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贷款书面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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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贷款书面合同(通用3篇)

2024年贷款书面合同篇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_______年________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年月日金额

年月日金额

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入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借、贷双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借款人___________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贷款人____________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1)(2)(3)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贷款书面合同篇2

兹因立约人____、____情投意合,爰订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举行公开仪式,在二人以上之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一、夫妻冠姓

立约人同意婚后□保有本姓□夫冠以妻之姓□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住所地为____,如日后有变更住所之必要时,双方愿本于平等原则,另行协议。

三、夫妻财产制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约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任之。

立约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约定财产制前往管辖法院登记处办理登记,以产生对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________妻负担:________

(一)采买日常用品(二)煮饭(三)洗碗(四)倒垃圾(五)清洁、整理家务(六)房屋之修缮(七)喂乳(八)换尿布(九)接送子女上下学(十)其它

※夫妻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立约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夫负担全部

□妻负担全部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夫妻双方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____,妻负担____。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费用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国民消费支出或人民币____元(每年按物价指数调整)。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着变更者,得另行协议。

六、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立约人同意婚后扣除前开家庭生活费后,由:

□夫每月提供人民币____元供妻自由处分。

□妻每月提供人民币____元供夫自由处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着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

七、子女姓氏

因妻无兄弟,故立约人同意婚后子女从

□父姓

□母姓

八、立约人承诺婚后所生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由双方共同任之,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一)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之生活环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

(四)不得遗弃子女

(五)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如夫妻对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有不一致之情形,愿本于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协议之。

九、立约人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人民币____元。

十、特约事项:

立约人:男方:____女方:____

立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贷款书面合同篇3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需要乙方供应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均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它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它合同,但甲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甲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

(1)1.2条款补充合同;

(2)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传真文件;

(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甲方施工的工程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所在地(本合同履行地):

2.3计划用混凝土方量:

2.4计划由乙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

2.5计划混凝土供应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条: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计划方量、浇筑方式等内容

3.1混凝土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4—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预拌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

3.3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每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计划供货数量、质量技术要求、结算单价、浇筑方式。

第四条:混凝土供货量结算方式

4.1混凝土供货量计算方式:按乙方实际发货单(甲方签收)中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4.2甲方可随时对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标准按照不低于2350㎏/方。

4.3自供货之日起,双方应按照每次供货量进行结算,甲方签字确认办理的混凝土发货单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4.4为避免甲乙双方对供货数量产生异议,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在下次浇筑前办清结算手续。

4.5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结算。如不及时办理结算,拖延两日以上的,则当日的供应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的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

4.6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影响及约束。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如甲方拖延乙方商砼货款,乙方有权利停止继续向乙方供货。

第六条供货时间

6.1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乙方要根据甲方的施工联系单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安排生产。

6.2甲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的前24小时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通知乙方,给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量连续浇筑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通知乙方。

6.3甲方每次使用混凝土前应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提供详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筑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6.4如乙方对甲方的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以书面的方式共同确认,否则,视为甲方的要货时间符合施工联系单约定的时间。

6.5甲方浇筑混凝土通知发出后,因故发生变化需撤销或变更该通知时,应在开盘前肆小时通知乙方相应的变化内容。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变化通知,根据先前通知的.内容已经开始进行了预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6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联系单及时进行供货,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质量责任

7.1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甲方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混凝土浇筑及养护工作。

7.2若混凝土构筑物出现缺陷,需经权威技术部门分析原因,属于甲方施工及养护等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属于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直接损失。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甲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例如且不仅限于甲方在吊装作业中有高空坠落物体或因场地不平、碎石弹出等造成乙方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现场的施工人员未佩带或佩戴的安全帽、安全绳不符合国家标准GB2811-20xx,在浇注特殊部位(例如独立基础等部位)以及高空浇注时,未架设确保施工安全的施工架及防护网,在泵送中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2甲方应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操作条件。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筑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8.3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甲方签字验收并及时按合同需货通知约定的浇筑部位指挥浇筑。

8.4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它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5如因甲方没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浇筑时间、地点及供货数量,以及未及时验收或按规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包括不仅限于:混凝土货款、运费、泵送费、人工费、修理费、台班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同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施工质量(如施工冷缝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6甲方负责施工所需的由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设、拆除及进入施工现场设备的看护工作,乙方负责技术指导。

8.7甲方在使用地泵(电泵)泵送混凝土时,因甲方施工现场停电、堵车、堵泵等问题造成混凝土泵送中断,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8.8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已经产生或即将产生的混凝土货款。

8.9甲方需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造成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无法浇筑,以及混凝土报废等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及时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供应混凝土。

9.2乙方承担混凝土加工、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9.3负责办理运输混凝土所需车辆通行证件。

9.4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合理的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9.5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9.6如遇到不利于泵送混凝土的气候时(如大风、暴雨天气),乙方有权停止供应及泵送混凝土,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10.2甲乙双方有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0.3若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时,则从第二个月第一天算起,五日内甲

10.4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逾期没有支付乙方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待欠款结清后,再继续履行合同。在乙方停止供应混凝土期间甲方不得与第二家混凝土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及要求供应混凝土,如与第二家混凝土公司发生混凝土供应业务,甲方则应将所欠乙方的混凝土货款一次性付清并支付乙方所欠总货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然后与乙方终止合同,方可由其它混凝土公司供应混凝土。

10.5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期限及时付款,应属甲方违约,乙方仍然供货的,不因此认为乙方免除甲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可随时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等。

10.6如因甲方没有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造成环保部门对甲方和乙方的罚款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12.1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有关事宜而需要联络时,双方签约人负责联络。

12.2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叁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