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用34篇)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用34篇)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1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2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3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必须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4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5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6
(1)、凡进库货物必须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保持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7
第一节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负总责。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的智能部门。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时,必须有承包安全生产内容。
4、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时,保证有关的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积极支持公司安全保卫科开展工作,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并组织人员制订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指导安保科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订奖惩办法,做到奖罚分明,保障企业安全。
第二节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各自的分管范围内,应对安全生产、工业卫生负责。
2、按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督促、检查落实本部门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监督本部门下属各级管理人员做好管辖范围内安全、卫生工作。
4、自觉接受公司安全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负责落实整改。
5、积极参与公司安全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和消防学习、培训、教育。
6、严禁违章指挥,严禁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7、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一)、生产规划部
1、生产规划部在安排实施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检查生产进度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予以整改并通报安全职能部门。
2、负责、参与、协调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整改。
3、组织实施均衡生产,防止设备超负荷运转。
4、负责禁止残疾员工进入管辖区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5、加强对所属部门员工的劳动纪律教育,杜绝各种违纪违章,消除事故隐患。
6、加强对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7、保证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8、公司基建工作,施工前应按照施工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外包施工的,应向承包单位提出施工安全要求,并检查落实。
9、凡是在公司危险禁火区域动用明火,必须想公司安保科提出表格式申请,经职能部门同意,公司防火责任人批准,方可动用明火,同时指派安排动火现场监护人员,违者应负违规责任或造成事故的责任。
10、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一列不得上岗,公司内一切特殊工种,培训、复训由公司统一安排办理,操作证由安全保卫科统一管理。
(二)、财务部
1、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按规定落实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款项,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2、财务对财务章、现金和支票领用及保管应按照财务管理原则,实行安全管理。
3、财务室闲散人员不得入内,保险箱由专人专管,保险箱密码要保密,防止泄密。
4、经常对财务人员进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增强防范意识。
(三)、供应部门
1、供应部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有选择地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各类防护用品。供应部门采购生产资料、设备、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和生产安全要求。
2、供应部门对危险品库房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严格的储存和发放领用,管理制度。
(四)、行政部
1、行政部们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保证饭菜质量、防止食物中毒;做好炊事用电、用煤油锅、刀具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妥善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清凉饮料、茶水供应等季节工作。
2、行政基建厂房管理,房产维修组对全公司房产定期组织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
3、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样式大力开展宣传党和国家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卫生安全法规,以及企业领导的有关安全要求,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先进事故和先进经验,好人好事,同时严肃批评违章违纪行为。
4、配合、协调安全部门组织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做好档案室的安全管理。
(五)、安保科
1、安保部门组织实施全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有关安全生产中的政策、法令,提出安全生产的设想和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2、组织、参与公司内各种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处理。
3、负责新近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分厂“二级”安全教育,关心班组“三级”安全现场教育,同时对公司级转岗换岗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公司内各种特殊工种技术培训、考核、教育、发证管理工作。
4、定期深入分厂、班组巡回检查,检查应有规范表式记录及处理记录,对分厂、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知道,并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如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必须立即加以阻止,责令停产,执行一票否决权并立即报告领导。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尘、防毒、防腐蚀等安全措施,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参加重大伤亡、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工作。
6、参与对劳动用品的质量和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
7、对总经理室、财务部等要害部门、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配电间,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安排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保养和配置,建立消防器械、人员,组织档案,开展防火、防爆知识教育,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9、危险禁火区域动用明火,动火单位必须向公司安全保卫科提出书面申请的报告,经安保部门现场考察认可,同意再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动火单位相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委派安全员现场监护方可动用明火。
10、加强对安保队的领导,组织落实对安保队员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劳动纪律的培训、教育。
11、加强防汛、防台风、防高温等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节分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分厂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领导开展本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定期研究本厂的安全生产实际工作情况。
2、经常对本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员工遵章守纪,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和苗子。
3、在计划、布置、安排、总结和评比生产产量和质量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安排、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经常开展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培训,对新进厂员工、内部转换岗位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即分厂安全教育和班组现场安全教育。
5、如有事故发生,立即组织和参与急救伤员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协调安保部门对事故原因的调查,拟定整改措施或方案,同时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6、对违反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积极支持协调、配合参与公司安保科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四节班组长、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身作则,对班组安全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的安排、布置、落实具体的安全措施,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3、经常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学习和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对他们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尤其对新工人要加强班组现场安全教育,认真做好新入厂和调动工作岗位、长期停工后复岗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
4、经常检查本班组设备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发现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报告。经常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积极配合公司、分厂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认真进行整改。
5、若发现班组内有人违章作业,经教育不听劝阻,则有权不予安排上岗,同时立即向班组主管领导报告,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挥及工作安排。
6、班组若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同时参与急救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有关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反映情况。
7、积极配合,参与公司和分厂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五节操作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参加公司、分厂、班组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学习有关安全文件及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他人以及相互保护意识。
2、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冒险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冒险作业,做到不迟到、早退、串岗、离岗、睡岗和不饮酒后上班。
3、根据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各种运行记录要按时、准确记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班组长和主管领导或公司安全保卫科汇报,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4、做好设备、工具维护保养工作,经常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保护设施和操作工具。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转岗时,应自觉接受公司和分厂安全培训教育。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8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四、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程质量。
五、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标和规则。
六、配合总工程师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术培训。
九、责任目标:确保工程资料完备率100%,施工技术难题解决率100%,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9
1、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2、设备安装维修,台台设备完好。
3、认真填写安装检修记录并做到台台件件挂牌。
4、严格执行党的安全方针,定期检查有关数据。
5、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安排,听众指挥。
6、坚持增产节约,努力降低材料消耗成本和配件消耗,认真做好拆除和回收,搞好修旧利废。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10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小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小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小区消防计划,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小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小区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小区单位等通报小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小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遇重大问题可发会议纪要。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11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总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主持总公司所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条组织或参加制定总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第三条协助领导对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部门职责的编制,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第六条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负责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技术性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第八条组织或参加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12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必须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责任目标: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转换岗位安全教育率100%,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100%,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为0。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13
1、实训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及实训中心制度教育,经中心认定合格后方能参加实操,否则不准参加实训。
2、进入中心应按规定穿戴整齐,并有秩序地进入实训场地。不准穿超短裙、短裤、背心、拖鞋等上岗;不准留怪异发型;不准穿奇装异服。违反规定者不允许进入中心实训,并责成其改正,拒不改正者,停止实训并交其所在单位带回教育,教育合格后经过中心批准方可继续参加实训。
3、实训期间,要严格听从实训指导教师指挥,不许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对不听从指挥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停止实训,交学员所在单位带回教育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教育合格后经过中心批准方可继续实训。
4、实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训。学员在实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培训教师准假,缺勤天数达规定时间以上者,视为本次(或本阶段)实训不及格,不得参加技能鉴定,不予评定实训成绩。
5、实训过程中学员必须思想集中,严格遵守实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安全操作,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任何问题或事故,后果自负,给中心及合作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6、要爱护中心财产,保管好实训工具,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保证实训产品质量,并注意节约。损坏、丢失设备仪器等的要照价赔偿。将他人工具据为己有者,给予适当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故意破坏设施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严重者停止实训,交学员所在单位带回批评教育,教育合格后经中心批准方可进入中心继续实训。
7、实训学员必须在指定工位上进行实操,非上课时间或未经指导教师批准不得开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设备,更不得任意调整、开动他人机器设备。若发生问题,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控制局面,保持现场,并立即向老师报告,否则后果自负。学生不按规程操作而将设备、仪器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14
一、设备购置
1、矿井设备由各使用部门编制计划,列表写出设备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经矿长批准,报供应科。
2、机电设备开关、电缆等设备必须符合煤矿防爆性能,非防爆设备和质量低劣产品不得购入。
3、机电设备要选择先进的,不购淘汰设备和耗能高的设备。
4、购入的设备要经矿有关人员打开检查,不防爆、购件不全、质量低劣产品,矿有权拒绝入库,谁购置谁负责。
二、设备保管
1、采购来的设备经验收移交保管员入库,质量、数量当面交清,保管员登记上台帐。
2、设备要分类保管,不得使设备配件风吹日晒,造成损失。
3、设备出库由领取者凭有关领导批准的料单领取,或以旧换新。
三、设备运转
1、运转中的设备要实行包机制,要执行专人操作,专人维修,设备要挂牌管理。
2、设备的检修,另配件更换,由包机者提出,机电副矿长批准。
3、年初要作出本年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有机电副矿长安排进行检修。
4、机电设备要按规定注油、维修、保养、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带病工作,不准高度磨损。
四、机电设备更换及报废
1、对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陈旧设备,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讨论解决资金,另行购置更换。
2,决定设备是否报废,应由机电副矿长决定,报废的设备要下台帐。
3、报废的设备如何处理,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研究决定。
4、矿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设备淘汰与报废。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15
第一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系到公司长远利益,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总经理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经费开支,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响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四、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批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七、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九、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第六条生产副总的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责任。
二、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等。
三、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四、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下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按权限审核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第七条基建部经理职责:
一、基建工程生产动工前,必须组织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制订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对因无安全协议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二、技术改造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危机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得施工。
三、组织进行与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提升等特种设施有关的工程项目时,必须同持有专门许可证的单位施工。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综合管理部及国家指定机构参加检验,签署意见,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才能使用。
四、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五、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原则。
六、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经理职责:
一、根据公司编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在编写各种考核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内容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三、不得安排不合适在某特定岗位工作的人员上岗。不得分配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应调离并妥善另行安排工作。
四、职工晋升、晋级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考核条件。
五、负责审批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
七、协助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八、对伤亡事故处理的各种争议负责调解,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议建议。
第九条综合管理部经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审核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二、负责与当地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联系,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
三、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上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消防工作。
五、负责公司食堂,公寓、宿舍,浴室,娱乐室、锅炉房、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六、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二、在组织科研、技术公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和标准,认真组织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组织审定本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四、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16
为进一步搞好我公司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计划:
1、公司每月考核评比一次,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公司;
2、项目部每半月考核评比一次;
3、各成员应不定期地进行考核检查,对不合乎要求的工序、项目或工作、指挥方法,当场签发整改通知或勒令禁止,限期整改好,并且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4、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对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和设施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历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和必要的处罚。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17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各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具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第三条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第四条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五条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第六条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
项目处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条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条同设备物资处、安全办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第六条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七条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八条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质量处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总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主持总公司所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条组织或参加制定总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第三条协助领导对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部门职责的编制,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第六条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负责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技术性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第八条组织或参加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设备物资处
第一条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用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第三条监督检查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
第四条监督检查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保管主要或关键设备出厂、使用过程的鉴定、检修、保养记录,保证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第八条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政工处
第一条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协同安全部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负责组织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六条劳动用品应按总公司计划标准进行采购或报废,由总公司政工处进行计划审批和控制。
第七条员工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八条协助各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财务处
第一条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办公室
第一条负责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第四条及时传达、分发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条经常进行办公地点的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负责安全资料的归档工作。
项目部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加强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同时专职安全员又必须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组织生产,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条项目部都应设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法规。
第六条项目部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第七条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组织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派人员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18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细化,是生产经营单位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予以明确,主要包括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确定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并与奖惩制度挂钩。
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生产安全事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就会不断发生。
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也提及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明确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由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二)充分认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减少企业“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有利于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对解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问题,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依法依规制定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xx)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xx〕2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其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力求通俗易懂。
(四)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企业要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五)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企业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等实施。要通过教育培训,提升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六)加强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励主动落实、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七)明范云笠等卑踩鹑沃萍喽郊觳榈闹饕谌荨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了涵盖所有层级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范围;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等。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情况。包括:是否在适当位置进行了公示;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3.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情况。包括:是否制定了培训计划、方案;是否按照规定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是否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等。
4.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是否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贯彻落实到位等。
(八)强化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罚。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对从业人员(含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进行相关教育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健全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因拒不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纳入惩戒范围,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要求
(九)加强分类指导。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指导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密切联系实际,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
(十)注重典型引路。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实施全面发动、典型引领、对标整改等方式,整体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前尚未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地区,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制定落实方案,并印发至企业;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要结合本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原有政策措施,确保本通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遴选一批典型做法在全国推广。
(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落实中央《意见》为契机,加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全员共同参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积极参与监督,大力推动企业加快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19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办公室、各部门、各班组三级重点负责,全体职工人人参与负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全体人员必须按本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批准发布本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贯彻实施。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计划和长远规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值。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项目的有效实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建立健全的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按职工总数的2-5‰配备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并相对保持稳定。
5、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组织实施。
6、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每月组织一次演练。
7、按规定参加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考核,组织对本项目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8、按权限组织本项目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机关报告生产安全事故,9、督促、检查、指导副职、副经理等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0、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认真落实“三同时”(即:安全卫生环保设施与主题工程设计、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有关要求,按程序进行报批。
二、项目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项目经理外出时全权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直接领导本单位安全部门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演练的各项协调准备工作。
3、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危险源点及监控办法,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生产服从安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5、定期组织各部门安全大检查,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动态,落实事故隐患和整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6、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7、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组织公司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向职工告知所在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每月进行一次全员考试。
8、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上报,并按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使全体人员受到教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9、负责动火项目的审批工作。
三、现场安质部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按“五同时”的要求做好安全工作。
2、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能得到有效实施,向员工及施工人员明确所在岗位具体的安全责任。
3、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定期考核。
4、组织各部门定期、不定期(至少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5、发现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作好记录;主管部门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上报领导,发生事故要立即按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
6、严格执行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督促职工穿戴。
7、定期检查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压力仪表等,一经发现失效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8、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工作。
2、负责新入职员工安全生产教育、职工全员教育、特殊工程人员教育等多种教育,并进行考核。
3、组织开展安全月等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草案)、危险源点及监控办法,负责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组织汇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技术措施方案,批准后严格监督执行情况。
4、组织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新、改、扩建项目及设备更新发行项目坚持并参加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5、负责本项目锅炉安装等特殊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工作或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负责动火特种作业的审批(报监理、业主代表、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监督检查日常动火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管轻伤以下事故处理,参与、协调重伤及其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8、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职工劳动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及时发放、合理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防尘、防毒、防噪音、防暑降温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五、财务部安全职责
1、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资金及时到位。
2、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立项,则不准挪他用。
3、定期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及储备情况。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全力配合主管领导的处置,制定快速使用后续批复的操作程序。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20
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工人罚款50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50-100元。
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100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50—100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罚款。
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100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200元。
13、每月5日、20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200-500元奖励。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21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属地化管理,与生产经营单位逐级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建立健全以下11项工作制度:
1、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2、安全生产例会(会商)制度;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8、安全生产警示告诫制度;
9、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10、安全生产事故法律责任责任追究制度;
1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和管理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乡(镇)及乡(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行政村(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担任,并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乡(镇)安委会成员会议或例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4)每季度末月的25日向乡(镇)党委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体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
安全生产例会(会商)制度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乡(镇)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2)乡(镇)会商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同安全生产例会同步进行。
(3)凡一项重大安全事项、工作任务需要由两个及以上部门、单位共同承担的,必须进行会商,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要求如期完成。
(4)会商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①需多方协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工作,协商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分工负责,分头实施;②研究重大安全事项、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③研究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及重大安全活动;④研究检查、整改、奖惩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严格奖惩,特制定本制度:
(1)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依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2)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对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量化,并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把职责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车(船)头及业主、人头。
(3)各村(居)委会、单位对举报和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落实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落实整改。
(4)各村(居)委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实施严格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思想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乡(镇)政府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集中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各村(居委会)干部、管理人员、车(船)主、驾驶员、业主及各类从业人员进行认真培训,每年培训率要达到100%。
(2)各村(居)委会,对村(居)民、群众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达到95%。
(3)各中、小学校对职工及学生的安全学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1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4)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职工的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小于2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5)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因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因此而酿成伤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2)乡(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业主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有组织地进行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3)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每季度对所属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所属单位、企事业、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和检查。
(4)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5)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负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序,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管理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或业主,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万无一失,特制定本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1)乡(镇)属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生产及经营组织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乡(镇)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实施。全乡(镇)相关部门必须主动、积极配合协调,提高救援能力。
(3)、充分准备应急资源,立足自救,根据应急工作需求,确保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其他相关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4)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其他企业每两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
(5)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机构的全体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警示告诫制度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到位,防范措施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乡(镇)政府和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2)凡发生一般伤亡、中毒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对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生产告诫。
(5)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6)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要在收到告诫通知书后l0日内,书面向乡(镇)政府和乡(镇)安委会报告警示、告诫整改计划和整改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为严格依法、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调查处理伤亡事故,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依法建立按规定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制度。
(2)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准确无误地如实上报各类事故。
(3)在辖区内发生除轻伤事故外的伤亡事故,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含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经过、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应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施救。
(4)各类轻伤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下、一次急性职业中毒5人以下、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的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5)发生一般死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的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对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以及无正当理由的,拒不接受事故调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法律责任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法严肃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①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②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③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④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②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③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④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3)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和管理制度
根据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制定了《安徽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皖安监综〔20xx〕147号),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规范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结合乡(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乡(镇)内的矿山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电力等企业要按照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2)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一、煤矿企业按当年销售收入的2%提取;二、非煤矿山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按当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2%提取;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电力等企业按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1%提取。
(3)安全费用由企业按月提取,计入成本,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用。安全费用提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在成本中列支。
(4)安全费用使用的范围:一、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二、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三、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等;五、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
(5)企业应于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和乡(镇)财政部门备案。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22
一、对新入场人员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要及时与安全部门联系,搞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上岗。
二、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三、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四、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在没有老师指导下不得安全独立操作。
五、特种作业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六、在调整劳动组织、制订奖励制度等各项技术措施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之一,促进安全生产。
七、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参与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火警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办理。
九、责任目标:确保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年度体检率100%,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安全生产教育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23
一、总则
1、为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落实安全责任,调动全矿干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实现安全目标和矿井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奖罚坚持绩效考核、目标管理、重奖重罚的原则。
二、管理职责
1、矿安检科负责制定安全奖罚办法,并组织实施。
2、人事科负责各类安全奖金的审核批准,执行对矿所属单位或个人安全管理扣款的收缴;财务科负责奖金的发放。
三、管理规定
1、矿每年从工资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安全专项奖励基金。
2、各类安全奖、扣款单据由安检科出具,人事科、财务科统一收缴,纳入专门帐户进行管理,并设立台帐。
3、上级部门对矿各类事故考核罚款由矿工资总额承担。
四、考核
1、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由安检科按照矿年度安全考核办法,对全矿职工进行考核奖罚。
2、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依据考核结果对全矿各单位、班组、个人进行奖罚。
3、对于发生的各类“三违”、隐患、事故的责任人员及其举报人员按照《“三违”认定及处理标准》、《隐患排查与事故处理规定》等进行奖罚。
4、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按矿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其它按矿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给予奖罚。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24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党的决议和希望,领导和组织单位政治学习,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和分析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动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正常性、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注意做好后进人的转化工作。
2、教育并带领本单位的党团员工人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职工对质量标准化的`全面认识。
3、关心本单位职工工作、生活问题并尽量解决实际困难。
4、以自己的模范作用教育和影响党团员和群众促进生产、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5、负责本支部的日常工作,抓好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6、帮助和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工作。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25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小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小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26
1.作业人员是否受过安全培训,对本岗位的潜在性危险了解的程序怎样;
2.工人对使用安全设备、个人防护用具等是否熟练;
3.作业人员对紧急事故的处理方法是否受过培训;
4.作业人员是否精神饱满、士气高昂;
5.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如在作业时嬉笑、打闹等;
6.作业人员是否在不安全处逗留;
7.作业人员是否会为了维护或取物方便等原因,将安全防护装置部分拆除或整体拆除;
8.是否出现超速作业、超速行车、超速传递的现象;
9.作业人员是否使用了不安全的工具;
10.是否有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现象。
11.各种气体管线有哪些潜在危险性;
12.液封中的液面是否保持得适当;
13.如果外部发生火灾会使设备内部处于何种危险状态;
14.如果发生火灾、爆炸,有无抑制火势蔓延和减少损失的必要设施;
15.使用玻璃等易碎材料制造的设备是否采用了强度大的韧性材料,未用这种材料时应采取何种防护措施,否则会出现何种危险;
16.是否在特别必要的情况下才装设视镜玻璃,在受压或有毒的反应容器中是否装设耐压的特殊玻璃;
17.紧急用阀或紧急开关是否易于接近操作;
18.重要的装置和受压容器最后的检查期限是否超过日期;
19.是否实现了有组织地通风换气,如何进行评价;
20.是否考虑了防静电措施;
21.对有爆炸敏感性的生产设备是否进行了隔离,是否安设了屏蔽物和防护墙;
22.为了缓和爆炸对建筑物的影响,采取了什幺样的措施13.压力容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进行了登记;
23.对压力容器是否进行了外部检查、无损探伤和耐压试验;
24.压力容器是否具备档案,检查过没有;
25.重要设备是否制定了安全检查表;
26.设备的可靠性、可维修性如何;
27.设备本身的安全装置如何。
28.对原料、材料、燃料的理化性质(融点、沸点、蒸气压、闪点、燃点、危险性等级等)了解如何,受到冲击或发生异常反应时会发生什幺样的后果;
29.工艺中所用原材料分解时产生的热量是否经过详细核算;
30.对可燃物的防范有何措施;
31.有无粉尘爆炸的潜在性危险;
32.对材料的毒性是否了解,允许浓度如何;
33.容纳化学分解物质的设备是否适用,有何安全措施;
32.为防止腐蚀及反应生成危险物质,应采取何种措施;
33.原料、材料、燃料的成分是否经常变更,混入杂质会造成何种不安全影响,流程的变化对安全造成何种影响;
34.是否根据原料、材料、燃料的特性进行合理的管理;
35.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原料为何补充不上,有什幺潜在性的危险,原料的补充是否能得到及时保证;
36.使用惰性气体进行清扫、封闭时会引起何种危险,气源供应是否有保证;
37.原料在储藏中的稳定性如何,是否会发生自燃、自聚和分解等反应;
38.对包装和原料、材料、燃料的标志有何要求(如受压容器的检验标志、危险物品标志等);
39.对所用原料使用何种消防装置及灭火器材;
40.发生火灾时有何种紧急措施。
41.对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反应操作,采取了何种隔离措施;
42.工艺中的各种参数是否接近了危险界限;
43.操作中会发生何种不希望的工艺流向或工艺条件以及污染;
44.装置内部会生成何种可燃或可爆性混合物;
45.对接近闪点的操作,采取何种防范措施;
46.对反应或中间产品,在流程中采取了何种安全制度,如果一部分成分不足或者混合比例不同,会产生什幺样的结果;
47.正常状态或异常状态都有什幺样的反应速度,如何预防异常压力、异常反应、混入杂质、流动阻塞、跑冒滴漏,发生了这些情况后,如何采取紧急措施;
48.发生异常状况时,是否有将反应物质迅速排放的措施;
49.有何防止急剧反应和制止急剧反应的措施;
50.泵、搅拌器等机械装置发生故障时会产生什幺样的危险;
51.设备在逐渐或急速堵塞的情况下,生产会出现什幺样的危险状态。
52.车间中有毒气体浓度是否经常检测,是否超过最大允许浓度,车间中是否备有紧急沐浴、冲眼等卫生设施;
53.各种管线(蒸气、水、空气、电线)及其支架等,是否妨碍工作地点的通路;
54.有害气体、蒸气、粉尘和热气的通风换气情况是否良好;
55.原材料的临时堆放场所及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是否超过规定的要求;
56.车间信道是否畅通,逃生信道是否通向安全地点;
57.对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作是否采取隔离措施,隔离墙是否加强墙壁,窗户是否做得最小,玻璃是否采用不碎玻璃或内嵌铁丝网,屋顶必要地点是否准备了爆炸压力排放口;
58.进行设备维修时,是否准备了必要的地面和工作空间;
59.在容器内部进行清扫和检修时,遇到危险情况,检修人员是否能从出入口逃出;
60.热辐射表面是否进行了防护;
61.传动装置是否装设有安全防护罩或其它防护措施;
62.信道和工作地点、头顶与天花板是否留有适当的空间;
63.用人力操作的阀门、开关或手柄,在操纵机器时是否安全;
64.电动升降机是否有安全钩和行程限制器,电梯是否装有内部连锁;
65.是否采用了机械代替人力搬运;
66.危险性的工作场所是否保证至少有两个出口;
67.对噪声大的操作是否来取防止噪声措施;
68.为切断电源是否装安装电源切断开关。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27
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
2、按时完成各种机械安装拆除任务和检修加工任务。
3、严格执行安装质量和设备维修标准,保护安装的设备达完好标准。
4、认真招待技术安全规程,做到安全生产。
5、做好工具仪表保管和设备的配件准备。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28
1、严格掌握有关章程、制度,精心加工工作。
2、熟悉图纸和工艺,按图纸和工艺要求加工零件。
3、班终做到机床、工具擦净,工作场所打扫干净,半成品堆放整齐,锁好工具箱。
4、对工具、量具、图纸妥善保管,不丢失、不损坏。
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岗位,服从领导指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29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三同时”审查,不经过“三同时”审查的项目不准施工。
2、企业进行新、改、扩建设项目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做出项目可研报告,由有资质的评价部门做出预评价报告,经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资质部门做出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并经市级以上安监部门审查合格,给予批复后,准许组织施工建设。
3、企业要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有施工记录,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部门进行施工监理。
4、建设工程竣工后,要由资质评价机构,进行验收评价出具验收评价报告,还要由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组,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评价合格后,准予试运行生产,生产正常后提供有关资料,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后方可正常生产。
5、严格履行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手续,违反规定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矿应设专人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并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矿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查情况,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3、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球磨机等)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5、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车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7、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
2、对已确定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如火工器材库等,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3、为保证安全整改措施落实,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资金到位,责任人,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及时的治理和排除。
4、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档案,妥善保管。
5、对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30
1、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认真管理设备台帐、牌板、图板及设备帐卡,做到帐、卡、物相符。
3、深入井上、下各岗位,随时掌握设备完好状况,坚持原则,向一切不爱护设备的错误行为作斗争。
4、认真对照设备完好标准,验收检查设备把好质量关。
5、负责办理设备的调配移交手续,设备大、中级计划和材料计划。
6、及时填报设备完好情况月报。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31
1、负责院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指示,组织拟订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保证院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负责全员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安全教育情况,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4、监督检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检查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按上级规定制定个人劳动防护品、保健和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标准,负责上述物品的监督使用和统一管理。
6、负责与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对重点操作、检修、施工及清理作业安全措施的确认和审批,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7、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
8、负责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实施安全奖惩。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
9、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工伤申请认定工作,会同经营管理科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工伤事故统计上报。
10、公司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32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组织新工人、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违”人员、外出学习、一般人员及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2、根据上级的培训安排和矿井安全生产实际需求,编制月度、季度、培训计划。
3、组织召开安全培训例会,通报安全培训情况,确定月度培训计划,做好聘任教师及课程安排工作。
4、对新招工人进行上岗前教育,组织培训学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
5、负责学员的学习、考勤及思想考核工作。经常征求学员意见,努力改进教学管理办法,及时解决培训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6、召开任课教师工作会议,向教师传达培训的目的'、任务和时间安排。组织教师及领导的听课工作,对教师工作量及评价进行考核。
7、组织教学检查,了解教学情况,组织教学研究和经验交流,开展教学创新活动,制订(修订)和实施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编制培训教材和教学资料。
8、统计分析和评估培训情况,评选优秀学员和优秀教师。
9、负责办理培训班及学员的建档工作,做好培训学员的学籍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和统计数据,办理学员有关资格证书和发放等工作。
11、编制教师授课酬金报表,并报批发放。
12、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33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认真保管好气瓶,防止爆晒、振动。
3、注意检查气瓶、卡子有无损坏,固定螺栓、螺母是否完好、稳定是否可靠。
4、开气前认真检查气表和气表开关是否有问题,气是否有损坏,同时检查割枪是否有问题。
5、动火地点和氧气瓶,乙炔瓶当中的距离要符合安全规章要求。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篇34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条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八条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厂总务部安全职责
第一条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在企业管理整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在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
3、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大检查管理制度。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和基层单位达标情况。
4、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安排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6、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法。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8、把安全工作业绩考核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中。
9、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
10、按国家规定,从质量上和数量上配备好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
11、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2、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如仓库、财务室、门卫等)的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1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埋、统计上报,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参加有关报上级机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1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16、负责企业内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17、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18、认真执行公司集体宿舍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公司集体宿舍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第十条设备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3、负责审定全厂继电保护、防雷、防静电等设备的安全保护方案及方案实施监督,审定全厂机动设备整定值,定期检查考核有关单位实施情况。对设备及工业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管理监督。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本厂吊机月度、季度、年度安全技术检查,负责本厂压力容器登记取证工作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度。
5、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6、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安排修复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监督落实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
7、负责设备、动力事故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8、使用外借人员包括检修队伍和民工,应组织好安全教育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9、签订施工合同必须要有安全责任条款。
第十一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行政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订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8、组织群众性劳动保护管理网,发动和依靠员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9、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装置“三同时”监督、职业安全卫生鉴定;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