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精选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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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精选31篇)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1

为深化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广东省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共广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20xx年深入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政法〔20xx〕18号)和《增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增城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增消安〔20xx〕1号)部署要求,我街决定20xx年继续在全街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工作,逐步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消防基础设施欠缺、消防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防控水平,有效减少城中村居住类场所和“三小”“三合一”场所火灾起数,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永宁街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永宁街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街消安委)相关单位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收集图片、数据、行动情况等资料并汇总上报区消防大队。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开展全面摸排,逐栋建筑建立档案台账和问题清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类别、分区域、分行业开展集中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实行挂牌督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四、治理措施及分工

(一)改善城中村消防安全条件。按照城中村改造计划,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中村升级改造的主要内容,稳步推进,加强维护管理。结合城中村地区违法建筑摸查和拆除工作,实施“路改”,打通消防车通道,加强主要道路管理。实施“水改”,有市政管网的,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部覆盖整个城中村;无市政管网的,应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或储水塘,并配建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并安装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要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或消防车吸水需要。实施“电改”,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线路架设和布线,实现强弱电分离,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规范安装敷设电气线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实施“气改”,对于有条件敷设管道燃气并符合安全规范的,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对于不具备敷设条件的,采取灵活的供气方式,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街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城管执法队综合执法组、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科、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政管理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水务管理组、经济服务科、综治维稳和信访科、永宁供电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开展城中村消防隐患问题整治。结合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整合公安派出所、安监、城管、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基层力量,集中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重点整治“三合一”“二合一”“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堵塞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规范落实出租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降低群租房火灾风险十项措施》,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街经济服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科、城管执法队、综治维稳和信访科、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城中村消防组织和力量建设。督促指导城中村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因地制宜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训练演练和调度指挥,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街消安办、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综治维稳和信访科、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城中村消防宣传培训。督促指导城中村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横幅标语等,广泛开展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以村(社区)为单元,组织小企业主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大培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全部培训一遍,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场紧急避险与自防自救能力。有条件的城中村推广设立体验式综合消防教育培训基地。(街消安办、永宁派出所、永新派出所、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综治维稳和信访科、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消除隐患。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该检查的单位必须实地检查到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整改到位,依法实施处罚。相关治理标准可参照《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清、三通、五设”刚性措施》。

(二)加强统筹,源头管控。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集中连片火灾隐患,制定临时性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加强日常防范。规划和自然资源、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城中村建设规划、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审批、房屋权属等审批环节中,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

(三)强势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火灾规律特点,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常识,提升逃生自救技能。要利用新媒体、电视、广播、宣传栏等载体,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发动广大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形成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将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于20xx年9月30日前报送第三季度工作小结,并于20xx年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请及时报送。以上文件报送至街消安办(设在街经济服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箱:)。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2

为了贯彻执行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联合部署开展的《关于部署开展全县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暨“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以及城关镇中心校的相关通知要求,我校结合自身情况特拟定暑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一、开展夏季校园消防安全检查。

1、学校放暑假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内是否设置易燃建筑、是否采用大量易可燃装修材料,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线是否有老化现象等。

2、暑假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全天坚守岗位,每两个小时要对全校进行巡查一次,一旦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并与学校领导汇报。如果发现有消防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初期的要及时消除,严重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校领导。

二、开展校园消防“三有”和“四个一”活动

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确保学生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协助县公安消防部门办好“夏季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要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扎实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

三、积极配合上级,扎实开展暑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1.假期中要认真组织学生登录“河南消防网”或微信“河南消防”公众号,开展网上消防知识答题竞赛。

2.要求学生在假期中每人要完成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作文或绘画。由班主任布置相关要求,家长或老师指导学生高质量完成,学校验收后上交并参加比赛。

3.假期中,每个学生都要在家长指导下,认真完成《20xx年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开学时,由班主任检查,并送交教务处。

四、大力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1、放假前,利用班会课、集会、教师会议等进行宣传布置。

2、利用校讯通、班级微信群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

3、成立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3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

组长:周先斌

副组长:林晓平

组员:季汝昆、廖胜前、夏秀云、蒋海涛、沈良科

三、检查内容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外墙节能施工、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4、工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工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防器材状况、灭火器配置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转情况;

9、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室内装修材料防火行能情况;

1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情况;

12、焊接等施工现场有无易燃物品的情况;

13、施工人员生活区的防火隔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转等情况。

四、检查方案

1、自检阶段:要求公司各下属项目部根据以上要求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形成自检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

2、督查阶段:公司安全生产部将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据各项目部自检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五、具体要求

(一)各项目部要提高认识,增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使广大民工工提高预防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4

为了贯彻执行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联合部署开展的《关于部署开展全县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暨“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以及城关镇中心校的相关通知要求,我校结合自身情况特拟定暑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一、开展夏季校园消防安全检查。

1、学校放暑假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内是否设置易燃建筑、是否采用大量易可燃装修材料,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线是否有老化现象等。

2、暑假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全天坚守岗位,每两个小时要对全校进行巡查一次,一旦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并与学校领导汇报。如果发现有消防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初期的要及时消除,严重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校领导。

二、开展校园消防“三有”和“四个一”活动

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确保学生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协助县公安消防部门办好“夏季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要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扎实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

三、积极配合上级,扎实开展暑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1.假期中要认真组织学生登录“河南消防网”或微信“河南消防”公众号,开展网上消防知识答题竞赛。

2.要求学生在假期中每人要完成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作文或绘画。由班主任布置相关要求,家长或老师指导学生高质量完成,学校验收后上交并参加比赛。

3.假期中,每个学生都要在家长指导下,认真完成《20xx年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开学时,由班主任检查,并送交教务处。

四、大力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1、放假前,利用班会课、集会、教师会议等进行宣传布置。

2、利用校讯通、班级微信群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

3、成立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5

为了深入贯彻《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确保经营生产安全稳定,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避免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特根据单位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经理、支部书记

副组长:副经理

成员:各部部长、安全设备部全体

专项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设备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上级联系工作。

二、检查方式和重点

此次安全大检查以查班组为基础单位,以自查、上下查、交叉查、专项查为抓手,狠抓突出问题的发现和解决。重点排查火灾隐患。对排出的火灾隐患进行登记,并加以整改。

三、活动安排

按照区《通知》安排,专项检查工作从6月7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分动员部署、安全自查、检查整治、总结经验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6月7日至6月15日)

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根据经营特点合理安排,利用班前会认真学习区政府、路局、多元化经营管理处、餐饮公司等文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工程部还要利用门头LED飘字,加大宣传力度。

2、自查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及时反馈信息至办公室。同时,还要进行交叉检查,互相提点督促,更要重视上级检查,真抓实干,加强整改和维护保养。

3、检查整治阶段(6月18日至9月30日)

一是要重点对基础台帐、证照进行检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三是要查烟感、喷淋、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备设施状态;四是要查电器线路安装空气开关、使用大功率电器铺设专线、电线路私拉乱接、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电褥子”等电器;五是要查出租房屋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是否存放、经销易燃易爆危险品;六是要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用焊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安全设备部: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及时上报汇总信息。

2、其它各部:认真对本部门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将结果和信息及时上报安全设备部。

3、各部门要通力合作,提高防范意识,通过这次活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4、组织专题消防安全讲座,按季度工作安排举行消防演练。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6

为有效解决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城中村抗御火灾能力,树立城中村内单位和居民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改善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城中村”现状

潘集区现有城中村4处(芦范社区、杨圩社区、刘圩社区、刘庙社区),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缺乏消防设施,电线私拉乱接严重,消防通道普遍不通畅,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薄弱。这些城中村因其优越的地理区位和低廉的生活成本,成为城市谋生者理想的居住地。然而,长期存在的“城中村”消防安全风险,也成为了制约我区公共安全治理的难题。20xx年11月18日,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发生一起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此类火灾为典型的城中村亡人火灾案例,分析研究我区“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如果不尽快治理,极易发生类似群死群伤的恶劣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徐军林任组长,田集街道办事处主任李琪、消防大队大队长丁阳宁任副组长,建委、规划、城管、安监、电力、通信、水务、燃气、公安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中村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李永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田集街道、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三、工作目标

(一)摸清隐患,建立底数。组织对城中村公共建筑、居民建筑现状进行专题调研,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制定方案,分步治理。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区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科学编制实施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的近期、中长期工作规划。

(三)逐步清理,降低存量。通过治理,实现老城区和城中村火灾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下降”目标,遏制亡人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发生。

(四)建立机制,形成常态。各有关单位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辖区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完善城中村消防管理网络。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辖区消防工作问题。

四、治理内容

(一)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无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通道被占用,消防车道宽度不足等影响灭火救援;违章搭建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堵塞;无市政消防水源,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等问题。

(二)建筑方面。房屋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后易造成火烧连营;安全出口设置不足、设有防盗窗影响人员逃生的“筒子楼”等单体建筑;集生产、储存、经营、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问题。

(三)设施方面。缺少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或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失效;缺少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问题。

(四)线路方面。电气、通信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电瓶车违规充电等问题。

(五)管理方面。消防组织不健全,村(社区)委员会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初起火灾的及时处置等措施不到位,群众消防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等问题。

五、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4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5月27日)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强力推进综合治理。

(二)综合治理阶段(20xx年5月28日至20xx年3月21日)

按照样板建设、整体推进的步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注重实效。综合治理阶段,区政府将根据治理情况,召开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现场会、调度会,适时推进治理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2日至20xx年4月20日)

区政府将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考评。各有关单位要对综合治理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健全完善提升城中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治理要求

(一)实施“路改”,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加强对城中村道路的管理,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开辟防火通道,将城中村隔离成若干个防火区域,对确实无法开辟防火通道的,应规划防火带,加强防火分隔。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改造不符合条件的道路,使其宽度、转弯半径以及通过高度符合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的要求,确保有若干条可供消防车畅顺通行的道路。

(二)实施“水改”,保障消防用水需要。已建有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建设室外消火栓,不能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每隔50米设置一个外置式室外消火栓,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面覆盖城中村。无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应建高位水池或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根据需要配建水泵房或配置消防机动泵,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安装消火栓或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有天然水源的区域,要因地制宜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吸水需要。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按照“谁使用、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三)实施“线改”,保障电气、通信线路安全。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通信线路敷设,实现强弱电分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对陈旧老化的电气、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和开挖埋设,实施电线地下敷设。

(四)实施“气改”,保障燃气使用安全。规范城中村燃气供给使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九小”场所内违规使用明火。有条件的地区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

(五)实施“技改”,保障消防设施和装备。建筑物内必须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配备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火灾自动灭火和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现阶段按国家标准配置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报警等技防改造手段。有条件的城中村,要根据火灾特点,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小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小、灵、巧”的消防车辆,按相应标准配齐消防器材,满足处置初起火灾的需要。

(六)实施规范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应与居住场所严格分隔,商贸集中区域应划分商贸、仓储、物流区域,进行分类管理。生产、储存、经营集中区域的建筑,其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距离等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相关治理要求。对非营业期间无人员停留和用电需求的场所应实施限时断电。

七、职责分工

区发改委要支持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在审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在项目中必须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

区教育局要对城中村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办学等教育机构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整改、取缔。

潘集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要加强对城中村中的网吧、棋牌室等娱乐类场所的检查和排查。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实施源头管控,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把关审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对其他单位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抽查;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予以查处。田集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监管的场所实施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治;在检查中发现城乡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书面报告田集街道办事处进行挂牌督办,并跟踪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要加大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投入,特别是涉及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投入,并有计划列入年度预算管理。

区住建委要全力配合消防大队做好市政消火栓维护和增设工作,全面摸清市政消火栓实有数、损坏数、应建数及分布情况,重点考虑城中村内建设,力争年内再增设一批市政消火栓,进一步保障城区消防用水。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落实城中村消防站、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建设用地;已纳入城乡规划的消防站建设用地,一律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占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违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要开展一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要排查整治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和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

区安监局要对城中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含仓储)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查处;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的进行排查,必要时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停。

潘集规划分局要协调有关部门编制消防规划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保障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对未经规划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函告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查处;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函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强制拆除;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城中村的消防安全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新的规划意见,并作为重点抓好落实。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乡消防规划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

区城管执法局要对城中村既有违章建筑进行排查统计,对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

首创水务公司要加强对城中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及其他供消防车取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做好建成城中村的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

潘集供电公司要定期对城中村供电设施、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测,对一些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及时予以制止;经通知整改仍不整改的,依法中止供电。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经相关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接电手续。对违法投入使用的违章既有建筑,依照法定条件、程序中止供电。强化对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出租屋用电安全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的,坚决予以制止。

通信部门要对城中村的通信线路进行检查,对一些陈旧老化的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确保线路敷设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田集街道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各级网格负责人职责,组织对所属城中村开展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各类场所的基础台帐,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组织对网格内的单位和场所实施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对“九小”、“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既有建筑等场所进行重点监管,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住人场所进行集中整治;指导、督促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疏散演练。

村(社区)委员会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对老城区和城中村内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对辖区违章既有建筑进行排查统计并报街道、镇人民政府备案;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组织小网格员开展一次入户宣传,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村中文化室,每月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一次以家庭防火、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灭火逃生体验。

物业服务企业要保障服务区域内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负责管理、维护、保养服务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在服务区域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对服务区域内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以及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其他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中涉及老城区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关部门、田集街道有关人员参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常设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行书记、主任负责制,实行“一村一方案”,做到推进计划、整改资金“双落实”。

(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治理。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督查,严格追究。治理期间,区政府将每季度组织对城中村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措施不得力、检查治理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城中村亡人火灾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和倒查制,对存在渎职失职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建章立制,群防群治。田集街道要组织发动村(社区)为单位组建志愿消防队,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在最短时间内处置初起火灾,把损失降到最低。要指导村(社区)委员会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开展城中村建筑物消防安全大普查。对城中村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安委会要挂牌督办,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限时整改。在城中村专门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三人三班”24小时不间断值守巡查制度。

(五)加强宣传,提高防范。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针对城中村、老住宅火灾特点,组织发动村(社区)委员会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广播、组织义务流动宣传队等形式,把消防宣传深入到社区单位、住宅区,切实提高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田集街道、各有关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统计表(附件2)请于20xx年5月27日前报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永鹏,电话:),专项行动期间,每月5日前上报月度工作简报和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20xx年4月20日前上报综合治理总结。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7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隐患治理,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打牢城中村火灾防控基础,特制订本方案。

一、治理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步实施”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目标

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纳入“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专项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按照“先急后缓、边查边改、先改后建、健全长效”和“属地具体实施、行业监管指导”的治理思路,利用三年时间,逐步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消防基础设施欠缺、消防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努力实现城中村消防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逐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20xx年底,全市45%的城中村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xx年底前,全市75%的城中村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xx年底前,全市城中村全部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三、治理措施

(一)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改造计划。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将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列入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内容。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年度挂牌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

(二)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依托乡镇街道、安监办(站)、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采取敲门入户形式,整合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发现上报、调度处置、跟踪回访”工作流程,加大网格员巡查频次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分组、分片区逐家逐户实施“敲门”行动,集中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培训,重点整治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数量不足、安全疏散不畅、防火分隔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三)严查违章搭建。将存在违章建设的城中村建筑纳入县区违章建设攻坚行动重点内容,严禁各类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城管局、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

(四)规范出租屋管理。制定出租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各县区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组织,进一步规范出租屋源头管控。对于既有出租屋,重点纠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监督出租人、管理人、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牵头部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

(五)实施“路改”。加强对城中村道路的管理,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开辟防火通道,将城中村隔离成若干个防火区域,对确实无法开辟防火通道的,应规划防火带,加强防火分隔。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改造不符合条件的道路,使其宽度、转弯半径、通过高度符合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的要求,确保有若干条可供消防车畅顺通行的道路。(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六)实施“水改”。有市政管网的,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部覆盖整个城中村;无市政管网的,应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并配建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并安装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要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吸水需要。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有关部门)

(七)实施“线改”。按照“谁资产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通信线路敷设,实现强弱电分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对陈旧老化的电气、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和开挖埋设,实施电线地下敷设。(牵头部门: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国网淮南供电公司、淮南市安广网络公司、中国铁塔淮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淮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淮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南分公司等有关部门)

(八)实施“气改”。对于有条件敷设管道燃气并符合安全规范的,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对于不具备敷设条件的,采取灵活的供气方式,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淮南中燃燃气公司等有关部门)

(九)实施“技改”。对体量较大的建筑物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配备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火灾自动灭火和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现阶段按国家标准配置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报警等技防改造手段。(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十)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推广运用网格化巡查终端,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十一)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城中村抗御火灾水平。(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十二)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横幅标语等,广泛开展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组织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大培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场紧急避险与自防自救能力。(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

市政府成立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县区结合实际,成立政府负责、部门实施、社会动员、居民参与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一村一策”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报道,定期曝光一批火灾隐患。20xx年6月底前,各县区要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风险“布局、建筑、设施、线路和管理”五项问题清单和隐患台账。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

1.建强防控基础。结合实际,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小、灵、巧”的消防车辆,按相应标准配齐消防器材,满足处置初起火灾的需要,有条件的建设小型消防站,通过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处置扑救初起火灾,提升城中村自防自救能力。20xx年6月底前,所有城中村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并投入使用。

2.集中整治攻坚。坚持“精准实施、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治理思路,推广实施田家庵区舜耕镇洞山社区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经验,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方式,实施“路改、水改、线改、气改、技改”措施,加大消防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开展联合执法,震慑一批消防违法行为。20xx年9月底前,城中村所有经营性场所、出租屋、“三合一”等重点场所全部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城中村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20xx年6月底前,完成城中村“路改”“水改”,城中村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疏散通道满足基本要求。20xx年5月底前,完成城中村“气改”,确保用气安全。20xx年9月底前,完成“线改”“技改”,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对综合治理阶段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不断健全完善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要充分认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主要领导负责制,逐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将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经费纳入分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强化工作调度推进,定期通报治理进展,统筹解决难题。

(二)强化联动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针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治理。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深化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针对城中村、老旧住宅火灾特点,组织发动村(居)委会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广播、组织义务流动宣传队等形式,把消防宣传深入到社区单位、住宅区,切实提高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严格责任追究。市政府适时组织对各县区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措施不得力、检查治理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城中村亡人火灾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和倒查制,对存在渎职失职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20xx年3月31日前,各县区将本级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和20xx年任务清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行动期间,每年11月底,上报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联系人:市消防救援支队,卢晗、吴问坤,电话:,邮箱:)。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8

为有效解决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城中村抗御火灾能力,树立城中村内单位和居民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改善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城中村”现状

潘集区现有城中村4处(芦范社区、杨圩社区、刘圩社区、刘庙社区),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缺乏消防设施,电线私拉乱接严重,消防通道普遍不通畅,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薄弱。这些城中村因其优越的地理区位和低廉的生活成本,成为城市谋生者理想的居住地。然而,长期存在的“城中村”消防安全风险,也成为了制约我区公共安全治理的难题。20xx年11月18日,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发生一起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此类火灾为典型的城中村亡人火灾案例,分析研究我区“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如果不尽快治理,极易发生类似群死群伤的恶劣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徐军林任组长,田集街道办事处主任李琪、消防大队大队长丁阳宁任副组长,建委、规划、城管、安监、电力、通信、水务、燃气、公安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中村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李永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田集街道、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三、工作目标

(一)摸清隐患,建立底数。组织对城中村公共建筑、居民建筑现状进行专题调研,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制定方案,分步治理。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区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科学编制实施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的近期、中长期工作规划。

(三)逐步清理,降低存量。通过治理,实现老城区和城中村火灾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下降”目标,遏制亡人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发生。

(四)建立机制,形成常态。各有关单位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辖区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完善城中村消防管理网络。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辖区消防工作问题。

四、治理内容

(一)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无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通道被占用,消防车道宽度不足等影响灭火救援;违章搭建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堵塞;无市政消防水源,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等问题。

(二)建筑方面。房屋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后易造成火烧连营;安全出口设置不足、设有防盗窗影响人员逃生的“筒子楼”等单体建筑;集生产、储存、经营、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问题。

(三)设施方面。缺少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或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失效;缺少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问题。

(四)线路方面。电气、通信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电瓶车违规充电等问题。

(五)管理方面。消防组织不健全,村(社区)委员会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初起火灾的及时处置等措施不到位,群众消防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等问题。

五、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4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5月27日)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强力推进综合治理。

(二)综合治理阶段(20xx年5月28日至20xx年3月21日)

按照样板建设、整体推进的步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注重实效。综合治理阶段,区政府将根据治理情况,召开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现场会、调度会,适时推进治理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2日至20xx年4月20日)

区政府将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考评。各有关单位要对综合治理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健全完善提升城中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治理要求

(一)实施“路改”,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加强对城中村道路的管理,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开辟防火通道,将城中村隔离成若干个防火区域,对确实无法开辟防火通道的,应规划防火带,加强防火分隔。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改造不符合条件的道路,使其宽度、转弯半径以及通过高度符合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的要求,确保有若干条可供消防车畅顺通行的道路。

(二)实施“水改”,保障消防用水需要。已建有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建设室外消火栓,不能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每隔50米设置一个外置式室外消火栓,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面覆盖城中村。无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应建高位水池或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根据需要配建水泵房或配置消防机动泵,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安装消火栓或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有天然水源的区域,要因地制宜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吸水需要。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按照“谁使用、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三)实施“线改”,保障电气、通信线路安全。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通信线路敷设,实现强弱电分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对陈旧老化的电气、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和开挖埋设,实施电线地下敷设。

(四)实施“气改”,保障燃气使用安全。规范城中村燃气供给使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九小”场所内违规使用明火。有条件的地区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

(五)实施“技改”,保障消防设施和装备。建筑物内必须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配备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火灾自动灭火和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现阶段按国家标准配置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报警等技防改造手段。有条件的城中村,要根据火灾特点,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小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小、灵、巧”的消防车辆,按相应标准配齐消防器材,满足处置初起火灾的需要。

(六)实施规范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应与居住场所严格分隔,商贸集中区域应划分商贸、仓储、物流区域,进行分类管理。生产、储存、经营集中区域的建筑,其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距离等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相关治理要求。对非营业期间无人员停留和用电需求的场所应实施限时断电。

七、职责分工

区发改委要支持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在审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在项目中必须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

区教育局要对城中村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办学等教育机构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整改、取缔。

潘集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要加强对城中村中的网吧、棋牌室等娱乐类场所的检查和排查。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实施源头管控,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把关审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对其他单位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抽查;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予以查处。田集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监管的场所实施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治;在检查中发现城乡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书面报告田集街道办事处进行挂牌督办,并跟踪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要加大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投入,特别是涉及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投入,并有计划列入年度预算管理。

区住建委要全力配合消防大队做好市政消火栓维护和增设工作,全面摸清市政消火栓实有数、损坏数、应建数及分布情况,重点考虑城中村内建设,力争年内再增设一批市政消火栓,进一步保障城区消防用水。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落实城中村消防站、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建设用地;已纳入城乡规划的消防站建设用地,一律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占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违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要开展一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要排查整治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和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

区安监局要对城中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含仓储)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查处;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的进行排查,必要时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停。

潘集规划分局要协调有关部门编制消防规划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保障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对未经规划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函告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查处;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函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强制拆除;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城中村的消防安全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新的规划意见,并作为重点抓好落实。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乡消防规划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

区城管执法局要对城中村既有违章建筑进行排查统计,对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

首创水务公司要加强对城中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及其他供消防车取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做好建成城中村的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

潘集供电公司要定期对城中村供电设施、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测,对一些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及时予以制止;经通知整改仍不整改的,依法中止供电。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经相关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接电手续。对违法投入使用的违章既有建筑,依照法定条件、程序中止供电。强化对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出租屋用电安全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的,坚决予以制止。

通信部门要对城中村的通信线路进行检查,对一些陈旧老化的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确保线路敷设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田集街道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各级网格负责人职责,组织对所属城中村开展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各类场所的基础台帐,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组织对网格内的单位和场所实施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对“九小”、“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既有建筑等场所进行重点监管,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住人场所进行集中整治;指导、督促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疏散演练。

村(社区)委员会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对老城区和城中村内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对辖区违章既有建筑进行排查统计并报街道、镇人民政府备案;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组织小网格员开展一次入户宣传,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村中文化室,每月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一次以家庭防火、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灭火逃生体验。

物业服务企业要保障服务区域内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负责管理、维护、保养服务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在服务区域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对服务区域内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以及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其他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中涉及老城区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关部门、田集街道有关人员参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常设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行书记、主任负责制,实行“一村一方案”,做到推进计划、整改资金“双落实”。

(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治理。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督查,严格追究。治理期间,区政府将每季度组织对城中村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措施不得力、检查治理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城中村亡人火灾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和倒查制,对存在渎职失职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建章立制,群防群治。田集街道要组织发动村(社区)为单位组建志愿消防队,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在最短时间内处置初起火灾,把损失降到最低。要指导村(社区)委员会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开展城中村建筑物消防安全大普查。对城中村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安委会要挂牌督办,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限时整改。在城中村专门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三人三班”24小时不间断值守巡查制度。

(五)加强宣传,提高防范。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针对城中村、老住宅火灾特点,组织发动村(社区)委员会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广播、组织义务流动宣传队等形式,把消防宣传深入到社区单位、住宅区,切实提高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田集街道、各有关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统计表(附件2)请于20xx年5月27日前报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永鹏,电话:),专项行动期间,每月5日前上报月度工作简报和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20xx年4月20日前上报综合治理总结。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9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区先后开展了多次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大批火灾隐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问题仍较为突出,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广东省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的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从5月上旬起至10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全面提升“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的战略任务,坚持“落实责任、夯实基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消防工作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城中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区贸工局、区城管局、区租赁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福田公安分局、福田工商分局、福田消防大队等有关职能部门;

2、南园街道办事处、福田街道办事处、沙头街道办事处、梅林街道办事处、华富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办事处;

3、上步股份公司、田面股份公司、环庆股份公司、岗厦股份公司、皇岗股份公司、水围股份公司、石厦股份公司、新洲股份公司、沙尾股份公司、沙嘴股份公司、上沙股份公司、下沙股份公司、上梅林股份公司、下梅林股份公司。

办公室主任:林玉胜(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罗伟明(福田消防大队防火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成员:刘宏儒、凌高、巫坚强、符瀛曦。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一)领导小组责任

1、统一领导和负责“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各项工作,其中包括组建、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

2、审定各项工作计划及专项治理方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2、部署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协调、配合福田消防大队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2、落实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的管理使用工作,督促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3、积极协调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等基层组织,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基层负责”的专项治理机制;

4、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福田消防大队职责

1、负责“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研究制订“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方案,制定深化推进“城中村”专项治理的制度措施;

2、加强对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的消防业务指导和灭火救援培训工作;

3、收集和整理《“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表,及时将阶段性总结和相应资料向领导小组或上级部门反馈。

(五)区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协调、配合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职责

根据“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机构,专人负责,抓好落实,保证本辖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三、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

要紧密结合“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条件,紧紧抓住火灾隐患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专项治理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围绕“四个基础”下功夫,全面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基础组织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一)基础组织建设。在区政府领导下,各“城中村”建立由街道办、城中村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警务室、物业管理单位、辖区单位和城中村居民代表参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各股份公司法人代表为“城中村”消防安全负责人,股份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

(二)基础制度建设。明确“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消防检查整改、初起火灾扑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警示制度等。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建立和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城中村”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城中村”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三)基础工作建设。要围绕“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发生”的总目标,打牢工作基础,狠抓“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注重发挥“城中村”社区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以及公告栏、宣传栏、文化橱窗等现有设施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社区每幢建筑物出入口、楼道内和公共建筑内设置《社区防火安全公约》牌,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图板和标志,有条件的要设置灭火器材和消防公益广告牌(箱)等。“城中村”所在社区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教育训练,每年119消防宣传日开展一次居民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每年组织一至二次灭火和逃生演习。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城中村”社区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居民住宅通道每周要检查一次。要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和城中村消防应急分队作用,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创造良好的“城中村”社区消防安全环境。三是要加强消防技防改造。要将“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和出租屋作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按照“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和既有建筑治理的要求,大力推广应用简易水喷淋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消防救生梯等消防安全技术产品,推动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改造,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四是要加强消防灭火演练。“城中村”消防应急分队配备适应“城中村”灭火救援需要的必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针对“城中村”基本地貌和建筑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救援演练,着力提高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确保“小火不出村”,遏制亡人火灾的发生。

(四)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城中村”社区单位、治安岗亭、门卫室等单位、场所,设置消防报警电话和消防器材箱,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灯等消防器材,随时接受群众的救助。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规划和基础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城中村”消防安全布局和旧城改造,拓宽消防安全通道,尽快补上室外消防管网,配置室外消防栓、消防卷盘等消防设施。要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维护保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

四、专项治理工作步骤和时间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排查摸底(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6月20日,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5月16日下发《关于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做好本阶段工作)。全面进行摸底调查,逐一登记建档,准确掌握本区“城中村”的底数,进一步了解“城中村”消防安全状况,研究制订“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方案,制定深化推进“城中村”专项治理的制度措施。区政府组织建设、安监、公安、消防、城管、租赁、城中村改造办等职能部门和街道办,召开“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各种媒介和手段,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内外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推进(6月21日至8月31日)。福田消防大队要按照“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抓住专项治理的重点,逐一落实。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工作组,深入各“城中村”加强指导和检查,帮助建立基层消防组织、基础制度措施,协助各“城中村”逐项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任务。这一阶段各“城中村”都要制定专项治理计划和进程表,并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备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检查考评(9月1日至10月10日)。区政府组织消防工作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逐项对各“城中村”进行排查,对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各“城中村”按质按量完成专项治理任务,以迎接市、省里的检查考评,并适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探索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推行“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关注民生、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推动我区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机构,层层抓好部署落实。要结合辖区实际,深入摸底调查,找准治理方向,制定周密可行的专项治理方案。要狠抓工作专项治理的部署落实,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等基层组织,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基层负责”的专项治理机制。要充分发挥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或防火安全委员会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要指导帮助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建立消防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开展防火巡查和灭火演练;要指导督促各专项治理单位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按专项治理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确保各阶段专项治理任务的完成。

(四)建章立制,重在长效。福田消防大队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一畅两会”专项整治活动和“三小”场所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深入剖析“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状况,创新思路和方法,促进社区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技防改造等措施,探索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区政府对工作部署推进得力的,将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强化督导,及时反馈。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各股份公司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各项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各股份公司每月2日前要将《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将阶段性总结和相应资料上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报送有关材料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联系人:符瀛曦,联系、传真电话:)。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10

全力抓好我区消防安全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市政府对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区政府决定,从12月24日至今年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全区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冬春消防安全的阶段性特点进行专项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长助理、*分局局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主任由赵群生兼任,副主任由杨占伟兼任。

各街办、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区)、医院、学校、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的科研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天然气、液化气、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运输场所;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储存库房、经销门店等场所;生产、仓储、住宿等“三合一”场所以及其他各类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存在火灾隐患逾期未改被依法责令停业整改的单位;列入区政府挂牌督办至今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整治重点:

(一)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瘫痪,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通道、水源缺少或不适应消防安全需要等问题。

(四)重点区域:城中村、区内各类市场和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五)消防管理: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制度、措施未落实,违反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制定灭火应急及安全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模拟演练等问题。

四、工作任务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街办、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全力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各街办、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管辖实际,认真开展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凡未完成今年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的'各街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并会同区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在今年12月底以前消除隐患,摘牌销案;对未按时整改销案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督办人员的责任,对隐患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对不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冬春消防安全整治期间,各街办、各部门要督促指导管辖范围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加强值班,组织员工开展灭火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对冬春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加大查处工作力度,依法快查快办,严肃处理。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11

近年来园区认真开展了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等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场所未得到有效整治,“回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火灾隐患还比较突出。为坚决遏制“三合一”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6月1日至6月30日在园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年6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建筑,经营使用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企业及施工工地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6月1日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7日)。

各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能力和水平,确保场所界定清楚,隐患认定准确。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8日至6月14日)。

管委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况紧急随时有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责令立即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

各企业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各企业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组织经贸、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税务、房管、供电、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确保关停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企业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与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园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园区管委会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责任。“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企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企业“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

(四)广泛宣传。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12

为进一步做好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消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根据xx区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xx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x安〔20__〕x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自20__年4月8日至20__年8月31日集中五个月时间在全办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实现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全力预防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区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党工委副书记)

(信访专职副书记)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主任科员)

成员:(xx派出所所长)

(xx派出所所长)

(司法所所长)

(安监所所长)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民政办主任)

(信访办主任)

(xx社区党委书记)

(xx社区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组成。办公室电话:。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已建成投入使用且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具体参照有关高层民用建筑分类、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计算方法。

四、整治内容

1.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是否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或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新建、改建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前是否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合格)》或进行验收消防备案和抽查(验收合格手续)。高层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2.高层建筑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道、消防车操作场地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适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火警、故障和屏蔽信号;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在位;消防水泵运行是否正常;防排烟设施是否正常;防烟、封闭楼梯间的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是否存在楼内违章使用明火施工;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3.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灭火器存放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屋顶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清晰准确的消防标识。

4.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可靠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设置手提式灭火器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严格落实明火动用审批程序;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5.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建筑保温和装怖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摸底阶段(20__年4月8日至4月20日)各社区、办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安排专人摸清辖区和行业领域内高层建筑底数,如实填写高层建筑登记表,上报《xx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督促整改阶段(20__年4月21日至6月21日)各高层建筑责任主体单位及各液化燃气管理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辖区及行业领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20__年6月22日至7月31日)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产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重点整治期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上报到街道专项整治办公室,由街道统一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

(四)总结验收阶役(20__年8月1日至8月31日)区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街道、各社区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暗访暗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据实对高层建筑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各社区、办直有关单位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确保隐患消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办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是防止火灾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切实加强调度指挥,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严格追究。各社区、办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月5日前要将本辖区的高层建筑底数按照附件内容统一整理报送至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漏报瞒报的,对专项整治工作中造成影响或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区政府将依法依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相关社区年度评先资格。

(三)强化典论,健全机制。各社区、办直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立足长远,明确监管职责,建立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机制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同时,要将排查中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及时眼光并迫踪问效、督促整改,切实形成整治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确保高层建筑火灾形势稳定。

各社区、办直有关单位要在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结束前5日,将阶段工作总结报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或场所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储存规模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性质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四)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专(兼)职队员,配备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

(五)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强化抽查检查督导,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厘清职责,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三)严格检查,铁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搭建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和典型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倒促整改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中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行业领域,要派出工作组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措施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倒查追责。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14

为切实加强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府专议〔20__〕194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办事处辖区内高层民用建筑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强力整治突出的火灾风险和隐患,普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基本常识,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二、整治范围

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西秀区南街街道办事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重点

(一)普查摸清底数情况。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部门)要选派监督执法干部开展排查整治,对辖区内所有高层建筑进行排查,切实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

(二)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地要结合普查的情况,对高层建筑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筛选分类,按照火灾隐患严重性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以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占用防火间距;

2.占用、堵塞、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3.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因维修等需要停用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落实防范措施;

4.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进行公告、未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5.违规在电缆井堆放可燃杂物;

6.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

7.违规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8.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9.其他严重危及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6月16日至7月31日)。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西秀区南街办事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立即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并对照此工作方案依法督促物业和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改,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改有力。

(二)重点整治阶段和督查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配合消防部门督促产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调度。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安全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和集中整治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隐患排查一线,把风险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全力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三)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辖区高层建筑、分管的行业领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能督促整改的,必须坚决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的,向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告。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责任追究。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15

为贯彻落实《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坚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市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发〔20xx〕39号),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巴南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杨亚平副区长、刘伦波副区长任组长,区经济信息委主任熊琼、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郭高凌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园区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统筹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全面摸清我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现状,着力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全区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防控能力,落实我区筑牢安全底线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

三、整治范围及分工

(一)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厂房库房(各园区公司组织实施);

(二)工业园区外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厂房库房(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

(三)工业园区外规模以下企业的工业厂房库房(各镇街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方案后组织实施)。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性质。厂房库房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

(二)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三)火灾危险源。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厂房库房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四)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被堵塞或占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防爆、泄爆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五)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喷淋、防排烟、泡沫灭火、气体灭火、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齐全。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30日前)

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分级分批组织工业企业消防管理人员、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开展培训,制作并张贴《关于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

(二)排查检查(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8月31日)

1.企业自查(7月20日前)。全区所有工业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填写《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附件1),在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7月20日前,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含全部规上和规下企业)将记录表及整改措施报所在园区公司存档备查;工业园区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将记录表及整改措施报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存档备查;工业园区外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将记录表及整改措施报企业所在地的镇街存档备查。

2.部门(镇街、园区)核查(8月31日前)。各牵头实施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对厂房库房开展拉网式核查,切实查清底数,建立清单台账。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或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进行核查,核查信息及时录入“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附件4)。

(三)隐患整改(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各牵头实施单位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企业整改资料由实施单位存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督促单位整改完毕。

(四)总结提升(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各牵头实施单位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六、整治措施

(一)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镇街、园区公司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厂房库房,报请区委区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并利用区级媒体进行集中曝光,通过舆论监督倒逼企业按时整改隐患。

(二)警示约谈。领导小组将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有关镇街、部门、园区及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

(三)通报抄告。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在排查中发现工业厂房库房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要将排查情况向区住房城乡建委统一抄告;发现将厂房库房用于经营物流仓储和废旧资源回收的,要将排查情况向区商务委抄告;发现将厂房库房用于存储危险物品的,要将排查情况向区应急局和区公安分局抄告。

(四)联查联治。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筑牢安全底线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统一部署,厘清各自消防监管责任,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合力攻坚整治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红线思维、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负责抓好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理顺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和失控漏管。

(三)落实责任,追责问效。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对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尤其是整治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工业厂房库房相关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分级分类压实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对接,畅通信息。

1.各镇街、园区公司于20xx年6月30日前向区经济信息委和区消防救援支队报送本地区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各实施单位明确此项工作具体联系人,加入“巴南区工业厂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群(附件5)。20xx年12月10日、20xx年9月10日前分别向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队报送工作总结。

2.各镇街、园区公司于每月20日前向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同时报送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档。联系人:区消防救援支队贾平,联系电话:136505,邮箱:;区经济信息委邓淇兴,联系电话:185236,邮箱:。

3.区消防救援支队每月25日前通过消防部门信息填报系统上报《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1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社区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社区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综治主任、社区民警副组长,成员由社区干部组成。

整治范围:公众聚焦场所(网吧、商场、饭店、超市、酒店等);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厂房等。

四、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进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2、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禁止使用电热棒、烧蜂窝煤等现象;社区要认真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积极落实日常防火宣传、防火检查、义务消防训练、夜间巡逻等制度。

3、“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取缔“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中的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未经许可禁止违规搭盖阁楼;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4、工业厂房的排查重点是:是否存在违法建筑、“三合一”厂房、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场所整治重点是:行政手续是否完备、场所选点布局、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场所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形势和特点,社区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杜绝隐患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__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广泛宣传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在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的火灾预防常识,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本次消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大力宣传、提高认识,确保治理到位。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17

一、集中排查时间20xx年1月28日至2月29日。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1、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

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现象;水源、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和疏散条件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生产车间与仓库独立分隔到位,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其他场所使用。

2、出租房屋

(1)出租房屋应设有2个疏散楼梯,并保持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出租房屋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该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安全出口分别设置,一层商业店面严禁住人。

(2)出租房屋内或室外应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标准配备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出租房屋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3)出租房屋的灶间(厨房)内使用的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应与蜂窝煤炉等易于散发明火的其他用火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出租房屋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设置其他仓库和生产车间。

(5)出租房屋的出租方要与承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在各自义务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

三、大检查的责任分工具体责任分工:各片、村: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好辖区村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镇安办、消安办: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综合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检查整治工作,对全镇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对全镇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四、工作要求

1、各片、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片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各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2月29日前排查及整治情况表(见附件)报送镇安办。届时福清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18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消防安全责任方面:人员密集场所的产权人或实际管理、使用者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消防责任人是否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按要求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存在“多头管理”、“无人管理”、“多主体并存”等职权不清、责任不明等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每半年是否组织开展1次灭火疏散演练。

3、消防疏散通道方面: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车道是否按要求进行划线标识;是否存在违规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安全条件等情况。

4、建筑防火分隔方面:建筑设置外装饰面或玻璃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电缆井、管道井、电缆桥架等区域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消防设施器材方面:是否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或设置的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室内消火栓内水枪、水带配备是否齐全,是否损坏、挪用,室内外消火栓是否存在损坏、无水、压力不足等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每年是否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建立记录。

6、电气燃气管理方面:电力、燃气线路、管路等安装使用是否规范;电力线路、燃气设施是否存在老旧破损、管线私拉乱接等情况;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线路老化、敷设不符合要求等情况;是否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测;推广使用低压弱电供电和冷光源照明。

(二)全面开展宣传教育。

1、加强正面宣传。通过“顺庆青年”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媒体矩阵,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公告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火意识,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2、加强警示教育。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制作警示宣传栏、通报火灾事故等形式,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筑牢全区防火防线。

3、加强舆论引导。加强网络舆情引导,真实、客观、及时向社会发布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打击、及时澄清消防虚假信息。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19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年6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长泰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立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机构组成与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同,负责督促、协调全县“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检查、跟踪各乡镇(场、区)“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住宿3人以上(含3人)的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2月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15日前)。各乡镇(场、区)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能力和水平,确保场所界定清楚,隐患认定准确,整改方法科学,整改措施得当,整改时限合理。要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告整治工作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2月16日至3月31日)。排查整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区)要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股东情况、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况紧急随时有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均应发放《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整改通知书》(附件1)。各乡镇(场、区)及相关部门应于3月31日前将整治情况和工作台帐汇总(附件1、2)报送县消防大队。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4月1日至6月1日)。各乡镇(场、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规定和《福建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见附件3)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组织经贸、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税务、房管、供电、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16号)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确保关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帮助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6月1日至6月10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场、区)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与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10日前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乡镇(场、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区)要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责任。“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乡镇(场、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四)广泛宣传。各乡镇(场、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设立“三合一”场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全社会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督力度。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20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火灾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xx市教育和体育局“蓝剑行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文件精神,一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责任”为核心,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为打造平安校园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安全防患意识。

学校成立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及各班班主任为组员。所有行政人员都是责任人并责任到年级到班,落实责任状,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校师生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我校清醒地认识到:校园内的各类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旧的隐患消除后,新的安全隐患仍会随时出现,学校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突出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严格排查要求,认真、细致排查隐患。

1、把学校消防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按照教体局文件要求,严格校园防火管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学校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各楼层、各科室、计算机室、图书室、实验室、教室、宿舍楼、餐厅及各办公室等师生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做到了排查不漏处室、不漏班级、不漏设施,排患务尽、不留死角。发现不安全苗头和现象迅速整改。

2、整改内容:及时更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火栓;适当增加灭火器数量及检验有效期。

三、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

学校在组织活动时能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科学、合理、认真组织好教学活动,防止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努力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学校要求和安排,安保科和宿管科实时进行防火、防灾安全疏散演练。

利用升旗晨会时间,加强安全管理,向全体师生强化和宣传安全教育。

贯彻文件精神,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宿舍防火、防灾安全疏散演练。

四、建立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在校长带领下,定期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按有关要求加以整改;整改工作落实好整改的责任、措施、经费和时间;整改中做到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落实,不留死角。对于出现严重隐患问题,聘请专业人员专业、细致排查。同时,整改工作和预防工作做到有机结合,以改促防。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确立“一保安全、二保稳定、协调发展”的工作原则。对易于引发事故的环节给予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进行整改。

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做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今后,一中继续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集中开展重点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加强管理和防范,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下大力气、不懈努力,狠抓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21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区消安委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区火灾事故防控综治治理体系建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区安监局要牵头开展以石油化工、民爆仓库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针对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2.重点场所。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民宗等部门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市场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等文物古建筑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重点场所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用火用电管理、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

3.重点行业。安监、商务、住建、民宗、民政、文广、教育、旅游、卫生、电力等行业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二)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推动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民宗、民政、住建、文广、卫生、旅游、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指导职责,有效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运行;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科学规划、严控违章建筑;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并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开展技术改造。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规划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及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水务集团要联合消防等部门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以“五水共治”为依托,加强天然水源的消防取水口建设,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的落实。

(四)消防安全宣传

各部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铁路、轨道、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景区、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典型场所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开展消防宣讲,确保所有员工掌握“一懂三会”;辖区影院、网吧、ktv等场所在放映或开机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情况。文化部门要督促区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情况;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组织一次由媒体参与的隐患曝光活动情况。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分行业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20日前)。安监、商务、民政、文化、旅游、卫生、住建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5日前)。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组织考核。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检查活动成果。

四、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将夏季消防检查与火灾事故防控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通过检查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主体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工作计划内,多部门联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要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5月29日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0日前上报自查自评情况及总体工作总结。区消安委将结合每季度召开的工作例会,通报检查工作情况,推动各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22

近年来,全市高层建筑发展迅速。这些建筑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和结构复杂、人员密集,发生火灾风险等级高,尤其是一些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办、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部消防局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相关要求,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x年底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x年xx月。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本次工作范围是xx市各县(区)高层建筑。其中高层住宅建筑指的'是建筑高度大于xx米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高层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指的是建筑高度大于xx米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商场、宾馆、公寓、医院、办公或者集购物、娱乐、餐饮、文化等消费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等)。

工作内容如下: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开裂、脱落,是否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存在供水不足、水压不足等问题。

2.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故障、损坏或瘫痪,是否建立了维护保养制度。

(三)安全疏散设施。

1.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

2.防火门是否存在损坏或构件缺失等问题;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标准。

(四)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检查门是否采用丙级防火门并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是否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是否存在堆放杂物、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五)电气燃气管理。

是否存在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或小区是否明确了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是否在高层建筑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责任人、楼长姓名及其职责公示牌。

3.单位或小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并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是否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

5.单位或小区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七)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

1.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是否被机动车辆或其他障碍物占用。消防车道上已有门的,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且能随时正常开启。

2.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x年x月xx日):

各级消防救援部门依据管辖权限,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工作范围及内容”的要求,对每栋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表x)。

(二)建立清单阶段(x年xx月x日—x年xx月xx日)

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限,进一步细化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表x)。

(三)监督抽查阶段(即日起至x年xx月xx日)

消防救援部门要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双随机”高层建筑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在x年xx月底前抽查率达到x%,在抽查过程中,要联合物业管理单位和高层建筑使用单位,对自查自纠中未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补充完善。同时消防救援部门要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达法律文书督促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四)整改隐患阶段(即日起至x年xx月xx日)

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对前期发现的火灾隐患自行整改。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救援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x年底前,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措施,扎实推进综合治理。要加强调度指挥,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

(二)合力整体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安委办将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基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23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统一思想认识。

根据团消防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保证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连队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1、连队营区柴草堆放情况。

2、连队住房的`安全用电情况。

3、连队炼油工房线路的是否符合标准,凉花棚是否存在隐患。

4、仓库农药存放是否符合标准,房屋是否安全。

5、各家各户煤气存放是否符合标准,院内是否作了防火措施。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连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2、自查整改,以小区为单位,进行片区自查,发现隐患,由各区区长负责整改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计划宰月完成此项工作。

3、集中整改阶段,对存在隐患拖延不整改的住户,连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派人工进行整改,费用由整改,人人自理,决不姑息迁就,通过专项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连队职工生产财产安全,时间8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验收阶段,在连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连队将对其进行验收,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团安办。

四、专项整治要达到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连队营区火灾隐患得到有效的遏制,职工群众的安全感到明显增强,连队公共设施,安全无误,各种不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为连队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24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安监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4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15日)。对所属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家的工作标准,检查一家登记一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和火灾隐患,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为下步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彻底整改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汇报材料上报市消防委。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使用。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和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五、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责分工,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加强同所属行业所在区域的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农场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和改进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法。

(三)加大力度,严查各类隐患。对分管行业所有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据职责进行依法处理。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25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府办函〔〕17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发〔〕86号)要求,乡政府决定从8月1日至10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乡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旅馆、饭店、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院、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煤矿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村(社区)、各单位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逐级动员部署,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督促及时整改。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8月10日—9月25日)。各村(社区)、各单位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对照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排查过程中要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表,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督促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期限和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25日—10月15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副乡长党德刚任组长,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社区)、各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积极推动区域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并承担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三)深入宣传,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手机等媒体,向群众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灭火逃生自纠技能。进一步推广使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26

为认真汲取“7·28”迈皋桥街道火灾事故教训,根据x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关于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我社区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社区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社区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综治主任、社区民警副组长,成员由社区干部组成。

整治范围:公众聚焦场所(网吧、商场、饭店、超市、酒店等);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厂房等。

四、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进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2、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禁止使用电热棒、烧蜂窝煤等现象;社区要认真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积极落实日常防火宣传、防火检查、义务消防训练、夜间巡逻等制度。

3、“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取缔“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中的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未经许可禁止违规搭盖阁楼;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4、工业厂房的排查重点是:是否存在违法建筑、“三合一”厂房、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场所整治重点是:行政手续是否完备、场所选点布局、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场所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形势和特点,社区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杜绝隐患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__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广泛宣传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在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的火灾预防常识,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本次消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大力宣传、提高认识,确保治理到位。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27

一、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行业是造纸、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化纤、印刷、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二、整治工作安排与步骤

整治工作从20xx年1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根据富政办[20xx]121号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分析本镇“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落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以工作站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全镇范围内的企业、镇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全面开展排查,真正摸清底数,列出整治重点,建立整治台账,并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报送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镇“三合一”场所排查汇总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到限期整改,实行联合执法,督促单位逐项逐条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得到真正消除。

(四)验收巩固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将综合整治工作台账上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富政办[20xx]121号文件要求,迎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对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工作站、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这次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摆上在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职责,部门联动。这次综合整治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要按照“分级、分线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要充分发挥工作站、行政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安全监督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工作。要组织参加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熟知整治标准,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派出所、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帮助和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隐患整治措施。

3、强化措施,全面整改。要根据《富阳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整治措施,重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较好地从源头上遏制“三合一”现象的产生;实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等措施,将“三合一”现象彻底消除。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现象,要确定专人,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反馈整改情况。对整改难度大、牵涉面广的`“三合一”场所,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限期予以整改。对无法整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以及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上报市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综合整治工作,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针对业主和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28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抓住火灾关键环节,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以防火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措施,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加大整改火灾隐患力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依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为今后一个时期我校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长: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为中心,对我校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楼等教学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加大对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重大火灾隐患,实行群防群治。有效改善我校的防火安全条件,保持全校消防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工作安排

我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传达、部署阶段。认真传达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任务及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为落实检查阶段。要根据实际,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好防火安全检查,集中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报告阶段。做好总结工作,查找工作经验和不足,及时报告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消防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迅速行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制定消防保卫工作方案,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较多的地方要认真研究消防工作,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二)有针对性地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对遗留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彻底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直到达到治理要求。

(1)各班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把检查工作的重点放在各个寝室,并开展的防火检查、巡查。做到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检查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确保消防安全。

(2)大力开展秋季消防宣传工作。各班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本班的具体工作中去,积极组织开展消防主题班会、演讲、征文等活动,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消防安全素质。

(3)要结合消防工作和个体情况,制订灭火预案,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熟悉和演练,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随时做到人员在岗,器材到位有效,做到坚决、快速、准确地消灭火灾事故。

(4)严格报告制度,做好消防工作总结。各班要严格制度,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在本期期间各班要分别分四次向学校报告各阶段的工作情况。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2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各级关于消防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公安局决定从20xx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发动相关警种,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进一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在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县公安局与教育、民政、卫计、文广等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联合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少于50%,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全县集中专项整治。根据市公安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和我县实际工作要求,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大型城市综合体。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超高层建筑。对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和公共建筑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大型医院。要依法督促全县医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此类场所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的特点,督促单位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医院老弱病残人员多,且行动不便等实际,指导单位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配合卫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卫计部门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医院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医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医院改扩建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卫计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

(5)文物古建筑。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配合文物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文物建部门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文物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文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同时,要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要提请政府牵头综合治理。

(6)社会福利机构。配合指导民政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民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并定期联合民政部门组织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要严格依法实施福利机构建筑工程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划分,将社会福利机构作为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核查群众对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建立与民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

(7)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提请政府组织人力社保、安全监管、质监、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督促单位做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2、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对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于7月份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力争9月10日前整改销案。

3、全面提升社会单位灭火疏散能力。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为重点,采取模拟火情形式,实地测试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反应速度计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灭火疏散的能力。

4、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夏季检查时期,聘请第三方具有资质的专业消防技术评估机构,针对火灾高危单位、大型石化企业、大型综合体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等场所,根据各类场所火灾荷载能力大小不同,火灾存在风险不同对整个建筑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能力、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检测维护保养开展消防安全技术评估。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切实加强G20峰会、“丝博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公安机关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消防安保指挥部和工作组,组建涉会场所消防安保团队,逐个涉会场所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联合综治、民政、安监等部门部署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实施群防群治;全县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40%的街道乡镇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要积极提请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请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贯彻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xx〕24号)的意见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县级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9月底前要向政府提交专题报告,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要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7、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区深入推进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工作,既要检查社会单位,也要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督察队伍,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场所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五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9月底前,消防大队开展五类重点场所灭火救援演练每类不少于1次。

2、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分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大(中)队三个层级,分别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灭火救援类型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县消防大(中)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县消防中队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

3、专业技术培训。组织攻坚组队员和基层指挥员进行基地化轮训,新任队员不少于30天,复训不少于15天。组织公安消防大队、中队指挥员进行集中轮训,每期时间分别不少于5天、7天、10天。抓好消防中队干部指挥能力考评工作,30%的执勤中队干部通过考评、持证上岗。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接警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4、技战术和体能训练。按照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组织开展高层、地下、化工、灭火等编队的合成训练,优化作战编成和组织指挥,提升灾情侦察、评估决策、攻防组织、联合作战等能力。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分类研究制定一套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消防中队战斗班组、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合成操法训练项目分别不少于6项。消防中队每天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能训练。

5、抗洪抢险准备。建立与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联合教育部门组织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推动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全县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协调中央、省级主流媒体、主要网站及各级官方新媒体,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在省级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2个;省级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分别不少于150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80%。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规范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提请政府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9月10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部门协作。要主动向政府报告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党委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各级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则。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公安机关法制、刑侦、消防部门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立、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等现象。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30

一、工作目标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全面摸排全镇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状况,健全隐患清单,集中开展彩钢板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曝光一批违法违章行为,关停一批隐患严重单位;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监管有机结合,推动彩钢板房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有效净化全镇消防安全。

二、检查范围及检查重点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全镇所有彩钢板建筑,包括独立建设的彩钢板建筑和局部采用彩钢板结构的建筑物。以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检查重点

用于生产、加工场所和库房的彩钢板建筑

用于各类生产加工的广房、个体作坊、“三合一”场所、临时库房场所的彩钢板建筑。

用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彩钢板建筑

用于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农家乐、出租屋、家庭旅馆等餐饮、住宿场所、商店、个体商铺等商品经营场所的彩钢板建筑。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部的彩钢板建筑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彩钢板建筑,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库房等。

用于居民自住的彩钢板建筑

仅作为居民自住、自用的非经营类彩钢板建筑。

其他彩钢板建筑

上述场所以外的彩钢板建筑。

三、整治措施

(一)切实摸清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底数

各村、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借助国土卫星地图等科技手段,全面摸清本辖区、本行业系统违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彩钢板建筑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列出整治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期限,挂图作战,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二)全力整治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

对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对建筑施工工地搭建的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彩钢板临时用房,配合住建部门责令更换芯材。对“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城郊村以及行业属性不明确单位搭建的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彩钢板建筑,配合镇政府组织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对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配合主管或监管部门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查封,限期督促整改,查封期内整改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合县政府予以关停。

(三)加强对彩钢板建筑的源头管控

对新建彩钢板建筑,必须要经过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依法严格审批,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不得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等。镇应急管理所配合上级业务部门从源头限制聚氨酯泡沫及聚苯板芯材彩钢板的生产使用。

(四)强化彩钢板建筑安全宣传引导

各村、各单位要通过各类会议或利用微信、钉钉等手段,宣传和转发消防安全提示和近年来发生的彩钢板建筑火灾案例,集中宣传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引导单位自行整改、拆除搭建的违法违规彩钢板建筑。要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和违法行为,集中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战果成效。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排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x日)

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成立彩钢板房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行业内所有彩钢板房进行一次拉网式摸排,逐一体检,列出隐患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x月xx日至x年x月xx日)

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先易后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号,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三)总结巩固阶段(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各村、各单位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固化和深化工作成果,镇政府将抽调工作人员成立督察组,适时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察,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并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辖区内彩钢板房发生有影响火灾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以及春节安全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本行业内实际情况,立即全面开展摸排,要保证排查率达到%。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村、各单位要按照《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充分发挥政策杠杆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用足执法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形成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提请镇政府实施挂牌督办,真正做到安全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情况。各村、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做法,随时上报突出情况、典型事例或提供线索。各村、各单位彩钢板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清单,请于x年x月xx日前上报镇应急管理所,所有排查的隐患必须于月底前全部销号整改完毕。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篇31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全省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摸清保护区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推进问题解决,确保年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制定如下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学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确保保护区辖区内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力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保护区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下同),包括小学、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

三、整治工作内容

(一)对没有依法履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对没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的,如消防设计文件已经过施工图审查且合格,按图审时的标准验收;如施工图未经过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按竣工时的标准组织消防安全评估,由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三)对未按消防、抗震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的,按原消防和抗震设计或竣工时标准规范整改;无法整改的,采取强化防范措施,组织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由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四)对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等申报资料缺失的,由地方政府委托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检测和消防安全条件确认,满足安全使用条件并提供涉及消防有关竣工图纸,代替验收手续。

(五)对验收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按整改意见落实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

(六)对未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开展抗震设计验算。对验算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时限。

(七)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使用的预案措施。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x年8月下旬开始至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x年9月8日前)

9月2日前,开展全方位的动员部署,制定方案,成立专班(详见附件1),明确职责。宣教文卫中心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对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及抗震状况进行自查、上报。9月8日前,校园消防及抗震隐患汇总分类后,由宣教文卫中心组织专班成员部门对公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校园消防及抗震隐患进行复核,最终确定隐患清单,上报区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8日至11月24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解决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

(三)检查验收阶段(x年12月24日前)

宣教文卫中心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统筹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护区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宣教文卫中心,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统筹和整体推进。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镇街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将整治责任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学校,落实到每一名责任人,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通报并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