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培训管理制度(通用3篇)
酒店员工培训管理制度(通用3篇)
酒店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篇1
1、总经理下达外出培训指标的,由人力资源部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培训人员的名单,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外出培训。
2、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外出培训的
(1)外出培训申请报告交人力资源部按审批程序办理。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了解培训单位的培训能力,经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
(3)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托培训协议需经酒店领导审定。
3、员工的学历教育,其费用由个人自理。
4、员工外出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表现不好被招回者,其培训费用不予报销,犯有错误者,予以处理。
5、员工外出培训的考核成绩应填入员工培训考核表,相应计入岗位提高培训学时。
6、员工因外出培训需酒店承担培训费用的,人力资源部须与员工签订培训合同。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员工离开酒店,按规定补偿酒店培训费用。
酒店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篇2
通过加强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增强员工的学习意识,提高培训效果。
2.适用范围
均豪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总部及项目部助理级别以上人员范畴内各类培训考核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3.2各项目部负责对项目部内部助理级别以下人员培训考核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4.术语
5.程序
5.1培训要求分类
5.1.1组织培训的主管部门在制定培训计划时,根据培训课程的要求,须在培训计划"要求"一栏中予以注明。
5.1.2按培训层次的需要,可分为三种:了解、熟悉、掌握。
5.1.2.1了解:知晓即可,在工作中允许查阅或借助相关资料的课程。
5.1.2.2熟悉:应做到熟练清楚,在实际工作或操作中不允许查阅资料即能灵活运用的课程。
5.1.2.3掌握:应能充分支配或运用的理论、原则和技术的课程。
5.1.2.4"了解"的培训内容不需要进行考核;"熟悉"、"掌握"内容必须进行考核。
5.2考核方式
5.2.1可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三种形式。
5.2.2试题制定要本着与培训内容相符的原则,由授课教师确定试题。
5.2.3题型类别分为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实际操作六种,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5.3考试实施
5.3.1笔试
5.3.1.1培训考试应在培训课后五日内完成,逾期视为岗位培训合格率不达标。
5.3.1.2考试由培训组织部门实施,笔试试卷应由授课教师出具,并指定监考人。
5.3.1.3考试前,由监考人清点考试人数,并讲明注意事项、考试纪律、考试时间。
5.3.1.4考试结束后,监考人收回试卷并清点无误后,送交阅卷人。
5.3.1.5阅卷由授课老师担任。阅卷人须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进行阅卷工作。
5.3.1.6试卷用红色标注错误分值。卷面总分登记在试卷右上角的分数栏内。
5.3.1.7阅卷人将阅过的试卷送交本级培训主管人员。
5.3.2口试及实操
5.3.2.1由授课教师按口试试题、实际操作题直接进行考试。
5.3.2.2考核结果填写在《考核成绩单》上,并注明考核方式。
5.3.2.3主考人将《考核成绩单》送交本级培训主管人员。
5.4成绩登记
5.4.1各级培训主管人员负责根据试卷成绩填写笔试《考核成绩单》,依据笔试、口试、实操的《考核成绩单》进行登记注册。
5.4.3登记注册按《执业资格培训证书管理制度》执行。
5.5资料存档
5.5.1行政人事部、项目部要按照公司《培训档案管理规定》做好试题、《考核成绩单》的归档工作。
5.6注意事项
5.6.1口试及实操的考核成绩只应用于员工日常培训的考核,在《执业资格培训证书》的日常培训登记栏注册。
5.6.2《执业资格培训证书》中的岗位资格培训登记栏内,登记的必须为笔试考核成绩,口试及实操的考核成绩不用于岗位资格培训。
5.6.员工参加新入职员工培训的笔试考核成绩记入日常培训登记栏内。
6.监督执行
公司行政总监
7.相关/支持性文件
《执业资格培训证书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规定》
8.质量记录及表格
《考试成绩单》
《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酒店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强化职工教育培训考核,提升职工教育培训质量,为集团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根据《x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培训考核,系指培训考核组织机构对所属单位培训工作及其流程考评,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非独指培训机构对学员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和学习态度的考核评估(包括考试或考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培训工作的集团公司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协管领导担任。下常设机构考核评估办,设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监管部、生产技术部、审计部、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财务部部长及人力资源部分管培训的副部长任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培训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下属单位按照集团公司组织机构模式成立相应考核机构,负责所属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管理工作。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六条实事求是的原则。教、学、培均要进行考核,通过检查、评比、考试、实际操作、问考、抽考、测评、论文、答辩、体会、总结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全面保证培训效果。
第七条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考核积极推进所属单位培训工作开展,提高培训效果,达到提升职工整体素质的目的。
第八条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考核,使培训工作、培训流程和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章考核方式
第九条考核分半年度考核、年终总评两种形式。
对教师的考核,细化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体系,完善对教师的考评内容。同时把各级领导干部、班子成员、机关业务骨干授课情况(培训内容、时间、次数)纳入考核;
对学员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坚持由教师和培训管理员双点名的考勤方式,对学员的出勤率进行严格考核。对学员学习成绩的考核,要通过对学员平时学习情况统计、基础理论考试(工作现场抽查、提问)、基本技能实操考核,按照各占10%、30%、60%进行综合计算,进行有效评价真实反映学员学习效果。
第十条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办依据考核内容逐项考评打分。
第十一条考核方式:
(一)查阅各单位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培训制度、培训记录、培训计划、考试题库、统计报表、培训档案等原始资料。
(二)实行抽签问答、抽签笔试、实地考察等考核方式。
第五章考核时间
第十二条本季度考核在下月10日前完成,半年考核在7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考核在下一年度元月20日前完成。
第六章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所属单位(非培训机构)考核内容:
在培训考核上,一级考核一级,即公司对下属单位考核、各单位对区队(车间)考核。考核周期性原则上公司对子各单位3-6个月考核一次;各单位对下属单位1-3个月考核一次、单位对区队(车间)1个月考核一次。把对培训单位、培训教师、参培学员的考核相互捆绑,使所有考核都要有检查、有评比、有对标、有奖惩。
(一)培训工作执行力到位情况
1.全面履行培训职责情况;
2.培训计划申报(含年度计划);
3.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开展情况;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上级或集团公司安排的各类调训的送培完成情况;
6.培训服务协议签订及落实情况;
7.脱产培训人员待遇落实情况;
8.校企联合培养生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二)内部培训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内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2.内部培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领导授课制度、调度会汇报制度、培训例会制度和培训信息报送制度等制度执行情况。
(三)年度培训计划实施情况
1.新员工上岗前培训,老员工复训,离岗、转岗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
3.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4.其他人员培训情况。
(四)培训经费管理情况
1.职工教育培训费提取情况;
2.按规定程序审批培训费用情况;
3.按规定使用、报销支付培训费用情况;
(五)培训档案管理情况
1.培训实施记录整理情况;
2.受训人员个人档案建立情况;
3.培训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的建立及完成情况。
(六)培训资源投入情况
1.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2.培训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
3.时间(规定培训课时的执行情况);
4.培训信息的完善情况。
(七)培训效果评估
1.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建设情况;
2.培训效果评估方案及工具的使用情况;
3.培训效果评估组织实施情况。
(八)培训执行率
1.培训次数;
2.培训课时;
3.培训内容;
4.培训方式;
5.未参加培训人员人次与应参加培训人次的比率。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考核内容:
培训机构包括培训中心及各职业技能鉴定站。
(一)培训大纲、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培训大纲、培训计划修改完善的相关情况
1.年度培训大纲的起草与报批;
2.年度培训教学计划的起草与报批;
3.完善年度培训大纲、培训教学计划情况。
(二)课程内容设置、教材选定、教案编写情况
1.课程内容设置情况;
2.教材选定情况;
3.教师教案编写情况。
(三)培训学习记录(课程名称、授课时间、地点、内容,授课人、授课对象、参培人数、到课率、考勤登记、培训考试考核)
1.培训学习记录的质量;
2.及时性。
(四)员工培训学习档案管理
1.培训实施记录整理;
2.受训人员个人档案建立;
3.培训统计台账登账与统计报表的填报情况。
(五)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实际培训项目完成情况与计划培训项目的比率
1.实际培训项目完成个数与计划培训项目完成个数的比率;
2.实际培训项目与计划培训项目的比率(实际完成是原计划项目范围之内,两者的比率);
(六)培训班到课率。每期培训班内每个培训课时实到人数总和与应到人数总和的比率
(七)培训效果
受训人通过培训掌握知识和技能的程度。采用对各单位已培训人员进行随机抽考的办法,以抽考结果为依据,确定培训效果。
1.培训效果评估工作的制度建设情况。
2.培训效果评估方案与工具使用情况;
3.培训效果评估组织实施情况;
4.学员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教学的满意度;
5.学员掌握理论知识的情况。根据培训结业考试(核)、考察分数将成绩分为不合格(60分以下)、基本合格(60—79分)、良好(80—89分)、优秀(90分以上)四个层次;
6.学员掌握操作技能的情况。能运用自如,举一反三为“优秀”;基本上能够运用为“合格”,不能运用为“不合格”。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抽查理论掌握情况,由安全监管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实际技能抽查考核。
(八)培训资源投入情况
1.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2.培训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
3.时间(规定培训课时的执行情况);
4.培训信息的完善情况。
第七章考核评分标准
第十五条所属单位培训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表一)
第八章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季度、半年培训考核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年终培训考核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财务部参与,组成考核小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分专业进行各项考核工作,然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
第九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按照考核分数高低,考核结果运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作为用人导向。
把单位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和单位领导的考核使用结合起来。对单位培训工作抓得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主要领导作重点培养使用;对搞形式主义、马马虎虎,工作进展慢的单位,干部要调整或淘汰。
(二)与奖惩相结合。
按照《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对考核排名在前五名的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予以奖励,对排名在倒数三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与年度评优、单位班子成员培训深造和出国学习考察相结合。
1.集团公司年度评先评优时,对考核排名在前五名的单位优先考虑。
2.集团公司在选送高、中层管理骨干参加省党校、省国资组织的调训时,对考核排名在前五名的单位班子成员优先考虑。
第十章培训效果评估原则
第十九条多维度、多层次、多方法原则。对培训项目进行效果评估,应根据培训班类型,确定评估层次,选择评估方法,以保证评估结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第二十条客观公正原则。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和培训组织者进行效果调查和统计应客观公正,不得主观影响评估结果。
第二十一条科学规范原则。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和培训组织者确定评估层次和评估方法要保持规范化和一致性,不得任意减少评估层次和增删评估调查项目。
第十一章培训班分类及培训效果评估层次划分
第二十二条培训班按照培训内容及培训目标可分为观念类培训、知识类培训、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和管理技能类培训等四类。如果培训内容跨多个类别,则根据培训主要目标确定类别。
培训班分类标准如下:
(一)观念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企业文化、企业价值观、企业使命、企业发展战略等内容,属于“情感领域”的培训。旨在引导学员在价值判断、内在思维和精神面貌等方面树立积极的态度,规范和强化员工对职业和企业的认同和承诺,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员工士气。
(二)知识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企业规章制度、产品知识、业务技术知识等完成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相关知识,属于“认知领域的培训”。旨在使学员了解和掌握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
(三)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通用技术业务技能以及网络运行维护、营销技巧等专业技能,属于“动作技能领域的培训”。旨在使学员熟悉和掌握与技术业务岗位胜任能力密切相关的技能、流程、工具和方法。
(四)管理技能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预算管理、绩效管理以及员工激励等管理技能,亦属于“动作技能领域的培训”。
旨在提高学员的管理能力,熟练掌握管理工具和办法。
第二十三条培训效果评估根据培训内容、培训目标以及效果评估目的可采用反应层评估、学习层评估、行为层评估或结果层评估等不同的评估层次。
反应层评估:主要了解学员对培训项目的满意度,包括学员对培训班策划、课程设计、培训师授课水平、培训组织者管理水平以及培训设备设施是否满足培训要求等方面的评价。
学习层评估:衡量学员通过培训对所学知识、技能的把握和熟练程度。
行为层评估:评估培训对学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掌握学员从培训项目中所学到的技能和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行为改进的程度。
结果层评估:判断培训对个人和组织绩效改善的贡献率。
此类评估在引入绩效改进的过程监控和对照组试验时,可取得比较准确的评估结果。重点指标有:工作效率、盈利水平以及服务满意度的变动等。
第十二章评估流程
第二十四条制定培训计划时,培训组织者应在培训效果评估管理人员指导下,根据培训的内容、目标以及培训时间等因素确定培训班类型,并据此确定评估层次与评估方法。
第二十五条培训实施后,培训组织者根据确定的培训层次和评估方法,按照规定时间调查和收集培训效果评估数据。培训师、学员以及学员的直线经理和下级应积极配合培训效果评估工作。
第二十六条培训组织者应及时对收集到的评估信息与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应在培训效果调查和收集工作结束后两周内撰写培训效果评估报告。
第二十七条培训组织者在完成撰写评估报告一周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培训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并反馈至相关人员。培训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应根据评估结果监督相关人员的改进情况。
第二十八条培训评估完成后,培训组织者将培训效果评估的有关资料移交培训档案管理人员。
第十三章评估层次与评估方法的确定
第二十九条培训组织者在培训效果评估管理人员指导下,根据培训班类型,确定相应的评估层次:观念类培训进行反应层和学习层评估;知识类培训进行反应层、学习层和结果层评估;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进行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和结果层评估;管理技能类培训进行反应层、行为层和结果层评估。
第三十条培训组织者依据评估层次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反应层评估应采用满意度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评估;学习层评估应采用自我报告、笔试或现场测试等方式进行评估;行为层评估应采用直线经理评价、下级评价或自我报告等方式进行评估;结果层评估可采用衡量绩效变化的方式进行评估。
第三十一条培训组织者确定评估层次与方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所有培训均应进行反应层评估,即对学员和培训师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观念类和知识类培训:培训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上的脱产培训和参训人员达到50人以上不脱产培训,必须进行学习层评估。所有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均应进行学习层评估。
培训班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为重点培训,均需进行行为层评估。
(一)培训成本投入较大:培训班人均培训费用2万元以上;(二)培训学员层次较高:集团公司高管以上人员;(三)对集团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培训内容主要为企业文化、企业理念以及集团发展战略等。其他培训由培训组织者根据培训的重要性和培训效果评估基本原则,确定评估层次与评估方法。
第十四章培训评估实施
第一节反应层评估
第三十二条培训班结束时,培训组织者应分别对学员和培训师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第三十三条培训组织者根据学员满意度调查要求,组织学员填写《学员满意度调查问卷(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并在满意度调查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学员满意度调查评估报告(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
第三十四条培训组织者根据《培训师满意度调查要求(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组织培训师填写《培训师满意度调查问卷(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并在满意度调查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培训师满意度调查评估报告(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
第二节学习层评估
第三十五条观念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采用学员自我报告的方式。培训组织者应在培训结束后,根据《学员自我报告要求(观念类与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填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问卷(观念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并在学员报告提交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评估报告(观念类与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
第三十六条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应采用学员自我报告或笔试的方法。如采用自我报告评估方法,培训组织者应在培训结束后,根据《学员自我报告要求(观念类与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填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问卷(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并在学员报告提交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评估报告(观念类与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如采用笔试评估方法,培训组织者根据《笔试要求(知识类、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笔试和进行结果分析,并在笔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笔试评估报告(知识类、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
第三十七条技术业务技能类学习层评估应采用笔试或现场测试。如采用笔试评估方法,培训组织者应根据《笔试要求(知识类、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笔试和进行结果分析,并在笔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笔试评估报告(知识类、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如采用现场(模拟)测试方法,培训组织者应根据《现场(模拟)测试要求(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现场(模拟)测试,并进行结果分析。现场测试应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培训组织者应在现场(模拟)测试后两周内完成撰写《现场(模拟)测试评估报告(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
第三节行为层评估
第三十八条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应采用学员自我报告和直线经理评价的方式。培训组织者应结合实际情况,
在培训结束后一至三个月内实施。培训组织者根据《学员自我报告要求(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填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问卷(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培训组织者根据《学员直线经理评价要求(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直线经理填写《学员直线经理评价调查问卷(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
培训组织者在自我报告提交和直线经理评价调查结束后两周内分别完成撰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评估报告(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和《学员直线经理评价调查评估报告(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
第三十九条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应采用学员直线经理评价和学员下级评价的方式。培训组织者需结合实际情况,在培训结束后三到六个月内实施。培训组织者根据《学员直线经理评价与学员下级评价要求(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直线经理和学员下级分别填写《学员直线经理评价调查问卷(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和《学员下级评价调查问卷(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并在调查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学员直线经理评价与学员下级评价调查评估报告(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
第四十条重点培训中,观念类培训行为层评估参照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方法,知识类培训行为层评估参照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方法。
第四节结果层评估
第四十一条结果层评估可采用成本收益分析、个人业绩档案分析等方式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结果层评估的方法和工具。
第十五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