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精选3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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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精选34篇)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1

为了落实并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管理,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规范引导健康文明的丧葬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华阁镇同兴村农村公益性墓地由华阁镇人民政府规划及筹建,公墓所占用土地为镇政府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由乡镇确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公墓的管理和维护,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

二、自20xx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动实施殡葬改革,本行政区域未享受丧葬抚恤的城乡居民逝世遗体火化后,一律进入我镇公墓安葬骨灰,进入前须到公墓所在地村委会办理登记,由村委会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并安排墓地。

三、安放骨灰必须服从管理员的管理,为体现公平公正,按号入穴,任何人不得擅自乱葬、霸占墓穴不得自行改建、扩建以及改变坟墓格局行为,不得增添任何其他特殊辅助设施(如另设行为)。

四、杜绝在本公益性墓区域内搞封建迷信活动,禁止损毁墓区绿化及所有公共设施,严禁花圈及其他丧葬用品滞留在公墓区域内,落葬、祭拜时需共同维护墓园的秩序和安全,带好小孩,照顾好老人,严禁攀爬,推拉、跨越墓穴,时刻保持墓园的肃穆,共同爱护墓园的公共设施,绿化及环境卫生。

五、丧家在落葬和祭祀时,应严格遵守公墓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纸钱等祭祀用品倡导在指定区域内燃烧,所有因丧事而产生的垃圾在丧事完毕后由家属负责清理干净,保持墓区的整洁。

六、墓区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大力提倡文明祭祀,办丧,在祭祀或办丧后不留明火在墓区,一定要待火熄灭后人才可离开,不得乱扔烟头,确保墓区的安全,如因火灾引起的损失由肇事人负责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对特殊情况的`外地外村来公墓安葬的,须在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公墓安葬,且交费应高于原定的标准。

八、清明祭扫时不得使用难以降解的塑料花和其他祭扫用品,大力提倡鲜花祭扫。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2

一、安排专人负责公墓日常卫生和绿化修剪工作,定期及时清理绿化带内杂草、杂物等。

二、维护墓区秩序,保持墓区宁静,墓园周围无白色污染、果壳纸屑、烟蒂。

三、提倡文明祭祀,鲜花祭祀,在指定地点燃烧纸钱,禁止燃放烟花炮竹。

四、墓园内禁止乱扔垃圾和随地便溺;不得带宠物进入墓园。

五、祭祀物、塑料袋、逝者遗物等丧葬用品祭祀后当日必须清理打扫干净,入焚烧池内焚烧处理,不得放在墓前。

六、墓园垃圾每日打扫清理一次,做到地面清洁无垃圾,门窗干净无污渍,清洁用具有序摆放于指定地点。

七、公共厕所保持内外清洁无异味,及时清掏,定期消杀,防止蚊蝇滋生,传播疾病。

八、在隐蔽位置设置建筑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建筑材料摆放整齐,施工垃圾及时清运,严禁随意堆放、抛洒。

九、墓园主次干道路面平整清洁,绿化美化,做到无垃圾、无积水。主次道路两侧沟渠排水通畅,无脏物、脏水严禁打场晒谷,堆放草垛等杂物。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3

一、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公墓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公墓管理单位负具体责任。

二、加强公墓安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

三、保持公墓通道畅通,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应急通道指示标志。

四、完善墓园监控设施,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常维护、保使用。

五、加强电源管理,切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严禁乱接乱拉电源,严禁各种违章用电、超负荷用电。

六、严密火源管理,增强安全防火意识,切实执行安全用火规定。墓地入口或其他醒目处要设立禁示牌、防火标志,添置防火设施。

七、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各种车辆一律到指定地点停放,不得进入墓区。制定安全应急管理预案,做好清明、春节等集中祭扫时期交通安全疏导指挥保障工作。

八、定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将检查、消除情况记录存档。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4

一、车辆停放有秩序。车辆统一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一律不得进入墓园。

二、治丧祭祀先登记。服从公墓工作人员管理,骨灰安葬和祭祀前先到公墓管理处办理骨灰安葬或祭祀登记手续,在公墓工作人员引导下办理骨灰安葬或开展祭祀活动。

三、文明守规弃陋习。摒弃传统祭奠习俗,积极开展鲜花祭奠、网上祭奠等多形式现代祭扫方式。自觉做到不在墓园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

四、行为举止讲文明。治丧和祭祀时照顾好身边儿童和老人,在墓园不大声喧哗,不攀爬、推拉、跨越墓穴和祭祀设施,不随地便溺。

五、墓园设施要爱护。爱护墓园绿化花木,不践踏草坪,不采摘鲜花,不攀爬树木。

六、公物损坏须赔偿。爱护公墓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废物处理按规定。保持墓园肃穆,爱护公墓公共设施、绿化、环境卫生。祭祀物、塑料袋、逝者遗物等物品在祭祀后到公墓焚烧池内焚烧,不乱扔烟头、垃圾。

八、祭祀安全要牢记。自觉遵守祭扫秩序,增强安全意识,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文明、和谐进行。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5

一、来访接待礼貌得体。礼貌接待前来办理安葬、并葬、咨询墓穴等事宜,做到仪表端庄、态度和蔼、详细周到、有问必答,尽量按规定满足客户提出的要求。

二、办理登记规范完整。工作人员陪同丧户到实地确定安葬墓穴后,应立即在墓穴位置登记本上标明逝者姓名和安葬日期,办理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避免重复安排。客户办理墓穴迁移手续必须提供公墓安葬证书和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查无误后,先收回公墓安葬证书,告知客户此墓穴作自动放弃,在迁移墓穴登记册上登记,并请客户签字。

三、代办服务自愿委托。墓碑刻字、照片烤瓷、安放骨灰盒等客户委托代办业务,坚持市场调节价、客户自愿原则,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丧户。要签订代办服务协议书,帮助客户拟订的碑文,须由墓主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底稿。

四、加工制作规整美观。制作碑文时应认真核对原稿,碑文排版合理,雕刻字口规整、描漆整洁。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并开具票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照片烤瓷制作和安装。烤瓷照片要色彩自然,如与逝者形象不符或严重失真,必须免费重新制作。

五、业务办理诚信守约。同客户约定墓穴制作、安葬、并葬、改造、安装烤瓷照片和墓碑刻字要注明日期,作好记录,不得延误,按商定时间完成。

六、材料归档规范有序。完成安葬登记后,相关登记材料要按照墓穴(格位)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按照形成时间顺序排列,不得有遗漏。

七、环境卫生肃穆整洁。当班人员每天上班前,应将办公区域的地面清扫一遍,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张贴;祭祀物、塑料袋、逝者遗物等丧葬用品祭祀后当日必须清理打扫干净,入焚烧池内焚烧处理,不得放在墓前。做到地面清洁无垃圾,门窗干净无污渍,清洁用具有序摆放于指定地点。

八、当班值守廉洁高效。当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严禁向客户索取钱财,拒收任何馈赠。不得推销代卖殡仪、祭祀用品。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6

为了强化大兴村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存条件,提高健康水平,加快农村致富奔小康步伐,根据国家、省、市及县、镇爱国卫生运动有关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大兴村党支部书记、大兴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两委会”全体干部及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规划,要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定期检查、定期总结,并有详细的工作记录。

二、内容及标准

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区域,各村民小组实行自主管理、执行落实的措施,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村道沟渠卫生、畜禽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10个方面。具体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村道沟渠卫生管理。

村所在地的主次干路路面平整清洁,做到无散在垃圾和积水。主次干路两侧沟渠排水通畅,无脏物、脏水,并搞好绿化美化。

村民小组路面整修平整、干净,路面及两侧沟渠的杂草、杂物和污水要清理干净。每年春秋两季,村里组织群众对村路面进行整修。

(二)畜禽卫生管理

畜禽一律实行圈养,对畜禽圈舍做到“三勤”(勤起、勤垫、勤打扫),并及时对畜禽粪便实行堆肥处理。对有一定规模的禽畜饲养圈舍采取相应的灭蝇和防止粪便、污水外流措施。做好禽畜防疫工作,防止禽畜疾病的产生和传播。病死禽畜要一律深埋,不得随意丢弃。

(三)食品卫生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卫生设施齐全,内外清洁,达到无蝇。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符合个人卫生标准要求,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所生产经营的食品无假冒伪劣产品。对经营各类食品的露天摊床必须要有必要的保洁措施。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掌握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常识、法律、法规,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强化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让群众在整洁的环境中生产生活。门前要实行三包,门前、庭院做到绿化美化。集贸市场要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分类经营,有固定的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卫生设施齐备,有足量的`垃圾箱、果皮箱。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五)垃圾处理

村所在地垃圾实行定点管理。垃圾投放地的选址要科学合理。组建垃圾清理队伍,负责各村民小组所在地的垃圾管理工作。对居民每天生活垃圾的倒送有规定明确的地点,按规定倒入垃圾容器或指定的

场所,再统一运到指定的垃圾投放地,并定期进行掩埋和消毒处理。村生产和生活垃圾以户为单位,在自家合理的位臵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乱扔、乱堆、乱倒垃圾。对白色垃圾,经常拾捡,进行集中掩埋处理。

(六)厕所卫生管理

村所在地的公共厕所数量确保充足,位臵要合理科学。要有专人管理,保持内外清洁,及时清掏,定期消杀。村全力提倡一户一厕,户厕要有门、顶、墙、坑、盖,做到不渗不漏,及时清掏,内外清洁,粪便要运至远离村屯以外指定的地点进行发酵,无害化处理后施于农田。大力推广粪尿分集式生态厕所。组织有关人员对户厕进行定期检查消毒,防止蚊蝇滋生,传播疾病。

(七)柴草管理

柴草与居住地应相隔一定的距离,实行定点集中堆放。堆放整齐有序,柴草要随用随清,保持整洁,注意防火。

(八)家庭卫生管理农户庭院环境整洁,住宅和畜禽圈舍的设计符合卫生标准,不能人畜混居。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勤打扫,勤清理,勤通风,达到窗明几净,环境优雅。对生活中所用的物品定期消毒。家庭成员勤洗澡、常理发、勤刷牙,保持个人卫生。

(九)水源卫生管理

村安装自来水的农户饮用水,取水地点应远离畜禽圈舍、厕所,对水井周边及水源定期消毒、露天水井设施要齐全,有护栏、井盖,保证水源质量。有关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饮用水质适时进行监测,饮用卫生水合格率达到97%以上,预防各类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十)除四害工作

村每年春秋两季组织统一开展灭鼠灭嶂活动,方法要科学,无中毒现象。粮库等特殊行业的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现场检查鼠密度低于3%。

三、措施保证

1、实行包保,落实责任制。建立自上而下的环境卫生管理包保责任制体系,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村所在地采取三定的办法,一是定领导,二是定专人管理、清扫、清运的办法。由主管卫生的村委委员常年专人负责。各村民小组设卫生环境专管员,负责对全村民小组及各户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加大资金投入。村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资金投入的力度,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各村民小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妥善的方式筹集卫生管理资金。

3、集中整治,常效管理。村委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乡(镇、街)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臵,在保证每年进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常效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7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二、在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认真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党总支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本社区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干部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协调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六、管理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街,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行政街、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以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规划、市政园林、卫生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协助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现损害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应当责令行为人改正,对其进行教育;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及时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收到通报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告知相关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建设需要的经费。

本市逐步实现市容环境卫生作业的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第七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市制定的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适用本市标准。

第八条提倡和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制定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公约,动员居民积极参加市容环境卫生维护工作,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社区。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

第十条各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市容环境卫生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均可以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被举报的行为进行处理,对署名举报的,应当予以答复。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第十一条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文化、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意识。

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广告应当安排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

第十三条本市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范围,由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划定。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责任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工厂等单位的责任区,各自负责;

(三)临街店铺的责任区,由经营者负责;

(四)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饭店等场所的责任区,由开办者或者经营单位负责;

(五)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公共绿地和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末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责任区,由经营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六)城市轨道交通设施、隧道、高架道路、公路、铁路的责任区,由经营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七)珠江广州河段、河涌沿岸单位使用的岸线水域的责任区,由使用单位负责;

(八)施工工地的责任区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的责任区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应当纳入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由经营者负责;没有经营者的,由所有权人负责。

第十五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履行其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一)市容整洁,无乱摆设、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

(二)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第十六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对其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可以自行履行,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履行。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要求行为人清理,并可以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市或者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人。

第十八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内街内巷的市容环境卫生,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负责;没有特定经营管理单位的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城市公共区域以及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市容环境卫生,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的.有关质量标准组织清扫保洁。

第十九条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市容管理

第二十条本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规划、设计、建造等应当符合国家、地方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二十一条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外立面应当定期清洗、粉刷或者整饰。

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阳台外、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的范围和该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外立面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新建、改建建筑物的阳台和窗户的护栏、防盗网、空调设备托架、遮阳(雨)篷、公用电视接收系统等设施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设置,已建成但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应逐步改造。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或者举办节庆、文化、体育活动等特殊需要,经批准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并在建设或者活动结束后及时拆除、清理临时设置的设施和产生的废弃物。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晒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第二十五条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等公共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保持完好、整洁。

产权单位或者管理维护单位对倒塌或者损坏的树木及电线杆、交通护栏、路牌、站牌(亭)、果皮箱、消防栓、井盖等设施,应当及时清理、修复。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绿篱等设施和树木上吊挂、晾晒物品。

第二十七条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语、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等户外设施,应当按规定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破损的户外设施,应当及时修复、清洗或者拆除。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设置横额、标语等宣传品或者刻画、涂写。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

因重大活动或者政治性、公益性活动等需要临时张贴、设置横额、标语等宣传品的,设置单位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内批复,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置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字迹清晰,无破损、残缺,期满后及时拆除,恢复原状。

第二十九条在市区行驶的交通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

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物品,应当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撒漏。

第三十条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设施的设置单位、管理单位应当保持照明设施的完好、整洁,污损的应当及时修复、清洗或者更换。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一条本市道路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主要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省和本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对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减少对道路交通和市民休息的影响,减少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垃圾应当日产日清,运输垃圾不得撒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或者堆积在人行道、马路、花坛、绿化带。

第三十三条公共场所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等废弃物;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四)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五)占用道路、广场从事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

(六)影响环境卫生的其它行为。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经批准占用道路堆放建筑材料的,应当按照批准范围堆放整齐,占用期满应当立即清场;

(二)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境卫生设施;

(三)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四)回填或排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并符合余泥渣土排放管理规定;

(五)施工产生的污水应当按有关规定排放;

(六)施工工地应当设置机动车清洗槽,车身、车轮经清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

(七)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理。

第三十五条开挖道路应当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施工产生的渣土,应当在工程完工的当天清理。

清疏沟渠、下水道的淤泥,应当用容器装载,当天运至指定地点并冲洗干净现场。不得将淤泥倾倒在路面或者河涌。

城市公共绿地的养护单位应当保持绿地整洁、美观,及时清除绿地内的垃圾杂物。

栽培和修剪临街树木、绿篱、花坛、草地等产生的泥土、枝叶,作业者应当在当日清理干净。

第三十六条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河流、河涌、湖泊、水库、池塘抛弃、倾倒废弃物。

船舶应当配置垃圾收集容器。船舶停靠在珠江广州河段的,其废弃物由沿岸码头的管理单位负责收集。船舶运载或者装卸散体、流(液)体物料及废弃物,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漏撒。

第三十七条集贸市场的开办者应当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场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摊位和经营场地周围的整洁。

第三十八条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应当保持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油污流溢和废弃物向外散落。

第三十九条收购废旧物品的经营者应当保持收购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废旧物品向外散落。废旧物品存储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收购的废旧物品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不得影响周围环境。

第四十条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对宠物的粪便应当即时自行清理。

第四十一条本市逐步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具体办法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二条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十三条生活垃圾应当在经批准设立的垃圾处理场(厂)处置。处置生活垃圾,应当遵守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有关规范。

第四十四条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居住区的整洁,不得在屋顶和公共场所堆积垃圾、杂物。

居民和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和收集生活垃圾。倾倒和收集生活垃圾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五条提倡少使用或者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发泡饭盒、筷子、拖鞋、牙刷等用品。

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限制使用前款规定的一次性用品,对已使用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回收利用。

第四十六条食品加工、饮食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不得排入下水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排放。

餐厨垃圾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条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或者化粪池。

粪池应当定期维护、疏通、清掏,粪便应当运到指定的地方处置。粪池堵塞、粪便外溢时,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疏通、清除。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有关单位求助或者接到有关的投诉时,应当先及时组织疏通、清除,再分清责任,由责任者承担疏通、清除费用。

第四十八条单位和居民因建设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废弃物,负责施工的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清运,或者堆放在物业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由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清运,清运费用由产生垃圾的业主承担。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

第四十九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从事建筑垃圾的处置。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条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垃圾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或者随意抛弃。

第五十一条死鼠应当放入死鼠收集容器。动物尸体及变质腐烂的动物产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抛弃。

第五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五十三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编制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粪便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堆肥场、生活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填埋场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四条新城区开发,旧城区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等综合开发建设,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制定环境卫生设施设置、配套建设的规划和设计方案。

配套建设的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应当按照批准的方案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五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关闭环境卫生设施。确需拆除、关闭的,有关单位应当报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规划确定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第五十六条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向社会开放。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违反市容管理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阳台外、窗外或者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绿篱等设施和树木上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限期清理、拆除;逾期未清理、拆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因建设或者举办节庆、文化、体育等活动,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在建设或者活动结束后未及时拆除、清理临时设置的设施和产生的废弃物的,责令限期拆除、清理;逾期未拆除、清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晒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设置户外设施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不改造或者拆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强制拆除,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产权或者管理维护单位对倒塌或者损坏的电线杆、站牌(亭)、井盖等设施未及时清理、修复的;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未及时修复、清洗或者拆除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破损的户外设施的,责令限期修复、清洗、拆除,拒不修复、清洗、拆除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设置横额、标语等宣传品或者刻画、涂写的,未按照批准的要求临时张贴、设置横额、标语等宣传品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物品撒漏的,责令车主清扫干净、恢复原状,对车主处以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五十元罚款。

(十)违反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设置单位、管理单位对污损的照明设施未及时修复、清洗、更换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或者堆积在人行道、马路、花坛、绿化带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清理,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等废弃物的,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等废弃物的,每次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乱扔动物尸体的,每头(只)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挖道路未按规定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未按规定清理渣土的;清疏沟渠、下水道未按规定清运淤泥、冲洗干净现场的;公共绿地的养护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清除绿地内的垃圾杂物,栽培、修剪临街树木、绿篱、花坛、草地未及时清理干净因作业产生的泥土、枝叶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规定,将淤泥倾倒在道路、河涌的;向河流、河涌、湖泊、水库、池塘抛弃、倾倒废弃物的,处以每立方米五百元罚款,不足一立方米的按一立方米计算,最高罚款总额不得超过五万元;船舶不按规定配置垃圾收集容器的,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罚款;船舶运载或装卸物料、废弃物造成漏撒导致环境污染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第三十八条规定,占用道路、广场从事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未采取措施导致污水、油污流溢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影响周围环境的,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收购、存储废旧物品未采取措施导致废旧物品向外散落、影响周围环境的,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对宠物的粪便未即时清理的,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八)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未将清掏的粪便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十)违反本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将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排放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十一)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或者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关闭环境卫生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十一条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或者以暴力、胁迫等方法阻挠其执行职务的,或者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对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未将发现的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通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接到通报后未及时查处,致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相互脱节,情节严重的;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对举报、投诉的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未及时依法处理、未将处理结果答复署名的举报、投诉者的;

(三)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未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人,使责任区的责任人未履行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而致责任区的市容环境脏乱的;

(四)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规定,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内街内巷和没有特定经营管理单位的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未履行组织清扫保洁的责任或者监督管理不力,或者未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导致市容环境脏乱的;

(五)作为管理维护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倒塌、损坏的公共设施未及时组织清理、修复的;

(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人,对依法应当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不予处罚的;

(七)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工作人员参与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经营活动的;

(八)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在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徇私舞弊、串通投标的;

(九)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工作人员非法收受行政相对人财物的;

(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本规定实施范围以外的地区,可以参照适用本规定,参照适用的,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7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9

餐厅是客人用餐的场所,餐厅的卫生状况是客人感受餐饮卫生的重要窗口,其留给客人的印象,对于客人形成餐饮消费的认可度和重程度至关重要。

一、餐厅的环境卫生在酒店服务中的意义

人们的食欲往往受进食环境的食品色、香、味、形等感官性质的影响,如果就餐环境清洁卫生,食品的色、香、味、形好,会增强用餐者的食欲和就餐的情绪,满足人们饮食及相关的心理需求。餐厅是客人就餐的场所,其装饰、设施的清洁程度和维修状况对于食品经营的卫生管理和饭店的整体形象都至关重要,因为顾客对饭店的全部体验就在餐厅,他们对于餐桌、座椅、地面的清洁有时是很挑剔的,这些往往在顾客心中会留下第一印象,这些地方每次开餐之前和结束后都需要仔细的清洁。餐厅的布置应根据餐厅的大小、墙壁的面积、可布置得优美典雅,或清新悦目,有条件的情况还可以摆上鲜花来使人心情愉悦,并且要准备进餐人洗手及衣挂等设备。餐厅日常卫生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格化、责任化。

二、餐厅的服务业务特色

1、服务员的洗手卫生要求

餐厅服务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开始工作前,处理食物前,上厕所后,处理生食物后,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咳嗽、打喷嚏后,处理动物或废物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它部位后,从事任何可能被污染的双手的活动(如执行清洁任务)后。

2、餐厅摆台卫生要求

台面是筵席的构成要素,摆台卫生是筵席卫生的重要内容,而餐饮器具的卫生是摆台卫生的基础。正式摆台前,首先必须对所用的餐饮器具进行必要的卫生检查,托盘、桌面必须干净,台布、餐巾必须清洁,不得有破损现象,餐具、酒具要求经过清洗消毒处理。服务员在摆台前必须清洗双手,保证双手的清洁卫生。

摆台要求规范快捷,餐具、酒具应用托盘托拿,不允许用手直接抓拿,更不允许将手指伸入杯碗内夹拿,以防止手印留在器具内侧,从而影响餐饮器具的美观和卫生。餐巾应折花放入杯中或折叠整齐放于碟子上,并摆列整齐,不得弄脏。所配备的餐巾纸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只能一次性使用。在不分菜的餐桌上必须摆设公用筷和公用勺,以保证进食的卫生。

摆台完毕后,应再次认真细致的进行检查,察看桌面、台布及餐具器皿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如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应及时更换,以保证台面的卫生质量。

3、餐前服务卫生要求

进餐前,当客人到齐后,服务员应给每位客人送上一条餐巾。递送餐巾是接待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是餐前服务卫生必不可少的内容。所送餐巾要用盘具盛装,递送时用餐钳夹取。客人可用餐巾清洁手、脸,以保持手、脸的卫生,如果是洒有香水的餐巾,还可以起到提神醒脑,消困解乏的作用。餐巾多用质地柔软的全棉小方巾,冬季使用清洁消毒后的湿热餐巾,还可温手去寒;夏季使用清洗消毒后的湿凉餐巾,还可降温去暑。

如有客人吸烟,还应及时递送烟灰缸。烟灰缸应清洁干净,清理时应将烟灰倒入安全的指定处,即防烟灰飘散,又防烟灰火燃。

筵席饮料和酒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餐厅不得出售变质的饮料和酒水。我国有无酒不成席之说,酒被认为是胜利的象征、友谊的标志、忧愤的寄托、喜悦的乐章。服务员应提醒客人注意饮酒卫生,如饮酒应适量,最好饮用果酒和啤酒,白酒不宜饮用高度就,以中、低度酒为宜,且以少饮为佳;宴席间不宜劝酒,更不宜闹酒和灌酒,提倡改变密沽斗酒皆终宴的嗜酒之风。

4、上菜服务卫生要求

上菜应用托盘,托盘必须干净卫生,热菜菜盘不能置于凉菜菜盘之上。不允许不用托盘而直接用手端送菜盘和汤碗。最好于每道菜肴上加上符合卫生要求的盖子,以避免菜肴在上菜过程中受到污染,而且还对菜肴具有一定的保温作用。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碗口内侧,更不得接触菜肴及汤汁。餐饮具有裂纹或裂口时,不宜继续在餐厅中使用。

上菜时不允许对着菜肴大声说话,绝不允许对着菜肴咳嗽或打喷嚏,以防止口腔、呼吸道飞沫对菜肴的污染。上菜时要轻声向客人打招呼,并于客人左侧上菜,以防止汤汁渐出烫伤客人,或洒在客人身上弄脏衣物。向客人介绍菜肴时,应先将菜肴放于餐桌上适当位置后,后退一步,上身稍微前倾,轻声向客人介绍所上菜点的菜名及特色,必要时还应介绍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得一边上菜,一边对着餐桌上的菜点说话。

分菜时,应使用分菜工具,或给客人配备分菜工具,以避免手与食物不必要的接触。服务员给客人分菜时,应于客人左侧进行,要求熟练细致,以防止菜汤、菜渣溅到客人身上。

当盘内和碗中的菜肴吃完后,菜盘和汤碗应及时撤下,及时送餐具洗涤消毒间进行清洗消毒处理。

5、餐间服务卫生要求

菜肴中如有虾、蟹等需用手抓得食物,上菜前必须向送餐巾,当客人清洁双手后,在上菜肴,以保证进食卫生。

餐间服务卫生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勤换食碟。根据筵席情况,整个进餐期间,一般要求食碟应更换1次——2次以上。当食碟尚未完全装满时,就应及时更换。

席间如有客人吸烟,应配备干净的烟灰缸。在客人吸烟时,可向烟灰缸内滴点水,以防止烟灰在空调打开时飞起而污染餐桌上的食品。每餐次烟灰缸应更换1次以上。

服务员给客人斟酒、斟茶时,瓶口不宜触及杯口,仪态应自然优雅,不滴不洒,以八成满为宜。酒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斟酒之前需用清洁布巾将瓶口及瓶身擦净。斟啤酒时泡沫较多,应注意把握好斟酒的速度。如失误碰翻酒杯或茶杯时,应迅速铺上餐巾,将桌面上的酒、水吸干。斟酒、斟茶取杯时,应注意握杯的位置,不要再杯口边缘留下指纹。

餐厅服务应重视筷勺的使用卫生。加强中餐筵席的筷勺使用卫生不能失去筵席聚餐式、规格化和社交性的本质特征。注意增设公勺,利用公共勺匙分舀汤羹,即可解决一人独勺所带来的宴饮卫生问题;酌情增设公筷,或实行双筷制,即先用公筷分食,或先用取食筷取食,而后各自用进食筷进食,即可避免一人单筷所产生的宴饮卫生问题。筷子和勺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每次使用后必须清洗、消毒和保洁,禁止同一筷子和勺匙多次或多人进食用,以防止疾病的传播。

6、餐后服务卫生要求

餐后应向客人在送一次餐巾,共客人用来擦脸擦手,清洁面上及手上的油污,使客人保持清洁的仪容。餐巾每次使用后应在次清洗、消毒和保洁,禁止一条餐巾对次或多人使用,以防疾病传播。当客人餐毕离席时,服务员应主动拉椅送客,取递衣物,而后及时收拾餐桌,搞好桌面、地面卫生。

三、餐厅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1、保持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2、保证餐厅内餐具洗刷设施及流小洗手设施运行良好,水量充足。

3、每餐后及时采用湿式清扫法,迅速清扫餐厅内卫生。

4、保持餐桌及各台面清洁,无污垢。

5、各下水口一定通畅,并有鼠隔网。

6、定期进行室内空气消毒。

7、夏秋季保证餐厅内蝇的密度符合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

8、及时将餐厅内产生的垃圾装入密闭的容器内倒掉。

9、粗加工工作人员应严格原料的验收制度,加强感官性状检查,不加工腐烂,变质,超期原料。

10、严格按要求将清洗后的肉类(水产),蔬菜(水果)类原料分类存放在有标记的容器内。

11、蔬菜应先挑后洗,必须达到洁净。

四、总结

作为餐厅管理人员,应注意本部门员工的.卫生素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需要经过长期的卫生教育和锻炼才能养成,在卫生监督员的检查和督促下自觉搞好个人卫生,才能保证饭菜的卫生质量,对于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工作必须从下列几项做起:

(一)个人卫生标准

1、身体卫生

餐饮业从业人员直接从事餐饮的生产经营,他们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健康状况和遵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直接影响着食品卫生质量。因此,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培训,提高食品卫生知识,控制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污染,对保证食品卫生质量有重要意义。

2、服务眼的着装卫生

餐厅服务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对工作服要经常清洗和熨烫,保持工作服的整洁卫生。男服务员西裤的长度要适中,上衣平整清洁,钮扣齐全,衬衣要勤洗勤换,保证领子袖口无污渍。领带扎结规范,长度适当,左胸前宜佩戴胸卡,胸卡字迹清晰,脚穿指定的皮鞋,鞋面清洁光亮。女服务员着装应大方得体,工作服的上衣应大小和身,裙子应长短适宜,清洁平整,整体上给人一种和谐的美感。

3、服务员的仪态卫生

男服务员发型标准,光亮无头皮屑,发角不过耳,后部过颈,不留长鬓角和胡须,脸孔洁净。牙齿清洁,口腔清新。指甲长剪,保持清洁。精神饱满,态度热情,富有朝气。女服务员着淡妆上岗,不上浓妆;上班不戴戒指、手镯、耳环、项链等有可能影响卫生质量和服务操作的饰物;指甲不可过长,不涂有色指甲油,留指定的发型。

(二)加强卫生教育,提高对饮食卫生重要性的认识

饭店餐厅的管理干部和卫生防疫人员,要定期向从事餐饮工作的人员进行卫生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使其充分认识个人卫生与饮食品质的密切关系,自觉按卫生条例制度办事,并向其传授饮食营养和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搞好卫生的技能。

(三)建立必要的卫生奖惩制度

餐饮管理部门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卫生奖惩条例,对认真执行饮食卫生给项规章制度,对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必要的物质奖励;对违反食品法、食品卫生条例、规定和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惩罚;对屡教不改或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的有关人员和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通过日常学习《食品营养与卫生》,并翻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管理》等多本书籍,使我明确了作为饭店的餐饮部经理,应适当教育服务员,使他们懂得饮食业的质量水平。应自始至终无论何时都坚持饭店的质量标准,经理的职责就是为每一种产品确定质量标准。不用品尝,只需看形状、色调和纹理、温度等就可以对食品的质量做出判断。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10

一、目的

医院的环境卫生代表医院的形象,加强对保洁工作的管理,为医护人员及就诊患者提供清洁卫生、清新优雅的办公和就医环境,同时根据《医院消毒隔离制度》的要求,满足临床科室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保洁部岗位职责

1、保洁部在院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环境的清洁及洗衣房的日常工作。

2、负责大厅、病房、楼梯、楼道、卫生间、电梯间、各诊室、餐厅、开水房、供电房、院门口、台阶等清洁卫生工作。

3、做到日保洁、周打扫、月清理,做到随脏随洁。

4、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虚心听取科室意见,积极改进工作,搞好团结互助。

5、服从院领导、科室的工作分配及管理。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遵守院规院纪。

7、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自己,保质保量完成每日工作量。

8、着装整洁,统一佩戴工号牌,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不断培养和完善自身素质,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9、严格按照工作规程操作,不偷工减料,不弄虚作假。

10、严格消毒制度,对需要消毒的物品,做到规范操作、件件到位。

11、爱护公物,注意节约水、电、气,不得私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2、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维护医院和病人的利益。

13、负责洗衣房工作,做到随送随洗,不允许堆放,保证临床工作不受影响。

三、保洁员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1、保洁员根据行政后勤部制度的工作时间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2、负责大厅、病房、楼梯、电梯间、诊室、餐厅、开水房、供电房等院内等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

3、负责会议室会前、会后的清扫、整理工作;

4、负责打扫各诊室的地面卫生,清理办公室和公用走道之垃圾,清洗痰盂;

5、保持公共场所楼梯扶手、窗台表面无灰尘,光洁明亮,做到每天擦两遍,保持环境美观;

6、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玻璃窗在视线内无灰尘、蜘蛛网、印痕,每周擦一遍以上。

7、洗手池无皂迹、无污点,无污垢,做到经常擦拭,保持表面光亮、整洁;

8、墙面天花板卫生,整洁美观,无蜘蛛网、灰尘、印痕、脱皮、污迹,做到每周至少清扫一遍;

9、所有公共场所痰盂位置设置合理、数量充足、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做到每天擦洗痰盂两遍;

10、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每天清理两次;

11、负责清扫院内公共卫生间的卫生及墙面、地面卫生,每天上、下午各清扫一次以上。做到厕所清洁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污迹、积水、纸屑,保证墙面瓷砖光亮,无水印、无污迹,纸篓无满溢;

12、及时疏通下水道(指堵塞不严重时),必要时通知后勤人员修理;

13、负责管理清扫工具、清运工具,按时清倒垃圾桶内的垃圾;

14、按时浇灌楼内摆放的盆花,清除花盆中烟头、纸屑等垃圾;

15、负责楼内卫生,保持室内过道楼梯无烟头、垃圾及杂物,保持楼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11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营造舒适、洁净的生活环境,我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xx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奖惩办法》,并以“四清、四化”为突破口,以“五改”为着力点,彻底解决好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确保农村卫生整治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管理。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农村建设为总揽,以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四清”和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四化”为突破口,以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处理方式“五改”为着力点,集中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确保进村道路及村内“无暴露垃圾、无水面漂浮物、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家畜散养、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绿化空地无垃圾。”努力打造天蓝水清地绿、村容整洁、舒适宜人的美丽村镇。

二、强化责任

镇、村各级干部一定要认清当前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把这项工作提升到政治任务上来抓,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抓好农村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一定要认识再深入、再到位、再提升。如因思想不统一,认识不到位,出现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该经济处罚的经济处罚,该免职的免职,该停职的停职,该查处的查处。

(一)各村(社区)支书、主任作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

(二)镇包村干部负责对所包村(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给予指导与督促,年终将依据所包村(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情况与村(社区)同奖同罚。

(三)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对查处的问题全镇进行通报。

三、严格奖惩

(一)奖励

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和明察暗访情况,镇将评选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先进村(社区)、优秀保洁员,年终进行表彰。

1.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先进村(社区)评优标准为:

⑴环境卫生实现常态化管理,在县、镇明查暗访中无脏、乱、差问题,无被举报查实的问题,无被督查存在问题。

⑵村(社区)做好每日检查工作,建立日常卫生检查记录档案。⑶群众反映环境卫生问题做到24小时之内彻底解决。

⑷有环境卫生保洁志愿者队伍,能及时完成临时性卫生突击整治任务。

2.优秀保洁员评优标准为:

⑴在县、镇明查暗访中无脏、乱、差问题,无被举报查实的问题,无被督查存在问题。

⑵保洁员所负责责任区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⑶能按要求做到垃圾分拣,填埋场垃圾及时掩埋,确保周围环境良好。

3.奖励标准

⑴对被县评选进入全县环境卫生排名前二十名的行政村给予奖励,奖励村(社区)支书、主任各20__元,村卫生负责人1000元,村保洁员各奖励500元。

⑵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排名前十名的分三等给予奖励。前三名的村(社区)奖励支书主任各20__元,村卫生负责人1500元,村保洁员各300元;第四名到第七名的村(社区)奖励支书主任各1500元,村卫生负责人1000元,村保洁员各200元;第八名到第十名的村(社区)奖励支书主任各1000元,村卫生负责人500元,村保洁员各200元;

(二)惩罚

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态度漂浮、整治不力,达不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标准且被县、镇环境卫生办公室明查暗访时曝光的,将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1.对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散乱、外溢严重的村(社区)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2.主要街道有影响通行和整洁的破旧棚舍、断壁残垣的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3.村内发现柴草秸秆,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4.村内墙体存有严重乱贴乱画现象的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5.村周边和进村大道两侧散乱垃圾明显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6.村周边河面坑塘内有大量垃圾漂浮物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7.村内主要街道有面积较大、影响通行的积存污水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8.靠近铁路、公路沿线主干道的村两侧存有暴露垃圾、残垣断壁、违章破旧棚舍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9.以上问题被经济处罚后仍拒不整改的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5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半年工资。

10.被市级以上曝光的村,一次性扣发支书、主任及村卫生负责人全年工资并给予免职等相应组织处理。

本办法自出台之日起施行,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12

为了全面推进“双拥模范区”的创建工作,密切军民关系,增进军民友谊,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使共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订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共建例会(议事)制度

1、共建工作中的大小事必须经过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再予以实施。

2、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建例会,商议工作计划,策划共建活动。

3、每年年初必须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保证全年的共建工作得到落实,解决经费、人员等重要问题。

4、每年年底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一年的共建工作,表彰共建工作中的先进个人。

5、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共建工作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的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共建工作。

6、每次会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二、联系互访制度

1、共建双方主动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沟通共建工作动态,增进双方感情。

2、每年军地相互走访、慰问4次以上。认真组织“八一”、春节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

3、共建双方要主动邀请对方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重要活动。

4、对于共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建双方要相互交换意见。

三、共建活动制度

1、共建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安排、有人员负责、有总结表彰,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共建活动。

2、共建活动遵循“双向服务、双向奉献”的原则,开展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军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

3、组织共建活动要充分考虑到共建双方的实际需要,要解决实际问题,切忌形式主义。

4、在组织共建活动时要注意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5、共建双方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到互相帮助、互相参与,场地设备和人员共用,确保活动的成功。

四、共建工作资料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共建工作资料的管理,有专用的档案管理设备。

2、共建工作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领导及组成人员

(2)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有关工作制度、职责

(4)各种会议记录

(5)各项共建活动情况记录(照片、录像带等)

(6)共建工作大事记

(7)简报及上报信息存留件

(8)其它资料

3、共建档案整理成册,注意保存和利用。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13

为深入推进社区管规范化建设,夯实社区环境卫生基础,全面提升社区环境卫生水平,确保社区居民拥有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居住舒适的环境,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积极向广大居民宣传政府的法律政策,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社区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树立向上的社会精神风貌。在社区内形成一个以卫生为光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文明卫生新风尚。

二、措施有力责任落实,保洁工人及车辆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卫生清运及保洁工作,社区主管领导每天深入辖区进行检查,做到工作有制度、检查有记载、情况有总结,活动经常化。

三、清洁工作要做到社区卫生保洁到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保洁率达100%。

四、督促辖区单位搞好环境卫生,发动群众采取措施,消灭“四害”。保证居民安定、清洁的环境卫生,减少疾病发生。

五、带领社区成员认真做好绿化美化工作,美化社区环境,为社区居民提供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坚持开展卫生劳动日活动,消灭卫生死角。

七、任何人都应尊重清扫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准随地乱扔皮果壳、纸屑和其他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蒂、乱倒垃圾、乱泼污水。每位居民应把袋装垃圾投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垃圾袋,不得从空中向地面抛弃任何物品。

八、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在任何未经许可的公用场所张贴、悬挂任何广告牌、标语,禁止在任何场所乱写、乱画、乱刻。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14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教育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利用社区内各类文化、体育资源,广泛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三、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加强对社区居民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

四、组织社区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学校、家长抓好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

五、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县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六、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居民对文教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15

1、点菜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洁。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卫生。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要做到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得调味品要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及时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茶水等清洁消毒工作。

7、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揩净台面。

8、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粗加工间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要按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凉菜间(冷拼间)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1、凉菜指定专人加工制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2、凉菜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严格洗手、消毒。

3、凉菜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

4、凉菜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凉菜间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内。

7、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8、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9、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清理室内卫生。

烧烤制作管理制度

1、设置专用独立的粗加工间;

2、烧烤间进出口分别设置;

3、专营烧烤食品的餐饮业须必须设置腌制间、烧烤卤肉间和凉晒间

4、一般餐饮业可在烧烤间内分别设置腌制区域、烧烤卤肉区域和凉晒区域;

5、烧烤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6、烧烤用的调味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味品。

8、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9、烧烤用的畜产品、生肉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

10、烧烤间必须设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餐洗净)→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卫生间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间周围环境整洁,墙壁内外无乱写乱画乱贴。

2、厕内保持“六面光”。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

3、厕内干净,便槽畅通。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

4、全日保洁,多次冲洗,做到无臭味。

5、照明、供水、排污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检修。

6、工具、物品要摆放整齐

7、定期药物消杀,做到无蚊蝇。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定其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更衣室卫生管理制度

1、更衣室设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和卫生管理。

2、更衣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由垃圾杂物,地面无污物、积水。

3、工作服、手套等应保持整洁,并摆放整齐。

4、更衣室应有必要的防虫设施,无异物及虫类。

5、禁止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进更衣室,禁止在更衣室吃东西,聊天。

6、更衣人员必须服从更衣室负责人安排,听从指挥,对号换工作服。更衣后个人衣物应放入指定更衣柜内,不得乱搭乱放,不得带入后厨。

7、更衣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自觉遵守更衣室的规章制度。

8、员工更衣操作规程:

(1)将外衣及其它随身物品放入指定的更衣柜内

(2)从挂衣架上取下工作服,按照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顺序穿戴整齐。

(3)经洗手消毒后进入后厨。

9、更衣室卫生员要及时对更衣室进行卫生清理,确保更衣室的清洁卫生。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要专人负责定时收集。

2、收集好的废弃油脂要记录好收集时间及数量。

3、定时对收集好的废弃油脂与干性废弃垃圾搅拌一并按垃圾清运处理。

4、处理废弃油脂时要做好记录,注明处理时间,数量、去向、及参加人员。

5、发现有人把废弃的油脂作为他用或二次回收使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1、清洗剂、消毒剂、刹虫剂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

均应有固定包装,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

2、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建立管理制度,防止出现食物中毒。

除虫灭害的管理制度

1、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

2、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食品加工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

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位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长及各岗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自查纪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食品留样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250g,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4、饭菜留样必须留样食品应加锁保存二十四小时。

5、设专用留样冰箱,冰箱内保持整洁,并定期进行洗刷、消毒。

6、任何食品都不得与留样食品混放。餐饮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3

一、餐厅卫生制度

①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②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服务小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⑦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二、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①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②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③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④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隔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⑦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二、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①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16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农村建设为总揽,以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四清”和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四化”为突破口,以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处理方式“五改”为着力点,集中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确保进村道路及村内“无暴露垃圾、无水面漂浮物、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家畜散养、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绿化空地无垃圾。”努力打造天蓝水清地绿、村容整洁、舒适宜人的`美丽村镇。

二、强化责任

镇、村各级干部一定要认清当前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把这项工作提升到政治任务上来抓,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抓好农村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一定要认识再深入、再到位、再提升。如因思想不统一,认识不到位,出现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该经济处罚的经济处罚,该免职的免职,该停职的停职,该查处的查处。

(一)各村(社区)支书、主任作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

(二)镇包村干部负责对所包村(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给予指导与督促,年终将依据所包村(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情况与村(社区)同奖同罚。

(三)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对查处的问题全镇进行通报。

三、严格奖惩

(一)奖励

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和明察暗访情况,镇将评选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先进村(社区)、优秀保洁员,年终进行表彰。

1.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先进村(社区)评优标准为:

⑴环境卫生实现常态化管理,在县、镇明查暗访中无脏、乱、差问题,无被举报查实的问题,无被督查存在问题。

⑵村(社区)做好每日检查工作,建立日常卫生检查记录档案。⑶群众反映环境卫生问题做到24小时之内彻底解决。

⑷有环境卫生保洁志愿者队伍,能及时完成临时性卫生突击整治任务。

2.优秀保洁员评优标准为:

⑴在县、镇明查暗访中无脏、乱、差问题,无被举报查实的问题,无被督查存在问题。

⑵保洁员所负责责任区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⑶能按要求做到垃圾分拣,填埋场垃圾及时掩埋,确保周围环境良好。

3.奖励标准

⑴对被县评选进入全县环境卫生排名前二十名的行政村给予奖励,奖励村(社区)支书、主任各20__元,村卫生负责人1000元,村保洁员各奖励500元。

⑵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排名前十名的分三等给予奖励。前三名的村(社区)奖励支书主任各20__元,村卫生负责人1500元,村保洁员各300元;第四名到第七名的村(社区)奖励支书主任各1500元,村卫生负责人1000元,村保洁员各200元;第八名到第十名的村(社区)奖励支书主任各1000元,村卫生负责人500元,村保洁员各200元;

(二)惩罚

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态度漂浮、整治不力,达不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标准且被县、镇环境卫生办公室明查暗访时曝光的,将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1.对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散乱、外溢严重的村(社区)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2.主要街道有影响通行和整洁的破旧棚舍、断壁残垣的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3.村内发现柴草秸秆,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4.村内墙体存有严重乱贴乱画现象的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5.村周边和进村大道两侧散乱垃圾明显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6.村周边河面坑塘内有大量垃圾漂浮物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7.村内主要街道有面积较大、影响通行的积存污水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8.靠近铁路、公路沿线主干道的村两侧存有暴露垃圾、残垣断壁、违章破旧棚舍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1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一个月工资。

9.以上问题被经济处罚后仍拒不整改的扣发支书、主任工资各5000元,扣发村卫生负责人半年工资。

10.被市级以上曝光的村,一次性扣发支书、主任及村卫生负责人全年工资并给予免职等相应组织处理。

本办法自出台之日起施行,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17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场经济理论,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学习本职业务,学习实用技术,掌握为民服务的本领。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中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勤俭节约、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借支、挪用公款。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集体领导,重大问题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

六、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搞好服务,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七、工作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带头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尊老爱幼,不办违规酒宴,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酗酒闹事,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破除一切陈规陋习。

九、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居民公约。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18

为制造一个舒适、美丽、干净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洁净干净;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洁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进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进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职责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仔细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专心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19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每月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乡医进行业务培训。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各科室填好后,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

7、实行考核制度,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半年进行评比,对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乡医的补助。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20

物业区域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1.正门、广场

a.绿化带、花草盆:无垃圾、无脏杂物,花草叶无枯萎和明显积尘,花草盆侧面及槽边无污迹、无积尘、无积水和异味,花草修剪整齐,摆放美观。

b.所管区域道路和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无表苔。

c.阶梯: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d.扶手:无污迹、无水迹。

e.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f.门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g.指示牌(包括大厦招牌):无污迹、无积尘

h.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

i.出入口栏杆:无污物、无阻塞。

2.洗手间

a.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b.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c.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d.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e.窗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f.镜台: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g.洗手盆:表面光洁、无污迹。

h.镜面: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i.排气口: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j.尿槽:表面光洁、无尿迹、无污迹、无水锈迹、无烟头、无杂物、无异味。

o.厕座:厕盖及厕体内外表面光洁,其内无尿迹、无污迹、无水锈迹、无阻塞。

p.厕纸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q.手纸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w.门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r.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3.茶水间

a.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b.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c.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d.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e.洗手盆:无污迹、无茶叶及杂物。

f.垃圾桶:垃圾不可超过桶盖。

g.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4.电梯及走廊

a.地面:无脚印、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无垃圾。

b.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c.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d.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e.铜牌:无污迹、无积尘、无铜油迹。

f.水牌及指示牌: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g.门户(管井门、隔烟门、厕所门):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h.垃圾桶:桶体光洁无污迹、无痰迹;烟灰缸盖上无烟头、杂物;桶内垃圾不得

i.超过桶口。

j.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5.露台(包括天台、平台、阳台)

a.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b.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c.地面:无堆放杂物、无垃圾、无污迹。

6.垃圾房无堆积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袋装化,将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放垃圾。可做废品回收的垃圾,要另行放置。垃圾间保持清洁、无异味,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7.消杀无蝇、少蚊、少虫。

8.灭鼠、灭蟑螂

人员、部位、保洁内容、保洁周期、保洁标准

内勤员营业大厅微晶石设备清洗、打蜡、抛光两个月一次上蜡均匀光亮、无污渍、地见光亮

内勤员办公区域地毯清洗两月一次干净无污迹

内勤员综合部位内玻璃擦拭每月二次干净无污迹

保洁员综合部位地面及步行梯擦洗每天二次干净无污迹

保洁员综合部位地面清扫巡视保洁干净无垃圾

保洁员营业大厅微晶石地面推尘巡视保洁光洁无尘土

保洁员综合部位死角、踢脚线擦拭每天一次干净无死角

保洁员

内勤员营业大厅办公大堂营业区落地玻璃、玻璃门、理石墙面巡视保洁、定期擦拭干净无浮尘

保洁员办公大楼电梯轿厢内壁擦拭、定期进行光亮保养每天一次干净无污迹

保洁员办公区域步行梯扶手、踢脚线巡视保洁干净无灰尘

内勤员综合部位灯具半年一次干净明亮

内勤员综合部位内墙清扫一年一次干净无浮土

保洁员办公区域办公家具、台面擦拭每天一次无浮尘、污渍

保洁员综合部位洗手间、淋浴室每天六次干净无异味

保洁员职工宿舍乒乓球室、走廊、卫生间每天四次符合卫生清扫标准

保洁员营业大厅营业柜台、受理台每日一次干净无污迹

保洁员营业大厅营业区垃圾清运每天四次

保洁员综合部位楼内花卉的擦拭每周一次叶面干净、生长旺盛

高空外墙保洁办公大楼大楼外墙每年二次大楼外观亮洁

保洁员综合部位果皮桶清倒擦拭每天一次无污迹及垃圾外露

保洁员综合部位消防器材每周一次干净无尘土

领班员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监督检查上通下达

物业环境卫生部经理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年度计划目标得以实现,经公司与目标责任人环境卫生部经理共同商讨,已确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二

顾问项目业主临时公约附件二:

顾问项目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定立本规定,并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

2、注意保持本物业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大小便。

3、不在本物业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应当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5、不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6、不在公共场所种植花草树木,搭花架。

7、在自家花园内种植树木不超高,影响邻里。

8、不违反政府规定或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9、本物业不得饲养以下动物:(此处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增加及删减)

狗家禽鸽子其他:________

对于本物业内允许饲养的动物:

1)饲养人应当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告知物业管理部门;

2)在遛狗时,应以绳束之,佩戴口罩,及时清洁宠物在公共区域内排放的粪便;

3)饲养动物,如滋扰邻里,有安全隐患,应自行将动物清离本物业。(如当地法规有相关规定的,可按地方法规操作)

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

11、不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在玻璃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碍观瞻。

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防止随处滴漏。

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排除故障或更换。

14、商铺业主不超线经营,越线摆卖。

商铺业主不随意悬挂招牌。悬挂招牌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不影响本物业整体形象,不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21

为进一步规范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工地,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标准。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按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贯彻执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检查、评比,积极创建文明工地。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贯彻公司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2、检查各班组、各工序、作业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处罚违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项目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的工作。

三、项目安全员职责

1、监督落实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2、检查各班组、各工序、作业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处罚违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项目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的工作。

四、施工员责任职责

1、严格贯彻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配合安全员做好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区域内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

3、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文明施工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五、办公区责任人职责

1、严格贯彻文明办公的有关规定,保持办公的正常工作秩序。

2、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做好值班记录。

3、制止在办公场所进行聚赌,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

六、生活区责任人职责

1、严格贯彻生活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创建文明活动。

2、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保持区内整洁、卫生、做好检查。

3、贯彻落实各项卫生防疫工作,定期投放鼠药、并做好标示,夏季每月2次喷洒灭蚊药。

4、贯彻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禁止未经许可留宿妇女、小孩,严禁超生现象。

七、施工员职责

1、认真学习、熟悉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的内容。

2、做好班组、上岗工人的班前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工作。

3、加强现场施工的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机具洁净。

八、施工班组人员职责

1、熟悉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维护文明工地形象,自觉遵守工地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3、做文明工人,文明施工,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xx-3-10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22

第一条:凡在本村居住的村民和驻村企业、事业单位、经商户必须遵守本制度,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第二条:各村户负责各自生活区内和责任地段的花草树木栽植和维护,共同维护门前及周围的秩序,制止在道路旁乱堆物品、乱设摊点、乱停车辆等不良行为。

第三条:各村户和单位必须做到庭院整洁,柴草农具堆放整齐,家禽家畜圈养,厨房、住房整洁,窗明干净、物放有序,厕所清洁,无蛛网、积尘、无垃圾杂物、无臭、无蝇蛆、粪便无害化处理,房前屋后路平沟通。

第四条:村保洁领导小组对全村卫生环境实行主任、副主任、委员分片负责组织群众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每周进行卫生大扫除,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全村卫生检查。村委会根据卫生评比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评比。对全年三次卫生大检查连续评为最清洁的农户和单位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不合格的'农户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五条:本制度依据村民自治章程制订,解释权属本村村民委员会。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23

一、辖区环境卫生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二、辖区采用[定人、定地点、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的五定方式加强管理,进行标准化清扫保洁。

三、辖区内实行动态保洁,保洁员每日按规定时间、地点清扫划分的责任片(区)。

四、根据辖区服务标准,对辖区内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雨天及时疏通排水沟。

五、环境卫生标准达到[六不"、[六净",即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集、不乱倒垃圾、不见人畜粪及路面净、路沿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壳箱净。

六、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集中到指定地点。

七、落实检查,考核措施,确保清洁卫生工作达标。

八、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遇到辖区内有任何垃圾、废弃物等不卫生现象,随产随清、随叫随到,保持卫生。

九、搞好环卫宣传工作,提高业主的清洁卫生意识,共同创造优美、洁净的物业环境。

十、根据季节及社区布置,及时做好除[四害"除虫消毒工作。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24

1.目的

为营造一个干净、美丽、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5S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各公共区域走廊、厕所、会议室、绿化带、生产作业车间、生产部办公室、仓库、门窗、垃圾桶(池)等办公场所、宿舍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标准:

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章、排列整齐无堆乱放现象;

工作台面、办公桌椅上无浮尘、生产垃圾等,物品、工具摆放整齐,座椅摆放端正,水具无茶锈、水垢;

电脑、打印机、电话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绿地内无杂草、杂物,修剪整齐,公路及厂区四周空旷区域打扫洁净;

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章、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楚条理;

工作区域划分清晰、条理性强;

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样品橱内各类物品排列整齐,无灰尘,无乱堆乱放现象;

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洁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持续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4.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每周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由生产部牵头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作好记录,每月作一次评比,年底作总评,凡连续获得第一名最多的`群众,可进行群众嘉奖一次,并作为部门考核和年底先进群众评比重要参考。

5.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并按部门和区域落实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6.吸烟人员务必在指定吸烟区域抽烟,烟头放入桶内,违者发觉一次处以200元罚款。

7.各部门要仔细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专心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本部门及工厂的整体形象。

8.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9.此《工厂卫生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25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餐厅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26

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重要条件。为维护企业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车间、会议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维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各场所环境保护要求:

(一)车间卫生环境保护

1、保持场地清洁,做到每天清扫。

2、各类操作设备加工前做好润滑、预热工作,下班前清洁擦拭,做到设备表面无灰尘,及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3、各类车辆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清洗,并在清洗后对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并定期清理淤泥。

4、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点,废皂化液倒入过滤桶内过滤后回用,废液倒入废液收集桶中,定期交运废液处理单位处理。

5、浸漆在浸漆间内进行,浸漆时产生的废气须经活性碳处理器过滤后高空排放,处理器中的活性碳按规定定期更换。

6、车削、磨削时应防止铁屑、铝屑、铜屑等四处飞溅,应安装防护罩,废屑应按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处。

7、对污水排放管道保持畅通,并定期清理隔油池内的油污及沉淀物。

(二)办公室卫生环境保护

1、办公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2、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3、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区域由办公室卫生清洁人员负责清洁。

(三)实验室卫生环境保护

1、实验室环境是科研人员进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区域,一个整洁良好的实验室环境有助于科研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情,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2、实验室实行安全卫生责任制,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试验设备的安全卫生责任人,责任人负责指定设备的安全和卫生工作,以及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3、实验室应保持实验台面和实验室地面的干净整洁,实验设备干净且维护良好。

4、实验器皿和实验容器做到用后及时清洁,非使用状态时保持器皿和容器的干净整洁。

(四)员工宿舍卫生环境保护

1、员工宿舍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生活休息的场所。凡住宿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保持宿舍内部的环境干净整洁,给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宿舍环境的好与坏,同时也体现了住宿人员自身素质及对自我的要求。

3、宿舍要求保持地面、桌面清洁,卫生间保持干净,屋内物品放置整齐。

4、屋内经常保持通风,以保证空气的新鲜,防止异味出现。

四、环境卫生保护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包干责任制(详见卫生包干区划分)。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检,由装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五、责任区卫生清理每日进行一次,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27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社区环境卫生收集清运与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社区卫生工作要求

(1)居民区街巷、楼幢、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无污水、污物,无随地便尿,无违章种植,无饲养家禽家畜,无违章养犬。

(2)居民区道路应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积存垃圾;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沟渠畅通。

(3)居民区商店门前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货物及店外经营;经批准临时设置的销售网点应配备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摊收地净;饮食店有下水设施,无污水溢流。

(4)居民区内的农贸市场路边菜场,保持摊位整洁。

(5)居民要自觉遵守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按期缴纳卫生清扫保洁费用。

(6)居民区卫生设施应布局合理,管护良好;居民区应当实行垃圾袋装清运措施,用于收集垃圾和废物的容器应密封性好并定期消毒;居民区公厕要有专人管理,坚持经常消毒,做到无粪便溢流,无粪垢,无尿碱,无异味。

(7)居民区内无卫生死角,实行“一天一扫,全天保洁”制度;楼道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地面无积尘、垃圾;楼顶整洁无杂物。

(8)居民区内花坛、绿化带、草坪要造形优美,修剪整齐,无缺株、杂草和杂物,树木管理良好。

(9)开展除“四害”活动,无“四害”滋生地,“四害”密度应当达到国家标准。

(10)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社区和健康社区活动。

二、辖区单位卫生职责:

(1)辖区单位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

(2)辖区单位要根据社区的道路、街道、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固定的保洁人员专人负责。

(3)辖区单位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保洁人员的到岗、保洁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垃圾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辖区单位负责安排专人每周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工作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三、小区卫生工作制度:

(1)工作责任:小区保洁员对卫生责任区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普扫彻底,上、下午巡回保洁。同时也要对违规投放垃圾、随处丢弃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对违法人员进行劝导,讲解保洁制度,以达到宣传教育目的。

(2)工作标准: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3)工作时间(可随季节作适当调整):一般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5:00到晚上7:00,特殊要求的路段除外。做到早上7:00前完成普扫一次,其他时间为循环往复的清扫保洁。

(4)工作纪律:小区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四、垃圾清运制度

(1)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日早晚两次上路清运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2)清运对象包括垃圾收容器或固定垃圾堆放点及其沿街店铺的垃圾桶,确保垃圾堆放点无可见杂物,

五、监督管理

(1)社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管理单位及社区环境卫生监督员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检查督促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2)巡查、检查结果作为社区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28

一、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整洁,维护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为所有员工提供一个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规范指导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生活舒适度,确保符合相关政策与目标的要求,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与环境整洁,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与环境卫生整洁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管理,健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贯彻落实经理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应明确职责,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负责人应认真处理,接触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二、机构和职责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组成。其主要责任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二条:企业安全生产专业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及环境卫生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各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订、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大检查,常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状况时,有权命令停产,立即向领导报告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相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监督执行。

8、上传上级指示和基础情况,进行信息反馈。

第三条:各单位应设立兼职安全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各部门兼职安全人员应协助部门负责人贯彻落实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总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也要经常检查,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维护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登记和存放工作。

第六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立即报告,迅速排除……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29

一、大洼镇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内容是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研究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检查村和社区食品安全工作。

(三)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由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参加,每两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二、大洼镇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食品安全检查员,每年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食品安全检查。

(二)食品安全检查员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

(三)主要检查内容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基础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公布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四)对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五)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六)及时汇总检查结果并上报县食品安全办公室。

三、大洼镇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负责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镇和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突发重大食品安全时间随时上报。

(二)大洼镇食品安全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及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要随时报告给大洼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大洼镇食品安全信息员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随时报告给村(社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四)大洼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社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收到报送的信息后要详细记录收到时间、报告内容、报告人等,以便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对食品违法案件处理结束后,各级组织要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下级组织或者举报人。

四、大洼镇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阻碍他人报告,报送不及时的;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环节销售假劣食品或“三无”食品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拒绝和拖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提供事故情况和资料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条:一旦发生了是食品安全事故,经调查认定为责任事故的,首先要严肃追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行政单位一把手的行政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及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三条: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可追溯管理,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逐一追查,一直追查到源头,各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要受到从严查处。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30

彻底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局面,按照“因地制宜、长效管理”的原则,开展农村组环境卫生整治,经村委会共同研究,决定建立村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的目标

1、培养新农民,增强群众环保、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建设新家园,开展我村各村民组环境卫生整治,达到村容整洁;

3、营造新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

二、管理的范围

1、村民组道路,沟港堰塘;

2、农户房前屋后;

3、垃圾屋及周围。

三、管理对象

1、村民组各农户;

2、垃圾清运者;

3、村民组卫生管理员和保洁员。

四、管理的标准

1、村民组区域公路路面整洁,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水沟畅通。

2、农户房前屋后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和乱搭乱建,屋内家具摆放整齐,家禽、畜实行集中饲养或圈养,沟渠畅通无垃圾。

3、堰塘、小溪水面无漂浮物和垃圾,无发臭污水。

4、及时清运垃圾或焚烧深埋,无大量堆积。

五、管理的职责

1、各村民组小组长为本组卫生管理员,受村委会领导。

2、各小组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小组内道路、堰塘、溪沟、农户房前屋后等公共卫生的.实施管理。

3、村委会与各小组卫生管理员签订卫生保洁合同书,确保小组区域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4、农户房前屋后落实“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生活垃圾要倒入垃圾屋或焚烧深埋。

六、管理的方式

1、村委会每月组织小组卫生管理员对各小组的卫生进行一次大检查,并设立流动红旗。

2、每年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星活动,并发放星级奖牌。

七、管理的措施

1、加强领导,村委会成立文明卫生创建领导小组,村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2、宣传先行,在各村民组广泛进行卫生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动农民积极参与,从个人做起,从家庭做起,每个季度对小组道路、沟港堰塘、房前屋后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3、督查,村委会每周要对各村民组卫生进行一次督查,对督查情况要进行记录,并指出整改落实范围。

4、考评,采用每月检查,年终累计,以奖代补的办法,即每月由村委会卫生创建领导小组牵头,进行检查,并按卫生,基本卫生,不卫生三个档次进行评比,对达到卫生标准的,村委会年终对各组卫生管理员进行一次性奖励300元。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31

为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社区居委会认真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委会全体成员为民主评议的对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街办安排,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出2-3人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评议活动先由班子负责人和被评议人向居民代表报告班子及个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4、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上报街办。

5、居民代表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挟嫌报复。

6、被评议人对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和改正,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居民代表不得进行报复,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32

维护校园环境人人有责,七十二团中学的每一个师生员工都有责任保持校园的整洁,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学校卫生实行区域管理,各个班级所管辖的卫生要接受学校、学生会组织的检查,保证教室及环境区无污渍、无果皮、无纸屑、无杂物。做到卫生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批评,使学校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一、学生卫生习惯的管理

1、学生应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勤洗澡、勤剪指甲,不喝生水、学校进行不定期检查。

2、爱护卫生设施和树木花草,严禁攀折树枝花朵、进入草坪,努力使环境美化、空气净化。

3、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涂乱抹,不乱写乱画。

4、校园内严禁吃口香糖、葵花籽。

5、除饮水外,禁止携带任何食物进入教学楼和实验楼。

6、严禁在教学楼和实验楼内打球、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二、教室卫生的管理

每班必须在上课之前完成教室的清洁工作,要求做到:

1、地面整洁干净无积水。

2、课桌椅摆放整齐。

3、屋顶、墙壁无明显污迹;窗台玻璃、讲台抹洗干净。

4、垃圾桶必须每天清洗;扫帚和拖把一律摆放整齐。

三、环境包干区卫生的管理

环境包干区每天早、中、晚各打扫一次,早读课前完成第一次,中午第一节课前完成第二次,下午放学时完成第三次。每周要大扫除一次。要求做到:

1、地面整洁干净无积水;

2、墙面、底角线、瓷砖、楼梯扶手和玻璃窗必须抹洗干净。

3、绿化带和花池内的垃圾务必清捡干净;花池的瓷砖墙、雕塑必须抹洗干净。

4、垃圾桶要清洗、清理干净并摆放整齐。

四、办公室卫生管理

各办公室、专用室保持整洁干净。作业本、教具要摆放合理,室内张贴要规范、美观,不准乱推杂物;各处室、办公室的垃圾要及时处理。

五、环境卫生的检查评比

1、各班设立专门的卫生委员负责检查督促本班的卫生轮值和保洁工作。

2、学校由政教处组织学生会每天对各班的教室、包干区的清扫和保洁情况进行客观的检查评比,其量化结果作为对年级组、班主任考核的重要参数。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33

为了不断改进和完善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逐步使之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制订出以下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工作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值周老师

职责:督促、检查全校环境卫生,进行评比。

二、每日扫除时间

早晨:8:30--8:50中午:1:00-1:30下午:4:00-4:30

三、环境卫生要求

各班应做到一日三扫,课间派学生轮流守护环境卫生,及时清除纸屑垃圾。

标准:

1、室内:地面无垃圾、无杂物,抽屉内无纸屑、无杂物;门窗洁净无灰尘、无蛛网;桌椅摆放整齐,无灰尘,黑板要干净;清洁用具摆放整齐;队报、队刊悬挂整齐。

2、室外:地面无纸屑、垃圾等;阴沟通畅无积水,墙上无乱写乱画等痕迹;花台洁净,无杂草。

3、办公室:地面无纸屑、桌面无灰尘,门窗无灰尘、无蛛网;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

四、扣分细则

以上标准若未达到,则按《清洁评分细则》量化评分。

墓园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篇34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了解掌握社区内民政工作对象、社保工作对象的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活动,走访慰问和帮扶贫困户、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大力兴办社区社会福利事业;

四、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广泛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兴办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教育群众发扬奉献精神,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通过组织活动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培养社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帮互助和扶贫济困的社会风气;

六、做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公示、申报及初级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工作;

七、对社区居民进行国防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广泛开展拥军活动及“爱心献功臣”活动;

八、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杜绝违规酒宴,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九、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区内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登记及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十、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人员、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工作,积极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十一、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居民有关民政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