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监理旁站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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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监理旁站方案(精选5篇)

道路交通监理旁站方案篇1

一、工程概况:

交通路(建设南街——高速出口段)原属307国道,现为吕梁市城市交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城市东西向主干道,位于吕梁市南部地区,西起建设南街,东至高速路出口,沿线与建设南街、前进路、高速出口等主次干道相连,道路全长4089.34米,现状道路为沥青柔性路面,路面破损严重。

主要工程量:

1、道路工程(主路):全线拆除现状侧平石6840米;铺筑沥青砼路面42234㎡;铺筑道路基层面积56484㎡;铺筑人行步道49299㎡;新建公交站台14个。

2、小桥涵工程新建涵洞K0+700为1-5M盖板涵;K1+764.5为1-4M盖板涵;K2+446.5为1-5.5盖板涵。

3、排水工程:

(1)、雨水工程:D500mm砼管1080米,D400mm砼承插口管280米,D600砼承插口管961.63米,D700mm砼管741.04米,D800mm砼管166.2米,雨水检查井100座,雨水口200座。

(2)、污水工程:D500砼承插口管3198.55米,检查井198座。

二、适用范围:本旁站监理方案适用于交通路、排水、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三、编制依据:

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方法》

2、《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3、市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其他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四、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的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应当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五、旁站监理项目

本工程的软基处理、路基填筑、排水管道及其他构造物的砼浇筑、顶管施工、沟槽回填、挡土墙、基层摊铺碾压、沥青砼面层等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均要求旁站监理。

六、现场旁站项目的管理

1、监理部按本旁站管理办法的旁站项目规定,合理安排旁站人员、

2、在规定旁站的工序项目开工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24h报请监理人员到现场旁站。旁站监理人员未到场,承包人不得擅自施工。

3、旁站人员应按旁站管理要求,认真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

七、旁站内容

1、检查项目承包商该施工项目、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已批准的施工方案。

2、检查承包商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试验人员是否到位,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3、检查所用的材料、设备是否与所批准的材料、方案相符。

4、检查施工条件是否满足和保证施工要求。

5、旁站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现场指令立即进行纠正。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现场口头暂停承包商该部位的施工,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事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八、旁站记录填写要求

1、旁站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附表一《旁站监理记录表》,填写时字迹整齐、内容齐全。

2、旁站记录中记载的问题必须有处理经过和处理结果。

3、旁站记录中涉及业主、承包人或其他监理人员时,应些全名和职务。

4、旁站监理记录应全面真实地反映旁站监理工作情况。

5、旁站监理人员除填写《旁站监理记录》外,还应将当天旁站

的部位或工序、施工过程、旁站时间等情况记录到监理日志中。

九、旁站监理记录的检查和整理

1、旁站监理记录按旁站工程项目进行。

2、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人可以随时抽查旁站监理记录,并在《旁站监理记录表》中“旁站监理人员签字”栏内签字。

3、填写好的旁站监理记录表应及时交监理部门统一保管。

十、监理人员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有关基本建设所作的规定、条例、办法及其有关制度。

2、在工作中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

3、依据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及其他合同事项进行严格监理,坚持一切“按合同办事,按规范、设计办事,按监理程序办事”。

4、认真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规定各项监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自觉维护业主的利益,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使业主满意。

5、要自觉坚守岗位,主动地深入施工现场,认真的巡视和旁站,做到“腿勤、眼勤、口勤、脑勤”。

6、坚持廉洁自律;严禁在自己所监理的工程项目中与承包人发生任何经济来往;严禁自身兼职或从事其他直接或间接的中介活动;严禁向承包商推荐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或半成品,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参与承包商的采购活动。

7、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其他时间不得酗酒;严禁与承包人一起或本人应邀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8、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积极学习新技术和方法,且能理论联系实际。

9、不得说有损监理形象的话,不得做有损监理形象的事。衣着整洁,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举止得体。

10、工作中以大局为重,团结同志,以理服人。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分歧,要实事求是地、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反映,如是自己的错,敢于承认并改正。

道路交通监理旁站方案篇2

一、旁站依据

1.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

2.建筑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合同: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设计文件:本工程的地质勘查资料,经批准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5.施工及监理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规划。

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1.2.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执行情况,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1.3.检查现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2.旁站监理过程中

2.1.做好旁记录(时间、位置、标高、施工情况)。

2.2.当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及时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纠正处理。

2.3.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必须立即上报项目监理部;并责令暂停施工。

2.4.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等行为时,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2.5.做好旁站过程和交接工作。

2.5.旁站工作完成后,及时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完整、准确的旁站记录。

2.6.客观公证地开展旁站监理工作。

三、旁站监理的范围监理人员道路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踪监理。本工程主要分项旁站部位:沟槽回填、砼浇筑、灰土层摊铺、水稳层摊铺、沥青面层摊铺等。

四、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1、检查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方案)。

2、检查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见证取样,旁站应细化到按材料,试件,规格,品种编制台帐。

4、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5、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施工环境对工程质量是否产生不利影响。

7、.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旁站人员应采用拍照等手段予以记录备案。

五、旁站监理程序

1、落实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设施。

2、.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3、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4、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按规定及时上报。

5、旁站结束时,旁站监理人员,施工质检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

道路交通监理旁站方案篇3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范围道路改造工程位于**市中心城区,沿线贯穿连接片区,道路呈南北走向,该道路是**市中心城区西部片区贯穿南北的重要交通干道,道路沿线设置公交专用道。本工程建设范围北起南侧(K0+),终点位于路(K*+),工程设计全长km。

(2)工程内容本项目为道路改造工程,第*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隧道、管线、排洪渠、绿化景观、交通、安监、人行地道、公交站亭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

1、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xx、《合同法》、《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2、政府为业主建设项目所下达的文件(项目审批文件)。

3、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

4、设计、勘察系列文件。

5、现行的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规程等。主要的规范、标准见表1-2。

6、业主与承建商及物资供应商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物资供应合同。

7、经公司批准同意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其他图、表、文件资料等。

8、经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

三、监理人员配备

为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监理部在工程质量监理过程中注重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事中控制),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有丰富现场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在工程施工监理中监理部一直注重加强对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工程进展情况,项目监理部将在每个标段配备多名专职监理员,必要时总监可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实施旁站。需旁站的施工部位在实施前由项目总监向旁站员进行交底,并要求如实、准确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四、旁站程序

1.按要求编制旁站监理方案;

2.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送达“旁站监理方案”;

3.施工单位在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4.监理单位按计划实施施工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5.按工序做好旁站记录;

6.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旁站记录未经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或问题未处理,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五、旁站监理人员主要职责

1.检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主要机械、材料、测量、检(试)验设备准备情况。

2.跟班全过程监督关键部位(工序)施工中执行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监督承包商在现场进行的检(试)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及时向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旁站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情况。发现承包商行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时,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时,立即向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措施。

5.如实、准确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

六、旁站监理的基本要求

1.落实现场质保体系,旁站人员应检查承包商的有关现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承包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到位及持证上岗和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中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旁站监理全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旁站记录可追溯。

4.发现施工中违反设计要求、规范要求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时,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并责令整改。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必要时应及时报告项目总监,发出工程暂停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七、旁站监理的基本范围

1.基础工程:水泥搅拌桩、钻孔桩施工。

2.市政排水管道:排水井基础、关键或重点位置开挖、监理结合现场环境认为重点的其他部位、工序。

3、电力工程质量监理

4、顶管施工的质量监理

5、通信管线施工质量监理

6、桥涵工程质量监理

7、巴士站工程质量监理

8、“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试验的首件样板工程的重要施工过程。

八、旁站监理的方法

旁站监理工作前的方法为三查二问一核对。所谓三查,一查交底记录,二查仪器、设备、工具、备用材料等,三查人员及组织。目的是确认承包单位在技术方案和文件上已完善,仪器、设备工作正常,所需工具和备用材料已齐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有组织、有带班,质检人员已到岗。通过三查掌握承包单位对本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准备情况。保证组织上能够应对施工现场的整改或应急措施。所谓二问,一问一线操作工人交底内容,了解交底是否已完成三级交底,落实到了班组;二问施工技术文件有关内容,以保证施工资料的及时、真实和可靠,保证施工试件等条件可靠。一核对则是指核对施工前必须办理的手续是否齐全,满足监理程序要求。当通过三查二问一核对发现不具备或部分不具备施工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有权延迟进行施工作业。

旁站监理工作中的方法为一核查三监督,以及处置、获取原始资料。一核查是指核查进场用于工程实体的材料是否与设计文件及报验资料相吻合,凡不相吻合的,旁站监理人员立即报告总监,由总监决定暂停施工或采用何种应急措施,并据总监决定进行紧急处置。三监督是指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监督施工现场作业是否满足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如果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旁站监理人员有权不经报告进行处置,并务必留下原始资料。处置是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监控处理过程,只要存在异常情况,为了便于事后分析,旁站监理人员留存原始资料,避免事后出现不利于监理单位的被动局面。为了现场及时处置和留原始资料的需要,对旁站监理工作监理部统一配工具袋和相应的设备

。旁站监理人员随身携带笔和文件夹,文件夹内除旁站监理记录表外,还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工作记录用表。作记录按时间顺序记录,不论是否正常施工.都记下每一时间段所处的施工位置和进度。如旁站时间很长,必须进行旁站监理工作交接时,将工作记录办理移交,转交下一旁站监理人员,以保证某一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记录内容的完整和连续,和保证旁站监理工作的连贯性。旁站监理人员随身携带与旁站内容相关的必要检查工具,以量化所监督情况。当出现异常情况,检查工具尚不能说明问题的,选择录音、录像、摄像等任何一种形式,进行现场实录。旁站监理工作结束,及时填报旁站监理记录表,各方及时签字认可,本次旁站工作方视为结束。出现整改的、有处理措施的、存在问题的都如实记录在案,作为质量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留存归档。

九、旁站监理记录表的填写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和工程施工过程等情况的真实记载。旁站监理人员应如实、准确地填写。

1.填写旁站监理记录的要求旁站监理记录应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的有关情况。文字书写应工整、清晰,语言表达应简明扼要,措辞严谨。旁站记录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不用或少用修饰词语,更不要夸大其词。涉及到数量的地方,应写清准确的数字。

2.旁站监理记录的主要内容

①天气情况:包括阴、晴、雨、雪和温度变化(最高气温、最低气温)、风况。

②旁站监理起止时间应记录工程施工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③施工部位:应写清工程所在部位的里程、编号、轴线、标高。

④施工情况。

包括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情况,试验与检验情况,设备、材料的使用情况,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等。

A.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情况:主要记述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施工前承包商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

B.试验与检验情况:主要记述旁站过程中所做的与旁站有关的试验与检验情况

C.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主要记述施工时使用的主要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与承包商报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设备是否一致,施工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D.材料使用情况:主要记录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使用的主要材料的名称、型号、厂家、使用数量及其与施工报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材料是否一致。

E.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主要记述旁站过程中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事先的要求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检查,是否对不符合操作要求的施工人员进行督促,是否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

F.若工程因意外情况发生停工,应写清停工原因及承包商所做的处理。

⑤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过程中监理人员发出的指令,承包商提出的问题及监理人员的回复,各方指示,包括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旁站监理人员的指示都要记录在旁站记录中。

3.旁站监理记录作为旁站监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应与《监理日志》有所区别,因此,除在监理日志中有所记载外,还应单独记录,以便日后查阅。

4.旁站监理记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填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日常抽查填写情况,通过对旁站记录的审阅,可以从中掌握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有关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保证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5.旁站监理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

6.《旁站监理记录表》

十、旁站项目清单及重点分项工程监理验收表

道路交通监理旁站方案篇4

一、旁站依据

1.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

2.建筑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合同: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设计文件:本工程的地质勘查资料,经批准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5.施工及监理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规划。

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1.2.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执行情况,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1.3.检查现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2.旁站监理过程中

2.1.做好旁记录(时间、位置、标高、施工情况);

2.2.当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及时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纠正处理;

2.3.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必须立即上报项目监理部;并责令暂停施工;

2.4.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等行为时,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2.5.做好旁站过程和交接工作;

2.5.1.旁站工作完成后,及时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完整、准确的旁站记录。

2.5.2.客观公证地开展旁站监理工作。

三、旁站监理的范围监理人员道路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踪监理。本工程主要分项旁站部位:沟槽回填、砼浇筑、灰土层摊铺、水稳层摊铺、沥青面层摊铺等。

四、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5.1.检查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方案)。

5.2.检查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5.3.见证取样,旁站应细化到按材料,试件,规格,品种编制台帐。

5.4.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5.5.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6.施工环境对工程质量是否产生不利影响。

5.7.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旁站人员应采用拍照等手段予以记录备案。

五、旁站监理程序

6.1.落实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设施。

6.2.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6.3.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4.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按规定及时上报。

6.5.旁站结束时,旁站监理人员,施工质检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

济南城建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商河项目部

道路交通监理旁站方案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河东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和深化我区"畅通工程"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建设"平安河东"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率先实现现代化为奋斗目标,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交通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和公安建设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重点解决城市交通的堵点、乱点、事故黑点等突出问题,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群众交通文明素质,为我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20xx年河东区确定在全区普遍开展畅通工程活动。总体工作目标是:构筑起社会化的城市交通文明建设和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框架。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软、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城市交通勤务工作,建立科学、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提高城市交通组织、指挥、疏导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全方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构建畅通、快捷、安全、环保的绿色交通系统。达到B类城市三等管理水平。

三、评价项目

20xx年评价围绕"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设施齐全有效"等方面的要求,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xx年版)为主要依据。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与附加指标两大部分,基本指标适用于所有城市,附加指标适用于对应类城市。评价结果同时考虑工作进展和效果。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创建目标,要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及畅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完善城区各类交通设施,搞好城市综合执法活动,共同整治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达到预定的创建目标。

(二)初评阶段

各部门根据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和自评的文字材料于20xx年7月5日前报送到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评和省级评价验收。

(三)总结阶段(20xx年10月-12月底)

根据检查结果和各单位全年的创建活动,对实施畅通工程效果显著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工作措施,解决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畅通工程"作为形象工程、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形成公安、建设、宣传、规划、教育、交通、环保、工商、广电、安全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畅通工程"。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及时报道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及效果,要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交通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的意识。

(三)实行目标责任制,任务再分解,加强量化考核。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畅通工程"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再分解,逐一落实。要精心部署,量化考核,抓好落实,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各单位要把交通管理科技化工作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要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交通管理示范城镇建设为突破口,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和设施投入,科学调整交通流量,提高管理效率。要将近期的工作措施同长远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要认真抓好驾驶员信息卡发放工作,确保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落实。

(五)坚持建管并重的方针,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要集中力量打通一些卡口和瓶颈,使城市交通局部路段拥阻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和公交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认真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要发挥城建监察队伍的作用,加强执法检查。要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重点整治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在城市道路或沿线乱搭乱建广告牌、不按规定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车辆的规范营运等问题。

(六)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确保畅通工程顺利进行。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活动,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努力减少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整体水平,推动实施畅通工程,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宣传、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财政、建设、规划、教育、工商、安监、综治办、文明办、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