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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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通用14篇)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篇1

一、成立中考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对本考场的各项备考工作与考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检查、督促与指导,对本考场考试工作负责。

二、突发事件处理细则

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

考场主考

光明新区教育体育科

深圳市招考办

1、试卷运送

学校必须准备三辆车,两辆为运送试卷专用车(其中一辆为警车),一部作为机动车辆,运送试卷的车辆及保密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好试卷领取手续,直达指定的保密室,中途不得搭载无关人员。

运送试卷车辆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堵塞,应立即报告主考,并向上级招生考试部门汇报,并立即调动备用机动车辆到出事点接应试卷。试卷运送途中发生失窃、泄密,保密人员立即报告主考,并向上级考试部门报告,如隐瞒不报的追究保密人员责任。每天考试结束后,保密人员负责把当天试卷安全送回新区保密室,并办理好试卷移交手续。

2、周密部署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试卷的保存及取送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

(1)保密室必须做到“二锁(柜锁、门锁)、三铁(铁门、铁柜、铁窗)、四防(防盗、防火、防水、防潮)”。

(2)试卷进入保密室后应做好移交手续及登记。试卷在保密室期间,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同时保证至少有两名保密员现场监视。

(3)考试期间,保密室钥匙必须分开由两名保密员掌管,不得单人掌管或移交给他人,如有违反追究保密员责任。

(4)保密员做好试卷、答题卡的交接工作,试卷交接必须做好登记、检查、办理移交手续。交接时,检查试卷密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须迅速查明原因,并上报主考和市招办。

(5)开考前30分钟(语文、英语开考前40分钟),两名保密员押送试卷到考务办公室,做好试题的的分发工作,同时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做好登记。

(6)每天考试结束后,把所有试卷、答题卡全部安全送回新区

保密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7)如发生泄密行为或试卷遗失现象,应立即报告主考,并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同时第一时间向上级考试部门报告。

3、保持交通畅通,防止由于交通原因引发考生大面积迟到

(1)考前40分钟联系考生学校领队

(2)如考生大面积迟到:

①报告主考

②通知所在学校

③迅速联系交通部门

4、做好气候突变的应急措施。

如遇大风雨,保卫人员应指挥送考生的车辆进入校内;考生在离教学楼较近的地点下车,尽量避免被雨淋;总务处要准备10把雨伞,10条毛巾、5套衣服,提供给有需要的考生;由于恶劣天气,造成一楼候考学生过多,则可让考生提前上楼候考,但不得进入试室。

5、保证供电正常

考试期间电工在办公室待命。如遇停电:

①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启动发电车发电

②如遇听力考试,则立即启用备用直流电源为广播系统继续供电

③报告市招办,请求延时。

6、食堂保证食品安全

①发现部分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校医室进行初诊,对于病情严重的患者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②迅速向新区教育体育科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⑤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7、安全保卫人员加强考场巡查,防止学生之间出现纠纷

安全保卫人员在候考期间、考试结束之后应加强考场巡查,避免学生之间出现吵架、斗殴等影响考生情绪或造成身体伤害的纠纷。发现吵架、打架现象,考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制止,并通知负责考场安全保卫的干警和学生所属学校的带队老师,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避免纠纷进一步恶化。

8、考务突发事件处理

考场中的考务突发事件,严格按照《20xx年深圳市中考考务偶发事件处理预案》(附后页)中的处理办法进行。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篇2

一、组织领导

学校校长、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少先队负责人。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2、学校教导主任、政教处主任或大队辅导员

三、处置措施

1、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建筑物或构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电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电线断路起火、发生火灾事件、活动特别拥挤且无序进行、人员伤亡、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由校长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发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应急预案起用后,领导小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3、如果师生出现伤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国华中心卫生院救治,情况紧急报警求助。

4、立即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碍,引导人员分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5、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

四、注意事项

校长应根据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快速、有效地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供电影响,维护员工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河南省电力公司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对和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

1.2.2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门制定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框架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门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要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3.2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事故预防工作。单元目标预案要由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做到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1.3.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电力建设过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注重资源整合与兼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3.4自救为主,反应迅速。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依靠和发挥各应急专业队伍在处置生产安全事件中的突击队作用,并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资源,做到自救为主,反应灵敏迅速。

1.3.5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在公司电力建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办公室统一领导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措施果断。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大型施工机械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等有关电力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2)组织制订公司在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等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改;

(3)发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造成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

(4)指挥协调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5)报道、通报和发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进展情况。

3事故分级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重特大机械设备事故:

3.1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0~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数额3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出力的安全水平的事故。

3.2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上述规定,但事故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也可定为重大机构设备事故或特大机构设备事故。

3.4职工从事与电力建设有关工作过程中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的人身伤亡。

4应急响应

4.1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公司安全监察部。

4.2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安全监察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

4.3事故发生后,突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现场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4现场救援处置

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公司报告,必要时提请公司申请社会支持与援助;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监察部负责,承接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报告;协调各专业组的应急处理工作;协调社会支持与援助;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保卫部负责,协调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管理、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新闻报道组:由政治工作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察部负责,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5.1.1现场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在班组安全员或受过紧急救护培训人员的带领下,组成现场临时急救小组,立即地开展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并及时向有关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急救医疗支援。

5.1.2现场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紧急情况后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1.3公司应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落实人身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5.2装备保障

5.2.1公司保证事故应急经费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5.2.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统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机具的分布情况及状况,并能够随时调用。如作业车辆、起吊设备、越野车辆等机具。

5.3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救护技能。

6改进措施

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后,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7附则

7.1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本预案与同时发生的其他事故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7.2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7.3本预案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篇4

为进一步加强动力区的环境信访工作,动力区环保局制定了环境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从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等五方面规定了我区一旦发生环境信访突发事件应如何处理的具体做法,从而为及时有效处置环境信访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切实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安定提供保障。其主要是:

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导致或可能导致重大信访问题的污染扰民事项,以及因污染扰民问题而发生的群体上访事项。

工作原则:一是预防为主,做好排查工作。二是信访科查处,监察队分片监督管理做好预防工作。三是教育疏导,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四是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果断处置。

组织机构:为了将环境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到实处,动力区环保局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

责任分工:环境污染扰民事项的处置,行动小组快速赶到现场,完成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积极与上访者沟通,做好稳定工作,及时反馈相关查处意见,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群体性上访事项的处置,行动小组快速赶到现场,做好劝返接回工作;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责任单位的,由区环保局统一安排,相关责任单位一并到现场共同完成劝返接回工作;有过激行为的,协调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适时汇总接待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及时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保障措施:一是制定应急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水平和能力。二是准备充分,联络通畅,行动迅速。三是行动小组24小时听从12369环保举报中心调度,对突发事件做到及时、妥善处理。四是处置突发事件后,要继续依法完成相关案件的查处和反馈等后期处置工作,努力使处理结果一次到位,不反弹。五是驾驶员轮流值班,值班司机手机24小时开通,确保应急人员及时到达现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篇5

为了预防和减少园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可能引发园外集体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发园外集体事故的原因很多,比较复杂,有园方教育管理和幼儿方面的因素;也有车辆和活动场所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

1、园方未对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带队教师疏于管理。

3、幼儿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

4、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员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

5、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二、预防办法

1、出发前,通过各种途径,家园小报、家园园地等家园一致地对幼儿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贯穿于本次园外集体活动的全过程,尤其是穿越马路时,教师要有防范措施。

3、幼儿与教师穿着校服,统一着装,活动前检查好幼儿穿戴,便于认领、识别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4、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园外集体活动服务。

5、师检查门窗,站在车辆重要位置中。每辆车配有一位负责人。

6、活动前,园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查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把园外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旅行单位为此次活动购买保险。

三、处理程序

在园外集体活动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园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幼儿送往就近指定的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

4、如果事故由园方管理和幼儿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园内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幼儿园要与活动场所、组织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一般事故三天书面报告局办,重大事故立即报局办、可先口头后书面。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篇6

为加强值班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各类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项应急工作的协调开展,确保公司及员工财产和人身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X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着预防为主,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安全与稳定。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态度明确,区分性质,严格纪律,讲究策略,措施得力,处置果断,防止事态扩大。

二、报告制度和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视情况迅速拨打110、120、119应急电话(110匪警、120救护、119火警)。

2、值班人员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如下: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消防应急预案

1、发现火警后,在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迅速扑灭火源,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信息后立即组织抢险,并视火情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2、保障安全通道畅通,有组织的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应井然有序,避免拥挤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如有人被火围困,需立即组织力量抢救。

4、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极力抢救财物,降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二)食品卫生应急预案

1、如发现生病员工,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

2、通知员工所属部门领导,以便及时做出工作安排,配合开展抢救工作。

3、若遇员工非正常中毒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迅速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救助病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篇7

安全健康教育,学校是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也是近来犯罪分子作案较多的场所,近期全国各地不断发生犯罪分子闯入学校伤人案件,形势极为严峻。为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健全组织:

1、成立反暴力事件指挥部,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如下:

组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德育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卫生教师

2、成立学校护卫队,做好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成员如下:

队长:行政值周教师

队员:值周教师3、值班保安人员

3、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专门对学校的暴力事件进行制止。成员如下:

队长:

队员:

二、职责分工:

以指挥部为中心,下设反暴力事件应急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现场的学校领导为扑救现场的第一组织者和指挥者。

(一)、指挥办公室: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保安班长

工作职责:

1、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部门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

2、根据学校指挥部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

(二)护卫行动组:

组长:

组员:学校护卫队成员和应急小分队成员

工作职责:

1、注意现场可疑人员,一旦发现立即控制住。由值周教师负责向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报告现场情况,学校护卫队其它成员立即控制可疑人员。

2、应急小分队迅速进行增援,及时稳住或控制可疑人员。

3、应急分队成员根据情况开展对事发区域检查、搜索,做好事发区域出入口的控制工作。

(三)现场处置组:

组长:德育主任

成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在现场的其它教师

工作职责:

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

1、接到指令,组长要立即进入广播室,按要求迅速在广播室指挥安全疏散(撤离)和做好随时疏散(撤离)师生的准备。

2、接到指令后,各成员按照要求,迅速指挥师生选择相对安全又最近的路线有序撤离到安全地(教室等),在撤离过程中,发现有受伤情况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并及时开展现场救治。

3、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它破坏活动等,及时向学校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

4、防止和有效制止可能出现地惊慌、措施不当等情况,并稳定在教学区学生的心情。

(四)通讯联络组:

组长:德育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大队辅导员

工作职责:

1、要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和有关现场信息收集,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可靠消息保障。

2、立即报110、必要时报119和120。

(五)防护救治组:

组长:卫生教师

组员:及现场其它教师

主要工作:

1、抢救现场伤员,把伤员送到指定安全区域。

2、配合医疗人员开展救助。

(六)外围协调组

组长:

组员:

主要工作:

1、迅速有效控制区域各通道,特别是及学校大门口,保障道路畅通,准备随时接受指令开展工作。

2、及时疏导通行车辆,防止出现道路堵塞情况出现。

3、引导公安等工作车辆进入,并安排车位停放等。

4、注意发现、控制可疑车辆、人员,作好随时封道、封现场的准备。

(七)善后处理组:校长室、工会、德育处、办公室负责善后处理事宜。

1、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外来媒体的应对。

3、家长等相关人员的接待。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快速反应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长或副校长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果断处置。

3、预防为主原则,努力提高全校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及时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

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处置。每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组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应急小分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社发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同时报110,必要时报120、119等求救电话,不隐瞒事实真相,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严格安全保卫,阻隔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

4、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落实措施,各年级组长根据要求,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以避免学生卷入事件中。

5、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进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安及护卫组成员迅速将闹事者与围观者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

6、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并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篇8

为加强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商业法规监督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执法办)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执法办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群体上访、斗殴、盗窃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执法办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工作小组组长由执法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科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组长职责:

(1)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局机关有关处室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分管工作内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分管工作内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上级领导和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本科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本科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执法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执法办人员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上级工作组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1、救援工作组由执法办一科、二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2、疏散救护组由执法办三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

3、信息工作组由执法办法制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信息收集、报送、通知和联络。

4、后勤保障组由执法办综合科、财务科人员组成,综合科科长为组长;负责应急物资准备、检查楼内供电设施安全、提供车辆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卫组由新转业到执法办工作岗位上的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兼组长,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控制事态发展。

6、事故调查组由执法办书记负责,有关人员参加,处置结束后做好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四、报告程序

(一)当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初步分析、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指挥人以及联系方式、电话等。

(三)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要将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书面上报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

1、工作人员无论何时发现火情后,除立即报告工作小组外,要立即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灭火。

2、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办公楼内物业管理人员。

3、工作小组组长下达启动预案指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4、处置措施:

(1)救援工作组人员负责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工具,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如火势已大,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尽力控制火势的蔓延。

(2)疏散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在控制火势的前提下,尽力抢救重要物品,如:现金、帐簿、人事及业务档案。在火势无法控制情况下,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3)信息工作组人员负责通知、联络,指派专人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并随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火灾情况。

(4)办公楼内所有执法办工作人员听到或得知火警后,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如火灾现场有被困人员,要利用湿毛巾、衣物等纺织物品捂住口鼻,寻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离开火灾现场,撤离到安全地带。

(5)火灾扑救后,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二)群体上访事件

1、当发生集体上访时,负责接待人员应保持冷静,问清上访事由后,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迅速通知安全保卫组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对集体上访人员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发生冲突或争吵。

3、如上访人员较多,不听劝阻冲入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执法办其他人员要协助安全保卫组坚决阻止其过激行为,并立即向“110”报警。

4、当上访人员冲击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时,执法办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在现场维持秩序,积极协助安保人员的工作。信息工作组人员要进行跟踪拍摄、录像等工作,做到有针对性、有重点取证。

(三)斗殴等暴力事件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其发生冲突或争吵。

2、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立即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器械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工作小组指令。

3、工作小组接报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员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离现场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

4、斗殴事件中如执法办的财产或工作人员受到伤害,应拍照、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四)盗窃等破坏事件

1、发现或接报办公室内有人盗窃,应组织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则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情况,监视现场等待上级指令。

2、应急处理小组接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制止,并将嫌疑人带往问话室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五)重大自然灾害

1、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工作小组组长下达指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实施救灾工作。

2、救援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疏散救护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信息工作组马上收集信息、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报警、急救电话。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现场警戒,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险,防止天然气泄漏以及电路故障等。

3、工作小组领导成员要全力维护办公楼安全和工作人员思想稳定,随时掌握受灾情况。

4、及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受灾情况及处置措施。

六、应急保障准备

1、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切实加强现场指挥,杜绝混乱状况发生。

2、要组织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处的位置、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疏散出口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组织宣传学习,掌握本预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篇9

一、总则

(一)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除危害,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以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成立指挥中心,以附中、幼儿园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组织机构见附图。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

(四)适用范围:附中、幼儿园。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决策机构: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决策及指挥。

2、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

(二)组织体系框架:见附表1。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学院及附中、幼儿园的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提供相关信息。

(二)预防预警行动

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及技能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预警支持系统

校园网系统、电话通讯系统。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的报告顺序是:发现人-——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学院职能部门——学院主管领导。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突发事件的信息按报告顺序进行传递,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确认,分清事件的等级,由决策机构进行决策处理。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保卫处负责通信系统的维护,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并从各种媒体上获取相关信息。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机构、人员名单参见附表1;

救援药品主要有绷带、消毒水、止痛药、消炎药等;

学院车队为突发事件的处理提供急救车辆;

医疗保障主要有上级医院的帮助;

学院保卫处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学院财务处的提供财力支持。

(三)技术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队、牡丹江市传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医院、温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预案、报警电话在校园网上共享,同时在必要地点张贴;同时定期进行安全常识讲座。

2、培训:由人事处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可能涉及的教职员工进行必要的应急自救与互救教育。

3、演习:保卫处组织、实施各种突发事件的演习。根据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场所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疏散演习、应急救援演习等。频次要求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六、后期处置

(一)对在突发事件中受伤的师生员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对在事件中伤情较为严重的`,学院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发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对污染物的处理按照国家废物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发动学生捐助,同时向社会广泛求助,得到的资金由财务处统一管理。

(三)为应急人员办理保险业务,且及时理赔。

(四)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应急经验的总结,同时提出改进建议。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篇10

为及时、妥善处置我区区域内因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由此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黄岩”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__〕1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通知》和《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护企业职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企业职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黄岩,打造平安黄岩。

(一)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统一指挥、齐抓共管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二)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对有欠薪及欠薪逃匿苗头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要讲究方式方法,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中,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四)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社会负面影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分管工业副区长、黄岩公安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人民法院、信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督局、财政(地税局)、国税局、审计局、经信局、金融办、总工会、司法局、宣传部、国土资源分局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应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组织实施。

三、处置工作有关单位职责

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和完善建设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精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因领导不重视、责任未落实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欠薪情况的监控,及时处理欠薪案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大力预防欠薪,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单位加强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我区社会稳定。

(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处置工作。

2、确定应急处置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平时加强采集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建立企业信息档案,实行分片管理,做到“一户一卡”,以备应急之需;每月对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登记,做到“逐户登记,逐户排查”;发现企业欠薪,即建立预警档案,重点监控,跟踪整改,经督促,拖欠工资超过7天仍不能改正的,应当日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发现企业批量裁员、濒临破产、停业、搬迁等重大情况的,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人力社保局;开展一般性劳资纠纷调查工作,引导员工通过正当途径反映维权诉求,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和事态进一步扩大。

3、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事项。

4、完成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区有关单位职责

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

区人力社保局:发现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参与核实企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数额。做好对乡镇(街道)处置企业欠薪逃匿事件的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尽快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移送黄岩公安分局。

黄岩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及时调查逃匿企业法人有无经济违法问题,配合乡镇(街道)保护逃匿企业剩余财产,依法追查被转移的财物,寻找逃匿人员。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处置。

区人民法院:涉及欠薪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结,及时处置,尽快变现企业财产。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对当事人(主要是用人单位)的资产进行财产保全,依法启动破产程序。

区信访局:做好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信访接待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做好越级上访的劝导劝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区住建局: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现象,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督促建筑业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建筑领域欠薪保证金、签订劳动合同等制度,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人工工资直接发放制度;负责做好建筑领域的工资拖欠及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及时提供逃匿案件相关的房产信息,停止办理逃匿人员房产过户手续。

区交通局、区水利局:要加强本领域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督促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工资支付监控;负责落实本领域的欠薪保证金制度,并做好本领域的工资拖欠及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的调处工作;将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市场主体行为标准和企业资质年审工作范畴。

区市场监督局:提供用人单位的登记情况,核实企业性质和股东情况;与区人力社保局及时沟通衔接,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从严查处欠薪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

区财政(地税)局、区国税局:保证财政应急专项资金的到位,协助调查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经营状况,对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企业及时开展税收风险应对辅导。涉及出口企业,及时查明出口退税情况,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区审计局:协调社会审计机构及时做好对企业欠薪及逃匿企业财务审计工作。

区经信局:评估、摸清企业的经营状况,配合调查取证,追查被企业转移的财物。

区金融办:评估、摸清企业的财务资金状况,配合调查取证。

区总工会:负责事件现场职工的情绪稳定、思想教育和劝导工作,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区司法局:及时为企业欠薪及逃匿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做好起诉工作。

区委宣传部:及时对外公布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

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停止办理逃匿事件当事人的地产过户手续,查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出租经营场所。

四、应急处置预案的等级分类

按企业欠薪数额、涉及劳动者人数、事态复杂及其危害程度,将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一)一般等级。指涉及劳动者30人以下(含本数,下同),或者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程度较小的。

(二)重大等级。指涉及劳动者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程度较大的。

(三)特大等级。指涉及劳动者100人以上,或者工资总额6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程度大的。

五、预测预警

(一)应急值守。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紧急情况报告渠道畅通。

(二)信息报告。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和企业主管部门要严密跟踪监控,并立即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维稳办和两办信息科报告,并迅速开展维稳、求助等相关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三)预警行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旦掌握或接报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预警信息,要在对事件性质、信息级别作出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六、事件处置

(一)应急处置

1、一般等级事件的处置。一般等级的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要迅速了解情况,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应急处置总指挥,派出所副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处置指挥部由综治工作中心、经济发展办、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安监中队、工会、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税所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及时受理,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2、重大等级事件的处置。事发地乡镇(街道)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置总指挥,派出所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处置指挥部由综治工作中心、经济发展办、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安监中队、工会、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税所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区级有关部门参与处置工作。指挥部要靠前指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控制事态,并迅速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3、特大等级事件的处置。由区委分管维稳工作领导任总指挥,区政府分管领导、公安分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法院副院长为副总指挥,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结束应急。事发地乡镇(街道)确认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应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善后处理。事发地乡镇(街道)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开展调查,查清事件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限期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维稳办、两办信息科报告。

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强化预警机制。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队伍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关键。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从工作大局出发,按照核定编制人数,健全劳动保障机构,建设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督查,力求从源头上预防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群体性的事件信息反馈系统,一旦发生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反馈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尽快化解矛盾,把事件解决在基层。

(二)建立应急周转金。为保障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妥善处置,防止因资金原因引起的事态扩大,区和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区级财政安排应急周转金200万元,各乡镇(街道)不少于50万元。

(三)组织应急演练

经常性组织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演练,着重加强对于重特大事件的实战演练,增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之间的互动配合,使得各参与单位熟练掌握事件处理的程序、自身应采取的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篇11

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化解劳资矛盾,按照县治欠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千治欠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排查、多途径化解、全周期管理的原则,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密企业为重点,深入排查欠薪隐患、化解陈欠积案、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核心制度落实全覆盖,督促劳密企业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力争发现一批欠薪隐患、清理一批欠薪线索、执行一批欠薪案件,坚决守住“四个”底线(不出现群体性极端性讨薪事件、不出现重大负面舆情事件、不出现政府项目欠薪事件、不出现上级通报批评事件),实现欠薪动态清零,同时,举一反三,抓好根治欠薪国考、省考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打造“一城三区四基地”,奋力建设关天生态区、宝鸡后花园、幸福新千阳,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局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工作,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监督,县水利局决定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宏伟为组长,副局长赵东理为副组长,局属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规计股,切实掌握全水利系统各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主动到企业、工地一线深入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采取宣讲、解读政策、以案说法等形式,督促项目和企业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促进社会各界尤其是用工企业和农民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二)逐个检查,摸清底子。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八项制度”,充分发挥“防欠薪”工长和“无欠薪”管理协调组作用。

(三)借助网络,严查拖欠。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依托“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合”信息系统,强化项目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从源头化解欠薪风险。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保证线索核处率要保持在100%。

四、行动措施

(一)新建工程。查清总承包单位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单项分包企业资质情况、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查清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拨付等情况,切实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有效预防产生新的拖欠;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二)在建工程。重点查清工程款拨付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督促用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三)已完工尚未结算的工程。重点查清未结算原因、工程未付工程款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及备案程序,限期完成结算,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四)已完工并已结算的工程。重点查清未付工程款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能立即支付的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计划或协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单位要充分认清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根治欠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积极作为,务求实效。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积极化解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要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确保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加强惩戒,严格追责。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切实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高压震慑。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篇12

为积极稳妥地处置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辖区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堵塞交通要道、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三、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参与人数、社会影响程度,分为一般性、较大、重大突发事件三个等级标准

一般性突发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上访的行为。

较大突发事件: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上访的行为。

重大突发事件:50人以上集体上访的行为,或人数虽不到50人,但行为激烈、影响巨大,有冲击办公场所或有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

四、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顺利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成立XX镇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社保所、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维稳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社保所。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乡行政区域内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要求

规范农民工欠薪案件应急处置程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及时就地解决农民工合理诉求机制。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突发事件,乡社保所分析研判后,依照部门职责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同时,将事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影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与结果、公众及媒体反映等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发生越级讨薪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一)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快速、准确、速报”的原则,务必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案情概况(单位、人数、时间、地点、原因等)、影响程度和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及对处置的建议意见等。各有关责任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反应迅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

(二)启动预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对案情做出分析判断,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由领导小组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紧急情况下,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三)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30分钟内,应根据案情迅速通知各责任(包保)单位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按各自职责做好协助处理工作,通过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稳定农民工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发生较大、重大突发事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接待处置;对现场人员众多的,要求当事人派出代表反映情况,同时劝导其他人员有序地疏散,严禁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人员,及时通报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对拖欠事实不清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必要时,可启动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按规定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及时平息事态。

(四)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处理后,应督促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抓紧落实事件处理中商定的承诺,做好善后工作,并将处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反弹;依法对涉及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严肃查处;事件处理后7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乡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报告。

六、预警预报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疏导化解”的原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为突发事件处理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防患于未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把存在问题严重和投诉较多的用人单位,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重点监控。要经常排查摸底,收集信息,掌握动态,提前介入,积极做好防范工作。一旦发现欠薪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按规定及时上报。

(一)预警预报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的监督检查,重点监控农民工工资发放,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督促整改。

(二)不定期督查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不定期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用工单位提前实行重点监控。

(三)重点督查监控制度。建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督办制度,对发现的可能会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情况,确定专人负责实行跟踪督查和监控,做到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

七、其他事项

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各有关职能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对清欠工作不重视,不负责,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欠薪纠纷升级,社会影响恶劣的;

(二)对劳动者反映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三)对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辖各类企业和主管的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加强监管、检查,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篇13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xx〕48号)精神,按照《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办发〔20xx〕11号)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仁怀市“工程无欠薪”(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遵义市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重点,坚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深入开展“工程无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突破底线的事件和网络舆情,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争拖欠案件、金额和涉及人数比重逐步下降,最终实现“工程无欠薪”。

二、目标任务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无欠薪”。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零拖欠,成立“工程无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光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牵头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定期汇总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导欠薪问题化解和稳控。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动态建实台账。一是建实欠薪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乡村建设(含道路、水务、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农业产业、扶贫车间等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排查为重点,全面摸清政府性项目(含国企项目和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非政府性项目等欠薪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对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投诉登记、行业部门汇总等各种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进行回访、甄别,将仍然未化解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实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欠薪台账,并动态更新,同时报送市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欠薪台账。各单位要认真核实、认真区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上报台账中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的,市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务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4月23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三是规范台账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汇总、审核数据,排查中严格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问题,工资要精准核实到农民工本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员工资清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20xx年5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园区)、市级相关政府性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一是对于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解决资金问题。二是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三是对已清欠了的项目,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审计、工业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8个100%”;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制度。对未按规定完成“8个100%”制度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的,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依法处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发改等部门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依托平台对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施工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平台建设和运用的统筹推进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网信、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善处理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发现欠薪网络舆情或收到其他单位通报舆情的,要在12小时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掌握证据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问题的及时处理促进欠薪网络舆情化解。对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欠薪网络舆情,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主动发声、做到权威发布、口径统一,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事态扩大。

(五)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强化欠薪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8个100%”等各项长效制度措施,确保尽早实现“工程无欠薪”的既定目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平台等资源,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公益宣传及先进典型的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的培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五、部门职责

(一)强化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落实好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明确专人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实名制“8个100%”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实现“8个100%”全覆盖。对不落实“8个100%”制度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对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打击。发改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审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归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

(二)强化人社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人社部门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督查调度、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各行业职能部门通过“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归集汇总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工程领域、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及时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不按要求落实“8个100%”制度、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对情节恶劣的要纳入黑名单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将农民工维权窗口调整设置在仁怀市群众工作中心,从相关行业部门抽人办公,实现“一窗受理、综合办理、案结事了”。

(三)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司法、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

(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作为本辖区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对小的劳资纠纷要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施策,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权限和部门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畅通农民工维权举报渠道等。

(五)强化工程建设单位具体监管责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好“8个100%”工作,同时将“8个100%”制度纳入施工合同约束条款。指导和监督所发包的各工程建设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及时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考勤等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时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施工项目农民工务工信息。精准掌握项目建设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进度,在划拨工程进度款时,要将农民工工资款项单独划到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施工企业通过银行代发给农民工。对没有落实“8个100%”制度的项目要停止划拨工程款,待工程项目整改后再继续推行项目建设,将“8个100%”制度落实与安全生产同检查、同考核。对发生欠薪问题的项目要重点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

六、督查问责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最终实现我市“工程无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对各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督查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方和部门以及重大违法案件,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范文篇14

根据《仓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仓治欠办发〔20xx〕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2.防范为主、依法处置。对有欠薪逃匿苗头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3.快速处置、就地解决。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对湖街道范围内发生的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防范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突发性欠薪事件的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工作由陆燕玲负责。

四、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管理。

2.汇集、上报企业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并视情向街道领导小组建议启动本预案。

3.贯彻落实街道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并负责检查落实。

4.负责街道领导小组与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络。

5.承担街道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现场处置工作组

街道指挥部根据处置需要,可设立下列现场处置工作组,分组及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事件相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

2.治安警戒组。由街道派出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设置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做好现场保卫工作;搜集并固定违法犯罪的证据,控制局势,平息事态,依法打击犯罪。

3.劝导教育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会维稳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街道工会联合会等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政策解释、法律宣传和接待劝返工作。

4.舆论宣传组。由宣传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做好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掌握舆论动态,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

5.事件调查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湖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事件的起因、伤亡情况、财产损失,分清引发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责任,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六、运行机制

1.抓好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摸排、掌握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争取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2.抓好重点行业欠薪监控,以建筑工程在建项目、服务性行业、服装厂、酒店宾馆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重点,在重大节日或敏感时期,特别是每年春节前,要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欠薪企业,从源头上防止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