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反申请书(精选5篇)
仲裁反申请书(精选5篇)
仲裁反申请书篇1
申请人:张三,性别:男/女,出生年月:xx年x月x日,民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贵港市路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1(个人有效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x局(写明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四职务:总经理/局长/
住所:贵港市路号(写明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9(单位电话)
仲裁请求: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
1、支付xx年x月至xx年x月(明确年限)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x元(明确数额);
2、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x元(明确数额);
3、支付丧葬补助金x元,供养亲属抚恤金x元,一次性工亡补助x元(写明工亡各项待遇名称、数额);
4、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x元,住院伙食补助x元,停工留薪期工资x元(写明工伤各项待遇名称、数额);
5、支付超时加班费x元,节假日加班费x元(写明加班时间);
6、。
事实和理由:(写明事实经过)如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争议写明入职时间、合同、岗位、工资标准、解除及离职时间、解除终止原因等;②工伤待遇争议写明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工伤的认定时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医疗期、本人工资、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已支付的工伤待遇等;③劳动报酬争议写明工资标准、工资构成、工资支付方式、工作时间等。
(写明请求的'法律依据)申请人认为:因,依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故被申请人应当。因被申请人,导致申请人,根据第xx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按照仲裁请求分别写明各项请求的法律依据)
此致
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
1、《仲裁申请书》副本一式三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一式三份。
申请人:张三
20xx年x月x日
仲裁反申请书篇2
反请求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址、等)。
反请求被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仲裁反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份
仲裁反申请书篇3
申诉人:,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号。
第一被诉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街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xx年3月和20xx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xx年3月19日到期。20xx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xx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反申请书篇4
申请人:。性别:男。年龄:26。工作单位:x药业集团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北京市xx区路。电话:。邮编:1x0
被申请人:药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性别:男。年龄:26。职务:总经理。地址:北京市xx区路。电话:。邮编:1x1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962.1元;
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扣发的工资(5899.83元)及其25%的补偿金共7374.78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400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272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x3年1月10日参加被申请人组织的篮球赛致膝关节严重受伤。x3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x3年11月22日由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x3年12月29日经xx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及时为申请人申报工伤,致使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前被迫自费承担了医疗费4962.1元(见医疗保险手册及有关的医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人工伤治疗期间,被申请人于x3年3月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64.42元(税后)、x3年8至11月份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335.41元,合计5899.83元(见本人的工资存折本)。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被申请人迟迟不予补发,拖欠申请人工资至今。根据《xx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诉人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3907,本人应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6977元.由于被申诉人未给申请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申诉人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据《xx市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前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因此,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申请人在x3年8月6日住院治疗治疗手术后的两个多月的时间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护理(见邻居肖某的书面证实).其中,从8月6日至9月中旬的一个多月时间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方面均需要护理);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动方面需要护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北京市x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045元/12个月=x3.75元.因此,被申请人须向申诉人支付护理费1400元.
申请人治疗工伤期间共花费交通费2272元(见相关车票),应由被申诉人承担.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北京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反申请书篇5
反申请人:
反被申请人:
因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诉反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日收到贵委送达的仲裁申请书,针对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提出
如下反请求事项:
1、请求裁令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中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裁令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支付违约金。
2、请求依法裁令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赔偿因其不办理交接手续而造成反申请人的各项直接经济损失2332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元月28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固定期限:20xx年元月28日起至20xx年元月28日,申请人中途毁约,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违约要求离开答辩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反申请人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不办理交接手续造成反申请人的损失客观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不辞而别并违法带走了反申请人的相关财产与培训资料、员工名单、应聘人员信息等,给反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困难。为此,反申请人多次电话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到反申请人处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以种种借口一直拒绝与反申请人办理工作交接
手续,影响反申请人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少损失,反申请人放弃相关招聘业务的开拓。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如要离开公司,应退还公司给予的和造成反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如因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行为造成反申请人业务不能进一步正常开展,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泄露反申请人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员工名单、应聘人员信息)等,侵害反申请人商誉的,造成反申请人经济损失的,将另案追究。
针对上述情况,为维护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提起反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
二〇年月日
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