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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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通用5篇)

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篇1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篇2

一、目的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篇3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资料(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提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进取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俭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俭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俭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到达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景,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景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职责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异常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职责,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篇4

1、规则名词:

2、适用范围:全体从业人员

3、定义

3.1奖励:是对员工工作成绩、表现及高尚行为的表彰。奖励分为:

(1)书面表扬

(2)授予奖品

(3)授予奖金

(4)授予荣誉称号

(5)专项奖励

(6)晋级

以上方式能够同时获得。

3.2惩罚:公司为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对违纪员工进行必须的处罚。依据程度的轻重分为批评劝告、书面批评劝告、警告处分、记过处分、降级处分、解除合同。

3.3考核工资:依据《员工考核办法》规定,员工岗位工资的50%为考核工资。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

4.1.1负责《员工奖惩制度》的制订与修编。

4.1.2根据党群办对中层领导的考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执行对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

4.1.3负责监督、指导、督促各单位、各系统严格执行《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

4.2公司办公室根据《员工奖惩制度》,负责对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4.3品质管理部

4.3.1根据《员工奖惩制度》,负责制定与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的`奖惩制度,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奖励或违规违纪情景,按《质量奖惩制度》处理。

4.3.2负责质量奖惩制度的执行,督促各单位对制度的落实,行使对质量的奖惩职权。

4.4各单位负责部门员工的奖惩申请,按要求进行审批。

5、控制要求

5.1奖励

5.1.1员工贴合下列行为之一者,经审查后给予奖励: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节能降耗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新品研究、产品设计、工艺技术、设备管理、提高效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或改善,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成绩显著;

(3)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完善管理体制,市场开拓和维护,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7)一贯忠于职守,进取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

(8)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创意,进取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议,经公司采纳,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9)维护公司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

(10)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

(12)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

(13)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踏实工作,在本职岗位做出表率作用;

(14)忍受较差工作环境、认真工作,为企业贡献的人员;

(15)公司认为应当表彰的其他行为。

5.1.2团体表彰

属于以下各款之一时,经审查后随时给予团体表彰:

(1)团体工作成绩优秀、成为其他团体模范的;

(2)在自然灾害或事故发生时,全体成员齐心协力采取妥善措施,使工作免受影响或减少损失;

(3)有其他模范行为或功劳,公司认为值得表彰时。

5.1.3表彰的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主管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员工处罚

第五条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干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3、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接待人员没有阻止外客在禁烟区吸烟的;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8、遗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赔偿;

9、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之一,在处罚通知开出三天之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10、连续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1、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犯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相互包庇者;

第十条记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1、聚众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在公司内部赌博;

3、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4、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5、出言不当,得罪客户;

6、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围内打架闹事;

8、犯有第九条第1、5、6、7项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9、犯有第九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条记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1、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2、故意损坏公司生产设备、办公用具;

3、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4、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配比、配方等数据转告他人或将记录相关数据的文件资料、表单等转告他人员;

5、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设计图纸等带出公司;

6、未经允许,私自透露客户信息及各种材料、产成品价格;

7、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条辞退。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安排,殴打领导;

2、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厂门,盗窃公司财物;

3、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购买变质大米、蔬菜,导致员工食物中毒;

7、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伪造学历、操作证书及其它证件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作;

10、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四章员工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级五类。

第十三条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堪为楷模;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实践;

4、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5、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

6、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获得高一级学历或取得某项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7、全年无缺勤,无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记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适时实施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5、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第十四条记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主动与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

3、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4、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5、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6、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十五条奖金。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奖励: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办业务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为公司节省开支;

4、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使公司免遭损失;

5、不畏强敌,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抢救公司财物;

7、改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效益显著;

8、员工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第十六条晋级。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记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3、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4、改善生产设备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第五章权责

第十七条有关考勤方面的规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第六章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