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十篇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十篇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1
1、建立仪器设备周期检定台帐和周检计划表,并指定专人负责。
2、送检仪器设备应根据量值溯源规定,就近就地送交计量检定部门检定。
3、自检仪器设备,按有关检定规程进行检定,并填写自检记录及自检证书。
4、所有送检仪器和自检仪器必须与设备台帐相符,实行标识管理。对该工程暂时用不上的仪器设备,应进行封存,并报公司试验室备案。对修理后检定(校准)仍不合格的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报废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5、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准使用,如因管理失误造成使用超期的,要追究项目试验室主任的责任。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2
1.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认真操作。
2.大型精密仪器要专人专管专用,责任到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一般仪器也不得随意搬动。仪器离开、返回实验室均应通知班长或者技术人员,仪器返回后,在使用前由技术人员对其性能进行核查,显示满意结果方可使用。
3.仪器使用后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等,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表。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切断电源、热源、气源等,并做好防尘措施。
4.按照仪器规定达到的指标或调试时的性能指标定期进行检验,并且登记备查。(大型仪器半年一次,常规仪器三个月一次,检验项目包括仪器的稳定性、灵敏度、精密度与精度等)。
5.不是经常使用的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梅雨季节每周通电一次,其它季节半月通电一次)和更换防潮硅胶(硅胶发红即更换)等,并且登记备查。
6.与仪器配套使用的电脑不得安装与仪器使用无关的软件。
7.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要按特殊要求进行维护。
8.仪器室内要穿工作服,不准吃零食,不准吸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燥,一切有腐蚀性物质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
9.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出厂号、固定资产号、购置日期、化验员等。
10.每台仪器由技术人员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调试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交由档案员存档。
11.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其中仪器责任人要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
12.所有仪器设备应配备相应的设施与操作环境,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处置、使用和维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避免仪器设备损坏或污染。
13.必须搬运仪时,重新安装后应对仪器进行调试。严禁未经车间同意私自搬运挪动仪器。
14.所有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终止测试。并及时向车间负责人员汇报,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在维修期间应加以“停用”标识,避免其他使用人员误用。
15.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送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即:“合格”、“准用”、“停用”。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的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由教务处与总务处组织实施。教务处主要负责学院实验室所属仪器设备和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修,其他仪器设备的维修由总务处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仪器设备维修,是指用学院仪器设备费购置,供给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单位使用,并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建帐的仪器、设备、设施,也包括已在学院申报立项的自制仪器设备的维修。
第四条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拟定学院年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计划;
2、负责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
3、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技术维修登记与统计制度。
第二章维修原则
第五条仪器设备维修应当贯彻勤俭节约、修旧利废、自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校内技术优势。
第六条教学科研单位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指导仪器设备使用和保管人员做好技术维护工作。
第七条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属于人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非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应当按《zx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经批准维修的仪器设备,正常损坏的零配件确须更换的,应当先交旧后领新,属消耗性的零配件应从各系、处、科室事业费中支出。
第九条要重视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应有计划地对陈旧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之重新发挥作用。
第三章维修方式
第十条预防性检查
在开学前、期中、期末三个关键时间段,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人员对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测试,确保教学和科研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日常性维修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常性的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和登记制度,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技术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仪器设备带病运转。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技术指标测试,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针对性检查
当发生突发性的事故现象或较大面积的故障现象时,维修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可以不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技术测试,以恢复仪器设备的使用功能为维修重点,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全面性维修
教务处和总务处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定期、分批对技术状况较差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彻底的维修和检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分解,对照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指标,对各功能部件进行全面的鉴定,及时更换部分常用部件和易损部件,以彻底排除存在的故障隐患。在仪器设备到达规定的报废期限之前,应当根据仪器设备的技术特点,安排若干次全面性维修,以最大限度地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章维修范围
第十四条对教学、办公用仪器设备,学院将尽可能保证维修经费。
第十五条对不承担教学任务,主要用于科学研究项目的仪器设备,维修费用应从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第十六条对主要从事行政、后勤和对外技术服务业务的专用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需要维修的,学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维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该部门的经费或对外服务业务收费中全额支付。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十七条仪器设备的维修审定,将依据仪器设备使用原始记录为准,没有使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零使用台时,原则上不予维修。
第十八条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总务处与厂方(或经销商)联系,由厂方(或经销商)保修。
第十九条对于已无修复价值或维修费用超过原值70%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予以报废,不再修理。
第二十条对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项目,在实施维修前应与维修单位(厂家或代理商家)签订维修协议,保证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运转。
第二十一条对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应当向教务处或总务处提出拟改造仪器设备的技术、效益和经济合理性的论证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六章维修程序
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需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地填写学院统一制定的《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见附件1),经审批同意后进行维修,对于价值较高的仪器设备,或一次性维修台数较多、或损坏较严重的仪器设备,还应附上详细的维修申报说明。
第二十三条维修过程中不改变报修仪器设备原有配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组织实施,维修过程中需改变报修仪器设备原有配置的,须报总务处备案。单项(台、件)维修费用在300元及以下的由份管院长审批,单项(台、件)维修费用超过300元的由院长审批,不具备维修条件的部门需维修仪器设备时应向教务处及总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修理。维修完成后应填写《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见附件2)对维修的仪器设备进行检验验收,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适当配备相应维修工具,大件(单价50元及以上)、套件由保管部门保管人员集中管理,小件工具可由使用人领用,并在教务处或总务处记入个人保管使用帐。维修工具归本部门,领用人调离本部门时,应在一周内办理移交手续或退还教务处或总务处,逾期按工具丢失处理。工具丢失按《zx职业技术学院损坏、丢失公物赔偿办法(试行)》执行。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是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和维修记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按台建档,一般仪器设备可按批建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仪器设备验收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线路图、保修证和其他技术资料。
2、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进行的仪器设备保养维护、日常使用等活动形成的有关记录。
3、在仪器设备维修过程中进行的预防性检查、日常性维修、针对性维修和全面性维修等活动形成的有关记录。
4、在仪器设备报修过程中,形成的《x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和《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等维修单据均应记入设备档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和总务处负责解释。附件:
1.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4
仪器设备是高校实验室的主要技术物资装备,是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仪器设备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应当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仪器设备的常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1、计划的编制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的固定资产,购买设备需要编制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应由各使用部门依据学院建设年度项目计划而定。下年度的申请计划,应当于上年底编制;本年度的实施计划,应当于当年三月份制订。
2、计划的审核
无论编制何种计划,都应当有理有据,并填写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论证报告单,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将计划交由设备管理部门――实验设备处备案,由实验设备处督促计划的执行。
3、计划的调整
编制的购置计划,如果由于教学任务、设备供应等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在规定的款项内可以作适当调整,但是调整须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
购置设备时,由使用部门组织好招标小组,依照“技术先进,优质优先,价格合理,教学适用,维修方便”的原则,按计划进行,不得损公肥私,不得购买伪劣产品。必要时,设备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要派人监督。
三、仪器设备的验收
所购仪器设备,均要办理验收手续和入库手续,此项工作由使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零配件、技术资料以及数量等。不合格的产品,应当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向厂(商)家办理退货、调换或索赔手续。合格的产品,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建立设备档案,并将仪器设备基本数据报实验设备处设备管理员,作好建帐、建卡工作。
四、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和登记
凡不属于低值易耗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主机,还是附属设备,都应当按照到货日期的先后顺序在入库单、帐册、卡片和仪器设备上标明,进行登记。教学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按学院统一的要求编制,不得有重复。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
教学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后,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变等工作。为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设备使用人员按要求应当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六、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
设备要定期保养维修,建立完整的制度。保养工作应当做到“三防”、“六定”,即:防尘、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室存放、定期校验、定期发动、定期通电。对贵重设备、精密仪器和使用频繁的大型设备,应填写好使用记录。
1、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清、点检查制度,责任落实到各设备使用人员。
2、各设备使用人员对自己所分管的教学仪器设备应定期做好常规的维护和检修。
3、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预防维修的工作,即:做好平时的'日常维护工作,每次学生做完实验以后都要及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4、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事故维修的工作,一旦事故发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报告,上报所在部门的领导,确实需要一般维修或大修,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批准以后方能执行。
5、做好维修记录,填好维修记录卡。
七、仪器设备的报废
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是保证教学质量及设备更新的重要手段,因此应该建立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1、各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保养、维护好设备,定期检查,教学仪器设备因各种原因(如年代久远老化,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等)不能正常工作而确需报废的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见附表五)。
2、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到现场检验确证、核实后,写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以后,填写设备报废卡(见附表六),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
3、设备一旦报废后,设备使用人员应及时到实验设备处和财务处销帐,办理设备报废相关手续。
此外,应该提倡自制教学设备,特别是自制那些教学需要、市场采购困难的实验设备。为鼓励教师和实验人员从事实验室建设,应当将实验室建设工作计入教师的工作量。
八、仪器设备的借用、调拨和赔偿
1、仪器设备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应当由系(部)、实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并报学院设备管理部门备案;需要校内借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单(见附表七)。
2、凡借用仪器设备,都应当按期归还,不得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人人都应当爱护仪器设备。
3、仪器设备的调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调拨单(见附表八),报实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
4、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态度而定。
5、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迅速逐级上报情况,并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5
1、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将有关资料(包括说明书、技术资料、图纸、履历书、检定证书等)交给试验室资料员保管(使用操作人可持复印件,供检测时查阅使用),并建立试验仪器设备档案。
2、将仪器设备的检定证书、维修使用记录归档保存。项目部试验室仪器设备检定后,及时将检定证书复印件报公司试验室。
3、仪器设备档案未经批准不得外借,内部借阅,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4、仪器设备档案应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丢失、损坏。否则,追究项目试验室主任责任。仪器设备转移时,档案随仪器转移移交。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6
①教学仪器单价在20元以下,且耐用期不满一年,属低值易耗仪器。凡低值易耗仪器及药品的损耗,要作详细记载,每学期汇总一次,并及时补充。
②其它仪器及稀缺仪器,均属固定资产仪器,固定资产仪器报废,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③仪器的报废,应由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并填写报废报损记录表,凡报废的仪器,要在报废报损登记簿登记,并在教学设备明细帐及总帐下帐。
④凡报废仪器单价在500元以下由学校领导审批,单价在500元以上由县(市)教育局审批。
⑤无故损坏的仪器,要查明原因,让损坏人写出检查并处以经济赔偿,一般仪器按2倍价格赔偿,贵重仪器按3—5倍价格赔偿。
⑥赔偿仪器的资金,不得随意挪用,必须用来购置仪器。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7
1.所有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购买日期、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等原始数据。由一个特殊的人照顾。
2.操作精密仪器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遵循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定期维护仪器,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应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护、停止使用);主任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有明显标志);根据仪器手册中规定的周期,用匹配的校准品校准仪器。有验证和校准记录,并定期检查。
5.使用仪器前,必须检查仪器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受托人和部门领导汇报。没有许可你不能修理它。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的操作参数不得擅自改变。
6.使用仪器前,您必须检查仪器、清洁溶液、清洁控制台并记录使用情况。
7.注意保持仪器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和吃零食,非仪器操作人员应尽量少用。设备管理系统
8.注意仪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随手关门。
9.保管人员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检查和校准,每天了解仪器的.操作和试剂的使用情况,对仪器的清洁和安全负责,定期检查仪器的水电供应情况。
为更好地落实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制,根据我校教学科研实际需要,特制定《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岗位设置和职责应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条件和任务确定,兼顾医学院校教学科研中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的交叉特点。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8
1、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专人负责。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2、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章操作,不带电修理,不准超负荷使用。并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仪器、设备的要求,落实清洁防尘各种措施。
3、仪器、设备应安装安全指示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做到人离电断。
4、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漏电,短路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修理。
5、维修人员遇有仪器、设备故障申报,应立即进行抢修,待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抢修情况作书面记录。
6、维修人员应全面负责本科仪器、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仪器、设备接地的可靠性,以防电击。
7、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各种仪器、设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仪器设备,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9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10
第一条、目的
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三条、职责
品质部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第四条、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第五条、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生产和检验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三)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四)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五)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六)有关校正方面
1.由品质部门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品质部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品质部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第六条、实施与修订
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