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环境整治方案(精选3篇)
农村卫生环境整治方案(精选3篇)
农村卫生环境整治方案篇1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村”建设为基础,整合提升各村(社区)和村庄的主要通道、水体、山体及庭院的绿化美化效果,提升村庄绿化率,增加以森林景观为重要内容的景观亮点,建立健全乡村生态保护体系,保障乡村生态安全。实现20xx年美丽乡村初见成效,20xx年所有行政村绿化美化,20xx年所有村庄自然生态环境大提升,即达到“1年见成效、3年绿满园、6年大提升”的目标,全面提升乡村庭院道路绿化美化、村庄景观生态化水平,形成以森林为主体的城乡一体化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共建共享。
各村(社区居)委会是活动开展的责任主体,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尊重群众意愿,并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大力植树护绿、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做到建设依靠群众、建设成果全民共享。
(二)科学规划、合理实施、生态优先。
要依据原有森林资源,遵循自然发展规律,立足各地实际,区别对待,按照分类科学、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突出以乔木为主,常绿、花色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相结合,人工绿化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以绿化、美化为重点,提升乡村整体景观,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三)长远规划、统筹结合、持续发展。
要纵向与横向规划合理,综合考虑,在目标设置、布局安排、项目计划、树种选择等各个环节都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村创建、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古树名木保护等规划紧密联系。既要考虑当前建设需要,也要考虑长远发展需求,做到可持续发展。对古树名木、风水树及其原有周边林木,要通过合理整治、抚育管护等措施,逐步将其打造为集科研、健身、休闲为一体乡村森林公园,使活动村村有亮点、有特色。
三、建设内容
结合新一轮绿化惠阳大行动、国家生态村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的创建,统筹整合现有各项工程中的生态绿化资源,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农村绿化美化新模式,建设路有树、街有景、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村居生态环境,提升乡村绿化覆盖率,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打造以森林为自然主体的村庄景观,全面推进公园下乡、森林围村,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质量。
(一)推进乡村公园化。
充分利用乡村现有道路、农户庭院、大树古树和公共绿地等绿化资源,添乔加花,增绿添景,整合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绿地系统,建设乡村小公园、小广场,推进“树木花草上路进乡入村到农家小院”,实现乡村“单一绿化”向“景观美化”转变,做到“庭院美、村容美、生态美、生活美、乡风美”,创建开放型生态游憩乡村。
(二)全面提升村庄绿量。
结合街道、村实际情况和特色,围绕村庄居民聚居点,营造绿化带和风景林,重点突出水源涵养林建设,优化村庄周边的森林景观,提高生态效益,多方面打造以森林为主体的绿色生态景观。
1、建设乡村带状绿色景观。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对乡村主要通道、河流、沟渠两侧的绿化进行改造提升,形成带状绿色景观。
2、营造成片乡村风景林。在乡村公共场所、村庄空置地、房前屋后、农户庭院、村旁山地村(组)文化广场、村镇主要出入口等相对集中连片的绿地,根据自然生态条件,选择生态效益好、景观效果美,具有一定主题色彩的'乡土树种为主体树种,开展营造或林相改造,打造主体鲜明又符合乡村整体风貌的成片景观林。
3、建设水源涵养林。在已规划用于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土地和现有水源涵养林的基础上,优先对村庄可视范围、村庄饮用水源集水范围内的水源涵养林进行整治改造,选择种植根量多、根域广、林冠层郁闭度高、林内枯枝落叶丰富的树种,适当增加伴生树种和灌木,形成混交复层林,全面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态功能。
四、活动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
于20xx年4月底前,成立领导机构,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全街道“绿满家园”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与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结合生态村创建工作安排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做好活动全面开展的各项准备。
(二)建设推进阶段。
从20xx年起,按照惠阳区每年要高标准建设20个市级森林村庄的任务要求(持续3年,共60个)。在此基础上,同步推进其余生态村森林村庄的建设工作。各村(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力度,力争在每年区对我街道的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确保该项活动打造成建设新一轮绿化秋长的特色品牌。
(三)巩固提升阶段。
该项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村要持续推进,结合实际落实管理保护,常抓不懈,巩固提升活动成果,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
五、责任分工
由街道林业站牵头,负责加强与区林业部门、区各相关部门和各村的沟通协调,与国家生态区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充分结合,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由林业站负责衔接好区发改部门,外经办配合。
负责做好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立项工作。
(二)由财贸办负责衔接好区财政部门。
负责将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区级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规定及时拨付。
(三)由林业站负责衔接好区林业部门。
负责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镇村落实建设用地,抓好规划设计,协调种苗供应,提供技术保障等服务。
(四)由农办负责衔接好区农业部门。
负责协调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相关村庄绿化美化具体规划设计,将该项活动与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相结合,统筹推进;负责做好农田林网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由水利会负责衔接好区水务部门。
负责水库、农村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的指导工作。
(六)由规划建设办负责衔接好区住建部门。
负责村庄整体规划和农村庭院绿化规划的指导工作。
(七)由环保办负责衔接好区环保部门。
负责将活动与创建国家生态区有机结合,做好已被授予生态村及正在创建生态村的村庄绿化美化衔接工作。
(八)由规划建设办负责衔接好区交通运输、公路部门。
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
(九)街道。
每年须完成2个示范点建设。同时,各村每年配合,向区林业部门提供2~3个行政村作为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候选村,落实建设用地,经林业部门现场踏查遴选后列入当年市级森林村庄建设范围;负责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工程无障碍施工,并落实专人,加强幼树抚育和日常管护,确保绿化成效。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林水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等工作。各村要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村(社区居)委会书记亲自抓、负总责,街道、村互相配合,合力共建的工作态势,确保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稳步有力推进。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植树造林,绿化家园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村及各有关单位要层层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植树造林和乡村绿化美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群众、乡贤、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引导他们以多种形式(出力、出钱、出物或参与管护等)参与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绿化美化,齐手共建美好家园”的活动氛围,全面推进我街道生态文明建设。
(三)合理规划,稳步推进。
坚持生态优先、便利优先、适用优先,将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基础设施规划有机衔接、相互配套,通过合理规划、整合优化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效果。遵循少花钱,多办事原则,绿色植被要全覆盖可绿化用地,四旁绿化(村旁、宅旁、水旁、路旁)苗木全部采用优质乡土阔叶树苗,原则上不使用昂贵大苗。街道林业站要加强技术指导,对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的经验做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活动资金按“三三四”比例筹措,即市出资30%、区出资30%、镇村出资40%,区财政和街道办事处将按比例全额配套。各村要树立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好这次机会,统筹兼顾,筹集建设资金,开展植树和抚育管护工作,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开展。
(五)督促检查,注重实效。
街道办每季度对活动督办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组(由林业站、纪监办、党政办组成活动督查组)每月1次对各村开展专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以实际效果和群众意见为评价依据,对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村庄进行宣传推广,对效果差的及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该项活动落到实处,效果明显。
(六)强化管护,保障成效。
植树造林“三分种,七分管”,种植是基础,后续管理是关键。以村为单位建立管护责任制,将管护工作列为常态化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抚育施肥和除草松土,做到管护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提高乡村绿化美化的管护水平,巩固发展建设成果,坚决杜绝“年年种树不见树”现象的发生,做到种一棵成活一棵,造林一片成林一片。
农村卫生环境整治方案篇2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营造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按照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在全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新型工业基地,生态宜居城市”,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动员,部门协作,整体推进”的要求,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打响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大战役”,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形成长效机制,为茌平争创全国卫生城、全国园林城和全国生态县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内容
(一)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战役(牵头部门:环保所;责任部门:派出所、建委、经委、安监中队、交警中队)
1、集中整治大气污染问题。一是彻底治理恶臭污染。彻底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和污泥产生的恶臭气体。二是强化粉尘、烟尘污染治理。继续对密度板、木地板等企业粉尘污染进行治理,确保烟尘达标排放。三是加强料场、堆场扬尘控制。企业的煤场、粉煤灰场、料场必须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防止大风扬尘。露天堆放场要采取洒水、履盖、围挡等抑尘措施。四是加强油烟污染和城乡锅炉烟尘污染的治理。严查并杜绝冒烟现象,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餐饮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五是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开展全面检测,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责令限期治理达标。
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和单位,予以停产整顿。
2、集中解决水污染问题。一是启动建设中水回用工程。日排废水100吨以下的企业,实现废水零排放;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企业,中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二是实施水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完成所有外排废水企业治理设施的提高完善,实现治理设施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确保达标排放。
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和单位,予以停产整顿。
3、集中整治环境风险源。一是强化环境风险排查。重点对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化学物质情况、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情况、应急救援措施及应急救援物资情况、企业周边水和大气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
停产整顿。二是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从管理、产生、贮存、标识、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入手,积极开展全过程管理,确保辖区内危险废物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环境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事故应急设施设备,建立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三是强化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违法建设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场,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四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中队等到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严防因事故发生造成环境污染。
4、集中清理整顿土小企业。政法部门和环保所要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经常进行全方位拦网式大检查,做到不遗漏一个企业,不遗漏一个单位,不遗漏一个细节。该取缔的取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牵头部门:建委;责任部门:派出所、交管所、卫生、交警中队)
1、抓好以城镇道路及基础设施为重点的镇容镇貌整治。一是整治城镇干道临街建筑物及立面。拆除没街危、旧、破平房及临时搭建物、构筑物;继续实施“穿衣戴帽”和“平改坡”工程;清洗、粉刷、修葺破旧立面;制止临街未封闭阳台或窗外吊挂杂物现象;拆除或更换临街建筑物设置的破旧遮阳(雨)篷等突出物;集中清理乱搭乱建、乱扯乱挂、乱贴乱画现象。二是规范广告牌匾管理。更换沿街破旧广
告、牌匾及灯箱;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不符合设计、张贴和悬挂标准的广告、牌匾。三是治理城镇扬尘污染。所有建设工地要实施围挡作业,物料堆放入场。对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必须定期喷水压尘。垃圾、粉尘物料清运要用防尘布遮盖,加油站、汽修厂、施工工地等单位临街出入口要严格硬化。四是整治沿街绿化。修剪沿街行道树、绿化带;清除绿化带内杂草、垃圾、死树死苗,能够补植的予以补植。五是整治城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沿街门店堆放杂物、商品等现象。集中综合整治企业厂容厂貌,保持厂区整洁有序。
2、交通秩序整治。查处机动车无牌、无证、套牌、遮挡号牌和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修车、洗车业,严厉查处店外作业;加强交通枢纽、学校周边、窗口单位等重点部位的交通管理,改善交通环境。
(三)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牵头部门:卫生;责任部门:派出所、环保所、水利站、农业站、交管所、工商所、交警中队)
1、集中治“脏”。加大镇驻地卫生保洁力度,主干道两侧设立相应的环卫设施,实行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制度,定时定点堆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卫生全日保洁。加强垃圾、渣土运输管理,查处违章乱倒和沿途撒漏现象。加大乡村卫生保洁力度,清除各类垃圾、杂草、卫生死角,农户庭院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围村、堵道现象,农民户厕入院。
2、彻底治“乱”。镇驻地创建一条建设管理示范街,实现道路两侧无违章建筑、无违章占道、无垃圾残土、无污水、无残墙断壁、无“三大堆”、无散养畜禽、无残缺树木,广告、牌匾等得到有效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和管理,集中解决乱拴家畜、私堆粪土、乱垛柴草等问题。
3、全面治“差”。加大集贸市场管理力度,加强各类摊点管理,取缔城镇主街道两侧的各类流动摊点、店外店和占道经营行为,做到划行归市、整洁有序。加强道路管护,及时修补破损街面。规范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加大对乱贴乱画、非法发布广告等行为查处力度。把废品收购收集点迁出城镇建成区,解决其污染和影响镇容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活动从现在开始,春节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2日前)。镇委、镇政府全面部署“百日会战”活动。各行政村、各单位、各企业全面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22日—20xx年元月20日)。全镇上下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打响“三大战役”。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周调度、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在全镇通报,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元月20日—至20xx年春节前)。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活动进行总结,检查评比结果列入20xx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战役指挥部负责整体活动的统一领导。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下大气力抓好整治活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落实推进责任。环保所、建委、卫生分别是环境污染、城区环境卫生和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是主要
责任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牵头部门负责各项综合整治的策划、协调、督办,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各责任主体要健全工作机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单位都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支持环境综合整治,人人为环境综合整治作贡献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指挥部要按照检查评分标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定期的检查,抽查和检查的结果要登记入档,计入活动总评,列入综合考核。
(五)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集中综合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法制水平。
附:1、胡屯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总指挥部成员名单及“三大战役”分指挥部成员名单
2、胡屯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分工表
3:环境综合整治战役工业企业检查评分标准
4、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乡镇、直机关单位卫生检查
评分标准
5、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村级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胡屯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总指挥部
成员名单
总指挥:张雷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赵卫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董秀丽镇人大主席
薛守卫镇党委副书记
徐鹏镇党委副书记
马永之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正忠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指挥:刘勇副镇长
白成彬副镇长
初士山镇副主任科员
刘本科镇人大副主任
王秀国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秋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赵光金镇政协联系员兼安监中队长
靖保海镇信访办主任
窦宪生镇长助理、司法所所长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薛守卫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勇、白成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成立“三大战役”分指挥部。
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战役分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王正忠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副指挥:白成彬副镇长
赵光金镇政协联系员兼安监中队长
靖保海镇信访办主任
成员:任荣博镇财政所所长
张月兴镇派出所长
徐子银镇建委主任
陶成镇道路养护办公室主任
吴保杰镇办公室主任
李富昌镇经委主任
赵荣平镇水利站长
张建彬交警中队长
宋玉福镇环保所长
张立新镇工商所长
王宝宾镇安监队员
朱林镇安监队员
薛守军镇管区书记
齐兵镇管区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委,李富昌兼任办公室主任。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分指挥部成员名单指挥:薛守卫镇党委副书记
副指挥:刘勇副镇长
王秀国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本科镇人大副主任
窦宪生镇长助理、司法所所长
成员:张月兴镇派出所所长
徐子银镇建委主任
陶成镇道路养护办公室主任
吴保杰镇办公室主任
于兆先镇卫生院长
刘立生镇农电站长
张建彬交警中队长
宋玉福镇环保所长
张立新镇工商所长
张振国镇信用社主任
张西礼镇中学校长
陶向峰镇联合校长
张春燕邮政支局长
张立新地税分局长
商学军国税分局长
王德志网通公司
马维俊镇粮所所长
李金渔镇农技站长
薛守军镇管区书记
齐兵镇管区书记
刘永刚镇管区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委,徐子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分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董秀丽镇人大主席
副指挥:徐鹏镇党委副书记
马永之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初士山镇副主任科员
孙秋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张月兴镇派出所长
张建彬交警中队长
徐子银镇建委主任
于兆先镇卫生院长
刘立生镇农电站长
张立新镇工商所长
陶成镇道路养护办公室主任
吴保杰镇办公室主任
宋玉福镇环保所长
李金渔镇农技站长
赵荣平镇水利站长
薛守军镇管区书记
齐兵镇管区书记
刘永刚镇管区书记
逯军镇管区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大办公室,初士山兼任办公室主任
胡屯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责任分工表
农村卫生环境整治方案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改善全镇镇容村貌,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二、整治对象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三、整治时间
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责任单位:镇政府)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七、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