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档案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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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档案管理制度(通用3篇)

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篇1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所有健康检查档案装订成册,健康档案必须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人(签名):

时间:xx年xx月xx日

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篇2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消防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

二、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三、消防档案应按分类和归档内容组卷,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并及时更新档案资料,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

四、消防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登记、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志愿(专职)消防队名单、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辖区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检查记录和法律文书、本单位火灾情况记录等。

五、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等工作。

六、未经领导同意,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转借他人使用。

七、调阅档案要及时登记,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抄录、复印、拍照,借出的文书档案要及时收回。

八、档案保管期限:每日工作记录为3个月,每月工作记录为一年,其余材料为长期。

九、应当每年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保管期满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编制销毁清册,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宾馆饭店的服务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检查是否切断电源及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检查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火源是否妥善处理等情况;商场市场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场所有无吸烟现象;公共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期间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医院工作人员应检查病房药品可燃包装等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

二、防火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每日进行不少于3次(其中夜间2次)。

1、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

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要求;

(6)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应当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和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8)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营业结束时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每日防火巡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报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三、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由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参加。

2、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要求;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设置是否满足ga703的规定;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10)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12)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4)宾馆饭店、学校和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对厨房、灶间烟道每季度清洗情况进行检查;商场市场及公共娱乐场所应检查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室外市场应检查是否违章在高压线下两侧5m以内摆摊设点;医院应检查易燃制剂、高压氧舱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学校应检查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1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归入单位消防档案;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篇3

(一)档案工作制度

1、档案工作是测绘管理工作的一部分,须有一名领导分管。

2、档案人员应及时将上级档案部门的有关指示向分管领导汇报,以便及时了解档案工作动向,掌握房产测绘档案工作。

3、档案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对档案员进行业务指导,在档案移交时检验案卷质量。

4、遵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测绘档案应集中存放在测绘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

5、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单位档案工作的实际适用测绘实际的保管期限表、归档范围等。

6、建立以档案员为骨干的档案工作网络,定期检查。

7、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参考工具,积极为测绘管理提供便利,及时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

8、档案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不断更新业务知识,使测绘档案工作更趋规范化、科学化。

(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档案法》和《保密法》规定的各项条款,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指导各部门的立卷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努力提高案卷质量。

3、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和登记、统计等基础工作,熟悉所保管的档案情况。

4、做好档案的利用服务工作,编制多种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做到调卷及时迅速、准确无误。

5、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安全防护工作,维护国家的档案不受损失。

6、刻苦学习档案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现代化。

7、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机密和内容,确保档案机密的安全。

(三)档案资料归档制度

1、凡是委托测绘的成果及图纸、草图等均属归档范畴。

2、各种资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和归档工作是档案员的.任务之一,应列档案员的职责范围,建立岗位责任制,同时搞好档案集中和统一管理工作。

3、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应整理立卷后归档,由档案室统一管理,不得分散在部门或个人手中。

4、每月底以前,档案员必须将上一年度档案材料按要求整理立卷归入处室档案,并将其档案材料存放档案室。

5、凡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归档档号、案卷号、填写案卷目录及卷内文件目录,做好向档案室移交的准备工作。

6、部门移交案卷时应经档案室工作人员验收,移交时应履行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册。

(四)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努力创造条件实现档案现代化管理,使库房管理更趋科学化。

2、库房由档案人员负责管理,并负责每天检查门窗电的开关情况。

3、库房必须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光线、防尘等基本保护条件,并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明确各类档案的界限,实行分类分柜存放保管。

5、库房必须具有专用橱柜,并被有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非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房,查阅档案不得在库房内进行。

7、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以保证库房的整洁。

(五)档案保密保卫制度

1、保守档案机密是每个档案工作人员的神圣职责。

2、档案室设专用档案库房,配置专用档案橱柜存放档案。

3、档案室内应设置阅览档案室,建立监阅制度,防止失密、泄密。

4、档案库房和档案橱柜必须明确专人管理,钥匙由专管人员使用。档案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5、档案人员不得将机密文件、档案资料带回家,或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6、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上级机密文件或资料,不得在私人通信或普通电话中涉及档案机密;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档案内容。在立卷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7、非档案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不得在库房中接待亲友。

(六)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根据《档案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

2、查阅各种档案必须在查阅室进行,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带走。

3、凡查阅利用本单位重要的机密档案或在一定范围内控制使用的档案,应经单位领导同意。

4、档案严格控制借出,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天。借阅期间,要确保档案的安全。

5、利用档案者,必须注意保守机密,不得任意泻漏和向外公布。

6、查阅档案,必需注意保护档案不得在文件材料上圈点。批注、勾画、污损,更不得拆卷抽取;撕毁原件,违者将依据《档案法》规定追究责任。

7、对利用档案产生了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典型事例,利用者责任向档案室提供信息反馈。

(七)档案销毁制度

1、档案销毁必须经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

2、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清册,并撰写包括:本单位和卷宗的简短历史情况、销毁档案所属年代、保管期限及其数量和详细内容、鉴定的情况和销毁的理由等内容的书面报告。

3、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监销,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日期,并需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八)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库房和档案柜、资料架要统一编号,档案、资料要按全宗和分类顺序排列整齐,

重点档案和一般档案要分别保管并定期检查,对破损和模糊不清的档案、资料及时修复和复制。

2、认真落实档案库房的八防措施。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

燃品,库房内外放置灭火器材,以应急需;库房门窗要装置防盗设备,及时关开、上锁,钥匙由专人专柜保管,不得随身携带;经常清扫、整理库房内外和橱架内外的清洁卫生;注意观测库房温湿度,尽量控制在规定标准;每年四月份放置一次杀虫剂,并视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鼠咬虫蛀。

3、对档橱、架要经常进行保养,防止锈蚀,保持美观清洁。

4、档案人员每年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记录。

(九)档案统计与汇报制度

档案统计,是掌握情况,分析和研究档案工作问题的一种有利工具。加强档案统计工作是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的必要措施和重要标志。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统计工作,特制度如下统计制度。

1、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兼管档案统计工作;负责全校档案构成、档案利用、档案工作人员构成、档案室基本概况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2、抓好档案统计的原始记录工作。档案的登记是档案统计的基础,应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原始材料的登记,主要包括下述内容:卷内目录、案卷目录、档案收进、移出登记、档案利用与利用效益登记。

3、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掌握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移出、销毁和室内各种情况数据,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到年末各类档案的增减数据应做到类别清楚、数字准确无误。

4、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类报表,要按时间要求,准确无误地报出,所报各类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5、统计人员要将统计工作穿插在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移出、销毁、利用等各项日常工作中进行,随时保证档案与帐目相符;每年底对本年度的各类数字要进行综合统计,形成完整的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