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伤申请书(通用30篇)
有关工伤申请书(通用30篇)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为此,特向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请予以核实认定,深表感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2
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低保申请书)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为此,特向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请予以核实认定,深表感谢!
申请人
日期: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3
申请人:,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籍贯,住xx市xx街,是x公司职工。
被告:x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x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xx公司职工,xx年x月被招入公司,担任x工作,在x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x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x市x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x个月,花费医药费x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申请人(签):
xx年x月x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4
申请人:王,男,20xx年5月11出生,汉族,北京市xx区xx公司职工,住北京市xx区xx街道楼单元号,电话:被申请人: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xx区x街道号法定代表人:李职务:董事长电话:邮编:1000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王诉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x年xx月xx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x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于x年xx月xx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x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xx日内赔偿给王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x万元。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x年xx月xx日以前归还的xx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
x年xx月xx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5
申请人:
被申请人:扬州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江苏省扬州市xx区浦江路85号,负责人:不详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扬江人社工认字(20xx)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依法认定在20xx年1月12日的死亡为非因公死亡、不属于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因对被申请人于20xx年6月19日作出的扬江人社工认字(20xx)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处理决定不服,现依法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
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书》仅仅只用寥寥几个字“经审定”就当然得出“于20xx年1月12日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认定为工伤”之结论,显然不能成立。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既未载明死者工亡认定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更未列明其调查核实的经过和依据,显而易见,被申请人所作《工伤认定决定书》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关于“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之规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
其次,是在20xx年1月12日凌晨5时左右骑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时值冬日,凌晨5点天还未亮,五点钟就去上班,时间也有点太早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之“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对“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应作“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限定。本案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是在凌晨5时,并不是在上班途中的合理时间,所以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明显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扬江人社工认字(20xx)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依法撤销被申请人扬江人社工认字(20xx)第66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还申请人以公道。
此致
扬州市xx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6
申请人:张,系陕西省宁强县人。
20xx年元月,我来到离石区西属xx煤矿做煤矿内液压支柱顶柱工作。20xx年2月7日,由于液压住倾斜压断右手小指,环指皮肤裂伤。后送太原长城医院手术治疗10天,按医嘱在家养伤5个月。事故发生后,煤矿包工队陈安均队长只支付了全部医药费用,但没有解决我伤前劳动20天的工资、我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我和包工队陈口头协议,劳工一天工资水平为80元。那么,陈现欠我20天工资1600元。我受伤治疗共5个月,陈应当支付我工伤期间工资12000元。事故给我个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很大痛苦,现我小指不能弯曲,环指不能伸直,形成了功能性障碍。按照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颁发《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为九级伤残。”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因此,陈还应当支付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600元。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领导一贯重视的民心工程。我作为一个外出打工人员,身处异地,举目无亲,事故已给我身体和心理造成重大伤害。我恳请贵部门能体谅出门人的困难和无助,给我及时解决问题为盼!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二0XX年二月二十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7
:
被申请人:
请求:受伤治疗期间应该按工伤支付工资,不应该按病假支付工资。
我在此期间共住院16天花费8万多元,没法我孩子找到队里。6,7,8三个月,队里按公出计算工资,算是医疗费补助,其余按病假发放工资。
直至现在钢板还没有取出。现在在由于我的医疗本是乔玉存,档案是沈怀凤,北宿煤矿医院为了规范病假制度,我连病假也开不出来了。为此我又找到掘进一区队,唐向忠说:“你身份证姓名与档案姓名不一致
没有办法报工伤,这是兖矿集团规定的,我已经对你是最好的照顾了,你想报工伤要先把队里给你开的工资扣回来”现在我该怎么办?
无奈我只好求助于您,请求矿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8
申请人:,x年x月x日出生,汉族现住
被申请人:,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现住
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申请人不服xx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现已提出上诉。在一审审理中被申请人提交法庭xx市法医鉴定中心法检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该鉴定依据被申诉人髋关节功能重度障碍这一伤情,比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之规定,将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定为六级。申请人认为,本案被申请人的伤情是由于申请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与我相撞而造成的,应属交通事故,其评残依法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来进行。根据该规定,被申请人的伤情应属或级伤残。因此,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9
申请人:尹,男、汉族、干部,1963年1月27日出生,在税务所工作,现住五寨县**室。
请求事项:
1、恳请给予受害人尹卯文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尹卯文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66136.51元。
事实和理由:
在20xx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刘所长驾驶轿车带领去新寨乡新寨村清查漏管户,途中由于长时间堵车,当走到殷家湾大桥大约5时30分左右,不幸被韩驾驶的拉煤大车发生车祸,造成刘死亡;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受伤后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次日入住山西省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诊断为: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
4、脑外伤综合症。
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12月8日作出(20xx)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综上所述,恳请给予申请人尹卯文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赔偿尹医药费15366.81元;陪侍费18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2500元;交通费2670元;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27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共合计66136.51元。
此致
申请人:尹
20xx年12月25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10
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司员工(身份证:)于11月4日因公出差,却遭遇意外人身伤害,根据相关规定,应于11月份向贵单位递交相关资料申报员工工伤;但因受害当事人伤势严重,于xx医院治疗中,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因此延期申请,特此说明。
申请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1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20xx年11月3日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刘志兵是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于20xx年7月进入该单位,在七里河检疫分所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申请人于20xx年11月3日上班时间,在执法工作中遭到经营户暴力,致使申请人刘志兵头部左额部一长约。5厘米皮肤裂伤,缝合四针。右手小指、示指、中指,手掌尺侧Ⅱ度烧伤,松节油附着,全身多处松节油附着,申请人受伤后,在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1、头皮裂伤。
2、右手Ⅱ度烧伤。
3、全身多处软组织伤。
4、脑外伤反应。住院治疗54天,花费医药费19253元。后因脑外伤反应强烈于20xx年2月27日再次到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脑外伤后综合症。花费医药费291.8元,以上两次治疗合计花费医药费:19544.8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为此,特向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请予以核实认定,深表感谢!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1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我单位职工)因年xx月xx日时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因(什么原因要写清楚,如果是交通事故,要说明交警还没有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是暴力伤害事故,要说明公安机关未结案或人民法院未判决)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应的工伤认定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向你局申请延长工伤认定,请予批准延长为谢。
xx市xx公司
年x月x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13
xx市劳动能力委员会: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是xx单位名称的职工。自xx月在此公司工作,从事工作岗位或工种。x年x月x日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书编号:。受伤害的经过(可参照工伤认定书内容)。具体诊疗过程。经医疗机构诊断为:。
单位给出的停工留薪期已满,根据医生要求,本人介绍目前病情概况,需要继续治疗,不能正常工作。特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至年x月x日。
(职工)
年x月x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14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x县土地征用整理储备中心于20xx年xx月xx日将xx村土地整理工程发包给建筑有限公司,在整理过程中,建筑有限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聘用申请人到其工地上做工。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在抬石块上车过程中,因踏板翻滚导致从跳板上翻落下来,造成申请人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
1、腹部外伤,腹腔内出血;
2、外伤性脾破裂;
3、失血性贫血。
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15
申请人:,男、汉族、干部,1963年1月27日出生,在五寨县地税局三岔税务所工作,现住五寨县地税局家属楼2栋东单元401室。请求事项:
1、恳请给予受害人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66136.51元。
事实和理由:
在20xx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刘文兵所长驾驶晋HW6699轿车带领、徐世峰去新寨乡新寨村清查漏管户,途中由于长时间堵车,当走到殷家湾大桥大约5时30分左右,不幸被韩文军驾驶的拉煤大车发生车祸,造成刘文兵死亡;、徐世峰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韩文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受伤后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次日入住山西省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诊断为: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
4、脑外伤综合症。
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12月8日作出(20xx)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综上所述,恳请给予申请人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赔偿医药费15366.81元;陪侍费18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2500元;交通费2670元;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27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共合计66136.51元。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二0XX年二月二十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16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本人是(用工单位)的员工,身份证号码:。于x年x月x日因工负伤。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给予办理。
申请人(签名):
x年x月x日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17
申请人:x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复议请求:
撤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做出认定右眼受伤为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伤确认通知书》,该通知书认定了右眼负伤为工伤,并载明所在单位为x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做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且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都存在多处严重错误,故依法申请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认定右眼受伤为工伤无事实依据。右眼受伤一事,被申请人并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在没有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认定了为工伤,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右眼受伤一事,本人曾经在xx年9月份与天津开发区泰达医院进行过诉讼,但经过法院审理,并没有办法认定右眼受伤系在该医院受伤,此事实说明了受伤一事很难被认定为是在履行单位安排的任务时受伤的情况,对其受伤认定为工伤缺乏事实依据。
二、被申请人认定工作单位为x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属。
认定事实错误。工作单位为天津开发区宾馆,而非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认定存在错误。
三、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xx年11月26日做出的编号为《工伤确认通知书》中,援引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伤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受伤属于工伤。但是,该《办法》为xx年十二月十九日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24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自xx年四月一日起实施,也就是说,在被申请人做出该工伤认定时,该办法根本还没有出台,更没有开始实施。因此,被申请人做出的工伤认定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18
申请人:张性别:男出生年月:19xx年12月20日工作单位:虎旗龙达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岗位:岩工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内蒙古额尔古纳市矿区平安路号
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11月4日8点15分左右,1号井岩工班四位同志,在六一硫铁矿的2中段中深孔采场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后,没发现顶板有险情。王松成、张万柱拿起爬子进行扒渣,这时顶板突然自然脱落一块矿石,将张万柱推倒,左腿跪下至到漏斗底部(漏斗深度在4-5米左右)将腿砸伤。
此次事故经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初步诊断:
1、左胫腓骨、跟骨粉碎骨折
2、左外踝骨折,左内踝开放性骨折
3、创伤性休克
4、头部开放性外伤
5、左肺挫伤
6、肾囊肿,血肿不除外。后转入黑龙江省医院,经诊断: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并感染,左胫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左跟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小腿骨筋膜室综合症,左外踝感染,后将左大腿截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此次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19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宁劳社工认字(20xx)第0750号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并确认申请人于20xx年9月27日发生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事实与理由:
xx年3月28,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宁劳社工认字(20xx)第0750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汪学明于20xx年09月27日发生的事故伤害认定为不属于工伤。申请人认为:
该工伤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就职于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厨师长一职,此一、二审法院判决书业已认定。而被申请人将申请人职业定为生产运输工人,此为认定事实错误。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书认定的案情为: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此与实际事实不符。实际情况是:申请人身为厨师,他的工作职责就是为学校师生提供饮食,因此,别人休息的时候正是他们工作的时间。事故发生当天,大概在8点多,学生早餐时间也接近尾声。申请人看食堂就餐人员不多了,也不太繁忙了,因申请人自己尚未吃早饭,就准备乘这段空闲时间抓紧弄点吃的。就在申请人从食堂窗口拿好饭菜转身离开时,因食堂地面有积水,不小心滑倒受伤。而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吃饭时间为个人休息时间,对此申请人不服。吃饭、上厕所为一个人最根本的本能需求,不应将此时间段定为工作休息时间,况且吃饭也是为了上午的工作需要做准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的此种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另外,被申请人仅根据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是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对此,申请人想作以下说明:
在一、二审诉讼阶段,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否认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且不承认申请人在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的江苏警官学院二食堂从事厨师一职。为了证明其主张,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2份经律师调查取证的书面证言。一份为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食堂一员工的证言,一份为南广学院门卫的证言,2份证言均证明申请人20xx年8月至10月在南广学院工作。另外,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二审阶段申请了一证人出庭作证,且此证人与xx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珍有亲属关系。此证人出庭作证,否认申请人20xx年9月份在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且其称并不认识申请人。但,事后事实证明,申请人20xx年9月份在南京xx公司工作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申请人认为,南京xx公司在一、二审诉讼阶段向法院提供了虚假的证人证言。此次工伤认定阶段,南京xx公司又向被申请人提供了证人证言,且证人均与xx公司法定代表人存有利害关系,故申请人认为xx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不足采信。而被申请人却单方采信了xx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所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
现申请人对该工伤认定不服,特依法向贵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20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仲裁请求: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共计×元。工伤鉴定申请人为×级伤残,平均工资为×元/月,申请人住院×天,停工留薪×月,×年×月×日入职至×年×月×日受伤,所以工伤赔偿具体计算如下:
1.工伤鉴定费用为: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月×元/月=×元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月×元/月=×元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月×元/月=×元
5.住院伙食补助为:×天×元/天=×元
6.住院护理费为:×天×元/天=×元
7.停工留薪为:×月×元/月=×元
8.交通费:
9.住宿费:
10.经济补偿金为:×月×元/月=×元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分左右,员工在工作时,不慎。当天送入×医院进行救治,×年×月×日办理了,共住院×天。出院诊断为:。
×年×月×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受伤为工伤。
×年×月×日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工伤级别为玖级伤残。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请贵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长沙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2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__公司职工,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和理由:申请人____________诉被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______]______法民初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______日内赔偿给____________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____________万元。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归还的____________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22
申请人:,
性别x,xx年xx月x日出生
民族x,籍贯,住x市x街
身份证号码:,是xx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x公司职工,于x年xx月被招聘进入该公司,在岗位工作。在xx年xx月xx日上班时间,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xx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xx市xx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xx个月,花费医药费xx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x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xx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23
申请人:,性别,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籍贯,住xx市xx街,是xx公司职工。
被申请单位:xx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x公司职工,20xx年xx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xx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xx市xx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xx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敬礼!
xx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24
申请人:葛家宿煤矿法人代表矿长
电话:5946,唐向忠掘进一区队长电话5946,
请求:受伤治疗期间应该按工伤支付工资,不应该按病假支付工资。
我在此期间共住院16天花费8万多元,没法我孩子找到队里。6,7,8三个月,队里按公出计算工资,算是医疗费补助,其余按病假发放工资。
直至现在钢板还没有取出。现在在由于我的医疗本是乔玉存,档案是沈怀凤,北宿煤矿医院为了规范病假制度,我连病假也开不出来了。为此我又找到掘进一区队,唐向忠说:“你身份证姓名与档案姓名不一致
没有办法报工伤,这是兖矿集团规定的,我已经对你是最好的照顾了,你想报工伤要先把队里给你开的.工资扣回来”现在我该怎么办?
无奈我只好求助于您,请求矿领导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北宿煤矿掘进一区乔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25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恳请给予受害人尹卯文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尹卯文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66136.51元。
事实和理由:
在20xx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刘文兵所长驾驶晋HW6699轿车带领尹卯文、徐世峰去新寨乡新寨村清查漏管户,途中由于长时间堵车,当走到殷家湾大桥大约5时30分左右,不幸被韩文军驾驶的拉煤大车发生车祸,造成刘文兵死亡;尹卯文、徐世峰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韩文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尹卯文受伤后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次日入住山西省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诊断为: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
4、脑外伤综合症。
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12月8日作出(20xx)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综上所述,恳请给予申请人尹卯文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赔偿尹卯文医药费15366.81元;陪侍费18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2500元;交通费2670元;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27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共合计66136.51元。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26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被申请人在20xx年X月X日右手拇指压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是X有限公司职工,于20xx年X月X日进入公司,在XX车间操作工岗位工作。在20xx年X月X日上晚班22时左右,因DPB-250FS铝塑机压力大异常滑动未停止到有效位置,造成申请人右手拇指压伤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XX省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手拇指头挫裂伤,花费医药费X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现向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被申请人右手拇指指头压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27
xx县(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男,20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籍贯,住x市x街,是xx公司职工。
被告:xx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x公司职工,20xx年xx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20xx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xx市xx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x个月,花费医药费xx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申请人(签):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28
根据社保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重新确定各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的分类》(GB/T4754-)行业划分,社保局将我单位划分为第四类,工伤保险费率为0.9%。原工伤保险费率为0.5%,现工伤保险费率增加0.4%,从1月开始按0.9%缴纳工伤保险。
特此申请,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x月x日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29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填表日期:年月日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事故时间、地点及主要原因
诊断时间
受伤害部位
职业病名称
接触职业病
危害岗位
接触职业病
危害时间
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申请事项: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用人单位意见:
经办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负责人签字:
(公章)年月日备注: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有关工伤申请书篇30
尊敬的教委:
,女,出生于年月,于年×月到暨华中学工作,现为中学一级教师。年月日点左右,我在前往教室上课时,途经新修教学楼二楼女厕所门口外时,因地面湿滑,摔倒在地,当时感觉左膝疼痛,左腿不能弯曲,便立即送往医院就诊,点左右经医生诊断为,未做处理,后前往医院骨科住院部经专家会诊后做石膏固定治疗。于月日×片复查显示无明显骨缝并拆除石膏,医生嘱咐在家进行恢复练习。
鉴于此,特申请工伤。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