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节能节水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中学节能节水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中学节能节水的管理制度篇1
为加强学校用水管理,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校园,现对学校用水管理如下规定:
一、用水要求
1.各楼层的厕所等场所应充分利用水源,作到一水多用。
2.卫生间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减少长流水,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3.各部门卫,每天早晚都要检查水龙头关闭和渗漏情况,发现立刻报告后勤进行维修。不准教师、学生擅自改动。
4.学校严禁私家车在单位洗车。
5.学生必须爱护公物,对所有供水设施不得摆弄,毁坏,凡毁坏供水设施者一律照价赔偿,并追究肇事者责任。
6.各用水部门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源。
7.生活用水应当推广节水型器具和设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二、管理制度
1.全校师生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用水设施和设备。班主任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的教育,教师要以身作则。
2.做到人离则关闭所有用水设备,防“常某某”现象的发生,禁止水资源浪费,杜绝安全隐患。
3.学校建立节约用水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和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出现漏水现象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4.全校师生做好监督工作,发现浪费、破坏现象及时举报。
5.值班人员要做好巡查工作,节假日离校前做好彻底检查工作,确保用水设施正常,不用的水阀及时关闭。
6.设立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
7.全校可以按照部门需求,定时开放关闭水阀。
全校教师、职工、学生对学校用水管理制度,有权向后勤处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协助学校用好水,管好水。
三、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中学节能节水的管理制度篇2
一、加强管理,抓好节能,用好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是教职工的共同责任。
二、总务处是学校水、电、暖的职能管理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要定期对学校所有部门的用电、用水设施进行检测维修,排除安全隐患,严防跑、冒、滴、漏,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确保用电、用水安全。
三、学校所有部门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要按照学校配备的灯具使用,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安装指明灯具以外的其它电器,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由电工安装。否则按私拉乱扯电器处理。
四、学校所有部门严禁使用电炉子等用电瓦数较高的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外,还要处以罚款。
五、节约用电。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人睡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
六、在无教职工、辅导人员监护的情况下,不准学生独自使用、操作与电网相连的任何电器。
七、路灯及其它公共场所电灯,固定专人管理,按时开关。
八、加强对学校水电等公用设施的监督管理,若发现人为破坏供水设施的现象,一经查实,加倍赔偿,并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九、各班要加强暖气管理,不得踩动暖气管道和暖气片。
十、试暖完毕,严禁个人动用阀门和跑风等供热设施。
十一、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不热、漏水等问题,应及时通知总务处维修。
十二、因人为原因造成供热、供水设施损害除赔偿损失外扣除班级量化分。
中学节能节水的管理制度篇3
为规范学生用水用电行为,保证学生用水用电安全,养成良好节约水电习惯,增强职工、学生节约能源意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创建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用水用电制度
1.爱护水电管线及水、电器设备,不得在公寓楼内私自搭接电线、安装插座。
2.学生不得私挪动宿舍插座,学生手机、学习机充电一律在宿舍有人的情况下进行。
3.宿舍做到按时熄灯、人走灯熄。停电时要检查电源是否关闭,放假离校前认真检查宿舍所有电器(尤其是厕所排气扇)关闭情况,避免电器无人看管长时间工作而出现用电浪费及安全事故,
4.白天非特殊阴暗天气原则上不开走廊灯。
5.宿舍内禁止学生私自使用自带用电设备,宿舍安装的照明灯学生不得私自更换功率更大的灯具。
6.宿舍无人时电扇应关掉,务必做到人走扇停。不能疲劳使用电扇,让电扇连续工作。
7.养成良好的节约用水习惯:
(1)睡觉之前、出门之前,应检查水龙头是否关闭,特别是停水时离开宿舍,更要认真检查,避免来水时造成水资源浪费。
(2)严禁将茶叶、食物残渣等废弃物丢进蹲坑或洗手池,更不得将废弃衣物、塑料袋、矿泉水瓶等物件扔进下水道,避免造成下水道堵塞,避免用水浪费。
(3)注意节约用水,洗手时不能把水龙头开得过大;洗漱、洗衣,不让水长流;学会一水多用。洗脸、洗脚后的水用于冲厕所。
8.公寓住宿学生均有管理、监督、检查、维修上报水、电设备、设施的义务与责任,发现水电设施、设备损坏,及时到楼管处报修,如遇紧急安全问题,及时当面告知公寓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安排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9.公寓维修工是分管公寓楼水电设备维修直接责任人,接到报修任务需要及时予以处理,维修不了及时上报公寓维修科,并采取切实措施杜绝由此可能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水电浪费现象的扩大。平时采取报修和主动巡修相结合,保证学生宿舍及公共用电、用水开关、水阀等正常使用,并经常做好安全检查和维护,发挥开关作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管理考核办法
1.楼管员和宿舍长是公寓楼、宿舍用水用电设施直接责任人,实行谁损坏,谁赔偿原则。找不到当事人,由共用人一同承担。用水用电设施损坏如未上报,一经发现,则扣相应管理责任人工作考核分。
2.宿舍长是宿舍用水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平时必须坚持用水用电安全排查,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如因责任人管理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公寓将依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公寓楼、宿舍用水实行学校规定的定额,公寓公共部分用电由学校定额,宿舍用电为每学期100度免费,超出自负。
4.学生公寓每周对学生公寓和学生宿舍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工作人员检查与考核和个人工资挂钩,学生检查与学生宿舍内务违纪检查挂钩,具体见下《用水用电考核细则》。
三、学生用水用电考核细则
序号考核项目扣分标准
1.未经同意私自搭接电线、装插座5分
2.宿舍内使用电热、冷设备10分、通报批评
3.未按规定关灯、扇、厕所排气扇、水造成浪费5分
4.私自更换大功率用电器10分
5.向蹲坑及洗手池内扔废弃物3分
6.私自拆、装水龙头10分
7.发现损坏未及时上报维修造成长流水3分
8.故意破坏水电设备设施10分赔偿并予以处罚
有扣分的宿舍,不能参加文明宿舍、优良学风宿舍的评比,所扣分数计入学生综合测评,影响学生奖学金、优秀先评比。
四、公寓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1.公寓管理员、门卫、保洁等工作人员使用违章电器,除没收外罚款100-2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公寓公共区、管理员办公室出现人走灯未熄或水未关现象,予以通报批评。
2.管理责任人未能及时上报水电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造成不必要浪费水电、损毁公私财物现象,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赔偿。
3.维修工没按工作要求及时处理报修和主动巡修,由此造成的水、电、暖气、及没有正常巡检等的浪费和水电暖元器件的损坏,将是情节予以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