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突发应急预案(精选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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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突发应急预案(精选30篇)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1

一、完善防范机制,落实防范责任

学校建立以副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二、事件预防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聘请的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三、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职工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4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2.2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2.3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和兽医服务组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2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3.3.3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4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4.1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5.2.1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5.2.2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2.3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5.2.4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4)按照规定扑杀染疫和相关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8)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5.4.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5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5.6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7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6.2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6.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6.5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6.7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应急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名词术语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3

1、报告制度。如发现学生恶心、呕吐,饮用水有颜色和异味等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并向教育局体卫科及卫生防疫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临时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提供桶装水、瓶装水或电热饮水机,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8、尽快恢复供水。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对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发性环境事件对工作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在本院区域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院长、主管业务、环保的副院长及院办、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保卫科、总务科、器材科、信息科等科室组成,下设应急办公室(设置在院办)总体负责应急工作,并由总务科、器材科协助。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院长

副组长:刘副院长

应急办公室主任:李歆

成员:李维香、刘斌、汤洪顺、徐新临、李宗波、刘庆绪、张国桢、孙力、单军、闫丽霞、杨洪、马起艳

(二)机构职责: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示,组织救援工作。

2、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

3、保卫科:协助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负责现场医疗事故指挥、及中毒、受伤工作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工作。

5、器材科、总务科: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信息科:负责网络信息的畅通及大屏幕的宣传工作。

7、其他工作人员: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工作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预案体系及响应报告

(一)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1、信息的监测:指挥领导小组的成员根据各自职能,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负责医院区域环境事件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收集工作。

2、信息的报告: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遇有突发性环境事件隐患及特殊情况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在收到各相关部门上报的信息后立即汇总,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各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报道等其他途径得到的重大环境事件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对重大环境事件隐患,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发现后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各部门应在上报信息的同时,指派有关工作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源头进行控制,以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

(三)预警支持系统: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其职责范围,建立信息员制度,负责日常环境污染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类建档工作,保障信息的传递高效快捷。

(四)预警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医院区域内环境的预警,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五)响应程序:

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

(1)任何部门和个人有义务报告环境事件,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及个人。

(2)对群众举报的突发性环境事件,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由接报部门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发生环境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对污染事态进行控制,报告中应明确表述出事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及初步预测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2、响应程序

应急办公室接到有关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召集小组各部门成员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原因、工作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随时报告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六)信息发布与通报

1、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2、事件通报:

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通报环境事件的情况,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预防工作。

(七)指挥与协商:

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开始运转,组织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应急处理工作人员,设备及物资及时到达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

(八)应急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要根据危害程度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事件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将综合情况汇总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区应急救援办公室。

1、封锁事件现场。严禁一切无关工作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件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工作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件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件的技术特点和事件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工作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工作人员的伤亡,减少事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件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配合环保部门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监测工作,必要时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危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件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件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污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件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对受到污染危害的工作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九)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影响、危害程度等制定信息发布的原则、内容以及审查程序,由信息宣传组发布。

(十)应急结束

应急领导指挥小组根据事件处理和控制情况,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十一)善后处置

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做好受影响区域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工作人员安置、补偿,宣传报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认真收集、清理。

(十二)环境事件灾害调查评估

应急就援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事件灾害调查队伍。调查工作人员由相关技术及管理工作人员组成。

灾害发生后,调查队伍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受灾程度、灾害过程有关环境保护资料等;听取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减轻环境事件所造成灾害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清查报告。

(十三)奖励与责任

1、对环境事件灾害应急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3、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四、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

(一)应急培训计划:

1、培训目标:通过培训提高医务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养一支训练有素、作风优良的应急救援队伍,使应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满意,令社会满意。

2、培训方法:通过院内专题培训,场景模拟,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3、培训内容: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科对在岗、在职的医护工作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和护理急救技术的培训以及六部洗手法、职业暴露等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卫科对全院在岗工作人员进行消费安全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二)考核计划:

1、医政科对全体医生进行考核;

2、护理部对全体护理工作人员考核;

3、保卫科对全员消防知识的考核;

4、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员传染病知识的考核。

五、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改预案。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5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救援,把损失降到到最低,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公司要求,结合餐厅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餐厅、操作间、食品库房。

三、基本情况

1、联玉游泳馆餐厅分为餐厅、操作间、雅间。

2、灭火设施设备按要求配备到位。

3、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火灾扑救、疏散应急演练。

4、火灾自救基本知识,是上岗员工培训必备课程。

四、火灾的发现

火灾的发生一般会出现:烟、味、光等现象,任何人在餐厅区域内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做到以下事项: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质(用电系统及设备、油火、物品、煤气泄漏)火势情况,立即报告餐厅负责人。

(2)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阻止火势蔓延;

(3)当部分起火发展到整体着火后,根据现场最高指挥员的指令,拨消防火警专用电话119通知消防队支援灭火;

(4)报告火情时应报明火警具体位置,火势情况和自己的身份,报告词应迅速、准确、清楚。

五、消防灭火方法和注意事项:

(1)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2)“火警就是命令”,餐厅员工无论在任何场所发现火情,都应勇敢迅速地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或灭火物品扑灭火灾,决不能临阵脱逃;

(3)餐厅负责人既是灭火责任人,又是现场指挥员,应迅速组织员工扑灭火灾,将火灾控制在起火阶段;

(4)消防灭火时,首先应关闭排风机、鼓风机、餐厅空调开关,切断火源,根据火势情况切断电源,关闭防火门,防止火势蔓延;

(5)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一般火灾采用灭火器喷射灭火,较大火灾应用高压水龙喷射灭火,但要切记,厨房油锅着火或电器着火,严禁用水灭火,以免油锅溢出散布火苗扩大火灾面积或损坏电器;

(6)职工必须懂得“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六、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

(1)疏散时机:现场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员安全,应组织人员疏散。

(2)疏散方式: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体人员的安全,应组织全体人员疏散。

(3)疏散指令的发出:疏散指令的发出由公司经理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报信号。

(4)发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员通知疏散小组的人员,疏散人员用口头或广播通知用餐客人撤离餐厅。

(5)餐厅的疏散:餐厅管理员负责人员疏散的总协调;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餐厅人员疏散;

(6)物资的疏散:保管员负责利用最近的疏散门把重要物资搬离火灾现场。

(7)要掌握好疏散时机和疏散方式,过早疏散易造成影响,过迟疏散可能造成损失;

(8)疏散必须统一指挥,统一组织,有秩序地进行,防止混乱,疏散指令的发出必须由公司经理或现场最高领导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餐厅服务人员接到疏散指令后,应迅速组织不得迟疑,以免造成损失;

(9)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程序进行,保持安静,避免惊忧周围不该疏散的人员,以免造成影响,并且要先保证就餐人员、后餐厅工作人员;

(10)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方案组织实施,防止遗漏,应确保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11)疏散后,应关闭所有的门窗和防火门,关闭所有电源灯光、电器设备。

七、抢救结束后的处置

1、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2、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及时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报有关部门,并配合消防、公安核准火灾原因,核实人员财产伤亡和损失情况。

3、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4、落实火灾责任,追究损失。

5、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6、完善设施、设备,强化工作人员防火意识,根除火灾隐患。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6

一、目的

为切实提高xx县道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道路运输市场正常运行,指导xx县道路运输行业各企业及本所各岗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涉及本县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需要,确保道路运输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道路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道路运输生产事故。主要包括道路运输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

本预案适用于xx县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道路运输行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运输服务股股长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维驾信息股股长

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领导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4.审定本所道路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经费预算;

5.负责本县境内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客货运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防汛、防火等)的预防、处置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6.负责收集、处置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对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7.负责本县道路运输相关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和值守工作,指导、督查本县道路运输行业(行业)各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预防、保障、演练工作;

8.负责落实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所长主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县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主任由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兼任,负责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协调服务。

(二)应急工作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和xx县道路运输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预案,注重积累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材料,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不断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报告后,要立即进入实战状态,上报请示后做好预案启动工作。

(三)应急处置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在xx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援。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组长应到现场指挥,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处置队伍。

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保障系统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建立本部门的应急预备力量,包括应急队伍、应急车辆等,平时要着重建立一系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以利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指挥。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与交通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取得联系,以保证上传下达,并对各项应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所对辖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等特种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以及其它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危险源要加强防范,平时定期检查;要重点加强救灾用水和物资的储备,设置专人专岗,重点安排抢险力量。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在道路运输领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科学的应对观,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活动,宣传和解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干部职工的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援救力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习。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7

校(园)建筑是教职工、学生聚集的场所,发生建筑事故后易导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制定完善的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可在发生建筑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实施有效快速的抢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我校的建筑结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突发建筑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的制订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全面消除和杜绝中小学危房的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下发的关于预防建筑安全事故的文件要求。预案适合于校内突发的建筑安全事故(如校舍建筑倒塌事故、校舍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实验室伤害事故、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紧急疏散等)。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校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检查、督导各部门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修改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2、领导、指挥应急处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3、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配合,讨论决定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制定系列建筑安全规章制度:校舍安全责任制度、校舍设施管理使用制度、锅炉房安全制度、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等。

二、预防为主,加强建筑安全教育

“预防为主”是校建筑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针,也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针。各学校要大力加强建筑安全教育工作。

1、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方法普及校舍安全关知识,增强师生的建筑安全意识,组织全校师生加强突发建筑事故的逃生和自救行为演练。

2、学校保健教师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急救培训,以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

3、宣传常用电话号码: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消防大队119,医疗急救中心120。

三、建立校舍安全预警

学校要坚持不懈地执行中小学校定期排查鉴定制度,做到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如果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解决处理。学校安排专人常年维修维护,局部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时排除不掉的校舍,应及时封闭并停止使用,同时严禁师生靠近。

四、应急反应

校(园)突发建筑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一)各有关人员接到事故处理后,做好抢救工作的准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向主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危害程度及救援请求等。

(二)学校应急指挥中心应视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医疗急救中心、交通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三)应急小组成员要严格听从现场指挥,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救援工作效率,同时抢救人员要保证自身安全,以免扩大伤亡。

(四)应急启动要点

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原因而定迅速控制局面,维持秩序,救治伤员。

如遇到校舍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立即通过广播(或手提喇叭):

1、命令事故现场人员立于原地不动,如外走廊或楼梯扶栏已损坏,应尽可能朝里站。

2、楼面上的人员有秩序的向后移动,为楼梯上的人员让出空间。

3、楼梯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后退(上楼),为营救创造条件。

4、救护人员全力抢救伤员,并打120救援。

5、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拥护和混乱。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公共安全长效机制,提高我单位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减少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群众利益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快速反应,措施得力。

(三)编制依据

根据《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省市县相关要求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以下几类:

1、因工作而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包括媒体舆论对涉及本中心的有负面影响的事件报道)。

2、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而引发的、危及本单位稳定和安全的突发事件。

3、涉及单位机关安全的水、火、电、盗窃、卫生、交通等重大突发事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任

副组长:分管副主任

成员: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3、确定在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及分工。

4、分析、研究、制订和调整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5、指挥调度应急措施,并协调有关单位予以配合。

6、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二)办事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主任:分管副主任

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各科室、中心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2、建议是否启动、终止应急预案。

3、组织编制、修订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4、组织、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习。

5、负责与县应急指挥部门的联系沟通。

6、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负责应急信息的整理上报工作。

三、突发事件等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全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正常和人民群众出行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秩序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和《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应结合;社会参与,快速反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运城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县级人民政府设立县级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2.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的副秘书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运城日报社、运城军分区、武警运城市支队、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经信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市指挥部成员。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策应急处置措施和救援方案,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发布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协调市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设立专家咨询组。

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处长兼任。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和专家小组之间的联络,及时传达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预警信息,分析判断情况,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的有关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与市级其他单位和专家咨询组的联络。

2.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市委宣传部: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运城日报社:第一时间从市应急指挥部获得权威信息,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

运城军分区: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所属现役、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协调驻运部队参加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武警运城市支队: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抢险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领导公安系统各有关单位承担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重要设施设备及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市发改委: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融雪剂、清雪设备、公交车用燃油及燃气等)的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及应急救援日常演练所需经费的保障,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及时协调和指导县级城市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启动应急响应;及时了解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指导和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建设,指导城市市政道路设施损坏、破坏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和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地卫计部门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专家和专业队伍给予支持和指导。

市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协调交通运输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或遇难者家属的临时生活救助,组织对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趋势预测、重要天气预报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应急气象观测和服务保障。

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协调推进保险制度在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及车辆的落实、督促、指导承保的保险公司及时开展对投保的受损财产和伤亡人员的查勘和理赔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的交通管制、疏导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参与组织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消防和救援工作。

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负责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指导县级城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搞好应急体系及队伍建设,并开展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2.4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指挥部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制定本辖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度;组织本辖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掌握本辖区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指挥协调本辖区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城市公交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的编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5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城市公交企业要制订相应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抢险组织机构,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完善的抢险设备、交通工具,定期组织演练;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当出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报告,立即组织进行抢险。

2.6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

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参加现场应急处置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的领导担任。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根据有关单位各自的职责,成立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5个工作组,相互配合,及时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6.1现场抢险组

现场抢险组组长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副指挥担任。成员由交通运输部门及城市客运管理机构、住建部门、公安消防部门、武警部队、现役及预备役部队、应急抢险机构、公共交通企业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中伤员抢救、车辆灭火、爆炸物的破拆、危险品的`处置、隐患消除以及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恢复等工作。

2.6.2医疗救援组

组长由参加现场救援的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发地参与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市医疗救援组派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负责人组成。

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和转送工作及相应信息记录,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救援情况。

2.6.3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参加救援的公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发地参与应急救援的公安交警、治安、消防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负责设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打击现场的犯罪活动;维护事发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6.4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参加救援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参与救援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改、财政、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气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经信委及公共交通企业、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通信保障、资金保障、善后处理等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与上一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2.6.5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参加救援的宣传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参加救援的新闻媒体负责人组成。

负责救援现场新闻记者的组织,了解掌握全面、真实、客观的信息,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进行新闻宣传报道。

2.7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咨询组及主要职责

专家咨询组由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及运营专家、城市建设与管理专家、化工及民爆专家、交通管理与消防治安专家、医疗救护专家、卫生防疫专家、应急救援专家等组成。

主要职责: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科学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置提出咨询意见;受市应急指挥部委派,对突发事件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持。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及信息监测

县级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预防及信息监测体系、落实预防及监测机构、人员、职责。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完善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及时检测和分析相关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监测信息,落实有关单位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与措施。

3.2预警级别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1)Ⅰ级(红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公共交通瘫痪,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或可能在省内外造成严重影响。

(2)Ⅱ级(橙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部分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或公交线路连续停运,或可能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及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3)Ⅲ级(黄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线路停运,或可能发生较大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对行业稳定造成影响。

(4)Ⅳ级(蓝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线路停运,或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在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较小范围内造成影响。

3.3预警预防行动

3.3.1各级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要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渠道;明确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的日常监测、维护、安全检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措施;明确信息交流与通报、新闻和公众信息发布程序。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稳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对发生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当出现可能发生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因素时,按照预警预防方式、方法和渠道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后,分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四级预警,向有关单位和企业或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3.3.2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由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4应急响应

4.1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划分为四级。

(1)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公共交通瘫痪24小时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或在省内外造成严重影响的。

(2)Ⅱ级(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三分之一以上公交车辆或公交线路连续停运24小时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事件的,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及一定范围内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3)Ⅲ级(较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线路停运,发生一次死亡3人至9人事件,对一定范围内行业稳定造成影响的。

(4)Ⅳ级(一般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线路停运,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其以下事件,仅在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较小范围内造成影响的。

4.2先期处置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应当迅速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

4.3信息报告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要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

对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的,事发地应急指挥部要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与此同时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报告。

4.4分级响应

4.4.1Ⅰ级、Ⅱ级响应。城市公共交通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后,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件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同时,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

4.4.2Ⅲ、Ⅳ级响应。由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地应急指挥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启动本级响应。市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情况,并根据情况需要决定是否启动本级响应。

4.5响应行动

4.5.1发生Ⅰ、Ⅱ级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市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关单位参加应急处置的协调指挥,及时开通与省级相关部门、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应急指挥部等单位的通信联系,收集相关信息,随时掌握现场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按规定将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省行业主管部门,并传达市人民政府应急指令,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5.2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5.3发生Ⅲ、Ⅳ级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县(市)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后,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应参照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程序开展工作。

4.5.4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件发生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件发生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开展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状况及发展趋势。

4.5.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影、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5.6发生Ⅰ、Ⅱ级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送事故报告。

Ⅰ、Ⅱ级突发事件快报应当依据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营运车辆台数、职工人数等;

(3)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件的简要经过;

(6)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8)需要有关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6应急支援

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所在县(市)的应急力量不足需支援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根据支援请求,按规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调派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

4.7新闻发布

Ⅰ、Ⅱ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要报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对Ⅰ、Ⅱ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保密程度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有关规定。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8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经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确认,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可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响应结束的请示,市应急指挥部审核批准后,由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宣布响应结束,并通知有关单位和公众。

5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价

5.1.1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各级应急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

5.1.2应急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分析突发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

5.2调查报告

Ⅰ、Ⅱ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调查工作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事件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3善后处置

应急指挥部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恢复运输、现场清理与处理等意见,并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及时实施。

5.4保险理赔

相关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确定专门场所,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显示和传递城市公交系统事件信息;

(2)接受、传递城市公交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保证与各有关单位之间信息传输的畅通。

6.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以市应急指挥部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和保障制度,有关单位明确通信方式,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市应急指挥部与市人民政府、县级应急组织、公共交通企业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

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由市经信委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采取紧急措施给予支持。

6.3物资保障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制订紧急情况下公交抢险设备、物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市应急指挥部和市直有关单位备案。

6.4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及公共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保障队伍信息库,有计划的对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人员进行培训和适时演练,以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企业及管理机构应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6.5社会动员

当应急力量不足时,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社会动员,组织本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民间组织和志愿人员等社会力量或者向当地驻军求援参与或支援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6.6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及时向公众宣传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新闻、出版、教育等单位应为公共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供便利。

各县(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和在职培训掌握履行其职责的相关知识。各县(市)城市公共交通应急救援力量相关人员的应急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组织的成员单位应制订具体的应急演练计划,市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6.7资金保障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资金按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

7附则

7.1名词解释

本预案所指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是指公共汽车、电车在城市市区内、城市市区与郊区间、城市市区间进行的旅客运输,不包括出租汽车客运、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等。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系统人员伤亡事件,因特殊气象条件、地质灾害或人为原因造成的营运车辆停运,公共交通有关设施严重损坏或破坏等。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导致城市公交客运车辆无法正常运营;

(2)城市公交系统发生治安事件、不稳定事件等;

(3)因人为因素或燃油燃气等原因导致城市公交企业营运车辆出现大面积停运;

(4)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5)爆发传染性疾病等疫情。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7.2.1市应急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应当根据对事件原因和处置情况的总结评价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补充,每3年更新一次。

7.2.2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中的各级公共交通应急机构负责制定预案的备案制度、更新制度、评审与更新方法、定期评审制度。

7.3奖励与责任

市应急指挥部对在重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7.4预案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制订并解释。

7.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粮食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旅游局、新闻办、民航局和食品安全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外交部、港澳办、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卫生部、食品安全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

2.3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4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国务院、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2.5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6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事故调查组

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检测评估组

由卫生部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5)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部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新闻宣传组

由中央宣传部牵头,会同新闻办、卫生部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2.7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应急保障

3.1信息保障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3.2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3.3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3.4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3.5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6宣教培训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1监测预警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事故报告

4.2.1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

4.2.2报告主体和时限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

(6)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

4.2.3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4.3事故评估

4.3.1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4.3.2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立即成立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进行处置。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下,按相应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5.2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3)农业行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及时协调有关涉外部门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5.3检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5.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5.4.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5.4.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为食品安全事故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5.5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6.2奖惩

6.2.1奖励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6.2.2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2演习演练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11

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学校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管理

1、学校加强饮水安全卫生工作的管理,成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

小组,校长为安全用水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

措施,责任到人。

发生学校饮用水污染事故,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指挥领导

组、宣传疏导组、后勤保障组、紧急救护组)为龙头,展开各项救护工作。

2、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定期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卫生要求(办理健康合格证),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未进行水质净化和消蠹的学校自备水源水应标有“非饮用水”的明显标示;学校应配备茶炉,同时为班级、宿舍配备足够数量的暖水瓶,确保学生饮用开水;确实不能保证供应开水的学校要号召学生自带白开水或纯净饮用水。

3、加强师生的饮水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

广播等,开展饮水卫生安全及水源性的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饮

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的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

护意识。

4、学校使用的桶装净化水,要及时索取桶装水生产单位的有效卫生许可证

复印件或饮水机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饮水机要定期消蠹,并由供水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蠹。做好饮水机定期活洗消蠹书面记录,提醒饮水机活洗消蠹专业机构定期为学校的饮水机做好活洗消蠹工作等。

二、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

1、建立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

2、任何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任何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饮用水污染事故隐患。

3、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饮用水封样,并送检疫部门检测。

4、积极做好中蠹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学校保健教师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饮水污染情况、班级、人数;因饮水而得病的学生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

监督、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卫生监督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四、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蠹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3、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

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4、当出现饮用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性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0

5、当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的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全校教工,及时解除控制。

6、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7、对病人的处置:

(1)停止饮用相关饮用水;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饮用水封样。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已饮用过的水标本,并送检疫部门检测。

(3)及时将病人第一时间送医院进行急救治疗,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同时通知家长,

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

8、对可疑饮用水的紧急处置:

(1)保护现场,封存有污染的饮用水;

(2)追回已流出、储存、分发的饮用水;

(3)在市疾控中心专家的指导下,对有蠹饮用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9、对中蠹现场紧急处置:对接触过污染饮用水的茶具、容器进行彻底活洗和有效消蠹。

10、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饮水污染情况、班级、人数;因饮水而得病的学生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

监督部门、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卫生监督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12

一、指导思想

以《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师生防火安全意识并预防和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以学校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

二、目的

通过普及学生消防常识,经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有效增强师生的防火意识和逃生能力。通过消防安全知识讲授和演练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财、物的安全,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宗旨,切实做好“和谐校园”活动实施,确保春季防火、灭火工作开展,特举行此次消防宣传活动,让学生学到有关的安全防护知识,做到有事不慌、积极应付、自我保护的目的。

三、地点:

学校教学楼、操场。

四、时间:

20xx年3月31日下午

五、组织领导:

演练总指挥:校长

组织策划:校长、指导员现场指挥:

医疗保障:

参加对象:全体师生

六、组织分工:

1、学校

职责:准备好知识讲座的场地及仪器;参加演练,负责楼道口的'安全,指挥学生按就近楼梯逃生撤退到学校指定的场地,各班班主任清点各班人数,并逐个向校长(或指定安全负责人)汇报各班情况,以查清是否有同学被困,以及大概在哪个教室被困。

2、消防中队

职责:消防安全知识讲授,消防器材演练、器材展示。

七、演练前的准备:

1、星期四开始,放置消防知识宣传板,营造氛围,地点:前面。

2、参加灭火演练师生准备一块小毛巾,以备逃生演练时捂住自己的口鼻,逃生时尽可能用湿毛巾捂住鼻子,以防燃烧产生的浓烟及毒气,便于安全疏散;

3、议程安排:3月31日(星期六)

1:45全体教师到大报告厅进行消防演练培训(各班学生改自学)

2:45各班主任到教室对学生进行消防演练培训

3:10消防演练开始

3:40左右消防演练结束

4、对班主任的要求:

①对学生进行演练前的动员,提高认识、保持紧张状态,教育学生听从指挥,有序疏散并教育好逃生的准确动作“猫腰、捂嘴”。各楼层疏散时要听从指挥,绝不能把演练当成游戏。

②演练前检查学生鞋带是否系好。

③当听到报警信号后迅速指挥本班学生立即快速、安全的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关闭电灯。

④疏散时要尽量降低重心,在楼道口不允许学生推挤、不许发出声音。学生走出楼梯口后,快速跑步进入操场,按各班顺序依次站好,成升旗仪式队形站位,保持良好的秩序,班主任在必要时进行巡视、辅导、教育。

⑤班主任认真清点本班人数向年级组长汇报,年级组长向校长汇报。

5、紧急疏散演练各楼梯拐弯处教师安排表(略)

紧急疏散时的学生队形:两列纵队;靠右;保持安全距离;有序快速前进;所有教师应当在就近各拐弯处指挥。班主任要随学生队尾。出楼梯口后学生跑步前进。

八、演练过程:

3月31日下午3:10(左右)消防演练总指挥(校长)宣布消防演习开始。

“下面我宣布xx学校、消防演练现在开始”

1、(假设)老师在教学楼某处发现明火,教师把火灾情况及时上报校长室。

“报告校长,在学校某处楼梯口发现火情,请您指示”

2、校广播播报紧急疏散警报《火警警报声》,徐副校长发出疏散逃生指令。

“现在校园内发生火情,请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尽快进行紧急疏散,紧急疏散”,同时向消防队报警。

3、班主任按学校紧急疏散的方案带领本班学生撤退。(三至五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清点人数)。

4、各班主任向年级组长汇报人数,年级组长向郑校长汇报人数。“学生报数———清点人数”。报告顺序依次由高年级开始。

“报告校长:x年级组实到几人,应到几人,报告完毕”

5、中队长点评并宣布演习结束。

6、消防官兵讲解灭火器使用,体育组4名男教师和九年级四名学生代表进行灭火器使用方法演练。

7、郑校长对本次消防演练进行总结发言

8、八年级两个班级参观消防车辆及消防器材。

九、场地器材

1、横幅:“学校消防演练现场会”田径场“热烈祝贺xx学校消防演练现场会圆满成功!”

2、九个烟雾弹由学校准备,放置位置及点燃由消防官兵进行。铁锅、木材、汽油、宣传板由消防队准备;

3、总控室、操场音响:

4、摄影:

5、新闻报道:

国家公共事件突发应急预案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13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落实此项工作,学校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z同志兼任主任。

由办公室成立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

第一分队:

第二分队:

第三分队:

第四分队:

第五分队:

第六分队: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处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职,积极配合,作好学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处负责各小分队日常开展的安全活动;负责全面安全的宣传工作;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实施。

3、总务处检查学校的各个安全隐患,负责购置、悬挂、使用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务

为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各应急小分队具体任务如下:

1、立志楼楼梯,由第一应急分队长负责;凌志楼楼梯,由第二应急分队长负责;鸿志楼楼梯,由第三应急分队长负责。凡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各班教室前后门不闭锁,楼门必须敞开。各层楼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由各分队队员、任课教师协助分队长组织师生进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大楼由第四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楼梯畅通。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上课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3、实验室由第五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东西楼梯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实验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4、学生寝室楼由第六分队长负责,保证楼梯畅通,各层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学生安全疏散。

四、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成立现场指挥部,初步拟定应急处置方案、措施。

2、指挥部发出紧急集合信号,通电正常情况下用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若断电环整个校园鸣锣示警。

3、听到警报各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紧急集结到位,第一时间到达指定位置,实施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现场指挥,稳定事件现场人员的情绪。班中上课的教师尽快组织教室里的学生按照指定的顺序撤离教室,做到不慌张,不拥挤,不叫喊。

4、紧急疏散时楼梯分配:东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东头楼梯,西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西头楼梯。疏散顺序:按一楼、二楼、三楼、四楼、五楼的顺序进行。

5、疏散地点以学校操场中心为集结点,体育组全体教师组织所有撤出学生迅速在操场集合,集合顺序按照升国旗队伍排列。

五、其它事项

1、各级人员必须切实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严禁在上课期间关闭楼梯铁门以及各班前后门锁,严禁在楼梯通道内堆放杂物,阻塞通道。

3、加强用火用电及消防器材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对在突发事件中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预案由桃源县昌文中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14

1总则

1.1目的

为提高中国石油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对加油站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员工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公司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原则

1.2.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把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1.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中国石油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应急组织

加油站经理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第一责任人,加油站建立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小组成员为当加油站全体员工,具体分为指挥组、抢险组、通讯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障组,按照工作时间确定具体分工,做到岗岗有人,人人有岗,24小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纳入应急范围。

指挥组:

组长:(姓名+电话)

副组长:(姓名+电话)

抢险组:(成员)

通信组:(成员)

医疗救护组组:(成员)

安全保障组组:(成员)

2.2职责

指挥组:负责整体指挥工作

抢险组:负责在事故发生时启动紧急应急程序,在具有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负责采取有效的措施,抢险救灾,降低人员财产损失,控制危害范围扩大。

通讯组:负责联络配合抢险组协调工作。

医疗救护组:负责寻找、营救、保护、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保障组:负责提供抢险救灾所需的一切物资器材。

3应急处理程序

加油站一旦发生油气泄露、燃烧爆炸、废气污染等环境污染事故要迅速调集力量进行应急处理。

1抢险组负责切断总电源,停止营业。通讯组报告指挥人员,安全保障组负责疏散站内人员、车辆,维持秩序,避免接近事故现场。

2联系公安部消防部门,临时封闭附近交通道路,清查事故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3如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污染调查、检测、评估。加油站配合环保部门对污染展开治理工作。

4事故处理完毕后,清理现场,清点损失,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恢复营业。同时分析、总结事故原因,上报公司领导。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15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园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件发生,降低所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财富工业园区所属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以及影响园区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适用于财富工业园区各科室、各企业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对园区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起指导作用。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应急处理工作中以高度重视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为首要,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伤害为目的,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的安全防护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提高对安全应急的重视程度,居安思危,在坚持抓好安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急准备。

(三)统一领,分级负责。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各企业负责人为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依据本预案成立相应应急组织并制定应急预案,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共同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属地、企业管理责任制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

(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园区管委会、各企业要结合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同时建立健全同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的机制,切实做到统一指挥、动作快速、部门联动、分工协调、高效处理。

(五)完善保障,妥善处置。平时要坚持在组织领导、规章制度、人力物力上加强保障,增强应急实力和保证工作效率;对事件应负责任坚持依法办事,认真落实,避免处理过错。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园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为:指导和安排部署财富工业园区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赵武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林军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陈家臻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俊昌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张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

杨艳梅规划建设环保科科长

李云芳政策法规科科长

伍春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群焕国土资源科科长

陈应丽经济发展科科长

阚志斌招商科科长

李光林项目办主任

李中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值班电话:(),其职责为: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信息及各种情况,及时提出有关建议和措施上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理;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依据事件性质督促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各企业比照财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结合本企业实际设立各自组织机构。

三、应急信息报告要求

(一)迅速准确。最先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的企业、科(办)室、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园区管委会报告;信息内容务须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漏报、瞒报、谎报甚至延报;视事件性质、程度在取得领导同意后,可向上级主管和有关部门直报;并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做好续报工作。

(二)报告形式。首先用紧急电话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组长、副组长,按照领导意见报知上级主管部门,有必要时要紧急告知相关部门,并按领导安排立即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企业保持联系,随时沟通、了解、核实情况;其次进行紧急文件报送,电话报告完毕后,接报单位和接报人尽快拟出文字向组长、副组长呈报,在按照领导要求启动预案开展工作的同时,视事件性质、程度,按领导意见书面正式报告政府、上级主管及有关部门。

(三)信息主要内容。一是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基本情况;二是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三是事发企业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四是企业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五是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结果以及其它需报事项。

四、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企业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应急管理部门、园区管委会报告。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按照职责和规定程序启动相关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园区管委会、各企业明确分工,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备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和资金保障。园区管委会和各企业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购置和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做到应急物资专人负责、科学存储,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人员保障。园区管委会、各企业按照应急救助、医疗卫生、疏散和维护稳定等职能分工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加强技能培训并定期开展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六、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事故处理。

1.立即启动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企业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扑救,中间要注意视情况采取诸如切断电路煤气等容易引起继发性危害的措施,并在消防人员到达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做好配合扑救工作。

2.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部门工作。

3.转移重要财务,安排受灾人员安居问题,稳定人员情绪。尽力保护或封锁现场,以备方便事故原因调查。

4.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二)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理。

1.立即启动预案,全力组织人员救治,企业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救援,并视情况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园区管委会报告。中间要注意视情况采取诸如切断电路煤气等容易引起继发性危害的措施,还要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2.迅速拨打120请求医疗援助。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救受困人员。

(三)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

1.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园区管委会报告,立即设置污染隔离区;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县环保部门报告。

2.园区管委会接报后,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同政府及有关专业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检验。

3.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危险品化学污染事故,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处置;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员工生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工人撤离。

5.危险或危害排除后,企业应联系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四)企业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

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安定员工情绪,稳定车间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五)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立即联系当地卫生医疗部门,对中毒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亲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在适当的范围通报事件的基本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稳定员工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所有传染性或疑似传染性疾病病人有亲密接触者进行隔离,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

5.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企业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6.企业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后,在迅速采取抢救、控制措施的同时,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处置工作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行。

7.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根据需要迅速联系专家组进行救助指导。

8.及时通报信息,未发生事件的企业应积极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在本企业内蔓延。

9.根据事件性质实行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10.组织卫生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六)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园区负责领导所属各企业的应急工作,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区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3.迅速召开园区紧急会议,通报灾情,成立应急指挥部,协助上级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园区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视情况组织力量到灾区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4.园区管委会及各企业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工作,组织园区内非灾区企业对灾区进行援助。

5.视情况配合政府组织调配救灾物资。

6.积极做好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应急资金准备、协助公安和武警做好其他工作。

七、本预案是财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相关工作的文件,各企业应遵照执行。

八、本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章制度,确保事件得到圆满处理,将事件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九、本预案由财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十、如因人事变化,由接替者接任。

十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16

一、指导原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的预防突发性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破坏,强化“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理”思想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全镇环境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杨庄镇环保应急预案、预警工作,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镇政府或县环保局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辐射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沂水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沂水县环保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沂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处置和处理能力。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事。

3、分类管理,科学处置。针对不同污染源和风险源的性质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实施应急响应和处置,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

4、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应急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定期演练,充分发挥环保应急专业队伍及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五)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社区书记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管理、指挥辖区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治工作。定期听取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防治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应急事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小组常态下,不作为单独部门开展工作;日常防治工作由环保办负责,绩效考核办公室跟踪督察,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工作程序,全力开展防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坚决控制事件险情的蔓延和扩展。各小组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治及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整合环境保护管理资源,统一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2)党政办:负责审核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信息和新闻稿件;负责信息调度及上报,搞好后勤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人员、物资、车辆的应急准备工作。

(3)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督导工作,对建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系统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督导预防排查工作。

(4)财政所:负责配合各单位、部门做好全镇环境安全防控体系技术装备能力建设;统筹协调安排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经费。

(5)司法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文书制作,搞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负责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环保办: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调查和处理,配合监察队搞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负责自然生态系统(除农、林外其他生态系统)的外来入侵生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镇政府和区环保办公室授权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

(7)社区办:负责辖区内企业预防排查、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及上报工作,协助各小组搞好后勤保障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8)后勤办:负责购买储存备用物资,如:编织袋、铲子、灭火器、过滤网、稀释剂等突发环境应急物资。

3、各单位、社区要参照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及部门职责分工,按照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各社区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报告镇环保办。

三、预防排查

要特别注重“突发性环境事故”防范,对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建立必要的预防和排查制度。尽可能避免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尽最大努力减轻直至消除事故危害,做到事前准备、事中应急、事后总结。

1、环境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是: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化工、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生产、储存、运输等行业。

2、环保办应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故的预防和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重点排查,建立环境事故隐患排查档案,准确掌握本地区对环境存在风险的、危险的危险源和危险废物,注重加强日常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切实做好本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预防工作。对化工、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行业进行督察、检查,并及时汇总,督导有关单位储存应急物资。

3、应加强环境事件风险评价及应急处置技术的科学研究,加强环境事故防范和处理处置的宣传教育。要有效利用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获得环境事故发生的第一信息,建立快速受理、处理、反应系统。

四、应急反应

(一)分级响应

1、分级响应机制

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后,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预警级别的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和一般(Ⅳ级)响应。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上报上一级政府。特别重大(Ⅰ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重大(Ⅱ级)响应由省政府组织实施,较大(Ⅲ级)响应由县政府组织实施,一般(Ⅳ级)响应由镇政府组织实施。

2、分级响应的启动

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在及时做好紧急处置工作的同时,报请县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县政府报请省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省政府报请国务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配合国务院和省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部署、组织和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等情况。

根据预警信息,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1)开通与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上报突发环境事件变化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及时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3)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具体行动方案,事发地乡镇(街道)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实施应急处置;

(4)组成应急专家组,分析研判情况。根据专家组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地方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镇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以下行动:

(1)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响应,及时报告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2)成立本部门应急指挥机构;

(3)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需要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支援时,向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提出请求。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村(社区)应结合本地实际,调集相关应急力量,在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由省政府负责启动Ⅱ级响应。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权省环保部门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启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预警信息,采取与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相同的措施。

Ⅲ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县政府负责启动Ⅲ级响应。县政府或者县政府授权区环保部门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启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预警信息,采取与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相同的措施。

Ⅳ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由镇政府负责启动Ⅳ级响应。镇政府或者镇政府授权镇环保部门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启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环保部门报告事件处理工作进展情况。Ⅳ级响应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1)镇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区环保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2)开通与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核实有关情况;

(3)及时向区环保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变化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4)组成应急专家组,分析研判情况。根据专家组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地方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镇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6)必要时邀请区环保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分析情况,并请求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为镇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后,应重点保护好可能受危害的居住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区等敏感保护目标。同时督促发生事故的单位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接受调查处理。

(二)响应措施

(1)实施应急处置环境事故时,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源周边应设置一定距离的防护带和疏散路线,在敏感地带(如水源地周边)设立禁区,以备在事故突发时有较安全的防护带和应急抢险行动的时间、空间,最大限度地保证生命财产的安全。

(2)环境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各小组根据分工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组织应急环境监测、应急处置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应急监测和跟踪监视监测,快速判断污染种类、污染物浓度、污染范围及其产生的危害影响,并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必要时应取得上一级环境监测部门的技术支持和支援。

(3)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发生的环境事故尽最大努力提供技术支持和物资支援;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应急处置预案,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应急处置方案。

(4)在组织实施“应急预案”过程时,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进行现场调查。跨行政区域的环境事故,由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处理。

(5)要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紧密协作,建立与公安派出所、医疗卫生、防疫、交通、通讯等部门在内的区域性协作关系。力求在短时间内实现应急反应最佳决策、行动程序和抢险措施。

五、报告制度

1、一旦发生环境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且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在发生环境事故、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须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3、重大或特大环境事故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三类。

(1)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报告形式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

(2)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上报形式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

(3)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环境事故报告的内容。

(1)速报: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野生动植物受损数量、受害面积及程度等初步情情况;

(2)确报:在速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明等详细情况。

六、后期处置

(一)总结评估

(1)镇突发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和社区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2)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编制一般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3)配合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开展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过程评价,并组织实施。

(4)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评估标准和实践经验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本部门环境应急预案。

(二)善后处置

镇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影响地镇的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制定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受害人员的安置等善后处置工作。

(三)保险

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单位,应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可能引起突发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各有关部门要为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监督管理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应强化环境应急的常态管理,并持续改进。

(一)预案管理与修订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预案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部门职责发生变化,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改完善本预案。

(二)监督考核工作机制

镇环境保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规定的职责。对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和考核情况等,应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同时,应建立对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制度。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是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较大损失的;

(3)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供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用语的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一般是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环境应急,是指为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果,所进行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行动。

先期处置,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后期处置,是指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得到基本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恢复正常状态在事件后期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

经济损失,包括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账面价值,为防止污染扩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环境应急监测,是指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根据涉及内容和范围,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

本预案中对数量的表达,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镇环保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17

一、目的

为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工作规程用于购物中心商业广场管理处火灾扑救工作。

三、消防组织结构

四、职责:

1、总指挥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管理处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5)组织落实主管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职责

1)如总指挥不在,行驶总指挥职责;

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施救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

4)承办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

3、灭火组组长主要职责

1)负责在火警发生后要迅速赶赴现场指挥灭火;

2)负责报告火灾的扑救情况;

3)负责火灾扑灭后,保护火灾现场等待调查;

4)承办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

4、疏散组组长主要职责

1)负责有计划、有步骤的将易燃易爆物品、受火灾威胁的人员、重要文件及时疏散到安全地方;

2)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的人员;

3)保证消防车辆能自由进出,保持商场内外各通道畅通;

4)承办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

5、警戒组组长主要职责

1)组织工程部人员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2)承办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援支持组组长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施救队伍;

2)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

3)负责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4)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5)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

6)承办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18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污染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职工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安全稳定的生产形势,保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油脂分公司发生的各类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油脂分公司成立水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事故的全过程负总责。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应急指挥中心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应急指挥中心电话:

2、队伍组成

(1)事故协调组人数5人,队长

成员名单:

(2)调查抢险组人数15人,队长

成员名单:

(3)治安保卫组人数6人,队长

成员名单:

(4)善后处理组人数7人,队长

成员名单:

四、机构职责

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与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事件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1.领导小组

(1)针对水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布预警。

(2)制定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方案。

(3)组织有关部门动用应急队伍,做好事故处置、控制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4)组织实施应急方案。

(5)指导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工作组

事故协调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应急预案,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工作,消除污染影响。

调查抢险组:负责水污染事件现场调查,实施现场检测,为应急事件全过程处置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报告及相应扩散模式,分析认定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污染事故;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检测、化验、消毒等,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第一时间控制现场,实施临时处理措施。

警戒保卫组:负责污染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

善后处理组:负责污染事故发生后的有关善后工作。

五、应急响应及处置

1.一般。较大水污染事件相应程序

第一步,指挥中心接到水污染事件报警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行动。

第二步,接到命令后,事故调查抢险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影响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做好样品检测工作,按照检测结果提供水污染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处理方法和事故定性意见,及时报告指挥中心。

第三步,指挥中心收到信息反馈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通报会,提出处理措施。

2.重大、特大水污染事件响应程序

第一步,指挥中心接到水污染事件报警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成立现场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迅速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监测力量集结。同时调集后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

第二步,接到命令后,事故调查抢险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影响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做好样品检测工作,按照检测结果提供水污染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处理方法和事故定性意见,及时报告指挥中心。

第三步,指挥中心收到信息反馈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通报会,提出处理措施。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在有技术保证的前提下对污染源进行紧急处置,防止污染进一步加剧。各相关部门按预案要求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第四步,在污染事件基本控制稳定后,现场指挥机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意见,迅速调集后援力量展开事故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以上各步骤按实际情况可交叉进行或同时进行。

3.应急结束

经现场监测人员连续跟踪监测,水污染事件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质指标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下,现场指挥机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经请示应急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发布应急工作结束公告。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1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和防范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政府及市安委会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区(县)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各区(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学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加强社会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全市冶金、建材、有色、轻工、机械、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发生或可能发生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发生一次性死亡(含失踪)3~9人,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各区(县)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市政府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3)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省相关预案执行;

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

2、应急组织体系

2、1应急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由市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市安委办、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财政局、卫健局、国资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气象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发生事故企业的主管部门、事故抢险单位主管部门、事故所在地区(县)政府主管领导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事发地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各区(县)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本级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指挥部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和政策。(2)分析灾情,确定事故救援预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向救援部门发出各种救援命令。

(4)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5)负责内外信息的接受和发布,向上级救援机构汇报事故救援情况。

(6)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演练和指导。(7)负责检查督促各救援部门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和改进意见。

(8)适时调整各救援部门人员组成,保证救援机构正常工作。

(9)负责向有关新闻机构发布事故及救援信息。(10)负责向上级部门提交事故及救援报告。2、2、2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做出相关救援决策,必要时向省和国家应急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

2、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方案,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警戒区的设置和警戒工作。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类事故救援物资运输工作,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所需的物资和设备及时运送到事故抢险救援现场。

(5)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中应由市财政解决的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所需经费给予必要保障。

(6)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遇险人员和抢救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7)市国资委:负责督促落实监管企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救援及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8)市工信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管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救援及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保障应急救援通讯畅通。

(9)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指导辖区政府和事故责任单位对有害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理。

(1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协调事故单位完成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11)市总工会: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

(12)市气象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抢救期间的气象信息发布。

(13)*武警支队:在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加事故遇险人员的营救,

(14)*消防救援支队:在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加事故遇险人员的营救。

(15)*供电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供电需要。(16)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力、物力,

确定抢险施工方案和现场抢险救援、事故抢险现场的指挥协调工作。

2、3应急专家组

市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应急专家组,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应急专家由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管理,建立应急专家库,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予以调整,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应急专家组职责:(1)参与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对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和级别进行预测,并提出应对方案。(2)受委托参与对突发事件影响的调查评估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措施和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2、4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当指挥长没有到达现场前,由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暂时履行指挥长职责。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包括:

(1)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联络各方力量处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

(2)与事故单位和市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市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

(3)组织划定涉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群众疏散、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4)协调应急救援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5)为市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决策依据。

(6)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安置人员、上报事故情况等。

2、5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现场救援指挥下设抢险救援、治安警戒、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环境监测、宣传报道、善后处置、技术专家等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

职责:负责实施市指挥部批准的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协调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清单;负责组织指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2)治安警戒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武警支队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现场调查取证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高效、有序进行;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

(3)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开展事故伤员或中毒人员急救转运、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工信局、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市供电公司

职责: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物资的联系、采购、供应、车辆及油料调配;保障各级指挥人员、抢险人员生活与休息场所;为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信息;与相关电力企业保持联络,保证事故现场电力供应;与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联络,保证事故现场通信畅通;负责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存放与保管;负责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协助调集、征用救援车辆,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证公路畅通。

(5)环境监测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气象局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土壤环境污染影响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提出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议,提出妥善处置的技术指导意见。

(6)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广播电视总台、市网信办、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

职责:维护现场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7)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民政

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健局、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

职责: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工作;负责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8)技术专家组

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

职责:参与冶金等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制订;分析事故原因、灾害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事故防范和恢复生产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工作组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替补,并及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6各区(县)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各区(县)应急指挥机构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组织体系,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一般突发事件的预警、响应、处置及善后等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预警级别

按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以及影响范围,参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事故应急预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发生死亡1至2人的冶金等工贸行业一般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1至2人死亡的一般事故隐患。

较大(Ⅲ级):发生死亡3至9人的冶金等工贸行业较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3至9人死亡的较大事故隐患。或者同一区(县)冶金等工贸行业频繁发生事故或者出现同类事故的多发性倾向。

重大(Ⅱ级):发生死亡10至29人的冶金等工贸行业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10至29人死亡的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

特别重大(Ⅰ级):发生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冶金等工贸行业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的冶金等工贸行业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3、2预警信息来源

各区(县)应急指挥部将预警信息及时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以便对应对工作提前做出部署。

3、3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预警级别、可能影响的范

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3、4发布途径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5预警准备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组织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核实、筛选、评估、分析,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应对方案和建议,提请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并通知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6预警响应

3、6、1Ⅳ级预警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报警,并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地政府启动当地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市级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市有关部门应派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3、6、2Ⅲ级预警响应

发生较大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报警,并及时报告当地区(县)级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区(县)级政府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同时上报市级政府和市应急管理部门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市、区(县)两级政府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

3、6、3Ⅲ级、Ⅰ级预警响应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报警,在Ⅲ级响应基础上,逐级向上汇报请求支援,在上级部门到来之前做好先期准备工作。

4、信息报送和处理

4、1信息报告

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灾害发生后,或收到可能发生的预警信息后,所在地各级政府及时将事故灾害信息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市指挥部通过分析研判,上报市委、市政府。

4、2报告程序和时限

在接到冶金等工贸行业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灾害类型、伤亡情况,同时予以核实,并立即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汇报,按规定时限内(2小时内)上报市委、市政府。

4、3报告方式和内容

冶金等工贸行业突发事件报告分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即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的数据及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进展情况等。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基础上,报告事件的处理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危害、社会影响、参加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以及经验和教训等。

5、应急指挥处置

根据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市指挥部设定应对四个应急响应等级。Ⅳ级为最低响应等级,Ⅰ级为最高响应等级。Ⅳ、Ⅲ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Ⅱ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组织协调,Ⅰ级响应由市指挥部指挥长统一组织、领导。

5、1基本响应

冶金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在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协调指导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现场监测、医疗救护、人员疏散、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工程抢险、安全防护、社会动员、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1)抢险救援

冶金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事发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根据事故类型及时召集、出动专业应急队伍实施救援。

(2)现场监控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控,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应当迅速组织警力进行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并控制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严防事故发生后逃匿。对逃匿者要及时组织抓捕。

(3)医疗卫生救助

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卫生救助和现场卫生医疗处置工作。

(4)交通管制

根据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5)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处置冶金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对事故发生地现场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安全防护装备。

(6)群众疏散和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包括: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实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负责实施治安管理。

(7)调集征用

根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省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备。

(8)物资保障

根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物资保障组,保证救援所需物资供应。

(9)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超出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处置能力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申请该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10)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可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5、2IV级响应

5、2、1启动条件

当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5、2、2启动程序

市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5、2、3响应措施

由各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区(县)政府关部门根据事故或险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超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市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2、4响应终止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终止IV级响应。

5、3III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当发生较大事故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5、3、2启动程序

市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5、3、3响应措施

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应对处置工作。市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事故或险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超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冶金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物资、保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市公安局: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的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确认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身份,负责有关责任人的控制及追捕,参与冶金、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交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市卫健局: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治疗。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负责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组织好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现场冶金等工贸行业产品执行标准及产品质量情况进行勘查鉴定。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冶金、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确定环境污染区域范围。

市民政局:协助地方政府做好人员安置及善后处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报道,组织对外信息发布。

市气象局:负责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做好气象应急服务。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力量处置爆炸和火灾扑救,搜救受伤人员,扑灭火灾,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蔓延。

市总工会:负责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1)市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组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应对措施。(2)市指挥部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市指挥部办公室每2小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

(市政府电话:,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值班电话:。)(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或行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派遣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5)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市政府提出请求。(6)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5、3、4响应终止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5、4Ⅱ级应急响应

5、4、1启动条件

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启动Ⅱ级响应行动。

5、4、2启动程序

市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提请指挥部副指挥长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5、4、3响应措施

由省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力以赴参与救援,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5、4、4响应终止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提出建议,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6、恢复重建

6、1善后处理

(1)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征用场地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

(2)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3)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6、2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继续跟踪和掌握设施损坏情况,收集、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及信息,及时报市指挥部。市指挥部会同各有关责任单位对事件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6、3恢复重建

各区(县)及企业自行进行恢复重建工作。

7、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各级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应具备相应的通讯条件,并确保通信畅通。

7、1、2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7、1、3应急救援现场应配备现场紧急通讯系统,与市指挥部保持通讯畅通,为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各区(县)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讯保障。

7、2资金保障

7、2、1市政府建立应急处置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为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公益宣传、应急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应急设备储备维护、奖励等方面提供资金保障。

7、3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保障,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做好应急救援必需的物料、器材、工具等物资储备工作。

7、3、1各区(县)应建立等物资储备档案,明确管理责任,搞好日常保养。同时,与专业物资公司签订应急协议,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设备充足可用。

7、3、2市卫健局:负责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等设备储备。

7、3、3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检测冶金等工贸行业质量等设备储备。

7、3、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检测等设备储备。

7、3、5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等设备储备。

7、3、6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消防器材等设备储备。

8、监督管理

8、1监督检查

市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2宣传培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运用多种宣教手段,形成合力,充分运用党委政府宣传思想文化资源和教育培训资源,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应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加大对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工作。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应注重提高职工在遇到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的培训。

8、3应急演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做好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对本企业安全全面负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4责任与奖惩

8、4、1市政府对在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8、4、2对在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不服从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责任追究。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市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并及时通过应急平台终端对本预案、数字预案、应急基础信息实时更新。

9、2应急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部门应急预案。

9、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公布实施。

县行政服务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来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办)

发布时间:20xx—08—17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20

一、指导思想: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在园内的幼儿活动或幼儿园组织的在园外进行的幼儿集体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

(一)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2、虽不属于重大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均由组长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范围

1、中毒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2、交通事故。一次性伤亡3人及以上的。

3、意外事故。一次性伤亡3人及以上的。

三、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一)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组织领导和分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二)幼儿园成立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幼儿园园长(蔡x)

副组长:分管安全园长(王x)

成员:保健老师

年级组长(汤x、潘x、李x、潘x)

事故发生后,组长、副组长未到现场前,根据事故类别,由保健老师负责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三)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成立善后处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对伤亡幼儿的处置。

四、幼儿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长发布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预案的实施;

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幼儿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20”紧急报警求援,同时报告区教育局,区政府办公室。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和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协助单位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扎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事故报告还应由领导小组填写报告单。

(二)现场保护。在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

六、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本《预案》分设三类事故处理方案。

1、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局交警大队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2、食物中毒事件,按照区卫生局的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3、突发意外事故,按照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的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七、事故应急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投入运作,组长及各组成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有关部门。

(二)协调公安部门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协调卫生部门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八、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我园幼儿开展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发生后,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我园平时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预防大型集体活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教育全体人员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向“110”或“120”紧急报警求援,同时向教育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五)本预案中各类事故的发生可能并发相关的次生事故和衍生事故。一旦发生,应启动相关预案。

(1)火灾、爆炸、建筑安全事故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届时,启动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爆炸事故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届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3)水灾安全事故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故,届时,应启动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21

为保证超市正常运营,提高超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

总指挥:店长

副指挥:值班课长

成员:班组长及超市员工

二、职责:

1、总指挥职责: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事故人员、安排检查现场、保护留样食品、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副指挥要每天组织人员巡场,监督并检查各区域食品质量,如果发生食品质量事故立刻报告,对区域食品展开全面检查,抢救事故人员解决善后工作。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方便有关部门调查。

4、在班组长及员工每天不定时检查食品保持期,对临期及过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实行流通企业主要质量负责人应急管理制度。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总指挥迅速组织将遭遇事故人员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积极救治。

3、副指挥负责封存事故现场,马上通知防损部迅速调取并保存相关视频资料备查。

4、在班组长马上联系销售对象,实行食品召回;对召回食品实行就到封存,等待处理结果。

5、总指挥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6、对可凝食品进行封存,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马上联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报告,对已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进行检查。

7、积极配合工商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追食品来源追查。

8、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22

为进一步健全雁江工业集中发展区园区安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机制,快速、科学地进行风险事故应急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为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的工作和园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增强防范突发安全、环境风险事故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园区辖区内各类危险源、污染源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全面覆盖。对园区内各类安全危险源及大气、水体、固废、噪声等各环境要素全面覆盖,全面监控,以保证安全、环境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

(三)突出重点。对园区重点安全危险源、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

三、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雁江区工管委安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挥长:曾科工管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指挥长:许正工管委党组副书记

李刚工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吉生工管委党组成员

龚定洪工管委副主任(挂职)

吴世英工管委副主任(挂职)

成员:尹开境、卿太华、秦兆润、唐龙、龚建、龙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刚同志兼任。应急救援处置建立6个专门小组:

1.现场处置组:组长:曾科,成员:许正、杨吉生、李刚

2.专业抢救组(应急救援组):组长:李刚,成员:唐龙、尹开境、卿太华、李德志、邓华锋、杨名德、李必虎、鄢意力、张跃

3.警戒保卫组(风险源控制组):组长:许正,成员:李亮、龚建、邓绍如、林桂勇、林刚

4.医疗救护组:组长:龚定洪,成员:侯智勤、杜艳丽、王显刚、张艳、唐薇、陈萍、任婉萍

5.后勤保障组:组长:杨吉生,成员:付琼英、龙萍、邓绍玉

6.事故调查组(信息发布组):组长:吴世英,成员:秦兆润、田伟、胡华刚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长: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部署指挥。

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联系,实施决策。

3.指挥部:负责研究重特大事故应急问题处理。

4.指挥部办公室:协助正、副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长、副指挥长命令的下达及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供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检查预案模拟演习,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做好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的报道,统一对外发布经指挥部审定的事故信息,办理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事宜。

5.现场处置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

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6.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如灭火、

人员搜救、工程拆除等。

7.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格控制伤亡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8.医疗救护组:负责设立现场救护场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9.后勤保障组:负责排除各类通讯故障,保证现场指挥的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负责指挥抢险人员的物质保障,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运送、疏散人员,协助处理伤员救护工人。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

10.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小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事故发生后,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专门小组要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组织力量抢救,组织人员疏散和设施处置,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在应急抢险中,各小组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服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四、预测、预警

在得知突发安全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办公室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努力控制安全重大危险源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继续扩大,对突发安全环境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把初步认定的情况及时上报。

五、应急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后,指挥部必须用最快的时间和有效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处置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前段时间、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六、响应程序与协调内容。

(一)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安全环境风险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应急处置办公室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

2.紧急调配应急处置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的条件: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安全事故隐患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受伤人员得到治疗等。

属于启动上级预案的,应按上级的决定办理。

应急结束后,应由应急处置办公室按规定进行事故现场处置和事故情况调查、上报,接受事故调查部门的调查及处理,同时形成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总结报告,并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23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变发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种发生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果断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街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长:负责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工作。

成员: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和饮用水的切换工作。如遇到污染事件,应严格落实报告制度,负责及时向总务负责人或安全保卫科负责人报告,再由学校负责人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制水生产厂家。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24

为了贯彻落实《池州市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冬季冰雪等恶劣天气下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障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雪灾等恶劣天气所造成的各种危害,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预防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重大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目的

健全和完善全区道路运输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应对重大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全力、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突发事件扩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秩序健康发展,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三、工作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确保运输安全。

四、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内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五、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成立贵池区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下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指挥部。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根据上级部门指令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应急命令,指挥、调度、督促各部门开展应急运输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2.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所在工作组的工作,带领有关成员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组织运输任务。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协调工作,向指挥长报告工作相关情况。综合各组情况,传达指挥长的命令,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善后工作。

4.应急指挥协调组职责:负责防范冰雪应急的整个信息、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组职责:组织安排运力储备,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和人员,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滑链条等安全措施,协调解决在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应急救援保障过程中公路、桥梁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7.后勤保障组职责:及时掌握和了解救灾情况,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做好救灾资金的储备和抢险物资、工具的购置及后勤保障。

8.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以及由此引发的公路上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及时收集、监督、指导交通系统对防抗雪灾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9.值班联络组职责:坚守岗位,安排并督促值班人员按要求值班,在接到救援报告或指示后迅速传达到指挥部办公室随时保持同指挥长、副指挥长、各保障组、上级有关部门及各单位的联系,收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值班记录。

(三)应急组织

1.贵池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组建一支20人的'小分队,由运输保障组统一调度,负责全区县乡道的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并指导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加强乡村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应组建相应的应急分队,实施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应急管理。

2.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组建客、货应急运输小分队。一是从客运企业抽调10辆技术性能优良,合计客位300座以上的班线客运车辆,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客运应急小分队,负责全区道路旅客应急运输,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客流应急运输,严防旅客滞留;二是从货运企业抽调10辆1-10吨和10辆10吨以上技术性能优良的车辆和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货运应急小分队,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全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的应急运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对客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恶劣天气期间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3.交管站各自以原建制组建成应急救援小分队,加强对全区运输市场实施动态监管,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全区主干道路面流动巡查工作。交管站以辖区为单位,落实好源头管理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本辖区内道路流动巡查工作。

4.海事部门加强对辖区渡口的监管,配合镇、街政府落实好对渡口的日常监管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渡运。

(四)应急物资储备

运管所负责督促客、货运输企业为已确定的应急运输小分队的应急车辆配备防滑链等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提高应急车辆安全运营能力。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为全局应急救援车辆配备防滑链等设备,保障在应及时车辆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同时配备足够的砂石、工业用盐等防滑及融雪物质,以备应急之需。

六、应急响应

在出现强降雪天气,道路雪阻结冰、旅客滞留等情况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应急领导组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根据气象预报信息,应急领导组及时对当前天气状况给交通安全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召开应急工作会议,部署应急工作。

(二)及时发布气象预警,督促各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小分队人员及装备24小时待命。

(三)出现雨雪等恶劣天气,给道路正常通行、旅客运输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时,各单位要根据领导组的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小分队开展应急工作。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组每日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力量和装备,安排部署应急处置任务和措施,必要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应急预案。

七、应急要求

(一)各保障组要完善应急处置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以赴确保县乡公路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单位要立即动员起来,对于桥梁和急弯、陡坡路段的积雪结冰,应急小分队及相关设备设施要迅速赶赴现场,撒布必要的防滑材料,开展除雪、除冰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全体运政、路政执法人员要立即上路巡查,各交管站、养护道班要24小时在岗,险情没有解除前不得擅自离岗。

(二)要切实加强公路客运安全管理。运管所要进一步加强“三关一监督”工作,确保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运输安全。各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随车配带防冻液、防滑链、三角木等防冻防滑器材,教育驾驶员安全谨慎驾驶,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确保安全。出现雪阻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时,一要及时停运省际、市际客运班线;二要停运路况较差的农村客运班线;三是因雨雪天气影响正班车辆及时返程,客运站出现旅客滞留时,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客运企业应迅速安排应急运输车辆进行疏运。

(三)应急预案启动以后,各单位要立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出现突发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小分队及其它力量迅速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共同做好灾害应急工作。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25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指挥体系,确保发生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时,全行业各单位能密切协同配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有效控制或减轻环境污染。

二、基本原则

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协同应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措施科学、信息共享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运输企业(包括客运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下同)引发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四、启动条件

(一)因危险化学品运输发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库、湖泊以及土壤等地表水体大面积污染事件。

(二)因危险化学品运输发生泄漏,受污染区域内存在人员伤亡、污染损失严重的事件。

(三)因汽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造成的人员伤亡、污染损失严重的事件。

(四)因客、货运输过程中诱发的其他严重环境污染事件。

五、组织领导

(一)指挥机构。县运管局成立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统一指挥,下达、启动各级预警预案指令,深入现场指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运管局维管股,在县运管局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统一指导全县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综合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救援预案实施,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情况,控制相关舆情,统一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统筹协调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二)工作机构。仪陇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应急处突组、应急运输组、后勤保障组和事后处置组。

1、应急处突组。主要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后,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指令,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协同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实施现场施救。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设置警告警示和限速标志、减速带以及避险车道等,为应急救援物资、疏散人员提供道路运输保障。处置临时事务并向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有权直接调度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各类机具和管理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应急运输组。主要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后,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指令,组织抢险救援运输车辆和人员,运送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快速赶往事发现场,保障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运行安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后,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指令,快速组织采购救援物资,统筹救援资金,安排后勤人员,协调急需专业救援人员,提供后勤保障,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事后处置组。主要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后,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指令,协助卫生部门抢救伤员,实施受污区域卫生防疫工作。协助环保部门控制环境污染。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做好安抚工作。调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事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组长:

成员:

六、预警响应

(一)应急预警。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引发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工作,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突发环境事件波及范围、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时发布预警或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组织实施相应的预警行动。

(二)应急响应。道路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组织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立即启动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以及环保、消防、卫生、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报告,及时下达应急指令,安排各工作机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和协助地方政府进行应急救援。

(三)现场控制。道路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急处突组到达污染事件现场,快速与相关部门组织施救,初步分析污染事件原因、发展趋势、影响范围,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协助环保部门开展应急监测,调查污染情况,掌握引发环境事件的类别和特性,受污染区域及可能涉及范围,控制污染事故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同时向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

(四)安全防护。根据环境污染源的特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各工作机构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在涉及到的范围设立警戒区,在警戒区域的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警戒,除应急救援人员外,禁止他人进入警戒区,在通往事件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根据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影响范围及程度,事发地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要协调相关部门确定事发地周边居民疏散范围及方式,迅速安排专人对周边居民实施紧急疏散,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要协调属地政府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对受灾居民实施安置,并配备必要物资及应急装备,选择有利地形位置设置急救点,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并配备具有防污染功能的救援器材。

(五)组织保障。分类建立仪陇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突击队,突击队员由相关客(货)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分管安全、环保的领导和对应科(室)人员组成,突击队归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队长由县运管局维管股股长戴吉龙同志担任,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行动。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经费,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事件处理经费,所需经费由相关客(货)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在自由资金中单列,确保随时调用。适时组织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培训和演练,由县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办公室负责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现场应急能力。

(六)后期处置。突发事件处置结束一周内,参与处置的各工作机构应将事件处置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县运管局道路运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适时组成事件处置调查评估小组,开展事件原因分析、事件责任调查评估,形成内容包括记录污染事件过程、污染范围、周围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途径、危害程度等书面报告提交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及时归纳、整理,形成全面总结报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档备案。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26

为深入加强我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我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谢明华

副组长袁向阳赵健冷新昌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条件:学校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②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局体卫科,同时报市疾病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3、汇报内容:

①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③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④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计划、措施。

四、学校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预防办法

1、学校必须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

2、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学校师生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制定学校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5、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和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7、学校要根据供水方式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管理要求执行:

(1)保暖桶或锅炉贮水

学生饮用学校贮存在保暖桶或锅炉的开水,是最常见的用水方式,应做到:

①水质符合《生活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xx);

②有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③有定期清洗的记录;

④清洗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⑤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2)桶装饮用水

学生饮用桶装饮用水应做到:

①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②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③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④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的记录;

⑥饮水机清洗宜请专业机构进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⑧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3)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有房顶水箱的学校应做到:

①房顶水箱每学期由专业机构清洗消毒并备案;

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房顶水箱加锁加盖;

③保持设施周围环境清洁;

④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抽检水样。

五、学校发生饮水污染事件报告程序和联系方式

1、报告程序:

市政府←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市疾病控制中心

2、联系电话: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27

一、《预案》的目的及适用范围

1、《预案》目的:为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及时准确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在事故发生时的工作职能,确保能安全、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提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急能力及事故防范意识。

2、《预案》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在运输原油、成品油、工业污水等危险化学品过程中所发生交通、火灾、环保事故的应急工作。

二、《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能

1、分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分公司副经理同志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调度室。

2、分公司成立应急小组

疏导小组:

救援小组:

抢险小组:

警戒小组:

3、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小组职责

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职责: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应急预案;调派应急力量、准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事故发生时,发布应急命令和信号,并迅速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事故所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协助进行应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况、确定对策,组织人员迅速展开事故调查,总结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应急小组职责:当重、特大事故发生时,服从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和地方相关部门的指令,统一行动,积极实施疏导、救援、抢险、警戒工作;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负责事故损失统计上报工作。

三、应急反应和行动

1、分公司生产调度室接到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及时向总指挥长和副指挥长汇报,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经总指挥长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通讯的保障。在处理应急情况期间,调度室不许离人,分公司办公室及相关人员的通讯保持通畅。

3、应急信息的传递。调度室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向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4、应急工作地协调。分公司指挥长与副指挥长积极调派应急车辆与应急人员,监督和检查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

5、应急交通工具的保障。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确定专用车辆,并根据情况随时增加,驾驶员接到命令后应24小时待命,并确保车辆的完好。

6、应急人员的组织。应急处置主要依靠本公司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及骨干力量进行自救,当需要支援时,由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求助,必要时,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向地方政府求助。

7、应急物资的组织。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的情况多渠道筹集应急灯、药品、饮用水、食品及各种抢险工具等物质,必要时,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向地方政府求助。

8、加强现场保卫工作。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安排专门人员保护现场,事故现场要及早规划处警戒区域,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并要确保自身安全。

9、分公司财务组和安全组应做好事故损失的统计工作,以便事后申请保险赔偿工作。

10、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时总结应急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对应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团队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团队及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28

一、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有准备、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根据分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只适用于炼铁厂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危险源点确定

各高底压配电室、电缆沟、高炉主控楼地下室、皮带运输系统、液压站、主抽风机房、各润滑油站、润滑点、主控室、喷煤煤场、煤粉仓及直接相连的喷煤系统、煤气储备、净化及运输系统等,遇引火源或设备老化及操作不当容易造成火灾的位置。

四、炼铁厂义务消防队

队长:

成员:

五、事故处理、报告程序

1、事故处理

1.1油脂类着火,当班人员及炼铁消防队员用干粉灭火器或消防沙进行灭火。通知当班调度、车间主任,根据火势情况然后通知总指挥,由当班调度通知公司总调。

1.2电器着火,当班人员应首先断开电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扑救的同时,

1.3煤气设施着火,当班人员应及时上报调度主任和煤气防护站;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蒸汽,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闸阀,以防回火爆炸,直径小于150mm的煤气管道走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1.4焦炭、原煤着火,小范围着火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员工及炼铁厂消防队员自行灭火,大范围火警应报告公司调度室或经总指挥批准直接报警。

2、报告程序

2.1当班人员发现火灾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首先通知当班调度、厂消防队、本车间主任、总指挥,根据火势情况由当班调度通知公司总调。

2.2当班人员发现火灾火情较大时,可直接通知总指挥、总调或直接报警。

报告完毕,应当在事故现场适当位置设置警戒,并安排人员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护车。安排事故处理人员后,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并及时清点人数,解除警戒。

六、应急响应及措施

1、接到火情情况之后,总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所有小组成员立即进入抢险救灾状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不得离开厂区,轮流值班。

2、厂消防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汛情现场,并携带必要的工具、材料。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进行灭火。

3、层层建立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火情、人员伤亡、道路疏通情况、电力、设备、通讯等设施损坏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在通讯联系中断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4、对于重点要害部位出现火情时,如主控室、配电室、液压站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情扩大。

5、在进行灭火过程中,应避免发生烧伤、烫伤、其他事故的发生。

七、应急善后处理

1、应急救援之后应当立即清点人数,清理现场。

2、在总指挥的统一部署和车间领导的直接安排下迅速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3、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4、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对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评审工作,组织进行预案修订。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29

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或发生时的扩大蔓延,酒店设消防总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酒店消控中心。总指挥由执行总经理或夜间值班经理担任。如果发生火灾,总指挥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权力。其处理规范如下:

1.火情报警。

任何人在酒店发现异味、烟火、不正常热度等火险,都有责任及时报警,视火情报警。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发现火情打店内报警电话(8012),及时告知消控中心。报警时要讲清起火的具体地点,燃烧何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

2)如有可能应先灭火,然后报消控中心,并保护好现场。如火情不允许,应立即打碎墙上的报警装置报警,同时拿上本区域的轻便“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

3)发现火情时绝对不能高喊“着火了”。如果火势较大,必须迅速报告酒店总指挥决定。

2.火情确认。

1)消防控制中心接到报警器报警,或电话报警后,应立即通知房务部经理携带钥匙赶到现场,同时行政经理带领保安员携带对讲机赶到现场。确认火情是否存在,同时应携带近处可取的轻便“灭火器”、做好灭火准备。

2)确认火情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如无温度可开门后察看;如温度较高,已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如房间内有客人,应先设法救人,如没有人,应做好灭火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3.火情通报

1)消防控制中心立即通知总机,告之火情确认,然后由总机按程序进行操作。行政经理带领保安员携带对讲机、应急灯赶到现场协助指挥人员工作。

2)总机按以下顺序迅速通知有关部门:

一级火情:出事部门、房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行政经理或值班经理。

二级火情:总经理、(值班经理)、行政经理、房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及各分部门经理、着火部门及其他部门。

4.领导指挥机构。

发生火灾时迅速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灭火自救工作。小组成员:由执行总经理、行政经理、值班经理、工程部经理、房务部经理、餐饮部经理等组成,其主要任务是:

1)组织指挥救火,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向119报警。

2)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发出疏散命令。

5.义务消防队行动

火情确认后迅速通知酒店义务消防队员接到通知立即到指定地点集合待命。其行动方法是:

1)义务消防队负责人向队员简单介绍火情,分配任务。

2)义务消防队员推消防车或其它灭火器材,乘消防梯或跑楼梯直奔火灾现场;或在着火层的下一层下电梯。

3)迅速派两名队员沿疏散楼梯小心上楼、观察情况,如认为安全,可使用消防电梯将灭火器材送到出事楼层,然后将消防电梯送回一层,如消防电梯不能使用时,必须跑楼梯送消防器材到出事楼层,供消防员和其他人使用。

4)迅速组织派员按救火程序实施灭火,并将工作进展报告指挥部。

6.各部门应采取相应行动:

1)保安部行动:

保安领班携带对讲机迅速到消防中心接受救险总指挥部的命令;

保安员人员维持秩序,控制酒店大门,阻止外人进入酒店以防不测;

2)工程部行动;

工程部经理迅速赶往消防中心,接受指令;

工程部应根据火警部位,迅速切断相关电源;

工程部各岗位员工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各种工作准备;

其余主管和员工立即赶到现场,按指令进行救火。

3)房务部行动:

部门经理迅速赶到消防中心接受指令;

楼层主管、服务员带钥匙赶到现场待命;

房务中心人员应保持镇定、冷静、坚守工作岗位,并向救险总指挥部报告失火楼层住的客人数。接受统一指令,安抚或疏散客人。

销售部门负责与急救中心取得或保持联系,及时抢救伤病人员。

4)其它部门行动:

1)接到通知后,各部留足岗位人员后,其余人员在岗位待命;

2)积极、有条不紊地整理帐目、文件、资料等,该上锁的锁好,能随身携带的准备好疏散。

7、必要时的客人疏散:

根据以上决定是否需要全面疏散客人,疏散命令由总指挥下达。具体实施办法是:

1)消防控制中心负责用紧急广播逐层通知;先通知着火层上面一层,其次是着火层下面一层。广播通知时千万不得将紧急广播同时全部打开。

2)房务部经理及客房主管负责组织客房服务员,引导客人疏散。

3)房务部经理负责组织人员将疏散下来的客人安排在安全地点。

8、与专业消防队配合

如果已向消防大队119台报警,各部门密切配合专业消防队行动,具体办法是:

1)各部门接到火情通知后,除按指定任务执行外,其他人均应原地待命,等候指示。

2)保安人员负责维持好门前秩序,根据情况疏导门前车辆,以便消防队顺利到位。

3)保安负责人,立即派人到门前引导消防队赶到出事现场。

4)工程部派人到门前,在消防队到场后,介绍消防水源和消防系统情况并视情况或按总指挥的命令决定断电、断煤气。

5)专业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指挥要将指挥权交出并主动介绍火灾情况,根据其要求协助做好疏散的'扑救工作。

9、善后处理工作

火灾扑灭后,要做好以下善后工作:

1)各部门要清点自己人员,看是否全部撒出火险区域。房务部要清点客人,防止遗漏。

2)工程部视情负责与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等单位联系,销售部要与医院联系。

3)餐饮部视情况准备食品饮料,安排好疏散客人的临时生活。

4)工程部在火灾扑灭后,应及时关闭自动水喷淋阀门,更换损坏的喷头或其它消防设备、并使所有的消防设施恢复正常。

5)行政办公室负责保护现场和酒店的财产、人员安全,并重新配备轻便灭火器。

6)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A.当火情由酒店组织力量可以扑救时,不惊动消防机关。

B.总指挥部设在消控中心,总指挥由总经理或(夜间)值班经理担任,所有命令由其下达。

C.火情发生后,所有对讲机应处于待命状态,当总指挥呼叫时,要用简明的语言,准确报告情况。

D.房务部在实施疏散计划时;要将客人按顺序排列,从消防楼梯疏散,绝对不要等待电梯。电梯只供义务消防人员,专业消防队员使用。要防止不知火情危险的客人再回到他们的房间,疏散中不能停留、堵塞通道。

E.客房服务员负责指导检查疏散情况、检查内容包括:

F.床上、洗澡间是否留有末听到疏散通知的人;是否留有行动不便的老人;是否留有末熄烟头和末关闭的灯;主要出入口是否关闭。

2024突发应急预案篇30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定义

1.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原因、性质和机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攻击类事件:指网络与信息系统因计算机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造成校园网网站主页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不良信息;应用服务器(如办公系统、财务系统等)被非法入侵,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版权并已造成严重后果等,由此导致的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2.故障类事件:指网络与信息系统因计算机软硬件故障、人为误操作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死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3.灾害类事件:指因洪水、火灾、雷击、地震、台风等外力因素导致网络与信息系统损毁,造成业务中断、系统死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学校成立校园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及时,快速地协调,处理各种事件或者事故;及时响应,处置市、县教育信息网管中心的预警和问题通报,每天工作时间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如遇特殊时期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处置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和网管员组成,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网管员为组员,同时在每个年级设立信息联络员。

二、预防措施

1.对校园网络现有信息系统和今后新建设的信息系统,参照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按照最终确定的保护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2.建设安全事件预警预报体系和校园网络安全工作值班制度,加强对学校网站和应用服务器的监测、监控,加强安全管理,对可能引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有关信息,要认真收集、分析判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

3.一旦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事件危害程度,并立即将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属于重大事件或存在非法犯罪行为的,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4.特殊时期,可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由网络管理中心进行统一安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网络和信息数据采取加强保护措施,对网络进行不间断的监控。

三、处置程序

1.预案启动

在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后,网络管理中心应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鉴别事件性质,确定事件来源,以确定事件范围和评估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确认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后,对事件进行处置和上报。

2.应急处置

初步确定应急处置方式,根据事件引发原因分为灾害类、故障或攻击类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灾害类: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故障或攻击类:判断故障或攻击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信息系统与攻击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攻击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网络管理中心应对服务器重要信息定时做好备份,提高信息存储安全应急响应能力。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设备维护记录,保证设备高效稳定的运行。按照事件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传播:要求所有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都要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升级打系统补丁,确保能够清除病毒。一旦发现有病毒大面积传播应及时寻找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类型、性质、可能的危害范围。为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保护健康的计算机,必要时可关闭相应的端口,甚至相应楼层的接入层交换机。

(2)外部入侵: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评价入侵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对入侵不成功、未造成损害的,且评价威胁很小的外网入侵,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的IP地址的访问。对于已经造成危害的,应立即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带来恶劣影响。

(3)内部入侵:通过上网安全认证系统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MAC地址、使用人、所在办公室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并及时通报相关科室负责人。

(4)网络故障:管理员对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设备维护记录,保证设备高效稳定的运行。一旦主服务出现硬件设备故障,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启用备份服务器,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并对原服务器进行及时的检修,在修复后将替换备份服务器继续运行,以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必要时向计算机网络公司求助技术援助,并优先保证主要应用系统的运转。

(5)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事件,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3.应急处置后续处理

(1)在进行最初的应急处置以后,应及时采取行动,抑制安全事件影响的进一步扩大,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同时要确保应急处置措施对涉及的相关业务影响最小。在发生网络故障时,优先保证关键部门的网络畅通。

(2)在事件被抑制之后,通过对有关事件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确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彻底清除。

(3)在确保安全事件解决后,要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服务,恢复工作应避免出现误操作导致的数据丢失。

4.记录和上报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在事件处置工作中作好完整的过程记录,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保存各相关系统日志,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5.结束响应

系统恢复运行后,网络管理中心对事件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流程和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对响应流程、预案提出修改意见,总结事件处理经验和教训,撰写事件处理报告,同时确定是否需要上报该事件及其处理过程,需要上报的应及时准备相关材料;根据情况需要上报公安部门的由办公室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