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经营仓库管理制度(通用5篇)
副食品经营仓库管理制度(通用5篇)
副食品经营仓库管理制度 篇1
1、副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副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
2、副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地防止义叉感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化,严禁直接裸露土地,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副食品发霉,变质发生虫子。
5、库房内设立副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副食品离地离墙。
6、副食品库房更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副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理、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副食品。
7、对进为的各种副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验收和登记;掌握副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副食品经营仓库管理制度 篇2
一、副食品仓库必须专用,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二、副食品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对入库的各种副食品必须进行验收和登记,设立副食品出、入库台账,及时掌握副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三、副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滋生地,库房内通风良好,地面平整,货架避免阳光直接入射,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定期清洁、消毒、换气,保持环境整洁。
四、库房内有良好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所有副食品分库或分类、分架贮存,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设专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根据副食品贮存条件要求,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货架、地面及各种副食品包装箱和容器应保持清洁,不留异味,没有异常的积水和结冰。有专人定时检查贮存设备温库。副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防止副食品发霉、变质、生虫。
五、库房中设有不安全副食品暂存区域及专柜,定期对库房内副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副食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六、库房内非副食品存放区域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要及时清理,定期做好清洁和消毒,对废料废品进行破碎处理,严禁将过期或变质副食品再次包装销售。
副食品经营仓库管理制度 篇3
一、贮存副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无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二、仓库保管员有权拒收一切不符合副食品卫生要求的副食品,并应在副食品进库后实行分类存放,存放要求如下:
1、副食品与非副食品不能混放;
2、洗洁用品、药品、强烈气味的物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不能与副食品同仓存放;
3、定型包装副食品与散装副食品分架存放;
4、肉类及其制品、蔬菜瓜果,除马上加工使用外,一律进冷库。肉类及其制品应有容器盛放,室温应控制在-18℃(以下);蔬菜瓜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0~13℃,鲜蛋应存放在0~1℃范围内。应每三天进行一次冷库除霜,并保持地面清洁;
5、库存副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要有必要的标签,做到先进先出,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副食品;
6、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与副食品仓库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三、定型包装副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凡副食品包装标识不清楚或无标识的.,不得进入副食品仓库。
四、对由于库存时间过长而超过保存期限的,或发现由于其它原因出现腐败变质、酸败、生虫、霉变的副食品,一律不得交付下一工序进行加工。
副食品经营仓库管理制度 篇4
1、副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副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副食品及其原料必须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副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架上。
4、散装副食品应盛于货架上,密封好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清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应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采购、验收、发放应有登记和记录。
8、库房内副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副食品及其原料。
9、库房整齐干净,干燥通风。存放的副食品原料,不得有过期、腐烂、变质的食物,要经常检查。
10、米面放置应隔墙离地,用后及时封口,不能撒在地上。库房内有灭鼠设备,有挡鼠板,每周清扫擦拭。
副食品经营仓库管理制度 篇5
1、副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副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副食品。副食品与非副食品不能混放,副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副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副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副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副食品。
3、各类副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副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副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副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副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副食品、半成品、熟副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副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副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副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副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