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
小型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
小型的管理制度篇1
为加强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使用,安全可靠,确保施工安全,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滑轮、倒链、卷扬机、打夯机、搅拌机、升降机、砂轮机等常用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规定。
1.滑轮
1.1滑轮必须经常润滑,而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2检查的内容包括:
1.2.1用力转动滑轮,检查滑轮转动是否灵活;
1.2.2清除轴上润滑油与槽中的铁屑及尘土等污物;
1.2.3检查油孔与轴承间套上的油槽是否对准;
1.2.4滑轮出现裂缝时必须更换新的,不得焊接;
1.2.5滑轮在腐蚀性场所工作时,更要定期仔细检查;
1.3严格按滑轮的.安全起重量使用,禁止超载;
1.4滑轮直径一般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6倍。
1.5使用前应检查滑轮的轮槽、轮轴、夹板、吊钩或吊环等各部件,看有无裂纹或损伤。
1.6在起吊或搬运设备时,当滑轮受力后,应检查它运动部件的运转情况,看有无卡绳、磨绳的地方,如有不妥,应立即调整。
1.7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地方和高空作业中,禁止使用吊钩型滑轮,应采用环滑轮,以防脱钩。
1.8在吊运作业时,滑轮和钢丝绳必须选配恰当。
1.9当轮轴磨损量达到轮轴的3-5%时,则需更换。
1.10应认真检查钢丝绳的牵引方向和导向滑轮的位置是否正确,防止绳索脱出轮槽被卡住造成事故。
2倒链
2.1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是否有卡链现象;链条是否有断节与裂纹;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销子是否牢固;吊挂绳索及支架横梁是否结实稳固。
2.2在使用前。先将手链反拉,将起重链条倒松,使倒条有足够的起升距离。操作时注意慢慢拉紧,使链条逐渐受力,检查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正式工作。
2.4起重作业中,严禁超载使用,在使用时无论处于什么位置,拉链应于链轮方向一致,防止拉链脱槽,拉链时,用力要均匀,不得过快过猛。当用于水平方向时,应在系链的入口处垫导。
2.5倒链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倒链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人数。手拉链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不能增加人数或过猛,以免起重受力过大而短裂。
2.6起吊重物时,如需暂时交叉悬空,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防止倒链自锁失灵造成以外事故。
2.7对转动部分要定期润滑,防止链条锈蚀。受严重锈蚀及有断痕或裂纹链条,应报废更新。
3.卷扬机
3.1卷扬机安装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滑动、倾斜现象。
3.2安装卷扬机时,应使卷扬机距起吊物超过15米以上.
3.3开车前,先用手扳动器空转一周,检查各部件及制动器.确认无误后,进行作业.
3.4不准超载.
3.5扬机筒上余圈数不得少于五圈.
3.6为避免电动机受潮淋雨,一般用道木将底垫高.
3.7所有电器设备都要有可靠的接地,防止触电.
3.8使用前要检查减速器内和轴承量是否充足,减速器用3#机油,滑动轴承用黄油。
4打夯机
4.1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有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人员应戴绝手套。
4.电源电缆完好无损,作业时严禁夯击电源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3在坡地或松软土层打夯要严禁背着牵引。
小型的管理制度篇2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财务部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购销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2、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收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现金。当天发生的经营收入当天必须存入银行。
2、收款收据、发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重要凭证和票据由会计统一管理、登记,不得缺号、跳号使用,领用、收回作废(联数齐全)存根收回由会计设立专项登记簿登记。
3、公司的费用开支标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地方政府、董事会或经理办公室所规定的.标准,不得超标,尽量减小财务支出。
4、财务印鉴必须分离保管,财务收支日清月结,财务手续合规齐全。
三、财务报销制度
1、费用报销严格执行先审核后报销的制度。一切费用的报销应先由会计按规定的标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2、公司财务支出实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付凭证必须附有经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的有效票据。
3、费用经办人员应在费用发生后三天内及时报偿。费用报销原则上实行两手制,一人经办,一人证明。
小型的管理制度篇3
一、管理与发放:
1、全矿小型防爆电器及4mm2以下绝缘电缆均由机电一队小型电气组集中管理,小型电气组负责它的领取、修理、保管、编号、建账和发放,但小型电器及缆线的材料费用由各使用单位承担。小型电气组至少要有一名专职防爆检查员,负责对防爆电器的检查、验收。经确认防爆电器防爆性能达到要求的贴上“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准许发放入井。
2、小型电器组要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对新进和现在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按钮、电铃、接线盒、插销、防爆灯等)要逐步打号、建账;对小型电缆要按截面大小、芯线数目分开存放和建账。做到数量清、状态明。
3、驻矿供应站新到小型防爆电器及电缆统一由小型电器组验收合格后发放。该组要根据各队的.领用登记册严格按交旧领新制度发放(初次安装除外)。
4、井下通讯装置、监测装置、计量装置,统一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要杜绝失爆。
5、驻矿供应站所进的小型电器、电缆要严格把关,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等。杜绝无证、缺证或不合格的产品入井。使用单位有权拒领无证或不合格的产品。
二、安装、维修和回收:
1、新工作面各种电器设备安装时所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及电缆,均由使用单位到机电一队小型电器组领取,使用单位和小型电器组各留一份领、发手续,作为回收、检查、转交、更换的依据。
2、各单位日常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和电缆,也由使用单位到机电一队小型电器组领取,由本队电工安装维护。小型电器组建立领用记录。小型电器无“防爆合格证”者,电工有权拒用。
3、各单位负责好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小型电器、电缆的维护,杜绝失爆和不完好使用。
4、回采工作面采完后或掘进巷道施工完毕(或暂时停止工作),所有小型电器和电缆均由使用单位回收(或有其他单位继续使用的,由原单位向新使用单位移交,并在小型电器组办理转帐手续)。若有丢失,在清单上注明名称数量,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小型电器组将清单转物资供应部按原价扣款。
5、矿井检测系统、通讯系统按其专项管理制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