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规章制度(精选30篇)
最新规章制度(精选30篇)
最新规章制度篇1
一、协助校长制定并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审查教研组和班主任工作计划。
二、组织管理教学工作,掌握各科教师贯彻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情况,以教学质量为中心。开展各种教学、教研和第二课堂活动。
三、协助校长与党小组和少先队大队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定期布置,检查班主任工作,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向学生进行劳动教育,组织校外教育活动和家长会。
四、组织安排学生的体育卫生和生活管理工作,抓好“三操、两课、两活动”(体育课、活动课、课间操、眼保健操)和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搞好卫生保健工作,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
五、领导并组织有关人员搞好招生、编班、学籍管理、考勤、考绩、课程表刻印以及资料室、图书室、实验室、电教室的有关工作。领导并组织课任教师进行教学研究活动,搞好档案整理、图书室阅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实验室实验开出单、电教室的电教课等有关工作。
六、每学期末对教学工作、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工作,安全工作,勤工俭学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并组织教师总结教育和教学经验,积极开展期末或学年末的评优奖励活动。
最新规章制度篇2
1、支部发展新党员制度
(1)防洪闸党支部每年年初都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无特殊情况,防洪闸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一名新党员,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要向局党委说明原因。
(3)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活动,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考察和锻炼。
(4)要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制度
(1)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要通过本单位干部职工无记名推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3)由支部全体党员无记名民主推荐,2/3以上党员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1)党支部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申请入党的人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讨论通过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
(4)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培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核一次,党支部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填写考核记实。
(6)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一次,并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分析和整顿。
(7)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过2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最新规章制度篇3
一、基本制度
1、中国地质学江城学院地质科学与工程学部分团学生会学习部(以下简称“学习部”)由1名部长、1名副部长及8名部员组成。
2、学习部任何成员都应服从校、院领导统一安排、指挥。
3、学习部每位成员应思想端正、认真学习、工作尽责、热情服务,做好同学们的好榜样。
4、学习部每位成员应认真、尽职尽责地完成每项工作,做事不拖拉,开会不迟到、不缺席。
5、分团学生会每月一次的全体会,任何人员不得缺勤,迟到,应提前15分钟到会场签到,会后等待部长安排。
6、学习部部门例会每周日晚上8点在B201开会(遇特殊情况,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位成员应准时到达会场,开会时应做好会议记录。若有事无法到来,请提前向部长请假,若会后请假,视为缺勤,应书面检查。
7、学习部每位成员不得无故缺勤任何一项会议、活动,每次会议、活动前后办公室会进行签到,若有事,需提前请假,会后请假,视为缺勤,应书面检查。每次活动与会议应携带好自己的工作证。
二、部长、副部长制度
1、部长与副部长应对本部门有长期的规划及对本学期活动有一定的前期准备。
2、部长与副部长应团结协作,为了部门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若出现不同意见,应及时商讨,确定一个共同的方向。
3、部长与副部长应领导好自己的部门,传授经验给部员,让他们尽早地开始进入工作状态,同时应注意部员的思想情绪,要保证对工作的热情。
4、部长与副部长应认真完成好本职工作、遵守规章制度,给部员做一个好榜样。
5、部长与副部长应在各项活动、会议前向各部员短信通知,并且在部门例会上告知本周所有活动的时间、地点。
三、部员制度
1、部员应以学习为主,同时不能懈怠工作,协调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2、部员之间应团结友爱、互互助,应以为部门建设为共同目标,不断地为之奋斗。
3、每位部员不得缺席,迟到任何一项活动、会议,并且主动到办公室签到处签到。若有事无法到场,需提前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需得到批准后才能准假。会后补假视为缺席。
4、部员应对组织安排的工作尽职尽责的完成,讲求速度与质量。
5、每位部员若遇见问题无法自己解决,速与部长或副部长联系,征求意见。
最新规章制度篇4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有效运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力度,增强执行力。建议实行公司总值班制度。具体实施建议如下:
1、值班人员
公司现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均参与公司轮流总值班安排,办公室根据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负责每月安排轮流值班表。
2、值班地点
生产部办公室作为值班室地点。
3、值班时间
早班:8:00-18:00
中班18:00—24:00
夜班:24:00—次日8:00
具体时间根据公司生产时间作相应调整,值(夜)班人员次日安排休息一天,值周六中班、周日白班人员,可在下周工作日中安排调休半天,值周六夜班人员可在下周工作日中调休一天。
4、值班要求(值班职责)
①中、夜班,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值班岗位,不得无故脱离值班工作岗位,早班值班人员应于班前半小时到达车间门岗,主要加强劳动纪律督促工作,因事值班人员可相互调剂,但不可缺岗。
②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生产经营过程中突发性事件,并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领导报告事件处置结果。
③值班人员应定时或不定时对公司各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清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巡查内容同时各类违章违规行为的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通报办公室即时处理。
④值班人员次日应对值班当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协调处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工作衔接的连续性,交接清楚后方可安排休息。
最新规章制度篇5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xx元以上由村两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开支应由村民代表会或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理财制度
1、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理财的原则,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会公布。
4、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主任两人印章及村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最新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最新规章制度篇6
为了保证美容院或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的各种工作顺利进行,美容院或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对服务项目、员工的岗位责任、日常管理制度作一套完整的规定,以文字形式公布。这是对员工行为规范及准则作出规定,也是检查工作的依据。
一、规章制度制定
(一)美容院规章制度
美容院规章制度可根据不同地区、开展的不同美容项目以及规模来制定。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严格执行美容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分配调动。
2、员工应该关心美容院的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
3、爱护美容院各种设备。
4、员工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忙,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监督。
5、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热情待客,举止大方。
6、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代他人签到;遵守美容院的考勤制度。
7、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喝酒、大声喧哗。
8、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服饰须整洁。
9、不准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假公济私。
10、节约用电用水;节约美容化妆品材料,不得浪费。
(二)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规章制度
在经营和管理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过程中,其实是涉及到多方面的规章制度,它的规章制度比美容院更严格、更细致,主要包括领导体制、医疗、教学科研、技术管理、经济管理、总务、财务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但作为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毕竟具有其特殊性,其规章管理制度主要可以从下面几方面考虑:
1、职能科(室)的日常工作制度:包括领导带班、各级会议、请示报告、值班、病案管理、会诊转科、隔离消毒、仪器使用等多方面的工作制度。
2、对服务对象的管理制度:主要体现在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等医疗保健时必须遵守的各种规章制度。
3、有关工作人员职责的规定:主要是以工作人员的种类和职称为主纲,对不同职位、不同技术人员、不同职称的主要责任,依据具体的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进行细致的规定。
4、其他应该完善的规章制度: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与其他医院相比有其特殊性,应该制定一些有自己特点的规章制度,以完善对它的管理。
二、日常管理
1、定期培训制度:包括定期业务培训、定期新技术讲座等制度。
2、化妆品与仪器设备使用制度:包括领用化妆品制度、设备使用与维护制度等。
3、定期开会制度;美容院或美容科都要养成定期开会制度,一方面可互相切磋美容新技术以及互相遇上的具体事情,另一方面也可以将美容院或美容科的事务与员工进行沟通。
4、岗位责任制度:美容院、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所定的各个岗位责任都必须让员工自觉遵守。
5、考勤制度:包括上下班时间、轮班制度、请假(事假、病假)手续制度,还有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制度以及辞退等制度。
6、财务制度: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可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医院财务制度》执行,美容院则按自己企业规定的财务制度执行,做到有收款、登记、结账、收据与发票管理以及财务监督等。
7、奖勤罚懒制度:美容院管理应该看清特殊性,讲究艺术性,突破传统性,强调灵活性,做到量化基准,奖勤罚懒,超额加薪,多劳多得等制度。优秀员工实行奖励,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要批评教育、处分或经济上处罚,严重的要接受法律制裁。同样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也应当做到这点。
8、财物保管制度:不管是美容院还是美容医院或美容科(室)都应当对财物货品保管定个制度。做到分类保管,有出入库记录,有保管员、领用人、复核人等签字。
最新规章制度篇7
为加强对我镇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党纪、政纪,切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望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一、考勤制度
1、考勤对象为镇属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和职工。
2、实行双休日制度。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双休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班时间,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凡在双休日镇党委、政府有中心工作安排或双休日逢赶场天,双休日自然取消,按正常时间规定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能擅自离岗。每旷工一天,扣其本人当月工作的日平均工资,以此类推。中心工作期间,每旷工一天,按扣罚三天工资处理。
3、坚持每月考勤制。每天上午8:00—8:30为干部、职工签到时间。干部、职工下村、出差必须到党政办说明事由和去向,党政办不清楚去向不能说明情况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会议制度
1、实行例会制度,每逢星期五的上午8:30—12:00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各工作组汇报一个星期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下一周的工作。
2、除例会外,其他会议由党政办电话、书面或口头通知相关的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带笔记本参加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3、因事、因病不能参会者,必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
4、会议实行签到制。迟到、早退三次,算旷工一天,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一罚三处理,并计入年终考核。
三、学习制度
1、每月的10号、20号、30号三天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学习时间,学习的考勤按制度执行。
2、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3、学习期间,每位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年底进行检查,作为本人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4、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综合测试,以检查学习成果。
四、请假制度
1、请假方式。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天,由站、所长、办公室主任或工作组长审批;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审批。站、所长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2、请假必须先写假条,注明请假原因,经领导签字后方能准假。遇特殊情况者,事后补假,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计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或领导核实后才能准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奖惩制度
干部、职工的考勤由党政办记载,并与当月工资挂钩。上班时间内、办公场所和下村一律不准赌博,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计入年终考核。
六、财务管理制度
1、镇机关的各项经费拨款,预算内、预算外收入集中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管理,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镇管村用,各村只设一名报帐员。
2、安排的经费,由财政所按照确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资金,凭正式发票报销,专款专用。
3、大额支出(超过1500元以上的)必须报镇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财政所才能予以开支。
4、镇机关的各项支出,必须由镇长签字报销,会计审核监督使用。未经镇长签字同意,财政所不准支出或报销。各项支出,一定要坚持量入为出、精简节约的原则。
5、镇财政所必须严肃财经纪律,必须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并将结果送党政办。
6、镇财税所工作接受镇人大主席团和镇纪委的监督。
七、后勤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主要服务于镇党委、镇政府的正常业务需要。
2、车辆驾驶必须是持有驾驶证的专职人员。驾驶员必须服从镇领导的安排用车,并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平常作好检测,保证随时出车。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能私自开车外出。
3、车辆因公外出时,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不能违章驾驶,车辆证件随人同行。
4、一般情况下不准公车私用,如遇特殊情况私人需要用车时,必须书面请示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往返费用由申请人开支。同时,必须在批准时间返镇待用。
5、未经批准,驾驶员开车从事非公务活动,除承担运行费用外,造成责任事故由驾驶员自负,并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7、各工作组或站、所因公用车,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用车。
8、镇领导成员因公出差,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用车。
9、车辆的保养、维修,由驾驶员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在镇领导或财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保养、维修,并由财务人员结帐。
10、外单位用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借车使用。
(二)食堂管理制度
1、政府食堂主要服务于干部职工的工作用餐和接待上级领导以及会议用餐。
2、食堂由专人负责,服务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的安排,并保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餐具的清洁。
3、食堂服务员请假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准假后方才可离开,但必须自己找人代班,保证接待工作正常进行。否则,按矿工论处。
4、食堂服务员必须保证管好食堂内的餐具、电器和桌凳,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丢失,照价赔偿。食堂所需物资又办公室安排人员采购。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个干部必须自觉维护办公场所和周围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丢垃圾和废弃物,不得随地吐痰。
2、政府办公大楼的一至四楼过道、二楼小会议室、党委书记办公室、镇长办公室及政府门前院坝和屋后水沟以及厨房的环境卫生由聘用的服务员负责打扫(按平湖镇后勤管理制度执行);各副职领导和一般干部的办公室自己打扫;财税所办公楼及周围的环境卫生由财税所的干部职工负责打扫,具体安排由的财税所负责人负责。
最新规章制度篇8
1、对顾客的`投诉应热情接待,并及时分析原因和解决。
2、对货物质量、数量及次销贷物及时反应,并采取解决措施。
3、各类报表认真填写准确无误。
4、要求服务员做到收集顾客提出的建议和热点,关注同行业所经营的商品价格变动情况。
5、全体员工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证明信方可上岗。
6、有全体员工二部以上的联系方式。
7、安排好宿舍、卫生间、及公共区轮流值班表,垃圾无存留。
8、店内如有货品积压过大,造成损失由店长买单负全责。
店长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店面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营销策略并上报于总部;
2、执行总部下达的各项任务100%完成;
3、做好各个部门的分工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店面人员分工,发挥员工最大价值;
4、监督商品的要货、上货、补货,做好进货验收、商品陈列、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管理等有关作业;
5、监督门店水果损耗管理,把握商品损耗尺度;
6、全面负责并履行水果店面操作流程,并提出整改意见;
7、监督门店内外的清洁卫生,负责保卫、防火等作业管理;
8、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和服务工作中所发生的各种矛盾;
9、商品陈列遵照二指原则;丰满、美观;
注:以上制度有违反处50-500元罚款,并加以警告事情节严重给予辞退。
服务员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1、全体员配制的工作服,所有权归本店,不能私自整改损坏,辞职后不能带走,否则押金不退还,不满一年辞职不退押金,服务员自行处理,着装整洁合体、穿工装戴工牌,不准穿拖鞋。
2、对顾客有礼貌,语气随和婉转,热情接待,不大声喧哗。
3、对自己工作要有责任心,对顾客有耐心、信心、专心、和爱心。
4、对刁难顾客不准挖苦讽刺。
5、不准和顾客发生争吵,一旦发生争吵视其情况予解雇。
6、服务员应唱收唱付,以免发生口交,一旦发生,服务员负全责。
7、服务员要配合各店工作调度调整工作岗位及工作环境。
8、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以辞职报告形式上交,否则予以无效。
9、工作时间内严紧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对质量、数量、没定代码等问题及时上报反应。
10、要时时做到货物的整理和卫生清洁,排面上不准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11、代替请假、领导不批准者视为请假无效,连续三日旷工开除处理,无工资抵押金,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病假经核实后扣当天工资,事假扣二天工资。
12、旺季和节假日全体员工必须上班,不得请假,如有急事需请假,一天扣100元。
奖励和惩罚
1、每月对业绩第一名员工发奖励100元,第二名50元。
2、每月对最佳服务态度优秀员工奖励100元。
3、迟到10分钟内罚10元,20分钟内罚20元,依次类推。员工工作《十戒》
1、盗窃货品及金钱
2、隐满账目、金钱、货品
3、以外人协同欺骗货品或收回扣
4、挪用销售货款
5、在店内辱骂(打架)顾客、同事、上级领导
6、故意损坏公司产品及财物
7、经领导警告重犯错误
8、不严守商业秘密,使店内秘密外泄者
9、禁语:不知道、别问我、不归我管、等会儿
10、严禁随意吃、拿排面货物
安全制度
1、营业结束后全体员工按责任应仔细查看地面烟头和安全隐患。
2、关于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通知,电线必须规整,不予私接电源、。
3、卫生间保持清洁,不要乱扔杂物及头发等,每人必须值班打扫。
4、离宿舍及卖场后关闭所有电源、水源,锁好门方可离去。
注: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给予严重处罚或辞退,并追究其负责,后果自负,望全体人员高度重视。
罚日期:201年月日单日期:201年月日
罚单日期:201年月日
最新规章制度篇9
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二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三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五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六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七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八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十九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第二十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一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1.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2.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
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口试、笔试或特定测试)合格。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
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
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三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3个工作天内为试岗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最低工
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3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新进人员任职未满十五天者,当天薪资延后至下月薪资发放天时一起发放。
3、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4、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一个月)。
第七条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
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
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五:10:30——19:30;
2、中午休息时间:14:00——15:30;
3、本公司为每周双休制。
第二条周日及国家法定假日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员进行轮流
值班。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迟到(早退):1、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2、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
4、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
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凡请假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二条事假:
1.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3、病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四条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入职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婚假:员工结婚者给假八天,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一年以上两年(含)以内者,薪资减半,超过两年者依劳保法申请给付。
第八条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
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
视同旷职。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工论,旷工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
1.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
第十四条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工论。
第十五条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六条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否则视同自
动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
第六章离职制度
第一条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工三天者;
4、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5、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移交制度
第一条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最新规章制度篇10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家收集的公关部规章制度,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关部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成员之间的团结与合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作宗旨:协助协会,为交院全体学子服务。
第三条:工作任务:
(1)与外公司建立长阿合作伙伴,寻找赞助或技术培训支持,讲座培训;
(2)负责与省内兄弟协会及部门的交流合作或联谊活动;
(3)协助协会或学校举行的相关活动,如职业规划赛,校园招聘会等;
(4)策划协会的品牌活动;
(5)加强与校内有关老师的`联系;
(6)为会员及学生提供兼职,实习,参观,工作等机会。
第二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在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若有事可预先向部长请假,经允许方有效;
第二条:每次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托人主持,并有专人做好考勤和会议内容详细记录,把出勤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
第三条:会议通知有专人负责如是短信通知,收到后必须回复。
第三章、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为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各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而制定;
第二条:当一次活动被确定某一项目时,由部长成立项目小组,推选负责人,项目结束后项目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在不影响部门和协会正常工作基础上调动人员,受调动者不应以不正当理由拒绝;
第四条:项目开始时,由项目负责人X活动计划,计划包括: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日巢排、人员安排、经费预算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项目活动进行时,由负责人根据情况修改计划并实施活动中的各种问题;
第六条:项目活动结束时有负责人向部长提交活动总结及相关的材料,并存档管理;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负责,并对部门负责,做到权责统一;
第八条:无论项目小组如何划分,各成员有权管理和义务相互协作。
第四章、建档管理
第一条:凡外出工作应先制定计划,并向部长说明,工作结束归校后应及时做工作总结并存档;
第二条:经费各项开支应用账本具体记录,经费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财务负责人离任前要依据一定程序向下一届负责人移交,并交代财务情况;
第三条:会议记录有部长托人负责,并用统一格式存档;
第四条:校外公司企业及社会,各兄弟院校协会的联系方式
第五章、财务制度
第一条:在活动中应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讲究计划性,不得铺张浪费,动用经费应预先得到部长的同意;
第二条:不得随意把经费用于与本协会本部门无关的活动中,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违者视情况轻重,作批评、警告直至辞退;
第三条:经费须有专人统一管理,并接受本部门员监督;
第四条:所有经费的使用,必须是用账本明确登记收入和支出情况,并注明用途、时间、经手人的签字及包销情况;
第五条:所有经费透明公开,并不定时向员汇报,如发现漏洞,由经手人负责,并主动向部门作公开检讨
第六章、自律制度
第一条: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协会及部门的规章制度团结,友爱,拼搏,创新。
第二条:增强服务意识,时刻以协会及部门利益为主,不能以权谋私,坚持协会为交院全体学子服务的宗旨。
最新规章制度篇11
(一)凡属本公司自办工程或代办工程的材料领用,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分开进口材料、国产材料一式五份单式填写。填表时表内应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称,成本中心,工程编号,施工单位,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并盖有工程部工程材料专用章,交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二)各部、分公司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只须填写货仓取货申请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或科室名称,成本中心编号,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後,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三)在填写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货仓取货申请单时,将进口材料和国产材料分开单式填写,领取数量一栏必须要用规定字体填上领取的数量。如果需将原数量修改,应由授权人确认签名,否则物资部有权不给办理审核发料。
(四)坚持工程材料、维护材料专项专用的原则,不允许将工程材料、维护材料用在其他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办工程,经工程部门审批後,物资部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代办工程需自购材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後才给予购买。
(五)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开单经本部门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後,再由人事部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本单位拟定的年度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料,物资部有权不给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
最新规章制度篇12
多媒体教室规章制度
1.多媒体电化教室是学校进行课堂教学和教育研究的重要场所。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专职管理员要密切配合教师运用教室设备开展教学。
2.任课教师在使用本室前三天到专职管理人员处填妥使用登记表,以便及时安排。
3.各学科教师应努力学习,尽快熟练掌握室内各种设备的操作。为避免设备因操作不当而人为损坏,教室设备和液晶投影仪的开关由管理人员负责控制。教师在使用中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通知管理教师处理。
4.管理教师要定期做女子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给设备除尘和清理液晶投影机进风口的灰尘,检查设备工作时的通风散热情况。霉雨季节和暑期要定时给设备通电驱潮。
5.教师使用结束离开教室时要填写“使用情况登记”,使用中发现问题,应请管理员进行处理。
6.保持室内整洁,教师上课时不得将粉板擦放在讲台上,要注意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应负责室内清洁卫生。
7.学生进入本室,不准喧哗,按指定座位就坐。注意室内整洁,不乱抛纸屑。
最新规章制度篇13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改变了企业长期以来习以为常的宽松的劳动用工管理环境,给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带来很大的冲击,使企业不得不思考如何改变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劳动合同法》时代的到来,预示着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必须改消极、被动的管理为积极、主动的管理。如何架构其积极、主动的管理模式,规章制度是关键。因此,在《劳动合同法》时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无论怎样被强调也不过分。具体而言,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
1、正面引导与教育作用
规章制度作为企业内部规范员工行为的一种准则,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规章制度公布后,员工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怎样获得这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如何履行义务。比如规章制度中规定上下班时间,员工就知道了什么时候是工作时间,什么时候是休息时间,就可以指引员工按时上下班,以防止因迟到或早退而违反劳动纪律。
再如,规章制度中规定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可以引导、教育员工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出现不良行为。由此可见,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可以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其工作积极性。
2、反面警戒与威慑作用
反面的警戒和威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做出规定来威慑员工,使员工能够事先估计到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如果作为以及作为的后果,自觉抑制不法行为的发生。其次,通过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惩处,让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从中受到教育的同时也使其他员工看到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达到警戒和威慑全体员工的效果。
3、防患未然与预防争议发生的作用
企业生产劳动的过程,也是劳资双方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过程。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多种措施来保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国家法规政策是其中的重要保证之一,而企业规章制度也是重要的保证之一。规章制度不仅可以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可以更为具体的明确劳资双方实现权利和义务的措施、途径和方法等。
因此,当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权利和义务实现的措施、途径和方法通过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具体后,就可以大幅度防止纠纷的发生,从而可以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比如,休息休假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劳动合同中可能仅仅涉及假期的种类,至于各类假期的请假条件、请假手续、假期期间的待遇等等一般不会在劳动合同中进行详细约定,这就需要企业在规章制度中对休假进行详细规定,否则,会引起很多纠纷。
4、事后支持与提供处理劳动争议证据的作用
由于劳动关系具有对抗性的一面,因此,企业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劳资矛盾是无法避免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所能做到的也只是尽量缓和劳资矛盾,无法消除、杜绝劳资矛盾。当劳资矛盾爆发无法通过协调解决时,诉诸法律就是唯一的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需要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由于规章制度也涉及到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裁判机关也会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来裁判案件。特别是在国家法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对纠纷的有关事项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时,规章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权益的内容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同时,又把制定规章制度,并以此对员工进行实际管理的权利留给了企业。比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企业事先作出规定,即首先用人单位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中必须对何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绝大多数企业在面临劳动争议纠纷中解除劳动关系这一难题时,都输在了“规章制度”上。规范的企业则正是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就充分考虑所有的情形,将可能成为争议焦点的内容加以细化,并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旦发生争议,这样的规章制度便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可以说,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贯穿于企业管理和纠纷解决的全过程。
案例一:某公司以连续旷工12天为由,单方解除了张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及时办理了退工等相应手续。办理退工手续后,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张某拿出了自己手写的请假条以及部门经理的批准证明,用以证明这期间属于请事假而非旷工;而用人单位则出具了经过张某曾经签收的《员工手册》。
该《员工手册》明确规定了各级员工的请假审批程序:“员工一次性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批;一次性请假3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一次性请假5天以内的,由部门部总审批;一次性请假7天以内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一次性请假8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同时,单位还规定了“连续旷工10天以上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单位的规章制度经过员工签收,是合法有效的;而张某提供的请假条并没有按照单位《员工手册》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不合法,应视为旷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在有合法证据证明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据此支持了单位的主张。
案例二:谢某是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一位流水线上的员工,因对年终奖数额问题和单位领导发生争议。由于一时情绪难以控制,该员工将流水线上的关键生产设备拆下并藏匿起来,致整条生产线停工一天,单位无法按时交货,不得不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金10万元。
企业当即决定解除与该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员工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仲裁过程中,单位提供了经员工签字认可的《员工手册》,该《员工手册》中的奖惩制度里面明确规定了“破坏生产设备”属于违纪行为,而且也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标准,即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者为“严重”。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谢某的请求。
专家点评:上述两个案例最终都是以企业胜诉告终。企业胜诉的原因在于这两个企业的规章制度比较科学和完善。案例一中企业对员工请假审批手续事先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员工张某请假12天没有按照规定的请假手续办理请假事宜,最后被认定为旷工,且该企业的规章制度也明确了连续旷工10天即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案例二中,企业对于违纪行为的“严重”标准作出了界定,谢某破坏生产设备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企业预先规定的“严重”标准,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由此可见,企业规章制度不仅仅在管理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制胜的关键所在。规范的规章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把握主动权,降低败诉的风险。
(二)不完善的规章制度,成为劳动争议的诱因,甚至成为企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败诉的关键
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不完善的规章制度可能是企业适得其反,不但达不到帮助企业规范管理的目的,反而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麻烦。
案例:小刘20xx年7月进入某高科技公司工作,公司发放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20xx年5月合同到期后,小刘离开公司,同时要求公司支付工作两年期间的周六加班工资近6万元,公司认为自己仅仅在《员工手册》上规定了周六工作,事实上公司并非每周六都安排员工工作,且即使安排周六加班,加班工资都已在平时的工资中支付,不同意支付。
协商不成,小刘提起劳动仲裁。案件经仲裁、一审,庭审中,小刘提供了公司的《员工手册》作为公司安排自己每周六加班的证据,在公司没有提供有力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小刘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
专家点评:该案企业败诉的教训无疑是深刻的。现实中,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有类似的情况。如有的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是10小时,但其实每天工作没有那么久。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将来员工拿企业的规章制度去打官司的,公司提不出相反的证据的情况下,败诉肯定是企业的。所以,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切记要符合规范和完善。
(三)在中长期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背景下,规章制度将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在《劳动法》之下,企业在终结劳动关系方面用得最多的是劳动合同终止制度,因为企业可以选择短期劳动合同,即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甚至是一年签订几次劳动合同。因此,当企业不想在继续使用劳动者时,只需等到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即可,不仅十分简便,而且也没有任何风险。
但是,《劳动合同法》为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大大放宽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成立条件。如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连续与劳动者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都将可能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
这就意味着,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将走向中长期甚至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主,短期合同只是补充。企业一旦与劳动者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终止制度将不再好使。如果是中长期合同,企业需要经历漫长的等待才能终止;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没有到期的概念。
企业要想终结劳动关系,只要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将受到诸多限制。企业要想在受到诸多限制的情况下行使提前解除权,必须事先完善自身的制度,将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事先明确的“严重违纪”、“重大损害”、“不能胜任工作”等界定清楚,一旦劳动者达到企业规章制度事先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便可以依据规章制度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制定一套比较完善规章制度,对于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建立健康而良好管理秩序,同时也因其中所包含员工的行为规范及员工的责权利,对规范企业的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规章制度对于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的载体,企业文化的内容要通过规章制度来体现,而且也是对企业文化的一种传播和企业形象的一种宣传。
最新规章制度篇14
十月起暂住证升级为居住证
从10月1日开始,“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昨日,本市正式发布《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将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这也意味着北京对非京籍常住人口将从“管理”转为多方位服务。
1谁能领
在京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三条件之一
《办法》中对符合申领居住证的条件进行了明确,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来京人员,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在京有稳定就业
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在京有稳定住所
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在京连续就读
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2准备啥
尚在有效期暂住证可证明居住时间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相关条件的有关材料。
居住时间证明
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住所证明
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读证明
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3怎么领
材料齐全当场受理15日内就发证
准备好了申请材料,就可以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进行申请了。《办法》中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受理,并及时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报区公安机关。
随后,区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其身份、居住时间、就业、住所、就读等状况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发放《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办法》中还特别强调,因法定原因需要延长时限的,最长不得超过30日。
4有何用
给积分落户“打底”保障合法权益
相比之下,居住证像一个享受服务的准入门槛,而暂住证管理意味更浓。根据《办法》规定,《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更重要的是,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领取居住证以后,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的,就可以参与积分落户。《办法》中称,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此外,本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教育、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居住证等信息系统,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
■提醒
居住证每年需签注一次
《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办法》中称,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解读
申领居住证前应先申报暂住登记
对《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市法制办昨日进行了解读。
之前公安部废止了实施多年的暂住证制度,给实践中如何证明“来京居住半年以上”造成了一定的不便。公安部在去年12月31日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非户籍人口先行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后,符合其他申领条件的,可申领居住证。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采取了一种与公安部通知要求相衔接的写法:“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申报暂住登记”,以保障居住证制度的平稳实施。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居住证申领材料审核涉及来京人员就业、住所、就读等多种信息,有必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联合审核机制,但为了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申请人,实施办法规定由公安机关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再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申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最后由公安机关统一向申领人告知办理结果。
此外,实施办法对来京人员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与居住证暂行条例做出了衔接性规定(包括三项权利、六项服务和七项便利)。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释疑
积分落户并非落户唯一渠道
不少人会把居住证和积分落户建立某种必然联系。《办法》中明确表示,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对此,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态,积分落户只是居住证“赋权保障”基本功能的一个衍生,并非是来京人员落户的唯一渠道;而且,基于本市超大型城市的特性,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较为复杂,以配套文件的形式另行规定积分落户政策为宜。因此,实施办法对此只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现行的落户渠道主要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和工作调动等,积分落户政策实施后,其他渠道仍按原来的政策执行。
附: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地户籍来京人员(以下简称来京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北京市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通过积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来京人员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需要证明居住事实的,应当出示其《北京市居住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来京人员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应当核验来京人员的《北京市居住证》。
第四条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来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将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保障《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暂住登记和《北京市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北京市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和《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应当为来京人员提供暂住登记服务。
第七条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第八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申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监护、委托关系存在的证明。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收到《北京市居住证》申请材料的,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受理;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更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受理;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经告知补正后拒绝补正的,不予受理。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及时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报区公安机关。
区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其身份、居住时间、就业、住所、就读等状况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发放《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因法定原因需要对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限延长的,制发《北京市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二条《北京市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遗失的,《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因证件损坏难以辨认而换领新证的,应当交回原证。
第十三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五条在申领、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以及办理居住信息变更、签注等手续过程中,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不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办理程序,不予发放《北京市居住证》;已经发放的,其《北京市居住证》应当予以撤销。
第十六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其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证》:
(一)死亡的;
(二)已在京登记常住户口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第十七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负责《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来京人员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条市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北京市居住证》办理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对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承担办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居住证等信息系统,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
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民政、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逐步使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以及其他便捷手段,方便来京人员申报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首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北京市居住证》的申领、使用、管理等活动中有违反《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13日北京政府第11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最新规章制度篇15
学校物业巡视员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
1、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劳动时间和接班制度,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爱岗敬业,严肃认真履行检查巡视职责并做好工作记录。
(4)行为规范,衣着整洁,保证个人良好的仪容仪表。
(5)态度端正,服务热情,耐心细心地解决师生的问询、求助。
(6)熟练掌握楼内的水、电、消防等设备设施的开关位置及其管护单位的相关信息。
(7)熟练掌握楼内的办公环境,对重点部位按规定加强巡视。
(8)发现安全隐患或遇有突发紧急事件,从容应对,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9)不断学习专业的消防及安保知识,尽己所能地保证楼内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10)协助门卫做好清楼工作,清楼完成后方可结束一天的工作。
(11)发扬奉献及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及领导的工作分配。
(12)认真完成楼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流程:
具体时间工作概述详细内容
18:00——18:05上岗准备签到换工作服。
18:05——21:50分四次检查巡视全面检查各办公室门窗,公共区城门窗有、无异常对重点部位加强巡视。
18:50——22:00填写记录,处理异常填写工作记录,有特殊情况联系处理。
22:00——22:30
清楼
巡视外围协助门卫进行清楼,离去时全楼外围转一圈,检查
门窗有无异常,如有,需返回处理后方可离去。
最新规章制度篇16
学习管理一、礼待师长,认真完成老师的课程安排和学习任务,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工作,画室规章制度学生守则。
二、按时上课,不准迟到、早退、旷课,迟到者罚款人民币50元,病假需有医院证明,事假需有家长证明;
旷课两次以上通报家长,通报家长一次后再次旷课者直接开除,不退还学费。
三、同学之间互相礼让,互相交流、帮助,携手共进。
四、上课时间不准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得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
五、上课时间必须关闭手机,不得接听来电,不得外出购物、接见同学、朋友或家长。
六、爱惜学校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个人画具按规定摆放整齐,作业、习作当日取走,否则按垃圾处理。
八、教室内不得随地吐痰,削铅笔应将铅笔屑放入垃圾桶内,洗笔桶使用完后立即清理,放到指定位置,
否则按垃圾处理。
九、学校窗台、静物台、教师课桌上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垃圾处理。
十、未经同意严禁带走学校物品、范画,情节严重者按盗窃论处。
十一、上课期间不允许准备画具,发现者罚款人民币50元。
宿舍管理一、按时起床,按时就寝,保证休息质量。
二、室内物品、寝具摆放整齐,保持整洁。
三、就寝后不大声聊天、喝酒、聚会等影响他人休息,管理制度《画室规章制度学生守则》。
四、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没收处理。
五、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和夜不归宿,夜不归宿者第二次警告并通报家长,第三次直接开除,
不退还学费。
六、宿舍内严禁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烟头必须扔到指定容器内,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引起严重后果的个人负全责。
七、爱护住宿部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禁止偷盗、打架斗殴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交国家相关执法机构处理。
安全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培训中心安全管理,维护培训中心治安秩序,优化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培训中心教育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1、每堂课的班主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3、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4、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学校并通知到学生家长。
二、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
1、行政处是学生安全教育的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与教育。
2、学生安全管理由专业老师和管理老师共同负责,负责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工作落实和安全问题的处理工作。
3、各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工作要进行全面的落实与跟踪。
4、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和夜不归宿,后勤老师每晚查寝,并在夜间不定期抽查,如有发现及时上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严禁吵架、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现及时劝阻并上报学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一切室内严禁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烟头必须扔到指定容器内。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后勤老师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监督学生将室内物品、被褥摆放整齐,保持整洁。
最新规章制度篇17
1、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负责院内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扫描工作。
2、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技能,保证迅速、准确、及时地完成任务;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认真做好工作,对打印的机密文件不得泄露、外传,经同意应及时将底稿销毁。
4、对各种文件、资料、表格,必须经科室主任和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打印、复印、扫描;单独核算的科室打印2元/页、复印0.2元/页、扫描2元/页,非单独核算的科室纳入办公用品消耗,个人算入科室行为,任务完成后必须做好记帐登记,备案核对;所扣费用用来维护机器和维持器材消耗,每季度与科室结清一次。
5、保证文字质量和速度,清楚整齐美观,一般要求每小时打20xx—2500字,错字率在0.3%以下。
6、认真做好室内各种机器的保养工作,爱护机器设备,对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做到定期保养、检修,保证机器正常使用,做到日小扫、周大扫,经常保持机器的.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7、积极完成主管领导及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8、本制度自1月22日起实行。
最新规章制度篇18
一、机烫操作:
1、烫前观察,按客人及企业要求认真熨烫衣物。
2、合理摆位,提高工作质量。
3、烫衣时把关,注意衣物用料、质地。
4、烫后检查,保证质量,做好标记。
二、机烫操作方法:
1、吹:用机器向衣物喷射蒸汽使织物纤维受热伸展后,用冷风袋向衣物吹风撑平使其定形。
2、压:用带温的夹机或烫斗之压力,消除纤维起皱的特性。
3、抹:用手抹平的`方法,对不能压烫的衣物,将衣物平放在夹机垫面上,打蒸汽抽湿,双手轻轻将衣服定形、抹平。
4、磨:用特制的布枕托着衣物的某一局部,在带温的夹机或烫斗下将皱磨平。
5、执:用烫斗修补在夹面上无法烫之部位,使之辅助成形。
三、机烫操作技巧:
1、轻压长抽:为减少绒毛倒伏后产生极光,打蒸汽抹平衣服后,用夹机轻轻拍压随即升起,用较长的时间抽湿,靠吸力将衣服抽平在夹机垫面上。
2、上气底愁:轻薄衣料不易上下用气,只需放小量上气压烫便可抽湿定形。
3、虚压烫:不需明显折痕之衣物,可将机夹控制离衣服一定的距离内打气撑平,抽湿定形。
4、反面平烫:在吹烫较厚或衬里是人造毛衣服时,可以将衣服正面反过来吹烫一次。
5、底气升烫:不能机压之衣物(毛衣、绒帽等),可放在绒机夹面上,用底气升烫一点时间后抽湿定形。
最新规章制度篇19
1、旅行社设立门市部预先备案登记申请;
2、门市部经营场所租赁或自有产权证明;
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旅行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门市部负责人履历表和《旅行社经理岗位职务培训证》及有效身份证明;
5、门市部从业人员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6、上一年度旅行社组接人数证明;
7、旅行社制定的'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最新规章制度篇20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3.8提交自查报告。
4、纠正措施
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五、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检查规程要求
(一)现场检查规程
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1原辅料存放
1.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1.1.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1.5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1.2专库管理
1.2.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1.2.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1.3标签标识
1.3.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1.3.2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4索证索票
1.4.1企业直接采购国外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1.4.2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1.4.3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1.5制度具备情况:企业是否具备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并认真执行。
1.6现场记录
1.6.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1.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1.6.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1.6.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1.2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1.4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2、更衣室
2.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2.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2.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3.1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3.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3.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4.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4.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5.1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5.2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6、产品投料记录
6.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9.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
9.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9.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0.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10.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10.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10.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1.1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11.3是否佩戴首饰。
11.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1.2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1.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1.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
3.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3.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3.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
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4.2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5.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6、产品留样情况
6.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6.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7.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7.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7.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7.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五)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
3.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
最新规章制度篇21
1、认真完成部门的派车任务要求,服从派车调度。
2、每次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安全驾驶,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行车时集中精力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超载车"、“英雄车”、“赌气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4、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并每月做好一次各部门用车统计。
5、车辆用毕后,停泊在医院指定位置,锁好方向盘、门窗,上好报警器等。
6、认真做好车辆维护、按时保养及年审等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并且做好油料的购买、交纳有关车辆费用等工作。
7、认真填写车辆档案,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写好情况汇报。对车辆运行里程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统计报告和降低成本的建议。
8、驾驶员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对领导和普通教职工要一视同仁。
9、出车送达时,未经用车人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车辆,应听从用车人安排。
10、不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11、协助文印室做好资料装订工作。
12、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坚守工作岗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出车,有事离开医院应向办公室报告;
14、车辆按规定停放,做好检修、保养和必要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车况良好;
15、不得公车私用,如遇突发性公共事件出车时,不得借故或个人原因不出车,造不良后果要追究责任;
16、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节约用油;
17、负责医院职工的接送。
18、做好出车记录,检修、保养记录。
最新规章制度篇22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法人代表为我店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二、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本店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灾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三、员工消防职责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人人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报警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队火场总指挥部署安排。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酒店负责人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思想重视,知法懂法。
3、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五、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组织开展好每日防火巡查,重节日来临时安全负责人要组织酒店内员工进行安全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酒店负责人,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六、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由安全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
3、对消防队和派出所等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整改,按时复函,回告。
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结合酒店防火要求,雇佣的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不得违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后方可开始。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八、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酒店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与本酒店实际情况相符合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讲评,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最新规章制度篇23
1、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火负第一责任;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3、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负责落实;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环境治理整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舍和运动器械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学校的安全防火管理,防止火灾;
7、制定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员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最新规章制度篇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停车场的管理,保证小区停车场安全,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车位使用人的车辆安全,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则
第二条各服务中心承担直接经营管理及巡视管理责任,经营管理部承担统筹、监督和指导管理责任。
第三条停车场包含在管项目的地上车位和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根据在政府部门备案数据的编号进行系统信息管理,地上车位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第四条停车场计费形式:地下车位采取固定车位出租计费形式,地上车位采取临时停车计费和年租不固定车位管理形式。
第五条收费系统、车场管理系统及《经营档案》信息必须一致,信息变更可根据第十章要求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修改。
第六条业主不得私自将出租车位转租于他人(出售车位在物管中心备案即可),一旦发现,不为其办理续租手续。如同意转让给本小区朋友或邻居,必须对所租车位办理退租手续,再为业主办理新租车位手续。
第七条智能车卡的开通,必须持缴费合同、《内部员工车位使用申请表》、《无偿使用车位审批表》或《无偿使用备案表》其中之一,否则禁止私开车卡。
第八条除公务车辆及经公司批准的无偿使用车位的车辆外,严禁未交费的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
第九条停车场备案工作根据时间要求进行工作安排,不得拖延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职责
1、负责车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2、负责地下车位日常管理统计及费用催缴工作。
3、日常车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4、贯彻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使用,规范管理。
5、车位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部职责
1、统筹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情况。
2、监督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行为。
3、指导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工作。
第四章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
1、车辆进入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指引机动车安全驶入、驶出停车场车位,车辆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公司车辆或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公驾车至项目执行公务,进入车库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由保安确认后,通知中控室开启道闸。
3、临时停车管理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4、小区车辆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5、对待进入小区车辆要符合公司要求的礼仪标准。
6、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私自将车位租予他人,并私自收取租金。
7、严禁私自放行车辆进入小区。
第五章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停车场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各项目可在公共区域明示此规定,以此作为对业主行为的约束。
1、本停车场管理规定适用于任何使用本停车场的车辆及人士。
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服从车场警卫及车场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停放与通行。
3、本车场范围内严禁加油、修车、洗车等行为。严禁烟火,禁止装载(携带)枪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车场。
4、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均有责任保持停车场内各种交通标志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发生损坏应照价赔偿。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严格按照本车场的交通指示牌、标志、标线行驶。
6、停放车辆须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划线范围内。
7、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出入口、车道、预留车位或其它非停车区域。
8、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应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不得将车内杂物倾倒在停车场内,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居住、打闹、赌博及其它影响本停车场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9、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已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无投保车险的车辆如驶入停车场停放,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10、进入小区专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驾驶者须将车辆停放在双方在协议书中所确定之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含通道)停车。
11、车辆停放后,应关闭发动机、锁好车窗,贵重物品请不要留在车内,不得在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摆放物品;不得在本车场范围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车以外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活动。
12、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适当的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对超过有效停车期限的车辆有权阻止进入。对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的车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13、停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责任双方负责解决。若有争议,可报请交通管理部门或管理公司协调解决。
14、对在本停车场内丢失、损坏的车辆按北京市物业小区地下车场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司有权在紧急情况下或停放车辆超过车位租赁期(7日)以上进行报警处理。
15、停车卡如有遗失,本公司有权依据记录核实驾驶者之姓名、住址、驾驶执照及车牌号码,并收取相关费用后,为其重新办理停车卡。
16、本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及阻止一切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车辆进入及停放。
17、本公司有权要求本车场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认可之证据,证明其为有关车辆的车主或有权领取及驾驶该车辆之人士。
18、本公司保留对上述的管理规定随时进行修改的权利。并有最终解释权。
最新规章制度篇25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劳务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二十五日。
4、每天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2、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原则上以支票结算为主,领用支票后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由于责任心不强丢失支票,损失由个人负责。
三、费用申请及报销
1、凡经销部开支费用需在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开支费用。
2、购买日用品、办公费用需的发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经手人签字后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出纳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四、加班交通费及误餐费
如员工加班,员工乘由公共汽车回家,公司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
五、销售费用申请及报销
1、销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六、管理费用申请及报销
1、购置办公用品及支付办公费用,需有人员根据购置、审批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领取现金或支票。
2、办公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七、发票的开具及纳税申报管理
1.销售负责人应根据业务要求,按时开具正式销货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开具正式发票。处罚措施由于未按照规定送达发票,造成发票遗失,公司将根据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财务负责人要按时向国税、地税部门申报报表。
八、报销时间及报销凭证的规定
1、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10日,否则需由经手人直接报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予以报销。
2、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一切非正式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抬头一定要写上单位名称。
4、凡购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项目费用、销售费用及办公费用需在发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最新规章制度篇26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销售团队建设,明确团队成员的职业生涯规划,完善销售人员激励机制,加强销售团队日常行为管理,打造专业化销售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团队建设、团队成员职业生涯规划、人员激励措施实施以及销售团队日常管理等事项。
第3条名称解释
本制度所称销售团队,是指经过部门和公司审批,由销售人员组成的有一定规模和角色分工的专业队伍。2.本制度所称销售人员,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直接从事产品销售和业务拓展工作的销售序列编制人员。其中销售团队的负责人统称为“团队经理”,其他销售人员统称为“销售代表”。
第2章销售团队建设管理
第4条销售团队建设标准
1.销售经理根据公司业务结构、销售人员编制情况,结合上级领导下达的年度销售指标,建立相匹配的销售团队类型和数量。
2.销售团队由一名团队经理和若干销售代表组成。第5条销售团队建设流程
1.销售经理根据规范填写“销售团队组建申请表”,交销售总监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2.经审批后,向营销部和人力资源部申报团队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设置代码。3.营销部将销售团队相关信息录入销售管理系统中,用以统计团队业绩、记录团队活动。4.销售团队的审核、审批和组建工作原则上在每年一月份完成。第6条销售团队费用管理
1.销售团队的管理费用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团队的经营情况逐月按照不低于0.1的比例进行计提,计算公式为:团队费用=团队实际销售额x团队管理费用计提比例。
2.团队管理费用在本级机构销售费用中列支,用于团队培训、会议、活动以及内部激励等。
3.团队管理费用由团队经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调配使用,团队内部须建立费用使用明细台账,保证专款专用。不得作为销售人员薪酬发放。
4.营销部、财务部等将定期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第7条销售团队合并、裂变和撤销管理
1.当销售团队的人员或业务规模低于团队组建最低标准,或为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和业务扩展,公司可将几个团队合并成立一个新团队,新成立的的团队须达到团队组建的最低标准。
2.当团队业务达到一定规模或人员数量超出团队组建标准时,团队可进行裂变,以防止团队规模过大导致管理效应下降以及平均绩效低下。
3.当销售团队的业务规模低于团队最低组建标准,或业务模块取消,或团队销售业绩低下到一定程度,公司可根据撤销程序撤销团队。
第3章销售团队人员管理
第8条工作职责
销售团队成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图所示。
团队经理工作职责销售代表工作职责
团队成员工作职责示意图
第9条资质要求
1.团队经理的资质要求具体如下所示。
(1)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产品销售经验,同时具有1年以上销售管理经验。
(2)具有良好的团队管理、合作以及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判断及组织拓展能力。(3)无违法犯罪及行业违规记录。2.销售代表的资质要求具体如下所示。
(1)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产品销售经验。(2)勤勉敬业;善于沟通和学习;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3)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销售能力。(4)无违法犯罪及行业违规记录。第10条职级体系
团队经理的`职级分为三级六档,销售代表的职级分为四级七档,职级由高到低如下图所示。
团队经理和销售代表职级体系表
第11条定级原则
销售团队成员的定级原则如下所示。
1.根据上一年度标准产品销售数量及销售额的达成情况及下一年度标准销售额计划进行定级。
2.团队经理上岗时需同步确定职级,且初次定级时,原则上定为团队经理一级;销售代表初步定级时,原则上不高于销售代表二级。
3.从其他行业新录用的销售人员、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均从助理销售代表开始定级。
4.公司内部从非销售序列转为销售序列的人员,原则上按原工作在销售序列中相对应的职级进行套转定级,职级低于助理客户经理的,定级为助理销售代表。
5.符合晋升要求的团队经理或销售代表,其职级原则上每年晋升一级,并需要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晋级考试。6.确有特殊情况,如初次定级需定更高级别的或一个考核年度内需跨级晋升的,需上报销售总监审批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后执行,且该类人员应在任职6个月后根据已达成的业绩(按全年业绩标准折算)重新定级。
7.团队裂变后,若原团队裂变成一个新团队,原团队经理职级在一个年度考核期中维持不变;若裂变成二个及以上团队,则原团队经理职级可在现行职级基础上提升一级。
最新规章制度篇27
一、卫生管理要则:
1、服务前一定要仔细洗手;
2、顾客使用的物品一定要每人一份;
3、店内消毒、杀菌要彻底(根据材料选用适当的方法)。
4、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管理
二、美容院各个空间卫生要求:
1、更衣室和接待前台
①更—衣室的清洁:使用中性清洁剂,每天用抹布擦洗,保持洁净,里面和外面都要进行。
②更—衣室的气味:每天上班后,立即打开门窗,有明显异味的适当使用空气清新剂。
③地板的污垢:使用玻璃专用的喷雾剂,再用干布擦洗。
④衣服架或用品挂钩:进行适宜的检查,注意有无破损,数量和干净程度。
⑤顾客服:注意有无异味,是否合身,每个顾客都要换取干净的。
⑥拖鞋:这个容易忽视,应使用一次性拖鞋。
⑦杂志和报纸:不要杂乱,要整齐放好。
⑧接待台:时刻注意洁净程度,不能有杯子水印、手印等污迹。
2、美容室
①美容、美体床:每天要进行清洁打扫,整理床铺。
②床单和毛巾:每个顾客都要换取干净的或新的,也可选择一次性的。
③器械:每个顾客使用前都要清洁或消毒,尤其是直接和顾客身体接触的器械(导管接头或刷子等)。
④化妆品:事先把基本的化妆品放在小推车上,膏霜类用干净器具拿取,不能用手拿。
⑤照明设备:擦拭干净,通电正常,并保持适当的亮度。
⑥空气和温度:要装空调或换气窗等,以保证空气的清新和适当的温度。
⑦热水器:能随时提供适当温度的热水
⑧垃圾桶:选择带盖的,并使用垃圾袋,每天或随时清理,适当消毒。
⑨毛巾蒸汽消毒器:使用完毕后,必须将毛巾全拿出,适当通风后盖上盖子。
3、公共卫生设施
①卫生间:坐便器注意及时清理、除臭、每天要清洗,定期检查破损。
②卫生纸:选择合格产品,及时补充,并定期清洁卷纸桶。
③照明设施:如灯泡破碎,立即更换,照明等要定期清洁,不能有灰尘污物。
④浴室:浴池做到每客一清洁,做好通风,并用专用消毒毛巾擦干水滴。
⑤水龙头:及时清洁水垢,也要擦干水滴。
⑥淋浴器具:注意清洁,检查出水量的大小和水温调节,喷头定期清洁。
⑦蒸汽房:温度的检查,室内用温度计有无破损。
⑧室内设施的.检查:因长期处于高温状态,室内设施物品易炭化,形成尖锐的形状,有可能刺伤顾客,故要定期检查,每天清洁蒸汽房的坐椅,并提供一次性的坐垫膜。
4、备用品类
①美容器械:离子蒸汽机用后要放掉剩余的水,接水皿中的剩余的水也要放掉。对于美容器本身使用后必须清洗。为了防止电线漏电,拔插头时千万不要扯着电线来拔。低频的皮肤贴片等,如清洗后一定要干燥后才能再用。
②毛巾或亚麻布用品:每个顾客使用前都要换取干净卫生的,清洗时先在洗衣机里放入中性清洁剂,充分洗涤后,用脱水机脱水或自然晾干,再折叠整齐,放入毛巾柜中备用。
③工作服:服装的颜色要有清洁感着装要便于活动,护理面部和身体时,因动作和手法不同,可选用不同的工作服。工作服如有汗液附着,应尽快清洗,注意不要有折皱。
④工作鞋:颜色和形状要与工作服相配,鞋底要不易发出声音,便于穿着。
⑤发型:长发要束起或盘起,短发不要遮面。
⑥清除烟草异味:禁止吸烟。
⑦保持口气清新:不吃大蒜等异味重食品,餐后涮牙,注意口腔清洁。
⑧避免不洁体味:时常沐浴或泡澡,保持清洁身体,身心愉快。
最新规章制度篇28
为了健全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职工有一个文明卫生、舒适的住宿生活环境,特制订如下制度:
1、职工要注意个人生活卫生,每天要做到衣、被、鞋叠放整齐,生活用品统一挂入,保证室内整洁。
2、集体宿舍的卫生采用“寝室长”负责制,每天自行安排值日人员对宿舍进行清理、打扫;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乱倒剩菜、垃圾;集体场所的卫生工作人人有责,如生病应及时就医,传染病应及时回报隔离,如不及时汇报也不采取措施而传染给他人,应赔偿他人一切费用;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涂乱画墙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财物,如发现损坏,则予以一定经济处罚。
3、非本项目职工不得在集体宿舍过夜,男女严禁混居,一经发现罚款50元/人次。非法同居送治安部门处理,亲戚、家属探亲影响项目不汇报,并由保卫部门登记备案。
4、宿舍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管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5、职工夜间加班,夜间加班回宿舍时也不影响他人休息,晚间睡觉熄灯的时间不得超过十点。
最新规章制度篇29
1、客人进馆消费打球时,预先交押金,由收银员开出“押金收条”(一式三份),将第二联交球馆服务员作为开道的凭据,第三联交客人留底。
2、球馆服务员接到收银员传递的“押金收条”后,注上开道时间及球道号,并给客人开道打球。
3、如果客人消费金额超过“押金收条”上的押金,由球馆服务员通知客人到收银处并再次交纳押金后,才能给予继续消费。
4、客人打完球后,球馆服务员在“押金收条”上注明结束时间,并写明客人所打局数及消费金额,将“押金收条”的第二联交给收银员结帐。
5、收银员接到球馆服务员传递的结帐信息后,收回客人留底的第三联“押金收条”,根据客人的消费项目及消费额开出结算单,并与客人结帐。结算单一式四联,填写时必须一起填写,不得分别填写。
6、如果客人的押金多于实际消费,结帐时须退款给客人的,由厅面管理人员签名证实后,交收银员办理退款手续。
7、用于开“押金收条”的押金单和结算单必须联码使用,填写时必须按单据内容及客人消费项目规范填写,不得随意修改及作废单据。修改或作废结算单必须由收银员写明原因,并由厅面管理人员及收银领班以上人员证实。
8、免费接待:按照宾馆制订的免费接待办法执行。总经理接待时,由总经理在接待单上签名确认。如果不能及时签名,由部门经理代替接待的,由部门经理先在接待单上签名并注明接待内容,部门经理在第二天将手续补齐后,交财务审计处审查;如果不补办,将视同其本人消费,并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如果总经理打电话到康乐部通知接待客人的,由康乐部领班以上人员填写接待单,并于二个工作日内将手续补齐交财务审计核查。
9、客人购买月卡、优惠卡时,需填写四联结算单据,注明卡号、起止时间,并让客人签名。
10、客人持月卡消费时,需填写结算单,注明卡号、使用次数,并有客人签名。接待员凭结算单直接给客人开局。
11、客人使用赠票的,收银员收到票时在票面上写上“作废”字样并注上日期,当班营业结束后,将赠票交财务审计核对审查。
12、当班结束营业后,填写营业缴款凭证,按规定办理交款交单程序。
最新规章制度篇30
1.目的
为了保证在动火作业中其作业人员的人身以及发电设备系统的设备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本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动火作业工作。
2.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中国xx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CDT1010001—20__)
3.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3.1本标准规定了动火工作票的管理制度;
3.2本制度适用于本厂重点防火区的动火作业工作(含外委施工动火作业),各级领导、生产部门、公司管理人员、各岗位生产人员以及外委施工作业人员均应熟知本制度
4.动火工作票的使用
4.1本厂动火工作票分为《大唐发电厂一级动火工作票》(AQ—6)与《大唐耒阳发电厂二级动火工作票》(AQ—07)。
4.2在本厂下列区域作业需动火时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4.2.1制氢站区及围墙外30米以内。
4.2.2汽轮发电机氢气系统及周围25米以内。
4.2.3汽轮机油系统及周围10米以内。
4.2.4燃油库区及围墙外40米以内。
4.2.5蓄电池室。
4.2.6电缆夹层、电缆隧道。
4.2.6集控(含燃运)室、网控室、配电室、档案室、通讯楼、煤粉仓。
4.2.7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
4.2.8变压器区域内。
4.2.9锅炉燃油系统区及燃油管路15米及以内。
4.2.10大修期间,氢管道10米以内。
4.3在本厂下列区域作业需动火时必须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4.3.1本厂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的区域。
4.3.2制粉系统检修时,当挥发份大于10%时。
5.动火工作票的编号
动火工作票的编号按《大唐发电厂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制度》“第5条”的规定执行。
6.动火工作票的填写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按动火工作票的票面内容和要求参照《大唐耒阳发电厂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制度》“第6条”的规定执行。
7.动火工作票的执行
7.1在本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执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7.2各生产部门、公司以及外委单位施工作业中需在本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办理一级或二级动火工作票。
7.3动火工作票的办理:
7.3.1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按本厂公布的工作票签发人等名单规定执行,签发权限限于本部门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其他人员无权签发动火工作票。
7.3.2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动火工作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动火等级签发动火工作票。
7.3.3签发的动火工作票按动火等级首先进行动火工作审批。一级动火由当值值长、安环部部长、保卫部部长审核,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二级动火由安环部消防专责、保卫部消防专责审核,由厂长助理、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设备部部长批准。
7.3.4动火工作审批后,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到运行办理许可手续(一级动火,由当值值长办理动火许可、二级动火由当班专业运行班长办理动火许可),办理许可手续前,应按票面所制订的安全措施要求分别做好安全措施,并签名;由动火工作许可人安排测定现场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浓度,并按票面内容和要求做好记录填写。
7.4动火作业前要特别注意消除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物品,防止火灾发生。
7.5动火作业中,作业现场必须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必要时应备消防车。
7.6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为48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参照执行);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小时(动火间隔超过4小时的,每次动火前)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首次测量结果填写在票面上,以后的测量结果应设副页填写,格式与票面一致。
7.7动火的现场监护:
7.7.1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员和动火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在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7.7.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的专业副部长(或专工)、保卫部消防专责以及消防队员必须始终在现场监护。
7.7.3二级动火时,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及消防队员始终在现场进行动火监护。
7.7.4外委施工等在本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需进行动火作业,由本厂负责该外委施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根据本制度规定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并在动火现场进行监护。
7.8动火作业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7.8.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等应移至安全场所。
7.8.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方法处理。
7.8.3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7.9凡遇有动火现场未(含动火处理点)清理好;安全措施不到位;露天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消防等监护人员不在现场;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严禁或立即停止动火。
7.10动火工作票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另一份由许可人收执);动火工作终结后应将这两份工作票交回给签发人。
7.11动火工作票不能代替检修工作票,动火作业必须同时有该项作业的工作票。
7.12动火作业间断及工作终结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不能留有任何火灾隐患。
7.13动火作业结束或工作期限已到,必须及时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7.14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担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7.15下列人员应负《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所规定的安全责任: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各级审批人员、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消防监护人、动火执行人。
8.动火工作票的管理
动火工作票的管理参照《大唐发电厂热力机械(热控)工作票制度》“第8条”的规定执行。
9.附则
9.1本制度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9.2本制度解释权属安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