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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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通用3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篇1

为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范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一定数量直接经济损失等恶劣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和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特种设备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的其他规定。

二、事故伤害程度的分类、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按《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

其他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事故是指:

(一)事故涉及10人以上(含10人)或者造成3人以上(含3人)被困或者失踪的;

(二)500人以上紧急疏散人员(含500人),或20人以上(含20人)住院观察治疗事故;

(三)建筑大面积坍塌、塔吊倒塌等,严重影响员工和居民的安全;

(四)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事故单位应当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向区、县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的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逐级报告事故情况。其中,造成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市有关部门报告;对造成1~2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月报告。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将事故情况告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接受事故报告和举报。

其中,各区县均可将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纳入区县政府总值班制度。

五、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出。

其他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可以授权或委托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为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也可以根据分工授权或者委托其他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必要时,市、区县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

六、一般情况下,有关部门按照以下分工组织调查:

(一)施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电力监管机构应当调查的其他电力生产安全事故。

(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未造成员工伤亡的事故,由燃气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四)道路管线建设单位发生管线丢失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市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固定场所从业人员伤亡情况的调查;轨道交通事故和其他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六)生产经营单位辖区内的社会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七)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农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八)气球飞行过程中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固定场所从业人员伤亡情况的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必须有效遏制用电事故发生,提高用户侧电气设备健康运行和安全用电管理水平,电气安全工作汇报。根据南京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度冬季安全用电大检查的通知》,我院后勤管理部门对一校三区的冬季安全用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查的主要内容以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查措施落实为主,重点检查安全用电责任制落实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能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制,认真履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管理漏洞。如制定了配电房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安全操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公布上墙。定期对全院的安全用电检查进行布署、检查,认真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工作汇报《电气安全工作汇报》。

2、认真检查电气设备、线路运行情况,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并配齐配全防火、防爆、防水、防雷击、防老鼠、防小动物的防范措施,做好事故预案和整改计划。特别是在错峰度冬专项安全工作中,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出《江苏警官学院冬季内部错峰限电预案》,有效地做好了在电网事故情况下的学院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

3、积极做好冬季安全用电宣传工作。冬季是用电高峰季节,也是事故、故障易发时期,在此情况下,后勤管理部门对全院用安全电情况进行检查和教育。龙潭校区管委会于05年1月17日,为此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期末、寒假期间水电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书面形式明确要求,明确责任。两个校区还积极主动联系栖霞、浦口供电分局到校进行业务指导和年检。

4、在安全检查期间,发现了一些不足。如配电房的值班人员较少;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人员比例不到100%;一些配电间的卫生较差;浦口校区的配电房至室外电杆的高压电缆为铝质材料,有用电隐患等问题。经过检查后,对于发现的问题已经提出整改意见,近期对这些不足将有针对性的逐步解决和纠正。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篇3

为贯彻落实XX街道办事处下发的《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吸取“4.25”大兴火灾的教训,将所有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中。我部门全体员工按照《通知》中消防安全检查“五个落实”的内容,对我部门负责的嘉禾园小区和XX29、30号楼再次进行了全覆盖的.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此次安全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部门例会中宣读《通知》全文。要求部门从上至下加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牢记各自的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部门中强化消防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经理担任,按照我部门制订的《消防应急处置预案》认真进行消防演练。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和在住户间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与广大住户一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的发生。

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1、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按照《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并将《消防常识》的培训长期化、常态化。强调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居民的参与性,通过板报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疏散演练,灭火器灭火训练,使员工们真正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2、安全用电情况。

我部门责成工程部对嘉禾园小区内各居民楼和号楼的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超负荷运行等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线路和设备安装使用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在这次自查中未发现有违规使用电热器或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现象。

3、用火用气情况。

我部门办公室重点对厨房、员工宿舍和锅炉房等重点防火部位进行了检查。检查中要求各处厨房在做完饭后,立即关闭电源、气源。

4、可燃物的清理。

部门的绿化保洁部和保安队对小区内的楼道、死角和地下室等进行了统一的检查与清理。清除各处可燃、易燃物品及化学危险品。

5、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对小区内各楼内的疏散通道进行清理,通知业主将楼道内自家的杂物收好。就《通知》中要求楼宇内的防火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我们在各高层楼宇内张贴《温馨提示》,向广大业主宣传“防火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其处于非锁死的关闭状态”的道理,然后再一一恢复防火门的关闭状态。

6、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安排工程部坚持每天巡检,并着重对楼内的灭火器、消火栓和消防泵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灭火器、消火栓完好有效,疏散指示标识及应急照明设施运行正常。

通过此次消防安全检查,我们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状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进一步地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使我部门消防工作和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水平大幅提高。我部门将以此次消防安全检查为起点,继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努力为住户们营造出安全祥和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