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通用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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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通用35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正

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统一管理。

第五条学校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六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七条预算编制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自求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预算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以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才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支出。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九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条学校收入包括:

(一)、教育经费拨款,即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教育经费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辅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批机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二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三条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教辅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建设性支出,即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

第十四条学校的支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学校的各项支出应实际发生数列支,不虚列虚报,不以计划和预算数代替。

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十六条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等。

第十七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学校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及时进行清理结算,不长期挂帐。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查明原因,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每年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是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为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单位价格在1500元以下,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内的,经校长批准后核销。固定资产单价在1500元以上,累计金额在50000元以内的,报主管部门鉴定核销。累计金额超过50000元的,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固定资产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并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及时进行调整入帐。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二十四条负债是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第二十五条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财务报告

第二十六条财务报告是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发展情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等。

第二十七条学校按预算收支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八条财务监督是贯彻财经法规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

第二十九条学校根据不同经济活动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第三十条学校的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2

1、实行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目标责任制。

以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初与区教育局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由校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形势,明确工作重点,研究防范措施,布置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3、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对教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每月一次,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地域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利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窗(栏)的宣传作用;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识。

4、学校安全月检查制度。

定期进行全校性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同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

5、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经费投入,设施配备到位。

要求要检查记录,各类隐患及时整改。

6、加强情报信息工作。

安全工作小组中有老师专门负责情报信息收集、上报、记录、处置等到工作。建有安全保卫、防突发事件预案。及时发现和举报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

7、对学生的关爱制度。

学校对学生建立档案。随时了解学生身心健康情况,经常与家长沟通,采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长。积极与家长配合做好特殊学生思想、学习转化工作。

8、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将每天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及时记录并向校长报告。

9、危急情况下自救自护演练制度。

定期开展学生自护自救能力的演练,如学生在校舍的逃生演练,使学生掌握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

10、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责任人。外出活动坚持安全、就近原则,同时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责任层层落实。

1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区教育局办公室。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区教育局。

12、落实校园内部日常保洁措施

使道路清洁、畅通,楼道无堆积物,校园内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3

学校安全,责任重大。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根据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依据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意见》、《关于明确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责任的划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学校安全工作分工落实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原则,保证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校产安全,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后勤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总务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导主任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会计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级组负责人是所负责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15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本周值班教师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负责。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9、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律处分;对于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各处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处室、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长;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政教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x、做操应由学校统一指挥,保证x、做操的纪律。学校x、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七)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4

一、学校各部门一定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对教室、食堂、厕所、围墙、礼堂、图书馆等场所和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轻者予以批评,重者(未有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予以记过处分。

二、学校各班级对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无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并对班级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要求,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质恶劣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造成情节严重者直接定为倒数2%或予以记过处分,表现优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

四、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表现优秀者,可评为年度“安全小卫士”,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班级量化分1分。

五、教师违反规定或者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导致安全事故,与教师绩效考核挂钩,按照分配方案扣除。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5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室、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三、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向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安全。

4、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省医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7、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

四、各室主任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处室所属的各部门、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总务处:负责教学楼、档案室的安全;并负责所属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等。负责实验室、图书室、音美教室及库房、教师办公室的安全,并负责教师及所属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广播室、体育器材室、体育设备和各教学楼教室的安全。并负责学生、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培训,食堂、门卫室、并负责所属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2、定期各岗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本处室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4、学校应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5、在学生上下楼梯比较集中的课间操和晚自习放学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教师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一定是学生力所能及的清扫校园、搬动物品的劳动,不应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有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的活动。

7、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章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防护,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每年组织1-2次紧急疏散演练。

五、年级组长、班主任安全职责

1、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和教学楼的安全,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意识。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对学生安全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

3、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5、如遇突发事件如晚间停电、失火、地震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年级、班级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

6、如平时遇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以上两种情况都要及时向学校汇报,说明情况。

7、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一旦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救护,并通知学校教育处和家长,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体育组负责人安全职责

1、时常检查器材室、乒乓球室门窗及场地、体育器材的安全隐患(如;单杠、双杠、篮球架、乒乓球台等),及时维护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每学年的开始和中期全面检查、维护一次。

2、每个学年的开始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态,作到心中有数,安排好不能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在进行正常教学时,根据教学内容,作好保护与帮助,一但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马上送到医院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及家长。

3、及时传达、落实学校有关处室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

4、经常性组织体育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

5、放学前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七、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实验室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意识。

2、在本组内贯彻落实其他各处室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3、有培训组内人员安全知识的职责,如:灭火器、沙箱等消防设施的使用等。

4、随时查找和排除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5、若遇到上实验课时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有及时疏散学生的责任,每层均有人负责东西楼梯口的疏散,防止疏散过程中再出现意外情况。

6、学生上实验课时,有教育学生进行安全操作的责任;督促组内人员学会应对实验课上的一些突发情况:如触电、化学灼伤、烫伤等。

7、对化学危险品等特殊物品有督促监管的责任,如储存条件、双人双锁的管理等。

8、督促组内人员下班前关好门窗、停水、断电。

9、兼有配合校内其他部门的灭火责任。

八、图书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树立国家财产重于一切的思想,保证图书室不发生事故。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图书室各部位的安全:书库、学生阅览室。

2、认真落实学校对图书馆的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时刻注意防火、防盗,图书馆内严禁吸烟;

3、经常自查图书室所辖各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4、如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负责疏散学生,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疏散学生的同时向上级报告;

5、上班坚守岗位,下班注意锁门、关窗,防止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食堂管理员安全职责

1、在学校领导下,负责食堂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传达学校及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3、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

4、监督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要办理健康证。

5、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规范操作者行为,严格执行饮食卫生,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6、负责监督食堂原材料供货渠道,肉类、蛋类及副食调料要有检验证明或食品合格证明。

7、负责监督承包者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8、负责监督留样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9、严格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各项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

十、会计室财务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财务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会计制度,完成上级部署及学校的财务工作。

2、按照上级规定的各项制度,开支标准、认真审核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正确填制会计凭证。

3、每天下班前负责监督检查财务室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断开。

4、负责有价票据的存放,做好库存现金的防盗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收费期间对所收款项,及时存入银行,定期与银行做好账目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5、按照《会计档案》的规定,做好凭证、帐簿及银行印鉴的管理。做好帐本的防火、防盗工作。每月底定期对微机中的数据及原始资料进行备份,以防会计信息丢失。

十一、门卫负责人安全职责

学校门口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作为一名门卫负责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我校的各项安全规定,自己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不怕苦、不怕累,并和其他门卫人员沟通,经常检查和要求他们做到切实履行门卫安全职责,要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在对外来车辆、客人要严格控制,做到来客登记或打电话联系,对校门口出现的隐患,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不法分子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在工作方面不管上班或下班,都要相互团结配合工作,对来客要礼貌,不讲粗话、脏话,热情服务。

2、要及时组织门卫人员认真学习、落实领导提出的安全要求精神。

3、在不断提高自身学习工作技巧的同时,也经常对其他门卫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门卫工作的效率和素质,更好的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4、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对我们自身的安全要更加重视,要经常提醒门卫人员安全第一,特别是值夜班的人提高防范意识,安全用电、安全应用设备,做到防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要经常告诫大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十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个人财产的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校因安全事故,要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一、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由于学校责任造成师生死亡、火灾损失的,要依次追究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安全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校长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要依次追究有关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各室主任,安全责任人和主管副校长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扣发校长基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三、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责成其向受害学生进行赔偿,并根据情节和学生受伤害程度给与必要的行政处分,扣罚校长基金,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或工作人员资格。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学要救治时,不积极组织救治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学校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6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教委《中学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从校门出入的人员及车辆须主动出示证件、自学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指导、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

二、凡携带或运载贵重器材、大件行李及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门,必须持有关院、处的证明,经门卫检查验证方可出入。若手续不全或来路不明门卫有权查询、挡获、查处。

三、校外任何商贩、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经商,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内或校门附近摆摊设点,不得在第二校区主干道及两侧摆摊设点,阻碍出入校门及校区通道。

四、机动车辆进入校门,须经门卫同意,并缴费后按交通标志行驶,禁止鸣号、试车、学习驾驶。自行车进出校门时一律下车推行。

五、校门实行定时开关制,早上五时开门,晚上十一时关门,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时间出入校门时,应由其所在单位与值班工作人员事前取得联系,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工作。

六、门卫执勤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姿态端正、文明执勤、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实行“三包”。

七、凡我校师生员工(含职工子女、家属、临时工)进出校门应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出入证;来校联系工作或会客的人员、一律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到会值班室接洽并办理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得会客。

八、对违犯以上规定者,交视其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7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8

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交通、防火、防溺、防触电、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良好和谐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人员分工:

1、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总责任人,其它分管行政直接对校长负责,经常检查校园内的每一个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消灭安全工作的死角,杜绝安全事故滋生的土壤。通过自查自改,消除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要做好做足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2、各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分工:

①教学楼、课室设备设施:

②宿舍楼设备设施:

③饭堂、小店设备设施、食品安全:

④实验室、运动场设备设施:

⑤保安员的培训上岗、安全意识:

3、责任追究制度:

①各分管人对分管项目一定要定期检查,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提出整改方案。

②加强责任感和安全工作的防范意识,分管领导主动积极制订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③如分管工作出现安全事故,上级主管领导将采取责任追究制度,从下往上逐层分清责任,逐层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三、落实上级安全的各项工作,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1、校长与各部门的责任书。

2、校长与班主任、级主任的责任书。

3、内宿生与学校的安全责任书。

4、班主任与学生及家长的责任书。

5、暑假课外学习安全责任书

6、中考安全责任书。

7、给家长一封信(安全责任书)

四、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每学期分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全面性安全工作大检查,做好检查登记表,安全活动自查自纠表,及时反馈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五、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每周一、周五晨会进行全校性安全教育,班会课组织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做好安全心理教育辅导。学校广播、板报出好相关安全教育图文。假期前做好安全教育宣传。

六、完善法制副校长的法制辅导员制度,经常性开展对行为不良学生的帮教措施的落实。

上课科任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课间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师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监督。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9

第一条安全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发展声誉。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我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校长对安全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处室行政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建立由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的运行高效的安全网络,按照校长—分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教职工—学生家长,层层落实,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并实行一连串的责任连带追究制。

第四条本办法考核的对象:全体行政领导和在岗教职工。

第五条考核内容为安全制度执行和安全工作情况。

第六条考核奖惩办法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事故调查组对安全事故性质的认定,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即发生学校有责任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在本年度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在有关项目的评比中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个人。

3、学校全体员工,在日常教学和其它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者,除在全校大会上表彰外,奖励100———200元现金。

4、学校各分管行政领导每月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每年能通过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各项考评标准,每学期奖励300元现金,凡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分管行政领导未能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每次扣50元,同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市教育局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10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对学生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的教师或者相关领导反映,并积极进行解决;

(3)对学校要求家长参加的诸如家长会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协助老师完成相应的活动;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5)对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种种救治及善后处理事宜;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11

一、主要工作:

1、消防演练。我校于20xx年10月29日(星期二)下午,全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此次消防演练以加强全校师生在消防安全上的自我救助能力,加强生命教育,提高学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此次,我们按照预定方案进行了一次“防火逃生技能演练”活动,活动包括:“模拟火情”:学生按规定的线路进行逃生(学生在老师指导演习中,一切行动听从指挥,安全、有序、快速地从教室里撤退到指定的安全地方,学校教职工态度认真,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通过集中演练,使大家在实战中得到锻练,取得经验,达到重视安全、防火工作。演习结束后李校长以“珍爱生命,远离火灾”为主题对本演习做小结。本次演习取得了圆满成功。

2、运动场的启用。为改善办学条件,改变学校的面貌,锻炼好同学们的身体,提高同学们各方面的素质,学校通过立项目建设,花巨资建成了现在的高标准的运动场。我校于20xx年10月30日正式启用运动场地使用,运动场的启用后,同学们有了足够的活动场地,使两课两操更加规范,队列队形达到统一规范,动作更加一致、统一,达到了锻炼身体的效果,改变了校容校貌。但由于学校地形的特殊情况,同学们到运动场活动时,一定要听从安排,注意安全,以免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3、内务大评比。同学们我们现在有着一流的住宿条件,就更应该创建整洁、美观、和谐的寝室文化,寝室是我们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反映我们行为习惯的一面镜子,也是我们基本素质在生活中集中体现。寝室不仅是我们生活场所,也是校园文化的窗口;本周(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由政教处牵头,对寝室内务进行一次大评比,本次评比重点检查寝室内的卫生、物品的规范摆放、床铺的规范整理等,检查人员有学校校长,政教处主任,各班主任,少先队督查员,评出了105班内务整理为优秀,特别是105班女生寝室做得更好,值得大家学习。希望同学们以本次评比为契机、把内务整理得更好。

二、存在的问题。

1、“弯腰行动”:各环境区每天都打扫得干净,但同学们不注意保持,还有个别同学乱丢垃圾的行为,大部分同学看见垃圾不愿意弯下腰,捡下垃圾丢入垃圾箱里面。李校长多次提倡“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可见同学们做得很不够,

2、“光盘行动”:“光盘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人民提出的,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可是我们有很多同学不知道粮食的来之不易,每餐都要倒掉很多饭菜。希望同学们要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总的来说,上周表现较好,希望这周同学们继续发扬,摒弃缺点,发扬优点。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12

一、值班巡逻保证校区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坚持政治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坚守岗位,按规定时间上岗、下岗,不能擅自脱岗离岗、不空岗、不睡岗,工作要认真负责。

三、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忠于职守、确保安全,值班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要认真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值班记录和值班内发生的问题,以及领导的指示,清点公物,发现公物丢失损坏要说明情况,根据责任予以赔偿。

五、在节假期间对值班巡逻人员做适当调整,落实和增加值班人员,加强保卫科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岗者应及时说明情况,及时调整确保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13

总则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工、木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围观干扰,后勤员工修剪绿篱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半径为15米以内,水泵开机时,学生不准进入半径15米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园内点燃明火焚烧垃圾。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不要超负荷用电。

自然、劳技等科目的教师在实验、劳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和公物财产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14

1、本资料室只对教师开放,逐步做到提供教学、科研、群体竞赛、设备更新等方面书、刊,为教师的业务提高服务。

2、本室资料全部采取登记借阅的办法:

(1)、凡借书刊(包括期刊合订本)一律办理借阅手续,借期一周。

(2)、凡借期刊、杂志类,只限当天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借阅,一律不准拿出办公室,(特殊需要经批准后方可借出)。

3、爱护书刊,严禁勾、批、折迭和撕页等,一经发现按学校图书馆管理办法处理。

4、资料员每天要认真办理登记借阅手续,资料室内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准喧哗,要保持肃静,对于违背者,资料员有权制止,并报告主任进行罚款。

5、罚款规定:

(1)、凡未经批准拿走书刊者按天数累计罚款(一天罚款100元)。

(2)、丢失书刊者,按原书刊价三倍罚款。

⑶、对于在资料室内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对于不爱护书刊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5元。

(5)、被罚款者要主动向资料员交款,否则由工资或奖金中如除。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15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内所有部位、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认真整改,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2、总务处每周一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工每天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总务处或值班领导。

4、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5、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微机室、电教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供电设施、体育器械以及校内人群集中场所和建筑工地作为检查重点。

6、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早、午、晚到校时间的按时“三查”,任课教师课前对本节上课学生进行检查,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学校,以便通知家长或追踪去向。

7、各科室的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处理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8、传达保卫人员是学校安全的全程安全员,必须每日对学校的安全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解决不了的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16

1、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和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况,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学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盗、防火工作;

3、加强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高空坠落,在第一时间内消除所发现的危房、危墙、危树等各种危险隐患;

4、抓好用电安全,消除学校不安全的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

5、学校应配齐必备的急救药品;

6、抓好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并进行板报,各班每周必须有一节晨会课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8、学校要严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师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17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确保乘客和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交通主管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度公司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委会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优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乘客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20xx元。

七、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安全科科长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配合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私自改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

(2)、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无故报警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导致严重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4)、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7、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

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a、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b、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c、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d、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e、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f、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4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g、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h、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i、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j、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顿,还要承担公司及其他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1-1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k、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合同关系。

八、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无投诉。

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有投诉,但投诉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记录。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18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本保障,尤其是学校的安全工作,因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所以要从稳定社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隐患,建立和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安全制度措施。

一、组织与任务:

1、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制定了安全工作细则,明确了责任,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签订了包保合同,落实了包保责任制,具体分工如下:

刘:负责全校安全工作。

孙:负责全校安全工作,检查与防范,全校各年级的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检查、领导、指导工作,负责总务处,值宿室,小卖店安全工作。

张:负责全校教学工作安全检查,负责教导处及微机室、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室、领导、指导工作。

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盛薛晓梅:负责保卫科、门卫室、。

雷:负责初一学年各班级及本学年备课室。

薛:负责初二学年各班级及本学年备课室。

田中仁:负责初三学年各班级及本学年备课室。

二、安全管理措施:

(一)仪器室安全措施:

1、制订好仪器室管理调度,其中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意识放在心中。

2、加强对实验仪器、药品及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特别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单独存放,并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学校分管领导才能提取。

3、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实验后的仪器和药品及时收回,并清点存放到仪器室,对于废液、废渣不随便乱倒,及时处理。

4、学生一律不准进出仪器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科任教师备条或带领下方可进入。

5、仪器室的药品,只用于实验员和科任教师的实验,其它人员不能进入仪器室私自拿用。

6、注意安全用电,实验室中电源由教师控制,平时必须切断电源。

7、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注意防盗、防火,装好防盗、灭火器材。

8、学校领导定期对仪器室的安全进行检查。

(二)自然学科实验室教学安全措施教室、实验室砖泥结构,电路布局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1、演实实验必须提前三天上报实验通知单,实验员接时准备,置于实验室。仪器及药品应事先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及标准。

2、教师使用仪器之后,及时送回实验室,防止遗忘或发生意外、学生实验时教师就对生进行安全教育及实验步骤的讲解,特别应强调实验的注意事项。

3、学生实验时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实验步骤的讲解,特别应强调实验的注意事项。

4、每位学生实验时,必须严格监督其按实验操作要求进行,不准其擅自操作及与本次实验无关的实验内容。

5、犯规学生及故意损坏实验仪器者,按《实验细则》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勒令其立即离开实验室。

6、确实需要个别研究的学生应在课外辅导教师带领下进行实验,切不可让学生擅自一人在实验室进行操作。

7、进行电学实验,事先应检查使用电源规格,超过安全电压就检查电线是否有破损口,电器是否电。如发现应及时更换,绝不允许带电操作,特别是进行照明电路安装实验中,应及早并多次强调触电事故的预防。

8、在化学实验中,使用药品强调其化学性质,防止过量伤人事故的发生。药品作用后,不得带出实验室,不准将各种用后药品混合。

9、生物实验后,解剖时使用的利器,要教育学生谨慎使用,不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其乱刻、乱掷,意外伤人。

(三)活动安全措施:

1、教师备课中要有安全注意事项。上课前要对学生讲明安全注意点,进行安全教育。

2、上课前,认真对本课使用的体育器材及场地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3、学生练习前,必须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危险动作要做好保护措施,如单双杠,跳马等。

4、学生课外活动,由班主任组织管理,体育教师指导下进行活动。

5、运动队训练必须由体育教师指导下进行,铅球标枪等器材一律不出借。

6、定期对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7、严禁学生野游、野浴。为了防止出现事故,我校历来都严禁学生自己野游、野浴。为了更好地管理,利用班会进行教育,我校并与学生家长签定了包保合同书,以便更好的管理,杜绝了事故发生。

8、严控差生,防微杜渐。我校对差生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奖惩条例》,在《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如出现一起打仗事件给班级扣5----10分等等。

(四)计算机机房及语音安全措施:

1、计算机房和语音实验室配有专人负责,非授课教师和学生不得擅自入内,特殊情况需用计算机的须经专职教师同意。

2、上课前检查电源是否正常,线路和计算机是否完好,下课及时关机,并切掉电源。

3、上机人员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使用外来软件。

(五)学生日常安全措施:

1、课间提倡文明休息,严禁用扫帚、拖把或棍棒打闹。

2、课间下、上楼梯不争先恐后,到操场、单、双械活动,不准你抢我争,严禁危险举动。严禁在楼道、梯间进行体育活动和追逐打闹。

3、在劳动(或大扫除)中,擦玻璃时(特别在楼上),在高处清扫时,要有教师在场。

4、开关门窗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或物,以免碰伤或发生意外。

5、学生进校不得随意携带弹簧刀之类的刀具与利器、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生,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

6、学生有特殊事情必须请假,各班建立放学回家时间的“签字本”,减少学生在外逗留时间。

7、不准将社会闲散人员带来学校,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有问题通过教师妥善解决。

8、与家长签定“安全责任状”,让家庭真正参与到学生的安全管理中来。

(六)值日值宿安全措施:

1、遵守交接班时间,做到当面交接。

2、加强安全防洪工作,注意防火、防盗。

3、认真记好值日值宿日志。

(七)自行车安全管理措施:

1、骑自行车必须做到“五必须”:

①学生骑车年龄必须超过十二周岁,且有家长的书面申请。

②骑车前必须检查刹车、车铃是否完好。

③骑车时必须思想集中,谨慎骑车。

④通过交叉路口、上下桥、上下坡、弯路、人群密集地、窄桥、窄路时必须减速缓行。

⑤转弯时必须伸手示意。

2、骑自行车必须做到“十不准”

①不准双手离把,撑伞骑车。

②不准互相追逐,扶肩并行。

③不准在公路上、人行道上学骑自行车。

④不在机动车抢道。

⑤不准载头猛拐,典线竞驶。

⑥不准骑车带人。

⑦不准攀扶机动车。

⑧不准逆向行驶。

⑨不准闯红灯。

⑩不准乱停自行车。

(八)门卫及小卖部安全措施:

1、来客统一在门卫登记,严禁无事随便进入学校。按时开关学校大门。

2、节假日值班要禁止学生及社会闲散人员随便进入学校进行各种活动(如校友会),特殊情况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批准方可。

3、上课期间,外来车一律停在门口(特殊车辆经门卫登记允许后方可入内),严禁入校。

4、小卖部不出售变质食品,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5、各种食品(饮料、肉类等)应在有国家卫生许可的厂家或销售点购买,严防各种卫生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搞好小卖部的卫生工作,做到卫生、清洁、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19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暑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有效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能力,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暑期施工人员的安全。

财产:

1、学校财产为教师建立一人一卡制度的,该财产有其教师个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不得以其他名义借给他人。

2、学校所有电脑的主机、液晶、打印机以及摄像机等贵重物品全部搬入二楼和四楼的电脑房内。

3、对于教师个人的贵重物品,教师自己个人保管好,尽量不要放在办公室内。

4、学校的其他财产没有经过总务处和财产管理人员的批准的不的带出学校,一经发现追究责任,数目大的将报警处理。

安全:

1、对于在暑期内进入我校施工队伍的人员管理服从学校统一布置,在学校内不得进行等违法行为,如发生情况及时与施工方负责人取得联系。

2、晚上十点以后不得施工。

3、施工队伍将财产在带出学校之前应经门卫和总务处验收以后方可带出学校。

4、门卫值班制度按照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执行,在暑期内学校有行政人员和门卫负责值班,16:30点以后有门卫负责值班,如由突发事件及时与学校行政人员或总务处取得联系。

5、门卫无权将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校内,一经发现及时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20

为了让每一位教师知道,当伤害发生时我们应该怎么办,青山中心小学近日完善了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在报告制度方面,学校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位知情教师应首先向学校分管安全的领导报告,非班主任的应告诉班主任教师。

应急处理机制,根据不同安全事故制订了不同的应急处理方法,包括学生相撞轻微碰伤应急处理办法、在活动中自行跌伤应急处理办法、休克或者其他昏厥应急处理办法、多人同时发病应急处理办法、运动时骨折应急处理办法、学生未到校上课应急处理办法、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办法、学生打架造成伤害应急处理办法、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扰乱教学秩序或造成伤害应急处理办法、学生被动物咬伤处理办法、发生火灾应急处理办法、触电事故应急处理办法、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学生双休日独自外出深夜不归应急处理办法等。学校还成立领导小组,对所有老师进行培训,让大家熟悉掌握应急程序和措施。

学校还专门邀请工程技术人员来校,对校园内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教育教学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排查。为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对已符合建筑标准的楼梯护栏进行了增高处理,在窗台上增加了防护栏杆,做到关注每一个细节,彻底清除安全隐患,明确安全工作制度,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21

一、学校安全关系师生终身,关系家家幸福,关系社会稳定,系学校根本之一,应引起学校全员关注。特定此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二、学生安全款项:1、学校对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节假日,重点加强教育,防止各项伤害事故发生。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自律自护能力,确保校内外安全。

2、加强学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学后坚持路队护送制,佩带安全标志。

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出校,传达室要对出校学生进行询问或制止。

③校内严禁学生追跑打逗,课间开展有意活动,班任、值勤行政和值勤学生共同负责监督。

3、群体活动要组织有序,按要求进行,责任到人,出现问题,追究责任人。

4、各种竞赛及外出活动,组织者要安全先行,确保学生安全;全体教职工要精心组织,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听从统一指挥,一旦违规造成事故,追究责任人。

5、体卫教师要加强安全防范。体育教师严格执行《体育课堂常规》防患于未然。卫生教师要利用广播、板报、授课加强饮食卫生、防病治病安全习惯。及时处理意外伤害。

6、禁止教职工让学生做有不安全隐患的事情。

7、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杜绝各方面隐患。

8、学前班坚持家长接送制,必须把孩子亲自交给家长。

9、积极动员学生参加以外伤害保险,以防不测。

10、学生在校发生各类事故伤害,有关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三、教职工安全款项:

1、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2、教职工要注意用电、防火,禁止使用电炉,确保安全。

3、教职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贵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锁好门窗,关闭各种电源,确定无遗漏方可离校,由于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追究责任人。

5、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教职工在校安全。

6、学校夜间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巡视学校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夜间巡视,出现情况及时报警。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22

l、课间不追打、不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或游戏。

2、不攀爬扶手、栏杆、足球门、篮球架;不在滑梯上争抢推挤;在老师保护下,才能进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动。

3、认真做好体育课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穿好运动鞋,不带小刀、钥匙等危险品上体育课,听从老师指导,遵守体育课堂纪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护,积极上好体育课。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强行穿越马路、街道,横穿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5、自觉遵守路队纪律,不插队、不中途散队,服从路队长管理。

6、上下楼梯靠右行,进出教室不拥挤。

7、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用手触模电源插座、裸露的电线等,不准玩火、烟花、鞭炮等。

8、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买过期及“三无”食品,不到小摊担上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

9、准时离校,按时回家,自觉遵守清校纪律,中午按校规定时间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门外逗留吵闹。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23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组检查落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别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铁路交通规则,横行车行道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不准在马路上或铁道线上追逐玩耍,不准穿越车行道和护栏,不准爬车、追车、拦车或抛物击车。

3、不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水、火、电安全教育

1、无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学生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随便按动学校或公共场所的电线、开关、插座。

4、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

5、学校后勤部门定期检查、维修、形成制度。

三、课间活动教育

1、禁止学生在校园及走廊上追逐打闹。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为。

3、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攀越扶手、护栏。

4、到功能室上课、下课均排好队。

5、低年级小学生没有老师带领时不能到跑道边的沙地、单杠、双杠及有危险性的地方活动。

四、体育课、活动课安全教育

1、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的指挥,按规定完成体育动作或活动课内容。

2、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衣服要宽松,不准佩带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属品、要穿运动服。

3、体育、活动课教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教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

五、劳动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学生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

2、不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开关、电线。

3、劳动时应小心细致、搬放物品时应抬稳放牢。

4、在擦拭门、窗、风扇、光管时要注意安全。

5、要让学生注意绝对不能从高空抛物。

6、劳技课、教师应在上专业课前讲述与有关专业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

7、劳技课场所有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动教育

1、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校外活动,一定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要做到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活动时,学生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私自离队或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动。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24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后勤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德育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后勤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白金霖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部负责人是所负责年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有: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年部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为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主管年部工作的副校长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负责。

8、防病、防疫管理工作:德育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25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时常检查、指导、评估学校各处、室、委、班级安全工作落实开展的工作质量。

2、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校长和副校长;学校和各部门、各班;各部门和各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工作的每一个方面落实到相关部门,每个部门将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分解到相关人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各处、室、委、班级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各类人员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职责明确,工作具体。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附后)

3、坚持教育为主。加强师生国防、法治、交通、楼道安全、饮食卫生、生活常识、疾病预防、安全预防、消防教育;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学生“守则”、“规范”教育,增强师生的国防意识,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识,使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做遵纪守法公民,做合格中学生,杜绝违法、违纪和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安全教育网。学校积极主动联系学生家长,时常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书”,引导家长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学校加强同公安、司法、卫生防疫、电业、交通等部门的联系,以解决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工作问题处理的力度。

5、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和各有关分管人员必须按制度要求,按时认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学校对全校安全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校,并纳入年终考核和岗位责任制、质量责任制考核。

6、建立集会、社会实践活动报批制度。任何个人和组织不能随意组织师生集会或外出活动。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参加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各班、各部门组织师生集会或外出参加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否则不能进行。

7、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事故和安全隐患知情人要及时向学校校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对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了解情况后,在2小时内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正确方法处理。对迟报、误报或隐情不报,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8、安全工作实行奖惩制度。每学期在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分管安全工作没有出现不安全事故者中,将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作为评优树模、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误,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年度不得评优树模,并视其情节追究经济责任或给党纪政纪处分。

9、建立事故通报、上报制度。凡在师生中产生有负面影响的一般事故,学校及时调查,明确责任,内部通报处理。凡因渎职,官僚主义,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学校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决不迁就、袒护当事人,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26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教育;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9.网络安全教育;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2.心理健康教育;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2.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27

为了贯彻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加强小学保安队伍的管理,提升小学保安队伍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校园治安防控能力,值守校园门卫由专业保安人员负责,确保校园安全文明。

一、小学保安队员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及巡逻值勤装备上岗巡逻。

二、根据治安情况,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适时调整巡逻路线、时间,巡逻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做好自身防范。

三、负责对进出校门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阻止推销员、商贩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阻止在校园门口50米以内设摊。

四、巡逻时要注意观察可疑情况,发现重大涉嫌情况,在积极做好应对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派出所报告,扭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及时扭送至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脱或自身受到伤害。

五、巡逻时发现有故意损坏各类治安防范、消防和其他小学设施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配合处理。

六、在巡逻中不准擅自离岗办事,值勤时间不准看书报、杂志。严禁饮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打人、骂人,做到文明值勤。

七、巡逻时要举止端庄,不准边走边吸烟、吃零食、扇扇子,不准背手、袖手或将手插入裤袋内,不准搭肩、挽臂、嬉笑。

八、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以及助动车巡逻,严禁酒后驾驶。

九、做好每日工作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十、对工作中认真负责,做好处置各类安全防范工作的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违反规定或造成安全防范隐患后果的要给予惩处,后果严重的除追究责任外联系有关部门予以辞退。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28

湾红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经过校领导讨论及教代会通过,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各类考中,制定奖惩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必须讲普通话,全校教师必须达到普通话国家标准。

二、对普通话测试合格教师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其测试费用学校予以报销。将普通话测试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教师的一项基本条件。

三、普通话未达国标的教师,必须参加培训,同时该年度不得评先进,考核不能评优秀。

四、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创文明组室条件之一。

五、“上课坚持用普通话”,作为教研组、备课组评估考核条例中“工作态度”之一。

六、在对教师的年终考核中,把“在校园中坚持讲普通话,并正确书写规范汉字”作为教师业务知识考核的一个方面。

七、在学生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等“在推广普通话工作中,班委重视、同学自觉的班级”可加1-3分,“不重视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减5分。

八、全校学生的规范用语用字情况,同各种评优相挂钩。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29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

4.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6.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7.本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凭办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8.按时开锁大门。

9.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30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非公务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区教育局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书面向区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和街道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区教育局。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对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报告厅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为原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3、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4、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3、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查验产品合格证制度。

5、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6、学校在体卫艺站指导下开展防控工作。

十、安全教育宣传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国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之中。

十一、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二、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举行全校性的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严禁一味地强调速度,避免学生在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2、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组织的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秋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一周报当区教育局,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3、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营运资质,必须同具有资质的营运单位签定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按校车申报标准提供申报材料并报区交通大队备案。

4、大型xx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5、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6、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三、防溺水伤害制度

1、防溺水伤害制度是学校为了切实预防学生游泳溺水事故发生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应把防溺水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对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游泳溺水安全教育。

3、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监护人)严格监管、看护孩子,把溺水防范教育抓紧抓实,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校要严格落实巡江(河、湖、塘)、巡堤制度,特别是沿江(河、湖、塘)的学校,确保两个重要时段江、河、塘、湖边及堤上要2名以上教职工巡逻。(重要时段即中午放学至下午上课、下午第一批学生离校至最后一批学生离校半个小时后。)

5、巡逻人员严格巡逻情况记录制度。

6、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在以上两个重要时段、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出现学生溺水伤亡事件,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学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四、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31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一)例会分类

1、学校安全领导组每季度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2、安全保卫处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由安全保卫处主任主持召开。

(二)时间安排

1、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定于每季度的第一个周周二上午召开,布置本季度学校安全工作。

2、安全保卫处会议,定于每周六上午8:30召开,主要是小结上周工作和安排下周工作,分析学校的安全动态。

3、安全紧急会议或临时会议,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三)会议管理

1、全体中层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必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无故缺席。

2、召开会议时安全保卫处主任要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内容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32

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各部门各部位的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安全。

二、加强安全工作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欧桂成校长为组长(第一责任人),陈论发副校长为副组长(直接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值日教师负责学校的日常安全工作,班主任负责本班日常安全工作,科任负责本学科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

三、经常开展安全检查(每学月一次,期初、期终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四、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责任。

六、值日领导及教师要加强校园的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33

1、外出看电影及春游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注意运动器具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沿路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的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遗失幼儿。

2、要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要乱奔乱跑,进园后不能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随意地支差幼儿到别处替老师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钮扣、夹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4、园内烟熏、厨房火种等要有人负责。

5、卫生老师负责保管幼儿园的药物,内服药,外服药要有名字,有明显的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及时处理。有毒药物要谨慎保管。防止服药或注射发生错误。

6、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7、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幼儿安全,防止事故伤人。

8、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所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9、在园内不私自使用电器用具,录音机用好切断电源。

10、外出活动随手关灯、关电扇、关水龙头,录音机平时锁在橱内。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34

为了全面贯彻国省市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文件通知精神,确保师生人人、事事、处处平安,真正让家长和社会放心,为师生创设一个良好安全工作生活环境,特对学校安全工作例行排查提出如下要求:

1、学校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责任人每学期向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2、对学校房舍、设备、设施,由相关责任人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实行安全工作月报告制。

3、各室管理责任人,除每月全面检查安全状况外,每日上班前,还需对所负责工作室及设备设施作安全排查,实行每日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学校房舍每次遭受恶劣天气后,至少组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5、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实施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篇35

一、分管负责人:

1、分管负责人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

2、分管负责人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要及时。

3、校务值周巡视到位,及时到岗,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了解,处理并上报,并对值日教师进行提醒,在《校务值日记录》上记录。

二、各年级负责人:

1、各年级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教育及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

2、各年级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要及时。

3、各年级负责人要针对年级情况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及安全教育,并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三、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周安全总结,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有记录。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

3、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4、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到位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5、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四、学科教师:

1、值周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学校值周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并与班主任沟通的。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五、重大责任事故奖惩

学校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检查考核内容之一。作为评优的依据,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并给予奖励。对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的责任人,给予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事故的,不得评优评先,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