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0篇)
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通用10篇)
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1
为保证食堂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确保食堂正常运营,广州八月八餐饮特制定员工食堂应急预案,主要应对食堂突发情况,避免食物中毒出现,做好日常防范工作,应对紧急事件处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一、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1、提前接到停水通知,计划做好蓄水工作,变更菜单,尽量使用用水量少的菜式。
2、如果忽然停水、停电,我们將安排1台送水车及大号煤气灶随时准备待用。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日常防范
1)食堂所有工作人员日常做好“厨房六常管理”工作,熟悉《食品加工安全规范》及《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执行食堂操作规范,不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不得擅自加工制作四季豆、扁豆类菜品,杜绝出品未熟透的菜品。在加工时发现食品外观及味道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停止加工,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食堂常备果蔬农药残留检测仪,每批鲜菜必须经检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切洗。
3)当餐每个菜品存留一小份样本,放置专用冰箱48小時,并成立以每个食堂经理或主管为组长的'“食堂安全应急小组”,专设食堂中毒预案,定期做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与演习。
2、紧急处理
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同时将不适者送往最近医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紧急处理流程如下: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到位;
2)安全值班人员: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由单位领导向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汇报。市急救中心电话:120;
3)卫生监督员:保护好48小时留样食品、进货记录及库房食品,以备上级卫生防疫部门采集;
4)食堂主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食堂各部位负责人:作好24小时轮流值班,以防其它意外事故;
6)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理;
7)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各方妥善处理事后工作。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原性疾患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处理;
2)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突发事故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2、稳定职工人员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发现职工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5、迅速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
6、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7、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员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8、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2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3.实用范围
食堂各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4.事故分级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5.工作原则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必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成员:、协助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3
一、目的
为确保我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务必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护送饭菜各环节的管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现将有关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如下:
二、成立安全应急状况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安全措施
1、随时提高警觉,注意每个环节把好关,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时地对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和素质培养。
2、把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卫生管理职责目标,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职责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长期抓好抓落实。
3、严格把好采购保管操作三个关口,采购的.食物要新鲜,肉类要到经畜牧局检疫的定点摊位购买;保管要贴合要求,各种食品要分类存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冷藏,坚决不进"三无"产品。
4、每餐的食物烹调后要保留样品,小时后才能取消,以备检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试尝后没有什么异样方能带给给学生,而且每餐的留样要有记载。
5、操作间做到每日清扫,每周大清扫,保证墙壁地面清洁无污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分钟以上,再放入消毒柜),存放柜要持续清洁。
6、工作人员务必持身体健康合格证上岗,每一天上班前要清理个人卫生,操作和分饭时要戴口罩和手套,并且穿戴洁白色衣帽。
7、为保证全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伙食团严格执行园内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即《食品卫生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奖惩制度》等。
四、具体处理办法
1、一旦发现有什么异常状况,一边向卫生监督部门和园领导反应,同时立刻与医院和有关部门联系或打急救中心。
2、即时与父母家属联系,主动配合父母及有关单位,争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3、充分作好调查登记事情的经过原因,尽快配合有关部门找出隐患的根源,尽快地核实状况,要查个水清落实。
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4
1、善后处理
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中心校及相关部门。
其他
应急领导工作小组及分队人员平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启动工作预案。
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5
为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
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
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三、实施步骤
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
制定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6
为帮助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技能,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推动学校食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在垫江县举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渝食药培〔20xx〕61号)的`相关要求,县食药监分局决定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学校食堂分管领导、食堂团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形式:集中学习、网络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二)培训内容:餐饮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安全管理体系、专业知识、操作技能、餐饮保障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第一批集中培训时间为6月1日―6月3日,参加培训人员为各中小学的人员;第二批集中培训时间为6月15日―6月17日,参加人员为点校(村校)、民办教育机构的人员.
(二)培训地点: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北段329号(县食药监局五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培训人员应于5月30日前到县食药监分局(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北段329号)311办公室报到缴费,领取资料;第二批培训人员应于6月14日前到县食药监分局311办公室报到缴费,领取资料.参训人员报名时交两寸红底免冠相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收费标准
经报市物价局备案,参训人员每人应交资料费、培训费360元.
六、其他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是提高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校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通知相关人员报名参训.片区教育督导组要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民办教育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7
1、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2、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3、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4、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5、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7、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8、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9、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10、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8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现场应急处置,包括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并负责中毒人员的救护、输送就医、指导自救和互救以及信息沟通等工作。
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启动应急预案。
2、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检查。
3、同时向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6、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7、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9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绵阳市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10
一、食堂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三)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一100人,无死亡病例。
二、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全校各部门。
责任报告人:
(1)负责全校信息报告人员;
(2)全校各部门指定的信息报告人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县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县教体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及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1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县教体局要每日报告市教育局处置工作组。
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县教体局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市教育局处置工作组。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应急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一)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县教体局和学校除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每天向市教育局和县政府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信息。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抓好全县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县教体局和学校除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组织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每天向市教育局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信息。
配合卫生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协助组织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学校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和督查。
(三)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县教体局和学校除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并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教体局。
联系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县教体局和县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四、善后与恢复
尽快恢复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尽快查明事故原因,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加强经常性宣传教育;总结教训,加强管理,及时整改;认真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