公司
被查单位:电力安装分公司
公司联系人:
4、第四小组
组成单位:电铁配套工程利川项目部
被查单位:农网完善工程巴东、建始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
5、第六小组
组成单位:农网完善工程巴东、建始项目部
被查单位:农网完善工程鹤峰、来凤、咸丰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
6、第七小组
组成单位:农网完善工程鹤峰、来凤、咸丰项目部
被查单位:水利工程来凤蓝河治理工程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
7、第八小组
组成单位:水利工程来凤蓝河治理工程项目部
被查单位:电铁配套工程利川项目部
公司联系人:
单位互查时间于4月10日前完成并形成汇总检查报告上交于公司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到岗到位工作要求
1、宣传动员,全面启动。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及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要亲自组织召开活动动员会,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及百日安全活动。公司于3月10日下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
2、加强领导,到岗到位。各级领导要带头履行职责,公司督导组督导各单位活动开展并深入一线班组。重点督导领导干部到岗到位、重点检查电铁配套工程、联合经营各水利工程及电站技改工程的安全工作。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亲自组织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
3、落实计划,挂网督办。各单位要组织制定本单位活动计划并实行全过程监督管控。并将计划发布到公司网页,实行挂网督办。各单位领导要及时关注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现场实际问题。
4、完善标准,全面履职。各单位领导要亲自组织修订完善本单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和标准并严格落实,将到岗任务细化到具体人员、具体时间,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岗位职责不留死角。
加强安全生产全过程风险管控
1、落实作业环节风险管控措施。全面推行作业工作准备会制度,现场作业前一天项目部、各班组召开准备会,全面分析现场作业的危险点和控制重点;认真执行班前会制度,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做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对任务、危险点、作业程序、安全措施清楚;加大安全稽查力度,稽查覆盖面要覆盖到所有的作业现场,并确保稽查质量和效果。
2、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措施。各单位要分专业全面开展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建立风险库,突出抓好防人身伤害和恶性误操作事故的落实,严格按照标准化作业开展工作,强化作业现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针对危险性、复杂性和难度较大的施工项目,要认真执行现场勘察制度,认真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审批要求。
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控
1、强化安全规程制度执行力。全面清查、修订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深入推进新“安规”执行。认真编制现场施工作业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强化现场安全监护。
2、认真贯彻落实“两票三制”。组织学习新“两票实施细则”。开展“两票三制”专项监督检查,将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重点。
3、开展防误管理专项监督。严格执行,严禁随意解锁;严格解锁操作的管理、批准和监控,建立解锁逐级向上一级“说清楚”制度。严格接地线管理制度,严禁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按顺序装拆。开展防误操作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防误装置配置满足“五防”全面性和强制性要求。
4、全面推行作业现场标准化。按照要求,规范各类施工、检修及运行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识、警示标志,推进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落实检修、技改现场安全设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标准化配置,推进检修、技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加强反违章工作力度
1、营造浓厚的安全学习氛围。采取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增强吸引力、创意性、实效性,以“学安规、反违章、防人身、保平安”为主题活动,开展“职工书屋”建设、安全知识竞赛、业务技能竞赛、先进典型事迹宣传等活动,公司计划5月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2、深入开展安全反违章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大力实施现场查违章、违章查根源、根源查管理、管理查落实的闭环管理。大力推进标准化作业和作业规范化,严格执行工作现场安全监督和安全监护制度,实行安全监察人员提前介入机制,推广施工作业前“危险点告知”录音监督。
3、全面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加强新闻策划和舆论宣传,在公司网站全过程、全方位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4、充分发挥党群组织优势。各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活动目标纳入党内主题实践活动评比考核范围。通过设置各类党员示范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党员安全责任区、党员安全志愿服务队等形式,广泛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简报”、“党员身边无违章”、“我为安全献一策”、“争创安全先锋”、“安全班组”等活动。
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长效运行机制。认真执行及要求,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职责分工,实行隐患分级分类管理。实行网上挂牌跟踪督办,每月在网上及安全生产分析例会上通报隐患治理进展情况,将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内容,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将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全部录入事故隐患数据库,纳入日常监督管理,按计划落实整改。开辟“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3、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各单位要开展“两票”、安全设施标准化、变电运行管理专项治理、分包安全专项治理和“家族”性设备故障及缺陷等专项治理活动,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苗头。
三、实施步骤
“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从3月1日起到6月10日,总体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划分及重点工作内容如下:
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工作方案和措施,印发活动方案及重点措施。公司于3月10日组织召开动员会议。
推进实施阶段。全体干部员工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结合本岗位职责和到岗到位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全过程风险管控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扎实开展反违章工作,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推进活动实施。
巩固提高阶段。各单位于5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至公司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公司于6月5日前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加强交流学习,评估“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4
一、引言
电力企业不仅关乎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样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影响,并且,电力行业属于高风险的行业,传统的管理模式下又比较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电力生产不仅需要高性能的设备还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从业人员,其中安全和风险是同时存在的,所以在电力企业在生产中应该严格把控风险,保证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现阶段而言,在安全生产风险相关管理工作方面,我国电力工程监理企业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因此,在电力工程监理企业中建立全面且完善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一件事。
二、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建设需要注意的问题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既然是一个体系,那么必然会由方方面面的组成要素,因而电力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全员参与,整体提升。人员是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构建的基础,唯有所有员工一同参与,总体有所提高才可以称得上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构建取得一定效果。为此,应当对参与者有准确的认知。其中参与者不仅仅包括企业安全管理组织的有关人员,还包括其他部门的人员。一定要树立人人讲安全的思想,了解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构建的具体内容,进而大幅提高企业的总体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二)体系要素遵循PDCA循环原则。电力项目监理单位的运行和发展大多依托深入电力项目施工一线的管理机构与人员来实现的,为此上到企业的管理者,下到基层职工均要遵照体系运转准则,促进体系运转系统的发展,为监理单位的总体运行奠定夯实的基础。
(三)密切和现实状况结合。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机制构建不可仅停留在形式层面,应当着实地、深入地剖析现实的工作状况,之后依据剖析结果制定完善的、恰当的、有效的计划,依照计划进行全面实行。在碰到现实工作发生变化的状况下,应当依据现实的变化对有关举措进行调节。
三、电力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建设的措施
(一)通过管理机构的进一步完善来进一步健全相关管理。工作对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相关机制来说,其必须有一个比较强大的管理机构作为支撑。也就是说,电力工程监理企业只有在具备比较完善的管理机构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够保证充分发挥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机制在企业内部作用的作用。建立强大的管理机构,推动管理健全化发展才可以让企业在管理方面碰到难题时,可以快速地安排人员采用科学的举措从而有效解决问题。对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而言,强大的执行力非常关键。在安全问题上最好提前准备与落后一步所产生的结果或许有很大差异。
(二)加强对电力工程风险评估环节的重视程度。电力项监理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机制的最终目标便是对风险加以全面管控。这便需要监理单位先对或许产生的安全生产风险加以深入了解和剖析,对风险产生的概率与规避风险的可管控性和风险发生后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此便是风险评估的概念。对电力工程项目来说,影响其安全生产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部分:其一是人员操作不恰当;其二是管理不到位;其三是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因此,电力工程监理相关单位应该进一步加强对电力工程风险评估环节的重视程度。对于风险的评定不可“走过场”,应该着实地结合内外要素加以整体剖析。把内外要素较易发生风险的环节、施工或者生产环节及相关的风险点和风险可能以哪种方式出现等逐一陈列,为后续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可参考的根据。
(三)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对于电力工程监理单位来说,单位内部相关工作人员所具有的管理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对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控制机制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首先是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对于安全风险的认识程度。其次是定期对企业内部员工进行管理水平相关培训,提高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保证在企业内部充分发挥出评估工作的重要作用,从而进一步保证企业内部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如果管理人员所具有的管理能力比较差,并且缺乏执行力,那么将会导致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风险的管理工作不到位,进而严重危害企业的安全生产。最后是应该采取合理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如果工作人员缺少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的话,那么将会使得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很难以积极的工作热情与强烈的责任感进行工作,进而会严重影响其工作的质量与工作效率,只有不断提高员工自身专业素质以及综合素养,才能够真正意义上将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工作落实到企业相关工作中,保证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顺利性以及稳定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不仅能够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产生也能有效提高电力企业的生产效率,所以在电力行业高速发展的当下,电力工程监理企业应该重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应用,在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同时也应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从而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企业文化。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5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渝府发[20xx]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xx〕9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
一、安全生产基本状况
近来来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公司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逐年持续稳定好转,为公司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公司从20xx年以来,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
(一)"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确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制定了各级组织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组织一把手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成员按照分工切实抓好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从20xx年开始,公司安委会建立了全公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将控制指下达给各分厂及部门,再由各分厂及部门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到每个员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强化了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三)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完善。在20xx年,对建厂以来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出7大类43个制度。20xx年,根据安全标准化要求,对20xx年版制度进行了评审,修订为10大类62个制度,至此,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
(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20xx年,公司引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使公司安全管理从传统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法律化迈进。20xx年起,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20xx年通过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验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五)安全科技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光气即产即用安全科技项目的实施,对光气系统实现了集中合成、分散使用、统一管理的“集散管控模式”,使光气安全生产和使用达到国内外同类型企业的先进水平。光气安全生产的“集散管控模式”既实现了取消液态光气储存的目标,也避免了通常情况下一套使用光气的装置配备一套光气合成装置这种不利于控制危险源的分散模式,有效地提高企业生产的本质安全水平,对杜绝社会事故有重大意义。项目实施,使液态光气的大量储存转变为仅输送管道持有常压气态光气,其持有量低于欧盟和国际劳工局重大危险源限量指标,利用科技创新解决了安全生产中困扰多年的重大难题,成功地消除了发生灾难性社会事故的可能性。这一方案的系统实施对杜绝社会事故有重大意义,同时对安全合成和使用低沸点危化品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近年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累计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近千条,有力地保证了公司安全平稳运行。
(十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本完善。近来来不断完善光气应急处理保障系统,形成七级吸收破坏系统。配置空气呼吸器16套,增强了应急处理能力。修订完善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较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
近来来虽然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轻微伤害事件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当前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仍比较薄弱。由于公司曾连续十余年亏损,安全欠帐较多,老装置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差,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难度。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仍需进一步加大。部分老装置的装备水平、技术工艺仍比较落后,设备老化,安全保障还比较差。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现在危险岗位上的从业人员还有部分中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文盲存在。他们在文化素质、安全技能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三违"现象较大存在,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几率。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重在治理",坚持安全发展,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规,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
至20xx年,实现:
1、杜绝社会灾害性事故发生。
2、无因工死亡。
3、无重大泄漏、中毒事故。
4、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5、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公共安全事故。
6、无重伤事故。
7、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40元/百万无(现价)。
8、千人轻伤率控制在0.5‰(月均)以下。
至20xx年,实现:
全年零事故,安全每一天。
三、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一)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进一步强化各级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防范工作;逐级、逐层、逐岗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应的奖惩措施;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教育培训等12项基本制度和事故预案、科技装备、安全投入等12本基础台账。实施全员安全承诺制度、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绩效工资制度,安全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员工收入的20%。
(三)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切实加强分厂、工段(班组)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长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和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在公司、分厂、工段(班组)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四)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拉网排查、挂牌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等工作机制。企业要落实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和隐患排查治理后续评估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五)强化职工安全培训。每年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经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严格考核;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培训情况纳入本人安全信息管理。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六)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标准体系和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七)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设施设备。全面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加强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配备合格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定期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八)完善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进行专业应急演练。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从重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九)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十)促进安全技术装备科技研发。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整治,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大力推广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引导和促进各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区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五抓”工作措施,为实现今年安全生产零死亡奋斗目标提供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安全素质,努力营造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三、领导小组
四、活动内容
(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科学大展理念
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学习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要结合先锋、富国街的实际,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活动、演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文件要求,针对我街实际探讨安全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让广大居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活上做到安全。
(二)利用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以宣传安全生产为重点,在全社会树立安全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以勇于探索勇于实践的精神,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我街安全社区建设目前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地方还是空白点,因此要认真落实国家安监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认真总结外地安全社区的建设经验,大力推进我街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4月25日前对街道、社区及所属单位进行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4月26日——11月30日前对街道、社区及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指导。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做好验收总结。
六、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等“三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与俭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要广泛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狠反“三违”,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生产文化,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安全生产。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7
响应____区安委办【20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冬季自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动员部署
1、将开发区安委办【20__】__号文件通知内容书面上报公司总经理及生产部主管。
2、召开专门安全生产会议,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厂长任副组长,安全科长及各部门主管任成员的自查小组。
3、自查小组职责:认真检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各个部位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公司各类安全档案认真检查;针对各类问题、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措施,并制定整改进度,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二、时间安排
1、全面自查实施期间:20__.10.31—11.152、整改完善期间:20__.11.__—12.__3、总结汇报期间:20_
三、具体自查项目
1.电器类
1)触电保护装置有效性试验检查
2)电线、电缆护槽、护套绝缘管检查完善
3)配电箱内部清理(杂物、尘)
4)配电箱下部绝缘板整理完善
5)配变电室内部整理、清洁;挡板放置
6)配变电室警示标志完善
7)安全用电情况,杜绝私拉乱接现象,杜绝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办公用插座插头线缆使用状况等
2.机械类及其他
1)叉车、天车检查及维护
2)各转动部位保护装置检查
3)槽、沟盖板完好性检查
4)氧气、乙炔使用和储存情况检查
5)氧气乙炔表、管检查及瓶距确认
6)各输水管道、输气管道、消火栓冬季防冻保温进展情况
3.消防(应急)设施类
1)灭火器检查、维修、更换
2)消防栓、水带、水枪、扳手检查维护
3)消防供水检查确认
4)应急灯、安全出口检查
5)应急供电系统(柴油发电机组)完好状态检查
6)应急药品及其他应急物资检查
4.职业危害相关检查
1)职业危害岗位检测情况
2)职业病危害安全评价情况
3)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情况
4)工作岗位警示标志情况
5)接害岗位员工个人防护情况
6)相关档案完善情况
四、全面整改
针对第三项检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现场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书面通知,坚持定措施、定资金、定责任、定时限、定预案的“五定原则”,督促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五、总结汇报
1、召开厂长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公司自查及整改情况
2、按照安委办要求,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9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巩固提升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成果,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为全镇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区委第六届党代会精神,严格执行20xx年新安全生产法,统筹安全与发展,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组织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精准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机制
成立由镇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及包村干部、各科室人员,驻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六职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副镇长傅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组长:周作清
副组长:傅杰
成员:各分管领导、各包村干部、各科室人员、驻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六职干部。
成立八步镇大排查工作组,由傅杰担任排查工作组组长,镇安委会成员为组员,负责统筹开展本次任务的具体实施。
成立八步镇整治工作组,由各分管领导、联系村领导担任组长,经办人员及包村干部、各村及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的大会战工作实施。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风险辨识管控
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低温雨雪、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增多,林区干燥易燃、用电用气用火需求增加、年底群众出行增多等特殊情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风险会商联动和防控预警制度,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进行系统分析研判,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督促企业结合冬季特点开展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受控,将安全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通过上路入户宣传、微信转发、安全检查等形式做好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引导社会公众加强安全防范(责任单位:辖区各村及企事业单位)。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各分管领导及包村干部、各科室人员、驻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六职干部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属地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基本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尤其是各分管领导、联系村领导及各企事业单位、村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安排部署,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全覆盖开展“大排查、大整顿”工作。重点突出消防安全、建筑行业、危化企业、燃气生产企业、燃气管道、工贸行业、农村交通道路、煤矿、非煤矿山、老旧房屋、学校安全等问题。(责任单位:辖区各村及企事业单位)
1.道路运输安全方面
(1)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联合交警队开展农村客运、非法面包车载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超速整治,同步做好道路运输、公路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2)大力查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
(3)强化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全面排查临崖临水、陡坡急弯、易结冰等重点路段和桥梁、涵洞、隧道等重点部位,确保行车安全。
2.消防燃气安全方面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肃查处封堵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重点包括:驻镇企业、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各村组野外用火进行管控,对农村院落及小区,特别是老旧房屋用火用电隐患进行彻查。
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区场、小吃店等,加快推进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安装使用,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着力解决城镇燃气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辖区晨晖燃气安全检查,坚决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同时再次排查辖区有无黑重装点。要将全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全镇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3.矿山安全方面
加强矿山安全巡查。加强停产矿山监管检查工作,认真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做好检查巡查记录,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坚决防止停产矿山可能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4.农村场镇安全
(1)农村沼气方面。持续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巡查、抽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加强对农村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常规巡查,在重要节点(重大节日、重要生产环节等)对重要设施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户用沼气安全使用。
(2)农村场镇建设方面。全面加强农村场镇建设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排查高支模、深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高空作业、起重设备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安全措施,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确保建设施工安全。
5.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将安全监管措施贯穿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全过程。配合部门行业安全专家对危化品使用单位开展交叉检查和指导,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
6.烟花爆竹安全方面
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检查,督促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倒逼经营户落实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要求。联合应急、公安等单位加大销售旺季监管执法力度,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行隐患动态清零
由镇安委会牵头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企业)及时整改销号,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报自改,对企业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自行纠正处理,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的,依法可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同时,要对今年国务院安委会和安委办、省安委会和省安办以及市安委会和市安办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两个行动”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督促各责任单位(企业)逐一限时整改销号,强力推动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对大会战工作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要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大会战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合理安排时间进度,一手抓问题隐患整治,一手抓制度措施建立,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辖区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工作保障,全力攻坚克难
镇机关,各村要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年度工作部署,强化政策支撑和制度创新,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企业的沟通,督促指导全力做好专项整治。
(三)严格监管,严肃问效问责
对大会战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镇安办要把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重要内容,定期通报问题隐患整治开展情况,对组织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隐患整治不彻底的企业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大力宣传推动,抓好示范引领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推广先进做法,鼓励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盛市和教育局有关加强学院、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会议精神,消除学院、幼儿园及周边治安隐患和盛市及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联查准备工作,根据遵化市教育局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园及周边治安现状,现就幼儿安全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园内安全制度检查机构。
组长:戴军;副组长:陈丽媛;成员:王静、袁亮、杨智慧、李杰、卢静新、刘丹丹、王薇、徐雪丽、黄秋菊、陈洁敏等。
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学院专项负责人:戴军。建筑物及防火设施、体育及孩子游戏设施:陈丽媛。其他:王静、袁亮、杨智慧、李杰、卢静新、刘丹丹、王薇、徐雪丽、黄秋菊、陈洁敏等。
3、园舍安全方面,全体成员每周对所有园舍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
4、学校安全
我们将花大力气加强学校安全,主要抓好设施设备安全、学生校内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加强对学校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把孩子从来园到离园整个过程分为以下环节来把关。提高教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在一日活动中密切关注孩子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①入园环节:不能让生人乘机进园、晨检要坚持一看、二问、三摸、四查,不得马虎。
②晨间活动环节:老师不能只顾打扫、收拾东西而忽略了活动中的孩子,防止孩子在园区内逗留、自行玩大型玩具,玩耍时跌跤。
③做操环节:各个班排队入尝不能拥挤。
④教育活动环节:老师在组织活动时做好充分准备,向孩子交代清楚安全要求,对孩子进行自我防护的教育。
⑤课间活动环节:有机组织,科学安排,防止孩子互相碰撞和奔跑跌伤。
⑥入厕、盥洗环节:管理好并教孩子正确使用洗涤用品,教育孩子不拥挤,防止跌倒碰撞在水池或便池边沿。
⑦饮水环节:饮水桶里的水要保持温热,防止烫伤孩子。
⑧户外活动环节:教育孩子不奔跑、推挤,有次序地上下,按规则玩玩具。
⑨进园、离园环节:孩子进园务必先体检。不能让幼儿乘陌生人车回家,严把门口关。
6、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加大幼儿园周边治安、交通等隐患排查,净化学院周边环境。强化教育教学安全教育,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
7、消防安全我们学院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为提高老师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我们仍旧将加强消防安全的教育。
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五四”制度,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2、厨房内、案板、刀具、盛料器皿、冰箱等,要无异味、每餐用后洗净抹干、按标准要求消毒。
3、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生熟分开,每餐用后洗刷干净。餐具每餐一消毒,食物置放要有防绳设备,调料装放要有盖。
4、保管室的物品要分类放置,摆放整齐。粮油糖面等食物装放要避免潮湿。
5、要求按人按量按规格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6、闲余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厨房,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厨房。
三、班级活动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方面的案例学习和宣传工作,通过案例学习,一是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知道疏忽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二是通过宣传学习吸取教训,不断加强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三是通过学习提高老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做到处变不惊,临危不乱;四是通过宣传,意识到积极预防是减少或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积极有效的策略。
1、责任到人:幼儿老师负责本班教学区设施安全和所有用电设备的安全。
2、保教人员要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对责任区的各项设备设施随时进行检查,特别注意电线、电器有无破损漏电,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应及时上报维修。
3、户外活动必须有老师看护,活动前先检查场地、设备和幼儿衣着,消除安全隐患。孩子活动时,不得坐着或闲谈,要选择便于监护的适宜位置,随时走动巡视,谨防意外。体育活动要检查器械是否损坏,摆放位置是否安全、稳固,要教给幼儿规范的动作和正确使用器械的方法,提出安全要求,并切实做好指导和保护工作,谨防扭伤和摔伤。
4、活动中老师要经常检查幼儿衣着及随身所带物件,防止幼儿发生吞食异物或其它意外伤害事件。
四、紧急情况处理措施:
1、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救助伤员,同时报告园医和园领导,由医生决定是否立即送医院治疗;幼儿乘车来园途中发生意外,乘务人员必须立刻将伤员就近送医院或打120急救电话救助,并通知园内有关领导到事故现场处理。
2、食品中毒现象发生后,应迅速通知本园医生、幼儿家长,报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领导部门,与区级医院取得联系,将中毒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将“留样”交医院及卫生防治部门。
3、实行预警通讯制度。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须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幼儿家长、区卫生局、医院、公安局及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联系,建立通畅的信息联络渠道。
4、实行事故处理制度。出现事故时,值班人员须立即通知幼儿家长,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迅速进行现场处理,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救助伤儿,同时报告园领导、家长,由医生视其情况轻重决定是否立即送医院治疗。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21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__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2、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
(二)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检查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我街实际,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
(四)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企业要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示范引领。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22
为认真贯彻安全培训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鲁应急发〔20xx〕64号)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车间负责人、各部室负责人
二、学习内容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及有关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相关标准和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三、活动组织及时间安排
(一)大学习。
(10月1日至10月15日)针对当前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补齐工艺安全、操作安全、作业安全、电气安全、应急安全等方面的知识短板,制定学习计划,编制培训教材。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安全培训教材的制订;
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各自单位安全培训教材的制订。培训教材要求简洁明了,体现出员工应知应会。学习计划和培训教材经车间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报安全部。
(二)大培训。
(10月16日至11月15日)采取“三级”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对所有人员进行轮训:
1、公司级培训:(10月16日至10月25日)总经理重点解读《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对象: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安全总监重点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细分条款责任。
培训对象:车间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员。
2、车间级培训:(10月26日至11月5日)各车间由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工段长、车间管理人员针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车间相关标准和岗位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授课;
各部室由各部室负责人根据部室职责对本部室人员进行相关标准和岗位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授课。
3、工段级培训:(11月6日至11月15日)工段级培训由工段长对本工段全体人员针对本工段安全操作规程、相关标准和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授课。
(三)大考试。(11月16日至11月30日)由安全部组织,全体员工参加考试,并客观评定成绩。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明晰职责,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培训教材。
2、认真总结,存档备查。
培训过程要有课件、有记录、有签到、有照片。活动总结及相关档案记录于20xx年12月10日报安全部。
3、注重实效,全员参与。
确保本专项行动稳妥有序开展。严格组织考试,确保考试严肃认真,考试结果真实有效。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23
为深刻汲取近期我省代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事故、湖北十堰“6·13”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和临县“6·16”煤矿局部冒顶涉险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七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阳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就地质灾害防治、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非法占地工作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以下简称“四大”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把“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作为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工作下沉一级、追责上移一级,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通过“四大”活动,做到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重点安全隐患全覆盖、重点企业检查全覆盖、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全覆盖,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进一步树牢安全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7日至20xx年7月16日,为期一个月。
三、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四大”活动。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分管领导:
牵头股室:
责任单位:
主要任务:
1、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进展情况;
2、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进展情况;
3、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高陡边坡排查情况;
4、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情况、隐患点防灾预案和监测方案落实情况,监测记录本登记情况;
5、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识(牌)和“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一书两卡”发放送达情况;宣传培训、避险演练情况;
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值班值守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在岗情况;
7、抽查隐患点日常监测情况,随机抽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电话,询问隐患点监测的基本方法。
办公室设在地质勘查储量股,主任由史进平担任,主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每日动态、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占地行为
分管领导:李金召副局长
牵头股室:杨志青监察股股长
责任单位:各自然资源中心所
主要任务:
1、打击非法采矿方面:
(1)非法采矿案件频发的乡镇辖区内私挖滥采、破坏山体的非法违法行为;
(2)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内的非法采砂等非法违法行为;
(3)无证勘查、开采(含采矿证到期未经批准延续或已决定关闭后继续勘查、开采)的非法违法行为;
(4)未经批准擅自各种工程名义变相开采的非法违法行为;
(5)越层越界采矿等非法违法行为;
(6)擅自打开关闭废弃矿井、偷采盗采的非法违法行为;
(7)其他非法违法采矿的行为。
2、制止违法占地方面
(1)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
(2)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3)土地例行督察、大棚房问题检查及各级督察、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4)违反法定程序征收土地、以批准临时用地方式变向支持企业未批先建的行为;
(5)未经合法批准,与村集体私订协议,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
(6)其他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办公室设在监察股,主任由杨志青担任。主要负责“四大”活动每日动态、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四、具体安排
(一)大排查活动
1、排查对象:全县各类非煤企业、用地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
2、排查内容:突出非煤矿山、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围绕各类非煤矿山企业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用地单位是否有违法占地行为、个人是否有非法违法采矿和占地行为。以及各乡镇、各地灾防治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3、排查方式: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股、所要站好第一线、守好第一岗,对全县各类违法占地、采矿行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系统排查,既排查隐患、又排查问题、也排查原因。
(1)集中排查(6月17日至6月24日),集中一周时间,各股、所按照各自职责,主动及时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
(2)常态排查。在集中排查的同时,严格落实常态化排查制度,做到不停顿、不断档、不留白。
4、建立台账。各股、所要根据排查整治、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执法处罚四个清单排查情况,分级分类建立台账。
(二)大整治活动
1、整治对象:全县各类非煤企业、用地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
2、整治内容:既要整治排查出的隐患、台账所列的问题,也要对涉及各个问题、各个环节进行检视,揪住一点、整治一片,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带病运行。
3、整治方式:
(1)即知即改。坚持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做到一般隐患问题立即整改。
(2)限期整改。6月25日开始,对问题台账进行梳理,不能立即整改的,逐条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清单,并按规定进行整改。
(3)停产整改。发现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设立警示标志、警戒线、指派专人24小时监测),及时聘请资质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违法违规查处,制订整改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销号。
(三)大检查活动
1、检查对象:全县各类非煤企业、用地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
2、检查内容:按照中阳县“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类非煤企业、用地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违法占地和非法采矿行为立即制止并按照规定严格查处。
3、检查方式:
(1)定向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高林宝副局长组织相关股所进行检查;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非法占地工作由李金召副局长组织相关股所进行检查。
(2)巡回督导。由局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督促指导组,对“四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督促指导,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履职不到位严肃查处。
(3)专项督查。对问题较严重且排查整改不积极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处置不及时,开展活动不认真、不负责的乡镇和部门,视情况上报纪检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进行专项督查。
(四)大警示活动
1、警示对象:全局干部职工。
2、警示方式:围绕中钢煤业“5·7”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智旭选煤“6·2”车辆伤害事故,以及我省代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事故、湖北十堰“6·13”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和临县“6·16”煤矿局部冒顶涉险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采取观看视频、组织学习、专题培训、撰写体会、反思剖析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
3、规定任务(6月底前全部完成)
(1)要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排查整治、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执法处罚四个清单,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堵塞工作漏洞,完善制度机制。
(2)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和安全知识技能专题培训。重点要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正值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大庆,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及做好“七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股所各负其责的要求,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局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领导小组。各股、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四大”活动的有效开展和顺利进行。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股、所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责任落实,要针对排查整治内容,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单销账。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坚决克服蜻蜓点水、水过地皮湿、隔靴搔痒等表面文章。局党组在此次活动中将进一步严肃追责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走形式、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建章立制。要扩展活动成效,对“四大”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梳理出在法律制度、政治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全县打击非法违法占地、采矿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股、所要认真梳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准确填写“四大活动”排查整治、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执法处罚四个清单,并务必于每日下午18:00时前报回局监察股,监察股统一汇总梳理后上报县安委办。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24
根据神农城项目建设指挥部和《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部署,我司与20xx年6月12日至7月12日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工程概况
株洲神农城将打造为炎帝文化景观中心,项目以炎帝广场为核心区域,沿神农大道两侧拓展,项目总占地面积2970亩,其中核心区规划面积1620亩,拓展区规划面积1350亩。株洲神农城核心区毗邻市级行政中心和株洲职业教育大学城,东接天台路直通河东,西至天元大道,北至珠江北路,南至泰山路。项目以现有炎帝广场为核心,以神农文化为主题,在原炎帝广场的基础上,对现有建筑提质改造,对现有城市森林带进行提质升级,在项目范围内将建设生态水系、神农广场、神农太阳城、神农像、神农湖、神农文化艺术中心、神农大道、神农塔等一大批标志性的建筑和景观,建设集文化、旅游、商业于一体的新型城市开放空间。
其中神农城商业外圈房建工程总用地72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33万平方米,将建成16层的商业门面、商务酒店和商务公寓;神农艺术中心总占地面积53342平方米,建筑面积16013平方米;神农生态景观工程包括神农城核心区绿化工程、神农湖建设等,绿化率为56%;还涉及4条道路7.404公里建设。
株洲神农城项目是株洲市委、市政府实施“城市提质”、“园区攻坚”和“旅游升温”三大战役的重大部署,也是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后,又一提升城市品位的重大举措。以建设资源节约社会和环境友好社会为目标,将建成为低碳经济和生态宜居的示范项目。
二、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从6月12日至7月12日,各办公室、施工场所等悬挂“安全生产月”、“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安生命、关注安全”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在集中咨询日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设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咨询站点,接受大家咨询,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材料。
(二)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以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职工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都要参加,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三)开展各专业全面排查危险源活动。各个专业部门人员在专业经理的带领下,全面深入现场,在园区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特别针对高出坠落、脚手架垮塌、物体打击、触电、现场火灾和机械事故等方面。为广泛深入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神农城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25
灭火预案
一.网吧一旦发现火情后,当值网吧管理员首先引导网吧内的客人进行疏散,同时要迅速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初起的火灾,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二.当值的网吧管理员立即通知网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当值网吧管理员视火情迅速拨打“119”报警求救。
疏散预案
一.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当值网吧管理员要马上通知网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当值网吧管理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二.当值网吧管理员应正确引导网吧内的人员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确逃离姿势,其余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以及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三.为更好的应付紧急情况,当值网吧管理员应听从并协助消防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
四.当值网吧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危难面前最后一个离开的思想准备,根据火情,接受最高的指挥的指令,对需要抢回的设备,文件等采取必要措施。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26
按照省、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县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广宗县交通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交通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确保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抓住当前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作为主要内容,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切实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普通公路管理、交通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执法。
通过深入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监管监察,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通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引导各科室站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动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交通系统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引导交通行业职工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
三、重点对象范围和工作内容
(一)道路运输
重点对象范围:道路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重点工作内容:
1、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超速、超员运输的;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不按规定培训从业人员或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2、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受自然灾害
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检查不到位的。
3、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宣传推广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适时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宣传道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和安全逃生常识等。
(二)普通公路
重点对象范围: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工程队。重点工作内容:
1、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打击或查处:未按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超限运输行为;未设立齐全、清晰、醒目的险桥标志、限载限速标志的;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施工警示、警告、绕行标志的;未做到各种消防设备完备、有效,特殊工种未做到持证上岗的.。
2、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安全生产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和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不到位的。
3、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交通建设工程
重点对象范围:在建公路建设工程。重点工作内容:
1、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从事交通工程建设的;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和责任人,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员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或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不落实的;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工作不到位的;
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3、着力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方面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1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并做好全面动员部署。
2、自查自改、整改落实阶段(6月11日至20日)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清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措施,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检查,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认真清理、检查、立案,从严从快逐项予以解决。要加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治理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
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4、深化行动,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一是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和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坚决查处和治理企业非法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和超员、超载、超速、超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认真落实防冰雪灾害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各项防范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二是要搞好安全生产执法和治理行动总结,巩固成果,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针对行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手段、规范管理行为等方面,制定持续改进的措施。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局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增寿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副组长:史建召副局长
李俊锁副局长刘振国副局长
关长月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贵刚工程队队长成员:郭万庄局办公室主任
王俊虎公路站站长
吉志雷运管站站长
葛建光地方道路站站长
肖英新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黄世忠客运站站长
领导小组按照市局和县政府安委会的部署,做好“三项行动”工作总体组织、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相关行业领域的“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三项行动”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切实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要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巩固成果,总结提高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定期研究“三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每个工作阶段的工作成效,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巩固“三项行动”成果。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治理,以及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和单位,要限期进行补课,并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安全生产效。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27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一、应急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总经办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归口部门,总经理、生产部副总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二、职责分工
1、总指挥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公司领导汇报和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2、应急小组职责:
工作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在半小时内报告公司应急小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协助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司的正常生产。
三、应急遵循的原则
1、普及消防安全意识,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预案小组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在工作现场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执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对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4、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5、在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6、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7、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8、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四、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工作场所内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高层领导,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五、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所需车辆。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六、各类事故的预防
1、生产现场机械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防
机械事故现象是制造业常见事故,特别在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重大工伤事故,这就要求在机器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机械伤人的事故发生。
机械操作的基本安全要求:
公司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内必须佩戴好劳保用品。应按正规的操作流程操作机器,不得违规操作。
车间管理人员需随时巡查工人的操作是否违规。
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规定范围内,生产过程中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机械边沿,并不可妨碍通行。
2、触电事故的预防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一切线路设施必须按设备动力部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根据不同的工序,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标志提醒员工。
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3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在生产车间内堆放了一定数量的可燃材料,特别是原材料库房,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才能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
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组织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小组负责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总经办、生产部各主管要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生产各车间、材料库房、成品库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将到最低。
管理措施
电池车间要按规定放置氧气瓶的位置,在放置氧气瓶处挂醒目的火警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烧焊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宿舍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x119xxx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x120xxx电话求救。
七、本预案的发布和修改程序
本预案经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审议通过,报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人事部发布。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28
一、活动目的
根据XX县**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深入宣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第**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学校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素养,促进学校安全发展,保障学校平安,创建平安校园。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形式与内容
1、组织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利用周务会的机会,在教师中组织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增强教师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达到实际效果。
2、利用学校星期一升旗仪式的机会,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食品安全、防自然灾害安全等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安全自护能力。
3、利用学校校园广播网,通过小广播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让学生掌握一些安全基本常识,提高安全自护能力。
4、利用黑板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班办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专刊,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自然灾害教育等。
5、组织开展暑假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在专题教育活动中,印发《暑假安全告学生家长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做好学生暑假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学生暑假安全。
6、做好每日安全教育提示工作,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增加学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防护能力。
7、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做好20xx年暑期安全专项教育活动,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8、利用《生活生命与安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素养。
9、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排查隐患,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保障师生安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2、扎实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全体教师按照学校的活动方案,扎实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提高学生的安全素养,保障学生安全。
3、做好总结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汇报材料上报教育局安全科。
20xx年是实施""规划最重要的一年,也是我镇实施"工业立镇、富民强镇"战略关键之年。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我镇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以下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和安全生产""规划,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为主线,以事故预防尤其是以较大以上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着力凝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共识和合力,着力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着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工作力度,着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和支撑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力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四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不突破市委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亿元GDP事故死亡率0.18以下,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2.8以下,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3.1以下。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原则,完善县安委会机构建设,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职责,组成部门正职领导任安委会成员的要求。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纳入政府及其部门绩效、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重点工程纳入政府投资规划。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创新安全社会化管理。
加强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进一步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加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考核。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黄牌警告、责任追究等,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述职制度和岗前安全确认、危险作业现场监护、岗前培训、持证上岗、隐患排查、风险定期分析等重要制度,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问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完善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发生;完善安全执法政务公开和群众投诉举报制度。按照"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要求,要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强化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结合安全生产准入和落实"三同时"制度,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各种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20xx年全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非煤矿山方面:100%的矿山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巩固和扩大矿山中深孔爆破、非电起爆、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视频监控、尾矿干式堆排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应用。新增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采石场20家以上。严格矿山安全行政许可,按期完成延期换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加大对非法违法开采活动的打击力度。
危险化学品方面:严格落实凡是没有在划定的化工集中区的新申办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一律按不符合安全条件不予许可从事生产经营的规定。督促采用危险工艺生产危险化学品以及涉及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化工、医药生产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水平。严格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强化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重点监管的品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推进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城区内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搬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烟花爆竹方面:巩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达标成果,推广应用重点部位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建立完善的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交通方面:大力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安委办〔20xx〕50号)。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深化平安畅通工程,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非法载客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评估。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综合治理。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加强校车、电动车安全监管措施。深化渡口渡船、各类船舶特别是砂石船舶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重点水域、船舶和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以及落实大型水上活动的安全监管措施。开展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争取上级支持推动实施渡改桥工程。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推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措施。加强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监督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和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以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建立完善设计、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认真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的突出问题。
消防方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清剿火患"的长效机制。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以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企业员工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冶金、机械等其它行业方面:加强冶金机械等工贸其它企业的安全监管,开展冶金煤气、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安全专项整治,严防燃气爆炸、人员中毒窒息、钢水包倾覆等事故。加强煤气输送、储存、使用等危险区域连续监测监控。
加强铁路、电力、特种设备、民爆炸物品、农业机械、旅游、教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以及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工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察力度和频度,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各级特别是乡镇"打非治违"工作职责,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完善非法违法生产单位实施黑名单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故多发或事故隐患较多的地方或单位及时发出警示通报,实施约见警示等。
(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查"的要求,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做好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执业资格制度,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再教育工作。
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巩有达标等级的基础上,推进企业安全达标升级。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文件精神,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标准化创建任务。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达100%,且80%以上达三级以上。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贯彻落实好《**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柳政办〔20xx〕25号)和工伤保险缴费浮动制度。强化班组安全建设,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继续评选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优秀班组长,树立安全标准化示范班组,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县安监局要建立职业健康监管科室,安排专人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接触危害作业人数监管数据库。深化粉尘与高毒物质危害等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的宣传。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协作机制。"三同时"审查率达6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率达100%,木质家具制造等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率达100%,其他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力争创建1个以上市级职业卫生先进企业。
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的建设,逐步建立适时反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状况、便于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网络。依托"金安"工程,完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数据库以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基础信息管理数据库。
(五)进一步推进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推进"科技",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企业要完善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控制、报警和安全联锁系统。道路运输领域要采用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品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利用监控平台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的机制。继续做好重大危险源建立"五可"监控系统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促进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本兼治各项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政策,引导和带动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要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继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互联互通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政府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结合实际,整合应急资源,依托大型企业、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要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和培训,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
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各级监管队伍建设,尤其是工业园区和乡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完善委托执法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充分利用业余学习、选送参训、委托培养、视频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途径,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六)积极推进宣教培训及安全文化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大对国务院《意见》、《通知》、安全生产""规划和自治区政府12号文件的宣传力度。要设立永久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标语牌。电视广播报纸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强各类安全培训。企业要认真做好"三项岗位"、企业全员培训和再教育工作,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健全培训档案。加强对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每年轮训一遍。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把农民工和外包施工企业人员纳入安全培训范围,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对新进、转岗或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员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队伍,实现重点企业至少有1名具备资格的监督员;加强培训安全生产督导员。搞好换届后乡镇、村(社区)分管领导的安全培训。要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计划,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并加强实施考核。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国家级、自治区级工业园区的安全社区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开展创建自治区级或国家级安全社区工作。
(七)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合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体系之中。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着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搞好安全生产政务公开。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好x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资源,保障所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贯彻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好x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做到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x山国家森林公园人员及森林资源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的编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x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x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森林火灾预警及发生森林火灾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在x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开展,以森林公园防火应急分队为主,各宾馆、企业经营户协同,组织本预案的实施。
(二)明确责任的原则。
1、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
2、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3、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4、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以上责任人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落实防火措施,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反应及时、处置得当。
(三)尽职尽责、科室联动原则。
x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各科室要以森林防火工作为主,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做到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体联动,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到快速应急反应。
(四)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的原则。
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在组织火灾扑救时,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老人、未成年人和其他不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努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力争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第二章森林火灾扑救及扑救保障
第五条x山国家森林公园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全园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森林防火器材维护、森林防火队伍管理、与上级森林防火部门的联络。
第六条园区所有入园企业都有共同担负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
第七条值班备勤
(一)按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全年为森林防火期。
(二)x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一个带班领导、一个带班科长的配置进行每日值班备勤,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森林防火的相关业务。
(三)所有干部职工除正常休假和公差除外,一律按照分工在园区内待命。
(四)当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时,所有干部职工取消休假、时刻待命,随时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五)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资料的整理收集和上报、档案管理,与上级森林防火部门的联系。
第八条火源管控
(一)园区内各检票口要加强对入园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禁止精神病人入园,加强火源检查和管控。
(二)森林防火宣传、巡查人员要利用防火摩托车,对园区及周边村组进行全覆盖的广播宣传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护林防火员要对自己的责任区进行持续日常巡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快速处置。
(四)园区内所有干部职工、从业人员都是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都有向游客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制止野外用火的义务。
(五)加强对特殊人员的管理,建立档案,及时掌握。
(六)提倡文明祭祀,禁止在公园内焚烧纸钱,对扫墓行为进行严密监控。
(七)加强用电安全,防止因用电引起森林火灾。
第九条森林防火宣传
(一)森林防火办制定具体的森林防火宣传计划,具体执行宣传任务。
(二)利用广播、宣传单等,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全覆盖。
(三)在各公路、游步道入口处树立明显的森林防火标识标牌、宣传标语等对游客进行宣传。
(四)利用学习、培训等形式让森林防火知识深入人心。
第十条森林防火器材的维护保养
(一)设立专门的森林防火器材维护保养员,定期对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并进行登记。
(二)建立森林防火器材及物资保管制度,随时掌握购置、使用、储存情况。
(三)确保森林防火通讯器材的正常使用,熟练掌握各防火器材的使用。
(四)所有防火器材、设施要保持正常使用和运转。
第十一条区域联防
(一)利用每年1次的.x山生态旅游示范区森林防火联席会议,加强与周边乡镇、江西铜鼓之间的联系,共享森林防火信息,加强联防联治。
(二)加强与周边乡镇的森林防火演练,做到森林防火联动协作。
第十二条森林防火投入
(一)每年公园拿出一定的经费作为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不得挪用。
(二)积极争取上级森林防火经费的支持,加大投入完善好园区内的森林防火设施。
第十三条每年进行2-3次的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组织1-2次的森林防火演练,加强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第十四条值班接警
(一)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要详细了解森林火灾发生的情况(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起火原因、面积、火势、联系方式、达到路线等),并做好记录。
(二)值班人员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将火灾的情况向带班领导汇报。
(三)认真记录好森林火灾处置的相关情况。
(四)园区内及周边发生任何火灾都要第一时间向x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第十五条预案启动
(一)公园内及周边发生任何火灾或接到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协助灭火任务,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二)预案启动程序。
当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将掌握的火灾情况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立即向x山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汇报,由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三)预案启动后,所有干部职工及入园企业都要服从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严禁擅自行动,对延误时机、不听指挥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四)预案执行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有优先使用园区交通工具及相关物资的权利,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调配,在火灾扑救期间产生的费用由x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承担。
第十六条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园区干部职工必须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在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火灾扑救。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成立前线指挥部和火灾现场扑救组、火案查处组、通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力量增援组。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统一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负责人员、车辆、物资的调配,负责向上级报告火灾的相关情况。
(二)前线指挥部职责。
负责火灾现场的处置决策工作;负责兵力的现场调配,及时掌握火情,有效控制火势蔓延;及时向x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
(三)火灾扑救组人员构成及职责。
火灾扑救组共分为3个小组,每组由一名科室长任组长,一名副科长任副组长,当组长不在火灾现场时由副组长负责,副组长也不在现场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同志担任负责人。组成人员由各科室男职工为主,入园企业男员工为辅助,辅助扑火人力、物资的调配,落实具体扑火措施,火灾扑灭后负责留守、清理火场及后期工作。
(四)通讯联络组。
由一名副指挥长负责,以值班备勤人员为主,主要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接听值班电话,及时掌握火情信息,保证信息畅通。
(五)后勤保障组。
由一名副指挥长负责,以财务和管理处女职工为主,主要负责物资采购,所需食物、药品、装备、油料的调配,安抚照顾因扑救火灾受伤的人员。
(六)力量增援组。
负责扑火人力的补给。
(七)火灾调查组。
主要以x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为主,负责火灾调查、查处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一)逐级报告
1、各护林防火员在各自责任区内发现火灾,3分钟内要搞清基本情况,并第一时间向x山森林公园防火值班人员汇报,以便统一组织力量进行扑救。
2、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2分钟内要将火灾的发生时间、地点、过火面积、发展趋势、扑救力量等情况弄清楚,并及时向公园值班领导报告。
3、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就近力量进行扑救,同时向x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一名副指挥长前往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对于火势较大、控制难,1小时内难以扑灭的火灾,指挥长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同时按照要求向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5、火灾报告过程中,接、报人员双方都要做好记录,不得瞒报和漏报信息。
(二)分级处置
在逐级上报火灾同时要先期做好扑救工作,火灾分为四级响应。
1、各责任区内发生火灾,应第一时间组织可用力量进行先期扑救,尽量控制住火势。
2、x山国家森林公园防火办接到报告后应组织相关扑火力量进行支援扑救,责任区内没有扑救的应组织相关责任区人员进行扑救,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3、x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其他扑火队伍进行集结,根据火情对火场进行支援。
4、遇到火势较大、短时间内难以扑灭的火灾应第一时间向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请求支援。
(三)扑救力量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应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业余和群众结合的原则,分三梯队进行扑救。
1、第一梯队为x山国家森林公园防火应急队伍一分队和二分队队员,主要任务是直接进入火场扑救,控制火势。
2、第二梯队为扑火应急队伍的三分队,接到任务后,应在10分钟内配好工具,快速赶到火灾现场,支援第一梯队、第二梯队进行火灾扑救,控制火势。同时,开设30米的防火隔离带,控制火势蔓延。
3、第三梯队为园区入园企业的业余扑火队伍,指挥长根据情况启用,主要是帮助控制火势、开设隔离带等。
(四)人员集结
1、扑火命令下达后,所有扑火队员要在10分钟内穿好防火服、配齐防火工具,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长和队长的指挥,科学有序的进行扑救。
2、火灾调查组在接到火情后10分钟携带破案设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主要是维护火场秩序、保护好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第一时间搞清起火原因,控制犯罪嫌疑人。
3、后勤保障组人员要在20分钟内将食品、药品等后勤保障物资备齐,第一时间运到火灾现场。
4、通讯联络组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掌握火场信息,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及火情记录工作。
(五)扑火救援
对于动用x山国家森林公园内部扑火力量难以扑灭的火灾,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要及时向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需要动用部队的由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上级请示。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负责部队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六)火场清理
1、明火扑灭后,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力量对火场进行全面清查,消灭残火、余火,防止复燃。
2、明火扑灭后,森林防火指挥部至少要安排10%的扑火队员留守火场。比较大的火场要分组留守,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指定1名负责人具体负责。
3、火场留守人员必须留守24小时,发现余火应立即扑灭,经反复检查确定无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撤离现场。
第十八条扑火原则
(一)在扑火过程中,要保护好扑火队员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
(二)在扑火战术上,要遵守科学和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灭火,科学灭火。
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三)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对火场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等手段,减少火灾损失。
(四)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以义务业余为辅的原则。
(五)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划块,建立火场扑救、清理、留守责任制。
第十九条森林火灾的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由x市森林公安局查处。
第二十条信息发布
x山国家森林公园火灾信息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由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
第二十一条应急结束
x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火灾扑灭后由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扑火应急工作结束。重大、特别重大的火灾由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第二十二条后期处置
(一)损失评估
火灾过后,x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国家林业局的标准,对火灾造成的森林资源损失进行评估。
(二)原因分析
x山国家森林公园防火指挥部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全面总结扑火工作,向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火灾调查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x山国家森林公园预防和森林火灾扑救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二十四条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根据相关制度和规定视情况进行奖励,对扑救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战机的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预案生效时间
预案从即日起生效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30
进入冬季,是学生冰上运动伤害、火灾、交通事故的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把学校的安全工作做深、做细,防患于未然,确保我校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冬季,特制订我校关于做好冬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安全教育。为我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冬季校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1、就校园安全管理问题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2、开展学校冬季安全工作大检查。11月20日学校将组织一次校园冬季安全工作大检查,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尤其对校沟、厕所、教室电路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3、冬季地面结冰路滑,易发生交通事故,通过宣传阵地及晨会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自护常识教育。
4、做好冬季校园防火工作。冬季来临,进入火灾高发期,学校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消防器材不合格、消防通道不畅通、应急疏散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应急出口堵塞封闭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并迅速整改。学校将适时组织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利用间操时间组织师生员工了解和掌握灭火知识的演练,学会并熟练掌握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等知识;禁止办公室、教室使用电热取暖器、电水壶、热得快等电器。
5、要加强对学生户外及冰雪运动的组织与管理。体育教师在活动开展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安全事项,严防运动不当或场地问题而引发意外伤害。
6、加强冬季流行病知识教育与预防。
7、集中开展冬季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活动要针对天冷路滑,各类安全事故多发等特点,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疾病预防和防侵害、防突发事故、防雨雪灾害、防不法分子伤害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要让广大学生进一步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一旦发生中毒时的应急处置能力。教育学生不要乘座“黑车”和超载车,不准到结冰的江河水库上玩耍、滑冰,不租住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8、做好冬季大雾和大雪等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学校要进一步密切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加强气象监测与预警,并结合实际,提前采取措施,积极防范各类气象灾害。如遇重大气象灾害,学校可根据天气情况和寒冷程度,适当调整上课时间和假期;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统一管理,严防学生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条件下私自或结伴返家。
9、做好流感的防控工作。冬季是流感多发季节,学校是人员比较密集的场所,更容易引起流感的传播,因此,学校要继续加强流感的防控工作,做好通风、晨检、消毒和信息报送工作,避免流感泛滥,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冬季安全期从__年11月20日至__年1月18日结束,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1、传达部署阶段(__年11月20日)
__年11月20日召开校长办公会,成立冬季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制定冬季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检查落实阶段(__年11月21日至__年12月30日)。开展主题鲜明、内容详实、声势浩大的安全宣传系列活动,请安全副校长走进校园,为师生讲解冬季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在冬季防火期应注意的消防安全问题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学校领导将带领各部门集中进行安全专项治理,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详细地掌握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登记造册,要制定隐患整治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整改隐患。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
冬防期间学校至少每半月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工作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3、检查验收阶段(__年1月1日至18日)。学校认真检查各班级冬防工作,总结经验。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校长要亲自检查督导、亲自抓好落实。要与当地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抓好冬季防火安全各项工作。
2、严格落实责任。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隐患整改、大风天防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具体工作责任,建立起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防范网络。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解决时限。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及时反馈信息。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最新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31
1.1编制目的
规范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及燃气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3适用范围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燃气(热力)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涉及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济军基地的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职责权限,做好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东营市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2办事机构及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具体承担市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2.3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保卫、交通管制和治安秩序维持。
(2)抢险救灾组: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事故发生单位以及燃气、热力方面的有关专家参加,负责制定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救援实际情况,报请市指挥部批准调动和指挥各种救援力量。
(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心理疏导、防疫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抢险物资装备的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和赔付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对市直管燃气(热力)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开展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助工作。
3危险目标的确定
3.1燃气
可能发生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目标为:地下燃气管道、室内燃气管道、燃气器具、液化气站及供应站(点)、瓶装液化气等易发生泄漏、中毒、爆炸和爆燃事故。
3.2热力
可能发生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目标为:锅炉、热力管线等易发生爆炸和泄漏事故。
4预警预防机制
燃气(热力)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加大高新技术和信息化应用,提高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燃气(热力)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督促燃气(热力)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5应急响应
5.1事故报告
5.1.1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燃气(热力)企业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地县区燃气(热力)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或报警(110、119、120)。县区燃气(热力)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并按规定逐级上报,上报到市政府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
5.1.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及当时可确定的伤亡人数。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及简要经过。
(4)已经采取的救援措施和救助要求。
(5)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
(6)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5.2分级响应
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响应,由省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处置。
较大事故应急响应,市指挥部依据本预案处置。
一般事故应急响应,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为主处置。
5.3启动预案响应
事故发生后,县区政府应当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先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因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和减少财产损失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作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并拍照、录像,最大限度保护现场、保留痕迹和物证。
市城市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市指挥部,由市指挥部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响应。确需启动本预案响应的,应当立即按本预案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抢险救援需要,市指挥部可调用有关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5.4应急救援
5.4.1紧急处置
(1)燃气:抢险人员立即关断就近相关的气源控制阀门,熄灭一切火种,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警戒区域。
(2)热力:锅炉爆管、汽化、爆炸等事故发生时,抢险人员立即研判事故发生发展情况,适时停炉并关断锅炉与管网系统之间的控制阀门。热力管线泄漏事故发生时,抢险人员立即关断管线泄漏点最近处前后控制阀门。同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警戒区域。
5.4.2人员疏散
根据警戒区域,迅速撤离警戒区内无关人员至安全地带,并根据进一步发生的危险程度,视情扩大外撤范围。
5.4.3工程抢险
根据可能的危险目标,按照专业救援方案实施抢险救援。
(1)燃气:
①泄漏。如液化气站内储罐泄漏,有注水保护系统的立即进行注水,否则应进行紧急倒罐(或倒罐外运),同时对泄漏点进行封堵;市区输气管道泄漏,迅速确定泄漏点,对其进行封堵。
②中毒、火灾或爆炸。除对泄漏进行紧急处置外,还要对现场进行保护和清理,救助伤员。
(2)热力:
①锅炉爆管。待爆管锅炉冷却后,迅速查找爆管原因、位置,并立即开展抢修。启用备用锅炉,保障正常供热。
②锅炉汽化:观察锅炉内炉水的压力和温度,适时打开排气阀,必要时打开安全阀,使锅炉蒸汽排出,及时泄压。同时,将锅炉内的燃煤排出,迅速降低炉温。
③锅炉爆炸、热力管线泄漏。除对泄漏进行紧急处置外,还要对现场进行保护和清理,救助伤员。
其他由专业队伍按照燃气(热力)企业详细的单项事故处理预案进行救援。
5.5信息发布
按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有关要求,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授权发布、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5.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市指挥部批准,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市指挥部善后处理组应当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救济、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2事故调查、总结与评估
按照事故调查权限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调查。市调查组应当向市政府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市指挥部应当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市政府。
7保障措施
7.1救援装备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有关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足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有关特种救援装备情况。
7.2应急队伍保障
(1)各燃气(热力)企业的专业抢险抢修队伍。
(2)市及各县区公安消防抢险队伍。
(3)其他临时抢险队伍由后勤保障组协调组织,必要时请求当地驻军、武警支援等。
7.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及时组织医疗卫生和防疫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7.4资金保障
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协调解决。
7.5社会动员保障
县区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
7.6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城市管理局成立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负责研究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1)各专业抢险抢修队伍日常训练由燃气(热力)企业自行安排,原则上每季度开展1次。
(2)全市应急救援演练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
8.2宣传培训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广泛宣传燃气(热力)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事故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常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组织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队伍施救能力。燃气(热力)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8.3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局对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8.4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在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修订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或其职责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不足时,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修订完善。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