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考勤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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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考勤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工作时间

a)非销售值班人员:9:00---18:00,并根据销售需要轮班值日;

b)销售人员的上班时间,可由各销售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

第二条休息日安排

a)销售中心实行每周六天工作日,逢周六、周日所有人员均须到岗,但项目营销经理可根据值班表及销售情况安排本组人员轮流休息。遇展会或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停止安排休息;

b)若遇展会或推广促销活动而无法正常休息的,可根据营销经理签字确认的.出勤记录,申请补休。

第三条考勤制度

a)迟到: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但未超过半小时者,属迟到。每迟到一次扣绩效分三分,每月累计迟到5次记旷工一天;

b)早退: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半小时以内下班者,属早退。每早退一次扣绩效分三分,每月累计早退5次记旷工一天;

c)旷工: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半小时上班者、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超过半小时下半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绩效分十分,旷工累计超过3次,将给予除名处理,公司不予以任何赔偿;

d)病假:员工生病须在请假当天上班前通知上级领导,并应在康复上班时提供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一个月内病假两天不扣工资,两天以上病假扣除当天日工资;

e)事假:事假须提前一天请示上级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或超期休假的按旷工处理,事假扣除当天日工资;

f)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的事宜,须向上级领导请示,说明外出事由,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考勤管理

a)销售中心实行考勤打卡制度,所有人员均需打卡;

b)遇打卡机故障,考勤专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维修或报告行政人事部;

c)销售中心考勤专员负责管理、记录考勤情况,于每月固定日期统计汇总;

d)项目营销经理签署当月'考勤汇总表'及下月'值班表',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e)员工的出勤情况是公司审核每一位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希望销售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考勤制度,遵守销售部作息时间,为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时间保障。

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篇2

为加强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全体职工必须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求:

根据本系统相关规定,所有职工均需参加考勤签到。签到每天4次

(早8点、中午11点、下午12点。50分、下午4点),下午上班签到时间最多只能提前10分钟

(即13:00上班,需在12:50分后才能签到),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各种假期类别介绍及考勤工资核算管理

1.法定休假职工考勤管理

国家法定休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病假员工考勤管理

职工患病,持有二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书,可核予病假。

3.事假职工考勤管理

(1)因个人家庭等其他情况,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的,可酌情给予事假,并记入员工考勤。

(2)根据社区领导关于职工考勤管理的指导意见,事假将只发80%的工资,特殊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可发全额工资。

三、请假审批权限

本单位所有职工请假的'均须向主任办公室按照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提出请假申请,由办公室呈送主任批阅。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的则按旷工论处。

四、考勤管理

1.主任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职工考勤签到,对不遵守职工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职工考勤日志记录,主任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抽查员工出勤状况。

2.单位职工因公外出公干不能及时回来签到的,须在'考勤情况登记表'上注明未签到的事由、地点,由其科室负责人审核,其'考勤情况登记表'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核准,于月末报送主任审批。

3.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

4.旷工一次,先扣除当日工资再加扣50元。

5.每月迟到累计达6次、上班忘记签到超过6次,予以扣款500元。

xx市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条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第七条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病假

1、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值班、加班

1、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条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工伤假。

1、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公假

1、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考勤。

1、记录员工出勤情况。8:25~8:30前台打卡登记

8:40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8:40~9:00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其他办公地点

1、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罚5元,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基本工资20%。

第二十八条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第三十一条符合考勤未到岗原因之一,即扣发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