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精选3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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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精选34篇)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1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校内环境及所处周围环境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应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第四条在学校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校长工作的重要职责。校长应该负责将校园环境建设列入工作计划,采取措施,组织实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状况列为对校长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条校园内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和生产劳动区等布局应合理,避免相互干扰。学校校舍应坚固、适用,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学校校园要绿化、美化。

第六条学校要形成方向正确、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计划,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七条不经批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停课参加社会活动。

第八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国旗要合乎规定,无破损、无污迹、旗杆直立,位置适宜。

第九条学校要按规定悬挂领袖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张贴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板报、阅报栏、供展览用橱窗,开辟图书室、阅览室、团队活动室和教育展览室。

第十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不允许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

第十一条严禁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决抵制赌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

第十二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性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取暖、用电,开展体育、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学校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财务、档案、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部门和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公共卫生制度。校园要整洁、有序。宿舍空气流通,被褥干净,物件安置有序。食堂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厕所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保持清洁。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传染病在校园内传播。

第十五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不允许校园周围的建筑影响学校教室采光、通风。对已经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设立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对已经造成危害和影响的,应要求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或搬迁。

第十六条执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第十七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所属地域内放牧、种植作物、打场、堆物、取土、采石。严禁在校园内建造、恢复祠堂、庙宇、坟茔等。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应依具体情况,按以下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一)属学校行政管理不当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一定影响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其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提请政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属工商管理范畴的,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有关法规处理。

(三)属民事范畴的,提请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对构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认真执行和维护本规定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3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定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单位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资金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的培训计划,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规、卫生知识教育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清洁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专间操作人员应规范佩带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和接触不洁物品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出现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三、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生产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生产加工用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时避免交叉污染,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要明显区分,不得混用。

6、经常保持生产生产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四、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库存食品台帐项目清楚,标明进货日期、保持期、数量,做到先进先用、易坏先用。

2、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3、散装易霉食品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冷藏储存,并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7、不用非食品袋及容器存放食品及原料。

8、保持贮存场所清洁,库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螂工作。

五、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根据食品工业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冰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随即要用的食品应置于冷藏箱内,在4°C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臭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工业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种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5、保证冷冻、冷藏设施正常运转,贮存温度符合要求。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六、环境卫生及除“四害”制度

1、食品卫生经营单位必须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孳生,防蝇、防鼠、防尘及灭蟑螂设施有效。

3、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

4、营业场所整洁、无灰尘,墙壁、门窗及天花板无霉斑,无涂层脱落或破损。

5、有油烟排放设施,并保持排气罩清洁,不滴油。

七、熟食间卫生制度

1、制作熟食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刀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2、每天清洗两次,每周大洗一次,做到无蝇、无尘、无杂物,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3、做到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理消毒。

4、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须做到四勤,穿戴洁白工作衣帽,操作前洗手消毒。

5、熟食勤烧、勤销,做到当天烧当天销售,过夜隔市回同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6、销售熟食做到售货人员与操作人员的分开,售货人员的手不准接触熟食,包装材料要符合卫生要求。

7、工具消毒要求:碱水洗、清水过、消毒水消毒。

8、熟食间内必须有配备空调机和紫外线灭菌灯。

八、饮食卫生制度

1、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得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及其他违禁食品。

2、熟食间(冷菜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熟食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清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中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九、食品原料采购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索取卫生许可证同批次的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并记录在案。

2、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3、计划采购,不积压。

4、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碎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十、消毒卫生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后立即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的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10分钟;

蒸汽:流动蒸汽持续15分钟;

药物:在规定浓度下浸泡3—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应立即贮存于清洁的专用保洁橱柜内,防止再污染。

6、清洗消毒水池不得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7、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4

第一条、为了合理规划和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园现有建设用地和规划预留建设用地。

第三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当根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

第四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设置规模,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根据所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

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生均用地定额执行。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红线,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六条、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其选址定点和设计方案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等有关部门会审确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按照规划需要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文件中明确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和权利归属。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建设项目分期进行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交付使用。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本规定修改前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的产权归属,适用当时的规定。

第八条、严格控制拆迁或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舍或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校舍的,拆迁人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优先就地、就近安置,并按原面积和用途归还产权,互不计价;因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学校场地的,应当就近按原面积补还。

第九条、禁止将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改作他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条、因市政建设等确需临时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禁止在批准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教育建设需要时,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补偿。

第十一条、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教工住宅。

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未经市政府批准,擅自批准调整中学、小学、幼儿园规划预留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无效,调整的土地由市政府责令退回。

第十三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擅自占用、改变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投资额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罚款。

第十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权,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5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的通知精神,促进我校学生主动参与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好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安排学校按要求开设的体育课,督促体育课规范教学,结合测试标准加强学生体质训练,组织人员开展学生体质达标测试工作,督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

2、宣传小组组长:成员:

3、测试录入小组组长: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4、安全小组组长:ⅩX副主长:成员:各班班主任及体育老师

5、后勤保障小组组长:成员:

二、工作内容

1、在每学期开学前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培训,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宣传。

2、训练项目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

1、大课间:9:40—10:10

2、体育课课程表

3、课外体育活动:17:10—17:50每天运动时间统计:每天锻炼一小时=晨跑+大课间活动+体育课程/课外活动。大课间操30分钟,体育课常规40分钟或课外体育活动40分钟。共记一小时。

注:1.我校体育课每班至少有2天没有体育课,那么,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就开展体育课外活动。这样就合理的让“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得到真正的落实了。

(二)内容

上午9:40—10:10(大课间)主要以中学生集体竹鼓舞和身体素质训练项目为主。

下午17:10—17:50(体育活动)主要以篮球、足球、跳绳、仰卧起坐、游戏、立定跳远、接力跑、中长跑、呼啦圈为主,根据年级的不同,规定学生每天活动的内容,班主任和体育老师监督与指导。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因病或残疾学生,确实不能参加锻炼的学生,应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等证明材料,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锻炼的申请。学校综合组组签署意见后,将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2、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按相关要求上报。

五、每年认真进行测试工作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经费投入,配齐测试器材。要因地制宜做好测试场地的建设工作,为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条件。

2、保证活动时间,推动经常锻炼。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体育教师要上好体育课,早操或课间操,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体育锻炼指导工作。

3、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准备并积极配合上级对该项工作的复查。学校将对工作开展得力的班级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

六、安全防范工作

各班班主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在实施体育锻炼时,要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锻炼前要检查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对生病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坚决杜绝平时不锻炼,搞突击的现象,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20xx年4月1日起实行。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7

为了规范师训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方式

中小学师训工作由文教局归口管理,学校和个人不能对外联络函授等有关培训事项,函授由文教局协调安排,自学考试毕业档案必须由文教局签章,其它形式的培训(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培训)学习在文教局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

二、师训内容及要求

1、政治素质:

内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领袖人物的理论著作等;

要求:各校坚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政治学习时间,并做好笔记,学习笔记每学期不少于3000字。

2、职业道德:

内容:国家教育工会颁布的职业道德标准,《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敬岗爱业献身教育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或听报告、讲演等;

要求: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学校每月举行一次师德教育活动。

3、业务学习:

内容:新课程理念,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普通话,基本功达标和提高(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学历达标,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著作等。

要求:

①全员接受新课程理论培训;

②计算机达一级(专职教师达二级);

③普通话:语文科教师达二甲、其它科教师二乙以主;

④会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教学(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师免试②、③、④项);

⑤45岁以下,三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必须具备合格学历(必须是教育专业和国家承认的学历,中学本科,小学专科);业务学习笔记每期不少于5000字。

三、学历培训的申报及学习期间请假、经费报销

1、在职教师必须学历达标并鼓励学历提高,凡学历达标或提高的教师,必须写出申请,先学校备案,后报文教局审核协调安排。

2、在籍函授或自考教师,必须将所学专业和授课学校情况交本校,统一报文教局。

3、学历培训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不能影响教学,教学期间安排面授的,持通知报教务处审定,校长审核,报文教局审批请假手续,期间自付代课金,不享受学习期内奖金。

4、参加全员短期培训的可报销学费,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学习(主要指文教局或文教局同意)学习经费按政策予以报销。

5、学校凭文教局签章的自学考试结业证每门报50元费用。函授学习,学校毕业证、档案可给予一次性奖励(自考毕业亦可另行奖励)。

四、纪律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买卖文凭,一经查实取消学历资格,收回奖金,并追究责任。

2、学习期间要遵章守纪,学有成效;学习成绩纳入业务档案,短期或指定性培训活动按目标管理考勤细则记分。

3、教师要学习工作两不误,因学习严重影响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学校可不予报销经费,并按目标管理从重扣分。

五、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x年4月1日起实行。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9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一、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的起点和基础,是学校、家庭、社会三大教育的组成之一。学校要积极主动认真地做好家长工作,充分发挥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并争取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家长学校应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的作用。

二、家长学校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普及家庭知识,提高家长对家教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提高家教水平,对子女科学地实施家教

三、家长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处理好学校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争取家长单位、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和家长的积极参与。

四、家长学校应完善其组织形式。家长学校的校长由学校校长担任,教务主任由学校教导主任担任,并视情况他分配兼职管理人员。

五、家长学校定期研究制订切合本校实际情的指导家教工作计划,确定入学方式、授课内容、教学方法、考察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同时明确各级管员的职责,便于开展工作。

六、家长学校开展教育活动运用举办讲座、观看影录像、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家教咨询服务等形式。

七、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的管理制度

1、活动制度。原则上每学期对家长学校的工作都要作出安排,做到有计划的开展家庭指导活动。

2、考勤制度。每次讲座对学员考勤,作出考勤记录。根据学员出勤情况,确定能否结业。

3、评选表彰制度。家长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好家长、优秀家长的评选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县级评选表彰。

4、文档制度。注意积累有关文件,各种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记载、学校档案、实物、照片等,并将其分类整理归档。

家长学校会议制度

家长学校会议制度,是保证家长学校实行规范管理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意图的重要途径,是家长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学校定期召开的会议有:

一、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由家长委员会成员组成。会议由家长学校校长主持,每年召开两次。主要内容是:讨论贯彻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布置学年和学期家长学校工作。

二、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学校校委会成员参加,主要讨论研究家长学校日常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总结上期工作的得失,由家长学校校长主持。

三、家长学校教学会议。由家长学校教务主任主持,必要时请家长学校校长参加,主要研究,讨论教学中的有关事宜。如制定教研活动计划,落实教研课题,交流教学经验等。一般要求每学期召开两次,会后须向校长作简要汇报。

四、家长会议。它是学校与家庭联系的重要形式,是对学生进行多渠道,全方位教育的重要手段,由班主任主持,以班级为单位,主要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班级学生管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等有关事宜。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

五、总结表彰会议。它是对学校进行工作总结和对学员进行表彰的不可少的工作会议,一般一年召开一次。

六、家长座谈会议。学校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参加人员是在家长学校中有突出贡献的人,主要是听取他们对学校办学和远景规划的意见。

七、其它会议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家长学校学员考勤、结业、表彰制度

家长学校应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它是搞好家长学校管理工作的保证,现制定具体制度如下:

1、家长学校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由班主任负责对每位家长的出、缺勤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将此作为学员结业的一个重要依据。

2、建立一定的测试制度,一次系列讲座以后,进行必要地书面测试,并记好分,作为学员结业的主要依据。

3、对学习优秀者,评为好家长。

4、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结业,必须重新参加下一轮学习。

5、各起始年级的家长学校开学和结业典礼应隆重、热烈、有气氛,给家长留下良好的印象。

6、家长学校应注意积累好各种有关的资料,如:有关文件、各种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记载、家长学习情况档案,以及实物、照片等。

家长学校学员考核制度

1、每年对所有学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分模范家长、好家长、合格家长、不合格家长四个层次。

2、根据家长学员出勤,学习成绩,教育孩子情况等内容进行考评。

3、评出的模范家长必须有成形的经验材料,符合模范家长条件。学校给予少量物质奖励。好家长给予通报表扬。

4、对不合格家长,学校组织个别培训。

5、家长学员考评情况要建立档案,考评结果通知家长单位。

6、家长学员在孩子中学毕业时,每年考评都在合格以上者给予结业。

家长学校学业员听课制度

一、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

二、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不讲话,不做影响课堂纪律的事。

三、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或早退,要先向学校班主任请假。

四、做好孩子的表率,尊敬老师,保护环境卫生。

五、服从老师安排,按时保持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家长学校授课制度

一、教师教学用语通俗、易懂,能充分表达教学内容。

二、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三、课前准备好教案,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开课堂,上课不吸烟、不会客。

四、针对学员实际,面向多数学员传授家庭知识。

五、板书准确、书写工整,不写错别字。

六、督促学员认真做好笔记,完成适当的作业。

七、根据学员实际,不断更新教学方法。

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一、校长经常在德育领导小组会议上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二、校长经常听取各种反馈意见,经常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三、班主任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

四、班主任认真审核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校长审批,并向有关单位反馈。

五、班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本班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听课,使每次听课率达到60%以上。

六、班主任向家长单位及时联系,反馈家长在校学习的情况。

家长学校档案制度

一、学校坚持把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单独专题建档。

三、明确职责,各负其责搞好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班主任负责学员心理体会、座谈记录、考试试卷、平时作业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教导处负责各班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管理。

3、档案资料年限,以每年度为准收集。

家长职责

一、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二、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四、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与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

五、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六、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七、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八、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九、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十、要和学校、社会紧密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密切家、校关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激发广大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办好旬阳坝小学,在家长自愿、教师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成立了班级、校级两级家长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教导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3、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4、每班共设二名家长委员会成员,并设一名家委会组长。学校在各班家委会成员中再推选一名为校级家长委员。

5、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次数根据每学期不同的内容而定。

6、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教育心理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汇报。

(3)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为建设好学校出谋划策。

(6)积极参与班级、校级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

(7)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和小结,家委会活动的开展要有记录。

(8)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长委员会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家长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以家长学员为主体,为完善和规范家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家长学校教师工作效率,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巩固教学成果,结合我校家长学校实际,制订此管理制度。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尊重学员、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治教、为人师表。

二、教师考勤制度

1、自觉遵守考勤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选内容之一。

2、考勤由教导处负责,指定专人统计,校长核查。

3、教师不能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课,不得随意调课。

4、教师不能坐着讲课,不随便离开教室。

三、教师教学工作常规的基本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基本环节包括备课、上课、布置与批改作业、课外辅导、检查考核和测试五个方面。

(一)备课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要求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学校相关部门下达的教学计划、要求制定教学内容,填写相应的表格,以便检查落实。

3、备课必须做到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充实,教学重点、难点突出,教学步骤清楚,教学方法得当,板书设计清晰合理,练习、作业适量。备课要充分注意到家长学员的实际和特点,正确把握教学标高。同时要有教学小结。

4、课堂练习和作业要做到精心设计、形式多样、内容实在。作业要求学员课内完成。

5、家长学校要不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切实能指导上好课,不搞形式主义,不能抄袭、下载别人教案。不允许教师先讲课后写教案。

(二)上课

1、课堂是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的主要阵地,是为家长学员传授科学、正确的家教方法的主要渠道,因此,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尤为重要。

2、按学校计划安排上课。教师不准擅自停课。

3、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严格教师上下课的行为规范。上课预备铃响后,教师要迅速在教室外等候上课。

4、课堂上,教师应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应注意自己的仪表、穿着,一言一行要体现教师应有的素养和风范。女教师不准穿无袖上衣、吊带衣裙和穿拖鞋,男教师不准打赤膊、穿短裤、拖鞋进教室;上课时间不允许接手机;不允许在课堂上抽烟或做其它事情。

5、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每一堂课都要做到教学目标明确、集中,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具有科学性、思想性、系统性。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手段先进,态度亲切自然,提倡“微笑”教学,教学语言富于激励性,教学内容具有指导性,使家长学员心情舒畅地上好课,能够学习到科学的教子方法,学有所获。

6、要认真组织好家长学员的课堂纪律,课内不得让家长学员随意走动、随便讲话、抽烟或大声喧哗、打接电话。

7、课堂教学中必须以教师为主导,要面向全体家长学员,科学地安排时间,最大限度地发挥每分钟的效益。课堂上要安排足够的咨询、交流时间供家长学员沟通与交流。

(三)布置与批改作业

因家长学校学员的特殊性,教师课堂内安排作业。以咨询、交流为主,不提倡布置课外作业。

(四)检查考核和测试

1、考试的目的是检查家长学员掌握所学知识的情况,是检查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又能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2、改革考试的方法。知识在于平时的积累,能力在于平时的训练,要重视平时的检查考核。平时检查考核要求要严格,可采取课堂提问、每课小测等形式进行。

3、每次考试评卷以后,要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并填好报表上交家长学校教务处,以利于改进和提高。

4、根据平时的检查考核和测试成绩,每学年末我们将评选、表彰优秀家长学员。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长沙市芙蓉区阳朝小学

学校地址:长沙市阳朝路84号

学校性质:本校系国有全日制普通小学,学制六年;隶属于国家授权的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第三条办学规模:学校开设18个教学班。

办学目的:学校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的校训是“团结,诚实、勤奋、守纪”。实施常规为本、科研增效、素质立校的办学思路,努力发展自己办学特色,把学校办成学生自主发展的乐园。形成求真、开拓创新的校风,爱校、爱生、敬业的教风;爱校、爱学、文明的学风。

第五条学校校徽是:

学校校歌是:

学校校旗是:

学校校庆日是:

第二章学校管理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参加学校民主管理。

第七条学校是办学的主体,有上级部门按法律法规赋予的办学自主权,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校长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负责。

第八条学校校长由芙蓉区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校长应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和经营管理方针、目标以及学校发展战略。

2、主持制定学校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合理安排与使用学校经费和各种资源;

3、拟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具体规章,制定学校各个工作岗位职责。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任免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并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予以考核。

5、任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并主持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予以考核。

6、根据聘任制方案,进行教职工聘任,主持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

7、制定学校教职工继续教育方案,并全面组织实施。

8、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9、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学校党支部接受教育局党委的领导,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对学校工作进行保证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并指导共青团、少先队、退教协、工会、关协开展工作。

第十条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教代会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审议,学校工会应和职代会一道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思想工作,保障学校民主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设教导处、科研室、总务处、少先队大队部,由校长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各任命负责人一名,学校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主任对校长负责;教研组长对主任负责;教职工由教研组和主任负责管理。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分明,有职有权。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合同制和岗位责任制;聘任的教职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学校建立教育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产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第三章学校资金来源

第十三条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杂费。

第十四条学校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工作,积极创收筹措部分资金。

第十五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第四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目标和任务是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应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加强基础,提高能力,培养习惯,改进教法,指导学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劳动,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在思想品质、道德情操、文化科学、劳动技能、身体心理、兴趣爱好等方面有较大发展。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形成校长负责,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和教导处指导抓,大队部、班主任具体抓,全体教职工参与抓,社会家庭协同抓的德育工作机制,达到全面育人的工作目标。

第十八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大课堂教学改革力度,以加强教师教学理论、教学业务和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为主要内容开展教研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学校以科研室为龙头,以骨干教师为主体,积极进行课题实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效益。

第二十条学校弘扬学校传统特色,重视体育、艺术教育、课外兴趣活动等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教育活动,使“特色立校”落到实处。

学校将开展体操普及与提高的实验。

第二十一条学校重视学生卫生意识的形成,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设心理健康课,培养文明向上适应能力强的学生。

第二十二条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五章教师管理

第二十三条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它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励,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着或作出重大贡献者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授予荣誉称号,予以奖励。学校对工作中有严重过失的教师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

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岗、定编、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校长聘任,未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一般按实际评的职务聘任,特殊情况可实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所聘人员校内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十六条学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积极为教师进修、科研、继续教育创造条件,努力为教师工作、生活改善环境,保证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教职工申诉制度。教职工因工作、生活不顺可向学校申诉,申诉不由当事人调解,若调解失效,可进一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学校不允许污告、写匿名信等行为。

第六章学生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体,学校以学生发展为本,学校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所赋予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学籍管理依照《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招生时间、新生入学时间由芙蓉区教育局制定。

第三十条学校学生应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制定的《小学生一日常规》,按学校作息时间作息。学校教师不得利用晚上、节假日全班补课或上新课。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树立新的学生观和质量观,依据《芙蓉区素质教育评价方案》全面正确评价学生,重视对随班就读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对于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重视学生心理、生理保健,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

学校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第七章学校财务财产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学校不得转让、拍卖,确保国有资产不留失。

第三十四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会制度以及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并据此建立本校财务、会计制度,学校校长必须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当年财务状况,接受职代会的审议。

第三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租赁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收取租赁费,计入经营收入。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以及仪器报废与转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其收入计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六条学校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若要修改须先提请校务会议讨论,经校教代会三分之二的代表讨论通过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八条学校根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本章程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应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的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小学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与我校教育教学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现代化管理制度,特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z县乐康镇第二小学,位于z县城松岭路。属z县乐康镇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小学,上级主管部门为z县教育局。教学语言是普通话。使用的文字是国家的规范汉字。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县、市级一流校风、一流队伍、一流设备、一流校园、一流管理、一流质量的素质教育一级甲等学校。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目标是以邓小平“三个面向”为指针,坚持办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宗旨,适合社会发展和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全面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发展,形成以少年军校和游泳项目为主要特色,把学校创办成“学校有特色、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科研有成果”的学校。

第五条:学校以“文明守纪、勤奋健美”为校风、“严谨治学、改革创新”为教风、“勤学苦练、开拓奋进”为学风。

第二章学生及学籍管理

第六条:学校招收服务区域内年满七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招生。适龄儿童必须在家长带领下,持入学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才能正式取得我校学籍。

第七条:插班生必须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同意,方可持有关证件来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八条: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本校的规章制度制度。

第九条:学生因事或疾病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批准。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病假时间超过一个月,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由学校转呈中心校或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休学。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根据该生的实际学历程度,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再由学校决定编入相应年级。

第十条:评价学生要符合教育方针、义务教育的性质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实行等级制度,用正面鼓励的评语激励学生进步。切实做好学习有困难学生辅导工作。取消留级制度制度。

第十一条:学生修业年限为六年,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发给小学制度书。

第十二条:大力表彰品学兼优以及某一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设立三好学生和优秀少先队员等项目奖励学生。每学期由各教学班提出初评名单,经上报学校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三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极个别错误比较严重的学生,由班主任整理材料,写成书面报告上报学校。然后由校务会议讨论,按该生错误的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小过或记大过的处分。对受处分后有较好表现的,可以提请校务会议讨论批准,撤销处分。不得开除学生。

第十四条:要防止学生中途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的班主任先作家访规劝,再报告学校,由学校做工作,如不能规劝成功,学校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学校的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十六条:认真贯彻《小学德育纲要》,将德育摆在重要的位置,校长全面负责,全校教职工全员参与,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要根据小学生的特点,根据德育工作总目标,坚持以“五爱”为主线,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品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为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奠定基础。

第十七条:学校在每个教学班设置一名班主任,班主任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每个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写出鼓励性的评语,对学生作出综合客观的评价。

第十八条: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生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十九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全校工作,不得随意停课,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要上级教育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加强教学全过程的管理,认真抓好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检测等五个环节的工作。要认真备课,学习新课程标准,明确教学目标以及学科的编排体系,结合教材和学生的认知特点选择教学方法,精心备课。要上好课,明确目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合理分配教学时间,挖掘课堂一切有利因素,有机渗透思想品德和环保意识教育。要精心布置和认真批改作业,学生课外作业内容要精选,难度要适度,数量要恰当,原则上一、二年级不留书写的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作业量控制在30分钟左右,五、六年级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批改作业要及时,批改符号规范。要认真辅导,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有针对性进行提优补差的辅导,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第二十一条:教材使用必须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教学时,要充分发挥教材的优势,注意扬长避短,稳妥地实施素质教育。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学科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学校不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或对教师进行考评。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营造浓郁的科研兴教氛围,提高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热情和科研水平,构建“理念水平高、教学业务精、创新意识浓、科研能力强”的科研队伍,完成好课题研究工作。

第二十三条:要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各科也要按照不同的特点,发挥美育功能。体育、音乐、美术、信息、自然、英语要到操场和专用室上课,充分发挥专用室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学生每日要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必须符合上级规定。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爱劳动、爱劳动人民和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要爱护公物,爱惜书籍文具,不浪费粮食。培养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二十六条: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坚持每天30分钟的节目播放,办好校园新闻,开设广播系列讲座节目。

第二十七条:加强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指导,密切注意与学生家庭、社区等校外活动机构的联系,开展有益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人事、行政、组织管理

第二十八条: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

第二十九条: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办学单位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任命,主任等人员由校长提名,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聘任。校长是学校行政最高负责人,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行政、评价等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及权利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2、决策权。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策权。

3、人事权。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对.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或采用竞聘方法;根据学校实际,有权对教职工聘任、解聘、分工与管理。

4、财务权。对国家拨给的办公经费等,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教师名册、学生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定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各种教师的考核档案,每学期实行德、能、勤、绩评估制度。按照有关政策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精神,创造条件,充分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努力营造成我校高尚的教师群体形象。

第三十二条:教师在职培训,坚持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的原则,对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逐步实现教师学历大专化。40岁以下未达大专学历教师要参加进修学习。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届教代会(行政扩大会),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十四条: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室场管理、设备管理、安全工作、学习会议等制度。

第三十六条: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的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成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学生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教育效果。

第五章体育、卫生、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保证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建立学校卫生制度,设卫生室,派专人负责,建立学生健康卡,定期体检,创设整洁优美的环境,保证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第四十三条:学校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

第四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我保护等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严防学生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劳动等均应采取妥善预防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六章校产、经费管理

第三十七条:我校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办学条件和经费由县财政提供。学校努力使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符合自治区的规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学校遵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要迅速向侵权行为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做好规划,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九条:学校要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健全借还登记手续,提高使用效率,每学期进行一次清点统计,有损坏或遗失的要视情况作出赔偿。

第四十条: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和物价部门制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向学生摊派钱物、代购学生用品及资料等。严禁乱收费。

第四十一条:学校要合理使用经费,提高使用效益。要健全财经制度,大的支出要有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监督,每学期各种财务收支情况须经学校清帐小组或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核。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原先制定的各类章程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行政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20xx年5月起执行。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12

为了规范师训工作管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方式

中小学师训工作由文教局归口管理,学校和个人不能对外联络函授等有关培训事项,函授由文教局协调安排,自学考试毕业档案必须由文教局签章,其它形式的培训(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培训)学习在文教局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

二、师训内容及要求

1、政治素质:

内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领袖人物的理论著作等;

要求:各校坚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政治学习时间,并做好笔记,学习笔记每学期不少于3000字。

2、职业道德:

内容:国家教育工会颁布的职业道德标准,《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敬岗爱业献身教育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或听报告、讲演等;

要求: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学校每月举行一次师德教育活动。

3、业务学习:

内容:新课程理念,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普通话,基本功达标和提高(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学历达标,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著作等。

要求:

①全员接受新课程理论培训;

②计算机达一级(专职教师达二级);

③普通话:语文科教师达二甲、其它科教师二乙以主;

④会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教学(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教师免试②、③、④项);

⑤45岁以下,三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必须具备合格学历(必须是教育专业和国家承认的学历,中学本科,小学专科);业务学习笔记每期不少于5000字。

三、学历培训的申报及学习期间请假、经费报销

1、在职教师必须学历达标并鼓励学历提高,凡学历达标或提高的教师,必须写出申请,先学校备案,后报文教局审核协调安排。

2、在籍函授或自考教师,必须将所学专业和授课学校情况交本校,统一报文教局。

3、学历培训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不能影响教学,教学期间安排面授的,持通知报教务处审定,校长审核,报文教局审批请假手续,期间自付代课金,不享受学习期内奖金。

4、参加全员短期培训的可报销学费,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学习(主要指文教局或文教局同意)学习经费按政策予以报销。

5、学校凭文教局签章的自学考试结业证每门报50元费用。函授学习,学校毕业证、档案可给予一次性奖励(自考毕业亦可另行奖励)。

四、纪律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买卖文凭,一经查实取消学历资格,收回奖金,并追究责任。

2、学习期间要遵章守纪,学有成效;学习成绩纳入业务档案,短期或指定性培训活动按目标管理考勤细则记分。

3、教师要学习工作两不误,因学习严重影响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学校可不予报销经费,并按目标管理从重扣分。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泰顺县村筱镇第二小学,住所地址为泰顺县村筱镇枫林村玉溪西路4号,邮政编码为325503。

第三条本校由泰顺县教育局举办,经泰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校长由泰顺县教育局任命。

第四条学校面向学区学生招生,村筱镇第二小学招生对象为五蒲、北坑、玉溪、大里洋、坡头、枫林、竹园、徐坳等地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6个班级。

第五条学校主要任务:学校以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主动发展为根本,不断改善管理与服务形象,努力把学校建成“学生向往、教师幸福、社会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学校。

第六条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全面育人,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基。

第七条校风:励志、勤学、开拓、创新

校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教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学风:好问多思、求真求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村筱镇第二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条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村筱镇第二小学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村筱镇第二小学支部委员会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常设机构。教代会每届任期3年,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为有效,教代会进行选举和表决,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的职权如下: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并对其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及评价制度,审议决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三)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四)讨论并向校长递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向各部门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学校设置教导处、安保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三条学校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由校级党政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及工会、团、队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防溺水、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鼓励家长关注学校事务,引导家长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配合年级组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行政领导要集中主要精力抓好、抓实。其他各项工作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设置各学科教研组长,统筹本教研组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方面向校长负责。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十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二十一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教导处具体负责全校的德育工作,全体教师是德育工作的主力军,班主任是德育工作的中坚力量;充分发挥少先队大队部的协同作用。全体教职员工都要增强育人意识,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观念,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做到领导管理育人,教师教书育人,职工服务育人。

第二十二条要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立体德育网络。要注重各种教育的有机联系,发挥教育的整体效应:班主任工作、思想品德课、少先队工作,各种科技和文体活动、班级活动、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校园文化熏陶、家庭教育、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等,互相影响,互相渗透,潜移默化,陶冶情操。

第二十三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写出评语。

第二十四条加强班级管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训,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每学期按《村筱镇第二小学管理实施办法》评选先进班。

第二十五条本着向课堂教学要质量的原则,认真落实新常规要求,深化教学改革,推进课堂教学创新,努力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法的转变,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六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等的要求开设课程。建立具有学校特色的基础性课程、拓展性课程,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正面个性的张扬。

第二十七条学校使用国家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学科教材和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地方性教材、活动课程教材和研究性学习教材。不得要求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辅导资料。

第二十八条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开展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教后反思,促进教学相长。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建立教学统计档案和教学资料库。

第二十九条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考核制度。学校要建立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既看卷面成绩也参考平时作业情况、学习态度等,不按考试成绩作为评定教师工作的唯一标准。确立从起点看提高,从基础看变化的评价原则,全面、科学、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业绩。

第三十条学校重视体育和艺术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通过体育课及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学科也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充分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及艺术特长。

第三十一条学校重视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根据我校实际,提出“人人进社团,周周有活动,个个有特长”的思路,开设校级社团。社团活动做到有组织、有管理、定时间、定内容、定方式地开展。加强对学生课外、校外活动指导,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第三十二条学校积极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尝试和实验。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促进观念转变和认识的提高,指导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为科研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第三十三条加强实验室、图书馆、电脑房等教学场所的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对外宣传和管理的需要。努力构建数字化校园,满足师生自主发展的要求。

第四章教师和职工

第三十四条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十五条教职员工必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自觉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

第三十六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三十七条学校实行编内聘任、编外聘用的用人制度。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教职员工必须履行聘约,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其他各种工作。

第三十八条学校重视班主任工作。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评优等制度,按照《村筱二小班主任考核办法》,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九条学校每学年对教职工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调整奖惩的依据。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对于违法违纪、重大失误,在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教育批评和处罚,并在考核中执行一票否决。

第四十条教师和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和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章学生

第四十一条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

第四十二条学生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每学期获得学业成绩单;

(四)对学校给予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第四十五条学校每学期对品学兼优或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六条学校按照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等手续。

第四十七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四十八条学校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流失。各班如发现辍学学生,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和行政报告。学校要依法主动与家长、学生所属村委会或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工作,使其复学。

第四十九条学校对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学生对所受处罚不服者,可按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十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第六章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五十一条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共同配合,建立社会教育网络。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社区等部门的联系,搞好共建活动,优化育人环境,同时学校要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建设一个文明祥和的周边环境。

第五十二条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择家庭教育有较好成效并热心公益活动的家长,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基础上,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第五十三条学校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校级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措施,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取得家长委员会的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四条学校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广泛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十五条学校依托村筱镇政府、派出所等单位,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五十六条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七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学校办学条件及经费由学校举办者负责提供。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用好、管理经费。每学年年初制定经费预算计划。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上级计财部门、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的审查并定期向教代会报告。

第五十九条学校为全额拨款单位。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十条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十一条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图书馆、电脑室等功能室及运动场地的管理制度,使用各类教学设备、设施要登记。鼓励和提倡教师充分使用现有设备和设施,充分提高教育教学效果,提高办学效益。

第六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泰顺县教育局备案、核准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四条学校根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村筱镇第二小学校长室。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14

招生工作制度

1、招生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100%。

2、原则上只招学区内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需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招生入学。

3、招生时,由教导处搞好入学测试。摸清他们学前的智力和发展水平,为编班和有针对性教学打好基础。

4、新生报名时,必须由家长交验“两证”(户口簿、房证),确属本学区的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教导处负责招生登记、造册等具体的业务工作。

学籍管理制度

1、各教学班必须建立以班为单位的学籍。

2、各班学籍必须保证每月与在班人数相符。

3、全校学生的总花名册,必须按要求填写。

4、转入学生,必须有完备转学手续(学籍、学籍卡、转学证)。

5、转入的学生,一律由主管主任领送,班主任不得推脱拒收。

6、转出学生必须由家长申请,班主任同意,携带接收学校的证明,经教导处批准,方可开转学证。

7、每到期末,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发放学生学籍卡片(班主任登记),每到期初,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回学生学籍卡片并进行检查验收。

8、新生分配后任何人不准调班。

9、新生登记表在该生毕业时必须及时整理归档。

10、未经教导处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接收学生安排到班级。否则一经查出,教导处给予清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保留学籍: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学校允许保留其学习资格,保留学籍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12、开除学籍:对在政治品质和组织纪律方面犯有严重错误的,并被少年管教的,一律开除学籍。

13、休学:学生因故因病需中断学习时,经学校批准可办休学手续,学校给其保留学籍。

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负”的指示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自主发展。

2、严格使用国家法定教材,任何人不得订购和帮助推销法定教材外的教学参考书、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用品。

3、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通过学校学生搭车收费或向学生摊派课外读物、报刊等。

4、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科学配置课程结构,加强非考试科目的管理,提高其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深入开展教师练功活动,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

6、认真执行学校关于作业留、批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作业次数和作业量,并不断改革作业内容,由留书面作业向留口头作业、实践性作业开放性作业转变。

7、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6小时之内),不准任何教师用放学后、节假日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大面积补课。

8、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建立各种兴趣活动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好,发展学生特长,张扬学生个性,提高学生的文化生活品位和综合素质。

9、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后不排名次、不张榜公布,并对学生实行多方面内容的等级制评价,决不单纯用考试成绩去衡量学生的优劣。

10、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使用文明语言,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合法权利。

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签到。

2、签到应由本人亲自填写姓名,凡由他人代签者,一律无效。

3、签到时间一过,由德育校长准时收好考勤表,并注明未签人员的原因。

4、外出人员一律填写外出人员登记表,无正当理由未填写外出登记表者,视为旷工。

5、如有因病假、事假而不能签到者应填写请假条。请假不足1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出1天的由校长批准。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工作者,凭病假证明可请病假。

(2)事假:教职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婚假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

(4)产假:女教职工本人生育,产假期限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办理。

(5)丧假:父母以及配偶丧亡,可请丧假,丧假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

(6)迟到: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学校,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均为迟到。

(7)早退:凡未经批准而提前离开属早退。

(8)旷工:凡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请假、续假未准而不上班,均为旷工,按有关文件和规定予以处理。

6、上班签到后,校内抽查时找不到人视为早退。

7、请假至少要在1小时前通知有关人员(特殊情况除外)。

8、每月末统计考勤情况,将汇总情况报教导处。

9、本制度由校务委员会解释并负责组织监督执行。

校务公开制度

1、为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领导班子必须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坚持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依法治教。

3、实行校务办公例会制,每周一次,重大行政事务及工作安排,向教师公开,接受监督。

4、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招标、议标制,不搞一言堂。

5、学校所有按规定的列项账目、收支情况按月公布,使全体教师及时了解学校的经济状况。

6、教师年终考核、后备干部的'选拔、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岗位津贴、奖金以及市级以上的表彰人员坚持公开考评、张榜公布。

7、校级领导以及中层干部每学期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开述职,接受群众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8、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张榜公布,向家长和社会公开。

9、定期召开家长会及家长委员会,商议学校大事,征求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书面测评的形式,征求家长对教师在师德方面和教学方面的意见。把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纳入教师考核标准之中。

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班子,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学生遵守《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班级管理。

四、加强保卫和门卫管理制度,完善值班制度,防止校外人员无故进入学校。

五、积极消除危房安全隐患,对危房或拆除或围栏隔离。

六、建立校园巡查制度,及时检查学校基础设施方面的安全隐患。如篮球架、门窗、锅炉、楼梯栏杆、年久失修的围墙、厕所等等,定期检查维修,加固加牢。新建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必须加强监管,是其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

七、注意学生的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卖地摊上的食品。

八、防水、放火、防电,砌好校园围墙,盖好校园内道路井盖,检修老化的电路、电器设备,安装好消防设施。严禁学生私自或单独下河游泳,严禁学生玩火,严禁学生擅自拉线接电。

九、精心组织好学生的一切活动,确保学生的活动安全。组织学生春游、旅游、外出参观学习,举行校外庆典性活动等,都要报教育局审批。如需要租车,必须租用车况好、证照齐的车辆并严禁超载,最好是由旅游公司承担外出任务,在办好保险等安全措施后外出。

十、强化传染病的防治和隔离,保证学生的饮用开水。

十一、加强实验药品和仪器的管理,规范实验操作程序,防范药品中毒和实验操作失误带来的安全隐患。注意“水、电、气、”安全,化学危险药品须采用低压照明(36V),计算机网络教室须安装防盗设施,实验室、仪器是装好灭火器。

十二、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十三、定期召开家长会,沟通与家长的联系,学校和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校园值班巡查制度

1、明确24小时领导带班、有关人员值班。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成员,每半月对各项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建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人员组成的学校巡逻队,定期巡查,特别是加强晚上和节假日的检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八、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九、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十、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门卫对出入校门的人员,有权检查学生证。凡骑车进出校门者,应主动下车推行。在教工上、下班时或学生上学、放学时,门卫必须在门外值勤。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要做好本职工作,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各级管理人员对本人负责的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出现问题要及时、如实处理、汇报。

三、对突发事件,各管理人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要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没有及时报告,或不能采取得力措施,按具体情况、后果影响追究其责任。

四、各级管理人员每天要对本部门进行细致的事故隐患检查,水、火、电、食品卫生、进货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五、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当事管理人员的责任,按情节轻重取消评优选先,重大事故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对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治安,创建文明校园,达到“四无”(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无重大灾害事故、无违法犯罪)标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师生必须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防范意识,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

2、学校治安实行校长负责制,政教处具体分管,认真作好组织实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校安全保卫人员、门卫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守岗位,秉公办事。

4、值日领导要做好值日期间安全工作的检查,值周教师及安全值日人员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各处室、各班级、都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防盗、防火、防电意识。

6、门卫人员、安全值日人员、值周(日)教师、对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

7、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

8、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严防在校园内传播。

9、加强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各种财物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通过主题班会、电化教育、板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现场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1、每学期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2、每天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地方课程的重要内容,并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4、加强管理,优化交通环境。交警部门要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家长接送学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时,要对学校周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校园周围交通环境。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摇篮。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没有安全做基础,什么工作也无从谈起。所以说,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每时每刻强调,警钟常鸣,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学校领导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下乡必查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支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接送制度。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队隐患。

3.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5.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6.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15

一、职责

1、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校舍管理负有主要责任。

2、校长委托总务主任为校舍管理员,负责日常的校舍管理、维修等工作。管理员必须经常、及时、真实地向校长汇报工作。

3、改建、大修等项目必须经校舍管理站、教育局同意,在不得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报局审批同意,方可操作。

二、资料

1、校舍资料必须完整,由校舍管理员妥善保管,如有工作变更,必须有完整的交接手续。

2、资料包括学校土地证、房产证、校舍图纸、大修记录以及水、电、煤使用证等。

三、维修和保养

1、维修和保养是管好校舍的重要环节。管理员必须安排人员对校舍及时维修,当天报修,一般当天完成。校内无力量完成的,要及时雇人修理,对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损坏应迅速作出处理方法,不留后患。

2、学校安排力量对校舍进行维修,如学校财力所不能及的,及时向局领导及校舍管理站汇报,申请大修。

3、必须抓好师生工作、生活常用设备的维修,如门窗、上下水道、粪池、电路等,当日发现,当日处理。

四、安全

校舍管理必须突出安全第一的观念,对发现的玻璃损坏、门窗松动、高悬物件必须经常检查,地砖水渍及时擦干;电路必须规范,禁止乱搭乱串;通道要畅通,禁止乱堆杂物;车辆必须放置规定之位置,机动车辆(除校车、餐车外),不准在校内停放;经常对电路开关、接触件进行检查。

五、美化校舍校貌

保持环境整洁是校舍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总务处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财力、物力等方面进行投入,抓好绿化工作,克服校舍条件不足的困难。在开学、节日等重点时段投入力量。厕所保持无臭味、无污垢。

六、改善办学条件

随着国家经济情况的改善和对教育投入的增加,校舍内各种专用室、办公室布局及条件的改善是校舍管理员的任务之一。学校制订较长远的规划,安排好逐年改善的计划,在财力上做到学校、上级经费的最优结合,努力使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16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患意识。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定时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各年段、各班主任每学期要利用年段会、班会对学生进行两次以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教育,教育学生爱护学校消防器材。不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学校每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处室、各部门、各班级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协同有关部门认真整治,并及时反馈整改意见。

四、学校后勤,具体负责学校范围内用电设备、用电线路的维护、维修。各年段、各班级应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自安装、改装用电线路。

五、爱护消防设施人人有责。各部门、各处室要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做到三定(定位存放、定人负责、定期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非火警时,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器材,发现遗失或失效要及时上报学校处理。任何损伤、破坏校园消防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校规严肃处理。

六、教室、走廊、通道和楼梯通道不得堆放任何物品,设置障碍物,应保持疏散路线的整洁、畅通。

七、一旦发生火灾,应迅速作出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火灾。各处室、各部门负责人、年段长、班主任要亲临现场组织学生安全疏散,及时报“119”火警求救,积极参与灭火工作,认真配合消防人员灭火,确保人员安全,努力减少火灾损失。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17

1、负责全校教师和学生的课本、教参、教辅的订购、分发、留存与核算。

2、负责教师、教学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汇总、归档保存,管理好教学档案。

3、收集管理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报告、数据资料、课题组会议记录、研究报告及工作报告等与科研课题有关的资料。

4、统计教师工作量。

5、完成招生考试、市(县)统考、月考、期中、期末、学科竞赛等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准备、布置。

6、负责教师的公事、私事、请假或病休请假的记录,并在教务主任的指导下安排调课、代课。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18

1、按要求穿规定的校服,扣齐钮扣或拉好拉链,整理好衣领。

2、按要求佩戴好红领巾:先把红领巾折四折,置于衣领内,红领巾的三角尖对正脊骨,打好领结,翻下衣领。夏天天气炎热时可于左胸前佩戴队徽。

3、每天早晚必须洗脸、刷牙,保持面部干净。

4、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指甲内保持无污垢,饭前便后要洗手。

5、经常整理仪表。头发适时梳洗,发型大方得体,不染发,不烫发。男生前发不覆额,侧发不掩耳,后发不及领;女生前发不遮眼,侧发不掩睛。

6、坐有坐相,站有站样,走有走姿,面带微笑,举止文明,落落大方。

7、预备铃响起,应迅速回教室入座,做好课前三件事(1、做好课前准备;2、整理好桌面;3、整理好衣服。)静候老师。上课铃响,老师进教室,班长喊“起立”,全班同学立正后向老师问好,老师回应,班长喊“坐下”后再坐下。起坐时做到桌椅无声响。

8、上课时,如有特殊情况晚到班级,应于教室后门口站定,经老师示意进入后方可回座位。

9、注意读写姿势,做到:胸离桌一拳,眼离书一尺,手离笔尖一寸。

10、课堂上,各种物品要轻拿轻放。应全神贯注地听讲,积极思考问题并举手发言。不做闲事,不讲闲话,不沉于闲思。

11、别人发言时,认真倾听,不随便打断别人的讲话,不取笑他人。要通过真诚的眼神和表情给发言者以鼓励。

12、课堂小组合作时(如专题讨论等),要有合作和全局意识,听从组长安排,分工协作,积极与伙伴沟通,完成份内任务的同时兼顾组内伙伴,共同赢得团队的成功。

13、上课时,如遇到同学身体不适等突发事情,不要围观或表现出厌恶情绪,要主动关心同学,听从老师安排,协助老师妥善处理。

14、下课时,应做好下节课课前准备后(课本、文具盒置于课桌左上角)再离开教室。离开教室时,让老师先行。

15、课间活动时,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遵守游戏规则,爱护游戏伙伴。

16、集体外出活动要服从管理。同学间要相互谦让,主动关心和照顾好体弱的同学。分组活动时,要服从大家的共同意愿,遵守时间,不单独行动。

17、参加竞赛活动时,遵守比赛规则,尊重竞争对手,不故意伤害对方,对对方的冒犯或过失宽宏大量。遇到有争议的问题,要按照程序向有关人员提出,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

18、观看比赛,做文明啦啦队员,不喝倒彩。不为己方的胜利而得意忘形,不讽刺挖苦失利者。真诚地为赛场上的每一位选手喝彩。

19、积极参加学校的“四节”(读书节、英语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在展示自我的同时,注意谦虚礼貌,尊重他人的长处。

20、积极参加综合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调查等活动,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说话、提问有礼貌,举止大方,彬彬有礼。

21、出入教室、功能室、会场等活动场所时要轻声慢步,有秩序按指定线路行走,不拥挤,不抢道。

22、各种活动中,都要注意保护环境,培养“绿色行为”,如:爱护花草树木、节约水电、随手捡纸、垃圾按指定位置分类放置等。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19

备课是教师教学中的基础环节和保证教学质量的先决条件,在教师个人备课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是被教学理论和实践所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备课形式。为了提高集体备课质量,使集体备课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此集体备课制度。

一、组织构成

集体备课由教科处组织,各学科组具体落实。每个年级组的每个学科作为一个备课组,设备课组长一人,负责本组集体备课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质量把关。学科组负责本学科集体备课的总体计划、教材的分析、深广度的把握、新课标的学习以及考题的研究。

二、基本要求

1、了解所授课程的地位任务。

2、掌握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3、钻研所授课程的教材内容。

4、分析所教学生的基本情况。

5、研究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

6、撰写具体细致的详细教案。

三、实施方法

1、每学期开学前,备课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体备课计划,一式两份,一份备课组留存,一份交学校教科处。

2、在每一单元每一章节讲授前一周,备课组长应组织集体备课,带领老师学习新课程标准,分析知识体系结构,分析学情,找出重点难点,确定教学方法和教学措施,定出课时计划,指定中心发言人,限定备课时间,确定下次集体备课时间。

3、每位教师在单元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按要求写出各自的教案。中心发言人要充分准备好说课稿(包括教材分析,教法设计,学法指导,教学过程安排及依据)。

4、在讲课前2-3天,备课组长应再次组织集体备课。每位教师带上自己设计的教案。先由中心发言人说课。说课应讲述自己设计本教案的指导思想,学习目标,重点难点,以及突破重难点的方法和措施。还要重点讲解例题的选择意图和切入点,习题的选择理由和讲解方法。

5、中心发言人说完课后,备课组长组织议课。教师对照自己的教案积极发言,多提问题,认真讨论。大家共同研究后,每位教师根据备课要求修订好自己的教案。教科处要对教师教案的修订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检查。

四、具体要求

1、集体备课要做到“四定六统一”即:定时间、地点、内容、中心发言人;统一教学进度、目标、重点、难点、作业、测试。重点研究对教材的处理,对重点、难点的突破,特别是对例题习题的选择和处理,拿出统一方案(具体备课时间由各备课组视情况而定)。

2、教案要备详案,备好每一课时的教案。课堂中要讲哪些知识点,每个知识点的深度、广度,老师上课准备说的每一句关键性话都应写在教案里。为适应不同层次学生掌握知识水平的能力不同,每课时都要准备好必做题和选做题。

3、集体备课时间包括固定时间和各组自定时间。固定时间各备课组每周至少一次,一次1课时,学科组每两周一次,一次1课时,各组自定时间由组长根据教学进度的要求灵活确定。

4、集体备课遵循的原则:个人——集体——个人原则,必须在个人先备课的基础上进行。

5、备课的教案应包含: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情感目标);教材分析(包括新课标的要求、本节内容与前后知识点的关系、本节的知识体系、本节知识在学业水平考试中的热点表现);教学重点和难点(应包括突破重点难点的方法和措施);学法指导;课时分配;教学过程;作业布置;板书设计;授课时间;学情分析。

6、备课组长要做好教案、习题、试卷以及课件的收集整理工作,以建立学科教学电子档案,供其他教师分享使用。

五、检查评估

1、检查:集体备课的检查由教科处负责。可以通过参加集体备课、查看教案、检查作业、推门听课等形式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

2、奖励:学期结束,评选优秀备课组,举行优秀教学设计和个性化教学设计评选活动,学校给予表彰。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20

一、骑自行车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二、自行车一律自觉停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校园内不准骑车。

三、讲文明,讲礼貌,室内要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不得到处乱写乱画。

四、要爱护校园的一切设施,要爱护花草树木,不得践踏与攀折。

五、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六、放学后学生一律不能在校园内玩耍、逗留或在教室内停留。

七、严禁在校园内停放外单位的处理。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21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门卫值班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树立学校的第一形象,并遵守如下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登记。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6、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中午休息和放学时间,值班人员应加强门卫检查。

7、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8、进校车辆必须登记,按指定位置停放。

9、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10、门卫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

11、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执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

12、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确保安全。

13、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清巡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什么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14、门卫保证学校报警系统处于正常状态,规范使用,做好记录。

15、认真履行门卫人员职责,不做与门卫工作无关的事。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22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结合上级部门要求,校园需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除上学、放学期间,校门一律关闭。

二、学生家长在学校大门处接送学生。周一8:00前、周五15:00后,家长可进入学校送放学生被褥和衣物。

三、实行家长预约接待制度。每周五下午15:00-17:00为校长接待时间,家长可以通过电话提前进行预约。

四、学校教职工凭工作证进入校园;施工人员应佩戴学校发放的施工证进出学校。

五、门卫人员需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进行登记,写明进出校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后方可入校。酗酒、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及可疑人员严禁进校。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严禁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六、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需外出应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七、放学后,学生因故需要返回学校,必须有家长陪同。若无家长陪同,门卫有权阻止学生进入学校。

八、学校门卫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到指定停车区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九、上学和放学期间,安保人员和值班人员应在学校门前协助疏导师生有序出入,确保门前畅通。对在学校门前占道、滋事、取闹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不服从管理、危及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十、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严禁串岗和脱岗现象发生;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意进出校园的人员及值班室周围的情况。

十一、学校家长会、开放日或其他活动需家长进入校园的,由学校安排人员值班和强化校内巡查,保障校园安全。

十二、校园电子门禁系统完成后,电子门禁卡将作为进出学校的凭证。

十三、本制度至20xx年3月23日起实施。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23

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教学教研—活动的一种形式。通过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教师之间互听课评课,使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总结、完善和推广教学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

为了进一步搞好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准确了解我校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比较客观的评估,同时也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数量

1、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2、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副校长、校长和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二、听课要求

1、听课采取研究课、观摩课听课和随机听课或跟踪听课等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

2、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笔记。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课后认真填写“开发区实验小学教师课堂安排表”,并及时交教导处存档。

5、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6、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7、教导处每学期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记录。

8、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充分给予肯定,帮助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9、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青年教师的`课。

10、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要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作必要的组织处理。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24

为了做到资源共享,集思广益,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对集体备课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形式:

1、以年级学科为单位进行集体备课,双周一下午放学后开始活动(集体研究课时间由本备课组商议临时决定,不要利用周一下午的集体备课时间,一个月备课组至少开展一次研究课活动)。内容主要是教材教法的研究,知识点的确定及学法指导。

2、全校以学科为单位进行集体备课,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教改思路,交流教学中成功的教学经验。

3、全校语文6个备课组,数学分一二年级、三年级、四五年级、六年级4个备课组,英语为1个大备课组,体育1个备课组,艺术1个备课组。

二、要求:

1、集体备课要做到时间、地点、内容及主备人四落实。

2、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对所备单元进行深入的教材分析,使教师能准确地把握教材的地位、重难点及教育价值,提高教师个体灵活驾驭教材的能力,并确定由主备人对本单元(或章节)进行初备。

3、以备课组为单位对主备人的备课初稿进行讨论、修订。(主备人应在一周前把所备初稿交到任课教师手中。)这一过程应该真正成为师师互动的课程,主备人介绍了设计思路以后,其他教师可以畅所欲言,肯定设计的精彩之处,同时,对有待完善之处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也可提出不同的设计方案,让大家共同品评。最后形成的教案要达到: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重点、难点和关键。本学期每个学科要建立单元评估制度。

4、在集体备课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各任课教师结合各班学生和教师个人的实际情况,在备课纸旁注部分,对教案进行个性化的修改。

5、在课程教学完成后,教师要针对教学实践写出教后感(或教学反思)。教后感要有针对性,做到言之有物,客观、实际地总结教学过程中,教师教法和学生学法的成功经验和尚存的困惑和不足,对今后的教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各备课组每月要组织一次任课教师教学反思录交流,从而真正做到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学校每学期在备课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一次教学反思录交流与展评。

6、教师要把集体备课中研究出的结果运用到自己的教学中,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注意事项:

1、领导参与并检查集体备课情况,及时督促各年级各学科认真开展好集体备课工作。

2、备课组长要作好记录,期末结束时交教导处存档。

3、集体备课时间不得做任何与集体备课无关的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25

为了广大师生能够更好的使用多媒体教室,让多媒体教室能够更加规范化管理,合理化管理,人性化管理。特请广大师生能够遵守以下条例:

1、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主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2、多媒体教室使用老师在上课期间负责教室设备设施的监管义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由使用人负全部责任。使用期间不能随意移动教室设备,如有必要,经请示管理员同意后方可。

3、督促学生遵守好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制度,爱护教室财产,爱护教室卫生,保持教室干净整洁。

4、学生到多媒体教室上课应按照本班教室的座位坐好,不得随意移动课桌,更不得座在课桌上。下课时应将桌椅摆放整齐方可离开教室。

5、使用老师在下课后应关好多媒体教室各种电教设备(电脑、投影机、功放等),关闭好门窗,拉好窗帘,并上好锁。管理员、使用老师应于上课前10分钟到达多媒体教室。上、下课时,管理员应与使用老师做好仪器设备的交接工作,明确责任,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26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27

【行政例会制度】

学校行政例会定期按时召开

一、行政例会每周召开二次,分别是周二、周五下午5:00,由学校领导及各处室主管主任参加。

二、行政例会要设专人负责记录。

三、行政例会主要总结本周工作并研究步署下一周的具体工作。

【值日行政制度】

一、学校日常检查实行值日行政制度。

二、学校每周依次安排领导干部进行日常检查。

三、检查内容为卫生、眼操、课间操、课间纪律、静校五方面,每项基础为分5分。

四、学校领导检查结果,与值日教师、学生检查结果相加得分,做为月发放流动红旗的依据。

五、每周小结由值日行政负责。

【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师请假一天,由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均由校长批准,五天以上由教育局、人事局批准。

二、凡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要写好请假条上报教导处,以便调课。

三、不论请假时间长短,不得私自换课,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对旷会、旷课、旷工的老师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分。

五、各年组,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职工请假管理暂行办法】

为鼓励我校教职工多出勤、出满勤,加强对教职工因私请假的管理,结合学校人员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职工因私请假半天以上,需主动填写学教职工请假条,由校长审批,教导处备存,并由教导处负责考勤,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事先电告校长或教导主任,事后亦需按此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二、凡请假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三、婚假、产假、丧假等国家法定假期,只扣除全勤奖,不扣工资。

四、禁止私自代课、调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班主任工作研究制度】

为提高班主任素质,把班主任工作推向深入,特制定如下班主任工作研究制度。

一、学校成立以教导主任为组长、副教导主任、总辅导员为副组长的学校班主任工作研究小组。

二、学校班主任工作研究小组负责制定学年全校性班主任工作研究计划,确立研究课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班主任研究会。

三、学校班主任工作研究小组,各班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写一篇关于班级的班主任工作研究论文。

四、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

【班会制度】

根据学校班主任工作评估细则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班级班会制度。

一、班会时间和班会:每周一次班会。每月一次主题班会。按需要按要求完成班主任所任职称相应的示范,观摩或公开的主题班会。各类班会除特殊情况,教导处同意外,必须按照学校教导处规定的课程表按时召开。

二、建立班会记录薄,为了进一步确实搞好班会活动,落实到实处,教导处每周参加班会或抽查班会记录簿。

三、班会考核:搞好班级管理,开好各类班会是德育工作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为此,必须加强班会考核工作,依照班会记载簿和教导处参加或抽查班会情况,按学校德育工作常规考核标准,对班会进行考核。学期末汇总统一考核记分。

【关于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暂行规定】

总则

1、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树立好教师形象,特制定虞阳小学关于禁止老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暂行规定。

2、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自尊、自爱、自强、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严格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发生,依照本办法予以追究。

3、本办法的处罚对象为责任教师和有关领导。

处理、处罚

1、违反本规定,对学生罚站、罚跑、逐出室外,用语言侮辱学生的,已被学校发现,大会点名批评并扣发全部奖励。

2、若发生侮辱、打骂学生事故,学校接到家长举报(已形成了一定社会影响),教师在全校大会做检查,并扣发期末所有奖励。

3、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学生出走辍学事故者,扣发教师全部奖励。

4、教师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根据实际情况,由责任人承担80%-100%的经济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教师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包括登报、报道等)对责任教师给予待岗处理。

6、教师体罚学生,被家长举报到教育局者,学校除采纳教育局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外,并根据以上条款进行处罚。

7、教师体罚学生,被家长或其他人员举报到市者,除采纳市、教育局意见外并根据以上条款进行处罚。

8、学年内教师累计发生三次体罚学生事故者,对责任教师进行待岗处罚。

9、凡发生体罚学生的责任教师均不被评为本年度内的各种先进。

卫生制度

一、教室卫生

1、教室要坚持早晨晨会前,下午放学后两次清扫,下午课前洒水,保持地面整洁,要无纸片,无痰迹,无果核和果皮等,每月一次卫生综合检查,评比。

2、要经常保持讲桌、门窗、玻璃的清洁做到地面无污物,墙壁无划痕,玻璃无破损给人以窗明几净的感觉。

3、灯管上,黑板边缘等地方要经常擦拭灰尘。

4、要注意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放学前将门窗关好,防止刮风打破玻璃。

5、教室张贴专栏、条幅、图片等讲究美观、大方、卫生用具和教学用品要整齐地放在适当的地方。

6、值日生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搞好班内卫生工作,创造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

二、环境卫生

1、学校墙壁要保持经常整洁,不随便乱写乱画,校园内地面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平整,做到无纸屑、无碎石、无杂草、无果皮果核、无积水。

2、校内不准乱放自行车、摩托车,不准乱放垃圾和杂物。自行车、摩托车一定要放在指定车棚内。厕所的粪便及时清理,厕所内卫生要及时打扫。三、学生个人卫生1、学生要有良好的阅读和书写姿势,课间和课后坚持到室外活动。2、学生个人卫生要做到早上洗脸、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要勤理发,手脸要干净,用品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不喝生水,不吃不清洁食物,不吸烟,不喝酒。

4、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学生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个人卫生标准应由班主任依据《中小学生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和个人卫生保健常识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一方面对班主任老师、学生做广泛的宣传,同时负责对各班具体执行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二、班主任要认真按学校提出的有关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贯彻落实,并努力使学校已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变成每一个学生的自觉行动,使每一个学生都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学校对各班学生个人卫生情况,每周五要统一检查一次,对学生眼保健操的执行情况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同时要作好检查记录,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班主任对学生个人卫生情况要每周查看,对不符合个人卫生标准的学生要及时提出要求,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四、对学生个人日常卫生情况的标准是:

(1)每日要坚持早起早睡,力争保持正常的睡眠与休息时间。

(2)每日睡眠前要坚持洗脸、洗脚和刷牙,起床后要洗漱,饭前便后要洗手。

(3)不吃生零食,不挑食偏食,禁止带零食到校食用,禁止喝生水和不洁食物,在校用餐喝水要有个人用餐水具。

(4)每日要按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

(5)每周要坚持洗澡一次,换洗衣服一次,指甲、头发要定期剪洗,禁止留长发和涂染指甲。在校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学生穿戴要整洁大方,上课禁止学生戴帽子和围巾,禁止学生穿拖鞋和背心上课。

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根据各年级学生特点,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由各班班主任为责任区的责任人。

2、各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要每天打扫3次,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打扫除并做好评比。有检查登记和评比记载。要建立卫生监督岗。

3、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无垃圾脏物。路平沟通,无污泥脏水,及时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垃圾要倒在指定地点。

4、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开窗通风。

5、加强粪便、垃圾管理,及时运出或进行焚烧。厕所要每天清扫和冲洗,夏秋季节要经常喷洒药物消毒。

6、教室每天要清扫干净,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要经常开窗通风。

教学卫生制度

一、教室采光、照明良好,黑板无裂缝、不反光,前排距离黑板2米,后排不超过9米。

二、经常打开门窗,保证室内空气流畅、清新。

三、搞好室内外卫生,教育学生注意保持。

四、课间要求学生到户外活动,保持教室、走廊安静,消除教学楼噪音。

五、教师板书字迹工整、清晰,字体中文不得小于8*8CM,外文不得小于4*4CM,注意培养学生正确坐姿,严格执行用眼卫生的“三个一”和“二要二不要”。

六、投影仪、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要保证画面端庄、清晰、效果好,不损伤学生视力。

七、保证学生课间休息,学生每月调换一次座位,对视力不良的学生适当照顾。

八、布置作业避免作业量过多和造成学生身体疲劳的一切外界因素。

九、组织学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教育课,做好眼保健操和课间操,发挥两课两操的作用。

十、教学卫生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教导处监督执行。

公物赔偿管理制度

一、各教学班的桌凳要造册登记,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损坏公物要责令损坏者折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除对公物赔偿外,还要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后勤主管要每月检查一次,对爱护公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各班门、窗玻璃、黑板要加强管理。刮风下雨或放学都要认真检查,将门窗关好,放学后一定将照明灯关好,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本班赔偿后再由学校进行维修。班主任更换要有公物交接手续。

三、单身职工及家属所用学校财产,床椅、办公桌等公物要造册登记,要认真保管使用,不得损坏,不需要及时归还后勤,后勤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丢失,乱扔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各办公室及全校各部门的`公物都要登记造册,各办公室负责人都要爱护使用,每年要登记检查一次。所用公物不得随意乱抄乱扔,不需用时要及时交回后勤,使用时向后勤领取,每学期后勤检查一次,发现丢失乱扔乱抄者,要追究责任。

五、借用公物要登记,私人长期借用财产要有借条,经后勤主管或校长签字后,方可借用。如有丢失或长期不还者,要照价赔偿。

六、各室的财产(班级、音、体、美、自然、电脑),责任到班主任、音、体、美、自然、电脑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损坏公物。财产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后勤、校长,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校月底库存现金额为0元,若超过此数时,向校长声明。

二、临时性购物借款必须由校长批示,票到及时消算借款,不得延误影响周转。

三、提送现金超万元时,必须设两人护送,不得单人自行。

四、办公室不准存放现金过夜,否则遗失资金后果由存放人自负。

五、每月向校长汇报当月经费收支情况。

六、学校购物价格事先应向校长请示,不得先购后报,一次性购买超出1000元,要提交行政会议研究,方可执行。

两操(课间、眼保健)制度

一、眼操由学校体育教师直接负责,并培养一批责任心强的班级卫生骨干协助检查。

二、上午两节课后,下午一节课后由班长织督促本班同学上眼操,全体学生必须服从指挥,不许干其它任何事情。

三、上午两节课后,下午一节课后的任课教师,必须协助班长搞好此项工作,不允许随意拖堂、耽误眼操。

四、眼操做的质量好劣将由校文明督导员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

五、上广播体操时,体育班长要督促同学们以最快的速度集队,并及时带到指定场地,要求步伐整齐。

六、带到场地后,班长要整队,全体学生保持稍息姿势,保持安静。

七、做操要动作规范,符合要求。

八、做完操后,各班体育班长要把队伍有序的带回班级方可解散。

九、晨会教师要跟班,有事同教导处及时请假。

十、少先队将组织文明督导员检查,并记录在案,给各班打分。

升降旗制度

一、时间: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除周一外每日早晨到校后升旗,晚离校时降旗,重大节日举行升旗仪式。

二、升旗人员:由各班轮流担任,各班要在进行国情、国旗教育时增强学生的国旗意识,开展“人人争做升旗手”、“我为国旗添光彩”的教育,然后推荐出日常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有代表性的学生担任升旗手。

三、升旗程序:

1、出旗;

2、升旗(奏国歌);

3、唱国歌;

4、宣誓、校训

5、国旗下讲话;

6、升旗毕。

四、每周一各班要整队带入指定地点,(教师站在学生队伍后或一列横队)面向国旗。师生要精神饱满、衣着整洁,参加仪式。

五、升(降)旗后方可行动。

六、升(降)旗时,师生要行注目礼,升旗人员、行注目礼,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行队礼。

升旗活动,最能体现一个人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修养,也是检验一个人是否对祖国充满无限热爱的一种好形式,因此,学校德育领导委员会、大队部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施和检查,对于在升(降)旗时态度不端正,不认真的学生和老师将予以批评。文明礼貌制度

1、服装要整洁,穿着要整齐,不准穿拖鞋进课堂或穿奇装异服进入学校。

2、语言要文明,与人讲话,要做到礼貌“十字”要求,和同学,老师友见面要说“您好”,讲完话告别要说“再见”走路碰了人要说“对不起”别人帮了忙要说“谢谢”等。

3、要尊敬老师,老师提问要起立回答,向老师提问要起立(老师坐才能坐下)不能给老师起绰号,不背后说老师的坏话,老师批评教育自己时,要虚心听取不诡辨,不顶嘴。

4、进入办公室或他人房间敲门或喊报告,经允许可进去,不准乱翻室内的东西。

5、对同学要团结友爱,不欺侮小同学和女同学,要敬老爱幼。

6、说话行为要文明,不骂街,不说下流话,不吵嘴,不打架,不抽烟喝酒不说谎话。

7、要朝气蓬勃,男生不留怪发形,女生不准穿高跟鞋,紧身衣裤,不准化妆,佩戴首饰。

少先队工作制度

1、辅导员要明确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少先队工作。

2、大队和中队要认真做好日常工作,落实好值日中队制度,强化少年队日常管理,并做到日检查、周小结、月总评。

3、各中队要经常组织队员开展读书报活动,并做好读书读报评比工作。

4、各中队隔周上好队课利用队课时间强化对队员教育。

5、学校少先队要不断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做好正面的宣传工作,红领巾广播站要按时开播,各班要按时上交广播稿。

6、各中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少先队主题队会活动。

7、各中队要根据学校《少先队考核细则》及时完成各项常规工作。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28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否则不得同意进入学校。

3、外来车辆禁止进校门,如需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4、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值班室等候。

5、非放学时间,学生离校,要让其进行登记,并查明原因,核实后方可让其离校,不得随意让学生走出校门。

6、安排好接送学生的家长。劝阻家长接送孩子到校门口,指定家长接送车辆停放地点。

7、建立外来人员询问制度,严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校园。

8、负责学校校门内外的清洁卫生,阻止小商小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

9、配合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教学楼房门的关锁工作,特别要做好晚上、星期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29

根据《小学管理规程》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全体教职工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落实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利用一切工作渠道,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达到使学生“学做人、会求知、能创新、健身心、有特长、出人才”的育人目标。

第二条建立校长负责德育工作的体制,加强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成立校德育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三次召开有关学校德育工作的会议,针对德育现状,提出教育措施。

第三条德育主任要协助校长制定每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全面负责学生的德育常规工作。每周一升旗仪式后对上周工作进行评述。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组织各种针对性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第四条少先队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任务变化、配合学校落实大纲要求,进行学生干部培训,参加学校管理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充分发挥组织作用。

第五条班主任要全面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建立起良好的班集体(每周开好一次主题班会),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行为和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习惯。全体教师应把德育渗透于学科教学之中,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原则,严格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反对任何挖苦和歧视学生的现象。

第六条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功能。定时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包括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益民服务、军训、军民共建等活动,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德育基地的作用。

德育工作十点要求

一、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行为规范

二、加强班队建设抓好常规教育

三、美化绿化校园实现“五无”班级

四、重视安全教育实施防范措施

五、争取社会力量密切家校联系

六、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七、开展集体活动培养高尚品德

八、制定德育计划总结德育经验

九、部门齐抓共管教师尽职尽责

十、认真教书育人做到为人师表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30

1、全体教师应积极主动地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论文评选、“四个一”评选和主题班队会方案评选等活动。

2、教师参加优质课竞赛、基本功竞赛和承担各级各类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主题班队会的具体负责人为教研组长或大队辅导员,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负责协调指导。

3、各级各类论文评选、“四个一”评选和主题班队会活动方案评选,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上交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然后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组织人员进行评选,再上报上级部门。

4、各类竞赛、评选活动揭晓后,教师将获奖证书在教导处、德育处登记(无获奖证书的,以教导处、德育处认定为准),再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和《李白河小学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方案》,对教师进行奖励。

5、各级各类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和主题班队会,视其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月考核细则》中“优质课奖”进行相应奖励。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靠中档,主题班队会靠高档。

6、科研课课题获奖,视其成果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月考核细则》中“重大贡献奖”给予相关人员的奖励。

7、经验论文和宣传文章在公开发行的报刊、电视上发表或播出,教师将相关证明件在教导处、德育处登记,经审查核实后,视其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中“经验论文奖”靠高档奖励。其中宣传报道类按教育局和学校有关规定再进行专项奖励。

8、以上所有奖励,均与教师本人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级等挂钩。

9、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教导处(教科室)和德育处认定为准。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31

一、加强德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德育工作的管理制度,提高德育工作的管理水平。

1、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学校有一名校长全面负责德育工作,健全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和德育管理制度。德育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学生的政治思想和品德情况,制定德育的实施计划,协调学校各部门的德育工作。

2、依靠办学各方面的力量,充分挖掘教育资源,形成家校合作和社会互相配合的教育网络。

3、班主任是实施德育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学校应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德育理论,总结交流经验,发展科学研究。

4、全体教职工都要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校应健全贯彻实施教育纲要的岗位责任制,对教职工提出明确的要求,并以此作为考核教职工工作成绩的重要标准。

5、建立健全科学管理制度,形成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和评估的管理体系。

6、加强德育科学研究工作,重视调查研究,开展德育科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

二、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校学生一日常规”,实施德育管理,完善德育管理制度,抓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

1、制定学生一日生活常规,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安排并督促教师做好课堂、课余的引导工作。

2、指导少先队开展生动形象的教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

3、按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上级、学校有关规定,管理好“三会一课”(校会、早会、班队会、品德课)。

4、指导、调控学生课余生活、校外生活(包括寒暑假生活)指导总辅导员组织春、秋游活动。

5、抓好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建立后进生转化档案。

6、指导、督促年级组长、班主任按要求制定年级、班级教育计划,写好教育工作笔记。

7、指导、督促各科老师做好课堂教学德育渗透工作并完成学校各阶段德育管理工作任务。

8、定期召开小型学生座谈会或通过调查表,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收集反馈各班教育信息,定期总结汇报。

三、指导德育研究

定期召开班主任、辅导员会议,交流德育工作经验。

四、创设校园德育宣传气氛。

指导总辅导员和有关老师协同后勤人员管理好下列各项德育宣传阵地:升旗台、板报、宣传画廊、宣传版地、标语、横幅及年级、班级的板报、学习园地、评比专栏等。五、开辟联络校外德育基地,发挥校外教育力量的作用,共建文明学校。

有计划地开展参观、访问、远足、社会实践活动,扩大德育空间,培养学生多方面的才干。

六、按学校档案管理的要求,认真收集完善德育资料的存档工作。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32

为了大力实施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统一各学科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教学要求,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根据县教研室20__年下学期集体备课计划安排,特制定我镇的集体备课计划如下。

1.集体备课要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备人,有记录,周开展一次备课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为周六上午8:30—12:00。

2.备课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备课组活动,提前一周督促主备人做好准备工作,协调、指导组员参与合作。

3.每位备课组成员都要在每次集体备课活动前认真做好个人初备工作,主备人须备出完整的教案。

4.集体备课时,共同研究:

(1)教材编排意图

(2)单元、章、节、课时的目的和要求;

(3)重点、难点、疑点、关键点;

(4)作业或练习;

(5)教学过程的组织和教学方法的选择;

(6)统一进度,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主备人要针对教学设计内容说明设计的依据、意图和思路,重点阐释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备课组成员要围绕知识建构、能力发展、教法学法等深入进行研讨,充分发表见解,优化教学设计,形成集体备课教案,并可在此基础上形成学案。

5.集体备课中要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进行教学反思,总结、交流教学心得体会,剖析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开展行动研究活动,提高备课组从事校本研究的能力。

6.严格考勤制度,迟到、早退、缺勤按考勤制度执行。

7.备课教师要做好笔记,主备教师要认真做好情况记录,每次集体备课后及时上交教导处。

8.学校要定期对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教师教案的撰写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依据实际评定等第,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个人业务考核档案。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集体备课制度。

一、集体备课的时间、范围、成员和组织形式和量的安排

1、集体备课的时间:每周一次,从面的单元到点的具体课时进行集体研究。

2、集体备课的范围:校内本教研组负责的课程,包括校本课程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33

一、指导思想

加强和完善学校校本教研工作,增强教师的研究意识,养成理论学习和实践反思的习惯,不断提高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课程开发和建设的能力,使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研究、教师专业成长融为一体。

二、组织机构

校本教研领导小组

组长:

职责:学校教研工作总体思想、目标的引领及教研工作的督导

副组长:

职责:校本教研方案的制定及整体工作的安排部署。

成员:各教研组组长

职责:校本教研方案的具体实施及教研过程的记录、总结。

三、具体规定

1、学期初,教学校长要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教研计划。

2、各学科教研组根据学校教研计划制定出教研组教研计划,计划目标要明确,符合实际。并上交教导处备案。

3、强化校本教研流程的指导管理工作。教导处负责制定促进本校教师素质提高、加强日常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或细则。

4、学科教研组每周活动一次,时间由教研组自己确定后上报教导处。

5、教学校长、教导主任以及其他中层以上干部要深入到教研组、备课组,了解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定期参加教研组、备课组的教学研究活动,对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6、积极开展校级学科竞赛和教研组内的公开课教学。教研组每学期要组织学科竞赛。学校每学期要组织教师至少开展一次校内公开课教学,并进行评议,积极开展互相听课、评课、专题研究活动,把教学案例分析作为重要的研究内容。

7、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教研活动和竞赛活动,开阔视野,博采众长,争创佳绩。

8、教研组组长负责组织教学研讨活动。教研组教师均参加本学科的一切教研活动,做到保时、保质完成各学科教研任务,不流于形式。

9、各学科教研组长填写好每一次的教研活动记录,学期末交教导处存档。

10、教师要认真参加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态度端正。认真完成学校、教研组、备课组交给自己的任务。教师参与教研情况及教研成果纳入教师考核工作中,按教师考核细则进行量化打分。

11、每位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每人至少上一节学科组教学研讨课,每学期设计三个课件上传至学校公共邮箱。

12、做好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教研组要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每位年青教师都要拜一位骨干教师为导师,实行“师徒制”。师徒彼此间相互听课,彼此交流。

2024年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篇34

1、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落锁后不得翻墙爬门,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上课、自习、课间操时间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准回宿舍

4、未经学生处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及音响设备,不准私接其它用电器,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麻将,赌博,看不健康电影;

6、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大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往外倒水;

7、爱护宿舍设施,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衣柜要上锁;

8、要注意个人卫生,衣服、鞋袜要及时换洗,被褥经常晒洗,头发要经常剪、理;

9、未经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10、宿舍管理办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

11、晚就寝熄灯后,寝室内不得大声喧哗,讲小话,不准在走廊上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