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会章程(通用3篇)
国有企业工会章程(通用3篇)
国有企业工会章程篇1
第一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正式职工,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第二条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
第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公司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福利。
6、在工会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经济,学习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津,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同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职工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条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提出。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活动,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六条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
第七条本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1、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3、工会委员会成员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八条工会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九条本工会代表大会还选举产生工会经费审查员。经费审查员负责审查本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条本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本工会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设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各一人。
第十二条成立或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十三条工会全体会员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工会委员会召集。
第十四条工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员的工作报告。
3、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员。
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员每届任期三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十五条工会委员会的成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公司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十七条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尊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发展。
第十八条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车间建立车间工会委员会。
第十九条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
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2、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4、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5、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第二十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1、会员按应领工资额的2%缴纳的会费。
2、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的经费。
3、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及机关单位的补助。
4、其他收入。
第二十一条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统一领导的财务管理体制和会员监督的经费审督体制。
第二十二条工会经费、财产和上级单位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公司工会。
国有企业工会章程篇2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工会是公司全体员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公司劳资双方的桥梁和纽带,是公司全体员工利益的代表。
第二条:本公司工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三条:本公司工会是独立承担责任的社会团体法人,工会主席为工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本公司工会的主要职能是:
第五条:
第一章、工会会员
第六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工种、职务、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承认工会章程,均可以加入工会成为本公司工会会员。
第七条: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第十条:会员有加入工会和退出工会的自由。
第十一条: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本公司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第十三条:本公司工会设工会委员会,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本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主席任期均为(三或五)年,期满由工会全体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上款人员在任职期间被罢免、开除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三章工会经费和财产
第十九条:本公司为工会工作、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支持。
第二十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第二十一条: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及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按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工会经费、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不得改变工会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成立或撤销本公司工会组织,必须经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形成书面议案,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方可实施,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也不得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公司全体会员员工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公司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总人数半数以上投票通过。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国有企业工会章程篇3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工会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2.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3.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5.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6.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7.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公司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8.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9.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10.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