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节的广播稿五年级(精选3篇)
关于教师节的广播稿五年级(精选3篇)
关于教师节的广播稿五年级篇1
女:校园之声,倾听你的声音,诉说你的心声
男:大家好,我是高二x班
女:我是高二xx班。
男:九月果香,九月菊黄,九月的秋凉,给了我们秋的端庄
女:九月,我们又将迎来一个难忘的教师节,为此校园之声特别制作了本期节目
男:九月我们想起是谁还在播洒着希望,我们收集阳光,深情颂唱
女:在这幸福、温馨而又激动的时刻,我代表全校的莘莘学子捧出我们最纯真、最真挚、最热烈的心,
男:祝关心、爱护我们的全体老师们节日快乐、幸福安康
女:我们不是诗人,无法用诗的语言描绘教师,
男:我们也不是画家,能够泼墨丹青,全神地勾勒教师容貌,
女:我们更不是个作家,能够以华丽的词藻形容教师。
男:但我们却知道
女:当老师是辛劳的,可塑造灵魂的工作是伟大的;
男:红烛的燃烧是短暂的,可她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心却是永恒的。
女:一支粉笔、点播知识王国的迷津
男:三尺教鞭、指点通向理想的道路
女:一块黑板、记下老师无限深情
男:七尺讲台、辉映着老师的艰辛
女:在这特别的日子里,老师我想对您说---
男:感谢您——老师,您让我们成为自信的,能超越自己的人。你用事实向我们证明:学习并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快乐和责任。
女:感谢您——老师,您是一个我们能永远信赖的人,在生活中遇到麻烦便会去求救的人。你让我们知道:只要我们愿意,能把一切向您倾诉。
男:感谢您——老师,是您让我明白:我们能从失败中汲取教训,在困难中积聚力量,在黑暗中寻找光明。
女:或许你讲课的每个细节随着时间的流逝会被我们淡忘,但您的热情、勇气和慈爱,<莲~山>我们将永远保留。
男:九月让我们从此不敢遗忘
女:九月我们不敢遗忘是谁教会了我们思想
男:九月我们不敢遗忘是谁让世界有爱和书声琅琅
女:九月我们不敢遗忘是谁用辛勤构建知识的殿堂
男:九月我们不敢遗忘是谁在迷茫里指引方向
女:九月我们守着丰收的麦浪
男:九月我们依然在课本里成长
女:九月我们不会遗忘用感动铭记的那份敬仰
男:金秋九月,一个收获的季节,一个感恩的季节,一个属于教师的季节。
女:九月的乐章已然奏响,请接受我们九月的献礼吧,所有拼搏在教育战线的老师们。
20xx教师节的广播稿五年级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们迎来了第31个教师节。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大家,向辛勤耕耘在讲坛的老师们,表示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问候!
9月10日,所有的花儿都在流溢芬芳;9月10日,所有的心灵都在舞蹈飞翔。无数青春的笑容,将您的丝丝白发,映成金黄;无数感激的目光,将您的道道皱纹,刻成勋章。老师,您让我们看到世界有多大,天地有多广;老师,您让我们体验梦想有多美,奋斗有多棒。一天天,一年年,您奋斗在知识的海洋,却不羡慕财富的金山就在身旁;一年年,一天天,您为学生的成才奋力划桨,远航又远航。熄灭了电光,又亮了烛光;白了冬装,又染了夏裳。讲堂如舟,教鞭如桨,老师,您优美的语音谱成一片知识的海洋;白发如雪,双眼如水,老师,您无尘的心灵如圣洁的殿堂让我们健康成长。
老师,我们想对您说:您的职业最光荣;老师,我们要对您说:您的职业我们最向往!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老师是我们最值得尊敬的人,在这里让我代表承希的全体同学向老师们说一句:“老师,祝您节日快乐!您辛苦了,谢谢您!
关于教师节的广播稿五年级篇2
孔融(153—208年),鲁国人(今山东曲阜),是东汉末年著名的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他的文学创作深受魏文帝曹丕的推崇。据史书记载,孔融幼时不但非常聪明,而且还是一个注重兄弟之礼、互助友爱的典型。
孔融四岁的时候,常常和哥哥一块吃梨。每次,孔融总是拿一个最小的梨子。有一次,爸爸看见了,问道:“你为什么总是拿小的而不拿大的呢?”孔融说:“我是弟弟,年龄最小,应该吃小的,大的还是让给哥哥吃吧!”
孔融小小年纪就懂得兄弟姐妹相互礼让、相互帮助、团结友爱的道理,使全家人都感到惊喜。从此,孔融让梨的故事也就流传千载,成为团结友爱的典范。
关于教师节的广播稿五年级篇3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广播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从我做起》。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怎么可能得以快速发展呢?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
历经道道岁月的刻轮和风雨的洗礼,在20xx的尾声之前,我们迎来又一个124,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是值得每个人为之自豪、热血沸腾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宣传日。而今年的124更显特别,它是我国的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拨,行为加以制约。
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及其单纯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法律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小学生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意识。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不需要做什么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有人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私自撕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哄卖假药,坑害他人时等等。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同学们,我们应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小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