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2篇)

发布时间: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2篇)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2范围

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透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务必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务必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务必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资料。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资料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资料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资料、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资料、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状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务必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持续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资料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务必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务必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状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务必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务必参加。

3、4演习资料、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状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状况。

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状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带给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2

一、每台电梯应建立单独的安全技术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不得与其他设备资料混装。

二、档案应由酒店经理或经理制定人员,必要时交公司统一归档管理。

三、档案应有目录,对文件的名称、数量及保存年限详细记录。

四、需要调取档案查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用完湖立刻归还,管理人员应清点文件数量,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应至少宝货以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六、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七、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电梯维保制度

一、应对机房的电器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检查司机交接班记录。

二、应至少每15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三、每季度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并做好记录。

四、每半年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

六、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频率,可在三至五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洁曳引机、更换摩擦片、检修控制柜、更换钢丝绳、做平衡系数实验等)七、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八、当火灾、地震、水淹等灾害发生后,应对电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应做好记录,报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几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十、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带给可靠的数据。

定期报检

一、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检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申请检验前,应责成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二)准备好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以备查阅。

(三)与检测机构约定具体检验时间。

三、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前,应将停梯原因及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并将公告贴在电梯首层门口和人员密集层站。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到场配合检测部门现场检验。

四、检验后,按照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要项目或存在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应停用整改:一般项目由于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项目,应制定监护使用措施,并在本单位内部发布实施。整改结束后,认真填写整改回执单,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检或确认。

五、检验结束后,及时将电梯检验报告书取回存档,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3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七、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八、定期报检制度

九、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zhèngfǔ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zhèngfǔ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zhèngfǔ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

调查分析,及时向zhèngfǔ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4

为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配合专业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雪、通风、通道、通信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

二、电梯机房除电梯维修、消防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入,机房内的设备非电梯维修人员不得操作,机房门必须上锁。

三、电梯操作人员日常使用前应对电梯作例行检查:轿箱内照明齐全,风扇工作正常,警铃、通讯系统有效,轿箱内应急照明应能正常工作,轿箱内及候梯厅显示应齐全正确,轿箱内显示正确、按钮齐全有效。

四、运行中电梯出现突然故障,发现有震荡,不正常的声音或电梯有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值班人员应尽快通知电梯维修人员赴现场维修。

五、电梯装运货物时,严禁超重,防止造成事故,并注意不得损坏电梯。电梯内严禁吸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发生火警时,切勿搭乘电梯,因为这种情况下电梯随时有可能在半途停顿,将人困于电梯内造成险情,被困者可能因浓烟而致命。

七、发现有水渗入电梯或电梯底坑有积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触电,并设法将电梯升高到较安全地方。电梯司机应提醒保洁员在冲洗走廊时,切勿让水流入电梯内,以免损坏电梯设备。

八、电梯司机应时刻保持轿厢、厅门、地坎等部位的清洁。

九、电梯内求救警铃和电话、电风扇必须保持工作状态,以免紧急时无法求救或导致窒息。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5

1、服从货梯操作员的指挥与安排;

2、严禁运载超重、超长、超大物品(各货梯限重、限长、限高、根据货梯实际情况确定);

3、严禁运载易燃易爆及具有腐蚀性物品、以及油漆、胶等化学性物品;

4、严禁运载违禁物品,及有异味物品;

5、严禁在货梯内吸烟;

6、严禁酒后进入货梯;

7、不得向货梯内拥挤或强行塞入大量物品;

8、不得私自触动货梯控制按钮;

9、《申请单》未注明楼层,不得进入。

10、不得在货梯保护板上写画、涂抹或破坏保护板;

11、所有进入货梯的材料、货物必须捆扎、包装好,不得有划伤货梯或有污蚀货梯的行为;

12、搬运材料及货物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有粗鲁搬运行为;

13、货梯管理员应合理使用电梯,尽量减少空行;

14、不得跨区域使用货梯,各区商户应使用指定货梯;

15、无货物运送时,不得乘坐货梯。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6

1、遵守员工手册规定,严格按流程管理电梯;

2、维护电梯的正常运行,不得野蛮操作;

3、工作时要精力集中,避免发生意外;

4、严禁脱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5、不得用电梯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6、电梯维修时,要配合设备部人员检修;

7、下班时,要将电梯停在基层,并关闭梯门;

8、发现电梯有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管理科;

9、遇到电梯困人,要保持冷静,安抚轿箱内乘客,等待援救;

10、遇到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忠于职守,坚决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按照应急方案之规定协助处理现场情况。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7

电梯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必须按规定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或“复工、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二、从事电梯操作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三、在生产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

四、严禁违反安全规程。对于违反规定、规程的行为,操作者有权、有义务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禁止将电梯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六、建立梯工作日志,实行交接班记录。

七、机房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在维修人员离开时,即行锁门。

八、电梯出现异常,电梯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主管部门或维修人员。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先确认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二、每日开始工作前,须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检查有无异常现象。检查清理厅、轿门地坎有无异物。

三、轿厢运载的物品不得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经保安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四、电梯出现故障,应停止运行,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五、运载的物品应尽可能稳妥地放在轿厢中间,避免在运行中倾倒。禁止采用开启轿厢顶部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方法装运超长物件。

六、电梯操作人员应劝告他人勿乘载货电梯。

七、当电梯使用完毕后,电梯操作工应将轿厢停于基层,并将操纵盘上开关全部断开,关闭厅轿门。

八、电梯检修时,应在厅门处挂“电梯检修停止运行”警示牌。

九、打扫机房设备卫生时,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十、不得将电梯钥匙交给无证人员使用。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一、进行维修保养时,应由至少二名持证人员进行,确保工作安全和维修质量。

二、电梯在检修时(包括加油)应在首层厅门口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在作检修运行时,不准载客,载货。

三、经常对机房进行清扫和巡视性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正常现象。

四、每次维修后应检查各种开关、按钮是否工作正常,各种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并将电梯上下运行一次,注意观察是否有异常现象。

五、保持轿厢与厅门口的清洁卫生,特别注意地坎槽中是否跌入杂物,以免影响厅轿门的正常开合。

六、应注意不让雨水、灰尘侵入机房,并注意机房的温度调节。检查平层准确度有无显著变化。坑底应保持良好通风、干燥、清洁,发现有积水应及时排除。

电梯管理规定

电梯是本单位产品输送产品、物料主要工具,除特殊情况以外,严禁一切人员空载上下运行,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并做以下规定,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乱扔杂物。

二、货物运载时操作人员应爱护电梯,不得连续按动或敲击按钮,不得长时间站在轿厢门中间阻止电梯运行。

三、无特殊情况人员不得随意乘梯,电梯只能用作运载产品上下运行。

四、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厢内乘客应按动警铃,在发出信号后安静等待,由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开启轿门,禁止乘客打开轿厢安全窗,敲打、撬动电梯轿门及设施。

五、用电梯运载其他非生产物品需报公司主管部门派专人许可,搬运时应轻搬轻放,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施,禁止运载、超大、超宽、超重物品。

六、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监督装运。

电梯应急救援预案

一、当电梯关人或发生紧急情况时,轿内人可通过电话或轿内面板上的警铃通知他人,由他人通知维修人员和调度。

二、应急器材:机房墙壁上或曳引机上放置有松闸器。

三、至少有两名维修人员在电梯机房操作,首先切断主电源,之后一人盘动手盘轮,另一人松闸,使电梯就近的平层。用钥匙打开厅轿门放出被困人员。

四、消防器材应放置于随时可取的位置。

五、出现电梯门打不开或其它紧急情况时,即时告知轿内人员不要慌乱,不要乱撬电梯门乱按电钮。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8

为了正确使用货梯,确保其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货梯的管理、维护、保养、卫生由工程部安全主管负责;

2、货梯的开启、关闭由安全主管指定人员专门负责,其他人员不得开启、关闭;

3、货梯钥匙由工程部安全主管指定专门的人负责保管,并根据上班情况开、关好电梯,以确保安全防盗工作;

4、货梯内严禁长时间停放货物,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推出,避免影响他人使用以及造成电源的浪费;

5、若停电或检修设备时影响到电梯运行时,工程部安全主管通知指定人员锁好货梯,并放上检修标志,维修后工程部安全主管应及时通知指定人员开启货梯;

6、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损坏货梯轿厢内壁板等设施;

7、货梯严禁载人;

8、使用货梯时,负载不得超过其额定重量

9、运行前应检查所有的开关及其它安全装置是否正常,护门是否关好,确定无问题后方可开动。

10、工作结束时,货梯必须降落到底层停放,离开货梯时护门必须加锁。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9

一、电梯、货梯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拽引机是否安装完好、可靠(包括检查拽引电机、蜗轮、蜗杆、制动器、拽引绳轮、机座等)。

2、检查拽引钢丝绳是否有断股,连接轿箱、平衡对重是否坚固可靠。

3、检查平衡对重侧重量与轿箱重量比例是否符合指标范围,对重块是否用压板压牢等。

4、检查导向系统的'安装、导轨的固定与连接情况是否良好。

5、检查导轨加油情况及加油盒中的油量。

6、检查轿箱情况,(包括轿箱、安全钳、安全窗、导靴、自动开门机、平层装置、操纵箱、轿箱内指层灯、警铃、应急电话等)。

7、检查电梯机械安全装置(包括限速器装置、安全钳装置、限速钢丝绳装置、限速钢丝绳张紧装置、各层厅门门锁、极限开关、缓冲器装置、安全窗装置、人力拽引轮、安全触板、超载装置、速度控制联动机构等)。

8、检查电力拖动系统,(包括电梯电机拖动系统、变频变压调速系统)。

9、检查电气控制系统,(包括自动门开关线路、轿箱指令控制与厅外招换控制、指层线路与定向控制、电梯的启动加速与减速平层控制、超载控制、消防运行等)。

10、检查电气安全装置,(包括电气安全保护系统、终端越位应急系统、中途停止应急系统、报警系统、照明系统、应急电源等)。

11、检查清理机房、机组、轿箱、底坑卫生,底坑要防止有水进入。

12、检查电梯及机房各标识位置,检查盘车工具是否完备。

13、检查机房通风、防尘、降温、地面处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二、货梯的运行管理:

1、经常巡查电梯性能是否安全可靠,有司机的货梯要严格控制载重量及防止超长超高货物进入而损坏货梯,观光客梯严禁载货。货梯载货货物质量较大时,应将货物放在轿箱的中央位置,防止轿箱倾斜。

2、经常检查电梯自动开门、关门控制,检查门槽地沟有无杂物堵塞,经常清理门槽。

3、经常巡查电梯的内、外招换控制,检查其各点动作是否正常。

4、经常检查制动减速控制、平层停车控制。

5、巡查电梯的安全保护系统,(包括超速断绳保护、层门锁保护、电梯门的安全保护、上下端站的减速保护、上下方向限位保护、缺相和错相保护,有司机货梯应由司机控制电梯上下试运行数次,观察并确定电梯的开门、启动、运行、选层、换速、平层停靠开门、上下端站限位装置、安全触板、信号登记和消号等性能)。

6、检查拽引轮、拽引钢丝绳、限速器、限速钢丝绳情况。

7、按时填写运行记录、报表及运行日记。

8、做好轿箱、轿箱门及其他可见部分的卫生工作,做好电梯机房的通风与清洁工作。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0

电梯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必须按规定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或“复工、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二、从事电梯操作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三、在生产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

四、严禁违反安全规程。对于违反规定、规程的行为,操作者有权、有义务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禁止将电梯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六、建立梯工作日志,实行交接班记录。

七、机房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在维修人员离开时,即行锁门。

八、电梯出现异常,电梯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主管部门或维修人员。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先确认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二、每日开始工作前,须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检查有无异常现象。检查清理厅、轿门地坎有无异物。

三、轿厢运载的物品不得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经保安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四、电梯出现故障,应停止运行,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五、运载的物品应尽可能稳妥地放在轿厢中间,避免在运行中倾倒。禁止采用开启轿厢顶部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方法装运超长物件。

六、电梯操作人员应劝告他人勿乘载货电梯。

七、当电梯使用完毕后,电梯操作工应将轿厢停于基层,并将操纵盘上开关全部断开,关闭厅轿门。

八、电梯检修时,应在厅门处挂“电梯检修停止运行”警示牌。

九、打扫机房设备卫生时,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十、不得将电梯钥匙交给无证人员使用。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一、进行维修保养时,应由至少二名持证人员进行,确保工作安全和维修质量。

二、电梯在检修时(包括加油)应在首层厅门口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在作检修运行时,不准载客,载货。

三、经常对机房进行清扫和巡视性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正常现象。

四、每次维修后应检查各种开关、按钮是否工作正常,各种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并将电梯上下运行一次,注意观察是否有异常现象。

五、保持轿厢与厅门口的清洁卫生,特别注意地坎槽中是否跌入杂物,以免影响厅轿门的正常开合。

六、应注意不让雨水、灰尘侵入机房,并注意机房的温度调节。检查平层准确度有无显著变化。坑底应保持良好通风、干燥、清洁,发现有积水应及时排除。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1

按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特制定《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电梯管理人员、电梯维修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专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和管理。

3、电梯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操作规程,做到耐心仔细解答,微笑服务,并保持电梯内清洁卫生。

4、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每年一次的电梯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5、电梯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15日保养制度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和确保安全运行。

6、保持电梯机房整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沙灰、小动物进入机房。机房内不准堆放无关物品。

7、机房内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按有效期定期更换。

8、严格执行电梯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9、机房属安全重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0、具体实施按《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2

一、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二、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三、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四、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2份);

(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四)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五)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五、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六、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七、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八、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九、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十、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十一、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十二、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三、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四、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十五、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六、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一、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二)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三)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四)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六)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二、电梯驾驶人员

(一)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二)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三)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四)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六)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七)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八)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一)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二)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四)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二、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一)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二)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三)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四)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五)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六)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三、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一)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二)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三)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四)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3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电梯驾驶人员

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维护。

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电梯,是指具有载人功能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纳入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实施监督检查,建设和维护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向社会定期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进电梯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事故调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

第六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投诉和举报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可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七条鼓励电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参加与电梯安全相关的保险。

第二章选型配置与施工管理

第八条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设施的工程设计和电梯的选型与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建筑结构、安全使用需求相适应。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计、电梯选型与配置未作规定,或者电梯的使用环境、条件和实际运作工况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部门提出电梯选型与配置要求,协调确定建筑设计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根据建筑物结构的安全要求配置电梯。

第九条电梯应当具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等功能;电梯轿厢内应当实现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

鼓励在用乘客电梯加装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鼓励电梯配置具有物联网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

第十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并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建立质量追溯登记制度,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应当在登记中注明。

电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调试和试运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条电梯轿厢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装修重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对电梯使用安全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未移交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三)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被委托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四)出租场所的电梯,可以约定使用管理单位;没有约定的,出租方为使用管理单位;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二)采购、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

(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公开值班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存档;

(四)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对维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签字确认。维护保养单位变更的,做好安全管理衔接工作,并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并及时更新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以及保险信息标识等;

(七)保持电梯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使用、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八)运载物品可能造成电梯故障或者损坏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九)电梯因故障需要暂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设置停用标志,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直至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安排安全人员值守;

(十一)对有视频监控的电梯进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台账以及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的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原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三日内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新的使用管理单位,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变更后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五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不得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

第十六条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管理,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自行检查的频次和维护保养的项目、频次: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四)超高层建筑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点管理的。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的电梯和近两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电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乘客应当文明、安全乘用电梯,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电梯;

(二)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三)强行开启、撞击或者倚靠电梯门,用身体、物品阻挡关门;

(四)在电梯轿厢内打闹、蹦跳、吸烟或者抛掷杂物,在出入口滞留;

(五)损坏或者拆除电梯部件、附属设施、标志、标识;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动扶梯上使用手推车、婴儿车等;

(七)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九条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实施维护保养;

(二)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二人,作业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受理故障报告;

(四)实施或者配合应急救援;

(五)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维护保养标识;

(七)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八)指导和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三)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未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的;

(四)报停、报废后继续使用的;

(五)存在违法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第四章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估

第二十一条对电梯进行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监督检验,检验工作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等致使电梯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计划继续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检验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要求。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接受检验、检测要求时约定时间并按时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同时将检验、检测信息传输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判定的综合安全状况等级,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风险: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的;

(三)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并经所有权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评估的。

第二十六条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在出具评估报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估信息。

第五章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演练。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应当与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八条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以及应急处置平台接到乘客被困等报警后,应当按照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即时响应处置。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第二十九条供电企业计划停电,应当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停止电梯运行。

因意外停电,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轿厢进行检查,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解救被困人员。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梯部件或者安全保护装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电梯轿厢装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编造虚假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履行维护保养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其他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所称电梯的生产,包括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5

一、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为了加强电梯使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制定本制度。

1、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对电梯使用运行的安全负责,应至少设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一名。并建立健全电梯设备技术档案有关管理制度。

2、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委托有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有资质许可的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3、在用电梯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有效期为一年,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周期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4、坚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5、电梯《安全检验》标志应粘贴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每台电梯都应有明显的《安全乘梯须知》或《电梯使用须知》。

6、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7、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8、严格执行电梯设备的常规检查制度,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景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立即整改,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严禁带故障运行,各种检查应均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9、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记录在案备查。

10、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新装、大修、改造电梯前,应到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告知手续,然后经检验部门审批资料合格后即可开工,经检验合格后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11、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12、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及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13、电梯司机应做到①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②认真的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守则,③及时制止违章乘梯,宣传安全乘梯(使用)须知。

14、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以岗位职责制为核心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单位法人领导下,对本单位电梯的管理、运行及大修、改造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计划、组织、实施检验和监督职责,执行本单位与维保单位签定的电梯维保、运行协议,对电梯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2、在电梯正常运行中,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组织进行修理或采取具体的预防措施。

3、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单位每月最迟15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及维保对运行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工作,了解电梯的运行状况;

4、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6、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对在维修过程中及司机操作时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违章提出警告批评或经济处罚。

7、对定期检验后技术监督局检验人员提出的“检验意见通知书”具体资料经整改后进行检查,并监督执行;

8、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9、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10、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11、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电梯出现的故障等问题,清楚维保人员、司机安全运行工作资料;

12、代表单位与业主、维保单位等进行工作联系,听取意见与提议,不断改善工作,增强乘客满意程度;

13、定期组织参与电梯的'《紧急救援预案》演习工作;

14、定期向单位法人进行工作汇报。

(二)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李淑芹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邓小兵、郝荣海、汤潮、陈志鹏

3、电梯因停电、故障等原因将乘客困在轿厢内,需要解救困人时,由组长负责,组织、联系其他小组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

4、当电梯发生漏水、火灾或地震事故时,组长最迟应在30分钟赶到现场,其他小组成员应尽快赶到现场,组织维修或抢救;

5、每年至少一次由组长负责组织《电梯应急救援》演习;

6、定期巡视检查应急救援物品,如易燃易爆的单独保存消防器材应放机房固定部位并应保证在合格有效期内;

7、一旦发生事故,由本组长指挥现场,发生伤人事故时,组织人员打电话报警,救援小组成员救助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上报单位法人,事故后要认真分析发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应写出事故报告。

8、定期对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电梯故障“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事故案例的学习,组织单位人员现场演习培训及逃生方法等等。

9、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电梯的正常运行负全责;负责对救援物资的准备、管理工作。

(三)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1、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应具有与所承担的维保工作相适应的技术本事与水平,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电梯维保、维修工作的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

2、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熟知维修保养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15日、月、季、半年、全年的保养资料进行维保工作,并及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若发生解决不了的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保负责人,参与调查与分析。

4、若电梯出现故障,应尽快赶到现场,及时修理,以保证电梯尽快投入正常运行,并做好故障记录备案待查;

5、保证机房、井道、轿厢、底坑等各设备完好无损,机房内不应有各种杂物,保证主机、控制柜及其它安全设施运转良好;

6、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和执行维保、修理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工作中应与有关人员(司机、其他的维修人员)密切配合,做到不违章操作,严禁各种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家总局及市质量技术监察局的有关规定,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具体要求,编制该操作规程。凡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上岗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能参与维修、保养工作;

2、凡是正式上岗人员必须要熟知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严禁酒后操作和连续长时间工作;

4、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必须放置“保养、检修”警示牌;

5、电梯维修应以检修速度运行电梯,维修完毕后以正常速度试车时。工作人员应撤离维修现场或站在安全的位置上;

6、维修、保养工作至少应由两名持证人员进行;

7、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穿好绝缘鞋,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8、电梯在维修、保养期间严禁载客;

9、电梯在盘车行走时,严禁任何人出入轿厢;

10、应熟悉自我维护、保养电梯的型号、规程及一般故障的解决办法;

11、严禁同时在机房、轿顶、轿内、底坑任何两部位同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二、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在轿厢内工作时:

1、进入轿厢前,首先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切不可只看楼层显示即进入层门、轿门防止踏空坠落;

2、进入轿厢后,要检查操纵盘各按钮是否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轿内照明是否正常;

3、在轿厢内检修维护时,严禁将外层门敞开走车,如检查门锁时,检查完毕应及时将门并闭以免他人坠落;

4、因故障层门暂不能关掉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或安好防护栏,挂好明显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井道。

5、在轿厢内工作时,身体各部位不得超越轿厢地坎以外,若必须将身体某部位伸出时,必须要断开急停开关;

6、无论何种情景严禁将身体站在轿厢与层门外之间的位置,以防“剪切”事故的发生。

在机房内工作时:

1、在机房内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除特殊情景外),挂好明显标记(如严禁合闸)并派专人看守;

2、在机房操纵轿厢时,必须与轿厢内或轿顶上、底坑下人员联系好,将层门、轿门关掉完好,门锁作用正常,方可开车。严禁在层门敞开的情景下移动轿厢;

3、在机房盘车前,必须与轿厢内、轿顶上、底坑下的人员联系好,为防止抱闸打开时轿厢产生意外溜车,操纵盘车人员应继续工作,并做好随时刹车准备;

4、接近带电体工作时,要有防护触电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5、检查、维修控制柜内各电器元件时,必须断电工作;

6、维修用手持电动工具须由专人保管,使用时按规定做好接零保护。在轿顶上工作时:

1、在轿顶工作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绝缘鞋,袖口、裤口均应扣紧;

2、在轿顶上不应超过三人同时工作;

3、在轿顶上工作不准开快车,必须用检修速度运行,且应由轿顶控制开或停;

4、轿厢行驶时,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安全护栏杆;

5、在进入轿厢顶部之前,首先看清楚轿厢是否在本层梦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楼层指示灯。即进入轿顶,防止踏空坠落;

6、在任何情景下,不可将身体跨于层门与轿门之间工作,更不可将身体某部位探于中间梁下、层门口下及各种支架进行工作。若确属工作需要。应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切断总电源;

7、在对电梯进行维护时,相邻电梯应相互呼应,以确保安全,如果确实难以到达安全要求时,应将相邻电梯关掉;

8、在轿顶工作时,轿内操作人员必须听从轿顶操作人员指挥;

9、在轿顶维修完毕,离开轿厢时,操作人员把层门关好,轿顶各开关恢复正常。

在底坑工作时:

1、在底坑内工作应戴好安全帽,将急停开关断开,禁止在电缆、绳索或导轨上滑行、摇荡或攀爬;

2、工作时需要用上、下底坑使用爬梯时,梯脚要落在实处,梯子上端不得靠在导轨上;

3、要检查换速、限位和极限等安全开关时,维修人员必须注意选好安全可靠的身体位置,司机配合要精神集中,听从维修人员的统一指挥,开车前必须要重复口令;

4、在底坑工作确需要开车时,维修人员必须要站在安全位置。以防被电缆、轿厢护脚板及平衡链兜碰倒;

5、底坑在有维修人员工作时,轿厢应停止运行,如需要启动电梯上、下行时,启动之前,维修人员必须要注意站在安全位置;

6、在底坑工作完毕后,维修人员应恢复各开关,确认完全正常后,方可爬登出底坑,关好层门后,进行试运行;

7、工作完毕后,在爬登出底坑时,电梯轿厢至少应停靠距最低层三层以上,以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撤离。

(二)电梯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司机在上岗之前要对其操作电梯性能有一个详细的了解,掌握各运行环节之间的关系,熟悉各种按钮和开关的功能及通讯设施的正确使用。电梯司机要有高度的职责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设备,精神集中,为乘客供给安全、优质的服务。

电梯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严禁无证上岗。电梯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技术监督局

颁发的电梯司机《特种作业操作证》;

2、凡正式上岗人员,必须要严格执行本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工作时

谈笑打闹,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胸标志,严禁穿拖鞋或赤脚作业。

二、电梯行驶前的准备工作:

1、上岗前要了解一般电梯运行情景,做好交接班手续;

2、在开启层门进入轿厢前,应看清楚轿厢是否停在该层站,(一般应停靠在基站)切忌莽撞。在合上有关的开关(如照明运行电源和风扇等开关)确定运行方式后,做一次简单的试运行,包括启动、运行、换速、平层、停车,开关门等是否正常,安全触板(光幕)和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楼层显示灯和按键指示是否显示正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3、坚持轿厢、层门口卫生清洁,应异常注意层、轿门地坎槽内有无

杂物,如有杂物应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层、轿门的正常开启和关掉;

4、在层门外,不能用手扒启层门,当层、轿门未完全关掉时不能启动电梯。

三、电梯行驶中注意事项:

1、严禁电梯超载运行,当客用电梯超载时要劝阻后进入的乘客自动退出轿厢,暂等下次运行。

2、客梯不允许装载货物,轿厢内不准许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轿厢内严禁吸烟,劝阻乘客不要在轿厢内打逗蹦跳;

4、货梯使用时,不允许用开启轿厢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等方法运送超长超大物件;

5、病床梯运送病人时,其他人员应礼让病人先行到达有关层站;

6、在开、关门之际,应注意乘客不要触摸或紧靠轿门,以防夹伤。学龄前儿童应由成年人陪同搭乘电梯;

7、劝告乘客勿逗留在轿厢内闲谈,影响电梯的运送效率;

8、不允许使用轿内检修开关、急停开关或电源开关做正常行驶中的信号;

9、在电梯正常行驶中,不得做突然转向,必要时应使电梯就近的层停车,然后换向;

10、电梯在正常行驶时若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等故障,司机应立即搬动急停开关,坚持镇静,并将电梯打成检修状态,劝阻乘客切勿撬门逃生,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救援和修理;

11、若基站以外某层楼发生火灾时,司机应坚持冷静,并尽快将电梯

开到基层锁梯,禁止乘客利用电梯逃生;

12、凡是操作运行的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司机本人的《特种作

业操作证》应随时携带,备有关人员检查;

13、当司机需要暂时离开轿厢时,应将电梯开至基站,锁好电梯并悬挂“稍候”告示牌,并尽快回到工作岗位,以免乘梯人的长时间等待;

14、电梯停用时,须将电梯轿厢停在基站,关掉操纵盘上照明、电风扇、电源开关,用电暖气时拔出电源插头,锁好电梯。

四、当电梯发生下列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并经过轿内报警装置(电话、警铃)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1、对没有揿按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当层门、轿门关掉后、没有启动行驶指令就自动行驶的电梯,应立即停机检修;

2、层、轿门打开后,按动轿厢内选目的层按钮或有呼梯信号仍能开动的电梯;

3、电梯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时;

4、电梯运行速度有明显加快或下降,行驶中有异常声响、震动或击时;

5、内选、外呼、平层和指令信号失灵、失控时;

6、预选层门不能平层或超差过大时;

7、电梯在正常行驶时,发生安全钳误动作时;

8、平层后不开门,按附近上或下一层仍不开门时;

9、接触电梯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10、设备元件因过热而散发出焦臭味或发现井道内、井道底有烟、渗水现象时;

11、轿内照明灯突然熄灭时。

四、电梯日常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及技术监督局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景,制定日常检查制度。

1、每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对有关电梯使用、运行工作状况的抽查。发现问题填写“检验意见通知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2、每月对在进行使用的电梯进行专检和抽检,确保电梯正常使用并满足标准要求。对在次月需要进行年度检验的电梯进行年度终检验,保证年检电梯贴合检验要求规范。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一天必须对所管辖的电梯进行日常巡视,认真填写“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人员,由电梯主管人员组织人员解决。

4、电梯主管人员每月对电梯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对质量记录的填写状况如资料、签字、日期等进行检查,如有未签字或漏交质量记录的,按相关制度处理。

5、每周要对电梯司机的工作状况、仪表、仪容、运行记录等进行检查,协调有关人员做好电梯司机的服务工作,主管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有关司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主管人员每周对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布置下周工作,切实做到本周工作本周完成。常规检查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有关人员进取的协调与配合,将电梯运行中的质量问题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检查与整改中,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五、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为保证维修、保养工作各环节密切相连,明确职责,修保单位做到随时急修以及每15日维护保养一次,每月保养、季度保养、半年保养、一年保养等特制定本维修、保养制度。

1、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贴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贴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2、维保单位应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3、修保单位每15日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使用单位主管人员应核实情景后,在“维护保养记录”上认可签字;修保单位每15日最终一周将进行的维护保养记录以及电梯的维修状况、故障及解决情景汇总,与其它质量记录等一并上交电梯使用单位主管人员;

4、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一样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5、设立24h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min。

6、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景,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7、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8、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9、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10、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景决定,可是不少于《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资料,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11、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12、当电梯发生故障时,需两人进行操作(电梯司机予以配合),电梯修复后要先进行试运行,确认无误后再投入运行,将修复状况填入“电梯急修工作单”并要求维修人员和使用单位主管人员确认签字;

13、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六、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凡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必须在《安全检验》标志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安全检验。经检验、整改合格后重新换发新一年度《安全检验》标志。

1、有关部门或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检验》标志有效期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检验》标志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2、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和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和自检;

3、有关部门或人员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记录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

4、新安装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后,第二年应到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

5、电梯主管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检验》标志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告检验周期,避免漏报少报;

6、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及时调整存在的问题,作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100%报检,所有电梯报检工作均由主管人员负责进行安排,协调确保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机房设备安全及电源、层门应急开启特制定本制度。

1、电梯机房活板门、检修门、电源开关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种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由主管人员集中保管,各备用钥匙应由专人妥善保管;

2、如需用机房钥匙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由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借与他人。

3、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本;

4、电梯外开专用层门机械钥匙的使用应为受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修作业等相应资格人员,层门外开专用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本,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能领用;

5、需要配制备用机房、电源开锁及外开机械锁钥匙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制;

6、当单位人员变动时,原保管人与接替人要办理交接手续。应有文字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7、当合同到期更换维保单位时,由主管领导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原维保单位交出机房、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外开机械钥匙及司机开锁电源钥匙,做好交接记录;

8、电梯所用各种钥匙,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完好,以随时备查。

八、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司机进行定期的培训与考核是针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而制定的:

1、所培训人员应无妨碍从事电梯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应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司机进行《电梯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电梯应急救援》《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等培训工作;

4、应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司机进行电梯的构造、运行有关知识的培训;

5、应定期对管理人员、司机等有关人员对相关电梯法规标准、检验规程及具体技术要求的培训;

6、每年至少对安全管理人员、司机进行一次考核,并按制度分别给予奖励或处罚;

7、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司机参加由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取证换证工作;

8、不允许无证或《特种设备操作证》过期未复试人员上岗工作。

九、电梯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为了保障电梯在发生意外事件和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最大限度地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降低事故的损失。

1、领导及救援小组组成

(1)由本单位法人代表任组长,分管电梯设备或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应有物业(或后勤)部门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员、电梯司机、电梯日常检查人员等人组成。

(2)具体分工:组长负责事故或救援演习现场总指挥,对外联络,对内组织、协调及进行技术指导工作。副组长负责落实具体事故或救援演习措施,如疏散人员,照相,事故记录,或拟定救援演习参加人员,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或专业应急救援单位)实施救援。各成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和救援工具准备工作。

(3)维修保养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单位人员均到达现场后,则由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具体实施应急救援或演习,专业应急救援单位给予技术支持。

2、报告制度

(1)发生电梯设备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操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景向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如发生异常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时,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市质监局分管领导,逐级上报。事故

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进行困人救援演习,现场负责人应精心组织,并模拟被困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拨打轿厢内的维修电话向电梯维修单位求援。

3、现场保护

(1)为了进一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吸取教训,以及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注意保护,除非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物件外,未经救援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一律不能破坏现场。必须移动的现场物件,最好事先摄相保存原始性。要妥善保护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等。

(2)困人救援演习现场也要做好秩序维护工作,以防止演习中发生不应出现的问题。

4、救援工具

救援演习单位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救援服、缆绳、担架、对讲机等。

5、救援实施方法和步骤

(1)发生事故后救援实施方法和步骤为:

1、救援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确定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为。

2、设立警戒线,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疏通交通道路,引导救护车、救火车等。需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摄相保存或做出标识,绘制现场简图,作出书面记录。

3、使受伤人员尽快脱离现场,根据需要拨打120、119。

4、易燃、易爆、有毒及炽热金属等异常物件,应迅速采取对策,及时处理。

5、对抢救救灾人员进行安全监护,保证抢救人员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困人救援演习的实施办法和步骤为:

1、及时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安抚受困人员不要慌张,坚持镇定,安静等待救援,不要扒门或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指轿厢未平层且电梯门被打开的情形)。

2、迅速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取得联系,告之电梯发生困人事件。若一时无法联系,或维修保养单位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可直接拨打110,请专业救援单位的救援人员前往。

3、尽量确认被困人员所在轿厢位置,防止其他在电梯外等候的乘客对设备采取不理智的举动。在一层和故障层设好防护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若得知被困人员中有伤、病员,应做好其他救援准备。

5、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按“松闸盘车救援程序”进行。

6、公布联系电话

(1)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张贴单位名称与24小时召修电话。

(2)在电梯轿厢内还应张贴本单位值班电话。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6

一、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以合同方式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电梯维修单位(维保公司),电梯维保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对电梯正常运行及安全负责,不能以质量保证替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每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

二、工程部负责对电梯的日常运行及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讯和报警系统安全可靠,每月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记录于《月维修保养记录表》,确认电梯的安全系统是否可靠,电梯巡视及保养记录是否完整,电梯各部门的维修保养质量是否合格,在电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责令维保单位限期整改。

三、每年度应对电梯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维修保养的资质证明,安装改造大修的资质证明和现场维修工的各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验证,确保其有合格资质。

四、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后,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严防事态扩大,责成电梯维保公司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椐,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7

1、硬件管理

1.1机房

1)机房通风良好,温度在5~40℃之间,相对湿度不大于85%,保证没有雨水浸入。

2)机房的干粉灭火器应保持正常压力。

3)机房的紧急救援操作规程、注意事项齐全,并挂在明显处。

4)轿厢平层标志清晰可见。

5)机房门锁良好,告示牌清晰挂于显眼处。

6)机房电源、插座良好。

7)机房不得住人,应保持清洁。

8)曳引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小于2、0mm,曳引轮绳槽与导向轮绳槽平行度偏差小于1、0mm。

9)限速器调节部位应有铅封,非专业人员禁止调整。

10)限速器绳槽、轴套等磨损在允许范围内(参照gb5972—86)运行时无异常声音。

11)限速器、安全开关灵活可靠。

12)限速器—安全钳—安全开关联动可靠。

13)曳引轮标出的运行方向清楚。

14)各轴承灵活,运行时无异常声音,温度不高于80℃,工作2500~3000h后更换新油。

15)导体各相间和相地之间绝缘良好,电气设备外壳接地良好。

16)供电电压波动在±7%范围内,频率波动±2%范围内。

17)制动装置制动良好,轿厢以额定速度空载上行至行程上部范围内断电时,应能完全停止,制停距离不大于250cm。

18)电梯救援的手动松闸、手动盘车操作装置,应齐全并挂于墙上,不得他用。

19)曳引轮绳槽磨损离v型槽底4~5mm时,应更换。

1.2井道与轿厢

1)上下限位开关灵活。

2)弹性滑动导靴a、c尺寸为2mm,顶面间隙(2、5±1、5)mm。

3)绳头组合固定符合gb7588——87、923标准。

4)各钢丝的平均张力、轿厢导轨顶面距离偏差符合标准。

5)对重块压板固定坚固,不得有锈。

6)轿顶照明、急停开关、检修操纵开关正常。

7)轿厢安全窗灵活、开关动作可靠。厅门机械电气联锁可靠。

8)轿门的安全触板及光电保护灵活可靠。

9)告示牌明显清洁、报警装置正常。

10)指令、召唤、选层、定向等装置准确无误。

2、软件管理

2.1电梯日常管理要求

1)配备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专职电梯管理人员及专职司机,并建立值班制度。

2)专职电梯管理人员及专职司机能够正确操作电梯和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

3)建立严格的检查保养制度

3)每天对机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排除。

4)随时注意轿厢的停站位置,同时保持轿厢与厅门口的清洁卫生,特别注意地坎槽中有否掉入杂物。轿内严禁存放杂物。

5)每月对主要安全装置仔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各润滑部位,按周期检查加油制度规定补充新油。

6)对电梯的控制系统(包括接触器、继电器、过流、过压、欠压、过热保护、相序保护、熔断器、电阻器、各电气元件和接线端子等)及各传动部分(如曳引机、导向轮、曳引钢丝绳、轿顶反绳轮、平衡绳轮、导靴、开关门传动系统等),每季度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7)每年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性的设备检查鉴定工作,对电梯的`工作状况做出质量评价,制订年度保养工作计划,修复、更换磨损的主要部件。对电梯的专用保护地线、每年试验一次,保证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测试检查工作在每年春季进行。

8)临时性检查制度。当电梯停用时间较长或地震、火灾后,都需要进行全面性的检查方能投入使用。电梯在长期停用期间,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

2.2维护保养工作规程

1)季检和年检应由两人以上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2)电梯在检修、检验及打扫卫生时(包括加油),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开关。厅门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检修运行时,不准载货或载客。

3)进入底坑作业时,应将底坑检修急停开关断开,以保安全。

4)进入轿顶检修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

5)轿顶或底坑检修时,使用的手灯其工作电压应为36v安全电压,双线圈变压器。

6)严禁维修人员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在厅门地坎探身到轿顶作业。

7)不准短接厅门门锁和轿门电气接点进行快车运行的检修。

8)轿厢内应悬挂司机'操作规程'和'乘梯须知'。

2.3机房、井道、候梯间管理制度

1)电机机房除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2)机房应该有加锁的安全防护铁门。

3)机房要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机房温度过高时,应有降温的安全措施。

4)井道内除电梯设备外,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5)候梯间不得堆放杂物,保证出入畅通。

6)因故障突然停梯时,当轿厢地坎高出厅门地坎600mm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准出入轿厢,以保安全。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8

1、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务必佩戴胸卡,违者罚款5元/次。

2、进入施工现场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短裤、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次。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务必进行三级教育,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总交底,受教育人签字存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元/次。

5、洞口,厅门口要做防护,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拆除或挪动防护设施,每个厅门口都应设安全标识。

6、高空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不允许施工。如安全网不设,安全带不系好等,罚款50元/次。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敷设,严禁私拉乱接。

8、严禁工作时玩耍,打闹。严禁在工作时饮酒。

9、易燃物必须要远离施工现场。

10、放开钢丝缆,补偿链,电缆时,人不可站在下方。

11、当搬运物件上下楼时,必须多加注意,以逸伤人。

12、以班组为单位填写“KYK”作业表。

13、工作场地应经常持续状况,持续安全环境,做到人走场地清。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9

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新增人员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3、进入现场后做好井道厅门防护方可施工。

4、井道施工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5、井道施工不能赤膊、穿拖鞋作业。

6、严禁酒后作业。

7、严禁使用安全带吊装设备。

8、严禁把厅门钥匙借与无证人员。

9、库房内应配备防火设施,严禁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取暖器。

10、走梯施工时,电梯轿顶施工人数不能超过4人。

11、有脚手架施工时,应按要求设置安全网。

12、安全员必须佩戴安全员袖套,如离开工地必须临时指定其他人员负责。

13、开箱物品不能随意乱堆乱放,进入库房的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库房清洁、无烟头。

14、各电器元件必须防水、防潮。

15、机房导向轮、轿顶、对重反绳轮应放在干燥位置,作好防雨措施。

16、导轨堆放整齐,有保护。

17、厅门、轿门及轿厢壁板不能堆放在库房时表面必须有保护。

18、顶层井道脚手架搭设符合要求安全牢固。

19、对重块压杆坚固且用强度足够的`铁丝或钢绳给对重块作二次保护。对重块数须确保电梯不溜车(至少大于轿厢载重的60%)。

20、动慢车后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实验有效,电器开关有效。

21、动慢车前缓冲器必须安装及加油。

22、走车施工在轿顶或轿厢底板上搭设脚手架必须做保护。

23、动车后不能短接机房急停,限速器开关,轿顶急停开关。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20

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领导部门开展厂区安全工作,全面履行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并负责实施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资料。

3、经常对公司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和消防常识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开展业务训练,使其具有自防、自卫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4、定期组织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公司各部门的火险隐患整改工作,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5、加强业务知识,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6、掌握公司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用火部位压力容器与动力电热设备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方面的情况。

7、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消防设施的保管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和维修。

8、加强对车间和班组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21

1、在乘梯楼层电梯入口处,根据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头按钮,只要按钮上的灯亮,就说明你的呼叫已被记录,只要等待电梯到来即可。

2、电梯到达开门后,先让轿厢内人员走出电梯,然后呼梯者再进入电梯轿厢。进入轿厢后,根据你需要到达的楼层,按下轿厢内操纵盘上相应的数字按钮。同样,只要该按钮灯亮,则说明你的选层已被记录;此时不用进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电梯到达你的目的层停靠即可。

3、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切勿匆忙进入,以防轿厢不在该层,造成严重事故。

4、进入电梯厅门之前,请勿用手扒门;进入电梯轿厢后,电梯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电梯厅、轿门打开时,严禁跨步停留在厅、轿门内外,以防不测事故发生。请勿在轿厢内跳跃、跑动。

5、由于特殊情况,乘坐电梯作为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平放于轿厢中心,避免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6、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提前申请,经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7、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厅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否则会直接增加电梯发生严重故障的频率,威胁您乘坐电梯的安全。

8、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梯级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9、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门;严禁未经电梯专业人员同意进入轿顶、井道、机房,或对电梯进行任何非正常操作。

10、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不可使用推车进入轿厢,应将垃圾或货物装成袋运输。

11、在车厢内严禁点烟、吸烟。因为电梯轿厢上下有易燃润滑油和其它易燃设施。无论是在电梯轿厢内,还是在电梯井任一层,当易燃物着火时,由于电梯井和轿厢的封闭环境,一有事故首先启闭门失效。当乘坐人员被锁在轿厢内时,极易导致人员严重缺氧窒息以及人人遗憾的人身伤亡。

12、千万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打开电梯。在电梯开关门时,请不要试图用身体或物品阻止电梯关闭,更不要站在梯门处遮挡电梯门等人。电梯运行时,请不要依靠在电梯门上。

13、老人、儿童、行动不便者等应有其他人员陪同乘坐电梯。

14、千万不要乘坐明确标明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遇到火灾、地震或其他灾害时,请不要使用电梯。

15、当您在电梯被困时,请勿惊慌,应使用梯内电话告知监控人员,不得强行出电梯轿厢,以免出现意外休息伤害,电梯管理员会尽快赶到排除故障。电梯内的电话只能在处理故障时使用,不得在电梯内吸烟或随地吐痰。

16、当您需要搬运家私或请外单位运送大件物品时,请您向相应操作人员告知注意事项。

17、当电梯内人员过多时,不得超载运行,听到超载报警时,后上电梯的人要立即下电梯,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18、不得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19、乘电梯人员高峰期(上下班时间)不得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等物品。

20、携带宠物乘电梯时,应将宠物进行隔离,防止惊吓、伤害他人,病犬不准乘电梯。

21、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22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箱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最新电梯安全管理制度4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电梯驾驶人员

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维护。

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