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实习日记范文(精选3篇)
热电厂实习日记范文(精选3篇)
热电厂实习日记范文篇1
今天是实习的第四天,在老师和电厂师傅的带领下我们参观了气轮机车间。据师傅介绍有为凝汽式、供热式、背压式、抽汽式和饱和蒸汽汽轮机等类型。凝汽式汽轮机排出的蒸汽流入凝汽器,排汽压力低于大气压力,因此具有良好的热力性能,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汽轮机;供热式汽轮机既提供动力驱动发电机或其他机械,又提供生产或生活用热,具有较高的热能利用率;背压式汽轮机的排汽压力大于大气压力的汽轮机;抽汽式汽轮机是能从中间级抽出蒸汽供热的汽轮机;饱和蒸汽轮机是以饱和状态的蒸汽作为新蒸汽的汽轮机。汽轮机装置的热经济性用汽轮机热耗率或热效率表示。汽轮机热耗率是每输出单位机械功所消耗的蒸汽热量,热效率是输出机械功与所耗蒸汽热量之比。
电站热耗率比单独汽轮机的热耗率高,电站热效率比单独汽轮机的热效率低。提高汽轮机热效率的措施还有,采用回热循环、采用再热循环、采用供热式汽轮机等。大型汽轮机组的研制是汽轮机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这其中研制更长的末级叶片,是进一步发展大型汽轮机的一个关键;研究提高热效率是汽轮机发展的另一方向,采用更高蒸汽参数和二次再热,研制调峰机组,推广供热汽轮机的应用则是这方面发展的重要趋势。我们还看到了很多仪表,如双色水位计,弹簧压力表,流量计等,据电厂师傅的介绍,双色水位计用于测量管道内凝结水位,弹簧压力表为1.5级,0-0.6mpa,当时稳定值约为0.2mpa。凉水箱旁边的压力计为1.5级,量程为0-1mpa,当时为0.66mpa。接着我们来到了凉水塔,这里看到了5个冷水塔,很高,很有电厂特色。塔的底部不断流着水,已经结成了很长的冰流,景象非常壮观。就像是形成了一个天然的瀑布。这些塔用来冷却从汽机房排出的热水。塔下的水形成了一个水池,水池中有一个很粗的圆管,循环后的热水从这里被抽到塔顶,然后顺着塔边缘往下流,在流的过程中不断冷却,冷却后的水在被送回循环利用。,这里的景观的很壮观,有8米多高,底下一直有水从塔上流下,离很远的地方就可以听到水的声音,师傅告诉我们这里的水是循环利用的,温度大约有10度左右,在夏天的时候还高一些。在塔的外面还结了一层冰块,很是好看,但是另一方面这些水的热量是不恩能够减少和收回的。在现代科技和技术还没有很发达的情况下,这部分热量分散是必不可少的。
汽轮机热耗率是每输出单位机械功所消耗的蒸汽热量,热效率是输出机械功与所耗蒸汽热量之比。对于整个电站,还需考虑锅炉效率和厂内用电。因此,电站热耗率比单独汽轮机的热耗率高,电站热效率比单独汽轮机的热效率低。提高汽轮机热效率的措施还有,采用回热循环、采用再热循环、采用供热式汽轮机等。大型汽轮机组的研制是汽轮机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这其中研制更长的末级叶片,是进一步发展大型汽轮机的一个关键;研究提高热效率是汽轮机发展的另一方向,采用更高蒸汽参数和二次再热,研制调峰机组,推广供热汽轮机的应用则是这方面发展的重要趋势。接着我们来到了控制室,远方控制通过开关或按钮,对生产过程中重要的调节机构和截止机构实现远距离控制,对机组在启动、停止、增减负荷、事故处理时的一系列操作的自动化。将程序控制技术、逻辑功能和保护同自动调节结合起来,可以实现全程调节。即在机组启动、停止及正常运行的全过程中,实现自动调节,如水位全程调节。而在控制室里,电厂师傅们就是在做着这些工作。
热电厂实习日记范文篇2
我昨天委托一个朋友帮我查资料,因为自己白天在做兼职,没有时间查资料。晚上我回来看看他给我查的资料,觉得都没有用,还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吧,所以还是自己差的,有一些东西我以为会很难查,但是,还是可以的,因为有两家大的旅行社在网上挂出一些资料,我也就毫不客气的拿来了,但是还有好多是在网上查不到的,我还得等我朋友帮我整理出来。很高兴,因为每一天过的很充实,虽然有一点累。有时候只有在紧张的情况下才出效率的。我也是这种人,闲的时候,什么都不想,忙的时候,很是出效率。有些朋友说我工作狂,我也觉得自己有一点。我想自己以后也许会从事与这有关的工作,所以,希望能够有一个清晰的思路,以后用到的时候不至于一点都不懂。
我曾经在一个小的以地接为主的旅行社实习过,也曾和老板说过这个想法,那的老板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市场,但是他们的旅行社人太少,整体运作不起来,我想这个市场终会有一天被开发的,现在也有一些大的旅行社开始一点一点的在往这个市场渗透业务了。我想有一天一定会成为一个体系的,而作为学生的我,能够有机会算是比较系统的想一想,写一份策划书,也许自己以后也会开发这个市场。
热电厂实习日记范文篇3
没想到在排查的第二天就遇上棘手的事:赵某(男)与李某(女)俩人未婚同居。一日龙某(男)与李某在李住所处私通被赵某当场抓获。赵某逼龙某写下“认罪书”,并提出私了还是公了。龙某表示愿意么了并写下5000元的欠条,并将身上近1000元现金给了赵某。事后赵某害怕自己的行为构成敲诈罪,特到司法所进行咨询。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和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中赵某提出私了视为有索要财物的意思表示,其中更逼龙某写下“认罪书”显然使有威胁的方式。赵某的行为符合敲诈罪犯罪构成。但赵某事后已认识错误码主动到司法所寻求帮助,且在这事件中龙某也有过错在先。调解后:赵某退回已收取龙某的现金和欠条、“认罪书”。至于龙某的行为,由于赵某与李某不是夫妻关系,其同居关系在现行法律中并不受到保护。龙某和李某的行为属道德作风问题,对此予以警告处分。
事情至此完结,但它折射出一个问题:在讲究法治的今天,人们以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本无可非议。但如果一切只求不违法,对于社会公俗良德便肆意践踏。使得我们不得不去反思法律道德的关系,在我们大力宣传法制的同时是否应加强公民思想道德的教育。在法律求涉及的地方我们就更需要道德来维持我们的社会秩序了。
11月20日
我们都不在饶有兴趣的谈论昨天的案例,今天又遇到了财产纠纷。怎么一下子出来这么多纠纷呢?据杨小姐说,目前主动调解的情况出现得比较少,更多的调解是在问题扩大化后,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出面进行调解的。所以矛盾排查工作是司法所必不可少的定期工作。纠纷事由:张女士夫妇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由于种种原因,这套由夫妻俩出资的房屋,产权人仅登记了未成年女儿一人的名字。现因张女士夫妇出现感情不合,双方协议离婚。但就这套商品房的所有权发生争议,丈夫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进行财产分割;张女士则认为只登记了女儿的名字,就是女儿一人的财产,不应计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我国新出台的《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登记才生效,不登记不生效,即登记才有物权,不登记没有物权,而且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物权。这套房屋虽然由张女士夫妇出资购买,但他们自愿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他们未成年的女儿名下,所以他们的未成年女儿就是这套房屋的唯一的所有权(物权)人,张女士夫妇不是权利人,也不是共有权利人。还是那句话要确保自己的权利,就得按法律规定办事。尤其是在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程序中更应认真考虑清楚方可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