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精选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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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精选32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1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二、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在岗职工必须按照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自己的操作。

2、在岗职工如有违章操作,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3、职工可总结经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安全系数,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职工必须给予奖励。

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

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在编制上报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编制上报安全方面相应的措施所需的投资,并纳入计划。

3、对引进技术、设备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减。

4、在组织可行性论证时,应论证安全内容,并将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中。

5、在竣工验收时,应将试生产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问题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写入专题报告。

6、要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完工。

四、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2、费用的提取:按照有关规定提取。

3、费用的使用:

(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

(3)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

(4)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整改;

(5)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费用、

4、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5、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6、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2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

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

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各生产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者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3、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部门(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4、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5、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6、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发生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20000元的事故。

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2)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在5天内,向总经理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给予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9、各级领导或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进行违章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10)对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质、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损失的10%—100%的处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3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费用能够维护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公司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专项资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项目、职业卫生改善项目、安全教育宣传、科研方面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校验。(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章安全费用提取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每年应提取安全费用。第七条企业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逐月进行提取,公司按规定提取比例为3%(根据实际情况定),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并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每月月初向安环部报送安全费用的提取数额,安监部长负责人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批,凡包括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支出均可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费用时必须经安环部负责人审查并加盖“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专用章”方可交财务部办理使用手续。

第九条安环部负责对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台帐,并同时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安全费用统计报表及其他要求报送的'资料。

第四章使用流程

第十条各部门将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汇总后报至安环部,主管项目安全生产副经理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召集总工程师、质检部、安环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专门会议讨论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时应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第十一条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报财务部,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副经理、经理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安环部按计划支配使用,或根据需要,由各部门、施工班组提出申请,经安环部批准后使用。

第十二条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安环部负责人审核,经公司分管副经理、经理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报销,项目部财务部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安环部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项目部对财务部与安监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项目部分管领导、安监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检查安监部安全费用使用的台账、报表等。(二)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三)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四)财务部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第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项目部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在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后,若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累计到下一个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4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

(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

(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三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七条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在做好新员工入职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举办安全生产培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活动,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7)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第八条安全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检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制度及安全教育内容。

(2)检查新入职员工是否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3)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练程度。

(5)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年度安全培训内容。

(6)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

第三章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及时检查和揭露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安全检查有序、高效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检查范围:食品厂各部门,以车间、仓库等部门为检查重点。

第三条安全检查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各类设备操作规程有无进行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车间员工有无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4)查各类设备的防护设施及线路有无老化现象。

(5)查防火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6)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及正确保用。

(7)查是否存在电线乱拉、乱接的现象,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8)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9)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四条安全检查形式:

(1)经常性检查(如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2专业性检查(如设备操作、规章制度、电器设备等)

部门自我检查:

①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边环境卫生、通道畅通等。

②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毒性等。

③工具的安全性:注意工具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种使规定、操作方法等。

④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电器设备是否整洁完好,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⑤其它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防护用吕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第四条安全检查要求:

①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每月进行一次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自发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班组检查,每天进行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

②每次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都必须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逐一安排落实,并按期跟踪复查、考核,同时建立好台帐。

第四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安全事故分类:人身意外伤害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外来暴力害安全事故;重大失窃安全事故;

原则: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合理安排,保障生产。

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理,积极抢救,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1)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要立即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触电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展开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出现昏厥情况的,要进行人工呼吸;机诫造成的事故,要立即停止机器运行,造成外伤的要立即进行应急性包扎及止血。同时报告当值车间主任,车间主任报主管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配送中心安排车辆并协同生产负责人将受伤员工送至临近医院救治,暂时找不到车辆时,要立即拨打120求救,如需住院治疗的,要安排好陪护人员,并通知其家人,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作好理赔的前期工作。

(2)重大火灾事故:若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应急性扑救,火势过大时,要及时撤离,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在接到报告后,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疏散、救火及各类财产的转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上报厂长,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救护,先做临时性包扎或止血,同时安排车辆,送临近医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的,安排人员陪护,并通知其家人,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作好理赔的前期工作。厂长及部门领导要速度赶到现场,组成临时指挥小组,全面组织救护工作。

(3)重大交通事故:员工在公司内(或公司附近)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同时受伤人员不可随意活动,以免伤情扩大,要协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抢救,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并上报厂长。

(4)外来暴力害事故:若发生外来暴力事件时,公司每一个员工(包括保安人员)都有权力将之驱出厂外(不排除使用武力),并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由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上报厂长,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配合公安机关作好调查处理工作;若有人员伤亡时,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好及时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

(5)重大失窃安全事故:若公司发生重大失窃安全事故时,失窃部门要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同时保护好现场,部门负责人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上报厂长,在确定并非内部人员所为后,拨打110电话报案。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公安部门作好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5

一、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1、企业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责任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如下:

1、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并经设备负责人许可方能上岗作业。

2、作业员必须做到“三紧”、“三不”、“一注意”:三紧:衣着紧身:紧腰、紧袖;三不:不系领带、不戴手套、不戴手饰;一注意:注意眼睛,集中精力。

3、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体是否有松动或脱落迹象。

4、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5、开料机更换锯片时,必须锁紧螺丝,弄清锯片的旋转方向,切勿反装。

6、操作锣机必须注意,主轴的旋转方向,正确选用切,削刀具、刀头锁紧、螺丝必须加上保护垫及螺杆。

7、机器设备启动前必须了解电源是否正常,并在机器最高转速时方可进行作业;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8、机器设备表面及工作台面不得放置杂物。

9、落地风扇必须平稳放置,远离作业岗,转动时风扇严禁移动。10、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岗位作业员劳动强度不可超过11个小时。11、操作人员要熟悉本机台的所有安全防护装置,熟悉设备性能。12、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打火机等)进入生产区域或禁烟区。13、酒后严禁上岗,因患病或服药而影响身体状况者严禁上岗。

14、领用油漆,最多存放半天的用量。

15,严禁在砂磨设备上磨金属材料,防止火花进入吸尘管道造成火灾。

16、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开与维护操作无关的配电系统、设备零部件。

17、严禁设备超宽、超高、超厚、超重、超负荷使用。

18、冷压、热压机设备严禁边上升(或下压)边送取板,严禁把手伸入其间,以免事故发生;立铣设备在小工件加工时采用工装设备。

19、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用大功率超线路负荷电器设备。

20、严禁使用带有安全隐患、裸露接线板或电动工具。

21、清洁机器必须要机器停止,电源关闭的情况之下方可作业。

22、发现设备异常或有其它危险因素,应立即停机或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并向设备维修人员汇报。

23、机修人员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对机台安全装置,运输设备(包括电梯)进行一次检验并做好记录上交安全主任。

24、一周不少于一次对排尘(风)系统进行清扫、检验。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安全主任(汇同机电人员、各部门主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做好记录(安全检查表)上交总经理;各部门针对各自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做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6

1、为什么要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个企业规章制度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法规,是统一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则。

为了在企业中全面贯彻国家政策、地方规定、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结合自身单位特点和实际,特此建立这个制度,用来统一规范员工的思想和行为,从而保护员工在的相关权益,也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2、什么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它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便的行为、意识、认知,是安全生产的准则。

其作用就是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规范行为、保证工作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建立制度的要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

2、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2、劳动防护用品(具)配备管理制度

3、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4、设备管理制度

5、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6、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7、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9、特种作业管理办法

10、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等等制度)

(三)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整体编写要点:

2、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3、开、停车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4、紧急停车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5、检修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

6、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等等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定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内容: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根据法律的`要求,集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制度,其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有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进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7

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盛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

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8

第一章公司概况

(公司名或拟核准成立公司名称)成立(拟核准名称)于年月日,注册资金为元,经营范围是,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名或拟核准成立公司名称)已(拟)购置辆(厢式货车/集装箱/罐式货车),驾驶员名:(驾驶员的姓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守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巢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注意:如公司是从事集装箱运输或是其他类型的运输,则需按实际的情况编制这一章节。(此为注释性内容,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内容)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9

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

3、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总结、评比、奖惩安全生产工作。

4、督促检查并考核公司各岗位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工作。

5、启动并组织实施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认真进行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助经理做好分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对经理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

3、负责对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提出预防措施,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监督车辆、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资料的归档、上报。

5、组织召开每月的安全例会,定期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

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及操作规程,对应急运输要服从政府或交通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各种证件要齐全有效,随车携带,并持证上岗,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培训、教育学习活动。

3、按时严格执行车辆的保养维护、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合格达标。

4、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的进行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10

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实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健康、安全与环境之间和谐发展,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项目部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人员)、机(机械)、料(材料)、法(工法)、环(环境)、测(测量)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3.3相关方:与公司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3资源: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xx)

4.2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xx〕322号)。

4.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xx]175号)。

4.4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xx〕133号)。

5.1公司及各项目部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5.2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安全经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等。

5.3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报告制度等。

5.4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专项经费保障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报批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安全生产持续改进制度等。

6.1.1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

6.1.2主要控制指标:职工因工千人死亡率0人,职工因工千人重伤率0.45人。

6.1.2.1考核范围为单位在职职工、签订用工合同的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6.1.3考核办法按照公司年初与各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消防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6.1.4公司及各项目部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依法独立承担主体责任。应保障职工职业健康,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伤亡事故。

6.1.5公司及各项目部的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和职能,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及考核办法。

6.2.1各项目部应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部门职责分工,公司原则上由总经理领导安全生产工作。

6.2.2各项目部应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6.2.3各项目部应建立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2.4公司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公司及各项目部应主动接受政府的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

6.2.5.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6.2.5.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2.5.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2.5.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2.5.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督查、检查。)

6.2.5.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2.5.8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公司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调研,总经理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6.2.5.9把安全生产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把安全生产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6.2.5.10公司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

6.2.5.11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6.2.5.12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组织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检查和考核。

6.2.6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6.2.6.1组织或者参与拟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6.2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6.2.6.3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2.6.5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2.6.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2.6.8公司及各项目部要积极主动向属地政府及业务对口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管理。

6.2.6.9负责建立安全管理对象目录清单,明确各项目部安全管理对象及重点,明确职责,并制定安全监管重点内容。

6.2.6.10负责牵头的职业健康工作,组织拟订职业健康相关制度,并监督、指导各项目部依法开展职业健康工作。

6.3.1安全生产投入与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详见本章第二十四节:“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节“安全经费管理制度”。

6.3.2各项目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各项目部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3.3各项目部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6.3.4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6.3.5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6.4.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制度的识别和获得相关要求详见本章第五节“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制度识别获得管理规定”。

6.4.2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详见本体系文件“第六章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

6.5.1具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详见本管理体系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第五章“操作规程”。

6.5.2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修订、变化情况,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6.5.3各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6.5.4安全内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安全内业资料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项目项目部按要求进行归档,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档案管理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柜管理制度。

6.5.4.1.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

6.5.4.1.1.2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及安全专监资格审查、批复及备案记录;

6.5.4.1.1.3下发、转发或批复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安全专项方案等;

6.5.4.1.1.4各项安全检查台帐、记录、通报和整改闭合资料;

6.5.4.1.1.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审核、计量支付资料;

6.5.4.1.1.7生产安全事故台帐、报表及相关事故处理资料。

6.5.4.1.1.8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6.5.4.1.2.1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6.5.4.1.2.2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5.4.1.2.3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6.5.4.1.2.4安全管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6.5.4.1.2.5安全管理台帐(包括安全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管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6.5.4.1.2.6安全管理日志、安全管理巡视记录、安全管理月报;

6.5.4.1.2.7要求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6.5.4.1.2.8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6.5.4.1.3.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6.5.4.1.3.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责任状。

6.5.4.1.3.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5.4.1.3.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6.5.4.1.3.7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6.5.4.1.3.8特种设备登记、使用台帐及有关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

6.5.4.1.3.9作业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6.5.4.1.3.10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6.5.4.1.3.11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6.5.4.1.3.12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6.5.4.1.3.1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6.5.4.1.3.14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6.5.4.1.3.15主要风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6.5.4.1.3.16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6.5.4.1.3.17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计划或记录。

6.5.4.1.3.18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6.5.4.1.3.20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6.5.4.2交(竣)工阶段安全内业资料收集和管理。项目部安全交(竣)工阶段安全内业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6.5.4.2.1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责任、安全保证体系、施工专项技术方案、技术交底文件等。

6.5.4.3.2安全组织机构及具体的人员安排。

6.5.4.3.4施工风险识别和评价,所有危险紧急状态及危险因素,以及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施工技术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6.5.4.3.6施工基础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应结合施工工艺、工法进行编写,编写应详细、明确,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6.5.4.3.7施工单位在编写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施工中危险因素,并针对其编写相应的防范措施,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详见本章“第二十八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管理制度”。

6.5.4.5.1开展岗位危险预知活动。分析现场工序中危险因素,找出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险防范措施,对各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5.4.5.2规范班组安全管理。以安全作业为重点,通过对班组施工技术交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等,规范班组施工安全生产。

6.5.4.5.3实施重点控制。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控措施,施工项目部应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详见本章“第十五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验收制度”。

6.7.1整改复查验收应由专人负责,在整改期限后及时复查验收,按《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逐项检查(包括检查现场及文字记录),填写复查验收情况。

6.7.2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必须按要求完成,环节必须闭合,不得缺项。

6.7.3对上级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验收后,及时反馈。

6.7.4.1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项目安全副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与。

6.7.4.2交叉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

6.7.4.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验收。

6.7.4.4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6.7.4.5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6.7.4.6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会同安全员及现场监理共收。

6.7.4.7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自验合格后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工程师验收。

6.7.4.8以下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需要在自检基础上,报请业主或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验收(特种设备还需报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检测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20m以上高大外脚手架、满堂红支架;吊篮架、挑架、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整体式提升架;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施工用电梯;塔吊;临电设施;钢结构吊装吊索具等配套防护设施;30m3/h以上的搅拌站;架桥机;路堑开挖、石方爆破等施工防护设施;其他大型防护设施。

6.7.4.9.1脚手架、扣件、脚手板、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电缆、临时供电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合格证明。

6.7.4.9.2脚手架、满堂支架、龙门架等和支搭的各类安全网的验收,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技术、安全、物资部门和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3高大脚手架及特殊支架和大型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工程,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技术、安全、物资等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4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验收,经由取得国家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6.7.4.9.5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防护设施须重新进行验收。

6.8.2.1安全文化建设涵义及目的。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标志。它包括安全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观念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问题是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

6.8.2.2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项目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生产。

6.8.2.3.1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是:通过灌输渗透“以人为本、规章至尊”的安全理念,使全体项目部逐步形成预防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观念文化;遵章守纪、规范操作的安全行为文化;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文化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防线。

6.8.2.3.2.1制定公司安全文化目标,打造新的安全文化。

6.8.2.3.2.2规范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6.8.2.3.2.3建立安全保障网络,实现本质安全化。

6.8.2.3.2.4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整改措施,塑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6.8.2.3.2.5推广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新技术,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6.8.2.3.2.6建立安全风尚和道德规范,规范安全行为。

6.8.2.3.2.7塑造企业安全理念,树立项目安全形象。

6.8.2.4.1要开展试点,分类建设,有序推进。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6.8.2.4.2要充分发挥各种载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步骤及实施方法。同时通过开展安全图板展示和教育等竞赛活动,吸引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使安全文化得以有效传播。

6.8.2.4.3根据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同要求,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意识,规范各类人员的行为。

6.8.2.4.4安全理念整合提炼,通过各种媒体和各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要结合自身案例,进行有效教育,努力使安全理念入脑入心,融于行动,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同时,要自觉遵守和践行安全理念,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行为。

6.8.2.4.5要建立完善适合项目实际、责任明确、覆盖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上下结合、奖惩严明、各层次有效监督的劳动保护监管体系。要严格按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整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从严抓好制度的落实。

6.8.2.4.6通过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争创文明施工、行为规范的操作环境。要通过文化建设,展现安全文化的内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建设氛围。

6.9.1各施工单位应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职民工驻地建设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严格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9.2各项目部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施工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认真分析,采取防控措施。

6.10.1公司要加强对参建各方(承包、咨询、供应等)的安全管理,对其资格审查、选择、安全生产合同签订、施工作业过程、技术咨询服务过程、提供产品等进行有效管理。

6.10.2公司应对统一施工作业区域交叉作业各方进行协调、统一进行安全生产管控。

6.10.3公司及各项目部不应将相关施工、咨询、服务等工作委托给不具备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公司与有合同关系的各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详见本章第二十节、第二十二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半年、年终考核结果及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考核指标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进行检查考核。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精神,结合金平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与下级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深化改革、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认真执行规定。

3、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办公场地、经费等,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职业培训等经常化、制度化工作。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善后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7、认真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标准、规范,制定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技术设施,建立专业安全管理体系。

二、出租汽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按照《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要求,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提出本单位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并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职责,与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基础资料,认真填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3、开展公司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工作,做到规范化和制度化。

4、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帮助驾驶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5、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组织现场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不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增强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行车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操作规程,谨慎驾驶,礼貌行车,做到“一树、二严、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确保行车安全。

3、坚持行车“三检制”(开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检查)。按时对车辆进行各级保养,保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况。

4、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设立必要的标记,搜集旁证,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并通知公司。

5、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随时检查燃油有无渗漏,电路接头是否松动,严禁用打火机、火柴、油灯在车上照明或观察油箱存油量等。

6、驾驶员在营运中,要密切关注乘客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对携带者劝阻无效时坚决制止其乘车。

7、车辆加油、加气时必须熄火,出租汽车驾驶员、乘客必须下车,严禁吸烟。使用备用油桶必须是无渗漏的铁桶,严禁用塑料桶存油。

8、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从思想上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努力提高自身反劫防劫能力,杜绝或减少劫车案件的发生,保护车辆及乘客的安全。

9、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夜间行车规定,出城营运必须去治安岗亭登记

10、出租汽车驾驶员严禁参与或从事犯罪活动,在营运中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侦破案件。

11、如遇歹徒劫车,要保持冷静,巧妙周旋,伺机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报警,尽可能避免伤亡,减小损失,牢记罪犯特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凡发生被抢劫案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并随即报告公司领导,以利于打击追捕罪犯。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12

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纲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巢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参加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映。

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员安全职责

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

4.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劳动纪律;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纪录;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

第二条:实施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第四条: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七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和相应的检测工具。

第八条:安全检查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第九条:根据安全检查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

第十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要建立隐患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复查、销案制度。

第四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奖励,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奖励。

第二条: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及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贡献、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奖励。

第三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处罚;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处罚。

第四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除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另给予其五百元处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晋级、评先。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项目部奖惩办法,根据“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执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制度内容的具体实施由公司财务科落实执行,公司安会、工会、安全科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下面是小编给家整理收集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家阅读与参考。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舒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喳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不管是各行各业,安全生产永远是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如何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等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一起来看一下吧。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诗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快递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江苏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以及相关保障、服务、安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快递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完善快递业发展政策,引导、扶持快递业发展,提升快递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联动,满足经济社会需要。

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邮政管理部门可以托市(县)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国家安全、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交通运输、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快递业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用现代信息、自动化、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高效利用交通运输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发展低碳快递。

第六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促进与保障

第七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快递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保障快递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快递业发展规划,并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包括快递园区、快件处理场所、城乡快递服务网点等在内的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快递业发展规划、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应当为快递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九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快递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快递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鼓励将工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快递业发展,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的,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总部或者区域总部落户本市;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本市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苏南快递产业园等快递园区应当根据园区规划,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园区功能,推动快递产业集聚发展。

第十二条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为设置快递服务网点提供便利。鼓励利用城市配送网络、邮政网点、村邮站、城市社区工作站、农村服务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递服务。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城乡客运班车、客运场站等开展快递下乡便民服务。

第十三条机场应当设置快件监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检、配载、装卸、交接、运输通道,为快件快速通行、通关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新建住宅区应当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快递服务场所。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时具备条件的,应当将快递服务场所设置纳入提升性项目,满足居民对快递服务的需求。

第十五条鼓励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车站、机场、住宅区、商业区等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智能快件箱》标准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条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为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参照省有关规定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标识。

第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区、商业区、学校以及其他封闭管理的场所,应当为快递服务提供通行、临时停车、派送等便利。快递收派员无法按址当面投交快件,经收件人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代收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应当代收、代转。

第三章快递服务

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推进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快递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的快递服务应当符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鼓励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快递服务。

第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提示公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上门取件服务的,应当在承诺或者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不能按照约定时限上门取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第二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指导寄件人如实填写快递运单;

(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选择保价或者保险业务;

(三)当场核对内件物品性质等运单信息;

(四)告知寄件人收费标准、赔偿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准确标注内件物品重量、资费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分拣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不得野蛮分拣快件。

第二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的,经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为签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应当对包装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签收。快件注明为易碎品以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要求当面开拆验收。对内件短少、损毁或者与运单不符的快件,快递收派员应当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递收派员共同签字;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字的,快递收派员应当予以注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四条代收货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付款;验收时,可以检查内件外观,清点内件数量,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

第二十五条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与运单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对赔偿事项未约定的,对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赔偿。

第二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于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ˇ理。

第二十七条快递收派员在收寄、投递过程中,应当穿着具有企业统一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递服务。临时停止或者暂停提供快递服务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向市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妥善处理未投递的快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制定快递业务应急预案,做好业务量监测,加强服务网络统筹调度,避免造成快件积压,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处理用户投诉。

第三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并按时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报送。

第三十一条提供快件代收、代转等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的,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场所、人员以及设备,并接受市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邮政管理、国家安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快递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保存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用户书面同意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户使用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置快件处理场所,应当事先征询市邮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预留工作场地,其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收寄快件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当面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规定的,应当当场封装并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遵守国家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证明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应当要求其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与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

第四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的,不得继续转发和投递。对于依法应当没收、销毁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质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邮政管理、国家安全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对已经收寄但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止寄递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止寄递物品之外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以及电子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和电子档案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或者删除。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指导快递行业协会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建立完备的自律管理制度,强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服务质量、消费维权、诚信经营的评价机制。

第四十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质量社会监督网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快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四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快递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市场监管力度,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第四十六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三)约谈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按照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查封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

(五)经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快件开拆检查。

第四十七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四十八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申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用户提出的申诉,并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或者野蛮分拣快件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报送有关数据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继续转发和投递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快递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14

一、收费站安全管理目标:

收费站安全管理目标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四无”,即无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职工违法犯罪、无经济损失事故。

二、收费站安全管理内容:

收费站安全管理按照区域划分可以分为收费现场安全管理、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和收费站办公区、宿舍区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内容:

1、收费现场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防抢、防雷电、防意外交通事故等内容;

2、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包括防抢、防意外交通事故;

3、收费站办公区、宿舍区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用电管理、食物卫生、职工外出、外来人员管理、票管室的安全、“黄、赌、毒”的禁止,以及公务车的管理等内容。

三、收费站安全管理办法:

要搞好收费站的安全管理问题,其实就是要解决如何对收费所的物和人实施有效管理的问题。对收费站的安全管理我们应该采取“人防为主、物防为辅”的八字方针,具体做法是:

1、因地制宜,利用板报、观看重安全事故录像等形式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文件和各级安议精神,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2、经常性对职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活动,包括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收费现场突发性事件及其预案的了解和掌握,防抢、防火的基本常识等内容。通过培训和学习,可以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护好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3、对收费站各种安全设施,如防盗门、防盗网、防盗锁、煤气安全阀、应急灯、灭火器、保险柜、电工房等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各种安全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情况,做好安全设施的保管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4、经常性组织人员检查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要严格、细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论小,都要及时找出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及时对当事人、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

5、加对收费站重点人或物的管理。对收费站个别职工存在的某些不正常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对这些职工,要采取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去向,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6、建立收费站安全管理档案。

对于如何搞好收费站安全管理这个话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采取的管理方法也因管理者和各收费站的实际情况不同而异,然而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我们的管理目标却是一致的,那就是: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收费站的一方平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15

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领导小组及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安全会议

每一个月召开一次,负责人主持,全体领导小组人员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人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会议主要资料: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状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透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构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队长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状况并构成记录。

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公司全体驾驶员。

会议主要资料: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来源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会议记录由队长进行。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状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公司对会议决议执行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相关要求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资料、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状况,并得

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会议上决定的状况各部门和职责人,务必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资料、处理结果、决议执行状况的检查等,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状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16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依据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标准为依据。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其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

3)以国际、国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为依据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原则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主要负责人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3)系统性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应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全员、全方位。

4)规范和标准化原则:规章制度的建立应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严密性、整体性、有序性。

3、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规章制度建立的管理

1)起草。根据本单位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起草规章制度,应通过正式途径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规章制度颁布后的贯彻落实。

3)审核。规章制度签发前,应进行审核。由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应邀请相关专业技术性专家进行审核。

4)签发。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

5)发布。生产敬仰单位的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方式进行发布,如红头文件形式、内部办公网等;发布的范围应涵盖执行的部门、人员;有些特殊的制度还正式送达相关人员、并由接收人员签字。

6)培训。新颁布的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组织进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

7)反馈。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建立信息反馈此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

8)持续改进。单位应每年制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计划,并应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对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外,每3-5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确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有序进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职责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一)落实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公司所有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15分);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措施,并构成会议纪要(15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四)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并构成安全生产状况通报(15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二)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15分);(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3、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性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4、工程设备安全:工程及设备一次职责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10分,扣直接职责人20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20分,扣直接职责人30分;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五条:组织考核采取100分量化评分标准,考核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

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18

1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19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经理,班组长等。

第三条会议主要资料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状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状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状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务必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资料,完成任务状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资料,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第五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2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资料: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状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状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状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状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状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

(六)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持续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务必贴合《消防法》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一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务必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贴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部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资料,透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八)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对每届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德研部组织实施);

(十)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状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务必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务必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贴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职责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21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22

一、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认真做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2.2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2.3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4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2.5在吹扫过程中,装置附近禁止动火。

2.6严格禁止装置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2.8.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8.2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装置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10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2.11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置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12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装置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2.14装置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2.15保证装置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6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置运行时发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有毒气体的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2.18在装置、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置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2.19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认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生产区必须挂灭火装置。

2.20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2.21对外来施工维修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22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对外部违章施工人员也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九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三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七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八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

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2、机械设备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5、操作行为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8、文明施工9、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24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难免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25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景,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资料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职责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景,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景;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景,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景,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职责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礼貌、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景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景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我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须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光、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26

第一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经理,班组长等。

第三条会议主要资料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状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状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状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务必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资料,完成任务状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资料,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第五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地区营林生产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营林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依照相关规定、标准,结合我区营林工作实际,制定《XX地区营林生产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XX地区辖区内从事营林生产作业的经营单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政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条件,确保营林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六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工会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七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二章营林生产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应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外聘作业人员必须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安全生产义务和权利。单位要为生产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九条营林生产单位必须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熟知安全生产知识,在一线检查时候应有明显的标识,如佩戴袖标等。

第十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在使用期限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认真填写发放记录,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营林作业场所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各作业组要有班组长跟班作业,随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启动应急预案,各小组要分工明确,妥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保护事故现场,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当地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长袖紧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虫罩,扎紧袖口、领口和裤脚口以防止蜱虫(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为作业人员注射森林脑炎疫苗,提前做好预防。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营林生产车辆、通勤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配置安全设施,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保证行车安全;与客车会车时,必须先行避让。

第十六条营林生产车辆、通勤车辆要按规定检验机动车安全性能,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车辆状态完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使用。

第十七条营林作业组建点、撤点时,要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熟悉路况的驾驶员,严禁客货混载、超员、超速。同时要有专人(管理人员)押车,控制安全车速,保证安全行驶。

第十八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使用或雇佣合法资质的车辆,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督促遵章守规。

第四章营林生产作业点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营林生产作业点搭建营地要选择地势平坦、背风、朝阳的地点(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电区,营地绝不能扎在高地上、高树下或比较孤立的平地上。要将已经选择好的帐篷区打扫干净,清除石块,矮灌木等各种不平整、带刺、带尖物的'物品,并填平地面。

第二十条营林生产作业人员在春秋两季生产时,必须办理野外作业证,经过防火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山作业。

第二十一条营地周围要打防火隔离带,烟筒必须安装防火罩。在防火期内应有二号工具、防火桶及细沙等灭火器具。

第二十二条用火区应在下风处,距离帐篷区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火星烧破帐篷。炉筒和帐篷连接处要采取防火隔离措施。生产、生活用火要确定有专人管理。使用蜡烛时要与帐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严禁卧床吸烟和随意丢弃烟头。

第二十三条机库与员工帐篷不得连接搭建,机具、油料严禁放置于帐篷内。机库与员工帐篷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第二十四条营林生产作业点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条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记录等。

第五章割灌机、油锯、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割灌机操作人员、油锯手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首次使用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第二十六条严禁酒后、疲劳、患病者操作割灌机、油锯。

第二十七条要穿紧身的`长袖上衣和长裤,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围巾、领带和工作衣进行作业。

第二十八条按规定穿工作服和戴相应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条添加油料时,油箱盖和加油口四周必须在加油前清洁,以免有杂物进入油箱,割灌机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盖朝上,加满时不能外溢,加油后一定要用手拧紧油箱盖。

第三十条要经常检查安全装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丝和螺母是否松动,燃油是否漏出,特别是刀片的安装螺丝及齿轮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条保养与维修时,关闭发动机,卸下火花塞高压线。

第三十二条割灌机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20米,油锯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50米。

第三十三条割灌机与捡枝丫人员之间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三十四条注意怠速的调整,应保证松开油门后锯头不能跟着转。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使用机器时或在机器附近吸烟,防止产生火灾。

第三十六条如碰撞到石块、铁丝等硬物,或是锯片受到撞击时,应将发动机熄火。检查锯片是否损伤,如果有异常现象时,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条割灌机手、油锯手在5级以上风或者降雪天气禁止作业,以免风折木伤人或者视线不清伤人。

第三十八条割灌机手不宜长时间作业,3-4小时应强制休息,同时检查各个零部件是否松动,特别是锯片部位。

第三十九条机器运输中应关闭发动机。搬运或存放机器时,锯片上一定要有保护装置,搬动时要使锯片向前方。

第四十条油锯在清理风倒木、悬浮木、折断木时不得单作业,应配备助手,使用支架,并截断就地归堆。

第四十一条中幼林抚育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酒后从事生产作业。

第四十二条抚育后采伐木和藤条灌木不得高于5公分,伐区内高于40公分的.旧伐桩必须伐掉。

第四十三条枝丫归堆后必须横山堆放,长不超过2米,宽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堆要整齐,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间,不得靠近活树。

第四十四条修理打枝时,要将低于1.7米的死枝清理干净,确保树干光滑。

第六章采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采种作业人员,要选择技术熟练,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担任,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和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禁止上树采种。

第四十六条上树采种,必须使用爬树器、安全带、安全绳等设备,保证防护设备质量,坚固适用。采种作业人员每组不得少于3人。

第四十七条在上树采种时,必须站在不易折断的枝丫上,并系好安全带,严禁跨越树采种。采用机械设备采种作业的,应注意机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遇有搭挂树和挂枝的树木,以及身畸形怪状等易折易断树木和五级以上风、雨、雪天时,不准上树采种。

第四十九条地面捡运种子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帽,严禁与采种人员交叉作业。

第五十条采种人员上下树时,地面上要有人监护以防蹬空坠落,不准单人作业。

第七章割带、整地、造林人员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割带、整地等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五十二条清理倒木、树头、枝丫时,要抬运,不准用肩扛,在坡度较和有滚动危险的地段清理倒木时,不准站在下坡作业。

第五十三条割带、刨穴、抚育等作业使用的工具,要经常检查,安装要牢固,并将刀、斧上套,锯上夹。

第五十四条刨穴时,首先清除障碍物,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十五条整地与造林同时进行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五十六条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时,要防止浮石滚落伤人。

第五十七条造林设临时假植棚、要搭牢固,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条作业人员要了解熟悉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严禁单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由XX地区行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规定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28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生产部全体员工;

三、时间、地点

例会时间于每周三下午2:30,例会地点在生产班办公室;

四、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2、学习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班组汇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4、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交流经验、沟通工作信息;

5、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安全工生产点;

五、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的召开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进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勤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商议结果等;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震动状态下;

六、处罚

1、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惩罚50元/次;

2、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者惩罚100元/次;

3、不严肃会议纪律者惩罚20元/次;

4会议期间发生争吵不听劝阻者惩罚100元/次,情节严的上报公司;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29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

(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30

前言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公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结合工作实际和当前公司安全管理实际需求,决定对公司原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确保责任具体化,管理系统化,为今后安全管理和建设提供有力依据。

本制度以安全生产体系化建设和“人”、“车”管理为核心,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为基准,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全面推动公司安全文化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在安全管理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制度化管理和人文关怀有效结合,确保主导因素(人的因素)在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以此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建设良性发展。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xx〕5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客运企业组织架构图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贯彻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扎实有效地做好公司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安全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特订立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第一条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公司负责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岗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1人,负责安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报告等工作。第三条公司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各岗位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公司各岗位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第六条公司建立营运车辆维护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七条公司监督各岗位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强化现场管理,杜绝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第八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传达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指示,通报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事故案例,抓事故隐患整改。

第九条制定本公司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各个岗位有章可循。

第十条公司以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岗位为主,认真抓好“人”、“车”管理的重点环节,极力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管理的权威性,特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第二条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公司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机构名称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副组长,各岗位负责人为组员,日常的具体工作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任命和更新须以任命书形式加以体现。

第四条公司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学习培训,公司各岗位人员必须依法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才可上岗。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管理人员

组员: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行政负责人

车辆技术管理员

GPS监控员

第二章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2、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岗位责任为基本安全制度。

3、依法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有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再培训工作。

5、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安全生产经费必须纳入本公司全年经费预决算。

6、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新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从业人员再教育和再培训制度,并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

7、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

8、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手段,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监测监控,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和消除事故隐患。

9、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使用。

10、制定和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岗位应急处理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演练一次。

11、建立健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以岗位自查自纠制度为基础,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因物质、技术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当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治档案,每次检查内容、结果、整改情况应当记入档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依法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公司必须立即组织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二.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本着“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的原则,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管理部门指示。

3、研究制定公司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年度(跨年度及中长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经费、考核、奖惩方案和重大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系统管理。

4、督促各岗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和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5、确定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各种活动。

6、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7、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8、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9、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想安全、管安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中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搞好全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11、定期听取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

12、决策安全生产过程中重大问题。

13、组织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条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

2、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培训计划。

5、审定和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经营开支,提供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条件。

6、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及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除了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外,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建议和决定。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

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

9、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制定解决方案。

10、要把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列入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将落实情况列入日常工作考核。

11、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审定年度目标,并认真听取和采纳员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12、每年向公司工作人员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接受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第三条业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行车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并完善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事故防范措施,对车辆的经营业务开发及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制定安全经营目标及计划、措施。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生产经营和车辆安全营运等情况,拟定新业务经营计划,提出合理化安全生产建议。在业务开发及日常经营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工作与业务开发同时,确保行车安全。

3、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经营情况,对每台车运营路线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与评估,对路线制定运行安全管理方案,并会同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做好路线安全行车管理台账和档案。

4、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关于车辆运行安全的有关规定,组织落实车辆出发前安全、途中运行安全及驾驶人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措施。

5、负责与各相关车辆的信息互通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消除车辆发车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沟通解决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

6、配合落实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车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车辆GPS的安装,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督促检查车辆维护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禁止车辆带“病”运行。

7、监督好营运证、线路牌年度审验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8、督促协调相关岗位对驾驶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9、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和业务拓展工作。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对影响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积极制定事故应急措施,组织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3、负责监督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年审等工作,确保车辆完好,杜绝车辆带病行驶,严防驾驶员违章违法行为。

4、建立健全与公司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进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施。

5、督促各岗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驾驶员和参加安全管理的相关学习培训。

6、落实公司驾驶员日常教育、考核和聘用制度,按照公安、交通等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相关规定,联合公司行政负责人配合落实岗前培训。

7、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剖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严禁弄虚作假。

8、做好车辆保险投保工作。

9、加强公司内部消防管理工作。

10、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有权提出建议,对不利于安全的规定、命令、生产安排等有否决权。

11、推动落实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2、推动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第五条车辆技术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行车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并完善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事故防范措施,对车辆运行安全管理进行安排和排查,配合业务负责人对车辆的运行路线开发,对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制定安全营运目标及计划、措施。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车辆安全营运情况。

3、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经营情况,对每条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与评估,对路线制定运行安全管理方案,并做好路线安全行车管理台帐和档案。

4、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关于车辆运行安全的有关规定,组织落实车辆始发安全、途中运行安全及驾驶员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措施。

5、负责与各车辆的信息互通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消除车辆始发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解决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

6、组织落实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车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车辆GPS的安装,车辆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督促检查车辆维护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禁止车辆带“病”运行。

7、做好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等工作,确保车辆完好,做好营运证年度审验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8、配合行政负责人对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9、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及执行工作。

第六条GPS监控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和标准,充分发挥GPS监控系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2、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操控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明确作为GPS监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维护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保证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督促驾驶员遵守GPS监控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

4、组织开展本公司的GPS监控管理系统车载终端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督促驾驶员改正。

5、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GPS监控管理制度,对驾驶员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公司GPS监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其停止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

6、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参与本公司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协助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对新进员工的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与再培训,把安全培训纳入员工奖惩考核的内容,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档管理,信息资料与保密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生产文档存查基础管理工作。

3、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配合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大家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

4、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各岗位人员都能按照安全要求、安全法规和安全规程办事,避免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文件台帐完整无损。对人事档案、公司公文、安全文档及其他档案资料,音像资料等的追踪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等工作,做到完整、规范,并做到不霉变、虫蛀和遗失。负责妥善保管公司相关证、照、牌以及公章等重要证章,做到不损坏、不遗失、方便使用。

6、参与事故处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调配应急救援车辆,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及时发布公司事故情况通报等。

7、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八条财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会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好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投入以及劳动保护等有关财务计划。

2、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编制全年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使用的预决算计划和报告,做好安全经费专款专用。

3、每月统计一次全公司的安全经费的实际投入使用情况,确保安全经费的正常使用。

4、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筹措应急救援资金,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5、妥善保管好会计账册、记账凭证,以防丢失和备查。

6、做好财务值班、安全防范工作。

7、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九条驾驶员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制度配合完成车辆“三检”等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真实做好行车日志的记录工作。

2、对车辆、安全设备、设施等使用情况进行每日例行检查。

3、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5、精心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各种设备齐全。

6、正确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基础档案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基础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规范文件、档案材料的完整性使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安全技术台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档案的管理机构

档案的管理工作由行政负责人负责,根据具体文件、档案类型指定专人负责。例如: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等车辆有关档案,由车辆技术管理员负责;GPS监控记录由监控员负责,没有指定的均由行政负责人负责统一保管。

第二条档案的分类(电子档案、纸质档案)

电子档:国家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各类通知,主要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道路乘客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xx〕55号)

3、《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5、《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按照发放及更新时间设立文件夹进行存储。

第三条安全生产基础档案构成体系

(一)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基础档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应急预案。

(五)安全检查档案。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七)道路乘客运输生产安全资料档案。

(八)安全生产基础投入档案。

(九)应急救援档案。

(十)人员车辆档案。

第四条各种相关的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纸质档案)

(一)公司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相关资料记录。

(二)安全小组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相关资料记录。

(三)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重要活动资料的记录存档。

第五条事故档案归档制度

(一)事故的资料应如实入档。

(二)一些相应事故的现场调查记录,图样,照片存档。

(三)人证及物证的相关材料和有关资料。

(四)直接的经济损失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相关资料。

(五)相关事故证人的自述资料。

(六)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相关检查资料。

第六条其他相关资料的存档

(一)根据公司各岗位安排需存档的资料;

(二)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保存日期和期限。

执行文件:各类档案清单

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应对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公司各岗位人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成立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司机:

公司办公室应急电话:,应急车辆:

第二条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2、自动递补原则:工作小组领导不在岗时,第一成员自动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3、自动停休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公司参加应急工作。

4、奉公尽责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

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第四条应急处置措施

结合本司实际,制订各类突发伤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明确组织领导、岗位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主管部门人员,依法妥善处置。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向事发地的公安部门以及公司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事故发生地和安监、公安交警、运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六条处置流程

1、启动处置流程:突发群体伤亡事件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先接报的岗位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核实事件性质、伤亡情况、事故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等信息,并迅速召集工作小组所有成员,通报事故现场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评估事故危害程度,要在20分钟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先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后,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信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发布事件信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小组组长向政府以及周边交管部门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组长直接联系政府以及交管部门负责人,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4、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5、善后处理: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小组组长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预案要求组建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分设以下四个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事故调查组:负责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2)事故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员转院和赔付处理;

(3)接待工作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

(4)事故经费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抢救和善后相关费用的经费保障工作。

第七条保障措施

1、工作小组指定专人每天值班,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领导报告。

2、工作人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3、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各项经费和物资。

第八条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倒查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xx〕55号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事故调查小组

根据事故的等级和发生的属地,公司接受政府部门倒查外,建立以公司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管理人员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明确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的责任人和成员。

第二条事故责任倒查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财产损失;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相关人员、详细经过、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取证,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论断等内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对事故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责任认定:主要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确定,责任主次关系划分等内容。

(1)直接责任人是指由于当事人与事故及其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对事故发生以及导致一系列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

(2)领导责任人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但由于领导监管、教育不力而导致的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

(3)间接责任人是指当事人与事故的发生具有间接的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5、企业负责人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整改措施。

6、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三条事故责任

公司各岗位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管理、谁负责”的目的。公司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人员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建立接受群众监督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六条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岗位人员立即到现场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上报。

第七条“一岗双责”的原则就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对其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九条各岗位人员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第十条公司负责人对不按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一系列安全管理办法真人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岗位进行追究。

第十一条公司负责人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

第十二条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第六章应急救援制度

为积极应对公司可能发生的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和最大程度的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能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以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一旦发生各类交通事故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点。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岗负责分、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二条及时报告减少损失原则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发生事故的人员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司进行汇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采取一切应急安全控制措施,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和智慧,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扩大、减小影响、尽快恢复运营工作。

1、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原则

在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岗位人员要保证信息畅通,安全、高效、妥善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分岗负责原则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责任和权力,各岗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等原因而影响事故处理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三条急救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在30—60分钟内将事故概况及初步判明的原因组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分析。

2、事故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相关的人员。

(2)发生事故的车辆、部位、及运行速度。

(3)旅客人数,伤亡人数、性别、年龄及救助情况。

3、救护和医疗

根据事故发生地点按照公司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点,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置进行支援。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发生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请求,及时组织、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由事故地点政府部门具体负责指挥疏散现场群众,防止发生人员伤害。

6、要求: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到报警后要对报警电话进行记录,同时对具体情况要问清楚,马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

各分工岗位人员接到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后,要尽快赶往事发地,同时按分工开展工作,从有关领导下达指令到准备工作就绪,到事故车辆出发必须在30—60分钟之内完成。

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到现场后先救人,再救物品、车辆,统一指挥,紧张有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各岗位人员现场作业要注意安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坚决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要安排专人注意过往车辆及群众的安全。

第七章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公司的安全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实施人员: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由公司负责人监督,安全管理人员和行政负责人分别负责组织和执行。

公司负责人及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后才可以执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并且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安全再培训教育等。

第一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公司行政负责人统一布置,安全管理人员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岗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第三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个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第四条各岗位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表演、图片展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全体员工自觉参与。

第五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安全管理人员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第六条各岗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公司负责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公司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八章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制度

公司推行安全监督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公司道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我司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公司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告知监督内容

具体由车辆技术管理员要求驾驶员在相应车辆张贴设置:

(一)公布公司名称、车辆号牌、驾驶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二)禁止超载、超速及疲劳驾驶。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全天24小时驾驶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不得改变包车线路行车;

(四)禁止乘客携带或驾驶员自行装运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上车;

(五)禁止驾驶员故意损坏、遮挡或关闭GPS;

(六)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逃生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并指导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锤。

第二条告知监督方法

由驾驶员在车厢内张贴监督内容:

(一)在车内明显位置张贴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投诉电话、安全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第三条监督举报机制

(一)设置监督举报电话为,乘客举报的问题安全生产管理员微信()及时解决;

(二)对监督举报信息调查核实的,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反馈问题的客户管理部门告知;

第九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费用能够维护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负责人对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二条安全生产经费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专项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项目、职业卫生改善项目、安全教育宣传方面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校验。

(七)购置、安装、使用具有车辆卫星定位功能的装置。

(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在本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公司是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逐月进行提取,公司按规定提取营收总额比例为1。5%,财务负责人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门设立账户。

第七条财务负责人负责每月月初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送安全费用的提取数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批,凡包括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支出均可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费用时必须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查方可办理使用手续。

第八条财务负责人负责建立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台帐。

第九条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计划,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做出预算,3000元以下开支根据票据报销;3000元以上的开支由公司负责人审批报销。

(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负责人后,据实列支。

第十条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财务负责人每季度予以汇总,并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核对,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执行文件:安全生产资金台帐

第十章安全会议制度

为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能,提高公司安全生产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消除隐患、全员参与、规范运行”的方针,落实完善好本公司的安全会议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分析公司当前安全形势、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投入和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总结安排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安全生产小组人员参加,无故旷会、迟到的,第一次警告,处100元罚款,写出书面检讨;第二次罚款200元,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第三次罚款500元,停岗培训;第四次解聘处理;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及时传达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当前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当月违章或事故驾驶员现身说法等,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

2、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整改措施。

3、三是布置安全工作任务,要求全体驾驶员及车辆技术管理员参加,无故旷会、迟到的,第一次警告,处100元罚款;第二次罚款200元,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第三次罚款300元,停岗培训;第四次解聘处理。

第四条安全会议要做到有准备、有目的、有内容、有效果、有记录,严防流于形式走过场。

第五条安全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安全工作会议不准缺勤,不准迟到、早退对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的按有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工外出需参会人员,要及时补课。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对会议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执行文件:会议记录

会议签到表

第三部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隐患排查的工作质量,及时消除隐患,特制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为本公司安全隐患排查者,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负责。安全领导小组对整体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负责;

第二条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辨识危险源点,强化防范措施,把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尽快给予纠正和解决,把事故风险降到最低,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明确检查目标、规范检查范围、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取得明显效果。

第四条安全生产排查的方式

(一)综合性检查。车辆技术管理员每月开展一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

(二)安全领导小组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针对设施设备、消防设备等进行专业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

(三)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主要针对道路环境、应急预案等进行隐患排查。

(四)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针对不同季节、气候变化、防范措施、应急方案等隐患排查。

(五)日常性安全检查。各岗位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进行隐患排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排查的内容,有安全领导小组分工负责:

(一)行政负责人查安全基础: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关制度、规范、规程,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基础台帐;是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工作;是否熟知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操作行为。

(二)车辆技术管理员查现场操作:各岗位是否存在脱岗、串岗等无人管理的想象;是否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现场操作是否清晰、标准、到位。

(三)安全管理人员查设施设备:是否有设施设备的相关资料台帐;是否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巡检,并建立台帐。

第六条隐患治理

安全隐患可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大,公司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专项治理方能解除的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排查人员要现场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要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跟踪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2、重大安全隐患:要对隐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防范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指定整改责任人,在未整改到位之前不能进行局部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重大隐患应及时通过一体系三平台上报主管部门。

第七条安全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事故隐患的规律、揭示事故隐患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有效防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各岗位人员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包车客户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将按照“奖惩制度”予以奖励。

执行文件:安全隐患排查表

第十二章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预报安全隐患,做到安全工作有的放矢,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总则

1、公司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2、各岗位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应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

3、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联合车辆技术管理员和驾驶人员执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第二条报告内容

1、安全隐患是指由于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按照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安全隐患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事故隐患。

2、各岗位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3、安全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类别;(2)隐患等级;(3)影响范围;(4)影响程度;(5)整改措施;(6)整改期限;(7)整改目标。

第三条处理与监控

1、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防范、监控措施。

2、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对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应当立即整顿。

3、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的岗位,应及时填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4、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并在隐患整改结束后进行复查。

第四条责任追究

1、对发现安全隐患,未采取防范和监控措施的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发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岗位在接到通知书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立即整改。

2、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岗位,责令有关人员立即上报,视情将对岗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可酌情扣除该岗位部分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

3、对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而未进行整改,造成事故的岗位人员,将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执行文件:安全隐患排查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第十三章安全生产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辨识公司范围内运输管理及服务活动中的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实现对公司安全风险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及服务活动中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和管理活动。

第二条危险源实施分级、分类控制和管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工作的执行人员;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同时是公司的风险控制管理领导小组。风险控制执行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第三条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责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指导对生产、管理和服务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控制和管理活动,排查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组织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2、负责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办和动态检查。

第四条危险源定义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或工作环境破坏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设备及其位置。

第五条危险源辨识范围包括:

1、所有进入工作场所人员,包括企业员工、乘客、以及从事道路活动的车辆、人员。

2、生产工作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天气状况遇到雨、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道路通行情况,车况差的车辆、不符合要求的交通安全标志、设施设备、违法违章操作等。

第六条危险源辨识方法:

1。直接分析法。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判定为危险源。一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二曾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三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2。现场排查法。如现场观察、查询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安全检查表等。

第七条危险源的控制方法

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把危险源的辨识工作纳入公司自检自查的定期安全检查范围。

2、危险源控制做到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确定责任人、实施人员和资金、时间并将情况和活动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查。

3、一级危险源。应采取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岗前安全教育的方式增强和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4、二级危险源。应制定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和风险控措施进行控制。

5、三级危险源。除制定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和风险控措施进行控制外还应该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各项措施。

6、四级危险源。制定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公司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公布本公司各类危险源清单,分管的各岗位负责人安排危险源的检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对本岗位各类危险源辨识与控制情况的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九条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确定本年度重点危险源排查计划,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更新应急预案后备案。

第十条公司按照编制的计划组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

第四部分安全生产绩效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考核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执行,考核非自查部分涉及到小组成员的岗位,岗位人员自行回避接受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考核。奖励的对象主要是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员、驾驶员及考核项目相关执行岗位。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由公司按经营收入提取。

第三条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岗位回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则;

3、自查自评与安全小组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抽查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原则;

5、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安全效果两部分:

1、基础工作主要考核贯彻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隐患排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驾驶员从业资格、车辆技术的落实情况等。

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道路运输责任行车事故次数、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和其他责任事故。

第五条具体考核内容:

1、全年无刑事案件发生,无工伤死亡事故;

2、全年无损失(年度控制指标)20xx元以上火灾事故;

3、全年无损失(年度控制指标)1万元以上的其他事故(不含行车责任事故);

4、公司特大交通事故目标是“0”起。

5、不得发生直接经济损失高于(年度控制指标)2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第六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领导小组对每年12月下旬,对年度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于12月31日前书面公布考核结果。

2、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二、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

对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做出贡献的岗位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给予100—1000元奖励。

2、对抢险救灾有功者,给予100—1000元奖励。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给予200元奖励。

4、举报安全生产中违法、违章行为的,给予100—500元奖励。

5、在安全生产重要时段无行车责任事故、文明服务无投诉的,本年度内无安全行车责任事故并被评为安全文明车的,给予300—500元奖励。

6、对安全工作、消防工作和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给予100—500元奖励。

7、本月无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享受安全奖,给予300—500元奖励。

8、年度安全行驶无事故,服务文明,经营规范无投诉的驾驶员,年终公司将给予每车500—1000元奖励,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第二条惩处

1、交通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肇事者,按照事故性质、大小、损失、影响等方面处200—5000元罚款。

2、违章指挥导致事故发生者,按照事故性质、大小、损失、影响等方面处200—5000元罚款。

3、违章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处200—1000元罚款。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处200—1000元罚款。性质恶劣的,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处200—1000元罚款。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处100—1000元罚款。性质恶劣的,予以辞退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7、其他各种违反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处100—1000元罚款。

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或通知的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处50—200元罚款。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处100—200元罚款。

10、安全生产过程中未按规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处100—200元罚款。

11、安全生产中被交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处100—500元罚款。

12、本月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亡人事故或有影响的责任事故的,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不享受安全奖,并处100—20xx元罚款。

13、其他有碍安全的行为,以上每项经济处罚,都会有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通报批评、列为重点观察对象、解聘开除处理等。

执行文件:奖惩记录表

第十五章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制度

公司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科学地查找、分析和预测生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实现最低事故率,达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评价内容

公司安全生产内部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表的形式,评价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管理、客运车辆管理、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应急响应与救援、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等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等公司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所应该达到的各项指标和安全生产标准。

第二条评价方法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联合业务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工作可以和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同时进行(需要避嫌的岗位内容,由其他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代替评价)。

2、公司将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指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评分表,各项指标满分为100分,各项评价的实得分为相应各子项评分实得分之和。

3、各评分项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

第三条评价等级

公司安全生产内部评价结果应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各项指标评分八十分以上为合格,六十分至八十分为基本合格,六十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价等级严格按照内部评价评分表所实得的分数划分。

第四条奖惩

但凡在公司内部评价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后勤工作人员及驾驶员,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相应的惩罚。

执行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内部评价评分表

第五部分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章驾驶员聘用制度

公司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结合公司营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做好“四定两统一”工作,即定人、定车、定路线、定发车时间,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相关规定,制订以下驾驶员聘用制度。

第一条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齐全、有效的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才可以获得面试资格:

(一)招聘方式:行政负责人通过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平台进行招聘;

(二)面试:行政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的驾驶员条件要求,面试人员基础情况和工作背景;车辆技术管理员实操考核驾驶技术和安排驾驶实操试工;

(三)试用录用:行政负责人办理入职手续及岗前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安排试用,按照“驾驶员行为考核项目”进行追踪考核。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第二条驾驶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初次聘用的驾驶员年龄不得超过52周岁,驾驶技术过硬者,记录良好者适当放宽要求;

(二)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持A1照三年以上且有二年以上的大客车安全驾驶经历,要进行道路驾驶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四)聘请的驾驶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和管理;

(五)掌握相关道路乘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乘客急救基本知识;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考核和再继续教育;

(七)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行为;

(八)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等记录;

第三条驾驶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一)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以及诚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二)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三)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四)36个月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附件:面试记录表

第十七章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

为了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加强有关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章制度,特制定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

岗前培训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行政负责人组织和培训,培训的实际操作部分由安全管理人员联合车辆技术管理员按照规划路线实际跟车培训指导;制度规程部分由行政负责人培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第一条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二条驾驶员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并应在此基础上实际跟车实习,提前熟悉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包车线路情况。

第三条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程、确定授课人员,统一开展驾驶员的上岗前培训。驾驶员的召集、通知和组织,由车辆技术管理员负责落实。

第四条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认真听讲,专心实践,不得迟到早退或找人代替。

第五条每次培训都要将出勤签到及培训记录在案。

第六条新进驾驶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培训目的:通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员工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习惯,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综合素质。

第八条具体培训内容。

(一)公司概况内容的培训;

(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容的培训;

(三)行车安全告知知识、乘客注意事项、事故防范、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并收集、积累相关培训材料;

(四)职业特点和要求、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

(五)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六)营运业务知识,线路业务知识,车辆进出场等理论知识培训;

(七)技术保障内容的培训: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培训;

2、车辆特点及日常安全检查知识的培训;

3、常见故障一般排除方法;

4、了解掌握路线特点,吸取事故教训和经验。

(八)跟车实习,熟悉掌握安全驾驶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车情况。

(九)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及聘用合同。

执行文件:岗前培训课件

岗前培训试题

第十八章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驾驶员教育培训及考核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行政负责人组织,培训教育及考核的实际操作部分由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车辆技术管理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规程等理论部分由行政负责人执行,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第一条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行政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每月20日前)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各类上级部门下达文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安全驾驶经验交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训练等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将按照公司“奖惩制度”要求予以处罚。

2、公司每月组织驾驶员接受不少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的教育培训(可以通过网络形式)。

3、督促驾驶员及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内要求的企业驾驶员执行内容,及交管部门最新下发的文件和事故案例等。

第二条驾驶员培训教育考核

1、考核对象:公司所有参加培训的驾驶员。

2、理论测试:采取试卷形式进行,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80分及格,90分以上按照成绩分优秀、良好,考核结果在公司微信群公布。

3、培训及考核档案保存:驾驶员教育与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包括: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有行政负责人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执行文件:各期培训考核试卷

第十九章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示,特制定以下驾驶员从业行为目标考核制度。

驾驶人员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执行,考核结果向公司微信群发布,有疑问人员及时反馈核实,再确认结果。

第一条考核内容:驾驶员违法违规情况、交通事故情况、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发现的违规驾驶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等。

第二条考核周期每个季度一次。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结果应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违反以下考核条款者,依据情节严重情况及交通管理部门给予的处罚结果等实际情况,给予绩效考核罚款,通报批评,列为重点观察对象,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三条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及工作态度情况进行考核。

(一)是否热诚服务、树立优质服务意识(客户满意度调查为依据)。

(二)是否经常清洁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三)是否服从公司管理、调度,做到随叫随到。

(四)是否认真填写行车日志,收车后能否及时将日志填写好后交于车辆技术管理员。

(五)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出车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派。

(六)是否按时参加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召开的安全例会,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和提高驾驶技能。

第四条对驾驶员的驾驶情况进行考核。

(一)是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应做到不违章违法行车。

(二)是否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裁定分类型作为考核依据。

第五条对驾驶员的安全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一)是否按时定期保养,定点维修。

(二)是否按时完成车辆年度检审和检测工作。

(三)是否按时定点加油,应在油燃料使用定额标准内做到安全行车。

第六条对驾驶员的安全操作情况进行考核。

(一)是否自觉遵守公司作息制度。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

(二)是否做到不公车私用。不得私自用车或擅自把车借给他人使用。

(三)未出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执行文件:驾驶员季度考核表

第二十章驾驶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快建立健全公司制度,规范驾驶员的档案管理,避免因档案遗失或隐私泄漏,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驾驶员档案是公司管理档案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司行政负责人在招聘、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关驾驶员个人经历、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的考察员工的依据,是公司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行政负责人为每位驾驶员建立人事档案,记录其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1、身份证;2、入职登记表;3、劳动合同;4、与公司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5、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无事故证明。

第三条安全培训档案单独管理,不纳入员工档案范围内。

第四条驾驶员信息档案管理要求

(一)车辆技术管理员负责驾驶员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自驾驶员入职第一天起为其建立档案,按岗位编号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目录》,以便查询,驾驶员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要及时更新,驾驶员信息档案应当包括: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无三年无事故证明、体检表、内部奖惩、诚信考核信息等,交由行政负责人统一保管。

(二)辞职、辞退驾驶员档案提出来,单独保管。

(三)信息档案要严格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要求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转借、涂改,要建立存档、销毁记录,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五条档案查询权限:档案涉及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的,行政负责人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员工档案内容。

执行文件:驾驶员人一人一档

第二十一章驾驶员调离和辞退制度

公司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为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强化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行政负责人对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安全驾驶记录及日常考核情况建立调离合辞退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行政负责人将依法予以辞退相应驾驶员。

(一)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以及诚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二)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三)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四)36个月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六)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

(七)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八)多次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

(九)驾驶拼装的车辆或者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十)将车辆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员驾驶。

(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十二)车辆因带“病”行驶发生事故或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十三)驾驶员如有出现不服从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不听从统一调度、有严重违法违规、有虚报个人信息资格的公司将予以调离或辞退。

(十四)其他原因不适合驾驶本公司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调离或辞退。

第二条公司将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驾驶员由行政负责人及时出具书面解聘通知书,及时发放到当事驾驶员手中,予以正式解聘。

执行文件:解聘通知书

第二十二章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规范驾驶行为,切实体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管理理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跟制度由车辆技术管理员执行,对驾驶员出车前进行问询、告诫,预防驾驶员酒后、带病、疲劳、带不良情绪上岗驾驶车辆或者上岗前服用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以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条告诫内容

1、出车前确保驾驶员驾驶车辆有效证件齐全,并做好出车前检查,否则拒绝出场。

2、出车前驾驶员身体状况良好,是否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防止驾驶员酒后、带病或带不良情绪上岗。

3、如发现驾驶员有饮酒、生病服用影响驾驶药物、或情绪不良及时报告公司负责人处理,暂时不予发车,待处理完毕后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放行,并告诫驾驶员不得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4、下雨天气或高温炎热天气,出车必须检查安全防滑、消防器材、安全锤等是否齐全有效。

5、驾驶员执行驾驶任务时,在运行过程中应当保持中速行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第三条告诫程序

车辆技术管理员在出车前可通过现场面对面、视频、电话、微信及其他有效途径进行安全告诫。

1、车辆技术管理员每天对所有出车的驾驶员分别进行至少一次安全告诫,针对不同驾驶员和每天的天气、路况、规划不同的重点告诫内容。

2、车辆技术管理员观察驾驶员的身体、精神状态和情绪表现,确定是否适宜驾驶车辆。

3、辆技术管理员询问了解驾驶员的休息与睡眠,是否饮酒和服用药物等情况,确定驾驶员是否符合安全行车基本要求。

4、车辆技术管理员检查驾驶员所携带的证件是否有效齐全,车辆当日安全检查是否合格等。

5、建立安全告诫记录,记录包括以下内容:驾驶员姓名、驾驶车辆车牌号、运行路线;告诫时间、告诫方式、地点;重点查看的结果和告诫效果,以及必要的处置情况。

6、告诫结束后或特殊情况处置完毕后,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告诫记录至少保存3个月。

执行文件:驾驶员询问告诫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31

一、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且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二、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线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三、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

四、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验收时以安全检查标准为依据。

五、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六、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尘、毒、浓度控制在标准及施工要求内。

七、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冻,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篇32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