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
高中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
高中安全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在学校得以实现,预防学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准确掌握职责范围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三条学校的安全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保障体系。
第四条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3、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重要会议,主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
4、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
5、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工作。
6、组织协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分别负责其分管业务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2、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指导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协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基层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协助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好具体统筹协调工作。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级学校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布置相应工作,指导督促战线的安全工作。
2、编制学校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起草综合性文件;拟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协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处理安全事故;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4、汇总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信息,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基本情况和决策依据;负责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
5、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检查和调研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进行工作检查;督促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考察等活动;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七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其正职领导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和本单位的工作部署,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业务工作通盘考虑,做到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2、建立健全业务工作中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把做好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对学校考核评估、评比验收的重要内容。
3、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动态;指导督促下级部门或学校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通告有关部门和同级学校安全工作机构。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失察;对已发现的重大隐患督促整改不力;该报告的情况没有及时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高中安全管理制度篇2
1、项目部安全会议是贯彻落实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在建工程规范性文件,集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各类防范预案。
2、安全会议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主持,根据工程进程,研订会议内容,会议内容贴近在建工程,真实有效,解决实际工程安全管理及落实防范措施问题。
3、安全会议参加对象,项目部经理、副经理、专兼职安全员、项目总工、技术员、试验员、施工员、各队队长、组长参加。参加人员必须书面交流近期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对在建工程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
4、安全会议记录需按在建交通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台帐要求,进行完善,对特殊安全会议可扩大参加对象,即邀请业主、监理、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及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解决重特大安全生产问题。
5、安全会议是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对生产环节进行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内容,严格操作规程,杜绝“三违”,做到“三不伤害”的重要举措会议。
6、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对事故进行进一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做到举一反三,接受事故教育,进一步落实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能力。
7、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和近期施工安全工作指导、总结、评比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表彰好人好事,对安全管理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8、讨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其他事项。
高中安全管理制度篇3
为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规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在施工现场明确划分川火作业区,易燃、叫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集中地点和生活区等,注意把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设置在他区域的下冈向,各区域之间防火间距为:
1、用火作业区距修理建的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米。
2、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区距建筑和其他区域不小于20米。
3、易燃废器堆放处距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米。
二、工棚或临时设施的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设施应尽可靠搭建在离开建筑物以外并不要搭在变压架空线路下方,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
2、临时设施应尽可能距离伙房、变电房不应小于12米。
三、临时性宿舍、食堂等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0.5米。
2、每幢集体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门窗不小于1.2米,门必须向外开。
四、临时仓库的安全用电要求如下:
1、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与易燃堆架间距至少应保持1米的距离,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不小于1.5米,不准乱拉临时电气线路。
2、仓库严禁使用钨钉,以防电气设备起火。
3、对仓库或堆料场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都应张挂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烟火。
五、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屯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火电气火灾。
六、施工现场火火罪构的配备。
1、工地要有足够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最好在施工时先做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防梢,以便在开工时即叫使用。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种合适的灭火机。
3、灭火揣挂设的位置要醒目,以便于取用不能将灭火器放在潮湿的露天曝晒、雨淋,以防药液失效。
4、灭火器根据使用要求,予以编号,按时换药并注明换药日期。
七、各级重点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工人进入场后,首先应组织工人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并在丁地安全管理小组基础上组建安全防火小组,安全防火小组在队长(工程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并由工地防火员(安全员)电丁,班组防火员(班组长)利利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负责现场安全防火工作。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批示。
2、组织制定岗位防火责任制,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制度和安全防火检查制度等,安全防火有关制度及其他保证防火的安全措施。
3、划分防火责任区(如木工场配电室、工地伙房等)指定区域防火责任,明确职责逐级落实防火制度。
4、领导义务消防队,加强业务训练和管理教育,组织职工扑灭火灾。
5、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